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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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问题的实际情况和可能的解决方法。制定方案需要有创新性和灵活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环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一些常见方案范例,供参考。
接验收通知后,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做好现场的验收配合工作,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准时参加,准备汇报材料、备查资料等相关准备性工作。
按照现场验收组的验收步骤和程序要求,积极配合现场的验收工作,实事求是,不得无故拒绝出示相关资料,不得借故拒绝对相关部位的检查。
1、项目部负责内容。
(1)项目实体及施工现场各项施工工作准备。
(2)会议室:项目部会议室布置会议桌椅。
(3)项目部管理人员分工分组:
a.项目经理负责总体安排,并落实责任人;
b.小组成员职责:对工程实体全面自检自查,明确责任;
c.现场领查人员:负责制定检查路线进行检查,并随时回答检查组人员的询问。
(4)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并配合检查组对内业资料的检查,由工地现场资料员负责认真回答和解释有关资料问题。
(5)协调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向检查组对工程安全评价意见的汇报工作及工程相关资料检查工作。
(6)落实完成施工现场材料标识牌、楼梯安全通道标识牌等的悬挂,厂区材料存放区域划分、标识牌悬挂。
(7)准备标准安全帽10顶,以备检查当日莅临领导使用。
(8)现场准备开水、香烟等招待用品,招待检查组当日莅临领导。
2、安全部负责内容。
(1)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指导项目部施工现场整理布置及工程实体的各项准备工作。
(2)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检查,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检查。
(3)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及影像资料的制作。
(4)落实项目会议室的布置。
(5)负责向检查组进行汇报。
(6)协调投影仪及音响的安装调试。
3、办公室负责内容。
(1)准备文件包:内装工程汇报材料1份,笔记本1个,签字笔1支。(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注:招待用水果瓜子暂定,检查组到达日照后征求领导意见后进行落实。
所有现场配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人员,均要做到主动、谦虚,对检查组专家提出的问题要积极、规范的回答,不得对专家顶撞、无理辩解。
1、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工作,在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
3、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万无一失。
***公司。
安全生产部。
二〇xx年一月十日。
1.成立街道“创文”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下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2.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参照上级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依据新的任务要求,及时分解到位,上报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3.启动创建文明城区的宣传工作。协调有关单位筹备户外宣传、媒体宣传、通讯网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各种宣传方式的启动事宜。
(二)专项整治阶段
1.街道相关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解表》自查自评,明确目标:对达不到考核指标要求的项目,釆取有力措施整改、完善;对未知可否达标的项目,进行调查、测评,及时掌握实情,釆取措施补救;对易反弹的项目,要釆取措施巩固。要按任务要求确立创建、整改进度表,逐项落实措施;对难点任务要重点突破,分步推进。
2.领导小组每月听取责任单位的专题汇报,每月两次以上深入到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工作督查,现场办公,每月一次以上召集有关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针对重点难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协调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3.街道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会议。
4.重点组织开展交通秩序、巿容巿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集贸巿场、窗口服务等6大问题的专项整治。
5.组织全街道“创文”巿民教育系列活动。
6.加强督查督导工作。每月对全街道创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
7.抓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舆论氛围。运用一切载体,按照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强化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加强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使创建宣传实现全覆盖,做到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宣传栏全方位发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制作播出一批以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为内容的公益广告,起到引导和示范巿民行为的作用。充分利用户外载体进行公益宣传。在已有户外灯柱、灯箱、宣传栏等宣传公益广告,配合区发放”创文”海报、宣传单张、礼仪手册、公开信等系列宣传资料。
8.大力推动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在“窗口行业”组织实施规范化服务督导检查工作,组织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定期集中学习活动。
9.积极配合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10.配合区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巿民教育系列活动,联合开办“文明城区,你我共建”等系列宣传活动。
11.积极配合区级部门开展“创建文明城区”文艺活动、照片、稿件专题征集展出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实现巿民文明素养的提升。
(三)全面冲刺阶段
配合上级开展迎检系列活动。
1.由街道创建办牵头,在所辖范围内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对各专门工作组达标情况进行评定。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管,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2.由街道相关专业组牵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窗口服务行业的督查督办力度。
3.由街道相关专业组牵头,组织实施城管、治安、市民出行等专项活动,提升城市品质和市民文明素质,以备迎检。
4.由街道相关专业组牵头,进一步强化迎检期间的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深化“迎检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四)迎检阶段
全力配合区做好申报迎检的准备工作,完成送审材料。
1.完成“创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有收集整理好的创建档案资料,由街道创建办统一汇总,上报区创建办。
2.配合区做好迎检的相关工作。
(五)总结评议阶段
1.按规定定期自评总结,对“创文”工作的成效和问题进行自评总结。
2.召开“创文”工作总结会,总结“创文”工作,评议责任单位达标工作情况,落实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
暑假,xx学校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教育局具体要求,紧紧围绕“三区一城”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学校层面的终端落实。
以“xx讲堂社区行”为载体,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居民,开展好邻里、文明家庭、文明楼道等评选活动,鼓励社区居民晒家风、晒家训;办学理事会积极组织开展社区文化节、社区运动会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感恩、敬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委会、理事会等组织的引桥作用,不断扩大志愿服务行动,在社区、公共文化场所、服务窗口普遍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点,探索推广“社工+志愿者”的工作模式,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的局面。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普及志愿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增强学生及家长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认同。加大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推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传承文明风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实推进“田园城市、幸福”和美丽建设,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现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助力“田园城市、幸福”发展战略,再现新纪元。
以弘扬“重教育、重孝道、重礼仪”和“讲诚信、讲友善、讲整洁”文明风尚、树立良好民风为先导,以创建尊师重教、孝老爱亲、明礼诚信、勤劳致富、睦邻友好、村容整洁六类好民风为目标,实施“家家有大学生计划”、“城乡整洁行动”、“创建好民风之村”等活动,传承“好民风”共圆“新纪元”梦。
