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我们不断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真实,既要总结成功的经验,也要诚实地反思失败的原因。鉴于总结对于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1、各科室应本着压缩经费开支,厉行节约的原则,勤俭办公,避免浪费。
2、常用办公用品由财务统一采购,交由办公室逐项登记、入库。采购应由两人以上同办,避免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所购物品发票由经办人员、分管领导会签后统一报销。
3、办公用品一律到办公室统一领取。所领物品必须逐项填写领用登记表。使帐物一致、消耗和库存平衡。每月盘存,结转至下月登记表。
4、复印机为了方便内部工作需要,严禁对外使用。内部各部门使用均需填写复印登记表,以便月底核算耗材。
5、个人办公用具除常用易耗品外,其余均为一次性配备,非正常损坏、丢失均由本人自负。
6、公用设施需维修、更换的,打印、复印设备需更新添臵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如金额过大超过500元,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后方可办理。
7、各办公室做好办公室卫生、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需关好门窗,切断电脑、照明等电源。
1、救护车辆由医院统一调配使用,确需调用,经分管领导同意。
2、车辆检修应事先请示领导,经咨询后,估算修理费用,购买零配件费用要及时报帐,并实行定点维修。
3、严禁酒后驾驶,违章行车,由此造成后果自负。
4、车辆严禁私用或外借。
1、招待范围为:上级领导和友邻单位来指导、联系工作及正常业务往来,确需招待的'。
2、招待应本着热情从俭的原则,杜绝奢侈浪费。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招待标准:每人每餐30元;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客人数。
4、根据市区“三项纪律”规定,工作餐一律不安排酒水和饮料。
5、招待费实行每月一结,对不符合手绪的不予结算。
1、出差人员须详细填写出差登记表,并经领导同意并于当日签字确认方可报销差旅费。
2、一般情况下,区内出差报销车费,每人每天补助5元;单位派车不报车费及补助,差旅费必须当月结清,逾期不予报销。
(本制度仅作为参考条款,各经营场所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具体另行制定)。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经营场所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本经营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名单、联系电话及分工)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安全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按要求设置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按要求更换、清洗、消毒,定期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和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六、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管理人员)—企业第一责任人(法人或负责人)—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七、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八、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即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意用电安全。 6、 保持室内整洁。
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 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 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 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4.职工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 看车处。 5.财务人员应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 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 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1.接种人员必树立安全注射意识,提高自身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安全注射操作规程。 3.对已使用过的注射器具做安全处理。 4.注射器具必须严格消毒,接种人员在注射前应洗手,注射必须 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 ,或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具。 5.减少注射器具滥用、污染,保证注射安全。
病房管理制度
1. 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 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 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 ,注意通风, 每天至少清扫 1 次, 不得有垃圾堆放, 每周五大清扫一次, 禁止吸烟、 酗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 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 时清点收回。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高水平物品 要照价赔偿。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 5.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 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一)卫生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所长根据人员每周排班一次,不设双休日和节假日。
(二)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任何情况下不准脱岗关门,夜间必须在值班室住宿。对违犯上述规定造成的医疗纠纷或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三)值班时间内,不准干私活、带孩子、娱乐等活动。有事要经所长批准,并安排好班后方可离岗。
(四)上下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对所住观察病人及出诊的病人要详细交待有关事项,对帐目及器械设备当面清点无误后方可下班。
(五)做好值班记录,对上级机关发来的'紧急指示要及时向所长汇报或处理。
(六)卫生所建立考勤登记表,对所内工作人员每天出勤情况进行登记。有事要请假,不能迟到、早退、对不请假、无故迟到、早退者除扣当天工资外,将按《考核细则》进一步处理。对每月连续三天旷班者,报告请示医院,给予解聘。
(七)团结友爱,和睦共处,互学互敬,严禁拉帮结伙,对拨弄是非者罚款50元,必要时报告请示医院,调离卫生所。
(八)所内人员不得私下在家或变相开展诊疗活动,违者报请医院给予解聘。
(九)门诊登记、皮试记录、病程记录等登记齐全,处方书写规范。违者按《考核细则》处理。
(十)值班时隔离衣穿着整齐,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所内环境卫生,违者罚款10元。
范文二、
1、村卫生所负责人由取得乡村医生或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证书的人员担任,负责全所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有良好的工作程序。
3、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 本文来自 范文大全网http://,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化。
4、定期总结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5、卫生所(室)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乡村医生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上岗。
6、加强所容所貌管理,搞好环境清洁卫生。
7、严格执行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制度。
小吃的考核的原则是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总厨应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对员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对被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搜集其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考员工口服心服。 工作认真细致,实是求事,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考核中,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人员应当面交换意见,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核双方能坦诚交谈,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核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瓦罐小吃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态度。瓦罐小吃餐饮加盟店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包括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2、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工种、岗位、对其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作为分类考核。
3、素质。 包括瓦罐小吃员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程度;还包括员工组织性、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环节。
4、绩效。主要考核瓦罐小吃员工对酒楼所做出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诸方面的情况。
考核方法包括
1、 个人总结法:由被考瓦罐小吃店员对本人的综合表现以书面总结的形式作自我签定。
2、 班组评议法:由所在班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背对背地讨论评议进行考核的办法。
3、 业务操作考核:由瓦罐小吃餐饮加盟店长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它包括综合业务操作考核和岗位业务操作考核。
