食品安全开展工作总结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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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总结出得失得失,取长补短,持续提升自己。在总结时,要注意逻辑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接受你的总结观点。总结不仅是写出来给别人看的,更是一种对自己成长和进步的证明和肯定。
今年以来,xx区委编办紧紧围绕省、市、区重点工作部署,自觉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将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规范管理和统筹用好机构编制,切实提升编制管理服务效能,为构建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夯实基础。
一是政策法规宣传到位。通过会议交流、基层调研、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推动将《条例》纳入部门和街道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树立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优化工作细则和办事流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指导和监管。
二是上下协调联动到位。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人员调动前置空编预审规则,完善人员出入编审核制度,及时调整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实现对全区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变动情况的实时掌握、动态监控。同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历史沿革和电子数据台账,做到“四清两对应”。
三是问题查摆整改到位。对全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梳理汇总,科学研判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共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总结梳理查办经验。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督办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市粮食局[20xx]5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抽派并组成5人工作小组,对全县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南岸粮食储备库、百姓园米业公司等单位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1、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次共检查了南岸粮食储备库、白岩贡米业、金龙米业、帅哥米业等5个粮食储存、加工企业。20xx年粮食收购量为7468吨,这些企业都按规定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连续实施了年度审核审查,具备合法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粮食收购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质量不低于中等标准。执行现金支付收购,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行为。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下,各收购企业都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
2、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加之去年因天旱减产严重,因此,20xx年收购的粮食基本上是当年新粮,且是单一的中稻品种,无混杂收购现象。由于干旱减产,各企业收购粮食价格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大都在每50公斤95元左右。南岸粮食储备库是我县唯一的地方粮储备企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该库设施齐全,管理规定,库容量充足,严格落实“三专四落实”要求,具有一定的储粮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xx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
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加强粮食统计监管,确保粮食统计数量准确无误。我们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于6月底对全区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全面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4)、对最低价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上半年,受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有利影响,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市累计组织地税收入85820万元,为年计划的,同比增长,增收2191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1833万元,为年计划的,同比增长,增收20950万元;其他收入完成3987万元,为年计划的,同比增长。省级税收完成18566万元,为年计划的.,同比增长;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469万元,为市府计划目标的、工作目标的,同比增长,增收3096万元。
(一)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继续坚持了“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既注重收入规模,又重视收入质量,各级次收入平衡发展,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杜绝了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行为。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坚决防止和制止以各种名义拖欠国家税款,确保了全市地税收入稳定增长。
(二)税收目标管理不断加强。全面调查现有税源,针对征管业户变化、收入结构、主要增减收因素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结合20xx年经济发展规划对地税收入的影响做出客观预测,按月计划分配收入指标,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落实好收入责任制。密切关注并及时解决税收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税收收入完成进度情况的考核检查,增强了税收入库的科学性、均衡性,顺利实现了一季度“开门红”和二季度“双过半”,为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经济税收分析继续深化。加强对经济形势和税收形势变化的分析,科学判断税收增长趋势,认真分析和评估房地产新政策等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对地方税收的影响,按月解析地税收入情况,指导各征收单位调整征管措施,提高了税收预测的能力和针对性。加强税收微观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经济参数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做好宏观分析,对广安地税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度进行调查分析,调研报告《广安地税收入与经济发展关联分析》被市委政策研究室《调查与研究》刊用。
(四)重点税源监控全部到位。继续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将全市总投资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165户重大建设项目、104户重点税源纳入市级挂牌监控(其中11户重大建设项目、46户重点税源纳入省级监控管理),各区市县局和市局直属一、二分局将总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纳入重点监控目录,建立分户台账,进行重点管理,促进重点税源企业入库地方税收28189元,同比增长,增收5774万元。加强项目工程责任管理,结合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适时、动态地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深入企业进行典型调查,提升了税源监控效果。
对于我镇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查出的问题,将不定期的对其进行抽查,要求其按时整改;同时我镇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对食品卫生的安全宣传,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努力为全镇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确保了全镇人民和来我镇旅游的客人过个安全健康的“五一”节。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根据市监理所、阳宗海管委会部署要求,在全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开展大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理站,由吴从燕负责农机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对这次大检查活动组织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农机站成立相应班子,以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农机站长为直接责任人。对大检查活动加强协调指导,掌握行动进展,保证农机安全大检查顺利完成。
二、大力宣传,增强舆论。
