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基层法院工作总结(19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一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等重要指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收案651614件,同比上升8.3%;结案654666件,同比上升20.6%;未结案107691件,同比下降2.8%,五年来首次降低。其中,市高级法院收案13996件,同比上升41.4%,结案13364件,同比上升34.9%。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审结刑事案件19494件,对21139人判处刑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金复生驾车撞人、赵子辉故意杀人等一批重大案件,对193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电信诈骗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6件,向社会通报涉及891名被害人的樊用明诈骗案等典型案例。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25件,同比上升42.1%,加强涉案财物处置,为40余万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理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贿、“红通”落网人员孙新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76件。依法惩治网络犯罪,在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明确网络技术公司的社会责任,净化网络空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实质化,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352人次,排除非法证据18件,对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2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重视被害人权益保障,对陷入生活困难的8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以案说法、新闻发布等形式,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开展全民禁毒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健全社会调查、心理干预机制,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围绕防控校园欺凌开展送法进学校、进课堂等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高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评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化解矛盾、服务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421465件,同比上升20.8%。贯彻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等原则,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商铺租赁、公司清算、劳动争议等纠纷,加大调解力度,推动搬迁安置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权利,在动物园周边批发市场疏解系列案件中,经法院深入细致调解,当事人主动撤诉的达72.8%。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权利救济的功能,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46516件,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家庭暴力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206件,依法审理涉马航mh370索赔案,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规范经济社会秩序的功能,针对房价波动导致买卖纠纷增多等情况,依法判定违约责任,审结房屋买卖合同案件14225件,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57643件,同比上升102.9%,准确把握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与无效的标准,保障企业正当融资,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全年审结清算破产案件204件,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利益基础上,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在市第一中级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庭,加强专业化审判。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引导社会价值的功能,审结“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邱少云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公司人格权纠纷等案件,依法保护英雄人物的精神价值,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治侵权、保障创新。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8812件,同比上升17.3%。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在一些案件中全额支持权利人的赔偿请求,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营造鼓励创新的法治环境。通过知识产权审判,明晰权利边界,规范竞争行为,促进行业发展,在华为公司与中兴公司专利纠纷案件中,市高级法院组织开展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彻底解决了我国两大通信企业在国内的30余件诉讼,并就国外相关诉讼达成共识,促进了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市高级法院发布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修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例库,探索在知识产权判决中援引先例,并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35位技术调查官参与了352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年新收行政案件19403件,同比上升25.6%。审结行政案件19187件,同比上升38.1%。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无效,行政机关败诉的占结案数的10.7%。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16个区都有政府负责人到市第四中级法院出庭应诉。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及时反映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5件。在行政审判中加大协调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撤诉1624件,同比增加9.8%,一批涉及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处理,在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搬迁项目中,法官现场为余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促进搬迁群众全部如期签约,从源头上防范了纠纷发生。
(五)加强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意见》,在执行规范化上下功夫,在执行信息化上想办法,在执行改革上做文章,制定工作纲要,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完善北京法院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实现执行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做到全程监控、全程留痕、全程公开。探索立案、诉讼阶段准许将责任保险合同、独立保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形式,有效保障生效裁判执行。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确保案款收发及时准确。通过北京法院和最高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银行账户、房屋产权等相关信息190余万条。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与银行、工商等部门共享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生活消费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54939件,同比上升11.4%,执结156556件,同比上升26%。
二、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
(一)落实以法官员额制为重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职业保障。203月,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全市三级法院全面启动四项基础性改革。按照中央确定的法官比例限额,全市法院分两批遴选2636名法官进入员额,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4%,入额法官平均任职时间11.9年,平均年龄40.6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68.4%。严格考试考核程序,所有入额法官都经过包括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的专业评审,突出业务水平和审判业绩在入额中的决定性作用。对申请入额法官进行廉洁和任职回避审查,对两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法官取消入额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市高级法院启动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的工作,确保高级法院法官具备更丰富的审判经验、更高的专业素质。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配套工资制度,完善了法官职业保障。推进法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自1月起,各区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上划市级统一管理。
(二)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独任法官、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的审判职责和权限,确保谁办案谁负责;为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全市法院公开招录了900余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针对可能增多的司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建立法官会议制度,将法官会议作为研讨专业疑难问题的咨询性平台,共研讨疑难案件4000余件,整理出裁判规则500余条。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既不能越权,也不能失职,并明确院庭长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必须通过审判委员会或者法官会议提出,改变审判工作中逐级汇报、审批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要求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并明确了办案数量的最低要求,全市法院院庭长全年办案138773件,占结案总数的21.2%。
(三)深化司法公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共上网裁判文书63万余份,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308万项,基本做到依法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完成3.8亿页诉讼档案的电子录入工作,自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诉讼档案互联网查阅,当事人和代理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下载、打印电子档案材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随机选择陪审员参审,对重大案件,探索组建由2至4名陪审员参加的五人合议庭、七人合议庭,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100477件,保障公民陪审权利。制定法院内外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上线运行过问案件信息登记系统,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完善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级监督,审结二审案件52355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135件,审结再审案件506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91件。
