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型设备吊装规定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大型设备吊装前应办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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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吊装规定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大型设备吊装前应办理篇一
为适应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装机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单机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国已有许多单机容量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电机组大规模建设。大容量机组的本体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设备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这些变化对工程建设而言都是新的挑战,特别是超高、超长、超重大型设备的吊装,已成为超大容量机组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难点、重点。能否解决好大型设备的安全吊装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也是确保发电厂工程建设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发电厂安装中,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一般包括:锅炉钢架(大板梁)、锅炉汽包、除尘器、发电机定子、变压器、汽轮机本体、加热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脱硫吸收塔及ggh等设备的吊装。为保证电力建设工程中大型设备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需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实行有效控制,保证人员、设备、机械的安全,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了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但愿对类似工作会有所帮助。
2.1方案性错误
一般是由于方案编制者的经验不足,计算有误,方案审批者也没能把好关等原因导致方案选择错误。施工时如果采用错误的吊装方案,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使施工过程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会引发无法想象的严重事故。
2.2吊装过程的错误
由于吊装方案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工具使用不当、起重指挥不当、起重机司机误操作,都会产生吊装过程的错误,引发机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3.1培训人员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专责工程师,必须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经验。由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负责,在设备吊装开始前由专责工程师对设备吊装施工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3.2配备资源
(1)人员: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2)机械: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实,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3.3措施实施
3.3.1吊装方案的制定
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应由负责施工的专责工程师编制,专业工程师审核,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批准的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制定应作调查研究,结合现场的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征求施工人员的意见。特别重大的设备吊装。必要时可向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可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由专家汇审,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从中选择出一个执行。
3.3.2办理安全作业票
凡是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3.3.3遵守事项
应绑牢起吊物。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起重机在工作中如果遇机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果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险区;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3.3.4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吊装。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大型设备吊装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交底,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发生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没有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级领导人负责。
3.3.5检验试验
在大型设备吊装中,凡使用自行设计或委托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自行制作或委托有关的厂家制作的构件作为主要吊装措施,在吊装措施设置完成,设备正式起吊前,均应作负荷试验。如条件限制。不能作负荷试验,需经起重专业总工程师批准。
负荷试验一般应模拟正式起吊过程进行全程试验。负荷试验的载荷,应大于设备的起吊重量1.2倍。负荷试验不宜直接采用设备本身。
4.1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的应急领导组织结构,做到项项吊装应急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4.2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发生紧急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或组长及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报告,亦可根据紧急事态情况直接报告地方相关救援机构。吊装队应急组长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组报告,并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项目部应急组副组长或项目部应急组组长报告,报告后不得离开现场,应组织人员进行救援。项目部应急组组长、副组长根据现场紧急事态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地方救援机构,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报告。公司应急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协调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公司救援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4.3应急资源配备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应急组成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应急图,应以视觉方式向全体员工展示撤离路线、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关键设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禁止非该项目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备置救护车与其它医疗救助设备。
4.4培训与演练
培训演练计划表