阳宗海监理站及乡镇(街道)农机站积极展开农机安全宣传,深入到各乡镇(街道)集镇农机安全宣传。共出动宣传车10/台次,出动监理人员40/人次、悬挂布标横幅10条,播放警示教育光盘30小时、展出宣传展板50块、利用阳宗海快讯发送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守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15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6100份。通过多渠道的宣传增强了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了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从严排查,加大检查力度。
阳宗海农机站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农机站、村委会(居委会)农机员的积极性,加强检查人员的力量。努力形成农机逐台见面,现场认真检查,排查深入细致的工作氛围,真正在检查中对人、对事、对机全面负责。对一般的农机安全隐患,立足现场整改、一改到位。对带病农机、问题农机和报废农机,向机手发出限改通知书、明确监督整改责任人,健全隐患整改事后回访责任制,实行台帐记载、销号整改的办法,确保不放过一例安全隐患。对发现核实的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强化问责。期间坚持以教育为主,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当事人拒不接受整改、非法违法已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惩。在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机安全大检查中,所到各乡镇(街道)全力配合,属地负责、专人参与,确保了专项检查取得扎实效果。认真安排切实加强对拖拉机、微耕机的安全安全检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创建平安农机乡镇(街道)作出积极的贡献。共检查各类农业机械150台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5起,通过检查有效制止了农机违法行为产生、杜绝了农机事故的发送,为阳宗海的农机安全奠定了基础。
四、建章立制,提升检查效果。
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这次大检查的机会,既把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排全查实,整改到位;也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日常农机安全监管的管机、管事、管人制度。用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的监管责任,常态化的制度落实机制,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阳宗海的平安农机创建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按照省、市、管委会农村工作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机执法力度,依法整治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化农机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统一行动,从严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阳宗海辖区农机安全大检查取得扎实效果,为阳宗海辖区农机化发展的开好局、起好步而扎实奋斗。
六、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农村赶集日各类农机及机驾人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黑机非驾、酒后驾驶、违法驾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挪用套用假牌、假证行为。
2、严格检查各农机维修站点及维修人员是否取得维修证照及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农机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机、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的行为。
3、联合公安交巡警部门上道路执法,从严整治农机违反违规载人、酒后驾车、违法改装、脱检脱保以及无牌无证上路行等不安全隐患。
4、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山区路段、机耕道路及桥涵是否存有隐患,发现隐患的要设立警示标志。
七、步骤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
农机监理站完成方案制定;召集各乡镇(街道)农机站长召开会议,进行集中动员、全面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造成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烈氛围。
2、启动检查阶段。
各乡镇(街道)农机站根据统一部署,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制定好大检查活动方案,并报报农机监理站存档;同时对村委会、社区居组织宣传发动、落实检查力量、健全活动机制。
3、总结阶段。
此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时间较短、检查内容较多,乡镇(街道)农机站既完成监理站规定动作,也结合各自情况、立足创新、根据自身实际,打造新的检查活动特色。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特色做法,好的经验及时整理上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立足快整快改,不留隐患。
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委的指导下,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了原粮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用严格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确保了全力保障群众的用粮、消费安全。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结合我局宣传工作特点,采取将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落实到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经销网点的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县上开展的“3.15”科技之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日等时机在县城、集市进行宣传,据统计,今年我局共组织宣传活动七次,悬挂横幅四条,制作宣传版面四块,发放宣传资料六百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70余人,巡回全县各村镇宣传三次。
一是利用年初局里举办春训会之机,邀请市粮食局执法大队业务人员对全系统职工干部进行了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对全县创建的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的经营人员进行了粮油质量经营规范、食品安全系统的培训,有力的提高了执法人员、经营人员对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如何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粮油商品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由县局一名主管领导带领监督检查股人员分三次,对全县的粮油经销门店、购销商、加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共发现问题十七条,现场整改七条,限期整改十条,约谈企业法人两次,通过以上措施,有力的促进了原粮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服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关键要提高粮食经营者自身的依法经营水平,实行规范管理。为此我局为购销企业按照《统计法》规定,建立了粮食购销加工统计表册,并按月将数据统一上报。
1.原粮安全监管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我局监管人员年龄偏大,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原粮市场分散、量大、面广,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差,尤其是各镇集市存在霉变粮;原粮加工小作坊设施条件差,这些问题仍然是农村原粮购销、加工监管的薄弱环节。
3.原粮经营人员普遍文化素质偏低,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1、加强监管力量的充实。建议县上能调配年轻、专业知识较高的人员充实到粮食执法队伍中来。
2、在我局现有监管力量充分发挥作用下,协调各镇办,原粮购销、监管责任落实到食药所的管辖范围。
3、创新宣传手段,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识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摘要从温饱到小康,食品安全一直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然而,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政协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援引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称:近七成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为应对愈发棘手的食品安全问题,各级司法机关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诚然,我国根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法律实践中仍有诸多因素制约食品安全的治理。为此,本文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就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问题作一粗浅探析。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安则心定,心定则社会和,社会和则百业兴。从温饱到小康,食品安全一直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然而,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20政协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援引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称:近七成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