(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市高级法院制定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交通事故、物业供暖等五类纠纷试行调解前置,对医疗、证券、保险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立案后委托专业机构先行调解;推动成立全国首家省级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吸纳22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参与矛盾化解;各基层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分流案件68763件,调解成功19046件。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全年适用该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4535件;继续开展刑事速裁改革,速裁刑事案件5211件,占一审刑事案件的34.3%,解决了轻微刑事案件羁押时间超刑期问题,海淀法院全流程速裁模式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
(五)全面落实其他各项改革,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推进。制定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7家试点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和职能配置。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纠正下级法院不依法立案问题217件。将信息化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研发上线“智汇云”平台,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网上证据交换和在线调解,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认真落实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在全市法院建立环境、设施、标准统一的律师工作室,推进律师公益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工作。
三、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市法院开展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讨论,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组织全体入额法官向宪法宣誓,制作播放一系列法院文化专题片、微电影,提升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大力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马彩云烈士学习活动,召开以“使命与担当”为主题的先进典型座谈会,激励法官坚守审判事业、捍卫公平正义、实现人生价值。在案件持续上升的压力下,全市法院审判队伍保持了拼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法官(含部分未入额法官)人均结案198.9件,同比增加24.8%。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开展第二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评选出21名审判实践经验丰富、法学研究成果丰硕的审判业务专家。开展第二届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评选,通过法官自荐、互评和专家评审,评选出100篇优秀裁判文书。广泛开展各层级审判业务研讨活动,承办首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举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大力加强审判专业理论和实务研究,努力在全市法院营造热爱审判业务、钻研审判业务的浓厚氛围。加强分级分类培训,市高级法院组织培训班65期,针对新法律和司法解释开展了专项培训,全市法院参训15000余人次。制定法官业绩考评办法,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引导法官不断增强审判业务水平。北京法院蝉联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总分第一名,3名法官当选第六届政法系统优秀人才,1名法官当选“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分两批通报23起违纪违法案件。配合落实纪检体制改革,充实法院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力量,更加主动有效地开展法院监察工作。配合市委巡视组开展巡视,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开通北京法院投诉举报网,对投诉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处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9件22人,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
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各方面监督,认真改进工作
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落实。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努力在法官和律师之间营造平等互信、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高级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全市法院从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改,并报告了整改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7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0件。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和标准,建议、提案办理均获得代表、委员满意或同意答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举办各种联络活动48场,共邀请代表、委员473人次走进全市三级法院。就代表、委员关心的问题组建13个微信群,与代表、委员开展日常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现场见证执行、参与调研座谈,便利代表、委员深度了解、监督法院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5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北京法院能够较好完成繁重的办案任务,平稳顺利推进司法改革,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离不开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团结奋斗,更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建言献策,给予了很多关心和支持,推动了首都法院的发展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法院工作也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繁简分流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审判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当事人反映有些案件等待开庭和处理结果时间过长,执行难尚未根本解决。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全面推开,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还处在磨合过程中,有些案件存在法律适用不统一、裁判说理不充分等问题。三是从严治院有待加强,管理监督制度还不完善,法官审判作风和职业修养问题仍有不少反映,个别审判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的工作任务
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等多发犯罪,妥善做好“e租宝”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妥善处理好非首都功能疏解中产生的纠纷。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保护,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推动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全力落实“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今年3月进行中期评估,力保明年达到既定目标。
(二)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提高首都法院司法公信力。总结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试点经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排除非法证据机制,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在全市法院推广刑事案件全流程速裁模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细化量刑规范,明确从宽幅度。深化审判责任制改革,健全审判监督,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建立员额退出、法官惩戒等机制,推动建立辅助人员单独职务序列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案件分布,在全市法院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加强人员交流。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审判对其他纠纷解决渠道的指引、规范作用,使司法回归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确定若干法院开展各项改革综合试点,发挥集成效应,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切实按照人大审议意见改进工作。
(三)大力推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首善标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加强市高级法院监督指导工作,制定完善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要求,并嵌入法官办案信息系统,保证法官处理各类案件都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可供遵循,确保严格司法,统一法律适用,使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视频四大公开平台,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当事人、律师和社会监督。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探索大数据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大力推广网上办案、在线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探索京津冀三地网上立案和异地立案,推动三地法院工作协同发展。将群众来信纳入信息系统,加强管理和督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努力培养专家型法官,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大力培养高素质法官,提高法官庭审驾驭、事实查明、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和做群众工作能力,让法官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律精神的诠释者、社会价值的引领者。强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职训练,努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让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感受到司法尊严和文明。