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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614 请在答题纸(本)上做题,在此试卷或草稿纸上做题无效!
山东科技 2007 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民法学试卷
一、词语辨析(每题 6 分,共 6 题 36 分)
要求:解释下列每组法律名词,指出其主要不同。仅写出相关定义而没有答出其区别者,得
3 分。
1、合同责任和违约责任
2、无效的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
4、地上权与地役权
5、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
6、名誉权与荣誉权
二、简答题(每题 10-14 分,共 7 题 78 分)
提示:可以从概念、权利义务内容、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方面简要回答下列问题,对所答
要点应作必要的说明。
1、民事行为的生效(11 分)
2、个人合伙的特征(11 分)
3、表见代理及其构成要件(11 分)
4、动产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0 分)
5、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外部效力(14 分)
6、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负担(11 分)
7、债的担保的法律性质(10 分)
三、论述题(共 2 题 36 分)
1、诚实食用原则及其功能。(16 分)
2、我国合同法第 51 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楷的
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试分析该规定中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行为
的物权效力、债的效力。(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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