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实用12篇)
计划是规划和安排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目标和行动步骤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提前思考和预判,有效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我想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吧。一个实际可行的计划需要我们对目标进行合理的设定和划分。这些计划范文可以帮助你了解不同领域的计划制定方法和实践经验。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一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容量不容乐观。我县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仍未能得到有效缓解,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依然较大。辖区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追求不相适应。
(二)2020年我县10个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相对比较慢。主要由于部分项目群众意愿的选址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须重新调整选址及做群众工作,造成设计工作滞后,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同时项目环评时遇到农村1000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问题,选址重重复复。因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选点受到制约的条件多,能够适合的建设项目点非常有限。
(三)现场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小型企业数量多、范围广,现场执法监管难度大。
(四)板厂、规模化养殖场数量大、分布广,未能全面排查,摸清摸透企业生产、排污情况。
(五)环境违法行为未能有效快速查处、办结。
(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涉及我局的问题目前仍有8个未完成整改,任务量较大,整改难度大。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二
1.对照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党政领导生态环保责任目标,提请县委、县政府向13个乡(镇)和14个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下达主要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
2.制定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了《xx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把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等,作为乡(镇)、有关部门年终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3.提请县委、县政府把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县“两办”督查室、县效能办、监察局一个督查专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全县13个乡镇及14个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截止目前,2020年共安排实施生态环保责任书67个重点项目,已完成65个,正在推进2个。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三
一是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2020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8件,共计罚款144.93万元,其中市本级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件,罚款80.23万元;共办理配套办法案件49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4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通过案件办理,起到了“查处一个、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二是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草完成《xx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对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环境信访办理、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开展了后督查,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约谈、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整改。全年约谈18人,下发督办函12份。四是全面推进部门联动。2020年,我局多次会同屯溪区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对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通过多部门合力,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2020年,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共录入监管企业693家,其中重点监管企业46家,特殊监管企业84家,一般监管企业563家。2020年全市通过随机摇号系统共抽取检查企业27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进行分类处理,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六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52家化工企业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对发现的5家企业共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完成整治。七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值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备案企业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0家。2020年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八是扎实开展环境信访工作。2020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1311件(次),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四
2020年,全面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xx市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努力做到政府与群众“双满意”、保护与发展“双丰收”。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厅党组和市委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干部职工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守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迎接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市级领导包保交办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市直部门包保责任制,以最坚决的态度,确保所有信访反映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解决问题来推动整改工作。同时,提前做好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迎接准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所确定各项任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综合整治,加快全市大气监控网络建设,完善全市大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办法,积极调动民众主动参与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还城市一个洁净、清新、舒适、安静的天空。
四是进一步打好碧水保卫战。围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三大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三轮试点,充分发挥xx市融入杭州都市圈的优势,加强与杭州市跨区域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环保管理,科技监测,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合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杭州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工建设新安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进街口自动站提升改造,真正守护好xx一湖碧波、两江清水。
五是进一步打好净土保卫战。根据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开展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市环保、市农委联合督促相关区县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治理与修复工作。严格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推进园区危废暂存点建设,着力建立源头管控和长效管理机制。