落实中央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切实维护法官职业尊荣,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今年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的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区法院在自治区党委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自治区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434616件,审执结385776件,同比分别上升33.3%和33.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6754件,审执结6173件,同比分别上升20%和17.5%。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促进平安新疆建设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810件,审结39979件,同比分别上升32.7%和35.5%,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2352人。深入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依法审判了轮台县“9·21”、莎车县“12·30”、疏附县“12·15”等一大批暴力恐怖袭击和组织新疆籍人员非法出境犯罪案件,狠狠打击了“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保障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高级法院针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出惩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立法建议,多数被采纳,为深化“严打”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依法审结孟传杰、朱信义、齐德香、苏继赏等贪污、贿赂、渎职职务犯罪案件557件,推进了反腐败工作。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伤害、强奸、盗窃、毒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重大安全事故等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和破坏环境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绿色发展。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辩护权,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特赦案件24270件,促进了罪犯教育改造。通过公开庭审、公开宣判、以案讲法活动,震慑犯罪分子,教育鼓舞群众,推进“去极端化”和“三非整治”。
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53509件,审结137904件,同比分别上升40.5%和42.1%,涉案标的额369.4亿元。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妥善审理金融、民间借贷、小微企业融资纠纷案件,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妥善审理投资股权纠纷、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案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妥善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促进对外开放;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271件,同比分别上升24.9%和23.2%。坚决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已结案件中确认、撤销、变更违法行政行为占13.1%,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不愿出庭”向“主动出庭”转变。加大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力度,行政诉讼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4.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5件,决定赔偿19件,赔偿金额284.7万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始终把“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依法审结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等涉民生案件99616件,充分保障各族群众民生权益。依法审结建筑施工、城镇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与房屋流转纠纷案件3798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审结涉及农村土地、草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等“三农”纠纷案件3050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牧业协调发展。
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全区法院全部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立案信息化和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着力提升立案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努力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去年5月1日至年底,通过登记立案新收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案件207820件,同比上升34.8%,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高级法院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深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4114件。针对边远农牧区群众诉讼难问题,积极开展巡回审判21108人次,办理案件13199件,把诉讼服务送到农牧民家门口。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院长电子信箱、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和网上远程立案,为群众提供在线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281.6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着力解决执行难,依法保护胜诉方权益。进一步改进执行作风,强化督查指导,规范执行行为,共受理执行案件98048件,执结76144件,分别上升70.5%和67.6%。加大网络查控力度,114个法院开通全国法院统一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执行案件22150件,查询69886个被执行人账户,将平均结案周期缩短到34天,提高了执行效率。加大社会信用惩戒力度,将12109个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并通过报纸、微博、微信、电视、户外大屏幕向社会公布,有4042名“老赖”被限制乘飞机、贷款和参与招投标。依法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有1895名被执行人受到罚款、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6628件。
三、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
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关切和期待,充分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9397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16次,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392次,开通官方网站107个、官方微博微信173个,网上发布信息13.8万条,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
坚持科学精准,创新审判管理机制。高级法院注重“大数据”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将精细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在全区法院推行新版审判管理软件系统,构建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网,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对案件办理实行全程动态跟踪,严格控制审限,强化均衡结案,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8.1%。
统一司法尺度,构建标准化办案机制。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全区法院反家暴审判工作的通知、重大案件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的实施办法,认真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展案件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编发典型案例23篇,统一司法标准。
四、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切实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将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要求,细化为146项具体任务,制定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任务细化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配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修改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哈密中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库车县法院、伊宁市法院为先行试点单位。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及所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同步启动。
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应承担的审判责任。落实院长、庭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8158件。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区人民陪审员达到4428名,参审案件36900件。改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指导功能,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通报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等措施,提升审判质效。探索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改革,在伊犁州直法院和乌鲁木齐市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醉酒驾驶犯罪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按照“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总体要求,坚持“诉访分离”和“多元化解”原则,落实院长接访、专人接访、巡回督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接访等措施,探索网上申诉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案件1415件。高级法院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8.6%,全区法院进京访同比下降40%。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坚持从严治院。一手抓教育管理,一手抓惩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对查找梳理出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清单,下发全区法院逐一对照整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举报核查,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司法腐败,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高级法院大力加强司法培训,举办培训班35期,培训3703人次。