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安全讲话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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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安全讲话视频篇一
刚才,我们收看了全国、全省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和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全市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工作,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了我市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形势总体稳定。但要看到,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县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存在漏洞,责任尚未落实到位,排查不够彻底,打击力度还不够;
二是氯酸钾购销监管工作存在漏洞,给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者提供可乘之机;
三是部分县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整顿提升工作仍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不力,一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基础设施仍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事故隐患;
四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问题仍比较突出。
当前,已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有所抬头,从全国看,近年来这一时期无一例外都发生过事故。如x年“x”较大事故,就是在产销两旺的形势下,企业冒险蛮干,违法违规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例。x年x“x”非法生产较大事故,也是业主受一季度产销两旺利益驱动,置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胆大妄为非法组织生产,从而酿成大祸。当前企业极易受利益驱动而出现超能力生产、超能力储存、赶出货、赶工期等一系列非正常行为和违规行为,无疑会给我们一季度应急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市委、市政府领导始终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工作。x书记在市应急管理局呈报的信息上批示:要严查严管,按十分要求、十分管理,来协调推进,把工作做满,不留空间。x市长批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突出重点来抓,要在前段集中检查的基础上,下大力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并根据情况及时开展专项督查,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安全生产。当前,从国务院到省、市政府对烟花爆竹的应急管理工作都极为重视,第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应急管理
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工作,要突出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确定今冬明春继续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x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及早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早部署、早发动、早落实,稳步推进整治活动。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要按照《x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区要严格《x市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礼花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到x年x月份,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有序地退出x寸(含x寸)以上礼花弹产品的生产和经营。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当前,各县区要立即行动,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严重的县、乡、村,采取“地毯式”全面、彻底排查,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在清查的基础上,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负责“打非”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建立定期的例会制度,及时组织参与的“打非”部门,收集信息,分析情况,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的线索,立即组织打击、取缔。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非法问题突出、连续发生非法生产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地区,建议当地政府追究乡(镇)、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抓好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和“三违”治理。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各县区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生产和经营企业开展以治理“三超一改”和“三违”为重点的隐患大排查,重点抓好容易发生事故的药物配制、混合、压药、造粒、筛选、装药等有药工序的安全检查,严禁工房超人员生产、超量、超能力生产储存,严格控制操作现场从业人员、成品和半成品数量。隐患排查要严格对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级建档,限期整改,并落实验收责任人,及时组织验收;
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吊销许可证并予以关闭。要继续实行驻厂监督,坚持驻厂安全督导员短信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章违规行为,要立即纠正,严防企业超能力突击生产和违规经营。
(四)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燃放环节的应急管理。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加强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培训及发证工作,在基本满足市场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压缩零售网点数量,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商贸区和工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要严格控制零售网点数量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的审查,注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监管。对已取证的经营单位,要督促其规范经营、安全经营,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超范围经营,超量、违规储存,一证多点经营等违规行为。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各县区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组织精干力量,立即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活动。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严格按整改指令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要依法从严给予处罚,经彻底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问题严重者,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
一要强化政府和部门的应急管理责任。烟花爆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人。重点烟花爆竹产区和非法生产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明确县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单位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管的责任主体,必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研究治本之策,着力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区特别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比较严重的县区政府要统一组织,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联合行动。
三要严肃查处事故。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弄清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对因渎职、失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与非法烟花爆竹生产行为有利益瓜葛,酿成事故的,要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志们,做好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既要认清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也要坚定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信心,在x年春节前的这两个多月里采取断然措施,扎实工作、埋头苦干,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推动实现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客车安全讲话视频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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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思想认识要再提高
