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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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三条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更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在期初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如出现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整除。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摊小贩上买东西,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中心学校校长与各完小负责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安全总务处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各校负责教师平时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要配足消防器材。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同时,学校要重视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镇政府和市教委备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报告工作。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分管领导要经常在中心校、村小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报请市教委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二十九条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全体教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班级将安全工作列入常规教育重要内容,利用朝会、夕会(学生离校前5分钟),安全课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定期对房舍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排除,属危房及时上报,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意外。由班级、主管教师每天检查一次,若有隐患及时向主管人员上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各种体育活动器材、器械指定专人管理(体育器材管理员),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维修排除。对大型器具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并要教给学生正确使用的方法和保护办法。
3、加强配电设施管理,及时维修检查线路,用电设施专人管理,学生不得乱用电器设备。教师要学会正确用电方法,用电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4、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口,对食品卫生、炊事员、采购员、保育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好各个关口。严禁伙食团购买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5、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必须有必要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常规活动如集合、做操、放学排队,必须采取制度化集合疏散路线,防止场地和通道拥挤造成事故。
①学生集体活动、幼儿园户外活动要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②组织学生劳动,必须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教师现场管理,现场指挥。
③体育课安排内容必须从学生身体情况出发,课前体育教师对设施进行检查,安排活动必须有保护措施。
④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春游郊游。
⑤加强学生课间活动指导管理,提倡文明休息。
⑥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教师形象,严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派学生帮助教师搞体力性劳动。
校长是本校第一安全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校的教职工对全校和学生都有安全责任。
1、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师个人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每期考核一次。
2、凡因管理措施不力、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责令有关人员检讨、承担经济损失、扣发奖金;严重事故,上报按上级处理意见执行。
3、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⑶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库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⑺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
⑼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为确保校园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值日领导要及时在校门口巡视,以防学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领导、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定期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师生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学生家长,查明学生去向。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注意排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定期给饮水桶、饮水机等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任务。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经常开展地震、火灾等逃生演习。
3、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4、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1、学校安全管理目标是:争创“平安校园”。
2、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初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订好创建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
3、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由校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4、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每周教职工大会上有计划地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每周一次,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用开学初、平时集会、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法制副校长每学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课;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广播站的宣传作用;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5、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会同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6、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要求要检查记录,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7、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学校设置文明岗、社区文明监督员等学生组织,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安全工作小组中有老师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8、特殊群体的关爱制度。学校对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对有特殊体质或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长。积极与家长、社会配合做好“双差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后进生”“双差生”帮教和转化工作是每一位老师的本职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还负有检查、指导、总结职责。帮教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记载。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进行登记,每月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学生。
9、学生年度体检制度。学校在每学年第一个月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必须书面告知家长。
10、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值日人员必须将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并向校长报告。
11、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每学年开学后,开展一次在危急情况下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如学生在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人员集中情况下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
12、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近、徒步原则,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外出活动前10天,将活动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批。经批准用车船的,必须与当地交警部门、交通部门报告并取得同意。所用车船必须符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13、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县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县教育局。
14、加强保卫组织和校卫队建设。安全保卫基础台帐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学校设兼职保卫干部一名,保卫干部持证上岗。
15、校园内设民警提示牌、举报箱、报警电话。划定危险区域警戒线。
16、落实校园内部日常保洁措施,使道路清洁、畅通,楼道无堆积物,校园内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城东派出所,一份报开发区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校管办。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演练。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馆、科学实验室、网络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内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卫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开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向总务处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1、值班时间为每日下午7:00——次日上午7:00;
2、值班人员如遇到特殊情况调班时,由自己调剂,并告知总务处,不允许擅自离岗。
