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特点专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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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与甲方因琐事发生冲突,致甲方受到伤害,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赵五被刑事拘留,乙方系赵五配偶。事发后甲乙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赔偿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受害人甲方人民币____元,此赔偿数额是
对甲方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本协议是甲方请求赔偿的一次性、终结性赔偿协议,甲方不得就本次纠纷事宜以其他任何途径和方法再次向赵五或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甲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出具书面的《刑事谅解书》,明确对赵五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意思表示,并递交给公安机关。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甲方应签署收条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公安机关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
谅解排比句08-22
税务稽查执行是税务稽查成果实现的重要环节。经过税务稽查的选案、查案和案件审理等环节的职能行使,执行环节是否完全履行,体现着对国家税收利益的维护和对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惩戒,关系着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因此,乌鲁木齐市地税局领导高度重视稽查执行工作,特别是由市地税局审委会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的执行情况,涉税金额大,影响面广,对税收收入影响较大。
今年,乌鲁木齐市地税局除要求稽查局将执行反馈工作常态化外,还两次派专人组成调研组,组织座谈会对稽查局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导,深入执行所和企业,与执行人员和纳税人进行了交流和沟通,了解到现有执行手段、程序,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执行工作,全面考评案件执行工作成效,监督案件的落实,提高案件执行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稽查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营造合作平台。一是与国税局、公安局经侦支队、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创建了联合工作机制,从外围为其畅通渠道。在文书送达方面,充分利用居委会协税护税职能,发挥其见证人作用,解决了以往文书送达难的问题。二是于2022年 10月创建了稽查局查补税款(天、沙、新、水四个局)自开票工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方便了纳税人,降低了开票差错率,明确了稽查查补收入。三是专门针对执行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明确在保证当期案件执行的前提下,力保清欠以往年度查补税款的执行思路。
(二)充分利用执行资源,前期介入摸查情况。稽查局执行所现有9人,除所长、内勤(兼开票)外分三个执行小组,每组对口三个稽查所。对一些规模较大企业进行稽查时,执行人员在稽查过程中提前介入,尽可能全面地掌握企业账户、资产等信息,为下一步执行工作打基础。
(三)与企业沟通日常化,与管理局沟通制度化。定期与未结案企业进行约谈,了解企业情况,要求未结案企业报送证明资金、资产情况的资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催缴计划和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对逾期未结案企业,通过向所属管理局定期反馈管查联动建议书等形式,通报被查企业查补及税款入库信息,提请管理局加强监管,根据情况适时采取催报催缴、停止出售发票、欠税公告等措施,并将被查户情况反馈工作通过管查联动互动机制制度化。
二、重大税务案件执行情况分析
执行难是各类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执行环节作为税务机关防范税款流失的最后一道关口,担负了更多的责任。与一般案件相比,重大税务案件执行难主要表现在遗留案件不能及时执结,滞纳金等的执行力度与税款执行力度相比较弱等方面。造成这种现象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一)主观因素
1.对滞纳金执行的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
2.在运用执行手段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执法风险,如何更合理、灵活地运用法律赋予的行xxx力有待深入思考和实践。
3.执行力量薄弱。目前稽查局执行岗编制较少,对于处置疑难个案缺乏有力手段,使执行工作显得被动。
4.重大案件案情一般比较复杂,矛盾比较突出,调查核实时间长,期间企业经营状况等各方面条件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也成为案件执行难、无法执结的原因之一。
(二)客观因素
1.与一般案件相比,重大税务案件一般查补税款金额较大(300万元以上,有些案件甚至达到上千万元、上亿元),加上滞纳金、罚款后,数额相当可观,无形中增加了执行难度。
2.涉困案件和特殊案件往往无法执结。涉困案件涉及一些濒临破产、面临倒闭、严重亏损、举步维艰的企业,这些企业往往资金严重不足,甚至根本没有可执行财产,执行机关无从下手。一些老企业往往离退休职工多,一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会借机将企业的矛盾转嫁给税务机关,引发上访闹事等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一些特殊案件也给执行人员出了难题,如某房地产公司账户被法院全面查封,无法缴纳税款;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及外资企业,查补个人所得税六百余万元,该公司一经稽查,公司相关人员全部失踪,租赁的办公场所无人管理,相应的执行程序无法继续。
从分析的对象方面来分,有资金分析、费用成本分析、盈亏情况分析等。从时间上来分,有年度分析、季度分析和月度分析。还有不定期的专题分析等。从分析报告的内容特点上来分,有简要分析报告、专题分析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等。下面我们仅从后者所分出来的种类,给以简要的介绍。
简要财务的分析报告范文,又称财务情况说明书,是附在会计报表之后简要的文字分析报告。或是说明某些重要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或是说明财务计划完成的简要情况,或是对某些重要问题进行扼要分析。目的是为了让上级有关领导机关或人员了解财务活动的基本趋势,完成计划的进程以及经营管理的改进情况。这种分析报告,一般是年度、季度、月末编制报表时结合使用。
专题分析报告,一般是对当前财务活动中的某一重大问题,或某些重要的经济措施,或财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单独进行专项分析,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这种分析报告的特点是内容专一,一事一题,分析问题深透,反映问题及时。它是不定期的分析报告。
综合分析报告,也叫系统分析或全面分析报告。它是就某一企事业单位或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根据各项财务指标,对资金、费用、盈亏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分析的报告。它是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抓住工作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以便考核企事业单位在经营或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一般是在年度内半年的财务活动分析时用这种类型,如实例一《xx钢厂一至三季度财务三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报告》。
一、调研背景
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到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明胶、水解蛋白事件,从南京有毒水产品事件到广东毒酒事件,从 “三聚氰胺”事件到“地沟油”事件,从河南南阳毒韭菜事件到青岛福尔,马林浸泡小银鱼、染色馒头事件,从广州市场现“染色紫菜” 到台湾塑化剂有毒食品这些事件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一些商家为盲目追求高额的经济利益,拉低道德底线,掺假售假,以次充好。
每个事件本身看上去是孤立的,但却深刻反应了社会现状!
为了解大家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看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高我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我们进行了本次调研。
二、调研经过
1.目的:通过这次调研,增强人们对学校附近食品安全情况的了解
2.对象:小吃街其中的商户、摊点以及我校学生
3.时间: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9日
4.地点: 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附近小吃街
5.方式:走访、访谈、调查问卷。
三、信息分析
从调查问卷所获得的数据来看。数据显示,绝大多数人是通过媒体宣传了解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大家普遍听说三聚氰胺事件、苏丹红事件、地沟油事件。说明了媒体的宣传作用是强大的,政府和机构应该发挥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
在购买食品时,90%的人首先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其次为相关检验标识标签和产品的包装色泽气味,这反映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注重食品的质量。65%的人普遍认为食品安全应包括:食品生产期及保质期、卫生状况、色泽、性价比及是否含有添加剂等方面。
在食品安全方面,人们最担心的是食品过期变质问题,接着便是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农药、重金属残留问题。
但从实际走访访谈的结果来看,我们合肥学院的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较高,具有较高的食品安全意识,能够辨别基本的食品质量好坏。
五.调研结论
通过这次调研,在走访访谈的过程中,与商点摊点经营主对话,发现我们合院附近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绝大多数经营主能够遵循职业道德和法律约束,使
用质量较好的肉类、蔬菜、食用油和作料,而合肥学院的学生在这种情况下能够辨别食品的好坏。但是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小吃街摊点的油炸类食品,绝大多数的经营主不更换食用油,以致油的颜色发黑且漂有残渣。根据同学反映,在小吃街后街购买早餐时,饼类摊点出现宰客现象。
但总体来看,合肥学院周边摊点食品安全和卫生情况较好,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的概率低,经营主和同学具有较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
六.调研中遇到的问题
第一次发放问卷时,我们地点定在附近的超市,但选取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欠妥,所以在发放问卷时,大部分是直接绕道或者不理不睬。后来,我们将调查问卷直接发放到商户、学生宿舍中,这次取到了较好的效果,发放的问卷得到了全部回收,也获得了较为翔实的资料。但这样成本较大,后期我们将形式改为发放电子问卷的形式,这样使得受众面更加广泛,缺点是目标仅仅局限于学生,对象较为单一。
但总体来说,小吃街的经营主能够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可以给出详细真实的回答,绝大多数商户具有一颗真诚的心,符合自己的职业道德,这点是值得称赞的。
七、建议
针对以上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下建议:
1消费者:不能只抱怨商户道德缺失、不负责任,我们在选择食品时,应该增强自己在食品方面的有关知识,学会辨别产品质量好坏的技能,会看保质期等专用标识,选择信誉度高的厂商和品牌,并且到正规地点购买。在购买到不合格的产品时,应该具有较强的维权意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对其进行举报,坚决与这种不正之风做斗争。
2.媒体: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利用媒体做好教育和宣传工作。利用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积广的特点,对违法经营、不符合标准、不合格的问题商家、厂商和食品,进行重点通报,已达到以一儆百和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3.政府部门:把食品质量检查工作与群众相结合,采用质检人员和群众共同检查的方式,对食品、摊点和商户进行检查、整治活动。在保证检查人员素质和检查效果的同时,可以 开展多种群众活动,甚至可以实现“全民检查”的氛围,这种形式的效果的多方面的。
八、总结
这次的调研经过的时间比较长,需要较大的毅力,也获得了小伙伴的帮助。我们在调研的过程想了不少办法,学会了与人交谈的技巧。更重要的是,我们在做调研的同时,提高了自己对于食品安全的认识,获得了一些鉴别食品安全的技能,能够保障自己的健康。
号角相闻,告别业界风云;战鼓催发,迎来更富挑战的。站在新一年的起点,证券继往开来,正确把握券业发展大势,振奋精神、周密运筹,以必胜的信心和有效的准备积极应对挑战,拉开了抢占券业新的战略制高点、以资源深度整合为突破口、以发展缔造新希望的序幕。回首xx年,证券面对券业严峻的市场形势,面对重大政策变化和券商大规模分化、重组、兼并等因素带来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审时度势,认定“非固实之基无以铸广厦千尺,非坚韧之躯无以搏沧海巨澜”的道理,按照“规范发展,做精做强”工作指导思想和年初股东会、董事会提出的工作任务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以增收节支、业务转型、强化风险控制等管理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侧重点,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同舟共济、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一些业务和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过去的一年,证券投行在严峻的证券市场环境下克服重重困难,勇于探索与创新,摸索出一条“以重点行业形成特色经营、做优质项目打造公司品牌”的经营思路。经过不懈的努力,证券投行实现了股票承销、债券承销、收购兼并三大业务的协同发展,并逐步培育了在基础行业特色与品牌。xx年投行业务又上一新台阶,1-12月主承销家数排名第三,ipo主承销家数排名第二,总承销金额在行业排名第十二,取得了历史成绩。其中,我们承销的开滦精煤项目筹资金额达到亿元,这标志着我司在承揽大型投行项目上实现历史性跨越。
经纪业务扭亏为盈,市场份额逐步上升,从交易所公布的xx年1至11月股票基金交易量同业排名统计数据看,我公司股票基金总交易量的排名为21位,比xx年提高了3位。同时,业务转型取得一定进展,仅今年前11各月,基金销售就比去年同期增长近倍,8月份基金代销资格的取得,使我司基金业务的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作为拓展市场、抢占客户资源、实现经纪业务转型的另一项工作,经纪业务今年大力推广了以银证通为主的非现场业务,并初见成效,xx年在银证通客户开户量、交易量上都有大幅增长,银证通交易在营业部交易中的比例比xx年提高了一倍。
告别xx年,回首载浮载沉、激荡变换的业界风云,我们可以毫无愧色地说,证券广大干部员工风雨与共、顷尽全力奋斗过,众志成城、满怀喜悦收获过。尽管有些工作还不尽如人意,尽管前程还颇多艰险,但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过去留下的缺憾正是我们今后攻坚的着力点。
展望,证券必定会开创更具希望、更富前景的明天。为什么如此断言?这是由外围环境和内在因素综合决定的——券业市场、资本市场乃至宏观经济形势给我们以挑战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大好的机遇;而证券初步具备了抓住机遇的素质,充分具备抓住机会的智慧和魄力。
从券业发展外部环境看,xx年,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应进一步释放,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得到遏制,宏观经济发展的国内外环境总体继续趋好,面临一些长期结构性矛盾和一些短期问题已引起高层足够重视,并开始着手解决,这为资本市场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型市场,一方面市场证券化比率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低,有进一步提升的要求和潜力;另一方面,经济增长需要资本市场支持并与之相适应,加之我国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一直比较低,不仅加大了银行风险,也限制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已成为当前经济和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综合各种外部因素,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必然呈快速发展态势,新型+转轨的市场,必然会造就一批业界英雄。
从券业发展走势看,经过十多年发展,中国证券市场集聚起来的问题集中爆发,倒逼机制已经在促使制约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尽管这一过程对某些券商来说是相当痛苦乃至是灭顶之灾,但从券业发展的整体角度看,经过分化、兼并、重组等券业资源整合,一个健康、富有生命力的市场将脱胎而出,低水平、白热化、死不了也活不痛快的竞争将成为过眼烟云。
面对券业资源整合,自然“有人笑来,有人哭”,濒临外忧内患,证券完全有笑到最后的潜质。
我们有股东单位给公司的有力支持及其为公司提供的巨大的发展空间,这是一般券商难以企及的先天优势;我们有“笑到最后”的基本基础,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的稳健经营、规范发展的理念,在券商违规事件频发、以身犯险者纷纷落马、监管政策很可能马上成为判定券商生死大限的背景下,又为我们增添了一份优胜劣汰后分享券业盛宴的把握;我们具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和社会形象,在*界普遍认为券商信誉与公信力已降到了历史最低点的时候,债的顺利
