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调研报告(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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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2 00:00:00    小编:冲天香阵佑长安

招投标调研报告(实用9篇)

小编:冲天香阵佑长安

报告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材料,用于向特定的受众传递信息。报告中的数据和图表应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和信息呈现效果。善于运用统计和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科学、准确的处理。

招投标调研报告篇一

当前,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建筑行业日渐繁荣,建筑市场竞争也渐趋激烈。随着有形建筑市场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但是在近年来在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频频发生违法行为,使招投标这一“阳光作业”出现了“暗箱操作”,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沃土。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貌似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这种状况不予以整治危害性更大,将使建筑市场处于非良性竞争状态,严重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且毒害党风和社会风气。据有关资料介绍,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例,85%的发生在工程的招投标承揽阶段。由此可见,工程招投标日益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位。为此,经过查阅有关资料并结合渑池实际,我们对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当前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在招投标程序上找漏洞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工程招标,投标单位购买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一定数额的所谓工本费,并明确规定,不论中标与否一概不退。个别地方投标者甚至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费建筑管理费。这样如果参加投标企业较多,有关单位就会有一笔较为可观的收入。

2

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或是提高招标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利其意向投标单位;或是要求参加投标企业提供巨额保证金,以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部分回收另行分包或订立苛刻条款。签订合同的单位如不答应-招标单位这种“不合理合同”,就无法获得此项工程,承包商只好委曲求全。

(二)在操作空间上找机会

1、出圈企业重复来,如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意让某企业中标,将工程划为几个标段招标。其中第一标段某投标企业在开标公布标底时,已高标出圈。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又可操纵评委,以复核报价等非招标程序让其中标。

2、明招暗定。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经过资格预审,确定几家投标单位,组织了庞大的团队对拟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考察。个别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花费大量钱财。而实际上,在考察前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就已经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并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就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等关键要素,为其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3、肢解项目标段。按照规定,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招标,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直接发包。有些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造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

(三)在监督过程中上钻空子

1、“公开评标”不公开。在招标过程中,不是在竞标单位报价之后、评委评标前公布经审定的标底,而是评委评标后宣布中标者时才公布标底。使各投标单位弄不清楚这是评标前已审定的标底呢,还是在评标过程中已调整过的标底。

2、假借资质参与竞争。《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假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招投标报名。但在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投标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审核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致使假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报名的现象时有发生。

3、后续监管无人负责。当前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一种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既有思想上不重视、人手不足的原因,更有体制上的原因,施工队伍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属建设主管部门,因此招投标办和建设主管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使得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比如借资质的问题,如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等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招投标领域产生腐败的原因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以权谋私,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二是招标投标的法制还不完善。《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一些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尤其对资格预审和评标等关键环节规定过粗,标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明确,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如利用资格预审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入围,利用评标办法中的人为因素操纵评标结果或控制中标单位。三是业主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招标投标法》给予业主的权力过大,对其缺少责任约束和追究制度。四是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不足,使招标投标监管难以到位。五是招标投标管理、监督体制没有理顺。我国现行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由多个部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容易引发矛盾和相互推卸责任,造成监管不力。六是招投标市场不够健全规范。招投标市场的信息服务、场所服务、集中办公服务等基本功能还不健全,相关的制度也不够完善,这些都制约了招投标市场对遏制腐败行为作用的发挥。七是立法有缺陷。投机者为了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目的,钻法律和规定的空子,甚至是行贿受贿搞不正当竞争。但主要的、关键的原因还是竞标人的不良行为在起作用。

三、解决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有效监督。一是健全监管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充实力量,认真履行职能,针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二是明确责任,加强工程监管。要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办与建管部门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两场联动”监督,即招投标市场与建筑管理市场协调动作,跟踪管理,严防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违规变更设计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加强执法监察,严查违法违规问题。监察部门要实施驻场监督,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有力的执法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

2、加强招投标中心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一是加强对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注重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其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加强招投标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修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内部人员管理,调整充实专家评委库,改进评标定标办法,严格场内交易活动的程序,使中心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有效载体。

