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报告(模板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报告篇一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全面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分管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由高影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经清理自查我局无违规现象发生。我局重点督查20xx年以来开支情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我局一直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预算综合管理,无超预算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无挪用公用经费发放奖励性补贴。我局规范使用公务接待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资金,无虚列支出、虚报冒领会议费、培训费及乱发钱物问题发生,也没有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发生。
我局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财经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审查,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
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报告篇二
一、督察内容和重点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学习研讨不深入、贯彻落实走过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并严肃处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学习不贯彻不落实或者学习贯彻落实消极应付、流于形式,学习没有记录或编造记录。(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经营性娱乐场所、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并严肃处理以办公用品采购费、加油费、住宿费等名义套取资金问题,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旅游安排等问题,借道旅游、公车私养等问题。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在服务群众方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蛮横、推诿扯皮,以明示、暗示、拿捏、刁难等方式向案件当事人索要吃请、财物等问题;在履行职责方面慵懒散松、消极懈怠,办事拖沓,不负责任,该立案的不立案、拖延立案,该执行的不执行、消极执行,办理的案件严重超审限,裁判文书出现低级错误等问题。
(四)庭审、诉讼服务不规范问题。针对庭审中存在的庭前准备不充分、庭审程序有瑕疵、不按规定录音录像、开庭迟到、酒后开庭、庭上睡觉、庭上接打电话、不按规定着装、粗暴对待当事人等问题,以及诉讼服务中存在的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抽烟、睡觉、闲聊、玩手机、训斥嘲讽来访群众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被当事人、律师或媒体举报曝光,对法院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五)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针对办公秩序混乱、日常考勤不严格、安保工作不负责、财务管理不规范、公车警车管理不严格等日常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安保工作不负责、财务管理不规范和公车警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二、督察方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督察采取自查自纠与督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时间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院机关各工作部门、人民法庭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督察内容,全面查纠本部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于2018年4月28日前报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监察室认真梳理后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在4月30日前上报中院监察室。
(二)督察检查((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督察组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院机关各工作部门和人民法庭开展专项督察。要认真梳理督察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出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对于专项督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院党组报告。
(三)反馈整改(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督察组对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督察对象反馈并督促整改,对于自查自纠、本院督察组和上级法院督察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全面整改,整改情况于8月25日前报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监察室汇总整改情况后,于8月31日前形成整改报告上报中院监察室。
(四)总结通报(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监察室根据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自查自纠、督察组督察成果以及上级法院督察反馈的情况,全面梳理本院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工作报告,提交院党组研究部署下一步作风建设工作。
三、督察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的现实需要。为了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清醒认识司法作风问题对我们党和人民法院形象带来的严重损害,院党组决定成立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禄智华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人民法庭庭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聂宗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徐逸杰、黎景春、彭纪、王小岚、吴亮、张杨和陈明颖。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确保本次活动胜利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开展工作。院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务实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人员组成督察组,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督察内容和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督察工作。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整改,对督察组监督检查中发现反馈的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三)创新拓展工作方法。督察组要综合运用查阅信访举报、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调阅庭审、诉讼服务录音录像,走访案件当事人、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督察方法,充分运用我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督察工作。
(四)做好材料收集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收集好开展本次活动的资料,认真梳理我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自查自纠和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度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形成专项督察工作报告、问题整改报告和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及时报送中院监察室。
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报告篇三
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为主线 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重点 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 自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转变作风和依法行政这一主线,通过强化教育,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治理整顿,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是加强班子的学习。局党组把行风评议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的必学课目,全体班子成员挤时间学,主动学,对照检查学,起到了表率作用。
二是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雷打不动的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行风评议学习活动,每人都写出了近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开展了“做好行风评议,争创十佳干警”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警人人踊跃发言,个个争谈体会,不断掀起学习热潮。
三是行风评议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通过加强学习促进了工作,又在实践中不断的强化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比如,今年5月,我局对全市70多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学习、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观念得到了提高。
四是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我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赞行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演讲比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了高涨的发展势头。
二、认真自查,虚心纳谏,从根源上找准了问题和不足