申报和成功发行,就是监管部门和广大客户对我们的最有力的认可;我们具有逐鹿券业市场的经营基础和良好业绩,在经营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公司各项经营和财务指标基本良好,而且,经过xx年的努力,我们的投行业务、经纪业务实力又有较大提高,在某些方面,证券已经成为业内的一支劲旅。
在券业资源整合的关键时刻,公司又显示出抢抓机遇的智慧和魄力。xx年末,公司组织力量编制了证券未来十年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在不同部门、不同层次召开座谈会,针对券业发展趋势深入探讨解决公司资源整合、业务转型等事关未来生存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xx年的发展绘就了攻坚图。可以预见,新的一年,公司将实施一系列在证券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变革和创新,新一年的新希望,在年初便已现出曙光。
新起点、新希望。站在xx年的起点,让我们满怀信心,以更清醒的头脑、更旺盛的斗志、更奋发的姿态、更勤奋敬业的精神和更充沛的干劲,向我们的既定目标进发!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案件证据分析报告
根据刑法规定,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外乎从犯罪构成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来分析,即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体方面。现针对本案抢劫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对证据的要求作一个分析报告。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并结合本案具体案情,认定王某、徐某抢劫罪的证据如下:
一、认定王某、徐某犯罪主体的相关证据
刑法中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与单位。只有行为主体具备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故以下证据可证明本案中王某、徐某的犯罪主体资格:
(一)王某、徐某的居民身份证;
(二)王某、徐某的户口簿或户口底卡档案;
(三)王某、徐某的医院出生证明;
(四)入学、入伍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
(五)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其他亲友证词;
(六)王某、徐某的供述及其亲属证词;
在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上述证据过程中,由于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通过涂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方法逃避刑罚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边缘年龄的查证,仅依据身份证和户籍材料是不能完全认定其犯罪主体资格的,故应取得上述证据中的第(三)、(四)、(五)项,以形成一证据链条,互相印证。
通过对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能够证明本案被告人王某今年26岁,被告人徐某今年39岁,在犯罪时均已满14周岁,具备《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所要求的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故两被告人均为适格的犯罪主体。
二、抢劫罪主观方面的相关证据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关于认定本案两被告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证据有:
(一)证明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直接证据为两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各被告共同实施犯罪进行了计划分工并且各人分别实施了相应的具体犯罪行为。
首先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夜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并商定由先王某一人事先嫖宿在饭店内,到深夜时分另给徐某、李某发短信,并打开屋门让两人进屋,3人共同实施抢劫。 选定目标后,王某入住饭店,并给另外两被告发短信,3人到王某嫖宿的房间,由徐某持一把刀看住阿芳,王某、李某两人则来到饭店老板孙某夫妇的房间,由王某把刀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拿钱。
2、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被告人实施作案有动机、目的。
即三个觉得打工挣钱太少,手头拮据,于是想找一个省力又挣钱快的门路,由此想到劫取饭店以获取钱财。并且被告均认识到劫取钱财会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并且在压制其反抗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但为了非法获得钱财的目的,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就具有抢劫罪的主观故意。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人对共同实施抢劫行为事先进行了商量,并且达成了共识。
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夜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徐某和李某均欣然同意,并且共同商量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4、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伤害被害人的时间是在抢劫行为当时,其目的是为抢劫排除障碍,而不是为抢劫完成后而实施伤害行为。此证据可证明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主观要件。
(二)在以上所述直接证据的基础上,、以下间接证据可进一步印证各被告的主观故意。
1、被害人陈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2、事先踩点场所的现场证据即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已按计划的内容准备工具、踩点,、印证其主观故意的心理态度。
3、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能证明被告人在预谋时主观上就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准备,以及积极按照事先预谋实施抢劫行为。
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
(一)作为自然人,被告人王某、徐某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的发生。
(二)对于共同抢劫犯罪,作为共同犯罪参与者,各被告人在主观上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共同犯意支配下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
三、各被告犯罪客观方面的相关证据。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的表现,具体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进行了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
在客观方面,抢劫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⑦
证明本案被告抢劫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有: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明预谋中及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方法排除被害人反抗进行抢劫,被告人徐某持西瓜刀压制被害人阿芳,王某则使用西瓜刀这一作案工具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交出财物,并在孙某的右手臂上狠狠地戳了一刀,以此威胁其拿钱,后孙某的妻子刘某在李某的威逼下告诉两人的钱在抽屉里。
(二)被害人、现场目击证人、旅社其他服务员的证言。证明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而强行劫取财物。
(三)案发现场或从各被告人身上或指认处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作案工具,以及搜查笔录、辨认笔录。
(四)鉴定结论。物证及其附着物上的血型鉴定、指纹鉴定、dna鉴定、药物鉴定。
(五)作案工具等物证来源的相关证据:
1、同案犯的言词证据;
2、证人或同案犯与本案各被告人的相互辨认笔录;
3、鉴定结论,从来源处提取的同类物及物证所作的同一鉴定。
(六)抢劫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七)书证:伤情检验,证明被害人的伤害部位、伤口特征与各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所证明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及所使用的凶器能否对应。
(八)书证:医院病历资料,证明伤情检验结论的科学性。
(九)住宿登记的笔迹鉴定。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可以相互印证证明:
(一)各被告人使用了伤害他人的暴力方法相威胁;
(二)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指向的直接对象是被害人本身,而非直接指向被害人的财物;
(三)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和当场取得财物。
四、关于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要求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⑧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侵犯复杂客体,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罪或者一般的侵犯人身权利罪的主要标志。
证明本案被告人实施抢劫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主要有:
(一)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1、户籍证明、身份证;
2、物证,提取的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其提取笔录;
3、书证,被害人的伤情鉴定;
(二)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1、目击证人的证言
2、被害人陈述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4、书证,勘验笔录
5、物证,现场照片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双重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刑事案件:是司法机关和法律授予侦查权的机关或部门,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的材料,根据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立案侦查或审理的犯罪事件。
2刑事案件侦查:又称案件侦查、侦查破案,指公安机关和其他有侦查权的机关,对刑事案件依法履行立案手续,综合运用侦查措施和策略以及刑事技术手段,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揭露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活动。
3专案侦查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中心和重点,侦查部门应将专案侦查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4刑事案件侦查的任务: a、查明犯罪事实 b、收集犯罪证据 c、查明和缉捕犯罪嫌疑人 d、制止犯罪活动
5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部门和军队、xxx等单位。
6案件的来源: a、公民扭送、报案、控告和举报 b、犯罪嫌疑人自首、检举和揭发 c、公安机关发现 d、其他国家机关移送
7《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内容包括报案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报案方式、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简要案情、领导批示、处理结果等项目。
8立案:是指对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机关或部门对接受的报案、控告、举报或自首及自己发现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理的诉讼活动。9立案的条件: a、有犯罪事实 b、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c、属于自己管辖10侦查措施:摸底排队、公布案情、调查访问、检索情报资料、开展阵地控制等侦查基础工作、开展追缉堵截通缉通报等紧急侦查措施、守候监视巡逻盘查抓获现行、运用技术侦查手段、
查询电子监控录像、依靠机关单位和基层组织
13破案条件: a、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b、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c、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14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对于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从而不再继续侦查,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15侦查终结的结果有两种情形:撤销案件、移送起诉16撤销案件的种类: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17移送起诉:通过侦查,如果获取了足够的犯罪嫌疑人有罪并应受刑事处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应将案件向检查机关移送起诉。18移送起诉的条件: a、案件事实、情节清楚 b、证据确实、充分 c、定性定罪准确 d、法律手续完备
19杀人案件: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事实。
20杀人案件的类型:
a、财杀案件 ( 1 )抢劫杀人案件 ( 2 )盗窃杀人案件 ( 3 )谋财害命杀人案件 b、仇杀案件 ( 1 )私仇报复杀人案件 ( 2 )报复社会杀人案件 c、情杀案件 ( 1 )强奸杀人案件 ( 2 )奸情杀人案件 ( 3 )婚姻、恋爱纠纷杀人案件 ( 4 )性变态杀人案件 d、遗弃杀人案件 e、迷信杀人案件 f、寻衅殴斗杀人的组织机构、有一定的经济
人案件
21确保人质安全是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22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产的犯罪事件。23抢劫案件的类型:
24抢劫案件的特点: a、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一般有正面接触过程 b、有赃可查 c、抢劫之前大多有预谋准备活动 d、结伙作案居多,作案手法带有习惯性并且连续作案 e、抢劫案件现场一般有痕迹和其他物证可寻。
25盗窃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密码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犯罪事件。
26盗窃案件的特点: a、多有预谋踩点活动 b、作案手段具有习惯性 c、盗窃现场一般留有破坏痕迹 d、现场大多留有手印、脚印等痕迹 e、有赃款、赃物可查
27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是指以作案人谋取经济利益为基本目标,按照一定组织形态而纠集起来的犯罪群体,以分工合作的方式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所形成的犯罪事件。
28《刑法》第 294 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称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29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征:有明确的犯罪目标、有稳定
标题×××
分析背景和目标、基本情况、分析所用的理论介绍、分析过程、相关问题讨论和对策探讨、进一步的思考等
一、选题范围
在具体的案例或者某一类型的案例做分析报告。
二、报告内容
所有报告均应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案由
即对案例提供内容的高度概括,
2.案情
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涉及个人隐私的,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件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案件原始材料应当附随报告提交,并注明案件来源或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
3.案件焦点
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问题;3„„”等。
4.争议与分歧意见
从学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炼出法学理论研究的问题,应当至少具有两种以上的观点、主张或意见,并清晰、明了地叙明各自的理由及其依据。
5.研究结论
一个完整的案例分析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关键词
a) 其中正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ii. 绪论(包括研究背景,本行业情况,本公司概况)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包括公司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iii. 公司拟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与相关文献理论(即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现拟采取解决措施)
iv.
