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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一名自考本科生伪造虚假简历,冒充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蒙蔽求职单位,被察觉后以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5月19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公开审理,一审认定其诈骗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了解,2004年11月底,在北京举行的全国高级人才招聘会上,一则求职简历吸引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简称郑州航院)的招聘人员。该简历内容为:1994年考入北京大学,1998年考取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期间,曾先后在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任助理研究员、信息产业部电信规划院任电信规划咨询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任教员等,主持过东风汽车与日产合资的改制和并购、中国电信企业的管理方案与投融资策略研究等13项活动及科研、论文情况等21项。

  该简历的主人叫刘志刚,别名刘育豪,河南许昌县人,1975年出生。面对有如此造诣的“高级人才”,招聘人员很快向学校作了重点推荐,郑州航院方面很快向刘志刚发出用人邀请。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刘志刚同意到郑州航院工作。该校将其当成高级人才,并按照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及其要求,给予刘志刚安家费、工资、津贴等共计4.6万元,并分给其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后郑州航院在调查中发现刘志刚简历中提供的科研、论文情况并不属实。2005年2月,郑州航院人事处派人去北大调查落实,查证得知刘志刚的学历、论文等全部为虚假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虚假的在读博士身份骗取公共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退回被害单位郑州航院经济损失5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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