瓦罐小吃员工的调岗与晋升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瓦罐小吃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前三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能要求,则正式委任该职。
2、 瓦罐小吃餐饮加盟店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将其提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工作.
3、 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或犯有过失,餐饮加盟店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4、 因工作需要,由总厨和人事决定员工转调,员工必须服从,但应事先征求厨师长同意。
瓦罐小吃加盟店纪律包括:
1、瓦罐小吃餐饮加盟店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签到签退、并应准备充分时间要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 严禁员工替代他人打卡,严格考勤。
3、 服从上级领导,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 瓦罐小吃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
5、 为保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瓦罐小吃工作时间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6、 瓦罐小吃餐饮加盟店工作时间需穿整洁、大方、得体的工作服,围裙、工作帽、男员工不可留长发。
7、 工作时应在指定位置佩带工号牌或工作证。
8、 厨房内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应登记。
9、 瓦罐小吃为生产重地,没有经厨店长同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具体由各区域组长负责执行。
10、 瓦罐小吃加盟店员工不得接受供货商的馈赠。
11、 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2、 严格执行厨房内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瓦罐小吃.厨房处罚评分标准(例子)
1、 欧打他人者,开出并处罚20分。
2、 工作衣帽不整洁、工号牌位置不正确、每次5分。
4、 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5分、5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6、 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处12分。
8、 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罚20-25分。
9、 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处罚5-18分。
10、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组长处罚5分,责任人处罚10分。 5、 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并处罚13分。
11、瓦罐小吃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担民事责任并罚20分。
13、弄虚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予盾,拉帮结派、影响同事间的关系者、罚15分。
14、违反厨房所有规章及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25分。
15、累计扣分达到5分以上10以下为警告、达到10分罚款10元,10分以上每分钟加罚10元、每月累计扣分达到30分以上辞退处理。
体育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渠道。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全面深化素质教育为总揽,以培养学生特长、发展学生个性为目标,全面实施《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制。
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
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和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制;使学生掌握体育卫生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三、工作内容与实施方法
1 、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开足课时,每天安排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2 、做好日常教学工作,体育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3 、加强教科研工作,加强体育卫生教师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掌握体育卫生教学的理论和教学方法,不断开展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4 、根据学校实际,继续做好各种训练队的工作。
5 、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体育活动,做好学生群体活动的'开展,提供各种活动机会,让学生积极参与,提高自身素质。
6 、做好一年一度的体育考试工作,并进一步做好体质测试工作。
7 、积极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活动,并争取在每次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8 、按《课程方案》的要求上好卫生健康课,通过班会、社会实践、卫生讲座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加强自我保健能力。
9 、加强卫生室的管理,发挥卫生室的职能效用。
10 、协助上级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并做好体检的统计分析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校医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xx次到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2、做好每学年一次的学生特殊体质健康状况的调查。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局卫生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卫生防疫机构的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公共场所卫生技术装备和人员。
第三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
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国内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并接受所在地地、市以上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主要对本系统外营业的公共场所以及尚无卫生防疫机构进行监督的单位由地方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系统所属的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场所由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四条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其中个体经营者的培训考核工作由所在地区卫生防疫机构负责。
培训的具体要求:
(一)卫生防疫机构按全国"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
(三)卫生防疫机构对受训人员的培训进行监督审核,对合格者在"健康合格证"上加盖考核合格章。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1次。
第五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规定:
(一)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下同)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其它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
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执行。
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二)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负责健康检查的组织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经营单位每年向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提交应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名单,并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对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和其它传染性疾病者应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单位承担健康检查工作。健康检查应统一要求,统一标准,认真记录,建立档案。医疗卫生单位在健康检查两周内应向受检单位发出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合格者由卫生防疫机构发给"健康合格证"。
(四)"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五)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卫生管理标准:
(一)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化,可恢复原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痢疾(包括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经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培养阴性,停药后两周内大便培养3次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
(三)伤寒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连续培养3次阴性者可从事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观察,第2年粪便检查连续进行两次培养阴性者,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四)活动期肺结核活动期肺结核和痰带菌者应隔离治疗,痰培养阴性或一周内连续痰涂片两次阴性,达到临床治愈方可恢复原工作。