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从各级督导检查反馈来看,我们一些镇街和部门对安全检查查不出深层次问题,压力还未有效传导到有关企业,企业负责人还没真正受到警醒。还要清醒的看到,*等多起事故教训极其深刻,给我们一再敲响警钟。更要清醒的知道,各镇街各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抓紧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二、重点领域要再聚焦
危化品和化工领域,应急、工信等部门要针对*等不利因素,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严格落实设备*、生产区防火、人员防滑、防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领域,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组织调度,合理安排运力,加强安全防控,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变化,确保春运安全、高效、有序;
要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安全保畅措施,严厉查处违法驾驶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建筑施工领域,住建、水务等部门突出抓好预防高空坠落、触电、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方面的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停复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上岗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救援常识。
城镇燃气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重点要对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是否安装以及安装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公安、消防、商务、卫健、民政、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切实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含地下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种大型聚集活动审批和安全防控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
同时,要进一步加严加密渔业生产、涉氨制冷、动火作业、民爆器材、游乐设施、特种设备、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监管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总之,大家务必要把安全生产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紧绷红线、坚守底线,切实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着力营造安宁祥和的社会氛围。
客车安全讲话视频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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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开一个临时的会议,也是一个紧急的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在朔州市,用的是全省应急管理调度视频系统,可能有些效果不是太好。我们要求的是各市的分管领导、应急、能源等煤矿监管部门和所有的在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负责人参会。刚才,看到一些地市参加人员较少,所以今天市县两级接下来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在当地监管范围内的煤矿企业,一家一家地去走访,每一个企业全部过一遍,对没有参加会议的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
刚才通报了情况,今天早上两点五十分,朔州平鲁区华电集团的茂华万通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现在还有5人被困,井下正在救援。事故发生以后,省委书记、省长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援,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省、市、区各级领导都在现场,参加事故抢险。这起事故发生在掘进工作面,从现场平面图看,前面就是采空区,根据专家现场看,肯定就是探放水要不就是没做,要不就是假做,要不就是不按规定做,不然这个事情就不会发生。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总局领导都电话调度,派人亲自到现场指导,也要求我们立即召开全省煤矿安全专项工作紧急会议。下面,我讲两层意思。
第一个,就是认识当前我们的形势。8.29和10.1两起事故发生以后,尽管我们全省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但是重大以上事故排在全国第一位,也被国务院约谈。煤矿今年小事故不断,特别是近期较大事故频繁发生,应急管理部和煤监总局的领导都担心山西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会发生一些更大的事故,这也是省委、省政府需要提醒全省高度重视的一件事情。最近全国煤矿较大事故一共是9起,山西省加上今天这一起,一共是4起,又是排在了全国最前面。明天上午还有一个国家应急安全专项督导组向我们反馈,各地市主要领导、省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参加,可以说是雪上加霜。从开会的这个状态来看,会场稀稀落落的,为什么有些地市坐的二十几个企业,有些地市说煤矿都在县里面监管,怎么都能在县里面监管呢?市里面都没有监管的企业吗?不可能!这就看出来我们有些市对煤矿安全不太当回事!山西已经是有过一次在全国冒尖,这回煤矿又在全国冒尖,说明我们在座的这些人也好,企业负责人也好,部门也好,分管领导也好,应该是坐不住!这些问题我们也是老生常谈。我看主要还是这几个方面的问题。主体责任。现在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对下面的矿不闻不问,出了事故都是矿长的事情,会议也不参加,矿里面是什么情况了解吗?从最近省里有关部门督查情况来看,我们有些煤矿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形同虚设。领导带班下井。我今天还要特别强调一下,我原来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今天在现场,我才感觉到领导带班下井这个问题。不是说要领导当人质去,而是我们下面蛮干的事情比比皆是。这起事故现在正在调查,今天是不是探水了,如果要是没探水造成事故的话,就是受害的人员也要追究责任。反过来说,我们要是下面有安全员、有五大员、有瓦斯员、有安全监管员、有带班领导,就会发现这些问题。今天严总讲了,探掘分离,我探完了,交给你,你才能去掘进,现在可能都没有了,都是一拨人在那干。到底探了没有,得有人监管、签字、确认,你才能够掘进啊。领导带班也好,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同志下去也好,主要是要看这些问题。但是,我们现在的带班领导,都虚的任命一个领导,戴个帽子,戴个官帽子,下去以后他干他的活,说得是有领导带班呢,但根本没有起到安全监管。酒泉的事故也是这样的,密封是有规定的,拿一些矸石胡乱在那堆一下,根本就没有保证密闭性,导致瓦斯进去。还有我们讲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远未到位。瓦斯、水害、顶板这三类事故是煤矿的重灾,主要问题,瓦斯怎么治理、水害怎么治理、顶板怎么支护,这都有非常成熟的规程、标准、要求。前段时间,我去马兰煤矿去调研,一个专家给我的结论是,我们现在的煤矿事故是完全可控的,没有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不可预测的,不可控的。瓦斯怎么治理,规矩是很明确的。现在的作业规范,都是可以保障不发生事故的。但事实上,我们还在出事。水患的问题,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重大灾害治理是根本不到位的。整合重组煤矿。情况不清楚。我在晋中的时候,发生的一起事故就反映出我们全省没有三真的问题,没有真管。不过最近几年,全省的整治稍微好点。但是整合煤矿的地质资料、水文资料严重缺失,甚至有些是虚假的。缺失还可以去探,去补充,虚假的东西我们也不去验证。事实上,整合煤矿对采空区物探要求、标准也不是很清晰。真正按照要求做到的,为数不多。各级监管的问题。一级有一级监管的要求,也不是说领导都要去现场发现问题。但是各级领导至少要对下一级可能存在的问题,要组织研究,采取管理上、技术上、行为规范方面的措施。有些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知不知道你们的二级矿、三级矿实际的状况?了解不了二级矿、三级矿、四级矿的状况,起码要了解公司的经理在怎么抓安全。二级公司的经理要了解三级矿的矿长怎么抓安全。这才叫分级管理。从现在事故情况来看,上面的董事长、总经理对这个矿存在的问题不了解,甚至还要隐瞒工作面的问题,这不是找死吗!一旦出了事故以后,连人数都分不清楚。最后事故的结果,一定是董事长要担责任的。平遥煤矿事故说明什么,实际控制人也未必知道保安煤柱违规开采,这能说和董事长没关系吗?第一个,你监管不到位。第二个说明你在生产和安全的指标设置、工资奖励分配上导向存在蛮干的可能性。这不是我们企业主要领导的责任吗?所以一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二级公司的经理、分管领导,煤矿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作业面的人员,我在企业工作的时候,在车间一线干了5年,我们当时的炼钢,一吨钢的操作作业,工艺制度,都是由公司的监督员,包括军代表,在现场是要一项一项地签字的。我们有时候探水、瓦斯治理,探水操作过程有人监督没有?要求是长探还是短探,掘进过程中进尺要求多少,是不是按这个做了,有人在监督吗?下井的干部知道吗?当班的安全员知道吗?我感觉是一种失控状态,不然怎么解释这个事情。探过水怎么可能出现这个问题。探了没有,到底是真探了还是假探了,谁去监管是真探还是假探,我们监管是去看监管人员传达了没有,学习了没有,规程背会了没有,有没有纪要,这是我们监管的重点吗?现场作业完全不知道。对这些问题政府监管部门知道不知道。或者发现这些问题以后,我们有什么机制去要求企业落实,层层监管到位。如果政府没有发现问题,没有提出要求,就是我们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失职。这个我就不多分析了,各家参会的市领导回去以后给市长、书记要汇报,应急管理部门必须要有一个懂煤矿的分管领导,现在可能好几个市甚至煤炭大市、应急厅都不主要是搞煤炭的,或者是搞工业,这是必须要有的。你对这个工作场景、作业流程要有个基本概念,才知道怎么监管,我现在把全省煤矿形势作这个分析。不一定是系统的,但是也点到了一些问题,可能有些比这个更严重。有些还有我没说的地方。但是我们各家都要去针对本区域所有企业认真做一个剖析,共性的、系统性的问题要痛定思痛、痛下决心去分析。