完善网上培训平台,实现远程视频培训全覆盖。狠抓双语法官培训,通过设立专项经费、开展委托培训、编写双语法官培训教材、与高等院校合作建设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等措施,培训双语法官228名。狠抓高层次法官培训,用好法官教育培训基金,落实“新法英才”工程,选送362名优秀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调训和清华大学高层次培训。深入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引导各族干警自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新疆特色政法好干部。有15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有5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表彰,有53个集体、163名个人受到高级法院的表彰。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院人才匮乏问题,将公开招录法院工作人员权限下放到各分中院,去年共为基层法院公开招录472人,高级法院新招录32人全部下派基层法院锻炼。建立南北疆法院互派法官交流制度,选派119名有经验、能力强的法官到南疆四地州基层法院挂职。加大基层经费保障力度,协调财政部门下拨转移支付资金4.12亿元;协调有关部门审核批复“两庭”建设项目28个,总投资1.53亿元;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7852万元,完成高级法院信息中心、数据中心建设和全区法院专网扩容。运用法治思维,扎实推进“访惠聚”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配合做好全国法院对口援疆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并在全区法院工作会议上做了安排部署,及时向人大报告反馈。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调研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及规范司法行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制度,认真办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5件。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全区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1459人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5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级法院在全区各地州市新聘28名特约监督员,开通民意沟通信箱,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一年来,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及所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兵团和平安兵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共受理各类案件59784件,审执结52060件,为兵团更好地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的发展进步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和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自治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人民群众反映诉讼周期长、裁判标准不统一、执行难等有待进一步解决;二是个别法官在大是大非问题认识上与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水平还不高;四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实,对当事人生冷硬横推,极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影响;五是案件量持续快速增长,今年受理案件同比增长33%以上,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六是双语法官、法院翻译人员、民语司法业务资料短缺,影响民语案件办案质量;七是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办案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20xx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方略,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新疆、法治新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族法官要在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斗争中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发声亮剑,冲在一线。认真贯彻实施反恐怖主义法,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犯罪,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以案讲法宣传教育,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要主动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牢牢把握“五个发展”理念,深入认识我区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按照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总要求,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好投资消费、对外贸易、物流运输、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基础建设、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各类案件,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从人民群众反映多的问题改起,以解决诉讼周期长、裁判标准不统一、执行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指导,着力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要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司法业绩。
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中央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抓好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和人财物自治区级统管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监督制约,加速推进审判信息化应用转型升级。
五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各族干警坚守法治信念,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人员招录和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用新疆特色政法好干部标准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既是强国梦,也是法治梦。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是朔城区法院历年来审判执行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是各方面风险压力巨大、极具挑战的一年,是全院干警殚精竭虑、倾情付出的一年,同时也是全体城区法院人团结一心、顽强拼搏、勇于担当的一年。一年来,面对民间借贷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执行工作压力剧增、执法环境更加严峻的现状,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316件,审执结4207件,诉讼标的总额1.65亿元,圆满完成了“54321”年度审判管理目标任务。我院先后被评为“山西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山西省诉调对接示范单位”、“全省执行工作先进单位”、“朔州市先进法院”、“朔州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全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孟钢等一批先进典型。据省高院通报,我院官方网站新闻稿件发布量进入全省基层法院前十名、全国基层法院前一百名。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朔城”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286件,审结286件,判处被告人440人。依法开庭审理朔州市开发区“6·19”小南国饭店爆炸案,对13名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妥善处置豪门吉品鲍府、贵宾楼等与非法集资关联的系列案件,稳定和疏导被骗上访人员数百人次。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诈骗等案件158件241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件30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防范并举,积极推进轻刑快审和社区矫正改革,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做到准确定性,量刑适当。判处的440名罪犯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39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42人。
(二)有效化解民事纠纷,促进“和谐朔城”建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48件,审结3404件,结案率为98.72%,涉案标的1.3亿元。调解、撤诉案件2446件,调撤率为70.94%。组织力量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下的两类矛盾纠纷案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99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880件,同比分别上升150%和20%。主动与公安交警、保险、医疗等部门沟通,在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领域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我院交通巡回法庭,全年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736件,其中诉前调处1076件,司法确认640件。
(三)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朔城”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27件,审结27件,结案率为100%。监督支持并重,推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0件,较上年的11件增长45%;审查非诉行政案件7件,执行7件。注重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办理4件国家赔偿案件,其中一件决定向受害人赔偿13.8万元,其余三件依法驳回。深化业务指导,通过专题讲解、个案指导、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机关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建议和指导。
(四)着力推进执行工作,促进“诚信朔城”建设。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1件,执结486件,执结率为88.2%,执结标的额3264.65万元。不断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启动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对恶意逃债的46名“老赖”依法作出决定并报送国家执行平台曝光,对15人给予司法拘留。多次召开执行专门工作会议,开展集中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对40案42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一)健全诉讼机制,减轻群众诉累。作为全国模范诉讼服务中心和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点,20xx年,我院再接再厉,以开展“星级服务”为抓手,细化服务节点,深化服务内容,简化审批程序。启动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电子送达、适时保全,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文书样本和空白文书;完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和快速调处机制,妥善审理好劳动争议、三养三农、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涉案纠纷。拓展远程立案、调解、提审、接访、庭审等司法功能。全年接待兄弟法院来访参观30余次。