培训演练实施。力学基础知识、起重机常识、应急处置方法及事故发生时的信息传递、安全规章制度、各种紧急事故处理的一般知识采取集中培训。专责工程师、工区专责安全员具体讲课,培训不少于20课时。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电厂建设中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查处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对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大型设备吊装安全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迈进,是大有裨益的。开展危险点的分析与预控,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控制和纠正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电厂建设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从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大型设备吊装前应办理篇二
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起重吊装作业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
1、无吊装方案或方案未报批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吊装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批准不得开工;
2、吊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3、构件就位后未采取固定措施摘钩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构件就位后,应立即将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
4、疲劳驾驶操作、精力不集中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合理调整工休时间,杜绝疲劳驾驶;
5、吊车力矩限位器、行程限位器等不灵敏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落实设备日检、巡检责任制,及时检修,确保设备状况良好;
6、超载、超限或吊装不明重量的构件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七禁止”“十不吊”规定;
7、斜拉、斜吊或吊地下埋设的物件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七禁止”“十不吊”规定;
8、恶劣天气从事吊装作业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规定;
9、起重臂下停留、行走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规定;
10、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带护品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11、钢丝绳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16条规定;
12、卡环质量缺陷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15条规定;
13、起吊物件不设溜绳起重伤害一般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23条规定;
14、构件倒运未放稳搁实或支撑不牢导致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31条规定;
15、酒后作业起重伤害一般禁止酒后从事吊装作业;
16、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作业导致高空坠落,控制措施是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从事吊装作业;
17、在起吊构件上放置工具、用品等引起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是禁止在起吊构件上放置其他物品;
18、手拽脚蹬未稳固的构件引起高空坠落,控制措施是构件就位时不得用手拽或用脚蹬构件;
19、绑扎不牢、绑点不准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起吊前应检查绑扎是否符合要求;
20、钢丝绳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30度,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绑扎钢丝绳与构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21、两台吊机抬吊时动作不协调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两机抬吊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分配合理,吊重小于单机起重量的80%;
22、起吊后运行速度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重物起吊或降落速度要均匀;
23、吊车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够导致触电事故,控制措施是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1.2条规定;
24、使用裂纹、变形的吊钩、吊环引起车辆伤害,控制措施是班前检查及时更换。
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预防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现场总指挥),设立应急办公室室及联系电话,并成立现场抢救组、报警组、后勤组,分别明确人员组成及各自职责。
组长:全面领导应急预防小组的工作,总体协调各部门在紧急应变中的分工协作和响应中的统一指挥调度,对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调配。
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科,办公室主任为安质科科长,具体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由现场抢救组、报警组和后勤组组成。
现场抢救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及财产的现场抢救,在医护人员到达之前,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紧急救护。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将伤员送至安全地点。
报警组:负责事故发生后拨打急救电话,人员紧急疏散和清点工作,并引导急救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向其介绍情况,协助紧急救护。
后勤组:负责应急响应中的财力、物力的调配,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负责协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公司及地方有关部门。
2、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领导小组组长和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实施应急救援,公司治安部门赶赴事故现场,与当地有关部门一起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确保组织的有效落实。
按照任务分工和事故的性质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指挥通讯、救护、抢修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和互救工作。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分公司不分昼夜,只要施工,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有人值班。
(2)检查制度,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分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一)、责任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警、指挥义务救援队员组织人员疏散并疏通道路、迎接救援车辆;负责、组织义务救援队员救助;施工员、安全员负责组织义务队员在相关队伍、部门的配合下根据预案实施救助并保护好现场;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现场工作人员疏散、人员紧急救助、通知医院急救。
(二)、发现事故,报警阶段
1、主要报警方式:使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向分公司和地方部门报告;
2、向120报警主要内容:
(1)、报警人部门电话号码、姓名或身份;
(2)、事故发生的地点、部位;
(3)、人员伤势大小情况。
(三)事故处理:
确认事故后,应立即做到:
1、现场人员迅速运用既有预案进行救援,并将实情报告给公司负责人;
2、工地负责人采用多种形式同与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事件、事故的进展情况;
3、如人员伤势严重,应立即向120报警,通知就近医疗急救准备救助,指派专人在主要道口迎接救助车辆;
(四)、人员疏散、伤员救助阶段
确认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发出疏散命令,义务救援队员应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疏散。
1、人员疏散及伤员救助
(1)派出一名义务救援队员组织有关人员沿安全指示方向疏散;
(2)阻止人员进入有危险的场所;
(3)相关人员疏散到就近安全地带集合,由作业队对疏散出来的工作人员逐一清点并上报分公司;医院救护人员及作业队疏散出来的人员随时准备救护伤员;
2、事故救援
(1)在场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救援,根据人员伤势情况决定是否向“120”报警。