第二个认识,就是近期的问题。我讲一些基本要求,点到一些问题,下来以后省应急厅还要再进一步整理一下阶段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的工作,要系统地梳理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各市也可以结合我的意见,自主地提出本地区怎么样抓好煤矿工作的具体举措。从现在到春节期间,要采取一些非常措施。大的说是两个方面,一个就是抓好企业,企业各级领导对煤矿安全生产要上管一级,原来县里管的煤矿,地区公司要管管,市里面管的要集团管,放在各市监管的煤炭企业、二级公司要由集团管理。集团和二级公司、***驻晋单位要集团总部管理,这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上管一级。各级政府要对现在建设、生产的965座煤矿(现在关闭了一些,这个数字要比现在少,可能接近900),过筛式全部过一遍,一个一个验收,逐级到企业上管一级的部门跟企业的领导人确认到底具备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上管一级主要领导要口头承诺、签字画押,经过市县两级政府联合组织的,对他们的承诺、管理的举措进行确认以后,才能同意生产。不放心的企业现在一律停产。这是我说的大的方面,就是煤矿上管一级,矿长由地区经理来管,安全生产要签字,同时要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剖析、诊断,诊断承诺、剖析承诺。这些企业要落实责任,各市就是要对企业所做的工作验收、评估,同意生产还是不同意生产,履行好政府监管责任。
我下面说几个重点:第一个环节,整合矿井问题。现在出事概率比较大的是整合矿井。总部直接管理的矿井相对来说管理水平好于这些矿井,所以对整合矿井现在的主体、企业一个是落实真管,你没有派人管,那责任也是你的。要交给原来的被整合企业、原来的包工队你放心吗?你放心也行,但是出了事情也要往上追究。不能再做甩手掌柜,我们原来的晋能集团、同煤集团这个问题是比较突出的。所有的整合矿井一把手要亲自带队,对这些矿井进行诊断,是不是真管了,瓦斯、水患、顶板事故防范措施是不是落实了,现场作业监管环节有还是没有,探放水到底探了没有,谁说了算。光那几个民工队各级监管部门都不安排几个监管人员,那不是让蛮干吗!出了事故,能脱了关系吗?!一是要真管,一个是关键环节的监管措施,企业的监管措施,不管是五大员也好,值班领导也好,带队的矿长也好,什么形式也好,但必须要有第三方的人员,或第二方的人员,跟作业和监管是分开的,必须要确认。探放水,探、掘能分开的要分开,分不开的探了水的,要有第三方来确认,才可以掘进。否则,造成的事故就是矿领导的责任。这个都要写到制度里去。如果确定是因为没有探水造成的透水事故,第一责任人是煤矿的一把手。为什么?因为没有建立探水的监管机制。所有的整合矿井,要认真梳理各个管理环节,操作和监管分离,没有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是矿长,上管一级就是地区公司的一把手,这都是非常时期,迫不得已必须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转包。到底是什么人在那干,如果是外包队伍的几个工人进来,我们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带着干,这种情况就情有可原。托管我们是允许的,华电集团托管给山东龙矿,是不是还有龙矿又把一些掘进工作面转包给一些工队的问题呢?这还要查!绝对不能随随便便把这么一个要命的场所交给一个不放心的人。上管一级的领导要知道这些情况,说不知道,从矿长手里包出去了,那不管。矿长包出去,也是你的责任,地区公司一把手的责任!现在托管的规定,合法业务外包的规定,前提都是要有放心的人在指挥作业,知道有集聚瓦斯,保安煤柱那边还要放炮,不是自己找死吗!这样的行为外包队去干的,他们不要命,矿里也不要命吗!其他工人也不管不顾吗!我们说得严重点,就是企业派了个杀人犯!下去搅局去了,怎么能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放心呢!所以我说的第一个重点,一定要把所有整合矿井,过筛子一样,全部过一遍。第一个要真管,制定逐级监管、领导监管的责任制。第二个,不搞胡来外包,层层外包、根本就不靠谱的外包全部要收回。第三个,原来规定整合的小煤窑,物探的标准,认真做一遍。各地政府的监管验收就是要验收这些东西,第一个企业做了没有,不放心的赶紧停。你要说放心了,就和政府说,共同验收,承诺没有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就是我刚才说的,跟企业共同过筛子确认,确保这些东西是可靠的、可信的、真实的。政府同意,恢复生产。
第二个环节,瓦斯问题。现在所有的瓦斯员、五大员在各个工作面上是不是到位,瓦斯控制系统是否有效,数据是否真实,传感器位置是否科学,对所有煤矿都要进行排查。我们不再泛泛说要对所有煤矿进行专项整治,整治什么!瓦斯员配置到位,谁管的这个事,每一个工作面、每一个环节必须责任到人。没有专人的,现在就要补齐。另外就是要验收瓦斯防治的所有措施是不是落实到位,措施的内容我刚才讲了一些,你们知道应该验收哪些。整个矿井要验收,所有的瓦斯管理要验收,不具备条件的矿井要停下来,具备条件的继续生产。上一级的领导承诺,政府该哪一级去验收,共同确认,检查结果备案,作为将来责任追溯的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个环节,水患问题。如果涉及到采空区的问题,所有的物探现在必须要全面重新做一遍。或是开始做,原来的水文资料,图纸距离还有200米,现在就开始做,确认是200米、100米还是50米,还是一公里。必须要有个数!今天这个透水事故显示掘进距离采空面还有200米,事实上根本不到。我看,20米也不到。正在掘进面如果有采空区,要必须完成物探。这个课现在必须补。如果谁家没有补,还在继续作业,政府监管部门发现了以后,就视同透水事故停产整顿。生产的条件是改成无人矿井,否则的话以后永远不能生产。从现在开始,所有的事故矿井,恢复生产的唯一标准,就是实现智能化改造,无人矿井。不然的话,不舍得投资,不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不了本质安全,我们对你这个企业所有的规章制度、领导责任、履职尽责都不信任。信任的唯一条件就是无人矿井。要不损失的是企业自己的财产,在损失职工的生命,这是开采的唯一条件。如果周边水文资料不详的,有采空区的,必须要补充物探。水患的第二个环节,现在就是要必须建立起来探、采尽可能分离,如果实现不了分离,就是探采人员是一拨,搞一拨专门监管人员,确认探、采的质量。是不是该长探、短探,作业人员旁边要有监督人员,对探水过程和结果签字确认,才可以掘进,才可以开采。这个制度一天之内就要建立起来!现在生产的矿井就要建立起来!今天会后,再发现这个问题,就得按照不探即采做责任追究!如果各市县监管部门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让省里、国家发现这个问题,就追究负责煤矿的监管人员。我们讲道理,追责也不是无底线的追责。要求的清清楚楚的,我们再去做。
第四个环节,顶板问题。现在我们出的几起顶板事故,多数问题是偷工减料,甚至把锚杆剪短了,甚至该支护的不支护。这个事情我不多说了,跟探水的要求是一样的。支护的方案谁拿,支护过程谁在监管、是否符合支护条件要求,要有监管。监管完了后,要签字画押,操作人员再进场。没有这两个环节,操作工不可以进场。如果这个环节再出了问题,那就是签字确认的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
还有一个就是技术防范措施、人的行为规范问题。上次3个人掉到溜煤眼里,这些位置都要有栏杆,都要有护栏围挡,作业人员该系安全带要系安全带,设施缺乏是企业业主的责任,明知道那些地方有重大危险,不是让他去送死吗!不系安全带是找死,这些人不能用,开除,影响企业!我举这个例子,就是要说明企业的一把手要保障设施完整,必须安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必须有。设施出了问题,如果是因为投入或完全缺失的,运行不好,那是另一回事,是管理问题,设施的缺失是投资者、大股东、直接控制人的直接责任。作业人员冒险去找死,不仅伤害了你自己,还伤害了企业整个正常的生产秩序,对这些人要开除。道理就这么简单。这是我说的第二个认识,围绕政府怎么管、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管不到位怎么办。
第三个,我强调两个事。一个是年底年初、春节期间,正确对待超能力问题。现在有些看法是不是觉得安全事故多和超能力有关,谁让你超能力了!我们现在是根据国家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实际建设能力大马拉小车问题,包括产能核增以后,不敢生产的问题解决了,释放先进产能。我们有些矿就是,批的能力是1000万吨,建设能力是3000万吨,原来的生产是1500—1600万吨,但不敢报,报900万吨、1000万吨,否则就是超能力了。现在经过安全评估核增产能和建设能力,实事求是确认多少就是多少,在这个范围内合理释放先进产能。但是从来没有要求原来是90万吨矿井,现在要生产到100万吨,具备这个条件吗?这种超能力生产,监管部门要严格管理。我们现在完成国家保供能力,不是超能力保供,而是把应有的能力释放出来,把原来手续不齐的抓紧补齐办理,经过安全评估以后,能够生产多少生产多少。一定要避免滥竽充数,搭车的。90万吨就要老老实实生产90万吨,谁让你超能力了!如果90万吨生产出150万吨,企业主是有责任的,冒险生产,违法生产,监管部门有责任。超能力的问题要严格掌握、准确掌握,决不永许超能力。而是要在合理的产能范围内优先释放核定、核增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当中、生产能力之内的产能。不涉及到变更、改造、产能核增批复的问题,这些企业是不能超能力的,这个一定要认真把握、准确把握、严格监管。第二个是非常情况下,宁可矫枉过正。所有发生的事故,特别是瓦斯、顶板、透水事故,这三类事故一是都要一律提级调查,提级处理,二是快查快处、顶格处理,三是省属国有企业上管一级一把手,就地提出辞职。这个安委办要写到制度里。在这个期间,就要按照快查快处、顶格处理的要求办理。必须要痛下决心,扭转被动局面。这个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我是坐不住了,希望各级分管应急安全的副市长也要嗷嗷的叫起来,不要非等到出事,怎么向人民交代,向组织交代。我还要主要对企业负责同志讲,特别是省管企业,出现这个问题,就是先不商量,你的子公司出了问题,母公司一把手先提出辞职,不然这个事情就是视而不见,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各级部门怎么管、怎么督查、怎么查,要抓住这个重点,其他例行东西可以查,我们现在是赶紧要刹车,扭转局面,上硬手段,采取非常措施。各市也要落实一下各县所辖范围内监管的企业,今天参加会议了没有,没有参加的,也不是追究没有参加会议的责任,就视同他们参加了,省里的要求规定都讲到了。请各市、各县把没有参加会议的人召集起来再开会、再传达、再明确具体要求,避免他们最后说不知道!如果说不知道,那就是市、县的事。会后马上行动,确保特殊阶段不要再火上浇油!否则的话,真是没办法弄了!我在这坐不住了,那你市长能坐住?分管市长能坐住?大家都还能稳稳当当坐得住,就必须要有非常的举措。这也是对事业负责,对我们岗位应该履行的责任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对老百姓负责!