(二)便民利民审判,服务发展大局。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将巡回法庭开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派出百余人次就地审理案件175件。积极开展好“一村(社区)一警”、“双包双入”联系走访活动,对涉法涉诉、社会治安、村务管理和邻里纠纷等问题做好司法服务。加大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常态化组织法官为市、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建议。全力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展,努力为全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落实司法救助,缓解群众困难。全年为64件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9.79万元,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把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对20余起执行案件的特别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多万元。我院两次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兑现大会,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款项420万元。
(四)抓好涉诉信访,解决群众诉求。新开辟的信访执行服务大厅,设立约谈、接访、心理疏导等窗口。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行“诉访分离”,有效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推行判后答疑、申诉听证,做好释法明理和教育息诉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接待登记、定期排查、跟踪回访、司法救助体系,稳妥抓好源头治理。坚持院领导接访常态化,全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212人次。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平台
(一)拓展司法公开渠道。深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实现公开开庭审理。开通朔城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作为司法公开的主要载体。把法院微博、院长微博作为即时发布司法信息的有效手段,全年播发开庭公告、审判简讯等动态信息上千条,有针对性地选择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或执行全过程,便于公众了解法院工作。
(二)建立司法公开平台。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通过建立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有效对接机制,当事人可从平台获取案件的基本信息。目前,当事人可以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本院服务大厅触摸屏系统查询案件进度。二是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我院符合公开条件的1000多件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三是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健全执行查控管理、关联案件查询、执行公开“在线”服务等功能,确保当事人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两微两网、一报一刊”自媒体宣传平台建设。积极与山西电视台、朔州电视台、山西法制报等媒体合作。精选典型案例在山西电视台《法眼》栏目播出8期节目。山西、朔州新闻联播多次专题报道我院。新华网、中国网、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审判》等各类媒体刊发我院的普法宣传稿件74篇。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陈列阳光司法系列展板、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来访群众发放《宪法》单行本和《法在身边》丛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在校学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等,很好的发挥了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普及法治理念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教育为先,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晨会制度,创新学习方法。把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道路。深化干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激励全院党员干警争当先锋模范。
(二)廉洁为本,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深刻对照检查,边查边改、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利剑工程”为载体,强化干警勤政廉政、甘于奉献意识。多次举行升国旗仪式和法官、党员宣誓活动,加强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开通纪检监督网站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业务为要,加强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面向全国招录5名法官公务员。加强业务培训,共选派50多人次参加全国、省、市业务培训。对新任命的30名人民陪审员组织岗前培训,提升法治素养。重视公检法的协调配合,建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为大要案件的审理提供智力支持。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面向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毕业生择优招录20名司法辅警,全面提升了法警队伍的应急保障水平。
(四)依托科技手段,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我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天平工程”,网络延伸到基层法庭,在全省率先实现五级联网。已建成的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办案区安检系统、远程信访举报系统等,实现审判流程计算机管控全覆盖。率先在全市完成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安装调试,实现了案件信息录入、审批流转的自动化。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积极扩大司法民主
我们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关心的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加大与“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对涉及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请示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加强民意沟通,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网络舆情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及时收集研判网络舆情,加强舆论引导,有效回应质疑。我院的网络舆情监测、网评队伍,管理有序,监测准确,反馈及时,受到高院新闻中心的通报表扬。按期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当前,我院人民陪审员的总数已达到60名,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司法的代表性和覆盖面。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观念、司法作风、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二是“六难三案”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三是编制不足、人员老化,案件增幅过快,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一线办案法官年均办案超百件,部分法官接近二百件,法官超负荷办案现象普遍;四是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为主旋律,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积极适应政治经济社会新常态,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此,今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维护稳定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协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完善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布置,落实顶层设计,开展基层探索,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完善职业保障、建立专业职务序列等工作。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运行机制改革。实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三、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推进“升级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为执行工作和司法决策服务。
四、狠抓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效量化考核机制,注重均衡结案,严格审限管理和责任追究。全面推开“庭审观摩、案卷评查、文书评比、网上办案”和“书记员听打技能比武、法警职业技能比武”的“4+2”办案竞赛活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严格审判执行纪律,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推动机关管理和审判管理相促进、两不误。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召开法院新闻发布会,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抓住班子建设这个核心,落实从严治院要求。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要求开启了新征程,新形势必须有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不移地正确适用法律,义无反顾地捍卫法律,始终不渝地忠诚法律,一定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一定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在推动全区“六大发展”、“两大任务”和法治朔城建设进程中再立新功,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书写好中国梦朔城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主动服务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143件[1],结案3738件,同比分别增长25.3%、27.8%。法院工作公众评价88.5分,分别高于省、市平均分2.73分、1.56分。司法绩效全市排名第一,法院工作连续第五年全市排名第一。