vi.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案例问题讨论 参考文献资料
尾页要有参考文献
例,参考文献:
[1] 甘肃省xxx.甘肃年鉴2009[n]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2] 任家强,董琳瑛.基于空间统计分析的辽宁省县域经济空间差异研究[j].经济地理,xxxx,(9):1435-1438.
[3] 胡青峰,张子平.基于geoda095i区域经济增长率的空间统计分析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7,(2):53-55.
[4] 潘竟虎,冯兆东.甘肃省区域经济差异时空格局的esda-gis[j].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4):45-50.
(目录)
(正文)
5号,宋体,三级标题式,至少3000字。
农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调研报告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自然的关注着法制的发展和建设,“农民工”是当今比较热门的话题,同时是值得关注和关心的群体。xx年10月24日xxx亲自为农民工讨薪的行动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清欠”大潮。
诚然,工资对于农民工来说是全部的生活寄托,一旦没有保障,发生拖欠,极易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影响当今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被寄回家乡的工资,具有外溢效应,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本积累,一旦被割断,将不利于农民的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着眼于此,本文将调研目标定为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没有优越的生活条件、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为自己伸张正义,这样一个群体在遭受到不公平待遇时他们是如何面对的?他们采取了什么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社会上是否有这种机构援助他们?通过对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处理农民工欠薪个案的分析基础上,并采取随机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度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民工欠薪个案调研
(一)案件介绍
10月25日,沈阳市总工会的农民工维权车在街上宣传时,遇到了走投无路的康文泉等人。总工会经协调未果,就将23人介绍到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及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孙辉、刘越岭、李静、张连华四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二)案件结果
二、调查问卷统计结果的分析
1、了解法律援助手段
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没有固定格式,结构安排也相对比较灵活,由经济活动分析的目的、需要决定。常见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一般包括标题、正文、署名三部分内容。
(一)标题
全面分析报告的标题,一般要写明单位、时间、分析内容、文种等四项内容,如《××商场2010年1月份销售情况分析》;专题分析报告的标题,一般是揭示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范围,如《产品库存积压的原因何在?》;部门分析报告的标题,一定要标明部门,如《××市建工系统企业2010年主要经济指标的分析》。
(二)正文
正文可分为导语、主体、结尾三部分。
1.导语
它是分析报告的开头部分,这—部分往往针对分析的问题,或简要介绍被分析对象经济活动的基本情况,如评价产销形势、计划指标及指标完成情况;或交代分析的目的、起因;或指出存在的问题等等。这一部分应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叙述主要问题,尽快引入主体部分。
2.主体
主体部分集中反映着经济活动的分析过程及其结果,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的核心部分,主要阐释经济活动“怎么样”、“为什么这样”及“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体现在结构上即表现为“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对策建议”这样三个相互关联的层次。
(1)基本情况:一般采用对比、分解、综合的方法,运用大量数据说明经济指标的完成和变化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展示经济活动的基本情况。有时还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20xx年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xx年初至今一直在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实习。
一年的实习生涯,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学会了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了解了如何分析案情、做到了更好地与人沟通……个中滋味,甘苦自知,这一年来的风风雨雨,让我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那就是: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我们都任重而道远。那意味着不仅要精通法律、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学习能力,更关键的是能将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办案当中,同时,还要在执业过程中始终遵循律师的职业道德与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执业态度方面,我认为勤奋、细致、认真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因为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一辈子只能遇到一次,对我们来说是百分之一,但对他们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在他们心里,案件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所以律师必须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并全面细致的分析案情,考虑案件的影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律师不仅不是一个看似光鲜、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
良好的与客户沟通的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虽然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并从一点一滴做起,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我价值。
回顾这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我收获很多,也成长了很多,职业感、责任感及压力感一直让我进步,我学着每天都要审视一下自己,每个案子都要总结一下自己,虽然累,但我有提高、有进步、有深深的体会,体会着如何更好地完成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掌握尺度与分寸,如何让自己早点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也常常觉得自己的时间真的不够用,大脑不够用,每天都渴求更多的知识,每天都在思考如何让自己快速的成长,觉得只有快点让自己的羽翼丰满了才能更好地、更负责任地为当事人服务、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我非常感谢我所认识的每一位资深律师及每一位共同探讨问题的同仁,是大家的帮助才有了我今天的成长,虽然我在这一行刚刚起步,我正在努力,我相信我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一名让当事人信任的律师。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愿意以自己的绵薄之力,在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同时,为首都律师行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比如机构臃肿、分工不明、效率低下;副职之间、正副职之间关系复杂,内耗严重;行政层级过多,管理成本过大;副职职责不清,角色不明等等,集中表现为副职的设置过多过滥。必须遏制“副职过多”现象。其中有三件事情非做不可:一是减事,基层常常抱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并非没有道理。所以,减事是减人的前提,政府不该管的事一定要放开,形式主义的事一定要清理,唯有这样,那些忙而无用的岗位才能退出。二是减支出,公共财政预算的“钱袋子”管住了,吃财政饭的副职“帽子”才会减少。三是畅出口,干部能上不能下,仍是当前一大突出问题,不出格、不到龄、不惹事,就难以通畅地退出领导岗位。在“官本位”的思维主导下,干部出口很难拓宽。当务之急,是要实行严格的干部任期制,届期满了必须退出岗位。
关于副职干部过多过滥问题的案例调查报告
一、案例概要
(一)案例来源
关于副职干部过多过滥问题案例来自于《半月谈》(内部版)xx年第2期。
(二)案例内容概要
最近,在陆续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副职过多的问题也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议论话题。一些地方配备的副市长、副秘书长等竟然超过了两位数。
客观上说,领导干部的职数配备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xx大前的新一轮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中,中央对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作出了减少的统一规定。
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出现了副职干部过多、甚至过滥的问题,副秘书长10多个,副镇长一大桌还坐不下。其原因有三:一是减牌子难减人。一些地方启动了大规模的撤乡并镇工作,牌子好撤,但官员难消化,所以只能都挤在一个牌子下;二是增新人难减老人,干部退出机制不畅,导致干部走得少,来得多;三是挂职干部“身份需要”。虽然挂职干部不占职数,但客观上还是多出了不少带有副职名头的官员。
二、案例分析及对策
(一)案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一,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严重存在“十羊九牧”,官多民少。对于高层的领导来说,多几个副职的位子便于他们控制下属,层层设人,领导不必躬身于职工和群众当中;副职多是导致病垢百出的主因,如果一正一副或者不设副职,岂不“精壮”?副职配多必然引起权力均衡、利益均等、关系协调等问题,最后归结为加重百姓负担。荀子曰“士大夫众则国贫”。南宋的史尧弼指出:冗员多生旷职,无其事虚设其官,无其功空食其禄,坐无事之人而食有限之禄,尽无穷之欲而有穷之财。致使财政入不敷出,农民负担苦不堪言。
第二,副职过多,分工不明确,职能交叉,有利的事争着办,无利的事互相推诿,造成出勤不出力,办事效率低下。有人不无讽刺道:三分之一干,三分之一看,三分之一在捣蛋。现实中副职之间互相扯皮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且从事一线工作的人手严重不足的例子却屡见不鲜。凡是副职过多,冗员过剩的单位和部门,再有能力的一把手也难调动和发挥广大干群的积极性,最终下场难逃“为官一任,山河依旧,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的结局。教人做事要精益求精,否则,即使有一千只手也解决不了问题。
第三,官多必令出多门,互相制肘,无所适从。副职也都不是省油的灯,为了一点实权也是明争暗斗,正职整天疲于平衡关系,权力要平衡,待遇要均分,利益要均摊,不能有丝毫的偏心和马虎大意。否则,矛盾不断,小事难办,大事叫你出乱。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权”力之乎也,权是角逐的最终目的。多位子可以便于他们平衡关系,你塞一个人,我也塞一个人,皆大欢喜;多位子也有利于某些有心搞腐败的领导批发官帽,坐地收钱。当然,还有重要的一条,因为多设副职的位子产生的各种成本由国家埋单,领导个人并不掏半文钱。
(二)行政管理学理论依据
第一,主体部分失灵,政府机构与人员设置的体制出现问题,现在更多的是根据上级的好恶来设置官位的多寡。管组织人事干部任免编制部门没有决策权,不管编制的手里握着使用权。编制都是行政一把手担任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可是提拔使用干部的决定权却在党委部门的一把手;这样自然会造成管事者说了不算,不管事者说了绝对管用。有时再加上文件规定有弹性,诸如可配副职若干和可适当增配副职,无形告之副职配置可随意性,久而久之,副职便失去了限制;像副秘书长任用程序简单,又无需人大部门通过,更为副职泛滥开了绿灯。
第二,作为监管人事任免和具有选举权的人大和人大代表,有时为了一团和气和怕得罪党委政府,放弃监督权和主张权,亵渎了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副职的多而滥增加了国家的运行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要转嫁到纳税人的头上,加重他们的负担。社会上现在都质疑大量超员的副市长、副县长、副乡长是怎么能通过人大被任命的。附件器官失效也应承担责任,不能一推了之。监督者不主张自已的权力,就必然导致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
第三,官本位是我国旧体制带来的老病,只要没有“新药”对症下药,很容易旧病复发。比如特权思想和官官相护等,一旦发作就像流行瘟疫一样迅速蔓延。身体多病最容易被细菌乘虚而入,是贪官腐败的绝佳时机,收了人家的钱不提拨人家怕被“撕票”,违规提拔又怕出问题,只好给人搞个容易的“肥缺”(副职),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最起码不会踩红线犯错误。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制度管人,法律治事,真正让法律使想犯错误的人不敢犯错,让制度使有机会犯错的人犯不了错,让正义使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犯错,让道德使犯了错的人自已认错,让良心使犯了错的人感到忏悔和自责。用法律和制度去约束手中的权力,改变权大于法,人管制度的本末倒置的现象,科学设置机构编制数额,精兵简政,不因事设庙,因事设人,建立高效的干部队伍。
第二,寻求良方,深化人事干部制度改革,标本兼治。对非法设置的机构和副职一律砍掉,新提拨副职采取竞争上岗,公平竞争,能者上庸者下。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公开用人条件,公开缺位职数,公开选拨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
开竞争结果,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彰显竞争魅力。对违规提拨副职者实行追究制,负连带责任,轻者丢官,重者法办。历史不会重复它的事实,历史会重复它的规律,对待副职过多的最佳方法是对症下药,最好的状态是正常,最有效的手段是平衡,最高的境界是自然。
第三,有了法规,还要加强对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和人事部门对下属单位报批的干部提升报告应当严格把关,违反规定的坚决不预批准。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和副职设置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有监督职能的尽到监督责任,有实施设置职能的要尽到科学合理的责任,有权力提拔副职的要尽到不违规的责任。管好一个职位,选好一个人,避免劳民伤财,提高办事效能。克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成本加大,人力资源浪费。
