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徽交通肇事协查通报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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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徽交通肇事协查通报精选一
11月21日,池州市东至县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肇事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东至交警大队快速反应,事故后十小时成功侦破,并将肇事驾驶人抓捕归案。这是自10月29日以来东至县所发生的第三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均已成功侦破。
凌晨5时许,事故中队报警电话急促地响起,有路人报警,称自己骑摩托车上班,在东至县香隅镇红岭桥高架下,看到一人躺在路边,身体被碾压,已无法辨认。“警情就是命令”!东至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火速赶往事发地点,搜集现场第一手证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公路右侧躺着一位男老人,身体有明显车辆碾压痕迹,已完全没有生命特征。发现在死者倒地的周围散落有若干的灯罩等碎片,现场没有肇事车辆。通过对现场细致勘察和走访调查,初步认定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东至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侦破预案,迅速成立“11.21”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也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点,指导、协调案件的侦办工作。确定死者吴某,男、75岁,东至县香隅人。
通过专案组历经十个小时的调查、走访、排查,最终锁定了赣gp*3号重型货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联系了车辆驾驶汪某(男、41岁、东至尧渡人),查验车辆时,民警发现该车尾部安装了崭新的后尾灯。在法律的震慑和民警的心理攻势下,汪某如实供述了其驾车发生事故及逃离现场的经过。
事发当日凌晨5时30分,天下着小雨,汪某驾车经过事故路段时,与迎面一辆货车会车时,发现在前方有行人,于是就向左驾方向避让,结果车右后侧部位将他刮倒,既紧张又恐惧的汪某犹豫了一会后,最终选择了逃避法律责任,开车离开了。在江西彭泽县卸货时发现右侧尾灯损坏,于是在返回途中在一家修理厂更换了新灯,将破损的旧尾灯带上车走了几公里后扔弃。
目前,警方带汪某已指认了现场,并已找回了被汪某丢弃的破损尾灯,与现场遗留物完全吻合。汪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东至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汪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并逃逸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正处进一步的侦办过程中。至此,东至交警历经十小时成功侦破“11.21”交通肇事逃逸亡人案。
汪某一失足成千古恨,此案不仅造成了吴某的意外离去和二个家庭毁灭性的打击,也将日后的民事赔偿及汪某两个孩子的生活、教育等经济费用重重地压在了汪某妻子的身上。
东至交警正告广大驾驶员: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抢救伤员,减低损害后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工作。任何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必将逃不过恢恢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