一、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82件,同比增长21.1%,判处罪犯32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17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46件,判处罪犯71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件,判处罪犯139人。积极参与“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60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占46.7%。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判处罪犯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18人,适用非监禁刑[3]6人,回访20人次,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推荐为20xx-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66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建议,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3名罪犯决定收监执行。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2158件,同比增长14.7% ,解决诉讼标的额3.01亿元。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676件,保障民本民生。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581件,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积极稳妥审理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346件,促进社会稳定。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涉县信用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6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918.36万元,收回贷款本息1157.63万元,助力县信用联社体制改革。
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4件,其中驳回起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件,经协调和解撤诉40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1件(已全部执结)。院长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介绍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人民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对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改革立案信访机制。20xx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4]后,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接待立案群众2605人次,受理案件2069件,同比增长46.8%,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825件,当事人补充材料后立案244件,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改进接访形式,推行法官约见制度,发放法官约见告知书558份,约见512人次;执行院领导和庭室轮值接待制度,院领导接待257人次,庭室接待896人次。
着力推进便民诉讼。建成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官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案件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写字台、法律书吧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切实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5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温暖。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巡回办案576件,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严格审限管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5]审结案件1954件,平均办案周期51.7天,比全市平均值少35.6天。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050件,执结案件数915件,同比分别上升59.6%、64.2%;实际执行数556件,兑现标的额9402.9万元;平均执行时间60.8天,比全市平均值少65.7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6]建设,充分利用覆盖银行、工商、住建等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股权9825次。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组织执行人员赴省外执行62件次,兑现标的额605.7万元。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将454名“老赖”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7人慑于信用惩戒自动履行了义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司法拘留71人,其中县公安局协助司法拘留4人。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等犯罪案件10案11人,依法判处4案5人。李某某拒不执行案,曹某安、曹某雄拒不执行案,代某某拒不执行案,四名被告人归案后,积极兑现执行款,被依法从轻判处刑罚;曹某群拒不执行案,其归案后仍拒不履行法定偿还义务,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专项行动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首建中批示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借鉴,省高院《执行工作动态》、市委政法委《政法综治简报》予以典型推介。
三、强化普法宣传,让司法公开更有力量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规范、引导的职能作用。
专项活动普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爱民服务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法制宣传21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刊登稿件336篇,在永兴电视台、法院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打击拒执、禁毒等普法专题片。
以案释法。精心筛选本院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成《百案说法》、《银都审判》普法读本,向基层群众发放。积极借助电视媒体,讲好法治永兴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选取2件典型案件录制法治节目,在湖南经视《钟山说法》、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依托司法公开平台普法。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800份,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将504份生效裁判文书送达村组社区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4次。推动庭审公开,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等旁听案件6件。20xx年8月28日,院长开庭审理了湘永煤业集团原财务部长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县纪委组织近200名科级干部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法庭办公生活条件,建设“居家式”法庭,法庭干警做到了工作日全员驻庭、节假日专人驻庭。人民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台账、人民陪审台账、文书上网台账、文书送达台账,并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由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受理案件1101件,审结1049件,其中巡回办案445件,调解结案43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件,参与调解231件,协助执行153件。鲤鱼塘法庭负责人李晓良同志的先进事迹被《法制周报》长篇报道。我院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7]建设,建成警务指挥中心、数字法院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立案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3个科技法庭、1个户外led显示屏,配齐档案电子化设备,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配备执法记录仪。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诉讼安全建设。落实最高法院相关要求,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区隔离,配齐安检、监控等设施。新增12名辅警,除院机关配强安保力量外,人民法庭也派驻1名以上法警。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加强审判区的安全管理,通过安检收缴违禁物品8件,法警全天候定时巡查、动态监测,有效管控了突发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院,不断优化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县委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性,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在县委的领导下独立公正司法。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院长带头讲党课,组织干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目;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5次、学习研讨会13次,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每月举行1次升旗仪式,激发干警使命感;举办“道德讲堂”3期,深入学习邹碧华、钟江武、曾宪国及身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凝聚道德正能量。
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银都司法讲堂”9次、“读书沙龙”1次、书记员培训1次、远程视频培训25次,选送43人培训学习。继续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观摩指导62次。开展“庭审、文书大比武”、“书记员技能竞赛”、“办案之星”评比活动,张臣晖、罗丽桃、李琳等法官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调研和学术征文活动,2篇论文获国家级奖励,3篇获省级奖励,连续第4年承担省级重点调研课题,课题《从孤立到协同:系统理论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挑战与回应》获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xx年年会第一届“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一等奖。
改进司法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在全院明察暗访54次,13名干警因迟到早退、未挂工作牌等被通报批评。强化人民监督工作,办理投诉28件,发放廉政监督卡2820份,回访当事人621人次。推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对27名干警进行廉政谈话,院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进行1次日常廉政、勤政谈话。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事项11件,及时进行调查、督办和回复。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退出等工作。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反映的相关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邀请代表旁听庭审55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次,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短信10条,召开代表座谈会2次,收集意见建议56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听取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协商意见。全力支持县政协派驻县人民法院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配合开展视察调研,邀请参加庭审旁听。落实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联系日制度。