希望大家下来以后认真落实。
客车安全讲话视频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天召开一个临时的会议,也是一个紧急的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在朔州市,用的是全省应急管理调度视频系统,可能有些效果不是太好。我们要求的是各市的分管领导、应急、能源等煤矿监管部门和所有的在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负责人参会。刚才,看到一些地市参加人员较少,所以今天市县两级接下来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在当地监管范围内的煤矿企业,一家一家地去走访,每一个企业全部过一遍,对没有参加会议的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
刚才通报了情况,今天早上两点五十分,朔州平鲁区华电集团的茂华万通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现在还有5人被困,井下正在救援。事故发生以后,省委书记、省长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援,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省、市、区各级领导都在现场,参加事故抢险。这起事故发生在掘进工作面,从现场平面图看,前面就是采空区,根据专家现场看,肯定就是探放水要不就是没做,要不就是假做,要不就是不按规定做,不然这个事情就不会发生。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总局领导都电话调度,派人亲自到现场指导,也要求我们立即召开全省煤矿安全专项工作紧急会议。下面,我讲两层意思。
第一个,就是认识当前我们的形势。8.29和10.1两起事故发生以后,尽管我们全省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但是重大以上事故排在全国第一位,也被国务院约谈。煤矿今年小事故不断,特别是近期较大事故频繁发生,应急管理部和煤监总局的领导都担心山西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会发生一些更大的事故,这也是省委、省政府需要提醒全省高度重视的一件事情。最近全国煤矿较大事故一共是9起,山西省加上今天这一起,一共是4起,又是排在了全国最前面。明天上午还有一个国家应急安全专项督导组向我们反馈,各地市主要领导、省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参加,可以说是雪上加霜。从开会的这个状态来看,会场稀稀落落的,为什么有些地市坐的二十几个企业,有些地市说煤矿都在县里面监管,怎么都能在县里面监管呢?市里面都没有监管的企业吗?不可能!这就看出来我们有些市对煤矿安全不太当回事!山西已经是有过一次在全国冒尖,这回煤矿又在全国冒尖,说明我们在座的这些人也好,企业负责人也好,部门也好,分管领导也好,应该是坐不住!这些问题我们也是老生常谈。我看主要还是这几个方面的问题。主体责任。现在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对下面的矿不闻不问,出了事故都是矿长的事情,会议也不参加,矿里面是什么情况了解吗?从最近省里有关部门督查情况来看,我们有些煤矿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形同虚设。领导带班下井。我今天还要特别强调一下,我原来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今天在现场,我才感觉到领导带班下井这个问题。不是说要领导当人质去,而是我们下面蛮干的事情比比皆是。这起事故现在正在调查,今天是不是探水了,如果要是没探水造成事故的话,就是受害的人员也要追究责任。反过来说,我们要是下面有安全员、有五大员、有瓦斯员、有安全监管员、有带班领导,就会发现这些问题。今天严总讲了,探掘分离,我探完了,交给你,你才能去掘进,现在可能都没有了,都是一拨人在那干。到底探了没有,得有人监管、签字、确认,你才能够掘进啊。领导带班也好,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同志下去也好,主要是要看这些问题。但是,我们现在的带班领导,都虚的任命一个领导,戴个帽子,戴个官帽子,下去以后他干他的活,说得是有领导带班呢,但根本没有起到安全监管。酒泉的事故也是这样的,密封是有规定的,拿一些矸石胡乱在那堆一下,根本就没有保证密闭性,导致瓦斯进去。还有我们讲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远未到位。瓦斯、水害、顶板这三类事故是煤矿的重灾,主要问题,瓦斯怎么治理、水害怎么治理、顶板怎么支护,这都有非常成熟的规程、标准、要求。前段时间,我去马兰煤矿去调研,一个专家给我的结论是,我们现在的煤矿事故是完全可控的,没有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不可预测的,不可控的。瓦斯怎么治理,规矩是很明确的。现在的作业规范,都是可以保障不发生事故的。但事实上,我们还在出事。水患的问题,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重大灾害治理是根本不到位的。整合重组煤矿。情况不清楚。我在晋中的时候,发生的一起事故就反映出我们全省没有三真的问题,没有真管。不过最近几年,全省的整治稍微好点。但是整合煤矿的地质资料、水文资料严重缺失,甚至有些是虚假的。缺失还可以去探,去补充,虚假的东西我们也不去验证。事实上,整合煤矿对采空区物探要求、标准也不是很清晰。真正按照要求做到的,为数不多。各级监管的问题。一级有一级监管的要求,也不是说领导都要去现场发现问题。但是各级领导至少要对下一级可能存在的问题,要组织研究,采取管理上、技术上、行为规范方面的措施。有些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知不知道你们的二级矿、三级矿实际的状况?了解不了二级矿、三级矿、四级矿的状况,起码要了解公司的经理在怎么抓安全。二级公司的经理要了解三级矿的矿长怎么抓安全。这才叫分级管理。从现在事故情况来看,上面的董事长、总经理对这个矿存在的问题不了解,甚至还要隐瞒工作面的问题,这不是找死吗!一旦出了事故以后,连人数都分不清楚。最后事故的结果,一定是董事长要担责任的。平遥煤矿事故说明什么,实际控制人也未必知道保安煤柱违规开采,这能说和董事长没关系吗?第一个,你监管不到位。第二个说明你在生产和安全的指标设置、工资奖励分配上导向存在蛮干的可能性。这不是我们企业主要领导的责任吗?所以一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二级公司的经理、分管领导,煤矿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作业面的人员,我在企业工作的时候,在车间一线干了5年,我们当时的炼钢,一吨钢的操作作业,工艺制度,都是由公司的监督员,包括军代表,在现场是要一项一项地签字的。我们有时候探水、瓦斯治理,探水操作过程有人监督没有?要求是长探还是短探,掘进过程中进尺要求多少,是不是按这个做了,有人在监督吗?下井的干部知道吗?当班的安全员知道吗?我感觉是一种失控状态,不然怎么解释这个事情。探过水怎么可能出现这个问题。探了没有,到底是真探了还是假探了,谁去监管是真探还是假探,我们监管是去看监管人员传达了没有,学习了没有,规程背会了没有,有没有纪要,这是我们监管的重点吗?现场作业完全不知道。对这些问题政府监管部门知道不知道。或者发现这些问题以后,我们有什么机制去要求企业落实,层层监管到位。如果政府没有发现问题,没有提出要求,就是我们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失职。这个我就不多分析了,各家参会的市领导回去以后给市长、书记要汇报,应急管理部门必须要有一个懂煤矿的分管领导,现在可能好几个市甚至煤炭大市、应急厅都不主要是搞煤炭的,或者是搞工业,这是必须要有的。你对这个工作场景、作业流程要有个基本概念,才知道怎么监管,我现在把全省煤矿形势作这个分析。不一定是系统的,但是也点到了一些问题,可能有些比这个更严重。有些还有我没说的地方。但是我们各家都要去针对本区域所有企业认真做一个剖析,共性的、系统性的问题要痛定思痛、痛下决心去分析。
第二个认识,就是近期的问题。我讲一些基本要求,点到一些问题,下来以后省应急厅还要再进一步整理一下阶段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的工作,要系统地梳理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各市也可以结合我的意见,自主地提出本地区怎么样抓好煤矿工作的具体举措。从现在到春节期间,要采取一些非常措施。大的说是两个方面,一个就是抓好企业,企业各级领导对煤矿安全生产要上管一级,原来县里管的煤矿,地区公司要管管,市里面管的要集团管,放在各市监管的煤炭企业、二级公司要由集团管理。集团和二级公司、***驻晋单位要集团总部管理,这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上管一级。各级政府要对现在建设、生产的965座煤矿(现在关闭了一些,这个数字要比现在少,可能接近900),过筛式全部过一遍,一个一个验收,逐级到企业上管一级的部门跟企业的领导人确认到底具备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上管一级主要领导要口头承诺、签字画押,经过市县两级政府联合组织的,对他们的承诺、管理的举措进行确认以后,才能同意生产。不放心的企业现在一律停产。这是我说的大的方面,就是煤矿上管一级,矿长由地区经理来管,安全生产要签字,同时要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剖析、诊断,诊断承诺、剖析承诺。这些企业要落实责任,各市就是要对企业所做的工作验收、评估,同意生产还是不同意生产,履行好政府监管责任。