为应对愈发棘手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颁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依法严惩危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年,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也不同程度加重了涉及食品安全相关罪名的刑罚力度。最高检也下达了《关于依法从快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通知》,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诚然,我国根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法律实践中仍有诸多因素制约食品安全的治理。
(一)行政执法分散与乏力。
从今年全国查处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看,食品安全已不是一个环节、一个领域的监管纰漏。仅靠加大单一食品卫生部门的监管力度,治理效果甚微。加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具有监管职责的机构非常多。且各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仍还处于各自为战,并未形成“五指握拳”。行业不同,监管缺位环节不同。一个部门监督“给力”,势必不能扭转全局。此外,行政执法未能与司法机关形成及时有效的“组合拳”,也仅仅停留在一旦查处,罚款“了事”的程度。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制裁乏力,自然让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二)刑法规范的滞后。
罪刑法定是现代刑法三大原则的核心,是制定成文法律规范的真正意图,这就注定它踯躅于新事物、新行为面前,而这也就天生“造就”了刑法的滞后性。
食品生产,紧随化学生物科学等生产技术发展的脚步,以食品添加剂为例,“瘦肉精”、“苏丹红”、“一滴香”、“发泡剂”各种新型的添加剂层出不穷。这些新事物在未显著的影响人类身体健康之前,刑法如何矫正?再以“瘦肉精”为例,农业部正式禁用“瘦肉精”,到《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才将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明确纳入刑事立案标准。近十年的时间,刑法终于突破谦抑性将“瘦肉精”列于刑事规范之中。尽管我们不能否认这期间,刑法的确打击了违法使用“瘦肉精”的不法之徒,但是一直未正式明确的刑事法规,确也是“瘦肉精”至今仍阴魂不散的原因之一,刑法规范的滞后性可窥一斑。
(三)刑罚的不及时。
刑罚的及时性是现代刑法奠基之作《论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精神之一。刑罚的及时性可以理解为犯罪与刑罚联系越紧密,刑罚的效果就越明显。刑罚不及时的危害体现于犯罪者将刑罚的痛苦并不归因于违反刑法,而是归结于被抓的结果。
然而,最大程度的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最根本理念之一。赋予诉讼权利的同时,势必相应的给予犯罪嫌疑人行使权利的时间。另一个方面,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不利、我国警力不足等客观原因,相对影响了刑事侦查案件质量,从而有碍于刑事诉讼程序的顺畅,这也都不同程度的造成了刑罚的不及时。其后果即是侥幸心理者比比,“伸手者”怕的不是刑法,怕的是被抓!
依法治国始终是我们坚信并为之不懈努力的治国方略。下面笔者试图探索一种由检察机关牵头、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新模式(以下简称“执法模式”),用以克服上述制约因素,有力地矫正失范的社会秩序。
三、检察机关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的梗述。
(一)执法模式的组成与分析。
检察机关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划内,由检察机关作为牵头机关,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工作核心及决策部门,负责协调农业部门、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防疫部门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联合执法,紧密配合公安侦查机关、人民法院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活动,建立食品全领域多维度行政执法、行政与司法联动、执法信息共享、专门部门专项工作的新型基层工作模式。
检察机关牵头,拟以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公诉部门组成专门协调组担此职责。原因在于:第一,检察机关具有宪法所赋予的法律监督权。作为司法机关,独立于上述食品卫生行政机关。第二,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因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与上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素有工作往来。此外,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更要求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负责协调各部门联合执法更是“渠成水到”之功。第三,公诉部门是司法活动的核心部门和关键环节,对于联合执法中可能出现的案件,界定违法与犯罪之意见较为权威,且有能力协调公安侦查机关与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程序,形成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公诉部门的优势可谓得天独厚。
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核心与决策部门主要考虑到各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是政府设置的旨在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行政机关,主要工作职责在于贯彻相关食品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级政府下发的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活动、统一协调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工作计划等等。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决策部门是联合执法模式的合理权力源头和合法执法依据。
设计联合执法模式有利于解决前文分析的各监督部门行政执法的分散和乏力之弊端,从而形成监督机关对各食品行业的横向和各经济环节的纵向的“网式监督”。让食品行业暴于法律的阳光之下,违法犯罪无所遁形。
【查字典本站】。
(二)联合执法模式的运行机制。
1.联动机制:联动机制,不同于联合执法。其不局限于多部门的统一行动,还在于各联合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形成一个“集成”体系。即便不是统一行政执法行动,在食品监管问题上始终高度一致、协调配合、高效行政。行政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司法机关之间司法程序高效、行政监管与司法活动紧密结合,做到聚则行政监督机关“五指握拳”、行政执法监管与司法惩治打好“组合拳”。分则单一部门查处安全隐患或者食品安全案件线索,各部门应激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2.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笔者初步设想为定期会议制度和绿色沟通制度。所谓定期会议制度,是联合执法模式所属部门在一定时期,在检察机关的组织下,由食品安全委员会主持召开会议,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以及有关部门查处案件信息进行沟通。所谓“绿色沟通”制度是指各所属部门指派专门部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对于可能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交流,尽最大努力提高监管效率和刑罚惩治及时性水平。
3.专项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置,本质上就是对于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的专门领导和专项工作。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亦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与监管的决心。联动模式下的各部门,应将联合执法模式设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此外,公安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应设置专门食品安全案件的工作组,以解决刑罚的不及时带来的刑法的低效,充分发挥刑法作为保护性规范的社会矫正功能。
四、结语。
20,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确立了政法系统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是笔者对于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萌想稚念,亦以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工作之所趋。不经推敲之探讨,旨在于抛砖而引玉。
参考文献:
[3][斯洛妮亚]卜思天?m?儒攀基奇著.丁后盾译.刑法理念的批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意]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2).