3、值班表前一位为值日组长,负责处理当天的事务及做好值班记录,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期间要守好电话,保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畅通,夜间经常进行校内巡查,特别是对存放贵重物品场所的保卫(微机房、阶梯教室、演播室、财务室、档案室等),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无损;
5、值班人员换班时,要做好交接手续;
6、值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吸烟;
7、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的公物以及室内的环境卫生,要做到及时打扫。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或相关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食堂、炉火的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一)、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学校校舍要定期检查,经常巡视,运用不同的检查方法,对校舍及其设备进行监测,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要做好校舍的养护工作,做到随坏随修。要根据季节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换窗纱、防寒保暖、换季维修工作。
(三)、做好修缮计划,定期进行维修。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监督管理。尽量利用寒暑假时间,避免影响教学。
(四)、结合基建,进行危房改造。对于使用年限较长,危及安全的校舍要进行大修。
学校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为了切实搞好我校的安全工作,为了严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型校园,特制订本制度:
1、凡属食堂、小卖部饮食造成学生中毒事件。若后果不严重,则由负责人承担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扣发当月自筹工资,如整改不到位,停职待岗,书面反省检查。若后果严重,则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教师在上课时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视情况分别给予该教师赔偿医药费20%,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反省。评优时予以一票否决。
3、若是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班主任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赔偿,并写出书面检查,评文明班级时予以一票否决。
4、若是校内设施设备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分管教师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并写出整改意见。
5、凡是在学校由于管理不力出现的安全事故,相关领导要积极地协助责任老师进行整改,除追究责任老师的责任外,同时也要追究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教导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拟定每学期开学前、五一、十一、元旦长假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并索取详细记录。每月由总务科对饮水机进行清洗、表面保洁)
3、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4、德育处、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为强化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确保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健康发展,把我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推向深入,取得明显效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定期组织“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安工作的有关文件与工作要求,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团结进取,并发挥表率作用。
2、“创建”领导组定期讨论工作,每个月至少召开2—3次会议,学期初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年终认真进行总结,积极带领全体教职工搞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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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疫情期间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八)、热力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内容
(九)、加工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十)、机修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内容
3、建立并逐步完善“创建”工作中的有关制度要求,使各处室、教职工明确职责和要求,自觉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
4、家长学校定期讲课,让教师、家长明确新任务,新要求,紧跟形势,不断深入地开展好“创建”工作。
5、定期征求教职工、家长对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意见,“创建”领导小组认真研究,使创安工作不断上台阶,取得更大的成就。
6、每学期召开1—2次师生会议宣传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意义和重要性。
加强教育,责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
2、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一)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 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 严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 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为标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等现象。
3、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防结冰。
(五) 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彻底地排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由校领导牵头,对学校内外所有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该学校解决的学校解决,该老师解决的老师解决,该社区和群众解决的就让社区和群众解决,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时、彻底、
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区小学班级安全管理措施:
一、上学放学的路上,注意交通安全;
二、在学校注意上下楼梯,课间活动、体育课,做实验,等方面的安全;
三、在家教育孩子注意用水、用电、日常用品的使用方法等的安全教育;
四、紧急情况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
五、外出旅行或其他户外活动的安全教育;
六、防止食物中毒;
七、对孩子进行浒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八、教育学生不要到水库中去洗澡。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区教育局各科室按职能负责所管理的学校及园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区教育局、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学校要设立警戒标志。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请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车况好,驾驶人员素质高。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要特别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区教育局批准。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区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中小学安全检查采取区教育局领导包镇街道的包片负责制。检查依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集中检查时制定检查提纲,其他检查采取不答招呼、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受检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区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1、学校的水电工是学校水电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水电管理要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全校的水电安全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督查,水电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结合的形式保障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用水用电。
3、水电工要时时、处处对全校的供水、供电、线路进行安全预警检查,发现水电安全隐患或个人乱接乱拉水电线路的应强行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4、对于无故破坏水电设施的行为全体师生都有监护管理的权力,应该及时制止和报告学校。
5、各处室有义务对本室人员和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禁止违章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排除。
6、对大功率的电器(如取暖器、电水壶等),需谨慎使用,必要时所在的部门或个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核批后进行安装和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每学期学生报名后,班主任要及时登记学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确保与学生家长联系畅通。
二、要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三、体育课、实验课、放学等教室无人时,各班必须锁门关窗,门锁损坏要及时修理,防止盗窃。
四、搞好班内用电设施、公物、电教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室内各种设施安全无损。
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学生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校外学生聚众闹事,不得打架斗殴和进行不法侵害。
六、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校外活动时,要征得学校批准,并做好安全教育及预防工作。
七、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员,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迹象,要及时制止,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并做好登记工作。
八、严格实行学生上午、中午到校点名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追踪去向,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落实监护管理责任。
九、严格控制接收学区外就读学生,对不具备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无保证的学生,学校坚决不准接收。
十、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学生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无正当理由请假的一律不得批准。
2025年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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