3、实行工程项目廉政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等组成廉政业绩评价小组,对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廉政业绩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主要考察廉政建设的职能机构是否建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有效,有无贪污、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纪录等,建立廉政档案,并与其它业绩和资质评定挂钩,考察结果作为招投标时评价投标方资格的依据。对通过送礼行贿等到不正当手段揽取工程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准参加有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以从源头上净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4、健全规章制度,净化招投标市场。一是建立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制度。对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二建立信用档案,完善廉政准入制度。对有假借资质、违规挂靠、违规转包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其它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列入黑名单,使这些企业或人员在市场准入时受到限制,以加大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廉政准入管理;三是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通过加强企业年检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等管理手段,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建筑市场。

5、把握好评委抽取及评审过程的环节。评标专家人员作为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对保证招投标活动能否公平、公正、公开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招标活动能否顺利结束,也在于评委的公正与否。评标人员的集中过程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尽量缩短可能泄露专家名单的时间,防止在人员集中时出现评标人员和投标单位联系串通的现象;评审过程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业主和项目代理人员及现场监督人员均不能对评委施加任何影响。

6、加大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力度。在严厉查处有关人员利用招投标受贿索贿的同时,突出打击那些利用行贿等手段进行不不当竞标的单位和人员。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机构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建立起预防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此外,应积极组织对《建筑法》、《招投标法》的宣传和培训,结合个案预防对招投标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通过审查、评价、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健全事前、事中、事后预防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建筑市场法制化管理。

招投标调研报告篇二

现行招投标的行政监管体制,是以分行业监管为主,综合监管为辅的体制。在实施初期,为推进招投标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招投标领域的不断发展变化,其弊端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同体监督,缺乏制衡。

在现行体制下,政府投资招投标的综合监管职能主要体现在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权上,而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和监管分别由商务、建设、水利、交通、国土及财政等部门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权设定。这种将主管部门置于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制度设定,客观上为主管部门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既得利益创造了条件,加之水利、交通、政府采购、国土等行业和产业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同时又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客观上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二)分散执法,监管缺位。

由于体制造成的部门分散监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标监管中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状况,直接导致了监管空白。一是有的业主和主管部门以少报多建、肢解工程、化整为零、部分招标等方式规避招标。二是有的业主在招标中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围标、甚至搞阴阳合同等场外交易,由于分散执法,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惩处乏力,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滋长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毕玉玺案件正是监管缺位的例证。三是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缺位。目前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上,重审批、轻管理、资质审批呈多头状况,有的中介机构同时兼具十多个代理资质。在实践中往往发生个别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后,资质信誉和业务不受任何影响的怪现象。由于政府监管的缺位,此类现象发生后既无记载,也无惩处,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组织召开了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和一些国有投标企业的座谈会。从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招标代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对招投标的行政监管现状不满意。

(三)规则不统一,公开透明性弱。

和管理专家库的体制影响依然存在,直接导致了专家素质参差不齐、问题易发多发的现状。三是各专业市场运行规则不尽一致。有的非法设定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相抵触的规定;有的通过歧视性条款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业投标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规定。

(四)市场条块分割,资源共享性差。

一是条上部门办市常各分散的专业市场造成大量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同时有的却缺乏规范固定的交易场所。许多工程尤其是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交易场所流动性、随意性很大,监管力量有限很难实施有效监管,造成主管部门监管盲区,加之招投标活动相对比较隐蔽,客观上为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条件。二是块上市区各办市常如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目前北京市就形成了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和各个区县各有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并存但互不隶属的格局。

(五)公共权力运作不规范。

一是权力未远离市常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下,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最大的业主。政府业主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拟定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受理投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标和评标、指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等过程中,业主的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比如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而在实际招标时,往往以各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比如以项目技术复杂、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等理由邀请招标;有的项目作为政治任务和政绩工程,以加快发展为由,实行邀请招标;再比如招标人代表虽然在评标委员会中只占少数,但往往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带有倾向性的言论和评价经常左右其他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等。二是干部未远离腐败。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漠,把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甚至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授意、指使下属的业主想方设法将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投标人,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属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招投标调研报告篇三