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召开恳谈会6次,回复群众网上留言7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20xx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09.4件,有5名法官结案超200件,最多的结案283件,尽管如此,仍有405件案件未结,广大法官“5+2”、“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二是审判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办案任务加重的情况下,有的案件办理时间过长,有的法官办案质量有所下降。三是司法环境有待优化。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增多,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诉讼秩序。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采取闹访、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法院或法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四是诉讼服务工作有待改进。诉讼引导、法官约见、律师阅卷、诉调对接等工作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五是法官流失、断层等问题突出。部分资深法官或不愿在一线办案,或选择提前退休,20xx年有2名庭长和1名副庭长申请提前退休。青年法官“招不来、留不住”,20xx年只招录到4人,在职的又有3人通过考试调离。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证法律实施为第一责任,以推进司法改革为第一动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努力做到“六新”:
一是公正司法要有新建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8],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扩大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和民商事案件类型化审判适用范围,加强类案指导,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促进审判效率提升。深化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主动对接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与严格依法审判、公正裁判的法律规定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永兴”建设。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等民商事案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化解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共享发展。继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打造金融安全区。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助力“诚信永兴”建设。
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发挥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诉讼的重要作用。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9]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好巡回办案,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工作。
四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放权与管理的关系。按照党委及上级法院部署,有序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实现轻刑快判。推动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化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继续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
五是队伍素质要有新提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审务督察,坚决惩治司法不公、不廉行为。完善司法业绩评价机制,激励司法权高效行使。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法官司法能力。
六是接受监督要有新成效。进一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贯彻人大有关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实现永兴“十三五”规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服从和服务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2件,同比上升25.7%;审(执)结20633件,同比上升18.2%。指导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112件,同比上升33.8%;审(执)结94229件,同比上升28.6%。司法绩效继续名列全省第一。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480件768人,对实施抢劫杀人犯罪的被告人刘成来、曾国安等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治理社会突出问题,审理毒品犯罪案件339件531人,对贩卖冰毒50余公斤的罗光建、刘坤、刘飞依法判处死刑。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2件271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被告人黄立祥等人从严惩处。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审理强奸、猥亵、拐卖妇女等犯罪案件27件。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全市判处罪犯37人,同比上升23.3%。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件125人,对未成年犯加强挽救、帮教,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理方式,对45名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9名残害未成年人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8人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强化证据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保障辩护权利,防范冤假错案。
依法化解民事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同比增长26.5%,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婚姻家庭、继承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案件657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颁发人身保护令8份。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同比增长35.3%。审理涉军案件19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49件,新一佳、华润万家等超市被判十倍赔偿。审理民间借贷案件995件,标的额8.5亿元,引导民间融资秩序理性回归。审理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信用卡纠纷等案件223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企业兼并、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29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成功调处三一重工、杨子冶金、长沙重型机械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17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9件,办理涉台司法协助事务5项,依法维护外商与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完善送达制度,推行互联网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简化财产保全工作流程,及时有效进行财产保全。规范民商事案件审限审批,建立审限提示、预警、通报制度,实现未结案件动态零超审限。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刘某某等非正常途径进京信访治安行政处罚案件112件,甘某某等不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案件205件,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27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办理非诉执行、司法强拆案件2118件,依法推动全市拆违控违行动、桐梓坡大板房棚户区改造、大同小学改扩建等工作。严格执行司法审查标准,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确保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采用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审理案件8件,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公正性的认同。安排资深法官到省、市行政机关授课30余次,发布《20xx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4条。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依法对彭桃生诈骗案再审宣告无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规范行政申诉复查和听证程序,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29件,全部依法审结。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依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依法审理特赦案件,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强化网上裁前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实现“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发布《审判监督白皮书》,向社会公开审判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作用,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采取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利用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成功对长沙新港码头2700余吨钢材予以强制执行。继续开展“小额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3052件,标的额7308.9万元。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组织“百日执行大会战”,化解执行积案3303件。首创执行公益活动,为刑事被害人家属争取公益捐赠18万元。