我下面说几个重点:第一个环节,整合矿井问题。现在出事概率比较大的是整合矿井。总部直接管理的矿井相对来说管理水平好于这些矿井,所以对整合矿井现在的主体、企业一个是落实真管,你没有派人管,那责任也是你的。要交给原来的被整合企业、原来的包工队你放心吗?你放心也行,但是出了事情也要往上追究。不能再做甩手掌柜,我们原来的晋能集团、同煤集团这个问题是比较突出的。所有的整合矿井一把手要亲自带队,对这些矿井进行诊断,是不是真管了,瓦斯、水患、顶板事故防范措施是不是落实了,现场作业监管环节有还是没有,探放水到底探了没有,谁说了算。光那几个民工队各级监管部门都不安排几个监管人员,那不是让蛮干吗!出了事故,能脱了关系吗?!一是要真管,一个是关键环节的监管措施,企业的监管措施,不管是五大员也好,值班领导也好,带队的矿长也好,什么形式也好,但必须要有第三方的人员,或第二方的人员,跟作业和监管是分开的,必须要确认。探放水,探、掘能分开的要分开,分不开的探了水的,要有第三方来确认,才可以掘进。否则,造成的事故就是矿领导的责任。这个都要写到制度里去。如果确定是因为没有探水造成的透水事故,第一责任人是煤矿的一把手。为什么?因为没有建立探水的监管机制。所有的整合矿井,要认真梳理各个管理环节,操作和监管分离,没有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是矿长,上管一级就是地区公司的一把手,这都是非常时期,迫不得已必须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转包。到底是什么人在那干,如果是外包队伍的几个工人进来,我们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带着干,这种情况就情有可原。托管我们是允许的,华电集团托管给山东龙矿,是不是还有龙矿又把一些掘进工作面转包给一些工队的问题呢?这还要查!绝对不能随随便便把这么一个要命的场所交给一个不放心的人。上管一级的领导要知道这些情况,说不知道,从矿长手里包出去了,那不管。矿长包出去,也是你的责任,地区公司一把手的责任!现在托管的规定,合法业务外包的规定,前提都是要有放心的人在指挥作业,知道有集聚瓦斯,保安煤柱那边还要放炮,不是自己找死吗!这样的行为外包队去干的,他们不要命,矿里也不要命吗!其他工人也不管不顾吗!我们说得严重点,就是企业派了个杀人犯!下去搅局去了,怎么能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放心呢!所以我说的第一个重点,一定要把所有整合矿井,过筛子一样,全部过一遍。第一个要真管,制定逐级监管、领导监管的责任制。第二个,不搞胡来外包,层层外包、根本就不靠谱的外包全部要收回。第三个,原来规定整合的小煤窑,物探的标准,认真做一遍。各地政府的监管验收就是要验收这些东西,第一个企业做了没有,不放心的赶紧停。你要说放心了,就和政府说,共同验收,承诺没有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就是我刚才说的,跟企业共同过筛子确认,确保这些东西是可靠的、可信的、真实的。政府同意,恢复生产。
第二个环节,瓦斯问题。现在所有的瓦斯员、五大员在各个工作面上是不是到位,瓦斯控制系统是否有效,数据是否真实,传感器位置是否科学,对所有煤矿都要进行排查。我们不再泛泛说要对所有煤矿进行专项整治,整治什么!瓦斯员配置到位,谁管的这个事,每一个工作面、每一个环节必须责任到人。没有专人的,现在就要补齐。另外就是要验收瓦斯防治的所有措施是不是落实到位,措施的内容我刚才讲了一些,你们知道应该验收哪些。整个矿井要验收,所有的瓦斯管理要验收,不具备条件的矿井要停下来,具备条件的继续生产。上一级的领导承诺,政府该哪一级去验收,共同确认,检查结果备案,作为将来责任追溯的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个环节,水患问题。如果涉及到采空区的问题,所有的物探现在必须要全面重新做一遍。或是开始做,原来的水文资料,图纸距离还有200米,现在就开始做,确认是200米、100米还是50米,还是一公里。必须要有个数!今天这个透水事故显示掘进距离采空面还有200米,事实上根本不到。我看,20米也不到。正在掘进面如果有采空区,要必须完成物探。这个课现在必须补。如果谁家没有补,还在继续作业,政府监管部门发现了以后,就视同透水事故停产整顿。生产的条件是改成无人矿井,否则的话以后永远不能生产。从现在开始,所有的事故矿井,恢复生产的唯一标准,就是实现智能化改造,无人矿井。不然的话,不舍得投资,不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不了本质安全,我们对你这个企业所有的规章制度、领导责任、履职尽责都不信任。信任的唯一条件就是无人矿井。要不损失的是企业自己的财产,在损失职工的生命,这是开采的唯一条件。如果周边水文资料不详的,有采空区的,必须要补充物探。水患的第二个环节,现在就是要必须建立起来探、采尽可能分离,如果实现不了分离,就是探采人员是一拨,搞一拨专门监管人员,确认探、采的质量。是不是该长探、短探,作业人员旁边要有监督人员,对探水过程和结果签字确认,才可以掘进,才可以开采。这个制度一天之内就要建立起来!现在生产的矿井就要建立起来!今天会后,再发现这个问题,就得按照不探即采做责任追究!如果各市县监管部门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让省里、国家发现这个问题,就追究负责煤矿的监管人员。我们讲道理,追责也不是无底线的追责。要求的清清楚楚的,我们再去做。
第四个环节,顶板问题。现在我们出的几起顶板事故,多数问题是偷工减料,甚至把锚杆剪短了,甚至该支护的不支护。这个事情我不多说了,跟探水的要求是一样的。支护的方案谁拿,支护过程谁在监管、是否符合支护条件要求,要有监管。监管完了后,要签字画押,操作人员再进场。没有这两个环节,操作工不可以进场。如果这个环节再出了问题,那就是签字确认的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
还有一个就是技术防范措施、人的行为规范问题。上次3个人掉到溜煤眼里,这些位置都要有栏杆,都要有护栏围挡,作业人员该系安全带要系安全带,设施缺乏是企业业主的责任,明知道那些地方有重大危险,不是让他去送死吗!不系安全带是找死,这些人不能用,开除,影响企业!我举这个例子,就是要说明企业的一把手要保障设施完整,必须安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必须有。设施出了问题,如果是因为投入或完全缺失的,运行不好,那是另一回事,是管理问题,设施的缺失是投资者、大股东、直接控制人的直接责任。作业人员冒险去找死,不仅伤害了你自己,还伤害了企业整个正常的生产秩序,对这些人要开除。道理就这么简单。这是我说的第二个认识,围绕政府怎么管、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管不到位怎么办。
第三个,我强调两个事。一个是年底年初、春节期间,正确对待超能力问题。现在有些看法是不是觉得安全事故多和超能力有关,谁让你超能力了!我们现在是根据国家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实际建设能力大马拉小车问题,包括产能核增以后,不敢生产的问题解决了,释放先进产能。我们有些矿就是,批的能力是1000万吨,建设能力是3000万吨,原来的生产是1500—1600万吨,但不敢报,报900万吨、1000万吨,否则就是超能力了。现在经过安全评估核增产能和建设能力,实事求是确认多少就是多少,在这个范围内合理释放先进产能。但是从来没有要求原来是90万吨矿井,现在要生产到100万吨,具备这个条件吗?这种超能力生产,监管部门要严格管理。我们现在完成国家保供能力,不是超能力保供,而是把应有的能力释放出来,把原来手续不齐的抓紧补齐办理,经过安全评估以后,能够生产多少生产多少。一定要避免滥竽充数,搭车的。90万吨就要老老实实生产90万吨,谁让你超能力了!如果90万吨生产出150万吨,企业主是有责任的,冒险生产,违法生产,监管部门有责任。超能力的问题要严格掌握、准确掌握,决不永许超能力。而是要在合理的产能范围内优先释放核定、核增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当中、生产能力之内的产能。不涉及到变更、改造、产能核增批复的问题,这些企业是不能超能力的,这个一定要认真把握、准确把握、严格监管。第二个是非常情况下,宁可矫枉过正。所有发生的事故,特别是瓦斯、顶板、透水事故,这三类事故一是都要一律提级调查,提级处理,二是快查快处、顶格处理,三是省属国有企业上管一级一把手,就地提出辞职。这个安委办要写到制度里。在这个期间,就要按照快查快处、顶格处理的要求办理。必须要痛下决心,扭转被动局面。这个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我是坐不住了,希望各级分管应急安全的副市长也要嗷嗷的叫起来,不要非等到出事,怎么向人民交代,向组织交代。我还要主要对企业负责同志讲,特别是省管企业,出现这个问题,就是先不商量,你的子公司出了问题,母公司一把手先提出辞职,不然这个事情就是视而不见,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各级部门怎么管、怎么督查、怎么查,要抓住这个重点,其他例行东西可以查,我们现在是赶紧要刹车,扭转局面,上硬手段,采取非常措施。各市也要落实一下各县所辖范围内监管的企业,今天参加会议了没有,没有参加的,也不是追究没有参加会议的责任,就视同他们参加了,省里的要求规定都讲到了。请各市、各县把没有参加会议的人召集起来再开会、再传达、再明确具体要求,避免他们最后说不知道!如果说不知道,那就是市、县的事。会后马上行动,确保特殊阶段不要再火上浇油!否则的话,真是没办法弄了!我在这坐不住了,那你市长能坐住?分管市长能坐住?大家都还能稳稳当当坐得住,就必须要有非常的举措。这也是对事业负责,对我们岗位应该履行的责任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对老百姓负责!