(一)重教育:崇德尚教,尊师重教,劝学助教;
(二)重孝道:明礼忠孝,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三)重礼仪:知礼懂礼,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四)讲诚信:民主平等,诚实守信,坦诚相待;
(五)讲友善:和睦相处,团结友善,相互尊敬;
(六)讲整洁:村容整洁,绿色环保,环境宜人。
(一)结合文明大行动,以创建“好民风”之村为主线,通过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的村风民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课、道德讲堂等活动,提高教育实效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满足城乡居民的劳务需求为目的,开展家政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班,全面提升居民的就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美丽建设服务。
(二)开展以“三重、三讲”为题材的社区、村文化艺术节和文化下乡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开展“讲身边事、学身边人”宣讲活动,挖掘各村的“三重、三讲”典型事例进行宣传,用身边的事例感染和激励群众,提高讲文明、树新风的自觉性;开展重教村、重孝村、诚信村、整洁村等特色文明村活动,着力塑造“好民风”精品村。
(三)开展第二批“好民风之村”评选和第一批“好民风之村”复评活动,年底对申评和复评的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对申评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挂牌表彰。复评未通过的单位,进行摘牌并通报批评。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实行片区负责制,片区领导检查、指导片内各村的创建工作,驻点干部督促、协调、配合社区、村抓好创建工作,社区、村是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好民风”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二)营造氛围,造成声势。围绕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形式,宣传“好民风”创建的重要意义,宣传典型,扩大影响,造成声势,激励更多的群众投身创建活动。
(三)拓宽思路,确保实效。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注重与本村实际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引导干部群众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保障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工作实绩检验创建成效。
(四)总结经验,探索长效机制。要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新经验、新做法,及时总结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工作经验,要针对前期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创建目标,逐一加以考核和衡量,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同步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构建文明东莞、和谐东莞的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理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实施创新工作能力,正确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让广大残疾人在我市建设现代化进程中享受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优良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构建和谐东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柱。
(一)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增强生活自理和适应社会能力的基础。要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努力为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有计划地推进听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残疾儿童和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完善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的工作、技术指导,继续加强市、镇区、社区三级康复工作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以及康复设施建设和康复服务从业人员的上岗,使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权利。
(二)健全文化教育体系,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要。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是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大力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和社会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保障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考生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建立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制度和残疾儿童教育评估机制,对贫困残疾大、中、小学生开展助学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特教师资结构。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化体育,完善残疾人各类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和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三)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的主要途径。改善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和服务水平,提高就业工作社会化和法制化程度,依法开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大力实施“创业东莞”工程,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建立完善残疾人救济型的社会保险体系、生活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住房保障工作,让残疾人享有更多的.物质文明发展的成果。
(四)加强组织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是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夯实残疾人组织基础,履行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机构网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道德约束紧密结合起来,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扬“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实施“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在服务窗口广泛开展“践行诚信宣言,创建诚信行业”活动,强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维权工作,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正确贯彻《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落实“平安东莞”工程,加大政策维权力度,对侮辱、虐待残疾人等给予法律援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针对残疾人的犯罪活动和利用残疾人名义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达到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的投诉率1.5起/万户的标准。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活动,推行普法教育和法律知识讲座,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提供社区服务能力。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是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积极引导残疾人自强、自立、乐观进取;大力开展个性化服务,为社区残疾人有效落实生活救助、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权益保障、文化生活等工作;努力提高残疾人与残疾人工作的综合管理和高效服务。
(七)加强无障碍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无障碍建设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针,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加强居住环境、公共交通、信息交流、残障居民就学与就业领域的无障碍建设,其他社区服务场所、设施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因地制宜的改造,切实加强无障碍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开发社会助残资源,推进东莞助残行动,开展“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建立健全各镇区街道办、社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构建文明东莞、和谐东莞的良好氛围。
第一阶段:宣传调研、制定计划(4月至5月)。根据《东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和市残联的实际情况,组织各单位进行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市文明办。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努力推进(6月至4月)。