为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采购经理调查数据的准确性,近期,国家xxx衢州调查队选取7家采购经理样本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此次走访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向好,未来预期乐观,但原材料成本高、招工难、资金紧张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样本企业基本情况。

此次共走访7家企业,其中非制造业2家,制造业5家;国。

家级样本3家,省地级样本4家;大型企业2家,中型企业3家,小型企业2家。所走访的企业主要分布在6个行业。

表1:走访样本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制造业1,非制造,2。

企业规模(大型1,中型2,小型3)。

样本级别(国家级1,省地级2)。

所属行业。

浙江xx建设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业。

浙江xx竹业有限公司。

刨花板制造。

浙江xx轻纺有限公司。

纺织业。

江山市xx贸易有限公司。

招投标调研报告篇四

无原则地迁就招标人无理要求的现象,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据项目法人反映,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工作态度傲慢、工作不主动,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偏高等不良现象。

2.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脱节。

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2部分,但二者在实践操作中却存在脱节问题。一方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而招标代理机构缺乏施工整个管理过程的经验;另一方面,承包合同管理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又没有参与招标工作,造成了招标工作与合同管理不同一个主体,没有连续性,形成了脱节,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是不利的。

3.存在挂、靠投标的不良现象。

目前,我市建筑市场还存在一些私人工头靠挂靠公司,以公司名誉进行参与工程投标的现象。同时,也存在一些建筑公司,专门靠他人来挂靠,从中收取一定管理费以赖生存的现象。由此衍生出的间题是:一旦中标,原投标书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被偷偷更换,造成个别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迟迟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履行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职能。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及时到位,将给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造成很多麻烦和困难,让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打了折扣并存在隐患。

招投标调研报告篇五

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着力于抓源头、抓事前、抓控制,在当前城市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须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新的体制和机制。

(一)制定实施细则,增加法规执行的操作性。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设工程管理,我国已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增补、修订了大量的技术标准,但从实际情况看,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议有关方面根据“建筑法”,抓紧制订有关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行政法规,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工程质量行为责任制等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和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或社会组织制定发布的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

(二)充实管理机构,提升政府监管的权威性。

在当前建设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监管程序较为复杂的大背景下,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的监管职能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就我市而言,主管部门的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与全市、我市的建设状况相匹配。

(三)完善问责机制,强化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性。

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控制是建设项目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通过本次调研工作,建议市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安全责任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建设单位这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核心责任主体的监管,重点抓好建设单位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不间断的开展诚信建设。同时改进监管方式,抓住招投标、建材质量、监理等重点方面进行强化管理。“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建议市有关方面制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进行制约的具体操作性实施细则,明确权力义务,细化责任标准,对压缩工期、降低建设标准、使用劣质建材、监理不作为等情况尽快明确处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证!

招投标调研报告篇六

招标投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规范化的交易运作方式,是以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种经济行为。近年来,在上级部门和区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思想,从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监管等方面入手,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确保了芙蓉区区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需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明确责任,健全招投标监管机构。按照统一领导、监管分离的原则,

2007。

年,成立了芙蓉区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评审中心、财政局采购中心等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和招投标违规的处罚;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招投标的具体事务;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实施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事务;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实施全区招投标项目的预结算评审、变更评审等具体事务。各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法规,落实监管措施。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招相法规文件精神和要求,

2008。

2012。

年以来,还出台了《芙蓉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芙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

根据《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

2009。

10。

号)、《关于规范政府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长政办发〔。

2010。

21。

号)等文件要求,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审查制、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等制度,加强了对工程交易活动中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监督,项目交易活动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中心进行交易,未发生一例违反文件规定的交易活动。

严格招标手续和工作流程,特别是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我们坚持:第一必须经区发改局立项、批复和纪委双告知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第二所有通用工程项目均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邀请招标方式须经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后决定;第三所有工程项目均公开招标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将区级建设立项、招标等事项纳入网络管理,实行阳光审批,提前预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地对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3

次,确保预防腐败和廉政教育贯穿于每个工程建设的始终。

加强工程项目跟踪检查。每个项目开工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局)会同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招标后期跟踪检查合同签订情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到位情况,并要求工程招标一线工作人员要“守得清贫,耐得寂寞,管得小节,抗得诱惑”,确保廉政规定和要求在建设领域落到实处。