[5]郑振.犯罪压力下的警力资源不足之探讨.中国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
为保障“五一”期间我区的食品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健康、安全的节日,卫生监督所及早部署,狠抓节前卫生监督和节日期间的值班应急处理制度并在节日期间加强对重点餐饮单位的卫生巡查,特别是大型聚餐包桌活动的卫生巡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节前卫生监督检查,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我所要求各相关科室把卫生监督工作重心放到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特别是节假日消费较集中的餐饮消费场所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在节前对上述单位开展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上述单位的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及卫生状况,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验收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有否超能力或超范围经营等。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一律责令限期在节前落实整改,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必须责令停业;切实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此外,我所将在节日期间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加强对重点餐饮单位的卫生巡查,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我所将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群众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投诉和咨询。
截止日前,我所共出动执法车12车次,卫生监督员8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55,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28份,责令限期整改16户。销毁不符合卫生安全的食品75kg.。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6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注重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我所针对夏季食品安全季节性特点,切实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餐馆、小饭桌、中小型餐馆、冷冻饮品、冷食、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而有效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夏季食品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监督检查中,加强对流动摊贩、熟食加工点、小作坊、冷饮销售、批发部,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监督检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与农村食品综合代销点加大了检查力度,防止劣质食品在销售中直接流入农村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针对无证生产大桶水,管状饮料现象严重的情况,组织开展了饮料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无证生产大桶水产窝点2家,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将这2家的制水设备及成品水全部封存,同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处理完1家,1家正在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为维护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根据x州食药局、x州教育局《关于开展秋季食堂及周边饮食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总结如下:
为保证本次专项整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由学区校长张虎林任组长,副校长杨际文任副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组员由后勤,大灶管理员组成,负责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管理与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食堂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按照(x食药监[20xx]119号)的通知精神,我校迅速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细致、全面检查,首先针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即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以及校园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学校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等情况;其次明确检查内容:一查上述场所证照是否齐全;二查是否建立进货台帐;三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从而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预防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案(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此次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校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专项行动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
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由一把手亲自抓、亲自开会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食品卫生隐患登记造册,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健全情况,建立了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制度落实情况,许可证没有过期,没有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设施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到位;因许法人调动,及时的办理了变更、延续、补发手续。
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了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货证票据相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食品仓储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掌握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没有留长指甲、戴首饰;没有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
5、食品加工的蔬菜按一挑、二洗、三漂洗、四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肉类食品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别存放,无交叉污染;用于加工的刀具、砧板、等工具整洁定位存放、不混用。
6、定期检查和维护食堂的设施设备,及时处理当餐的剩饭剩菜,突查食堂加工的食品品种并进行抽样检验。
在这次整改检查中,发现消毒设施和防鼠设备不规范,对这些问题及时做了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常抓不懈,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20xx年上半年,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根据市物价局“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的要求,紧扣区政府的工作中心,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精心筹划,加强停车收费监管。
由于近年来城市车辆数量超速增加,停车问题越来越成为城市生活管理的焦点,而且停车场收费点多面广,企业性质构成复杂,部分停车收费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法律意识较差,为增加收入随意违反规定乱收费现象较突出。今年1-5月近三分之一的投诉为停车收费,为此,我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管理。
(一)强化管理,规范标价。
要求全区所有停车场做好申报备案工作,现已做到100%全部落实到位。另重点规范停车场标价,各收费点通过标价牌公示收费单位、地点、收费标准等,加强停车场的收费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
加强与区停车办的协调,实行收费申报、备案、公示牌联动管理,对停车场(点)收费员进行政策培训,要求其必须做到停车时间在票据上注明,否则一旦发生价格纠纷,以消费者的诉求为准。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现中心城区基本做到规范收费,“预收10元起步价”的现象基本杜绝,但城郊结合部乱收费情况时有发生,有待于下阶段加强监管。
(三)强化检查,重点规范。
对受到投诉举报又屡教不改的停车场坚决查处,把车站、特色街区、运动场馆等周边停车场列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市场大检查内容,不断规范停车场的收费行为。
二、为民维权,不断改进价格举报工作。
价格举报工作为全局形象窗口,受理举报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宗旨,积极发扬“便民、高效、快速、务实”的工作作风,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及时高效办理,把“办理态度、办理速度、办理满意度”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标准。作为中心城区,群众投诉问题多而杂,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克服人员少,投诉多,涉及面广等诸多困难。今年来共办结举报29件,咨询件6件,办结率100%。退还消费者1000余元。在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时,力争每一件投诉都能让群众真正满意。