1、主动自查。一是党组自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生活会进行自查。局党组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护短,不摭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主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摆,而且勇于指出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个人自查。全局干警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客观地分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人人写出了自查工作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广大干部职工畅所欲言,主动自省,敢于揭摆,既找准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又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系统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多次。
2、畅通言路,虚心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全系统开展先后开展行风咨询活动30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 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开展的时间、安排和评议内容。此外还深入农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征求了意见。二是召开了群众对话会。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三是召开座谈会。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及部分委托服务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召开“诚实守信与管理”等各级各类座谈会30多次,与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强化社会调查。全系统在社会上发放调查问卷、在报上登载公开承诺8000余份,局长在市电视台作了司法行政行风承诺和在我市组织的《行风大家谈》节目上和群众面对面回答问题,组织专人深入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特别是和律师接触多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地征求了他们对各所、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举报电话29部,设置意见箱58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获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0多条。
三、强化措施,整改扎实,行风评议工作收到实效
1、评议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我局把评议内容细化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法律服务两个方面23项。依法行政方面十项:一是政(业)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是否落到了实处;二是能否做到坚持公开办事的要求;三是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四是是否在行政机关实行公示制、事业单位实行承诺制、领导干部实行自律制;五是有无以公谋私、以权谋私的行为;六是有无“吃、拿、卡、要”行为;七是有无公务行为徇私舞弊现象;八是有无乱摊派、乱收费和旅游观光现象;九是是否做到热情服务;十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违纪行为是否得到查处。规范法律服务13项,一是是否做到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二是是否做到了使用文明语言;三是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四是有无私自向当事人收费;五是有无向法官等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当事人行贿的问题;六是有无提供虚假证据等情况;七是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的现象;八是有无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九是有无超越法律服务执业范围现象;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十一是有无纵容、庇护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十二是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十三是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2、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明查暗访。我局在行风评议工作开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采用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对当事人回访、电话咨询等形式进行明查暗访。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全系统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检、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及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100多人担任督查员和监督员,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局行风评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全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纠错整改与整章建制相结合。一是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对群众的咨询、办事、来访,第一位承办事务的工作人员能够当场解决和答复的,要给予当场解决和答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不做处理;不属于自己份内事务或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要热情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职能科室或具体讲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告知其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如不履行职责或因工作作风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要通报批评。二是实行公示承诺制度。我局把涉及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办事期限、收费依据及数额等一律向群众公开,各法律服务机构也按统一要求全部实行了公示。三是实行了“政务、财务、人事任免”公开。制定了政务、财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提高了政务决策和财务透明度。四是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针对行风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30多项规章制度,使我局的各项工作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四、强化专项治理,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行为
强化法律服务特别是加强律师行业的行风评议工作是我局在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点。我们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强化。第一是强化学习,提高了素质。各律师事务所都组织了20次以上集中学习,学习时间达到了50小时以上。每名律师都写出了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写出了心得体会。第二是强化培训,坚定了认识。根据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邀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专家学者对我市176名律师就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进行了封闭式培训。第三是强化监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扎实推进。为确保集中教育整顿的各项工作能够切实落到实处。我局从市、县两级局机关中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人员组成联系、督促、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定人、定职、定岗的办法,分别定点联系到各级直管的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该所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日常联系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领导组成员定点联系制度,保证了教育整顿工作收到实效。
通过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促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行风评议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报告篇四
三、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点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根本,坚持在新形势下做到“两个务必”
(二)抓实效,全力营造法治氛围
(三)抓规范,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
(四)抓执法,进一步强化政法机关职能作用
(五)抓作风,推进文明执法和诚信建设
(六)抓素质,大力加强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同志们,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面临的工作和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报告篇五
我局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辆,执法执勤编制3辆,实有执法执勤警车2辆:川td162警和td170警(原川td131警已按规定报销);一般公务用车2辆:川tg1698(在局机关)川t78821(在思经乡)。
结合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用车检查情况的通报,并特别强调,首先要求充分认识到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加强本单位警车、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所有车辆严格按有关车辆停放要求,遵守各项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好行车记录。其次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由局长主管督促指导全面工作,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办公室主任分管,落实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落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工作。通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指导,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
我局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进一步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三定”政策(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局办公室统一保管记录车辆行车记录、加油小票等。周末及节假日车辆一律停放在局机关院坝,车钥匙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做到了规范管理。除此之外,我局还定期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