1、落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残联各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力争各项工作基本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目标。
2、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如开展“优质服务”、“真情关爱”、“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重点突破,全面创建(5月至9月)。
1、加强市残联创建文明工作的力量。创建工作实行专人领导、专人负责,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2、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各种创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工、青等群团组织和助残志愿者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3、重点整治,确保达标。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查找原因,实行专项整治,整改提高,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第四阶段:全面动员,整体提高(10月至12月)。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分析前一阶段创建工作成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创建高潮。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宣传的力度,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迎接检查。
1、巩固提高。对已达到市委、市政府的《东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标准的工作项目,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巩固提高。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要限时整改。要确保市残联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达标。
2、准备资料,迎接市文明办检查。各单位针对前段时间的创建工作,收集、整理、编制各类创建工作材料、档案和宣传资料,并制作创建画册等迎检资料。
3、调研整改,迎接检查。组织市残联各单位进行一次模拟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整改提高。制定迎检方案,迎接市文明办检查。
(一)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服务全局、创新求实、齐抓共管、全面提高”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协调管理机制。把创建活动的达标要求与全年工作考核的具体指标挂钩,以创建指标衡量日常工作,通过创建工作推动残联工作。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创建任务列入日常工作,列入工作考评体系。为加强市残联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实施,成立市残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残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志良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具体创建工作,加大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动我市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契机和抓手,也是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主抓手,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各单位财政预算,保证创建活动经费预算。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
(三)完善依法管理机制。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强化和完善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无障碍建设、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等方面的法规建设,加大对侮辱、虐待残疾人以及侵犯残疾人其他合法权益的查处力度,提高残疾人工作的文明素质,对残疾人工作者违法失职,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使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与创建文明工作结合起来,逐渐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硬件建设、科学管理与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按要求加强“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众网站平台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康复、文化生活等网络服务;加强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资源和服务上的便利;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的建设,发挥示范窗口的作用,综合平衡、协调发展,拓展服务领域,为残疾人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创建文明工作与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各镇区残联、社区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围绕创建工作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以及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的困难问题,加强沟通与理解,督促解决问题。采取媒体监督、热线电话、让市民和广大残疾人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标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提升机关整体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市局机关自20xx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全局上下精神风貌持续改进,全体干警思想素质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花结果,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文明单位层级、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更好助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局党委决定,举全局之力,聚众人之志,奋发图强,攻坚克难,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与“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同创共建的原则,以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展现时代作为为主线,以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抓手,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为保障,进一步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涵,全面提升单位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养,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走在前、做表率,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立足司法行政机关主责主业,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xx年版)》《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坚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突出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价值先行、业绩领先,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全方位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水平,着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着力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打造一只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铁军,着力加强文明创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道德水准,着力提升法律志愿服务能力,着力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文化建设,全面营造整洁优美、舒心和谐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一)强化政治统领,筑牢思想根基。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训词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政治要求贯穿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经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积极投身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境界。