2009。

42。

15%。

的项目。

尤其是在

2013。

年区政府下发《芙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后,各项目单位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招标投标的意识不断增强。以前一些不被人们关注的小项目,如装饰装修、翻新改造等项目都纳入了招标的范围。通过招标选择施工队伍、货物和服务供应商,节约了项目资金,保证了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近几年来,我区招投标规定严格按此规定执行。招投标工作逐步规范发展。招标事项一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对建设项目确需变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业主单位必须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区发改局发文予以明确。通过规范的工作流程,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导致流标的原因有:一是资格后审资料要求较高,有些投标单位人员做资料不细心,导致资格后审资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导致废标流标;二是专家评委库的专家素质和耐心有待加强。从几次废标情况中,个别评委因投标文件中有错别字或因法人签章、签字的问题,既不与招标单位了解,也不与投标单位澄清,就确定评定结果不合格,导致废标流标。

我们认为在不涉及与该项目技术要求或其企业资质的情况下,不应以废除其资格来评审投标文件,而应从各方的实际利益来综合考虑,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多次废标给投资主体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浪费,同时影响工程进度。

20。

日再次开标。由于现在市交易中心的标室严重不足,标室常预定满,遭遇废标的项目再次开标往往延后一个月以上。

工程招标完成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等中标通知书办理完成后才能退还给非中标候选人,个别项目因建设单位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中标通知书的,拖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更长,增加了各投标人的投标成本。

在现行的招标制度下,依然有部分“挂靠”项目存在。而标后检查人员不到位或到位不作为,则更加助长了“挂靠”的现象。这将不利于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以及造价控制。建议将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和施工单位标后评价作为市场信用的主要依据,强化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和建造师的约束。

所有进入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工程项目在成功开标后,业主与投标人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我们认为该笔费过高的费用,增加了业主与投标人的负担。市交易中心作为一个交易服务平台可以按次收取适当的交易服务费,但不能按项目投资额的大小按比例收取。

针对基层招标监管部门对招投标法规理解仍不够深入,操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建议上级部门组织基层单位定期进行招投标业务学习,进一步掌握招标制度与监管职责;办理《招标投标行政执法证》,切实履行对重大建设项目、对有关行政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针对村民自建房招投标管理执行中的难题,虽然市住建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适当放宽的政策,但具体如何操作未作明确说明,建议上级部门对此类问题如何解决出台相关细则,为招投标规范化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在招投标管理中,发现有个别代理公司对业务不熟练、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在操作上有违规行为。为加强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监管,建议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采取优胜劣汰的措施,使招标代理进一步规范化。大项目仅仅是在部分情况审查内容,评标过程等方面更加详细。一味的按造价收费,不太符合市场竞争机制。

1

万元。

招投标调研报告篇七

公共财政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政府采购。本文将介绍2022政府采购调研报告。

本文主要从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政府采购的对策及建议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采购范围过于狭窄、个别单位存在抵触情绪、个别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自行采购,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优势不明显、三库建设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处罚措施不力、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不高、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加财政收入,拓宽采购思路、加强三库建设、上下联动,及时沟通,使规避采购无可乘之机、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从总体上看,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了政府资金运作的效益,加大了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减少了暗箱操作,促进了廉政建设。但是,政府采购作为财政体制的一项改革,由于刚刚起步,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县级显得尤为突出,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进行。

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府采购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虽然已颁布施行,但是,实施细则并未出台。《政府采购法》只是一个大的法律框架,对具体的采购行为,未做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县级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缺乏法律指导,又无现成的范例作参考,只好摸着石头过河。在采购过程中难免畏首畏尾,生怕采购行为与法律冲突,造成违法采购。

(二)采购范围过于狭窄。目前,政府采购的范围仅限于办公用品、定点加油和维修、车辆保险及锅炉购置等项,而占采购资金额度较大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以及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的农业、种子等项目却未列入政府采购。