三、分析的结论及其推论
(一)结论
民意希望政府精简不合理的官员设置、切实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克服人浮于事弊端、提高行政效率。近些年,xxx、xxx三令五申要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要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但不少地方政府反而越来越甚,机构设置越来越多,人员越来越臃肿,干部队伍越来越庞大,副职配备越来越豪华,干部级别越来越高,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配备和任命副职的豪华阵容,副职过多过滥似乎成了一种趋势,大有蔓延扩展之势。冗官冗员似乎成了中国的一大特色。冗官冗员不仅占用了过多的公共资源,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了财政预算和行政开支,而且人浮于事,一些官员互相制肘,互相推诿,互相扯皮,行政效率低下,同时也助长了干部的官本位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错位,实在是弊大于利。
(二)理论及实践推论
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这里所说的各种资源,是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以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的各种资源;这里所说的成果,是指管理成果;它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成果,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成果;这里所说的效益,既是指社会效益,也是指经济效益,但主要是指社会效益,实现公共利益的程度是衡量社会效益的主要标准。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
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增多的人员和机构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三)感想
官职本是一种公共资源,其数量和范围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过度开发和使用就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解决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任用干部尤其是副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待破解的沉重话题。副职过多过滥造成分工过细、职能交叉又各自独立成圈,反而愈发难以协调和统筹兼顾。它直接导致层级和环节的增多,摩擦增大,效率低下。有的事看似人人都管,实际却谁也不管;有利的事又人人抢着管,棘手的事却个个都推诿。一个合理的解释是所谓的领导是人民公仆是观念已经异化了,异化成真正的享有特权的官僚了。其实,对于行政工作来说,金字塔的结构才是合理的结构,越处于上面的领导越是少,而需要的是大量普通工作人员组成塔基,因为决策的人并不需要太多,大量的人员是要到一线中干具体事情。如此,才能让工作有效开展,也才能体现行政效率。
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
《药品管理法》赋予了食品药监部门依法履行药品监督执法的职责,这既是政府赋予我们的权力,又是我们的责任。在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稍有不慎或者失误,就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甚至会引起国家赔偿的严重后果,所以哪怕是一些细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现结合工作实际,就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中如何降低执法风险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当前行政执法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的总体情况逐年好转,执法办案质量也有很大的提高,但同时也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法律错误
1、应适用甲法,却适用了乙法。
例如某药店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执法人员适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该药店处以罚款500元,本案中,该药店的行为既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也违反了《xxx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按照《xxx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属于部门规章,效力低于上位法《xxx国药品管理法》,根据法理学的理论,适用法律时,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下位法与上位法存在冲突时,应适用上位法。因此在此案中,应适用药品管理法进行处罚。
2、适用法律条款错误,包括适用法条和款项错误。例如执法人员查获某药店销售国家食品药品xxx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认定该药店违反《xxx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为该条包括三款内容,所以不能笼统地说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而应该说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
(一)项的规定,这样从逻辑上来说才是严密的。
(二)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我们药品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所要遵循的程序法,就是《xxx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药品监管工作中,如果发生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情形,管理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上级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或者判决该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以程序正当、合法非常重要。药品监管程序违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表明身份程序违法。有的执法人员只说我们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来检查,没有出示执法证件,或者不及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是调查取证的一般前提,是所有行政检查程序都必须的起码要求,它作为一项行政处罚程序至少有三个意义:
(1)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树立公仆形象;
(2)表明合法的处罚主体或资格;
(3)在处罚违法或当事人对处罚不服时,表明身份程序有利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查明案件事实。
2、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回避主要有三种情形:
(1)是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3)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对于我们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如果被检查认识自己的亲戚、朋友,应该主动向单位负责人提出回避的申请,不能仅仅把回避理解与某个人有仇怨而由当事人提出的回避。从我们实践看,回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很少有执法人员主动提出回避。
3、说明理由程序违法。主要表现为在对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理时,没有向相对人说明合法性、合理性的理由,或者说得不充分。忽视告知义务的履行,主要表现为在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不给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辩权的机会,强制性的要求当事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署诸如“对告知的内容无异议,放弃陈述申辩”等。在使用自由裁量权时,没有说明从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的理由,不能达到以理服人。
4、应该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这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如对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数额(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对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适用简易程序。
5、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个别案件还存在不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情形的,予以当场收缴罚款。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主要是: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三)部分案件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
个别案件的违法事实中缺少违法时间及涉案的数量、货值、违法所得等要素;有的执法人员重视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而忽略了对原始书证、物证的收集与固定;部分案件当事人身份不清,反映当事人情况的身份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 业执照等没有被收集进入证据;收集的证据和违法事实之间缺乏相关性。
(四)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从当前的行政处罚案件来看,事实、证据、程序方面的问题都是个别性的,最主要的就是法律文书制作方面,也是执法人员最容易忽视的,常见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文书中对被处罚单位(人),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括号中的内容不根据情况作出取舍,需要划掉的没有划掉。
2、案卷中没有假劣药品的销毁记录,无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等。
3、文书时间填写不准确,如举报时间为下午4:00,记录记载4:00,准确记录应为16:00或者下午4点,虽然并不会因此造成案件败诉,但我局就曾遇到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此提出疑问,何不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4、个别案件笔录当事人未签署对笔录的真实性意见。
5、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保存物品只填写“药品”,没有写明药品名称。笔录“监督检查类别”填写不准确,如日常监管、药品等等。
6、个别案件文书书写时把定性为“劣药”与“按劣药论处”相混淆。
二、降低执法风险的思考
作为药品监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想降低执法风险或者立于不败之地,就应当争取使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办成“铁案”。对此,我们应该认真把握以下几点。
一、证据确凿,收集完整
社会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xxxx年部署的“xxxx”工作之一,是对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料因素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终极机关”,该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近期,榆次区法院围绕“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执行积案的成因和对策:
一、执行积案的现状
(1)从立案时间看。时间在xxxx年xx月前的案件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
(2)从案件类型分析看。合同案件居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xxxx件,占积案的xx%,婚姻家庭纠纷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人身损害赔偿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在未结执行积案中,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的xx%。
二、造成执行积案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合同行为也在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他较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的经济性更为突出,相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可能性更小,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更大一些,因而造成案由为合同纠纷的积案比例较高。
(2)经济条件的制约。由于榆次区人口以农民居多,多为民间借款合同纠纷。虽然执行标的额较小,被执行人大多数生活困难,履行起来困难一些。被执行人居住松散,通知、寻找困难,许多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举家外出打工,临走前将财产藏匿、转移、变卖,使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被执行人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难以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少,由于农村经济落后,许多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农村房屋执行价值不大,即使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变现,也几乎无人竞买。
(3)社会观念的影响。一些村委会负责人认为,欠债是普遍现象。因此遇到这些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时,即使村委会有履行能力,他们也不愿自觉履行。还有一些村委会“班子”不稳定,负责人会以“不是本届班子的债务本届不应该偿还”的荒唐论调搪塞,甚至胡搅蛮缠,阻挠、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