(二)强化党建引领,建设模范机关。聚焦“三个表率”,按照“规范、创新、服务、保障”的工作思路,全面把握“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目标要求,突出“政治坚定、理论武装、组织有力、担当作为、能力过硬、正风肃纪”重点任务,高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实行机关基层党支部评星定级,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高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三)强化任务攻坚,狠抓工作落实。做好结合文章,聚力攻坚克难,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统筹全面依法治市,持续深化区域法治协作,一体化推动新旧动能起步区法治建设,全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服务中心工作,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化社区矫正“四方联动”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强化队伍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目标融为一体,加强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确保不越底线、不触红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面向社会开门纳谏,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五)强化制度规范,营造文明氛围。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推进机关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公务处理程序,提高会议、接待、文电办理等日常工作质量。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创建“无烟机关”,营造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的机关工作环境。加强平安机关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建设节约型机关,积极开展勤俭节约活动,杜绝餐饮浪费,健全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等具体规定。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明上网,共建绿色网络。
(六)强化道德建设,弘扬文明风尚。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动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干部工作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破除陈规陋习、普及文明礼仪、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依托“双报到”社区开展帮扶共建活动,组织开展走访帮扶村、联系贫困户、文明交通执勤、义务献血、爱心帮扶、爱心孝老、爱心保洁等活动。
(七)强化志愿服务,凝聚向善力量。进一步完善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司法局法律志愿服务总队、分队以及律师、青年法律志愿者、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盟等多个志愿服务团体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积极开展帮残助弱、扶贫济困、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治体检、法治讲座、纠纷化解等义务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争做“强省会建设先锋队”,努力打造“法律志愿服务”品牌。
(八)强化文化建设,激发队伍活力。聚力打造“法润泉城”司法行政文化品牌,加强青年干部思想引领,通过“好书我推荐、经典我阅读、心得我分享”等方式,增进学习交流,促进共同进步。注意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营造敢于创新、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高标准打造职工阅览室,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干部职工精神文化需求,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
1.科学制定规划。制定《济南市司法局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各单位(处室)按照方案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和目标任务进度表,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精准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
3.明确工作重点。各单位(处室)要按照《市司法局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凝心聚力,全方位抓好任务落实。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标对表,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4.组织自我评估。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及时进行自测自评,评估创建成效。适当时机邀请市委宣传部领导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
5.狠抓工作落实。针对自我评估和市委宣传部检查指导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逐项整改。
6.完善相关材料。全面细致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四)评选验收阶段(20xx年4月—9月)。
7.全力攻坚克难。根据反馈情况和评选安排,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对迎接评选进行严谨细致的安排部署。
8.迎接评选考核。做好材料调阅、实地考察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市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机关党委,负责创建工作的总协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筹划、组织、推进、调度、督查、迎检等日常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处室的创建工作负领导责任,要经常听取所分管处室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各单位(处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增强宣传意识,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将创建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工作动态、相关信息进行宣传报道。
(三)统筹推进,狠抓落实。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和机关党建、日常业务、机关文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各单位(处室)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总结,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建设新环境、形成新风尚、培育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安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1.规划先行。突出长远规划,做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结合合村并居、“两区同建”等工作,做好县域村庄特别是新建社区、集中并居点布局总体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重点凸显小城镇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中心镇。做好村庄自身规划,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做到村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主要街道两侧房屋排列整齐,村内胡同平、直、整洁,杜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的搭建物。有村庄长远规划蓝图并进行公示。
2.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典型示范、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划分村庄类别,开展“百村示范工程”,以省道、县乡道穿行村庄、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新建社区(村)及乡镇(街道)自行确定的示范村为重点,突出乡村环境“五化”,全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示范村、领军村。
硬化。村内主要街道实现沥青或水泥预制路面,次要街道及两侧胡同、小巷路面为沥青(水泥)路或铺砖、沙石路。各类路面平坦、养护到位。道路两侧修建排水边沟,全部实现硬底化,排水通畅,无淤积,无污水外溢。
净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及进出村路域视线范围内无“三堆”、无杂草、无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无菜园地块,无种植粮棉作物,无乱堆生产生活资料及占道经营现象。各类广告规范整洁,无乱喷乱写、乱涂乱画现象。村外合理规划柴草集中存放点,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
绿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规划绿化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米,有水泥预制或花砖护边。主街道两侧空闲地带全部绿化。结合实际种植各种花卉、果树、观赏树木等,实现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发展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乡村道路路域绿化。
美化。拆除残垣断壁及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按照权属不变、利益分成的原则清理整平,实施绿化。主街道两侧房屋墙面整洁,绘制体现道德建设、乡村文明的文化墙或喷涂、粉刷“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宣传画、标语等。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类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推行各类线路管网下地。
亮化。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间距40―50米,灯杆高度不低于4米,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齐全,养护到位,确保路灯长期使用。