(三)个别单位存在抵触情绪。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府采购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逃避政府采购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法》虽然颁布实施,但个别单位明知应通过政府采购进行购买性支出却违反《政府采购法》擅自进行采购,对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部门编制采购预算应付了事。个别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态度不负责、内容不详细、时间不准确,出现了少报、漏报甚至不报采购项目现象,导致了政府采购总预算的失真。

(四)个别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自行采购,规避政府采购。个别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利用职权,以上级资金支持或统一标准为借口,自行进行采购,然后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分配给基层,所用资金全部或部分由基层单位承担,从而规避政府采购。如公安系统的部分警用车辆、教育部门的部分教学仪器设备等。

(五)政府采购优势不明显。政府采购的最终目标是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因为县级财政资金大都比较紧张,在政府采购中一般不能做到预付款或货到付款。所以,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时,考虑到货款给付因素,不可能将价格降得太低。目前,部分机电及电子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代理,有的还规定最低销售价,这就使外地供应商不敢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也不敢低于厂家规定的销售价参与政府采购,从而显现不出政府采购的优势。

(六)三库建设不完善。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必须建立技术专家库用以解决评委的来源问题,才能科学、合理地评标;建立供应商库用以解决供应商的问题,才能保证三家以上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商品信息库用以解决货源的问题。而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县级政府采购的三库建设还很不完善,有的甚至还是空白,这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七)监督不到位,处罚措施不力。由于受人员、制度等因素的影响,要想对采购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比较困难。上级规定的处罚办法苍白无力,缺乏可操作性,使个别单位擅自采购、先采购后申请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八)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不高。政府采购品种繁多,专业性、技术强,要求采购人员熟悉相关法律,知识面要广,业务素质要高。而目前县级政府采购人员大都是原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的各种知识掌握不多,未受过专业和系统的培训,很难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复杂的形势。

二、政府采购的对策及建议。

(一)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建议国家或省级立法机关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工作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使基层政府采购工作不再摸着石头过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是对财政支出体制改革的一场革命,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有明确的认识。因此,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政府采购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进而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按有关规定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的范围应包括货物、工程劳务及服务三大类。在原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础上应逐步扩大到上述三大类上来。政府采购的资金支出构成既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还包括单位自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单位)、人民团体。特别是卫生系统的医疗耗材、建设工程等焦点支出,更应实行政府采购。

(四)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有效的政府采购制监督约机制,不仅对采购的主体进行监督,对采购的客体和环节也要进行监督。如霸州市在财政系统协调联动,紧密协作,牢牢抓住报销这一关键环节,规定凡各单位未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不予报销,从而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五)增加财政收入,拓宽采购思路。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使政府有充足的资金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同时,对于规模较大的机电类产品或电子产品,一方面邀请厂家代表参与招投标,一方面邀请其他同档次、同规格产品的厂方代表参与竞争。

(六)加强三库建设。建立供应商库、技术专家库和商品信息库是进行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对登记的供应商、技术专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使信誉好、有能力的供应商加入到政府采购中来。可以建立三库台账,也可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使查询更加方便、快捷。

(七)上下联动,及时沟通,使规避采购无可乘之机。对于个别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利用职权私自采购的行为,可以由县级采购办及时和上级政府采购部门取得联系,看是否通过上级政府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如果不是,对个别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不予批准。

(八)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规章制度用以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如采购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另一方面要通过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采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

招投标调研报告篇八

为了了解在校大学生的对于目前市面上的理财产品的需求情况,熟悉大学生的理财理念,我们组织了这次问卷调查。

二、调查组织。

调查时间:

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3日。

2.调查对象:

在校大学生。

3.报告完成时间:

20xx年4月3日。

三、调查与研究方法。

此次研究的数据及相关资料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取得,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1.抽样的方法。