(4)执行不能的影响。宽泛的说,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积案中,仅xxx件有财产案件,占积案总数的x%,其他均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常常是早出晚归,被执行人也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却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无法执行;还有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数是已成年但未成家)被判刑,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贷款借款买车,以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车毁人亡,家里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等。这些都造成了执行不能,执行不能产生的积案在短时期内是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这实际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
各安保人员:
四、对保安公司提供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上报,由安保部答复和改进。应严格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员工配合和支持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五、工作人员应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不得安排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支行承担。
六、负责协调解决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人员及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七、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如发现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表现不好经教育不改的,向安保部提出申请,由安保部要求保安公司及时教育或调换不适合的保安人员。
八、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九、发生在执勤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保安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公诉环节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
检察院公诉过程中的补充侦查活动,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诉讼环节,它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往往得不到侦查机关的良好回应,甚至退而不查、查而不细、悬案不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突出问题影响公诉案件质量,拖延诉讼时间,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笔者试以对_____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来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一、20xx年来退补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数量上看,退补案件数呈现上升态势。20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6件,其中退补案件18件,占19%;20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1件,其中退补案件21件,占23%;20xx年1月至3月,共受理刑事案件26件,其中退补案件7件,占30%。
2、从补充侦查案件性质来看,多为两抢一盗案件、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案件。20xx年退补的18件案件中有13件为该五类案件,而20xx年退补的21件案件中有15件为该五类案件,20xx年退补的7件案件有4件该五类案件。
二、司法实践中退补案件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方面的原因
如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对鉴定的时间只规定在审判阶段不算入审判期限,这就意味着在审查起诉阶段中,必须算入审查起诉期限中,因鉴定结论往往是案件的核心证据,重新鉴定的结论出来之前,公诉部门不能对案件审结,这就导致只要出现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案件就必须退补,因为重新鉴定的时间一般占用了审查起诉期限的大部分时间。如胡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在审查起诉期限还有10天时间里被害人李某对伤情申请重新鉴定,到审查起诉期限届满,重新鉴定仍未得出结论,检察机关只能退回补充侦查。又如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自行侦查,但对自行侦查如何计算期限等问题未作规定,且基层检察人员的工作时间呈饱和状态,基本上难以腾出时间、精力去补充侦查,这样使得该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二)侦查机关的原因
1、言词证据缺乏系统性。部分侦查人员证据意识淡薄,讯问或询问的内容缺乏关联性、针对性、系统性,而该证据在移送案件之前又未有针对性地再进行复核,这便很容易使该类证据与其他证据产生矛盾,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该类证据的证明力。如在部分案件中缺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系统的讯问笔录,往往需用几份口供才能反映整个案情,而当这几份口供之间在内容出现相互矛盾时,事实便难以认定。这类问题在多人多次的重大复杂案件中尤为突出。
2、自首材料缺乏规范性。实践中,反映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的证据主要有两种,即《抓获说明》和《报案情况说明》,所谓抓获说明实质上就是公安民警的证言,本应按照制作证人证言笔录的程序进行制作,或写明身份亲笔书写证词。但实践中,往往由承办民警制作一份抓获经过说明来代替证言,有的写得简单潦草,有的不是抓获行动参与人所写,有的甚至连详细经过也没有记载,难以与其他证据互相佐证。
3、现场勘查违反法定程序。部分案件中进行现场勘查的民警并非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他们的程序意识、保护现场的意识不足,导致《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粗糙,流于形式,甚至时有违法办案情形发生。如在几起现场勘查中,办案民警邀请的见证人均为本案中的被害人,该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关于“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的规定,使得见证行为因情感、利益等因素的影响而蒙上主观色彩,从而使见证人对诉讼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失去说服力。
一、自我成长分析
(1)幸福的家庭,让我拥有正确的价值观。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今年我已经27岁了.1986年的冬天,我出生在一个湖北省十堰市市区的一个小山村。爸爸时一名退伍军人,村子里的事大同小异,不爱言语的他总是一帮到底,特别是村里的小学,到了冬天,寒风凛冽,滴水成冰,已经世袭罔替好几代破烂不堪的棉裤棉袄根本无法抵御风寒。它疯狂的吞噬着一切,我们的手脚如同冰冻的胡萝卜,又痛又肿,就连稚嫩的脸蛋、屁股、大腿它也不肯放过。村里的娃坐不住了,与其在这挨冻,还不如回家干活挣口饭吃。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为了解决寒冷的后顾之忧,爸爸似乎每一天都在收集柴火,然后在冬天来临之时,分批送到学校。围着篝火学习-----是现在每一次都想起来的幸福!妈妈虽然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但却都有一颗热情,善良的心他们为人正直,豁达,做事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在他们的教育和影响下,我也成长成为了一个活泼开朗、正直善良、热情真诚的女孩子。小时候家境不是很好,便养成了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并形成了乖巧、懂事、自立、忍让的性格特征。由于动手能力极强,尝试用自己的所能帮助身边的同学、朋友,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人际交往能力在这一阶段开始得到较好的发展。直到那一天,我们姐第两个一起躺在了病床,十分爱着我们的妈妈不忍心了,爷爷和奶奶在身后鼓舞:生活就是坚持!生活是残酷的,只有经历了才会明白,只有付出了才有收获。我感谢我的父母,因为是他们给了我机会和力量。如果说,成功是个坐标系,努力是横坐标,理想是纵坐标。只有通过努力,才能达到知识、逻辑与情感、愿望、目的等等的统一,才能实现崇高人生理想,才能实现人生命的的自我价值。感谢父母,给了我一个文化低蕴丰富的家庭环境,让我在那个一穷二白的年代,拥有了同龄人所未拥有的快乐童年,造就了可供我享受一生的品格。
(2)酷爱阅读,让我拥有正确的世界观。我爱读书,小学时就翻阅了爸爸的《红楼梦》、《岳飞转》、《水浒》、《李自成》、《三国演义》、那时的读书仅限于故事情节的翻阅,全无思想含义的领会,以至于有了后来的第二次、第三次的细读、品度。中学时,老师向我推荐了一些国外名著《雾都孤儿》、《简爱》、《三个火枪手》、再就是到后来的爱情小说、武打小说、散文、史记、诗歌等。喜欢心理学以后,目标又向心理学小说迈进,以至于毕淑敏老师一度搬上我的偶像舞台。我是平凡的一介草木,只是喜欢读书,喜欢写点东西。从日记、博客、到《省人口导报》、《中国人口报》、《中国现代散文诗刊》等,都记录着有关我的快乐人生足迹。读书并没有彻底的让我脱胎换骨,但的确潜移默化了我的人生,丰富了我的思想,让我拥有了正确世界观:能够唯物而辩证地、客观而全面地看待事物。为我的人生目的、人生道路的选择提供保证和服务,并且指引着我健康快乐的生活。
(3)真情和努力,铸造我的快乐人生观。上学时,我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不调皮,不惹事,不是最努力,但成绩却稳居班里前十名。由于贫穷和山区的狭隘思想所困,我踏上了中专的末班车。侥幸的是,分配时以优异成绩来到了东风总医院。于是就这样,怀揣着“救死扶伤”的理想踏进了医院的大门。工作后,争强好胜的自己,不甘于就这样“大专”到老,有用四年时间先后取得了湖北医药学院的临本科毕业证,并取得学士学位。期间,还因工作突出,文字功底扎实,先后兼任宣培科、科技科等工作。些许的成功再一次证明:知识改变命运!一路绿灯,执业护师考了一次性通过。事业成功而爱情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幸福的婚姻给了我无限的力量,丈夫真情告白,在别人的眼里,是幸福无比的。当这所有事情都告一段落时,我真正过起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生活。可是,闲置下来的自己竟然没有预料中的自由快乐。王朔曾言:“人就是一导管,快乐流过,悲伤流过,导管就是导管。”当20xx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想想印刻在脑海里每年都能拷贝的工作总结,真正就有了导管的感觉,无味、无为、生冷、生硬、静坐下来仔细的思付一下自己。无味,生活索然;无为,生命悄悄然;生冷生硬,生活生命飘飘然,无踏实感,无成就感。我曾资助过聊城的一所农村小学,曾资助过湖南的一位贫困学生,那时认为,我给予他们这些就足够了,但当四川地震之后,才发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该给自己定位了,“该干点什么”“能为他们再做点什么”?这样的问题反复在我的脑海里出现。在家人的支持下,再加上我对心理咨询职业的无比热爱,我又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学习,一段时间的学习生活让我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代,心情变得简单、快乐、充实。在学习中我也慢慢地懂得:面对身边的人要学会接纳、包容,少些嫉恨,多些爱心,少一些猜疑,多一些信任,努力创造真情的空间,构建和谐的精神家园。对“成熟”也有自己的见解:我认为成熟的人是一个有“度”的人,简约不简单、放松不放纵、成熟不世故、果断不武断;自信又谦虚;懂得坚持也懂得放弃。成熟的人还应是一个有价值的人,有追求、有思想、有情趣、有智慧、有作为。有了新的目标和理想,顿感踏实了许多。人生有真情、有努力,就会有快乐!先强大自己,再帮助别人,这就是我的快乐人生观。
(二)个人人格类型的描述
借助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进行分析,我性格总体是外向、热情,和蔼可亲;富于感性、喜欢幻想、工作生活富有创造力;好强、独立,常常有反抗意识,喜欢坚持自己的观点,但易变通;敏感、怀疑,遇事喜欢思考,能够客观地分析问题。乐群性、聪慧性、恃强性、兴奋性、敏感性、怀疑性、世故性呈高分倾向,情绪体验偏强烈,易生烦恼,稳定性呈低分倾向,有恒性、忧虑性、紧张性、自律性、实验性呈中等。我自认为拥有的五个品质是:真诚、善良、理解、积极、负责。因此我的朋友很多,他们对我的评价是:真诚、外向合群、积极向上、幽默,放松时给人带来无比欢笑,安静时给人带来深刻思考,是一个有情趣的人。同事们评价我是:性格外向随和,善解人意,待人真诚,易相处,为人热情善良富有同情心,聪颖,工作能力强,事业心强。人无完人,当然我也有我的缺点,大家这样评判我:有时太过于理想化、完美化,偶尔的行为个性化,过于敏感,太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如果用三个形容词来描述自己就是:感性、积极向上、善解人意。
二、职业行为分析
(一)为什么做咨询师
1.从思想上看,我拥有了稳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从人格和能力上来看,我具有一个合格心理咨询师的条件。首先,我具有成为一名合格心理咨询师的个性品质。在心理健康的状况下,思想丰富、习惯内省、性格稳定、思维敏锐、洞察力强,在还没有拿起心理咨询书籍之时,就已经学会倾听,一度成为单位同事思想的解负者和烦恼的倾听者。其次,我从事临床工作十三年,兼职管理六年,能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别人。已能熟练的运用思考引导等这些最基本的咨询技术。所以我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从客观现实看,我们所服务人群的心理问题令我担忧。与其说,工作六年中见证了特别区域行业医生的成长历程,倒不如说,兼职科技的两年,所面对的特殊人群给了我更大的触动。技术科所面对的都是特殊群体—曾经生育过一名病残儿的特殊家庭父母,曾经生育过一个优秀且生龙活虎孩子瞬间生命消失但却不能再生育的家庭父母。他们的眉头是紧皱的,言语是苍白的,眼神是无助的,心情是焦虑的,精神是压抑的。他们有对第一个孩子的伤心和想念,有再生育二胎的期盼和不能再生育二胎的无奈,或者年龄过大、遗传、环境等能否优生的焦虑,矛盾冲突让他们痛苦不堪、坐卧不安。我在同情他们的遭遇且想帮助他们的同时,也想让自己的人生价值再次得以实现。
4.从未来发展上看,心理咨询行业的前景对我有很大的吸引力。当今社会,心理问题已列为影响人们健康的首要问题之一,并且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社会人群的心理问题越来越普遍,但心理咨询行业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无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应用方面,都不能满足社会急切需要的发展。所在,我想抓住机遇,努力学习,深刻实践,做一名优秀的心理咨询师,在帮助患者缓解心理压力、摆脱心理困扰的道路上,去实现自己更大的人生价值。
(二)从业方向
我熟悉老年失子又不能再生育的这一特殊人群的现状和心理,并有条件进行实践,所以在今后的咨询者中,我希望面对这一特殊群众,而且希望引导青少年珍惜生命。
(三)从业期许
1.首先期许在我们这个行业成立一个咨询门诊,让求助者每天微笑生活.
2.其次期许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心理咨询师,拥有自己的心理咨询工作室,为每一个人生都架起一座快乐的桥梁。
(四)从业的影响因素
1.人格特征的影响情绪化、感性过度的个性特征,有时会在咨询工作产生移情,反移情,或带有个人倾向性的诊断等。
2.实践和理论知识水平的影响自己正规的学习心理咨询时间还不长,实践和理论有机结合上还存在不足,还需要更多的经验积累和进一步的应用。(五)自身的优势及不足、未来努力方向
1.自身的优势:有出色的观察力和对细节的关注能力。务实、实事求是,追求具体和明确的事情,喜欢做实际的考虑。善于单独思考、收集和考察丰富的外在信息。喜欢逻辑的思考和理论的应用。做事有很强的原则性,工作时愿意承担责任,自己有客观的判断和敏锐的洞察力。
2.自身的不足:压力很大时,会过度紧张,甚至产生消极情绪。现实,考虑的东西太多,往往把简单的事情考虑的太过复杂,喜欢把自己的思想想法强加给别人,强势性太厉害!
