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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大纲

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考试大纲概述:

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研究方法。考察学生对民法学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对中国民法总则体系的了解程度及运用总则规范、理论分析研究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知识结构和分析、思考能力的考察。

第一部分 民法(总论)

一、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性质

●民法的特点

●民法的地位与作用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民法的体系

●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平等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事实

四、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

●监护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五、法人

●法人制度概述

●法人的分类

●法人的成立

●法人的民事能力

●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六、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概念

●非法人组织的出资和财产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

●非法人组织的内部关系

●非法人组织的终止

七、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八、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和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九、代理

●代理的概念

●代理的类型

●代理权

●无权代理

●代理终止

十、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

●民事责任的分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免责事由

●民事责任的承担

十一、诉讼时效与期间

●期间

●诉讼时效概述

●诉讼时效期间的适用和排除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延长

●期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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