为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活动中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我局从20xx年2月开始至12月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全年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开展至今,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专项行动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稽查股,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材料收集,信息报告,分析总结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为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舆论支持。为了营造良好的药品维权氛围,与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多次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活动。
三、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订了《xx县关于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严厉打击、依法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组织执法检查组2个,对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于非药品类,要求各涉药单位必须审查和索取供货企业资质,并建立进货台帐,与药品分开陈列,非药品标识醒目。同时,我局也与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活动。
我局在今年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车辆60余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56家次,药品批发企业3家次,医疗机构205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
今年以来,在xxx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xxx的精心指导下,xxx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xxx党工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把抓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深入化。现将万和社区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积极推进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2020年上半年,党总支以“五和家园”党建项目为载体突出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教育活动,上半年社区党总支共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宣讲、微信公众号“我说习语”推送活动x场次,有效的扩大了受众面,拓展了“红色阵地”的辐射范围。
二是扎实抓好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以榜样带动社会风尚,让好人好事效应点亮人民道德光芒的正能量。辖区三户家庭被评为“最美家庭”称号,一户家庭被评为“最美榜样家庭”称号,利用社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宣扬家庭美德、提倡美好家庭文化。利用家长学校这一活动阵地,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开展青少年民俗传统教育,上半年共开展x次主题活动,切实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垃圾分类新风尚等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利用led、条幅、公益广告宣传板、电视等形式进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向“最美逆行者”致敬等主题宣传,宣传覆盖辖区主干道、各小区主要出入口,传递社会正能量,潜移默化提升居民素质。上半年开展抗击疫情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参加服务的志愿者约xxx人次。在全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通过“学习强国”学习群和强国群、社区微信公众号、社区工作群和群众交流群、宣传栏和电子屏等各类载体发布相关信息百余条。
四是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思想观念的正面引导工作。深入贯彻上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有关宣传要求,引导辖区居民正确认识、科学防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发生后,共计布置室内外led屏x块;设计制作宣传板x块;悬挂标语条幅x处;张贴(发放)各类宣传品x份;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发布防控内容x条;利用社区(村)广播、充电移动喇叭等播发防控内容x条,覆盖x个小区,每日循环播放;走访入户x户;已覆盖人数约x人。疫情期间,报名参与抗“疫”志愿者x人、物业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x人。
五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为了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发动党员、楼长、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联合社区民警多次对辖区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及棚户区进行走访排查,鼓励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六是统战工作开展情况。党总支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纳入党总支的议事日程,组织社区工作者开展统战知识、统战理论和政策的学习,提高大家的统战理论和政策水平。把侨务工作的网络延伸到楼道,做好统战对象摸底统计情况。截至目前,辖区内没有统战对象。
(一)形势分析。
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在信息化飞速发展和全球化迅速蔓延的环境下进行的,更加严峻复杂,尖锐激烈。我们要高度关注和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形势好转,但国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防控重点从外防输入转为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一天没有全面取胜,我们就要始终处于戒备状态,要在各自的岗位上把疫情防控工作持之以恒的做扎实、做到位,在有序复工复产的基础上,引导党员群众做好疫情防控的警惕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仅是指引基层深入实践,更是提升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不可或缺的思想武器。然而,社区部分党员因工作、探亲等情况,不能经常性的到社区集中学习,存在管理教育风险。
二是新形势下引导管理主流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探索、提高。在信息化时代受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尤其巨大,传播渠道多样、传播速度快捷、影响范围广、隐秘性强、控制难度大,网络舆情中极易带来社会安全隐患。辖区管理范围广,居住外来人口多、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房产证、小学、燃气安装等矛盾和问题易引起信访矛盾。
三是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群众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仅靠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很难解决根本性问题。意识形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很大,在信息化时代,如何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还需要不断创新思路举措。
党总支将努力克服不足,在抓好各项基层工作的同时,紧紧按照上级各部门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组织领导,提升防控能力。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进一步认真学习、研判、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手段载体创新,提升宣传质量。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
二是将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有机结合,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社区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宣传、有效利用沿街led屏、在各小区宣传栏张贴倡议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向居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科普等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发动志愿者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不同媒体宣传形式结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发挥好宣传思想工作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支撑作用,激发出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齐抓共管的强大力量。结合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上、制度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环境卫生水平,防止反弹,确保整治成果。
三是升级文化建设,凝聚发展合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上率下,持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实抓好党员理论学习,扎实开展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疫情期间无法开展集中学习,利用微信交流群转发学习内容,让更多党员能够自学相关内容。继续推进“我说习语”线上线下同步课堂,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促进党员交流学习及共同进步。活学活用“学习强国”,让“学习强国”成为党员群众精神“加油站”。
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运用网络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夯实主流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讲文明树新风、典型人物等内容,传播正能量,进一步调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