3.需要改进的方面:有时候会考虑不切实际的事情,会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当我一个计划浮出脑海的时候,我会迫不及待的去实现它,带有冲动感和感性色彩。有太强的自信心.
4.未来努力的方向:不断的提高理论知识和咨询技能,克服性格上的缺点,努力做一名优秀、资深的咨询师,为每一个求助者克服障碍,快乐的生活。
刑事案件调查报告
【篇1: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审前调查报告】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 审前调查报告
案 由 调 查 单 位
【篇2: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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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过失犯罪案件数量的上升,主要是交通肇事案件的增多。针对这一现状,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情况严重。
近两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户购买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数量急剧增加。但是,一些农民为了省钱不参加培训,不办驾驶执照,车辆不挂牌子,由于技术不过关,使这些二轮、三轮摩托车成为危机生命安全的马路杀手。
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机率上升。近来,由于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且国家大力度整治酒后驾驶,但部分人往往抱有侥幸心理,置交通法规于脑后,酒后神经麻痹,反应迟钝,很难控制车辆,从而导致惨剧的发生。 3、因超速驾驶引起。
俗话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行车,特别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地段常常有提醒车辆慢行的警示路牌。而一部分驾驶员由于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抢时间超速驾驶。尤其是大型货车,行驶速度极快,造成对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威胁。 4、驾驶员经验不足,导致危险增多。 2
近年来由于车辆不断增加,驾驶员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职业,因而驾驶者的技术、经验难以达到职业化的要求。如有些私家车主甚至没有经过培训便“自学成才”拿到驾照,有些出租车司机往往通过速成培训而成,由于他们缺乏必要的驾驶经验,一旦在驾驶中遇到紧急情况,往往会手忙脚乱,不能采取适当应急措施,造成事故的发生。
为追求经济利益,许多驾驶员在装载货物时或搭载乘客时不按要求装载,常常是超负荷、超规格进行装载,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抛于脑后,特别是农用车非法搭载乘客的现象尤为突出。 6、因被害人的责任导致。
2011年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有12起案件是由于被害人无视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等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
由于刑事案件具有其特殊性,严重性,构成过失犯罪即已经出现了损害结果。一方面,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金钱损失,急需被害人赔偿进行医治和生活;另一方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被告人 3
大部分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为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正当权益,缩短审理羁押时间,我院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及时审查案件情况。 2、合理配置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受理案件后,在三天内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决定是否使用快速审理模式审理。通过案件繁简分流,使得办案资源的投入和配置趋于合理化,可以在用较少的司法资源办理大量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同时,将更多的资源去办理疑难、复杂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节约诉讼时间,从而达到刑事诉讼资源的最大效益化。 3、把握时机,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要牢固树立调解意识,把民事调解贯穿于刑事审判始终。根据受害人和被告人具有对立情绪大的特点,引导被告人真心悔过,积极赔偿;稳定受害人的情绪,使其理智表达诉求。调解不能急于求成,把握时机,适当的“冷却降温”,分析道理,耐心倾听,允许当事人诉说委屈,释放怨气。调解时,有时双方分开调解,有时一起协商,调解形式也是多种多样,通过电话,联系村委,亲友劝说等。在制作调解书时,要做到赔偿责任划分合理,认定有据,赔偿标准有规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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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对于有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所犯罪行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较好,经审判委员会决定可以适用缓刑。当然,虽然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但是并不能因此适用缓刑过度。我院准确把握严宽相济原则,综合考量案件情节,慎用缓刑。
过失犯罪较多的是人身受到损害,受害人往往急需被告人的赔偿进行医疗和生活。因此,被告人是否切实进行赔偿,是刑事判决特别关注的考量因素之一。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进行宣判的同时,完成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定期回访。
【篇3: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4年1月—2007年10月,某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线索 163 人,立案侦查 113 人,侦查终结106人,移送起诉90 人,决定提起公诉60 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结36人。在调研活动中,课题组对有关案卷进行了调卷查阅,与两级院从事反渎职
立案率低的原因主要是:1、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不同,贪污贿赂犯罪一般是“由人到事”,当检察机关从公众举报或办案中获知某人可能涉嫌受贿、贪污、挪用等犯罪线索后,从其经手的经济活动中较为容易查获其犯罪事实。而渎职侵权犯罪更多隐藏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的政务不够公开、透明,公共决策机制不够科学民主化,公众知情权难以保障等原因,除非在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或造成国家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会“由事到人”,反查出其中可能涉嫌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由于对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标准、案件类型、社会危害性宣传不够,加之此类犯罪较少直接侵害到公民个人的权益,故社会公众对渎职侵权犯罪了解不多,举报热情不强,支持查处的呼声不高。3、渎职侵权犯罪所涉及的新罪名较多,涉及诸如金融、环保、商检、土地、质检、林业、教育、文物、卫生、工商、税务、海关等领域较广,涉及专业知识较强,从而加大了发现和查办此类犯罪的难度。形成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发现渠道不畅,案源相对缺乏,可查性较低等不利局面。
主要原因是根据法律规定,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嫌疑人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大多具有较高文化和专业素质,不少还担任着握有审批权的领导职务,有着较为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有的甚至还是某一方面或领域的专家或权威,具有深厚的行业或专业知识,通晓相关法律法规,其反侦查能力和对抗性很强。同时,由于现阶段行政执法、司法活动和公共决策过程本身存在的责权不明、随意性过大、规范性不强和相应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等原因,造成检察机关立案后难以获取直接证据,对案件事实的侦查活动也由于涉及专业领域业务性较强,决策过程复杂分散,而难以厘理其在之中所起的犯罪责任。加之如前所述,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多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活动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情形,其主观恶性不强且又未收受个人“好处”,在现实生活中多与工作能力不强、政策水平不高、工作失误、“好心办坏事”等相混淆,有关领导和一些群众认为对此以犯罪处理为之过重,为此对办案人员说情打招呼或直接对检察机关施加压力、给予阻力的现象较为普遍,
造成检察机关立案后难以深入查处和顺利侦查终结。
附表1: (单位:人)
%。经调查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在侦查环节囿于侦查人员的能力水平所限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本身具有的查处难度较高等特点,致使所立案件经侦查查明的犯罪事实不够清楚明确,犯罪证据不够确实充分,难以达到提起公诉的标准,而只好做相对或存疑不起诉进行消化处理;二是司法实践中面对社会各方面对办案的压力、阻力,对一些较为“敏感”的案件也往往做不起诉处理;三是反渎职侵权侦查人员在证据收集方向、证明标准把握、证据证明力判 断使用等方面不够全面得当,有的案件经退回补充侦查后由于证据发生变化或灭失也只能作不起诉处理。
在法院审结的29件36人渎职侵权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26人,处以拘役1人,免予刑事处分7人,其中宣告缓刑23人;宣告无罪2人。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分的占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结总人数的。而据自治区检察院提供的数据表明,2003年至2007年6月,在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判决缓、免刑的占有罪判决总人数的。其主要原因是,1、渎职侵权犯罪作为一种“不进腰包的腐败”,难以引起公众的愤恨,“加之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相当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1]。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对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不予理解和配合,对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横加干涉,认为被告人仅是工作中的失误或差错,而往往以保护干部或片面强调保护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为借口,为其开脱责任而施加压力,审判机关在人财物均受制于地方的格局下,往往屈从于领导指示而对渎职侵权犯罪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2、刑法规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法定最高刑分别为三年到十年,较之其平均个案损失258万元的严重损害后果[2],量刑明显偏低,这为判处渎职侵权犯罪被告人非监禁性刑罚提供了操作空间;3、刑法规定的渎职侵权犯罪量刑标准不够清晰,尤其是对如何适用“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具体情形,最高人民法院至今没有明确权威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制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也存在着标准不清、操作性不强、罪与非罪界限不明等问题,不利于对渎职侵权犯罪分子的严肃查处。此外,渎职侵权犯罪的定罪证据多为言词证据,缺少物证、书证等进行固定,一旦被告人或证人翻供,在无其它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未形
成证据锁链的情况下,往往导致案件被宣告无罪。
附表2: (单位:人)
2004年1月—2007年10月,该市检察机关共对反渎职侵权案件提出和提请抗诉3件,抗诉率为。法院经再审后,维持原判和发回重审各1件。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检察人员存在只对宣告无罪的反渎职侵权案件进行刑事抗诉,其它案件只要法院作有罪判决即达到工作目标的不正确思想,对所判刑罚是否恰当研究较少,法律监督不尽到位。另一方面,出于对案件事实证据和外部执法环境的综合考虑,一些检察机关对渎职侵权犯罪被告人“法外容情”现象采以默许态度,较少予以深究。此外,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官员被判有罪缓刑和免刑的,可以保留公职和工资待遇。鉴于渎职侵权犯罪被告人多“因公犯罪”或“无心犯罪”,从其生活出路考虑也较少决意对明显畸轻裁判进行刑事抗诉。
根据现代法治理念和公权运行规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管的公共权力必须严格监督、严格制约,否则公权力滥用或不作为的结果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群体切身利益的实现问题,关系到国家公信力权威的有力彰显问题,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所在。如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致使许多不应换发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1]。再如我国矿难屡屡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房价虚高不下、土地开发过度、食品卫生事故频发,在其背后都隐藏着主管机关的失职渎职犯罪行为。因此,“这个意义上说,渎职是不揣腰包的贪污,渎职之危害猛于贪污。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处长关福金说得更加到位:渎职是社会不和谐的诱因”[2]。对此,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席会议和座谈会、举办法制课、
上街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渎职侵权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讲解渎职侵权法律知识,剖析渎职侵权犯罪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并进一步增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透明度,动员社会各界
监督、支持、参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积极推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二)积极深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称,2003年1月到2007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351件35011人,共起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20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2392人。而仅2004年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35031人,相比之下,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在法律监督体系中还处于薄弱环节。这其中既有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阻力大等客观原因,也有检察机关本身存在的反渎职侵权部门人员少、装备差,侦查能力不强、业务素质不精、执法水平不高,办案中有畏难情绪,对渎职侵权犯罪研究不够等主观原因,一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也或多或少存在对反贪工作抓得紧、对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无所谓的观念。为此,检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以严厉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危害公正司法和破坏土地资源环境及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房屋拆迁、社保资金、医疗医药、教育管理、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结合渎职侵权犯罪涉及领域广、环节多,且主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点,从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的角度入手,不断拓展办案视野,认真分析研究新领域犯罪和新手段犯罪,积极查办涉及新罪名的渎职侵权犯罪。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既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办案的力度,又始终坚持质量标准,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在从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同时,也要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宽严有度,在依法区别对待中体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此外,各级检察机关要落实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机构编制,加强人员和装备配备,加强侦查策略和侦查技巧研究,通过在岗培训、以会代训、听取专家授课等形式不断强化反