此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法。

2.问卷的设计。

问卷由8个问题构成,主要涉及大学生生活费是否够用,剩余的钱如何分配,有没有理财观念,是否了解诸葛理财等问题。

四、结果与分析。

1.数据结果分析。

(1)大学生一般没有剩余的钱,有55%的人没有剩余的钱,甚至还不够花。30%会剩余一部分钱留下当下个月生活费。15%的大学生会留有钱做部分投资。

(2)大部分大学生没有理财观念,也对理财不感兴趣。意识较浅薄。

(3)在此次的调查对象中,有21人已经注册了诸葛理财占总人数的40%.当然我本人也参与了投票。

2.发现的问题分析。

(1)大学生对诸葛理财缺乏深度认识。诸葛理财作为一种新型的理财方式,首先需要被人们认识及了解。只有对诸葛理财有一定的了解以后,人们才会去考虑是否使用诸葛理财。很多人因为不知道什么是诸葛理财、怎么使用诸葛理财及诸葛理财的用处等方面,对诸葛理财持待定或否定的态度,这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用户对诸葛理财的使用,并制约了其未来发展。

(2)大学生缺乏理财知识。大部分的人在会将一部分闲钱放置在银行卡里面,但真正想利用起来这看似不起眼的闲置资金的人却很少。有的人认为没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

(3)人们对诸葛理财缺乏安全感。诸葛理财使用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受其安全方面的影响。人们考虑安全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诸葛理财的投资风险,人们想确定投资后会不会亏损;第二是诸葛理财账号受木马、病毒等原因被的安全问题,人们关心的是被后在诸葛理财丢失的资金能否追回或有人担保。这两个问题在被解决之前,诸葛理财不能给人们带来安全感。

(4)诸葛理财方式过于单一。因为诸葛理财在20xx年7月刚推出,所以在功能等方面还不够完善。让人们在对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时,没有更多的选择方面。从这一点上,诸葛理财做的不够到位,不同的客户群体对资金理财的要求也不一样,单一的投资方式让用户没有选择的机会,很容易造成现有用户的流失及影响有投资意向的用户。

五、相关建议。

1.倡导理财,帮助养成理财习惯。

招投标调研报告篇九

为了了解在校大学生的对于目前市面上的理财产品的需求情况,熟悉大学生的理财理念,我们组织了这次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

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3日。

2、调查对象:

在校大学生。

3、报告完成时间:

20xx年4月3日。

此次研究的数据及相关资料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取得,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1、抽样的方法。

此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法。

2、问卷的设计。

问卷由8个问题构成,主要涉及大学生生活费是否够用,剩余的钱如何分配,有没有理财观念,是否了解诸葛理财等问题。

1、数据结果分析。

(1)大学生一般没有剩余的钱,有55%的人没有剩余的钱,甚至还不够花。30%会剩余一部分钱留下当下个月生活费。15%的大学生会留有钱做部分投资。

(2)大部分大学生没有理财观念,也对理财不感兴趣。意识较浅薄。

(3)在此次的调查对象中,有21人已经注册了诸葛理财占总人数的40%、当然我本人也参与了投票。

2、发现的问题分析。

(1)大学生对诸葛理财缺乏深度认识。诸葛理财作为一种新型的理财方式,首先需要被人们认识及了解。只有对诸葛理财有一定的了解以后,人们才会去考虑是否使用诸葛理财。很多人因为不知道什么是诸葛理财、怎么使用诸葛理财及诸葛理财的用处等方面,对诸葛理财持待定或否定的态度,这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用户对诸葛理财的使用,并制约了其未来发展。

(2)大学生缺乏理财知识。大部分的人在会将一部分闲钱放置在银行卡里面,但真正想利用起来这看似不起眼的闲置资金的人却很少。有的人认为没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

(3)人们对诸葛理财缺乏安全感。诸葛理财使用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受其安全方面的影响。人们考虑安全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诸葛理财的投资风险,人们想确定投资后会不会亏损;第二是诸葛理财账号受木马、病毒等原因被的安全问题,人们关心的是被后在诸葛理财丢失的资金能否追回或有人担保。这两个问题在被解决之前,诸葛理财不能给人们带来安全感。

(4)诸葛理财方式过于单一。因为诸葛理财在20xx年7月刚推出,所以在功能等方面还不够完善。让人们在对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时,没有更多的选择方面。从这一点上,诸葛理财做的不够到位,不同的客户群体对资金理财的要求也不一样,单一的投资方式让用户没有选择的机会,很容易造成现有用户的流失及影响有投资意向的用户。

1、倡导理财,帮助养成理财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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