党总支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理清工作思路,继续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为社区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xxxx年,xx市民宗局按照各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加强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日常监管,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铸牢食品安全意识。将食品安全“七进”和法律“七进”相结合,利用会议、检查、文件下发等时机,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讲x次,传达各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x次,进一步铸牢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制度落实。制定《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相关制度,确保宗教领域食品安全。
一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检查xx余次。统一制作《xx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制度》挂牌,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制度”上墙率xxx%。全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全市xx处佛道教场所“明厨亮灶”率达到xx%。
二是强化镇街属地监管责任。压紧压实镇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各镇街加强“疫情期间”、“五一”、“国庆”、“佛诞日”等重要敏感时期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开展各类食品卫生宣传、食品安全检查xx余次。
三是指导场所落实安全规定。xx市xx处宗教活动场所均未开展餐饮经营服务,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完善安全预案,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制度,今年以来我市未开展大型宗教活动。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求,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零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备勤,保持xx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主要表现是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点多面广,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宗教领域重大活动又相对集中,在宣传、检查等方面的工作还没完全到位;部分场所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落实责任。
二是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责任。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坚持关口前移,严把食品采购、贮藏制作关口,确保各场所食品安全。
四是积极引导宗教活动场所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食安办的精心指导下,我镇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镇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站在保证群众身体安全的高度,充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镇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标,作为镇政府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班子成员直接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力量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有条不紊地进行。
今年以来,我镇先后制定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各项制度。同时,镇政府分别与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村(社区)明确了村主任为协管员、社长为信息员,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而作。
一是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食品安全宣传方案,重点突出了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通过标语、宣传栏、会议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开展创卫工作,在场镇人口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标语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了解。
二是是加强培训。全年对各村协管员和乡村厨师进行了《食品安全法》、非洲猪瘟培训等3次业务的培训,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培训会。会同镇农办、畜牧站对养殖大户进行非洲猪瘟及动物防疫培训。
三是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到学校的健康教育课。辖区各中小学校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食品安全小知识和生活小常识,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根据县食安办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具体情况,及时制定了各个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要求,使整治工作按照要求有步骤开展,全年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专项检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我镇出动宣传车一辆,悬挂横幅2幅、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通过展览演示,对群众解疑释惑,教授识假辨假方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积极配合xx镇市监所检查了xx镇食品超市、餐馆、学校、农家乐等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饭样留存时间、数量,原材料进货来源等逐一询问、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全年4次对全镇的饭店、超市、药店、职工食堂等单位安全问题逐一排查,对营业场所卫生条件差的,购物台账和消毒记录不健全的单位,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证照不齐的,限期整改,无证经营的,停业整顿。全年监管农村群体性聚餐540次,未发生一例群体性食品安全中毒事件。
对辖区内的食品流通企业、餐饮店、企业食堂、乡村厨师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逐步建立健全档案,全面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情况,为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虽然我们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做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上级的期望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如办公室人员少,力量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申报逐年增多,监管经费紧张,但我们会克服一切困难,来年更加努力工作,为xx镇食品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贡献力量。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今年来,我们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为重点,认真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的各项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树立“食品安全,人命关天”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从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保留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朝安区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朝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我们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各种主题活动,采用宣传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普及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据统计,全年共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开播有线电视25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多份,积极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做好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把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作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事关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了“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畜牧局和区动物防疫检疫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瘦肉精”监管工作。