渎职侵权检察人员的证据意识,提高突破案件的工作能力,促进公正、文明、严格执法。
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和蔓延。
如前所述,包括渎职侵权犯罪在内的职务犯罪案件在量刑时存在偏轻、偏宽的不正常现象,这不仅造成法律适用上的不平等和严重失衡,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犯罪分子,有违刑罚公正的要求,而且大量耗费了司法资源,严重削弱了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影响力度,同时在社会上形成不良的价值引导取向,助长了渎职侵权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和仿效心理,难以有效发挥刑罚的警示、惩戒和教育功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裁判畸轻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依法坚决地进行刑事抗诉。要防止刑事抗诉结果难以预料,如法院不改判即意味着刑事抗诉错误无效的消极思想。同时,检察机关应推行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在出庭公诉中对渎职侵权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免刑或从轻、减轻处罚进行分析和论证,并提出明确意见。审判机关也应加强判决书的说理性,通过判决书析理论证适用缓刑、免刑或从轻、减轻处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效减少乃至杜绝因暗箱操作所导致的刑罚适用不当的问题。此外,检察机关应加大对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审判人员徇私情、私私而徇私枉法的犯罪案件,以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促 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实现。
当前我国关于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仍不够完善,表现为主体不尽科学、罪过形式不甚规范、客观方面有失妥当、罪刑处断有欠均衡[1],造成实际操作难度大。刑法修改实施后,把渎职侵权犯罪严格界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并且对立案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随之产生诸多问题,其一,法律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概念界定本身就不够明确,易与国家工作人员相混淆;难以对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打击面过窄;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发案主体相冲突,如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为博物馆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二,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部分
渎职侵权罪名的犯罪构成不够清楚,如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如何理解,虽然制订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但在司法实务中仍难以细化,缺乏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且审判机关在适用最高检司法解释上也存在不同认识。其三,渎职%c
律所实习心得
我们在学校学习的很多法律知识都是理论上的,实践中很多时候我们说打官司其实很多时候打的都是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话。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
对于一个刑事案件来说,除了通过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来更多的了解案件之外,卷宗无疑是至关重要的。记得一次所内的刑事案件讲座,一位很知名的刑辩律师提到,刑事案件开庭之前,卷宗看多少遍都不为过,只有做到对于卷宗的完全熟悉,才可以彻底明白这个案件,在明白的基础上才能出具最为详尽和专业的辩护意见。这句话对我的影响很深,所以在律所接到的每一起刑事案件,我都会尽可能的多去翻阅案卷,更好的了解案件,才能协助律所做出更好的辩护意见。
法务实习的时候,总监和我说,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智商能力相差的没有那么多,很多时候决定一个人能够走多远的关键就是细节上是不是可以做到完美,做到极致。这句话我受益匪浅。
因此在律所的工作中,无论领导和律师交给我什么任务,小到打印复印扫描文件,大到独立撰写案件代理词和法律意见书,我都会认认真真的完成,不会有任何的懈怠,尽可能做到不出披露,因此也得到了律师们的肯定。
不管是从事什么行业,一定要把基础知识掌握好。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但我也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这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是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扎实的理论根基是很难有长足的发展的。在接下来剩余的一年半的学习时间里,我要更加努力学习,打好专业基础知识,努力提升自己,抓紧充实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让自己具备更多的技能和涵养,机会总是提供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在外部机遇还未成就的时候就要抓紧时机练好基础,养精蓄锐,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前途的人。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虚心学习的态度,学会观察身边人的工作状态,吸取好的工作经验,在最短的时间里适应快节奏的工作状态。同时律所的工作压力大,要学会如何化解压力,保持吃苦耐劳的精神。
第1篇:律所总结2015年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报告根据成都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5年度检查考核及全市律师2015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
供电所党建工作总结 供电所党建工作总结(一)20xx年,*县供电支公司党支部始终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
工商所党支部在街道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党的xxx和新的党章精神作为工作发展的依据和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
公路收费所党建工作总结xx公路xx收费所党建工作总结我所共有职工97名,其中党员16名,非党积极分子10名,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市交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收费还......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一二年党建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以xxx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机关党......
如何做好一份数据分析报告
现有数据分析报告当中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对现有的数据分析报告当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来找到如何做出更高质量的数据分析报告。
一、基础数据的采集缺乏科学依据
作为数据分析报的使用方而言,拿到这样的报告会对于报告的科学性提出质疑。
二、数据分析的过程缺乏逻辑性,论证的结论不具备系统性 很多数据分析报告一般都是前面是一堆数据,后面是一个结论。当真正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时,是结果单一,数据和结论找不到必然的联系,要不就是只有一个结论,比如对净现值、内部收益率做出说明等等。作为专业的数据分析报告,必须充分的考虑每一个数字科学来源的基础上运用定量的模型来对数据进行分析,一步步推导到数据的结论上。
例如,一个项目不确定性分析,风险概率分析
(一)、 什么是影响这个项目的风险点,这些风险因素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不确定性分析的模型来做
(二)、在这样的风险因素基础上,哪一些风险因素对投资项目的效益有重大影响,这些因素通过敏感性分析可以找出来。
(三)、找出这些风险因素下一步就是分析,这些影响效益的风险点出现的概率有多大?
三步分析完之后,风险对于这个项目的影响就显露出来,到这个时候只是数据分析的第一步工作。有一些数字和比率出现在报告上,更重要的在于结论,针对于这样的分险因素和风险变量(不可避免的),作为数据分析报告必须能搞提出来如何在项目的操作中
有效的防范这些风险。这样的风险点的提出和风险因素的防范对于报告的使用者来说是有意义的。
三、现有的数据分析报的结论单一,仅仅对于项目的可行性和计划性进行研究
建立在定量研究的基础上的数据分析报告和分析师还需要对于整个项目的战略规划提供一些更有价值得东西,包括项目中对于总投资的一些建议。比如总投资规模一定的情况下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借贷资金和自有资金的比例或他的融资安排,如何能确保成本最低。进一步项目的分析,如现金流量的分析可站在项目的角度也可站在投资人的角度,这时候在投资人的角度分析时是自有资金流量表;在项目是否盈利的角度分析时就是全投资的现金流量分析,不同的现金流量表可以对项目和投资人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结果。
四、数据分析报告现有的形式多
角度来说坚持数据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是这个行业的最基准的要求。
五、数据分析报告的特点
(一)、 独立性
(二)、 定量研究的分析方法
(三)、 严谨和逻辑性
(四)、 战略规划性
(五)、 在格式上的规范性
(一)、独立性
报告必须独立于委托方、报告的使用方,这样的报告才不会有倾向性。定量研究的分析方法,一个从无到有的项目缺乏历史数据,但不可能独立于享有的经济活动或脱离现有的经济生活。对于这些项目我们采取定性的研究,通过一些专家的论坛、德尔菲法、市场问卷调查等等方法来对于这个项目的市场需求基础数据进行估算,估算的结果再进行定量分析,定向和定量相结合,最终定量化。拿到项目时,有一个总的投资金额、成本效益的分析,首先看项目是在微观经济的角度分析还是在国民经济的角度分析,还是社会经济角度分析,确立着眼点后再进行基础数据的采集,找到适合项目的定量分析方法。进一步通过项目所在行业的特点对于成本和费用做出基础的判断。经济效益用我们学过的模型来进行评判,包括对方
案的选择采取我们能够使用的方法。
(二)、严谨和逻辑性
意味着数据分析报告要有科学的逻辑性,基础数据是怎么来的?有什么依据?对于说明判断又有什么样的依据?有什么样的依据做立足点?基础数据得到后对收入预测判断有什么样的依据?收入预测出来后成本预测是怎么出来的?成本费用的基础数据是怎么样得到的?一步一步进行判断。
(三)、战略规划性
战略规划性越来越成为数据分析报告质量的一个基础要求。当你的数据分析报告能对你的委托方的战略规划进行策划和梳理得时候,数据分析报告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四)、在格式上的规范性
格式上要做规范,要有严谨性、专业性和责任性。
(五)、在整体思路明确后一定要涉及到总投资的研究
1、总投资的概念不同的要求有不同的涵盖面,对于项目数据分析而言,我们的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的全部投入,需要和国家现行的规模投资范围相区别。
2、拿到项目时要进行收益的预测,要分清项目是什么样的项目,是新的还是有大量历史数据的项目,决定我们采用的数据模型是建
一般认为刑法有以下三种功能:
(一)规范(规制)功能\秩序维持功能
指刑法通过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相应的刑罚,表明国家对这种行为否定的价值判断,要求人们不要实施这种行为,并对实施这种行为者给予刑事处罚。而一般公民慑于刑罚的威力,也会按刑法的规定规制自己的行为,不去触犯刑法,社会秩序也得到了维护。
(二)法益保护功能
指国家通过将侵害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正当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通过要求人们不要犯罪和对发生的犯罪行为予以刑罚惩罚来遏制犯罪,以来保护国家、社会、公民的正当合法利益不受或不再受犯罪的侵害。
(三)人权保障功能
刑法的规定限制了国家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中的行为——要依法办事,不得滥捕滥判,从而保障合法公民的权益不受刑罚权滥用的侵害,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刑罚权滥用侵害。西方有些学者称刑法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是“犯罪人的大宪章”。罪刑法定是实现刑法保障功能的最主要制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这既是我们党从长期执政党建设实践中得出的宝贵经验,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原则。近年来,宜兴市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着力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在全省率先提出了以案件调查报告、查案工作总结报告、案发单位整改意见报告、典型案例通报报告、对上建议报告为主要内容的查办案件“一案五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实现了坚决惩处与有效预防的良性互动。2009年11月30日,江苏卫视江苏公共频道廉政时空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并被列入《xxx无锡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无锡市纪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一案五报告”制度实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机互融
在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提升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水平的同时,明确要求查处每一个案件后,不仅要形成高质量的案件调查报告、查案工作总结报告,而且要根据不同的案情,分别形成案发单位整改意见报告、典型案例通报报告或对上建议报告,对有影响的大要案原则上要同时形成五个报告。
1、全面反映案件查处情况,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全面反映案件调查程序和实体的重要材料,是案件调查工作成果的集中反映。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对案件定性量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市纪委要求每查结一个案件,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及时起草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概要情况;已查实的违xxx纪政纪的问题;调查组的意见建议。调查报告还要重点反映查案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案件证据收集的充分性和关联性,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写明查实的违法犯罪事实,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为案件审理和剖析提供翔实的原始资料。