(五)皮肤病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六)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等)需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作。
(一)"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由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发放管理。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国内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土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二)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审查监测确定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卫生要求,80%以上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经营单位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
(三)对经营多种公共场所的单位只发放1个"卫生许可证",并注明其兼营项目。因违法而需注销其中某个经营项目时,在"卫生许可证"的相应处加盖注销章,被注销经营项目的单位经卫生监督监测认定合格后,可申请恢复被注销的经营项目,并换发新证。
(四)"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
1.申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到所属卫生防疫机构领取并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卫生防疫机构。
2.卫生防疫机构委派卫生监督员按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和监测,对符合要求的发给由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对审查、监测的资料应存档备查。
(五)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的应按上述程序申领"卫生许可证"。
(六)"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1次。复核时,经营单位应填写复核登记表,经审查、监测合格的在复核登记表上加盖"审核章"。逾期3个月未加盖"审核章"者,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七)"卫生许可证"应用墨笔填写,字迹清楚。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明显处,以便监督检查。"卫生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八)申请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卫生防疫机构审查监测后确定不符合卫生要求者,应采取改善措施,达到卫生要求后发给"卫生许可证"。
卫生行政部门应自卫生防疫机构接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之次日起两个月内,对审查合格者签发"卫生许可证"。
(九)遗失"卫生许可证"者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报失补领,歇业单位应到发证机关注销"卫生许可证"。
第八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处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二)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三)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国内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等所属经营单位,应同时报告本系统卫生防疫机构,随即报告主管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四)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报告24小时内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于1周内写成"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现场调查报告书",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级卫生防疫机构、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并建立档案。
第十条《条例》第九条中"妥善处理"包括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防止事故的继发。确保不扩大危害范围和不继续恶化环境,以及在不影响上述情况前提下保护好现场。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职责分工按卫生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级卫生防疫机构有责任对下级卫生防疫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卫生防疫机构之间要明确分工,避免遗漏或重复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防疫机构对下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处理不当的违反《条例》的案件,有权纠正或重新处理。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必须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一级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职责:
(一)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宣传卫生知识,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四)参加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包括取证照相、录音、录相等,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
(六)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付的其他任务。
为有效促进公共场所自主规范管理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四、负责公共场所自主规范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及处理结果;
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
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督促患有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接受和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人员对本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1、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4、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1、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2、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3、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6、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一、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二、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如死因不明、医疗纠纷、意外死亡和刑事案件等死亡病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三、死亡病例计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科主任决定,原则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参与,请院内其他科室专业医师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及院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
四、死亡病历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五、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残废诊断,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教的经验教育训和改进措施。
1、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各科必须建设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讨论情况应按时用病历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到病历上同时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上报工作。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对上一班医嘱。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重整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重整者要签全名。
6、护士长组织每天大查对医嘱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处置前、处置中、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液体瓶口有无松动,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有过敏者应在床头作明显标记;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以备检查;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晨间输液需经三班查对,输液时再查对一遍后方可操作。输液记录单放在病人床尾,更换液体时要注明更换药物名称、时间、配药者,并签全名,输液完毕由查对者签全名。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与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并签全名后方可执行。输血时要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后,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和突发事宜。及时处理上级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当天值班的院领导解决。
2、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3、值班时间内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交班。