三是注重宣传,积极引导。我们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国家禁用药品目录、限用兽药等,加大和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对人体的危害,宣传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政策法规,全年向各基层发放《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700多份,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和强大的整治声势。四是制订方案,扎实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力度,提高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订了《朝安区20xx年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目标、重点环节和措施步骤,使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是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我们对基层辖区内的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基本情况,为推进“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六是签定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整治责任。我们在与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的基础上,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与基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同时,要求基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生猪养殖场(户)和辖区内饲料、兽药经营点签定承诺书,以此增强生猪养殖(场)户和饲料、兽药经营点自律意识,提高诚信水平,确保在养殖、销售和屠宰等环节不使用“瘦肉精”。
七是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我们积极推进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场地检疫证明签发行为;加强屠宰环节检疫查验,增加“瘦肉精”抽检频次,严格执行宰前、宰中、宰后检疫“三同时”制度,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建立“瘦肉精”生猪黑名单档案,严格禁止疑似“瘦肉精”阳性养殖场(户)生猪再次进厂屠宰,对确定为“瘦肉精”阳性猪只及产品,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把好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关。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饲养场、中转站和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巡查检疫。今年来累计出动800多人次,检查牲畜12万头、禽80万只。为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我们落实区动监所5名技术骨干,带领25名驻厂检疫人员进驻生猪屠宰厂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共检疫进厂生猪28万头,检疫率100%;发现病死猪只126头,切除猪只病变组织1.18万公斤,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积极推进兽药gsp工作。
为切实推进我区兽药gsp工作,我们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构,成立区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畜牧局和区动监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兽药gsp实施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订了《朝安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宣传动员发动,我们于20xx年1月18日和6月22日召开了两次全区性兽药gsp宣传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包括基层单位负责兽药管理的人员,兽药经营单位负责人等,会上,我们将《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实施兽药gsp告知书》和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申报材料目录等宣传资料发给每一个兽药经营者,每一个经营者都按要求签署了《实施兽药gsp告知书签收回执》。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动员,使兽药管理相对人熟悉gsp基本内容,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兽药gsp工作。四是签订责任书。我们通过与市有关部门和兽药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完成兽药gsp工作任务。五是是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目前,我区已经组织15名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经考试合格,成为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专职人员。至目前,我区已有14家经营单位通过兽药gsp认证,占全部单位的90%,取得兽药合法经营资质。
(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我们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对全区兽药经营点进行检查,重点是查处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以及无批号、无生产日期和无说明的假冒伪劣兽药,检查中没有发现非法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此外,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成立农业局食品安全生产检查组,组织人力,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
四、20xx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按照上级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的要求及其它有关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认真分析薄弱之处,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基层群众和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督促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和免疫记录等,不断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三是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滥用、制售使用违规食品添加剂行为。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就我区2家定点屠宰厂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成了“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技术改造项目,两家屠宰厂(场)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分别按以下内容进行改造:(一)改造屠宰间、待宰间和急宰间等;(二)屠宰车间地面硬化,墙面彩钢贴面;(三)人员及肉品出入口与运送活畜出入口分开设立,活畜出入口设置消毒池;(四)建造清洗池、放血平台、烫毛灶台及内脏整理操作台,并且池和台表面要贴瓷砖;(五)安装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屠宰设施,包括脱毛机、提升机、吊挂轨道、烫锅等;(六)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七)建设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82.7万元(其中: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70.7万元,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12万元)。“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甘肃省商务厅的评审验收。目前,两家屠宰厂已全部完成技术改造投入生产。截止10月底,屠宰生猪75607头,检出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379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我区肉品消费安全。另外,我区活禽屠宰市场与农贸市场、蔬菜市场、百货市场相互混合、分布分散,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为规范我区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便于市场监管,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市商务局申报了活禽屠宰市场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血脖肉、地沟油、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份。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以服务全省大型节会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甘商务服管发〔xx〕215号)及《xx市商务局开展全市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定市商务发[xx]65号),结合我区餐饮服务业实际,就深入推进全区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组织对全区的餐饮业、住宿业等服务业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全区有酒楼、饭庄、餐馆、食府、餐饮店铺80家,酒店、宾馆、饭店、招待所109家。在现有的餐饮业、住宿业开展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题,以“三亮三比三争创”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绿色饭店和节能降耗活动。在餐饮服务业全力抓好精品陇菜工程。开展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结合全区创先争优“四推进五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窗口服务月”活动。主要开展争创xx餐饮服务业先锋活动,争创党员服务先锋活动,在全区餐饮服务企业发起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议等活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业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真正得到实惠好处。今年甘肃省举办精品陇菜认定会我区上报了“xx凤城大酒店”6个特色菜(古洲酸辣烩鱿鱼、凤城土焖羊肉、凤城太子羊排、xx小炒皇、锅仔酸菜洋芋、陇原黄焖鸡)参会,为创建精品陇菜品牌店,为促进餐饮业做大做强上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关于公布精品陇菜认定结果的通知》(甘商务服管发〔xx〕297号)经省发展精品陇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根据评委现场打分情况,我区上报了“xx凤城大酒店”“特色菜古洲酸辣烩鱿鱼”、“凤城土焖羊肉”、“凤城太子羊排”、“锅仔酸菜洋芋”4个菜品认定为精品陇菜。
xx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基本原则,按照“整顿、规范、稳定、提高”的方针,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为目标,真抓实干,创新务实,推动了全区酒类商品管理工作的全面进展。