2、认真总结案件查办工作,形成高质量的查案工作总结报告。每一个案件的成功查办,都有一些值得总结借鉴的经验或需要吸取的教训。因此,市纪委要求认真总结查办案件的得失显得尤为重要。案件结束后,由分管领导或案件主办人组织召开总结会议,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查案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认真总结案件突破和查办的整个过程,梳理出该案件成功突破和彻底查办的“关键因素”,为今后工作提供“向导”和“路标”。二是认真总结案件成功查办的基本经验,力争找到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使今后工作少走一些弯路。三是认真总结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不足,分析原因,引以为戒。四是认真总结违纪违法案件的成因、特点和规律以及所带来的启示。
3、及时排查问题,形成高质量的案发单位整改意见报告。市纪委通过多年的查办案件工作实践认识到,某些领域案件之所以查而又发,一些单位腐败之所以层出不穷,甚至“前腐后继”,很大程度在于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为此,在认真剖析案件的基础上,注重分析和查找案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有哪些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而以监察建议书、纪检建议书等形式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案发单位限期抓好整改,做到查处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
4、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形成高质量的典型案例通报报告。市纪委认识到深刻剖析已查办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最大优势,也最能震慑腐败分子。为此,注意选取一些典型的案例,深入分析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案件造成的严重损失和危害、案件带来的警示等,形成高质量的案件剖析报告,并以下发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拍摄电教片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5、积极建言献策,形成高质量的对上建议报告。对一些案件暴露出来的涉及全局性工作、不属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范围解决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市纪委及时以《送阅件》的形式,呈报宜兴市委、宜兴市政府主要领导,从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等宏观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案五报告”制度实现了查办案件与教育、制度、监督的良性互动
宜兴全面推行“一案五报告”制度以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切实加大惩治力度,提升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水平的同时,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制度建设的有效性,监督制约的互动性。
1、提升了依纪依法办案的水平。市纪委对查案工作进行事后总结,不仅是一个总结经验得失的过程,更是一个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过程。市纪委通过总结不仅全面提升了依纪依法办案的水平,而且也全面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更推动了查案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案五报告”推行以来,案件检查部门向审理部门提交的调查材料,从未出现定性错误、量纪不当、证据缺失的问题,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从未出现定性不当、当事人事后翻供的情况。
2、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市纪委注重深度挖掘查案中存在的个体问题,多视角排查案发单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有力地推进了宜兴市制度建设深化提高年、规范执行年活动。两年来,下发多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案发单位共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150多项,有力地推进了宜兴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3、增强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市纪委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全面剖析,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更有说服力,对于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具有极强的警示提醒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
4、提高了建言献策的认可度。市纪委对案件查处、信访调查以及执法监察中暴露出来的涉及全局性的深层次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以《送阅件》的形式,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较好地发挥了纪委的参谋作用。在外出学习、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市纪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立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的建议,随后宜兴市成立了市级招投标中心,把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纳入统一平台,较好地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5、实现了惩处与监督的双向互动。市纪委对违纪违规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加大源头治理腐败力度。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下年度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项目。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实现惩处与监督的双向互动。在查案中,发现某山区违法建设问题比较突出,对此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的建议,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
风平浪静两月有余,又有多名出租车司机报案称遭到暴力持械抢劫,有3名司机被歹徒用刀捅伤。经过艰苦工作,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于今年3月27日~28日,又抓获了以钟鸣鼎为首的抢劫团伙成员共9名,破获案件16起,追回手机3部。
通过这两起系列特大抢劫案的成功侦破,我们不无忧虑地看到,虽经多次打击,兰州市青少年结伙抢劫甚至形成犯罪集团实施暴力抢劫出租车的恶性案件的发生反而有强劲反弹现象,而且成员日趋低龄化、职业化,且有由结伙作案向有组织犯罪演变的趋势;作案手段日趋智能化,“犯罪移植”更加普遍;逃避打击方式日趋多样化,反侦查意识更加主动。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为此,我们特意对吕建龙集团和钟鸣鼎团伙进行剖析研究。
吕建龙集团和钟鸣鼎团伙在犯罪形式、作案对象、作案方式和犯罪目的方面有着惊人地相似。首先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由“散兵游勇”转向了“集团作战”;其次他们在作案对象的选择上煞费苦心,全部选择有一定经济基础而又容易下手的的士或面的司机,抢劫的都是现金或容易变现的财物,而对机动车本身不感兴趣;再有在具体的作案方式上,他们也往往采用先骗租再抢劫的方式,中间还伴有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一但得手便逃离现场;最后在犯罪目的上,他们主要是求财,目标指向明确,一般不伤人命,财物一但得手马上销赃变现,然后在集团或团伙内部分赃。这两帮人之间也是藕断丝连,不少人都互相认识,钟鸣鼎团伙部分成员还曾经参与过吕建龙集团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活动。
但是吕建龙集团和钟鸣鼎团伙最大的区别就是“专业”和“业余”之分,由于两者生存的经济基础不同,个体又有着不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从而决定了两者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
一、成员结构。吕建龙集团由吕建龙(20岁)、汪文旭(22岁)、马慧清(18岁)、唐占仓(17岁)、张建雄(20岁)、冶斌(25岁)、马尤努斯(23岁)7人组成,均为进城打工的回族农民,成员成分单一;钟鸣鼎团伙由钟鸣鼎(20岁)、钟新辉(21岁)、马兰生(21岁)、马小亮(18岁)、孙大伟(18岁)、妥旭东(16岁)、马立成(18岁)、崔云军(15岁)、杨国才(16岁)等9人组成,有农民、城镇无业人员和在校中学生,成员成分较为复杂。
三、形成基础和犯罪动机。吕建龙集团7名成员是从农村盲目流动到兰州后,在兰州结识的,由于有相同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和共同的生存需求,所以臭味相投成了一丘之貉,进而结成较为稳固的犯罪集团疯狂作案,犯罪动机单纯,就是为了谋生,反映到作案目标选择上,则体现为从现金、手机和贵重物品到眼镜、打火机、皮带、皮鞋、衣服等日用品无论贵贱照单全收,一受害人就曾在大冬天被抢得只剩毛衣毛裤前来报案;钟鸣鼎团伙则较为松散,成员间结识主要通过社会关系、“朋友看朋友”就互相认识,结成团伙的基础仅仅是出于寻求刺激和小团体内的认同尊重的心理需求,犯罪动机较为复杂,有时是为了好玩刺激,有时是为了满足“泡小姐”、高享受的需要,不一而足,在作案目标的选择上只要现金和手机等容易变现的贵重物品,对其它不感兴趣。
四、作案过程。吕建龙集团在作案前,都由其首脑吕建龙事先踩点,确定好作案地点和时间后再组织其他成员动手,各成员有明确的分工,一般在半夜,或两三人骗租一辆出租车,行至预定地点后开始抢劫,或由一人骗租一辆出租车,其他同伙埋伏在预定地点,出租车一到该地便里应外合开始抢劫,抢得的财物均由吕建龙负责销赃变现,然后由吕论功行赏,统一分配赃款;钟鸣鼎团伙则是临时聚集,随机产生犯意,随时都可能作案,作案时也没有明确的策划和分工,有时是三四个人结伙租车然后抢劫司机,最多的一次竟然八个人合伙抢劫了一个面的司机,抢劫所得财物多由钟鸣鼎负责分赃。
五、使用暴力程度。吕建龙集团成员自以为“不拿刀是要钱拿刀是抢钱”,他们认为如果伤及人命会引起警方的特别关注,不利于继续作案,因此一般都不使用凶器,有时甚至不携带凶器,也不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一但财物到手就立即停止施暴,迅速离开现场,受害人除了随身财物再无损失;钟鸣鼎团伙则更加肆无忌惮,每次都是持械行抢,被害人稍有不从就大打出手,甚至动用刀、铁棍、螺丝刀等凶器,已知有3名司机被他们捅伤,作案后他们不急于逃跑,有一次甚至当着被害人的面大摇大摆地走回附近一栋楼房,而且还在窗口观察被害人如何处理“后事”,被害人看在眼里却是敢怒不敢言,忍气吞声离开了现场,甚至没有报案。
六、逃避打击意识。吕建龙集团犯罪经验丰富,反侦查能力和逃避打击意识强,平日集团成员分居多处,通过手机、bp机等先进的通讯工具单线联系,日常生活十分朴素,为人处事保持低调,以免引起他人注意,利用治安管理中的死角、漏洞,伺机作案、销赃,所选择的作案地点多为偏僻而无警察巡逻地段,且不频繁在同一地、同一时段作案,作案后迅速匿踪,除非必要,一般不使用自己作案所获赃物;钟鸣鼎团伙则相对比较嚣张,团伙成员都有固定住所,行事张扬,追求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高消费享受,作案不选择时机场合,行抢时胆大妄为不计后果,作案后不急于藏踪匿迹、隐瞒身份,团伙成员崔云军(15岁)、杨国才(16岁)是兰州31中初三一班同学,抓获时还在上课,根本没有逃跑的意思。
那么吕建龙集团和钟鸣鼎团伙是如何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呢?我认为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成为被社会忽视的“边缘群体”是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社会原因。吕建龙集团和钟鸣鼎团伙成员均为无业人员,年龄在15~25岁间,其中农民占绝大多数,他们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最重要的形成和发展阶段,可塑性强,但他们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没有社会福利保障,没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除了双手几乎一无所有,法制观念淡薄,道德观念扭曲,成为缺乏社会必要关注的“边缘群体”,必需的 文化知识和法制教育对他们来讲是一件奢侈的事,为了生存和获得社会的认同、接纳和尊重,他们往往会因为臭味相投而勾结在一起铤而走险。
漏洞频频的社会环境是滋生犯罪的温床。兰州市的地下二手通讯器材市场长期吸纳盗抢手机、小灵通、bp机等赃物已是公开的秘密,有关部门对这一“黑市”的打击成效却始终难以持久。吕建龙集团和钟鸣鼎团伙成员抢劫所获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除了自用部分外全部在这个“黑市”里顺利脱手,销赃渠道的畅通便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吕建龙集团和钟鸣鼎团伙的大多数成员长期租住出租屋,钟鸣鼎团伙成员大多有反常的经济表现,而有关部门和个人却缺乏必要的警惕性,以致养痈成患。这说明我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确存在漏洞,并已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因婚姻家庭与邻里纠纷引发刑事案件的 统计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刑事案件高发,维护和谐稳定的压力日益增大.近年来,我县因婚姻家庭与邻里生产生活纠纷引发的xxx民转刑xxx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在2009年至2011年6月份,大名县因婚姻家庭与邻里生产生活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至少造成38人轻伤,9人重伤,造成经济财产 ...
对十一起涉农邻里纠纷案件处理的调查与思考 承德县检察院 杨春光 段岩山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落实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我们采取个案调查分析的方法对承德县检察院2009年处理的11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分析,以期有利于从实践方面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一.涉农邻里纠纷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09年,承德县检察院一共审查起诉有关涉农邻里纠纷的轻微刑事案件11件15人.其中涉及侵犯人身 ...
xx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 关于印发《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 管理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综治办: 现将《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县xx平安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抓好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年9月6日 附:《xx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 xx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 主题标语:党政重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
2010年03月29日07:12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银川3月28日电 记者潘从武 在最近5年,因婚姻家庭纠纷和邻里生产生活纠纷引发的1995起刑事案件,至少给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近8000个家庭带来痛苦.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计:2005年至2009年5年间,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2610件,涉及因婚姻家庭纠纷和邻里生产生活纠纷引发的 ...
邻里宅基地纠纷调解案 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而宅基地则更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xxx,这句话反应出长期以来宅基地问题在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一直以来,宅基地问题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随着
案件特点专题分析报告(3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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