六是扎实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执法工作。严守生态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守住一方好山好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进绿色发展,落实《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做好歙县、徽州区两个循环经济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做好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大环境处罚力度,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七是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信息化建设。一是结合环境日主题做好“六·五”环保宣传周系列宣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xx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二是抓好绿色创建。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做好“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和“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八是配合市人大继续开展“”系列活动。三是做好重点排污单位实时监测数据、空气及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保障工作。四是以我市建设“智慧城市”为契机,结合xx市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及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
八是积极配合做好“三个改革”。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皖环发〔2020〕32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环人事〔2020〕148号)要求,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环保垂改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确保人员与职能同步平稳过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五
1.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守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强化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环保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强化警示教育。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及时纠偏惩戒,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加强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警示教育讲座、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使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强化制度建设。注意发现环保部门在权力运行、内部管理和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积极组织廉政风险排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要从严从紧压实责任,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对审计、环保督察等反馈和移交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六
1.扎实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一是围绕“3·15”消费日、综治宣传月和“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开展环保咨询、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二是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我县于2020年6月获得了省级生态县的命名,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05个;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于2020年7月17日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2020年10月18日通过国家组织的专家验收,等待命名;截止目前,我县已建成市级环境友好型社区3个,县级环境友好型社区5个,省级环境友好学校1所,市级环境友好学校10所,县级环境友好学校5所。三是积极开展“环保进企业”、“环保进社区、乡村”、“环保进学校”活动,不断延伸环保宣教触角。
2.加强环保日常管理。一是严把环评关口,引导绿色发展。严格环境准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严把“三线一单”底线,进一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力求发展与环保共赢。2020年,共审批环评报告书3个、环保报告表11个。二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发放排污许可证13本。三是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2020年,在按期完成常规监测基础上,完成监督性监测62家次。四是依法推进环境信息公开。2020年来,我县向社会公开涉企信息60余条,发布环保工作相关信息30余条,有效推进我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开展污染普查。根据省、市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县已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污染源普查方案,并开展了污染源排查技术培训和普查对象清查。截止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工作,正在进行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
3.从严实施环境执法。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20年,我县根据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的部署,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清水蓝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小流域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69人次,检查企业128家次,立案查处企业16家,共处罚金人民币56.12万元,有效遏制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强化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信访问题。2020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环保110”投诉件99件,均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七
1.加强环评审批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加强了对项目管理。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把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审批验收关,坚持从源头控制污染,削减排污总量。对不符合环保审批标准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认真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促进节能减排。深入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地削减了环境污染负荷。加快推进项目清理工作,完善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梳理、公示工作,承接上级下放审批事项。
截止11月15日,我股作出行政许可64件,其中,全县审批新改扩建项目47个,(报告书3个,报告表44个);排污许可证发放9份。经过实地核实,指导业主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备案登记表类项目81个。为企业事业单位出具环保意见76份。
2.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计划,2020年推进畜牧(屠宰)、农副食品加工、石化、陶瓷、钢铁、有色金属、汽车制造、电池8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由于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权限上收到市级,我们主要职责是对符合排污许可证核发条件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上报企业名单。目前我县有1家钢铁企业、1家淀粉企业、1家食品加工企业正在申报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八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环境厅做好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我市生态红线占37.55%,全省最高。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编制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讨论稿。扎实开展“绿盾2020”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2020年报销号的3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活动。xx风景区,逍遥亭片污水处置、污水处理技术在冬季不稳定等2个国家“绿盾2020”重点核查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月潭湖综合开发、重点生态区xx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大xx国家公园创建、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农药农资集中配送体系建设、生态区县、乡镇、村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九大工程,2020年,我市11个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8.7148亿元。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印发《xx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发现违法建设问题12个,并针对每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做好生态损害赔偿试点提供制度保障。根据职责要求,做好生态扶贫工程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积极推进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的实施。2020年我市获中央专项资金1740万元,用于60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农村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创新实施农药集中配送、生态美超市、生态红包等有效做法,扎实做好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及评估验收工作,命名6家市级绿色社区;开展省级“绿色家庭”、“绿色学校”、“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荐申报及创建指导工作,筛选上报了20家,其中,省级“绿色家庭”6家、“绿色学校”9家、“中小学环境教育实践基地”5家。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九