(一)做好酒类商品批许发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区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批发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目前我区共有酒类批发企业57家,其中xx年度新办批发许可证3家,换证5家。
通过换*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批发业务企业的酒类批发许可证予以注销;对酒管局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决不允许使用过期证件。逐步建立健全全区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
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发放随附单186本,向城区酒类营销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501份。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强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积极做好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工作。
为更好整顿、规范酒类市场,按照市酒管局的安排,对酒类零售商进行调查摸底,已发放了《关于在全区实行酒类商品流通零售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501份,现已办理登记证501份。
(四)加强市场监管。
在酒类市场整顿中,共检查酒类商品经营户1186户(次),超市5家,酒类批发户65家,查封过期啤酒和不合格葡萄酒134瓶,规范无证批发户2户,责令停业整改。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血脖肉、地沟油、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二)酒类市场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酒类市场打假职能。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产销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区酒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户外广告应当遵守《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类媒体不得为无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无酒类批发许可证的经营者发布酒类广告。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在各乡党委、政府以及乡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结合“品质消费教育农村行”活动于7月17日至7月20日深入五乡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检查活动。
一是组织人员开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在活动现场悬挂了活动主题标语和条幅,设立了咨询服务台,现场耐心详尽地讲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特别着重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宣传讲解,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对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须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用药须知》等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实物讲解识假辩假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组以“三个加大”为重点,1.加大对乡卫生院的检查力度,重点排查基本药物购药渠道是否合法,医疗器械使用是否正规,疫苗及检验试剂是否在有效期之内。2.加大对餐饮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规范各个重点环节,严查过期食品;3.加大对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个体工商经营户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检查是否销售过期食品、化妆品以及三无产品,检查索证索票情况及食品台账记录情况。
此次检查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执法车10台次,悬挂横幅共15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600余份。检查五乡个体户179户,查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价值达7960.5元,没收过期药品价值达408.5元,总价值达8369元。执法人员将查获收缴的所有库存食品药品,没收集中销毁。最后,加强了教育引导工作。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个体经营户、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有效预防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乡级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转载请注明。
7月19日,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我县康赛寺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检查活动。宣传活动现场,我局工作人员设立假冒伪劣产品展台,以实物为例向广大僧侣讲解了食品安全法、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商品的辨别知识,同时讲述了民族团结、消费维权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还发放《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宣传资料共140余份,接受咨询8人次,悬挂横幅4条,设立展台1个。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随后,我局工作人员对寺院周边的3户经营户开展了食品及产品质量检查工作。共查处不合格食品共两大类五个品种,价值756元,并对没收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销毁。通过此次的宣传检查活动,提高了僧侣们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意识,给广大僧侣们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得到广大僧侣们的一致好评和认可,为实现全县宗教领域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切实有效预防和控制季节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的具体安排,在全镇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整治活动,保障了食品安全,为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了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将食品安全检查整治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抓好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检查整治组,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好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全镇食品安全方面不出问题。
此次检查整治活动,全镇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点面结合、全面监控”的工作原则,按照“严控生产源头、监管流通消费、加强联防联控,保证全程监管”的工作要求,由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牵头组织,经贸、农牧、卫生、学校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了以学生营养早餐、粮、油、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卤制品、熟食、凉菜及碘盐、酒类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厂矿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以餐饮卫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为内容的检查整治行动,整顿规范了小作坊、小地摊、小餐饮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围绕商店、批发部等经营出售环节,开展了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等专项检查,逐一登记造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对号入座,边查边改,限期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各村、镇属各单位采取广播、标语、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饮食、安全消费等科普知识,尤其加强了对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消费信心。同时大力开展了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小作坊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诚信自律意识,努力营造起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通过这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镇域内食品的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切实改善了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素质,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杜绝,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规范,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餐饮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保证了镇域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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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食品安全开展的工作总结(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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