希望大家下来以后认真落实。
客车安全讲话视频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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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安全为了发展,发展必须安全!今年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安全生产工作更是容不得半点闪失,让我们牢记初心使命、为民守土尽责,以勤勉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奋力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客车安全讲话视频篇六
第一,扛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住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底线
第二,围绕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大局,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第三,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积极营造保稳定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安全为了发展,发展必须安全!今年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安全生产工作更是容不得半点闪失,让我们牢记初心使命、为民守土尽责,以勤勉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奋力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客车安全讲话视频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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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日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卫健委关于安全稳定工作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对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严防各类事故案件发生。方才,省卫健委x主任对近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期望各单位要依据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受委主要领导托付,就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讲几点看法。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确实绷紧安全稳定的“弦”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责任重大,特殊是保定,距离北京较近,是首都的“南大门”“政治护城河”,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就尤为重要和紧迫。去年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不错的成就,全系统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稳定的特性事情,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总体平稳。但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一些影响稳定的因素照旧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还没有获得彻底整改,特殊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和部分就业人员的担忧全行为,在确定程度上还影响和制约着安全稳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落实难”和“中阻梗”现象仍旧在个别单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一是行业监管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卫计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足,主要领导不按规定落实督-2-导检查工作频次,个别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安排部署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医疗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和盲区;有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化、不彻底,整改不到位;部分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足,未按要求修订事故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三是安全设施不完善。有的单位消防设施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配置;有的单位电器线路老化,未准时进行检测和变换,有的单位液氧罐区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信访稳定方面:自述疫苗受害者、失独家庭等利益诉求群体重点人员较为活泼。2020年市卫计委受理医患纠纷信访总量不断攀升。这些问题充足暴露出个别单位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足;有的干部观念淡薄,对群众在理诉求“有看法没诚意、有诚意没行动、有行动没结果”;有的对信访突发事情应急处置效能低下、缺少合力;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拖”思想,主动依法作为、准时处置不到位。面对严峻的安全稳定形势,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确定要站在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坚固树立安全既是卫生计生工作生命线和责任线的意识,更是卫生健康工作底线和红线的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坚决履行好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一)看好自家的“门”。卫生健康系统基本上都是开放性单位,特殊是医疗机构,每天有大批患者就诊、住院,安全稳定存在很大风险。一要加强内部安保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在理调配安保力气,针对医疗卫活力构治安防范工作微弱环节和关键部位,落实24小时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要在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技防和物防手段,既要确保治安安全,也要确保消防安全。二要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护。各单位要督促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对重要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设施以及向公众供应饮用水、食品的场所和设施,开展安全防护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本单位用法、存储的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危急品、有毒有害化学品、有毒生物制剂和致病微生物菌毒种,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督。三要加强医疗安全监管。要健全医疗质量掌握体系,着力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强化医疗服务过程监控。要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全面检查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加强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等重点区域管理,规范医疗操作,杜绝院内感染事故发生。
(二)控好重点的“人”。各单位要坚固树立“解决问题才干不出问题”的工作理念,强化源头治理,满怀政治责任、满怀群众感情、满怀使命担负,做到诉求在理的解决到位,无理或过高要求的说明到位,无理取闹缠访闹访、进京“非访”的依法处置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稳控到位。一是深化化解信访积案。去年以来,我委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集合化解工作。在各单位大力协作下,我市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委挂号的x个信访积案、老案,已经基本化解完毕。这充足说明,信访工作没有做欠好,只有做不到位。各单位要把现存积案进行仔细梳理,把信访人员主要诉求、实际情况、政策界限、问题缘由等逐一分析清楚,找出问题症结,依据“因人制宜、一事一策”的化解要求,做到“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究竟”。二是有效稳控重点人员。要妥当处置自述疫苗受害者、失独家庭、计生专干等群体信访问题。x市、x市、x县、x县、x区要重点做好本地自述疫苗受害者家属的稳控工作;x市、x区、x县、x县、x区等单位要重点做好失独家庭的稳定工作;x县要做好原计生专干的稳控化解工作。各单位要将长期信访重点人员进行梳理,逐个建立稳控工作小组,做到严盯死守、实时掌控,坚决把有进京访可能的人员稳控在当地。对缠访闹访人员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准时协调信访、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稳控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摩擦纠纷排查。近期,各单位要再组织开展一次摩擦纠纷拉网式排查,完善排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销号制度。要在公开接访的基础上,主动落实领导干部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制度,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确保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吸附在当地、稳控在源头、处置在基层。
(三)管好重要的“物”。要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部位、重点设施设备、重点物品物资、重点工作信息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严格防爆、用电和电梯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配电室、涉氨、涉气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定期检修,对察觉存在问题的设备设施,必需停止用法,严禁带病运行。各级医疗机构要重点做好输电线路老化更新和各类人员非正常用法电器行为管理工作,春节前,医疗机构要对消防设施、电器线路与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测,坚决消退医疗机构特殊是老旧建筑的这一重大火灾隐患。二是医疗机构加强危急化学品、毒麻药品安全管理。要仔细落实国家规定,未取得许可资质的,一律停用。要严格出入库登记制度,落实双人双锁管理,避免丢失、被盗。疾病预防掌握单位要强化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突出抓好菌毒株管理,严防发生试验室感染等安全事情。三是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要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完善处置办法,落实管理责任,严格依据国家规定,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确保不发生医疗废弃物传扬、感染的疾病。
(四)明好各级的“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负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身体力行,狠抓安全稳定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在分管和联系工作中负起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信访接待、医患交流和全部业务部门,也要依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制度落实、督查督办、追究问责等工作,担负相应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
一要宣传教育要做实。要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充足利用宣传橱窗、悬挂横幅、设置指示牌和警示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学问,让全系统宽敞干部职工都坚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安全生产事故可防、可控、可避开”的理念,“隐患等于事故”的理念。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养、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珍惜等能力;要围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邀请消防等方面专家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察觉和消退安全隐患、扑救早期火灾、防护和疏散逃命能力。医疗机构还要重点向患者和家属开展消防安全宣教,并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逃命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最大限度削减伤亡和损失。