2.2020年6月7日至7月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广西期间,及时调查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共88件,我县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交办88件投诉,共归类为58个问题,不属实问题14个,部分属实问题32个,属实或基本属实问题12个。涉及58个问题,其中不属实14个,部分属实32个,属实或基本属实12个。涉及我局牵头处理的环境问题我局已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6件,共处罚金194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3.积极、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县涉及的58个问题,已完成3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仍有23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由我局牵头整改问题28个,目前已完整改20个,未完成整改问题8个。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整改问题实行每周报制度,我局及时督促相关相关部门上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汇总上报。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十
1.做实“三心”服务。一是热心:对所有来我县投资兴业的客商都要以诚相待,尽力解忧,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提供全方位和优质的服务。特别是重点项目要主动提前介入,了解客商的所思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关心:对到我县来投资兴业的客商要从生活和工作上关心他们,切实了解他们的所急所求,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爱心:就是对客商要投之以情,施之以爱,处以关心,注以爱心。切实把客商当成知心朋友,主动和他们交心、谈心,知其所想,急其所需。特别是要在资金和技术上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他们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寻找环保治理技术。
2.扎实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局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xx县环保局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明确分工,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制定阶段性计划,围绕整治内容确定了责任股室及具体责任人,同时将工作方案抄送至县纪委、发改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定期不定期对各股室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经自查,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制度法规执行、日常工作开展、环保督查整改等三个方面不存在明显问题,未发现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十一
1.开展“双随机”日常环境监察执法行动。
积极贯彻落实广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认真研究制定2020年双随机抽查实施计划,2020年全县纳入“双随机”名录的数量为,建设项目94个,污染源420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24家,一般污染源396家。
截止11月12日共完成双随机抽查、日常监察排污单位89家次,建设项目11个,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和辖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应对县城空气质量下降专项行动。
为应对我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我大队共出动300余人次对我县县城周边工矿企业进行大排查,查找分析影响我局监测点空气质量的各项因素。并重点巡查糖厂、水泥厂、县城周边茶厂及二级公路沿线木板厂等工矿企业废气排放,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烟气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立即启动立案查处程序,着力控制我县污染源的排放总量,奋力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3.郁江xx段大排查专项行动。
印发了《关于开展郁江xx段污染源排查工作的通知》(横环委办字〔2020〕5号),对郁江xx段开展污染源排查工作,组织乡镇政府对江面、河叉及沿岸1000米范围内的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等情况,梳理出郁江xx段污染源清单。本次大排查工作共出动1000余人次,共排查郁江及沿岸1000米范围内污染源共计675个。经排查,郁江xx段内未发现有非法排污口,但江面上有较多的水产养殖网箱。
4.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
为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创建绿色、生态、和谐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印发了《xx对娘山水库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对蒙垌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对六蓝水库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29日组织县农业、水利、林业部门及乡镇相关工人员对我县1个现有取水口,2个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排查。经排查,1级保护区内未发现有工业企业排污口,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有较大面积速生桉种植。目前我大队正在积极配合相关乡镇、部门工作,加快推进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进度,定期对存在问题开展巡查并开展整治,对整改完成的问题予以销号处理。
5、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监督管理,保障我县环境安全,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环境隐患专项检查、2020年第三季度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重点对造纸、水泥及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0人次,排查企业30余家次,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8家,现6家整改完毕,2家正在落实整改。
6.专项整治工作。
(1)工贸企业附属污水环保处理环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我局组织督察了24家企业开展自查工贸企业附属污水环保处理环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2)电动车维修等行业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专项整治。
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工商质监局、交通局等部门,以乡镇为片区,采取综合执法方式推进整治。此次专项行动共分成了4个工作排查小组,出动1000余人次对全县17个乡镇分片区进行检查指导,共排查检查380余家电动车销售、维修点。经过排查整治规范了电动车维修等行业收集、经营、转移和处置废铅蓄电池行为。
7、小散乱污排查整治。
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打击无证无照“小散乱污”企业。2020年6月我局以环保委办牵头组织全县各乡镇、有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扎实的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过认真细致排查,我县辖区内共有6个无证无照“小散乱污”企业,其中塑料制造、垃圾回收2家,片区畜禽养殖4家。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4家猪场已按要求落实整改,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于2020年8月31日联合横州镇政府、供电公司等部门对两家塑料厂查封拆除。
8.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对全县的50多家重点污染源坚持每月不定期检查1次以上并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多次不定期巡查,并对部分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且跟踪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同时利用好xx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每月定期督促受监管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求企业通过平台上报备案并积极整改,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避免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9.2020年第四季度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税复核。
