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优秀11篇)
演讲稿的练习和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充分准备才能使演讲取得好的效果。那么如何撰写一篇出色的演讲稿呢?首先,明确演讲的主题和目的十分重要,这样能够帮助演讲者有针对性地准备和表达。其次,采用恰当的演讲语言和声音语调,能够更好地吸引听众的注意力,使演讲更加生动有趣。此外,积极运用丰富的修辞手法,如比喻、夸张、排比等,能够更好地增添语言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最后,充分准备演讲稿的内容和演讲的步骤,熟悉演讲的流程和时间分配,保持自信和气场。演讲过程中的表情和情绪可以调整,突出演讲内容的重点和情感。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一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三国演义》这本书宛如时光隧道,领着我走进那烟火四起,战火纷飞的年代。
在作者那妙笔生花的笔下,一个个生动的形象并被刻画了出来,一件件斗志斗勇的战争故事被描写得淋漓尽致,足以使我们阅读是深有身临其境的感受。
诸葛亮,一个在作者笔下刻画得足智多谋的人物。赤壁大战,”奸雄“曹操率领号称80万大军大举进攻蜀国,可这时蜀国的实力远不及魏国,为了保存实力,诸葛亮不顾自身的危险,入虎口到东吴舌战群儒说出兵,他又设巧计获胜赤壁,并且全身而退,从而没有遭到周瑜的迫害,实乃人中”卧龙“也。诸葛亮不仅足智多谋,而且对他的主公刘备忠心耿耿,自刘备”白帝城托孤“后,他尽守自己对刘备的承诺,尽心尽力地辅佐刘备之子刘禅,虽然说刘禅不懂朝政,但诸葛亮还是一心辅佐,没有一丝篡位之心,不顾艰险,六出祁山,在《出师表》中他还写出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句子来表明自己的.决心,当然,他那神机妙算的智慧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三国演义》中刻画精彩令人称赞的人物当然不只诸葛亮一个,还有过五关,斩六将,英勇无比的关羽,他却十分重情义,立下了军令状却还是出于曹操昔日对他们兄弟失散时的帮助,而在华容道放走曹操;只身杀入重围救出刘备之子而被刘备”掷子于地“相待的赵云;又有被关羽以”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称赞的燕人张飞,以及”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一世奸雄曹操,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都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
”书读百遍,奇意自见“,《三国演义》虽然难懂,但毕竟是我国古代智慧璀璨的结晶,每多读一遍,就多增添了几分收获,让我收益非浅。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愿大家都能从茫茫书海中找出一个自己最为钟爱的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二
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荫,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大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演讲稿。
希望能帮到你哟。
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
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房产系一班的能在这里跟大家谈谈自己心爱的读物,我深感荣幸。书是智慧的钥匙,是我们无声的老师。要想成为一名有文化、有知识、有修养、会做学问的人,仅仅学会课本里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读好书、多读书,日积月累,才能厚积而有所成。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而且一读就爱不释手。读过之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学生。王葆,是一个天真活泼、富于幻想的少年。当他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的时候,或在课余生活中遇到不顺利的时候,就幻想有一个神奇的宝贝来帮他轻松地实现目标。王葆在钓鱼时意外地钓到了一只万能的宝葫芦,从此,他就高枕无忧,让宝葫芦代他学习、写作业、做模型、考试……让同学们刮目相看,王葆更是整天乐滋滋的。可是宝葫芦渐渐让王葆有了一种依赖性。宝葫芦不但没有帮助王葆,反而让他学会了偷懒、学会了说谎。终于在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使用魔法时不仅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转移到了王葆的空白试卷上,而且把试卷上的姓名也一起转移给了王葆,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幸好这只是一场梦!