二要安全隐患要查实。一方面,要在“查”字上下功夫。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将安全隐患排查常规化、常态化,全面查机制、查制度、查隐患、查漏洞,不放过一个详情,不漏掉一个环节。另一方面,要在“改”字上下功夫。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对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和措施,盯紧、盯死,确保100%整改到位,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制度措施要落实。各单位要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投入和支持,该设岗的设岗,该配人的配人,该上装备的上装备,并授予需要的财力保障,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真正使安全生产工作获得落实和加强。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实化应急处置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够第一时间作出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出现险情和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坚决妥当处置。
四要各方责任要压实。一是健全责任。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负有安全稳定责任的岗位和人头上去,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处、科室)、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管究竟、管到位。二是强化督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重点接受“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伴,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暗查暗访,严格督查。三是严格问责。对各级督导检查及单位自查中察觉的问题,不能主动主动整改消退和有效化解、或被上级机关通报的,将严格追究单位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客车安全讲话视频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一、思想认识要再提高
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从各级督导检查反馈来看,我们一些镇街和部门对安全检查查不出深层次问题,压力还未有效传导到有关企业,企业负责人还没真正受到警醒。还要清醒的看到,*等多起事故教训极其深刻,给我们一再敲响警钟。更要清醒的知道,各镇街各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抓紧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二、重点领域要再聚焦
危化品和化工领域,应急、工信等部门要针对*等不利因素,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严格落实设备*、生产区防火、人员防滑、防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领域,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组织调度,合理安排运力,加强安全防控,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变化,确保春运安全、高效、有序;
要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安全保畅措施,严厉查处违法驾驶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建筑施工领域,住建、水务等部门突出抓好预防高空坠落、触电、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方面的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停复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上岗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救援常识。
城镇燃气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重点要对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是否安装以及安装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公安、消防、商务、卫健、民政、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切实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含地下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种大型聚集活动审批和安全防控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
同时,要进一步加严加密渔业生产、涉氨制冷、动火作业、民爆器材、游乐设施、特种设备、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监管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总之,大家务必要把安全生产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紧绷红线、坚守底线,切实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着力营造安宁祥和的社会氛围。
;客车安全讲话视频篇九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讲话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一、务必树牢“红线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从全省历年来的事故规律看,8、9月份是事故高发期。就在7月16日,日照岚山区石大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储油罐爆燃事故,造成3人受伤,郭树清省长亲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这起事故,再次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当前,经济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开复工、检维修频发,再加上汛期高温高湿、风暴潮、雷电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极易引发各类事故。希望各级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立足防范,强化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全面加强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领域。我区危化企业数量在全省已稳居第二位,危化品是我们监管的重中之重。希望区安监、公安、质监、交通、经信、环保、工商、住建等部门,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研究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安全督查。近期,安监部门要在强力推进精细化管理的同时,扎实开展诊断式检查,全面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一要在总结特殊作业“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对安全设施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变更管理、开停车管理、隐患排查体系运行等五项重点工作,继续推行“实名制”管理,明确企业公司级责任人,并要求企业层层落实管理措施,该培训的培训、该公示的公示,真正落实危化品企业精细化管理各项措施。二要着力抓好动火、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高处作业、盲板抽堵等八大危险作业和生产、经营、运输、销售、储存等环节的安全诊断式检查,严防发生坠落、中毒、爆炸、泄露等事故。三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认真落实各项监控措施,加强危化品储罐的温度、压力监控,确保冷却喷淋及报警装置完好。库房要严格控制物料存放数量,确保通风、降温设施正常运行。要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负荷生产,严禁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随意调整工艺或者配方进行试验性生产。
道路交通领域。公安部门要继续深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专项行动和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以载重货车、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渣土车等为重点,联合交通、公路等部门重拳整治酒驾、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对违法违章行为一律顶格处理,从严处罚。
建筑施工领域。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各项资质的检查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住建、水务、交通、经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建设工程专项行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严控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领域。质监部门要突出抓好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和电梯隐患整治,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加强检测,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输油气管道领域。油区办要把油气管道的“家底”搞清楚,逐条管线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不断健全和完善管道安全保护机制,认真落实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管道标志设立、线路巡护、隐患治理和基础管理。
冶金、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等其他领域,也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严格督促企业抓好整改,确保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能不能抓好安全生产,说到底是敏感性高不高的问题,也是责任心够不够的问题,务必请同志们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责任落实。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不断强化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着力完善“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级部门负专责、企业负主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责任体系,全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二要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实打实地抓,不可有丝毫的放松。哪一个行业放松了、哪一家企业放松了,最终都要发生事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真正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分析形势,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查找薄弱环节,一个隐患一个隐患地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大而化之、不了了之。三要强化问责。要建立完善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视隐患为事故,加强事前防范。要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尤其因失职渎职造成群死群伤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惨痛深刻。希望同志们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举一反三,严防死守,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今天就讲这些,散会!