不折不扣的完成2020年第四季度排污费征收和对账工作,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排污费征缴工作和档案移交工作。2020年第四季度共对85家企业开排污费征收单,排污费入库金额222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条规定,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对xx地税局提请的纳税人排污信息现场核查书进行现场复核,共依法复核企业59家,出具复核意见函3份。
10.以人为本,及时调处各类污染纠纷,为群众办实事。
截止目前,共查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污染纠纷161起,对每件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急事急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积极参与协调和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率达100%,办结率达98%。
11.考核、检查在线监控设备。
完成2020年前三个季度在线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现场考评,共考评企业42家次,共计66个点位。要求企业务必做到达标排放,定期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维护,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准确。
12.危险废物考核。
加强辖区内的危险规范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要求辖区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2020年8月,我局组织对我县辖区内的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为全部达标;2020年9月,市环保局对我县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为全部达标;2020年11月,区厅对我先辖区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为达标。
13.重拳出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2020年11月15日共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45份,并对27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罚款367.725万元。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十二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为抓手,着力抓好“散乱污”整治、vocs治理、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全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9家,其中取缔关闭类48家,整顿规范类31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出台建筑施工管理办法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2020年全市共淘汰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3台;编制完成省级、市级重点vocs污染源清单,完成vocs污染治理企业20家,对5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工作;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除尘设施88套、新增除尘设施16套,工业物料堆场新增除尘设施8套,整治施工场地扬尘40处,整治非煤矿山扬尘10家。按月对全市13家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的30条环检线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环检机构立即整改。2020年全市环检机构共检测车辆7.5万余台。制发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督查组对区县实施分片包干督查,现场督查指导禁烧工作。2020年我市无一起焚烧秸秆火点被国家和省通报。开展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根据《长三角地区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编制了《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明确和再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2020年派出20批92人次赴京津冀等地及省内其他地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完成省环保厅交办我市的10批99个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心城区二水厂、xx区一水厂饮用水源地调整获省政府审批,休宁县一水厂水源地调整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报省政府,祁门县备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开展并完成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行梳理排查出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8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祁门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污水集中处理厂,安装完成在线设备并于去年8月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解除挂牌督办;歙县北岸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启动阊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分别制定《xx市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化工企业52家,对5家企业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5个,其中:汇水水体1个,非汇水水体4个。农村污水治理ppp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扎实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圆满完成二轮试点,顺利启动三轮试点,着力打造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并实施《xx市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对全市92家重点企业进行点位核实确认,及时上传疑似污染地块信息。督促4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两个试点项目部级调研,其中,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试点项目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关于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发现的18个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和我市自行排查发现18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福昌医废公司医疗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发,推进1家企业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发放跨省转移危废途径我市告知函12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实验室、机动车维修单位、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的全面摸排,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50余家次。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全市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建立全口径企业清单和控制目标,目前,xx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目标以内。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三个围绕,一个不上”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源头关。2020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7个。组织开展全市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省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徽州区和歙县2个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市级组织的技术审查。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小水电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我市小水电站共113个,其中运行水电站98个(含军属水电站1个)、在建水电站1个、停产水电站2个、废弃水电站12个。根据“分类处理”原则,我市拆除类水电站12个。
五积极做好其他污染防治。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清查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9183家、集中式污染设施20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49家、生活源锅炉41台、入河排污口47个,对清查确认的3509家单位、96个加油站等污染源开展了入户调查,顺利通过省污普办清查质量核查,等次为优并获通报表扬。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1家、注销2家、核发预审4家次,新增2家使用放射源单位;对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检查,督促6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填报和评估报告。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包括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7家、合成树脂行业27家。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申报;配合环保部固废和化学品中心开展环境雌激素类物质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