4、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加总值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中午12:002:00;晚5:00至次日上午8:00;周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坐在各自的`办公室内,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或看电视。
8、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部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一、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课时。
二、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一)政治思想教育。
(二)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三)医德规范教育。
(四)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五)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六)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五、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二、取水构筑物及输水管道的管理
1、每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
3、加强对输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配水管道运行的情况。
三、水厂卫生管理
1、水厂厂区(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每月需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
3、集中式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5、水厂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保证供水水质。
6、各类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应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7、新建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及设备、设施、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8、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规范药品采购、使用与管理。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薄,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三、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四、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六、按处方定期进行药清,做到药账相符。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帐记录。由所辖卫生院财务经办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帐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
4、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月底核对清楚。
5、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付凭证。
6、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7、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更换记录。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一、组织好学校卫生工作,制订好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二、安排好每周定期广播,内容要联系实际。
三、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卡,协助卫生院完成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四、抓好防近工作,控制新发病率,提高恢复正常率。每学期对学生进行1~2次视力检查,及时进行其它常规检查。
五、发现流行病或流行期间及时深入班级做好消毒预防工作;及时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
六、组织领导好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及时进行评比检查,使校园整洁美观。
七、积极提供卫生宣传橱窗、黑板报资料。
八、健全各类卫生保健资料,每月统计各班学生出勤率并及时上报。
九、妥善保管使用好药品,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药品,避免变质失效。
1、 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 及时发现和向领导报告学生中传染病情,指导有关老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对疫情点进行及时消毒。
3、 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4、 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政。
5、 严格执行灭鼠药安全放置制度,防上中毒事故的发生。
6、 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7、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学生春(秋)游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8、 医务室建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汇总工作。
为了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利益,根据《通山县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外出人员竞聘政策,特制订本规定:
一、所有外出或停薪留职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8月15号前回单位办理好竞聘手续,逾期没回、没办理的视为自动离职,20后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备案。
二、凡回来办理手续或竞聘人员,报到时提交停薪留职合同书,无停薪留职合同的必须提交外出事因证明材料(病休的要有二级医院以上的。住院病例和证明,工伤的相同,并要附当时院长、同事签字证明)。
三、签订了停薪留职合同的,严格按原合同办理,合同到期没续签期间视自动离职;没签订停薪留职合同的,不管什么原因,头三个月算病休,以后算自动离职;前者以合同日期为准计算,后者以工资表为准计算。
四、具体核准核算由办公室和财务来完成,要严格把关,签订了合同的,按合同办理,没签订合同期间和人员,按局《外出务工人员管理办法》来办理,外出期间保职费1200元/年,合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缴纳。
五、所有外出人员,办理好各种手续后才可提交竞聘申请和去向申请,提交材料与在职相同,没有办理好手续的不接受申请,直接向上报告其自动离职。
六、竞聘程序与在职一样,相应专业只能竞聘相应岗位,统一考核、统一竞聘、统一管理。
七、申请继续外出的,在办理好以前手续后,鼓励其继续外出,但要签订转岗分流协议,三年后必须参加竞聘,分流期间每年必须交保职费600元,合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承担。
八、竞聘落选的,结合多年来单位困难时未给单位做出贡献,鼓励其继续外出,签订转岗分流协议,三年后必须参加竞聘,分流期间合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承担。
为不断改善全村的环境卫生条件,维护环境整洁有序,保护村民(包括外来人员)身体健康,创造我村“两个礼貌”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规民约制度:
制定《村关于卫生管理工作的规定》,必要时制定专项实施办法。所有规定,都要发至辖区内的每个村民户(包括外来住户)、企业、单位。
1、卫生清运队、花草管理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8日,每日出勤时间不少于5-6小时。除休息日以外,每日上、下午均安排出勤。休息时间安排在每星期日、“五〃一”节、国庆节、元旦及民间传统大节日的下午。每次休息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2、公厕管理员对公共厕所全日保洁。
3、消毒组每月一次进行消毒工作。
4、卫生督导队每旬一次进行督导工作。
5、小学生“小雷锋”宣传队适时开展卫生管理宣传工作。
三、卫生清运队工作区域轮换制度:
3支卫生清运队实行工作区域轮换制。古城区和新村区清运队每半年轮换一次,工业区队每年轮换一次。轮换交接班之前,对原工作区域进行互相检查,保证不留卫生死角。
四、环境消毒制度:
每月一次全村环境进行卫生消毒。
五、收费制度:
凡居住本村的人员、单位,都应交纳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交纳标准和方式由村民会议讨论制定。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村环境卫生管理。收支状况按期在村务公开栏公布。
六、费用补贴制度:
对卫生清运队的工具费,公厕管理员、花草管理员、消毒人员工资、督导队茶水费、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具费用实行固定补贴。
七、奖惩制度:
每年评选先进卫生队伍和先进个人;评选“清洁卫生户”并予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八、会议制度:
每个月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卫生清运队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卫生管理人员会议。村“两委”成员最少1人参加会议。
九、卫生督导制度:
老协卫生督导队每月三次对全村卫生工作进行督导。督导队的任务:一督导村民遵守卫生管理规定状况,二督导各卫生管理队伍工作任务完成状况,三督导村“两委”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状况。
村委会。
范文一、
1、做好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的宣教工作,让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预防和控制呼吸道等传染病的知识,提高预防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发生及处理的意识及能力。
2、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饭前便后、工作前后洗手,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严格洗手消毒,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
4、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