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五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6%和5%;其中煤矿下降13%和20.5%。前5个月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和14%;10人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4.5%和16.2%。1-5月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7%和14%。
全国安全生产虽然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五月份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 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8起(其中1起为涉难30人的特别重大煤矿事故),死亡134人,比去年略有下降。但部分行业和地区较大以上事故(3人以上)上升,其中危化品、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比较明显,有10个省市上升。1-5月合计,30人以上事故发生3起,同比增加1起;煤矿10-2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7%和13.3%;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火灾10-29人重大事故也有上升。这表明,3月中下旬以来一些行业和地方重特大事故反弹的势头尚未有效遏制,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和问题仍然相当突出;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当前的中心工作和迫切任务。
为此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再次动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立即行动起来,抓紧当前时机,迅速启动、重点展开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各类相关企业认真搞好自查自改,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刚才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湖南省安监局分别介绍了两省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及时启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铁锤同志简要回顾了五月份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对下一步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事故查处等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就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办《通知》精神上来
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作出的又一重要决策。针对一个时期来相继发生的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水上交通等重特大事故,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排查治理各种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在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华建敏国务委员再次强调指出:要狠抓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控,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作出部署,明确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内容和方法步骤。5月19日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4个文件,分别对煤矿、矿山、危化、建筑、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交通运输、农机、渔业、水利和人员密集场所,中央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专项行动能否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并取得预期的成效,思想认识是关键。各级干部特别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国办《通知》和安委办的4个《指导意见》,吃透精神,把握要领,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第一,是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重要举措。要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贯彻实施、见到实效,必须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使全国、全年的工作保持一个平稳的走势,重特大事故不反弹、不回潮,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必须通过隐患排查治理,解决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这次专项行动,是抓落实的得力措施,是深化攻坚的有效手段,也体现了第六个安全月活动“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抓好了,就会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促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第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战线为迎接党的xx大胜利召开而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xx大胜利召开创造一个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环境,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要变被动停产为主动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通过排查治理隐患,化解事故风险。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日程;把对待专项行动的思想态度和实际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
第三,是促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的有效形式。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外在表现形式。隐患多少及其程度,客观反映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以及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凡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的企业,必然表现为各种隐患四伏、险象丛生、事故接踵而至。排查治理隐患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层次的矛盾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类要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过程。要抓住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促使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
第四,是锻炼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能力的一次很好的机会。如何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是安监系统的难题之一。一些同志在面对有主管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常常感到无处着手、综合监管乏力;一些同志对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不熟悉。这次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覆盖范围广泛,涉及各个重点行业领域,一方面工作量很大,任务十分艰巨;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提供了一个“抓手”和着力点,为我们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深入了解相关行业企业的生产安全情况提供了便利,确实是一次难得的实战演练、锻炼提高的机会。有为才能有位,实干才能得到认可。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拓宽眼界,提升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从而逐步确立起综合监管的应有地位和权威。
总之,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关系重大、意义重要;监管监察系统任务艰巨、工作繁重。希望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和国办《通知》精神上来,统一到总局党组的要求上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高昂的战斗意志,立即投入到专项行动当中去,开动脑筋、周密安排,转变作风、抓好落实。
二、明晰工作思路,做到“四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
“四个结合”:
一是与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攻坚战和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目的一致,性质相同,都是为了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的整顿治理活动。其区别仅仅在于:攻坚战和专项整治涵盖内容比较广泛,包含了特定行业领域内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所有问题;隐患排查治理的涵盖内容比较单一,专注于解决可能导致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专项行动并非另搞一套,而是煤矿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组成部分,是攻坚战进入纵深阶段、专项整治不断深入的必然要求。具体工作中要注意防止相互脱节、顾此失彼,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深化攻坚、深化整治的切实有效措施,贯穿渗透在其中,共同抓好落实。
二是把企业排查治理与检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国办《通知》,这次排查治理,不仅要查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要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主要是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落实治本之策等方面的情况,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安委办下发的指导意见,已就此提出了具体要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在开展工作中,既要盯住企业,又要重视做好针对政府的相关工作。特别要指导督促市、县、乡镇基层政府,认真落实国办《通知》和安委办的指导意见,一方面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切实搞好政府自身工作的对照检查。对企业存在的一些重大隐患,不仅要查找责任主体的原因,有的也要查找监管主体的原因,同时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负责制。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要遵循逐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查一级。
三是与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通过排查治理隐患,可以反映出企业和部门在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执行国家建立的资源有偿使用、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工伤保险、从业人员强制性培训等制度,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情况。在解决现实问题、表层问题的同时,抓紧解决历史性、深层次问题。要在排查治理隐患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企业规章制度。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起来。排查治理隐患,改善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必然要求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如小煤矿要推广采用壁式开采,各类煤矿都要改进瓦斯监测监控,建立井下人员定位和井口产量监控系统;非煤矿山要推行矿井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措施;危化品及长途客运车辆要安装卫星监控仪器,实行区域联控;烟花爆竹要实行标准化生产等。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发挥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要淘汰一批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一批技术落后、隐患严重的小厂小矿,整体提高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