(2)作业队义务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立即按照指挥人员启动的救援预案进行救援;
救援的原则:一是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则;二是先控制、后救援的原则;三是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大型设备吊装前应办理篇三
本工程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主要为:桅杆式起重机设备机械事故、钢桁架提升过程中控制失误或钢缆绳断裂等原因极易造成钢构件坠落的安全事故。此类事故一般都会造成群体伤亡事故,关键是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处理,并进行人员疏散和事故后的及时救助。
(1)发生一台或二台桅杆式起重机的操作系统出现故障、制动系统失灵等情况异常,操作人员应立即向指挥人员大声呼叫报警。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停止吊装作业,要求操作人员尽可能控制钢构件的空间位置或下坠速度。
由于是双机抬吊,要避免钢构件向一个方面剧烈摆动。
②立即要求地面人员撤向东西塔楼内安全区域,12层操作人员也应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把钢构件坠落可能影响到的范围内的地面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划出危险区域,拉起警戒线,由保安负责不准人员靠近;
④立即清点现场人数,确定可能受伤人员的数量和可能位置。
⑤立即通知现场医生赶到出事地点,如需要可直接拨打120等求救电话。
⑥维持现场秩序,特别要注意有亲人被埋、压的人员的情绪,防止其不当救援引起二次伤害。
(2)项目经理应当赶到现场进行指挥,快速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检查人员是否全部疏散到了安全地带,检查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是否合理和有效;根据现场情况下一步的救援措施;
①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受到控制,应当立即下令双机配合将钢构件缓慢放置到地面。无特殊情况时,应要求钢构件竖直落下即可,特殊情况下,也应先下降高度,再考虑移位。
②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坠地,经再次清理后确定所有人员均已经安全撤离,则应停止吊装作业,先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待其应急措施实施后,再考虑对钢构件的加固和准备开展相应的事故调查。
③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坠地,经再次清理后确定仍有地面人员未能安全撤离则需组织抢险;详见钢构件坠落应急措施。
钢构件提升过程中由于受突发阵风等原因影响,可能会偏离原定吊装线路,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避免人员伤害和其它财产损失。
(1)对于吊装时遇到的突发阵风,钢构件受风力影响开始明显晃动时,目击者或现场安全巡视员发现后,立即大声呼喊或用对讲机报告,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呼叫地面人员跑向东西侧塔楼里的安全区域。
②立即下令起重机停止提升,控制高度。两侧塔楼上的控制缆风绳的人员,应尽量控制钢构件不做剧烈摆动。如风力过大,应适当放松缆风绳,只控制构件不做来回的剧烈摆动即可。控制时不应用强力,也不可简单将缆风绳绑于建筑物上。
③如钢构件位置已经靠近安装位置,摆动会撞击临时脚手架或安装平台时,项目经理应命令起重机控制钢构件下降高度,使其离开危险区域暂避阵风。
④当阵风停止后,吊装指挥应检查缆风绳及吊索位置等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将构件降至地面,重新固定后再次起吊。
⑤如由于阵风原因,造成起吊构件与已经安装构件或临时脚手架碰撞,则阵风停止后,必须将构件降至地面,固定于组装位置。对发生碰撞的构件及脚手架进行仔细检查和必要加固,确认碰撞未对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后或被撞部位已经得到有效加固后,方可重新起吊。
(2)对于吊装过程中,吊装指挥和项目副经理应随时注意钢构件的移动位置,如发现钢构件移动位置偏离,应立即大声呼喊或用对讲机报告,项目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下令起重机停止提升,并呼叫地面人员跑向东西侧塔楼里的安全区域。
②如钢构件仅少量偏移,未与其它构件发生碰撞,则命令两侧塔楼上的控制缆风绳的人员,通过调整拉力,使构件回到预定线路;必要时也可通过起重机的适当变幅等措施使构件回到预定线路。经确认安全后,恢复提升。
③如钢构件位置已经靠近安装位置,已经撞击临时脚手架、安装平台或塔楼混凝土结构时,项目经理应命令起重机控制钢构件下降高度,使其离开危险区域,两侧。
④当钢构件位置控制准确后,应检查缆风绳及吊索位置等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将构件降至地面,重新固定后再次起吊。
⑤如起吊构件与已经安装构件或临时脚手架碰撞,或缆风绳、吊索位置不利于安全吊装,则必须将构件降至地面,固定于组装位置。对发生碰撞的构件及脚手架进行仔细检查和必要加固,对缆风绳及吊索进行必要调整。只有当各方面对缆风绳、吊索的调整重新确认;且也确定上次起吊的碰撞未对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后或被撞部位已经得到有效加固后,方可重新起吊。
(1)如发现正在吊装的钢构件的重心位置和吊点间的安全距离发生明显变化,则说明钢构件即将失位坠落,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伤亡和损失,具体如下:
①项目经理应立即指挥地面人员尽快跑向东西二侧塔楼内较为安全的部位;
②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指挥12层操作人员撤离操作平台,跑向塔楼内较为安全的地方;
③吊装指挥应指挥起重机尽量控制构件空间位置,让其能缓慢下降,为人员疏散争取时间;如无法有效控制,则立即放弃对起重机的控制,撤向安全位置,过程中注意防止起重机钢索回弹伤人或起重机倾覆伤人。
④缆风绳操控人员如能利用缆风绳适当控制构件重心,延缓构件坠落时间,则适当进行控制,否则应立即放弃缆风绳,跑向安全区域,注意不要被缆风绳缠绕。
⑤除起吊区域内人员向二侧塔楼内撤离外,南北二侧道路上人员也应向东西二侧撤离,防止溅物伤人。
(2)如发生吊索因各种原因断裂或桅杆起重机失稳,此时,构件坠落已经无法避免,关键是迅速进行人员疏散,相应措施为:
①项目经理应立即指挥地面人员尽快跑向东西二侧塔楼内较为安全的部位;
②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指挥12层操作人员撤离操作平台,跑向塔楼内较为安全的地方;
③如仅一侧起重机吊索断裂或起重机失稳,另一侧操作人员应先放松制动装置,再放弃对起重机的控制,撤向安全位置,过程中注意防止起重机钢索回弹伤人或起重机倾覆伤人。
④缆风绳操控人员应立即放弃缆风绳,跑向安全区域,注意不要被缆风绳缠绕。
⑤除起吊区域内人员向二侧塔楼内撤离外,南北二侧道路上人员也应向东西二侧撤离,防止溅物伤人。
(3)一旦事故发生,,项目经理应立即命令项目全部停工,指挥现场人员立即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好现场。并用对讲机通知项目部值班负责人报警,简要报告事故部位、险情,情况的性质、地点、发生时间、可能伤亡的人数,请求外部救援到现场实施救助。
(4)项目副经理立即组织对东西塔楼的人员及情况进行清理,包括:
①对12层施工人员(包括起重机操作人员、缆风绳操控人员)进行清查,并汇报受伤情况。
②组织适当人员(指未受伤且情绪稳定,能正常工作的人员)对塔楼的9-14层进行检查,确认结构是否受到严重损伤、是否有其它安全隐患。
③对高空已经吊装构件、脚手架及桅杆起重机等进行检查;清查作业工具、其它杂物。
④对临边松动的围护栏、残存的桅杆起重机构件、脚手架等构件进行清理或加固,防止出现再次伤害和坠物伤人。
(5)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底层和地下室结构进行检查,评估结构损伤,确定是否存在局部二次垮塌的危险。如存在此类危险,应立即停止抢险,撤离救援人员。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大型设备吊装前应办理篇四
吊装作业是指建筑施工中的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工程。由于起重吊装作业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稍为疏忽就易发生伤亡事故,因此企业应加强和重视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
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项目部
(一)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监理公司审核后方可实施。
2)参加吊装的人员应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锭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4)司机、指挥和起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按高处作业的要求挂好安全带,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5)对吊装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的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对输电线路的妨碍,如何确保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作业周围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戒线的范围、场地的平整度;作业中如遇大风怎么采取措施等不利条件都要准备好对策措施。