我也明白了: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收获丰收的果实!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书,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生活;书,可以帮助我不断进步,不断提高;书,更能够带给我们幸福,带给我们满足。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三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雨果也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我最喜欢一本书。
演讲稿。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喜欢看课外书,喜欢读名著,最喜欢的是法国的雨果写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苦役犯冉阿让出狱后,受到了大主教的感化,从而弃恶从善。一次偶然的机会,冉阿让成了一名富豪。他乐于助人,特别喜欢帮助穷人,经市民的一致推选,他成为了一名市长。成为市长后,他又帮助了许多像芳汀、珂赛特一样受尽了苦难的人。但警察沙威一直没有放过他,迫使他改名换姓,隐居起来。最后,这位可敬的老人在幸福的渴望中死去。
这本书里的故事连绵起伏,紧扣人心,它将有各利身世的人物串连起来,每个人的命运与故事的结尾息息相关,从而造就了一个令人颇有感悟的故事。
在生活中,有许多和冉阿让一样曾有过罪恶一面的人,他们都面临着由于特殊身份产生的巨大压力。但那些人却不会像冉阿让一样改过自新,弃恶从善,相反会更加自暴自弃,更加自卑。而在学习中、工作上,我们又何尝不是那样的呢?因为犯了一个错误,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同学的孤立,就放弃自我。相反,那些人应该尽力改正错误,做出更好的自己,就要告诉同学们:我尽管受到了批评,但还是能够做好自己,在逆境中更上一层楼!
冉阿让安息了,尽管命运多舛,他仍偷生。失去了他的天使他就丧生;事情就是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就如夜幕降临,日落西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各式各样,有扑朔迷离的《名侦探柯南》,幽默搞怪的《爆笑校园》,包罗万象的《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猜猜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它讲述了一个首尔的小男孩到乡下上学,离开了妈妈的照顾发生了许多状况,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记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嘲笑。在生活上也不会自理,结果被表妹批评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原来是妈妈不在身边的缘故。以前妈妈会帮他检查备齐该带的东西,自己睡觉或是去上学的空当,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阿章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从来不曾注意妈妈的辛劳,他感到愧疚。
想到我自己,我的妈妈不也是我的佣人吗?她每天帮我洗衣服,洗裤子,我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都是她为我清洗的,而我有时却还要挑剔妈妈选的衣服不好看,给我打扮得不够帅气,现在想来真是惭愧。而我之所以能够健康成长,更是离不开妈妈的悉心照顾,妈妈天天给我做饭,每一餐饭都用心准备。从选食材,到烹饪,再到考虑我的口味,不仅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营养均衡,吃饭挑三拣四的我真是对不起妈妈的用心良苦;妈妈每天都帮我检查作业,分析错题,每次考试她比我还紧张,生怕我有什么知识点没掌握,怕我犯了粗心大意的老毛病;妈妈还帮我整理房间,帮我准备好每一天上学要用的东西……我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充满了妈妈的细心呵护。
看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今后自己能做的事情都要自己完成。不挑剔穿着,不挑食,要认真对待学习,自己检查作业,整理书包,准备每天上学要用的东西,养成良好的习惯。
文章语言流畅,写出了自己看完《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后的真情实感,你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不仅如此,你在看书过程中,有所思有所想有所得,这真是难能可贵,你懂得了妈妈的辛苦,说明你已经长大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最喜欢读一些冒险小说,在众多冒险小说中,我最爱《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诉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被卷上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于是,他长达20xx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坚信鲁滨逊是一个有着坚强的信念和一颗勇敢而善良的心的人,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刚从小岛的沙滩上醒来,鲁滨逊也感到很绝望。没有水,没有食物,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试问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谁能有自信活下去?忽然,他发现了他乘的那艘船也和他一起被冲上了岸,这让他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他开始学习种土豆,种蔬菜,学习做面包……通过自己的努力,他的生活条件变得好起来;有一次,他把几个俘虏杀了,救出了星期五,并教星期五识字、种菜、做面包……他的生活也变得有意思起来。
一天,远远地看到开来了一艘英国造的船。鲁滨逊认为一定是上天派来救他们的,这座荒芜的小岛还能有船只来,真的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
读了很本书,让我知道了坚强的信念和勇敢的心可以战胜一切的困难,善良也可以让生活充满希望,活得更有意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悟童心的300个真情故事》[秋卷]。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这本书里面有最美好的、最感人的故事,还有令人难忘的亲情、师生情……我通过它还能学到很多道理。
