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靓蕾发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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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高级技工学校、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xx省xx市x区道号的花园小区(包括土地、住宅、商铺、地下室、车库等房产及设施)。该小区土地及地上物均已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查封期限自x年2月18日至x年2月17日止,在人民法院查封期间,任何人不得对上述财产进行买卖、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财产处分行为。
二、被执行人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认其未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查封冻结房产。查封前相关各方签订合同如未经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并无法律效力。依据《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事后未取得处分权或被权利人追认的,属于自始无效,应由合同签订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4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根据该规定,在人民法院查封期间,任何处置天伦花园小区房产土地的行为,均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四、广播电视台已经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号为()鲁01执104号;望相关各方谨言慎行,依法配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过程,并在法定期间内行使相关权利。
特此声明
()律师事务所
程 律师
x年3月24日
迄今为止,xx市实业有限公司系网络游戏之唯一合法运营商。但近来发现,厦门万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法企业运营该款游戏。
为保障权益,x公司将针对不法企业采取法律行动,在法律追索期间,x公司将暂停网络游戏之运营。
停运期间,望各位用户能继续关注x公司最新推出的新款游戏----,同时x公司将对举报非法运营网络游戏线索的用户进行奖励。
广东律师事务所苏星海律师
联系方式:
1.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是“商城”及其商业模式的创立者和经营主体。“商城”(以下简称商城)是x公司遵循现代“互联网+”网络环境下电子交易发展的趋势,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手段,依托自主创新的积分奖励运行机制所构建的以物易物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交易服务平台。
2.近来,x公司发现有个别人员和组织,冒用x公司及其商业模式的名义或者利用与x公司高层的合影捏造获得x公司授权、与x公司存在合作等不实消息,面向会员及社会大众开展代理、团购、投资、理财等活动,并以会员费等名义向会员收取积分或钱款。该等行为并非x公司的商业行为,x公司目前也未授权或与任何人员或组织合作开展此类活动。x公司所有对外授权或合作项目,均以商城网站及商城其他官方渠道发布的消息为准。
3.作为商城的经营机构和管理机构,x公司欢迎广大买家会员利用商城平台在线购买卖家会员提供的各类产品,从事符合商业模式及商城使用规则的交易活动。除此之外,任何组织或个人宣传、组织、实施的代理、团购、投资、理财等金融衍生品活动均与x公司及商城无关,x公司对此类行为及活动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请广大会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保持警惕,谨慎对待,以免遭受损失。另外请各位会员注意,正常的积分消费活动应以会员个人的账户进行,任何以委托理财、运作等名义要求会员将积分临时转让到他人账户的行为均有较高风险,请勿轻易相信他人提出的此类要求。
4.冒用x公司、商业模式名义的人员和组织必须立即停止该行为,x公司保留视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近来,x公司发现个别人员和组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以各种方式、在不同场合公开诽谤、污蔑x公司。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上述行为已侵犯x公司的名誉权,并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x公司保留视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近来,x公司还发现有部分会员的积分被人窃取。偷盗积分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会员的正当权益,并已涉嫌犯罪,希望实施偷盗行为的人员主动退回其盗取的积分;情节恶劣者,公司发现后将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声明!
xx市律师事务所
x年3月23日
一、xx公司对此事予以高度关注,除委托本所着手收集相关证据外,且已于日前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散布虚假事实者的法律责任。
二、本所代表xx公司现责令散布虚假事实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删除已经发布的虚假言论,向xx公司赔礼道歉。
三、xx公司保留以合法途径追究散布虚假事实的个人或机构之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民事与刑事等)之权利。
四、如有继续散布虚假言论侵害xx公司声誉的,xx公司恳请广大知情者实名或匿名举报,提供证据线索。一经核实,xx公司承诺?0万元)。xx公司举报专线: 电邮:。
特此声明!
授权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声明方:xx市律师事务所 熊 律师
日期:x年3月23 日
一、原深圳xx员工李和曹已于x年4月29日离职,在离职前窃取该公司重要商业机密,侵占公司客户资源及私自窃走公司购销合同,出于不正当竞争的目的于x年5月10日注册同行业竞争的公司,欺诈该公司的客户并与其交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二人的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现深圳xx公司已采取法律措施遏制事态的恶化,并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究二人的法律责任。
二、自x年4月29日起李与曹夫妇其二人已不再是xx公司员工,您与其发生的任何交易或纠纷均与深圳xx公司无关!敬告各位新老客户朋友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律师事务所
x年5月15日
x公司经美国x公司合法授权,作为美国x公司旗下全线产品(包括运动补剂和膳食补剂)大中华区的独家代理商,唯一拥有在大中华区销售产品的权利。
近期,x公司发现个别不法企业及不法人员透过非经x公司合法授权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的运动补剂和膳食补剂,该假冒伪劣产品主要表现及危害为:通过网络及个人向消费人群售卖标识有产品,对x品牌造成极大的伤害。上述不法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及损害了美国x公司、x公司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x公司郑重呼吁,请广大消费者通过正常途径向x公司及其授权的经销商购买美国x公司旗下产品。
同时,针对不法企业及不法人员的前述违法行为,x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并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不法企业和不法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所敦促不法企业和不法人员立即停止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本所将保留根据x公司的委托,对有关企业和人员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联系方式:
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晴雪园
电话
律师事务所
地址:xx市xx区x路x号x号xx室
电话:
律师事务所
律师 程律师
x年5月20日
一、x公司系xx市纳税百强企业,鹿城区功勋企业。近日,发现网络上一些针对xx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的不实言论,恶意攻击,造谣中伤,已然构成对xx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声誉的诽谤与损害。本律师代表xx公司,责令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事实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删除已经发布的虚假言论,向xx公司赔礼道歉。
二、xx公司保留以法律途径,追究散布虚假事实的个人或机构之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切(刑事与民事等)法律责任之权利。
特此声明!
授权方: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声明方:成律师事务所 马 律师
日期:x年12月23日
2025年李靓蕾发律师声明(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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