6)做好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如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施;对辅助用具的准备、检查;确定吊物回转半径范围、吊物的落点等情况的准备工作。
7)吊装中要熟悉和掌握捆绑技术,及捆绑的要点。应根据形状找中心、吊点的数目和绑扎点、捆绑中要考虑吊索间的夹角;起吊过程中必须做到“十不吊”的规定,参与吊装作业的指挥、司机要严格遵守。
8)严禁任何人在已起吊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坠落伤人发生事故。
10)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准确、及时传递信号,司机要对指挥发的信号、吊物的捆绑情况、运行通道、起降的空间,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多人捆扎时,只能由一人负责指挥。
11)采用桅杆吊装时,四周应不准有障碍物,缆风绳不准跨越架空线,如相距过近时,必须要搭设防护架。
12)起吊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安全装置要完好,灵敏。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应先将吊物吊起离地20~50㎝处停机检查,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吊运中起降要平稳,不能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3)对自制或改装的起重机械、桅杆起重设备,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试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二)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有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放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平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平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三)防物体落下伤人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吊装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四)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五)预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如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六)防止触电措施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备,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接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5.1危险点
根据吊装作业施工特点,施工现场有可能发生倾覆伤人、坠物或坠落伤人、触电伤人,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5.2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在发生机械、人员高空坠落事故时,能够迅速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5.3组织机构
1)公司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项目部制定的项目预案。
5.4应急措施
(一)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区域。
2)保持呼吸道畅通,若发现窒息,应及时排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清除口腔、鼻、咽喉的异物、血块等。
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视其伤情采取直接报警送往医院或作简单处理后送医院。
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都要固定。
6)若伤员发生断肢情况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灭菌辅料)包裹装入塑料代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7)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受伤程度、地点,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8)项目部救援小组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二)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1)当发生机械倒杆事故时,应立即调集其他起重机械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移开扒杆,抢救伤员。
2)当附近无起重机械可利用时,可采用其它方式顶升扒杆,救出伤员。
3)当操作员杆在倒塌过程中,撞击其它构件时,在恢复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构件损伤情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否则,不能恢复作业。
4)当发生车身倾斜时,若在倾斜到一定程度稳定后,应迅速用钢丝绳将其与牢固的建筑物拉结牢固,驾驶和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其可能倾倒范围内。
5)待采取稳固措施后,及时调集起重机械辅助扶正或进行拆解。
6)当发生完全倾覆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被压人员,必要时,采取肢解设备措施。
(三)重伤员运送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脑部伤者一般采用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采用仰卧偏头或侧卧位。
(四)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5.5应急物资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36v安全线路、灯具、手电筒、应急灯、送风设备、报警器、吊车等物资。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大型设备吊装前应办理篇五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各专业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大型起重吊装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了并加强日常管理。
1、防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有理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副项目经理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副项目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
4、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 大型设备吊装规定大型设备吊装前应办理篇六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吊装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6每日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3.7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工程起重吊装作业。
3.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3.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用烟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1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2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过错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3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14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3.15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1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必须作业时,须满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3.17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3.18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1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