3.完善设施。村庄中心地带或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健身文化广场,地面硬化,配备健身器材、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且保养到位,正常使用。加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4.保障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健康运行。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全部由碧霞湖水厂或龙泉水厂统一供水,无其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村庄统一规划供水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确保24小时供水,每个用水户统一安装水表,计量准确,统一水费价格标准,实现同网同价。村庄配备水管员,管理维护供水管道,保障正常运行,按时收取水费。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全市乡镇街区和社区(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全部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从20xx年开始,分三期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等收集设备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负责市区及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统一购置清扫工具,统一制定卫生标准,统一招聘保洁人员并规范管理,负责村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保洁、清运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农户自觉正确投放垃圾,同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站选址、保洁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三是运行经费一体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统一标准,每户150元/年,由市、村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村级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街道)筹集后交市财政,由市财政配套后统一拨付。暂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由乡、村两级承担,村级按每户不高于6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运行。
(二)全面加强村风道德建设。
1、开展“四德”建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抓好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四美德”示范户、“乐陵好人”等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各乡镇(街道)驻地、社区(村)建设道德讲堂,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20xx年上半年,“四德榜”实现社区全覆盖,上榜人数不低于总人数年的30%;层层签订“四德”承诺责任书,并予以公示。
2、完善“三会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培育健康的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等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3、健全“一站一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乡镇(街道)驻地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活动站(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化活动等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立足农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需求,进一步整合各类救助政策,健全“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结合“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救助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义诊查体、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4、广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校园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防火抗灾等安全意识。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5、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三)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1、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编制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名镇、名村。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普及互联网,保障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组建秧歌队、舞蹈队、锣鼓队、庄户剧团、运动队、戏曲票友会等农民文化活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配置各类文体活动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梆子剧团等文化艺术单位团体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致富技能比武、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村文化中介组织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1.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其中省道(247、248、314、315)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公路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县乡公路(乐泊路、大庆路、乐宁路、乐三路、乐刘路、黄商路)道路硬化、维护维修由交通局负责,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沿途乡镇(街道)负责;乡村公路及村内环境卫生由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及所在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霍丽敏)。
2.拆除整平社区(村)内废弃宅基、猪圈、厕所等残垣断壁,实现养殖入区、厕所入院,取缔村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合理规划整平闲置土地,并进行绿化。乡村道路、村内道路由林业局、园林处、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刘吉军)。
3.疏浚清理河道沟塘,杜绝垃圾倾倒河道沟塘现象。其中主河道沟渠的治理由市水务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村内沟塘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市水务局、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4.治理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清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生产资料占路现象。其中,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由市工商局与乡镇(街道)配合治理;生产资料占道及路边乱放现象,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岳红星)。
5.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种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其中,各种线杆根据属性,由市电视台、市电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整治;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条幅、标语),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霍丽敏)。
6.结合旧村改造、“两区同建”等工作,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农村并居点集中,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由市农工委、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郭洪霞)。
7.推广实施“十统一”耕种模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由农业局、农机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8.村风道德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市报社、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张健捷)。
9.平安创建工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文学)。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具体抓好“三个统一”。统一村庄规划,规范村庄房屋规划、规范环境整治规划;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五化”标准、统一建设内容标准;统一完成时限,列入“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要高质量完成净化任务,20xx年5月1日前完成绿化任务,6月底前完成硬化任务。其他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净化任务。