在这本书里有一篇文章,名字叫“父母不可能时刻都在你的身边”。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斯蒂克大约四岁时经常到后院爬树的故事。有一个星期六,斯蒂克正在爬树,一不小心吊挂在了树上,怎么也下不来。关键时刻,他的爸爸及时赶到树下接住了他。从那时起,斯蒂克对爸爸笃信不疑。斯蒂克渐渐长大了,当他十二岁的时候,又从同一棵树上掉下来,但这次他的爸爸沃克却不在家,于是斯蒂克的手臂骨折了。当沃克到家时,斯蒂克正坐在沙发上,手臂上打着石膏。斯蒂克很清楚,这次就是因为爸爸不在家,他才会掉下来的。然而,人生有许多时候,你的父母应该在树下救你时,却不一定在场;父母即使在,有时也会失误。所以,你必须要懂得原谅你的父母。
这本书还讲述了很多对我们有启发和教育意义的故事,使我大受启发和教育。现在我和这本书形影不离,没事的时候就读几篇。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四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五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窗边的小豆豆》《夏洛的网》《小王子》《青鸟》《稻草人》《苏菲的世界》……这些书都是我的最爱,但最令我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了。
我被夏洛为了威尔伯的生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而感动,我被它们之间那种真挚的友情而感动。是啊,只有这种朋友在心中的位置才是任何东西都取代不了的。夏洛帮助了威尔伯,不仅没有向威尔伯讨“谢谢”,还认为这是自己该做的,这种高尚的品质,让我敬佩。做为一个人,我们却没有它们那样高尚、纯洁的心灵。这也正如封面所写:一个感动了半个世纪的童话。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也唤醒了我们新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文中夏洛和威尔伯真挚的友谊正是我们的榜样。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也应互相谦让,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这样才能与朋友建立最真挚的友谊。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六
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七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八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
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
……。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九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文化传承与进化的根源。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希望能帮到你哟。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习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十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房产系一班的能在这里跟大家谈谈自己心爱的读物,我深感荣幸。书是智慧的钥匙,是我们无声的老师。要想成为一名有文化、有知识、有修养、会做学问的人,仅仅学会课本里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读好书、多读书,日积月累,才能厚积而有所成。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而且一读就爱不释手。读过之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学生。王葆,是一个天真活泼、富于幻想的少年。当他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的时候,或在课余生活中遇到不顺利的时候,就幻想有一个神奇的宝贝来帮他轻松地实现目标。王葆在钓鱼时意外地钓到了一只万能的宝葫芦,从此,他就高枕无忧,让宝葫芦代他学习、写作业、做模型、考试……让同学们刮目相看,王葆更是整天乐滋滋的。可是宝葫芦渐渐让王葆有了一种依赖性。宝葫芦不但没有帮助王葆,反而让他学会了偷懒、学会了说谎。终于在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使用魔法时不仅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转移到了王葆的空白试卷上,而且把试卷上的姓名也一起转移给了王葆,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幸好这只是一场梦!
我也明白了: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收获丰收的果实!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书,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生活;书,可以帮助我不断进步,不断提高;书,更能够带给我们幸福,带给我们满足。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演讲稿篇十一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书,大家是并不陌生的,它会让人陶醉享受,也会使人沉迷于此。总得来说:书,是我们的好伴侣,不管是休闲娱乐,还是读后写作都少不了它。
说到我喜欢的书,我还是算得上是个小小小的“书迷”,但是我最喜欢沈石溪所写的动物小说。内容精彩而又丰富,把这所有的动物都写得活灵活现。我总是能够在我休闲的时间中待在属于我的“小地盘”里愉快地度过这几个小时的光阴。它就是我看完了还想看,爱不释手的一本书——《狼王梦》。
说到这里,我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我和《狼王梦》的故事。
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买几本课外辅导书,我正瞅见梁欢嘉正偷偷摸摸地躲在一个角落里。她在干啥呢?我蹑手蹑脚地走去,到她身边,好奇地蹭过去。看见她正在看一本小说,于是,我也伸过颈脖子,向那书页看去。霎时,我也被这小说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不一会儿,我的脖子伸疼了,于是,一把抢过那本书。说了你也不相信,这时,她才发现了我。
她见我突然伸出“魔爪”,她也吓了一跳,对我说:“我还以为你不感兴趣呢,原来你也‘走火入魔’了。”我没有理会她,继续往下看。
我也不知道我看了多久,只是在伸个懒腰的时候,眼睛瞥了一下我的手表,呀,六点半了,我怎么来了这么久了?因此,我把这本书一抓,一提,一装,付钱。正想回家去。她却追了上来。
“喂!这是最后一本了,是我找到的!”
“我可是付了钱的。”
“先给我看!”
“要不我看完了,再给你?”
“快啊!”
“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