5、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范文二、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液,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饮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七、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按照《推荐的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进行。
(本制度仅作为参考条款,各经营场所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具体另行制定)。
为预防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经营场所预防集中空调系统传播疾病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2、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
3、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
4、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二、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集中空调);(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五)空调系统竣工图(集中空调);(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四、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并记录:。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由合格的专业机构清洗消毒。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4、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二)分体空调通风系统:空气过滤网每1-2月清洗消毒一次。每次先清洗干净后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500mg/l)浸泡15-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
(三)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五、新、改、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方可继续运行。
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安装防鼠、防虫设施。新风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新风量符合卫生要求(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七、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应设有可控制关闭回风等应急处理设施或设备。
八、空调系统的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九、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爆发流行时,应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公共场所内发现空气传播性传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报告疫情,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一)开放式冷却塔;(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三)空气处理机组;(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1、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食堂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上岗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内操作还须戴口罩),头发不外露,无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带手表、戒指、佩戴饰物等。操作前,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进行手消毒。
2、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校总务处,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无碍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备餐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隔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4、熟练掌握本岗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5、备餐间操作人员进出专间时,应及时更换专间专用工作衣帽。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切实落实五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不能吸烟、吃东西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均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和突发事宜。及时处理上级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当天值班的院领导解决。
2、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3、值班时间内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交-班。
4、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加总值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中午12:00-2:00;晚5:00至次日上午8:00;周日 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坐在各自的办公室内,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或看电视。
8、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
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部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岗前教育培训制度
一、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课时。
二、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一)政治思想教育。
(二)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三)医德规范教育。
(四)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五)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六)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五、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会诊制度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4、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医生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2、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3、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6、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7、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二、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如死因不明、医疗纠纷、意外死亡和刑事案件等死亡病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三、死亡病例计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科主任决定,原则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参与,请院内其他科室专业医师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及院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
四、死亡病历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五、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残废诊断,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教的经验教育训和改进措施。
六、死亡讨论制度
1、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各科必须建设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讨论情况应按时用病历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到病历上同时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上报工作。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对上一班医嘱。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重整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重整者要签全名。
6、护士长组织每天大查对医嘱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处置前、处置中、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液体瓶口有无松动,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有过敏者应在床头作明显标记;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以备检查;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晨间输液需经三班查对,输液时再查对一遍后方可操作。输液记录单放在病人床尾,更换液体时要注明更换药物名称、时间、配药者,并签全名,输液完毕由查对者签全名。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与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并签全名后方可执行。输血时要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后,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