(二)搞好协调联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集中建设农村、服务农村。鼓励引导各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倾斜支持。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与“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驻村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通过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民主议事制度的作用,做到村庄规划由群众决策,实施项目由群众监管,资金使用由群众审核,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群众全程参与。
(四)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维持提高村庄规划好、群众基础好、村规民约长效机制保持运行好的社区(村),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领军村。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取电视、广播、市报、宣传车、宣传单、村喇叭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省道干线、县乡公路及驻地主要公路两侧粉刷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制作文化墙、宣传栏,指导各社区(村)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电视台、市报、网络在重要时段、显要位置设立专栏,并刊发相应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在市电视台不少于2条新闻报道,在市报不少于2条文字或图片报道,营造工作开展浓厚氛围。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纳入“七一”表彰范围,重点表彰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巩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年终考核成绩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参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附件1),对达到1、2类村整治标准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
(六)全面督导考核。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本实施方案量化打分,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半年及年终,依据社区(村)达标比例量化计分,按百分制考核计入乡镇(街道)考核成绩;职能部门则根据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制,计入指令性工作成绩;对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单位,按实际审计额度的120%计入项目建设考核。同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工作成绩作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干部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两次督查均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次督查连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成立xx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完成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xx(党工委副书记、行政主任)
xx(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xx(纪工委书记)
xx(政法书记)
xx(行政副主任)
xx(行政副主任)
xx(行政副主任)
xx(武装部长)
xx(组织委员)
xx(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xx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办公室,张霞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6个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1.统筹策划组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工作策划、资料发放、信息采写报送、经验总结、汇报材料、典型塑造、亮点打造、推进工作筹备。
责任人:xx、xx、xx
2.宣传组
责任人:xx、xx
3.档案组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创建活动文件、方案、简报、经验交流材料、图片等档案材料。
责任人:xx、xx
4.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工作后勤工作,组织创建活动所需资金、材料等。
责任人:xx、x
5.活动组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包装、活动总结及各村(社区)单位、学校创建活动,组织定期文艺、电影、卫生、科技、法律下乡宣传活动,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开展读书活动等。
责任人:xx、xx
6.督查检查组
工作职责:负责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推进督查、问题整改督查等。
责任人:xx、xx
根据省、市关于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的要求,为了扎扎实实地开展花园小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标兵”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标兵”工作方案。
(一)时间和步骤。
本次创建时间为一个月,从6月15日至7月20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阶段:宣传动员与创建准备:6月15日至7月1日。
二阶段:管理处自查自纠:7月2日至7月20日。
三阶段:实施迎检:7月末。
创建工作是一项意义大、时间紧、任务艰巨、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公司决定成立创建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领导小组,并在社区内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任:xx。
人口管理组组长:xx。
出租屋管理组组长:xx。
宣传教育组组长:xx。
义务消防组组长:xx。
安全保卫组组长:xx。
清洁卫生组组长:xx。
民事调解组组长:xx。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迎检全面工作和总协调;
创建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负责与考评机关、考评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联络工作,严格按考评标准检查,协调各职能小组的交叉工作及各部门的工作,拟定迎检申请报告和创建工作汇报。
(一)动员教育工作:6月20日——7月5日。
1、6月15日召开社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创建工作。
2、6月20日召开管理处动员大会,将这次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位员工,全体员工要积极行动起来,扎实做好工作,保证这次创建工作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3、小区宣传栏内发表《致业主(住户)的一封信》、在小区广场悬挂横幅,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
(二)整改及创建准备工作(7月15日前完成)。
1、积极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成立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动员全社区力量大力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2、划分责任区,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目标,各种制度、标识要上墙上机。
3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保证各项指标达标。
完善安全防范机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利用并完善社区智能化系统;加强安全员对社区的巡逻的力度;成立义务消防队,任命各组安全防火责任人;加强社区内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完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建立暂住人口登记卡,严格临时户口申报制度;做到社区内人口管理规范化、电脑化。
4加强社区治安管理。与社区内生活服务网点及出租户签订治安责任书。开展清理清查行动及专项斗争,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5公司员工和社区内业主(住户)进行各种形式的遵纪守法、“四防”及精神文明宣传教育。
(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部门在7月15日前要同时做好自查、自检和自纠工作。
7月16日,领导小组进行全面的内部检查和评比,通过检查找出问题,有利于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四)迎检的安排(7月下旬)。
1、密切与综治办协调联系,掌握确切的迎检时间、程序和方法。
2、做好会务准备和接待汇报工作。
3、做好实施现场检查时的有关准备工作,明确分组责任人,做好引导线路。
(五)做好。
本次创建检查后,我们要进行全面的总结。一是通过总结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通过这次考评和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通过总结,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使社区的各项工作有更大的提高。在创建工作中,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积极行动起来,同时工作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保证通过安全文明标兵小区的考评。
2025年文明创建工作方案(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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