二、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院重点组织实施司法改革任务5项,其中中央确定的试点改革任务3项,市委确定由我院牵头的2项,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17项,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突出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标准的职能,依法合理确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明确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程序,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基础工作。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选择天心区法院试行审判长负责制、宁乡县法院5个农村法庭试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累经验。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废除不符合规定的内部文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全部当场立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预约立案20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准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防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实现了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在全市法院推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努力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问题。加大再审复查力度,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探索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把信访当事人引入依法理性信访轨道,努力实现息诉息访,进京访同比下降9%,案访比同比下降29.4%。加强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五心接访”,畅通信访渠道,实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落实院长接访、信访积案包案责任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依法处置缠访闹访56起。推进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化,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网民浏览量达28万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我院14244份。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市民见证执行26场次。继续组织开展“长沙法官为您送上一点建议”系列活动,扩大参与受益面,帮助企业和群众防范法律风险。健全“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向公众敞开法院大门。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32次。推送审务微信58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与省、市新闻媒体联合制作法治栏目5档,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至2276名,共参审案件29110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43.1%。
三、切实加强法院建设,全面促进审判事业发展
一年来,我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实现审判能力稳步提高和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举办法官论坛、司法礼仪讲座、主题演讲比赛系列活动,培养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广泛开展“远学邹碧华,近学张虎”活动,组织新任命法官向宪法宣誓,教育全市法官忠诚司法事业,坚定法治信仰。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动态培训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健全教学师资库、精品课件库、案例库,共举办各类培训10期,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人次。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办案竞赛、审委会委员评庭议庭等活动,组织庭审、裁判文书和审执流程信息专项评查,引入第三方随机评查文书1000份,提升法官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一推行四公开”“一进二访”活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青年干警培养,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和青年干警双向交流制度。强化审判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82篇,19篇论文荣获国家级奖项,13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责任告知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纠正“四风”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审判执行权力规范运行。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编发典型案例,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内网和手机短信在节假日进行廉政提醒并加强督查。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全面开通举报网站,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和控告投诉286件,办结277件。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4次,组织明察暗访12次,通报违反纪律的干警19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法院关系,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变考核制为通报制,支持基层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强化业务指导,编发典型案例5辑,把院庭长深入基层法院定期开展业务指导纳入工作考核。推进“两庭”建设,设立环境资源、民间借贷、金融债权、物业纠纷专业合议庭。全市建成科技法庭82个,同步录音录像庭审5098次。新设人民法庭1个,新建和改建8个,全市24个人民法庭按标准全部配齐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审理案件13988件。完成信息化软件升级,启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实现数字法院系统、智能办案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等一网融合。指导基层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推广雨花区、宁乡县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芙蓉区法院“城管巡回法庭”的经验。鼓励基层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天心区法院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岳麓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福区法院“真快”诉讼通电子诉讼服务平台、雨花区法院青年法官讲师团、望城区法院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活动、长沙县法院庭前会议改革、浏阳市法院湘赣边区司法协作机制等,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评价。
自觉接受监督。围绕“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主题,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构建法官律师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建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立案、在线审查、电子送达等功能,让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诉讼活动。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司法公开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法检查1960人次。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方式,编辑手机报及时报告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协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审判监督与涉诉信访改革”专题研讨会,接受工作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及其他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共13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79人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人入选首届“长沙市十大法治人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司法作风不实,群众反映强烈;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没有根本性好转。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法官超负荷办案,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当事人依法维权观念淡薄,缠诉闹访、伤害法官事件时有发生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严格依法履行职能,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发展新理念,着力提高审判质效,着力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20xx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妥善化解实施“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各类涉诉矛盾纠纷,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打造“双引擎”“两高地”提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审慎审理涉及民间借贷、房地产买卖、股权转让、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案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妥善审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案件,依法保障人民民主。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推动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绿色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依法化解行政纠纷,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社区矫正联动机制,加强诉非衔接、诉调对接,探索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加大法官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法治长沙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以及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精准脱贫,实现共享发展。加大执行力度,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作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创新司法救助举措,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靠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增加诉讼担保主体,拓展新的诉讼担保方式,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全市推广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认真完成中央、省市委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指导宁乡县法院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重点改革试点。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做好立、审、执对接工作,防止立案难转化为诉讼难、审理难、执行难。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选任方式和参审方式,完善随机抽取、均衡参审和退出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完成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访分离”、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秩序。大力推进“三大平台”应用,全面实现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法官准入,加强法官在职培训,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精心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深入整治“六难三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探索建立“全天候”“全时段”监督机制,全面防控廉政风险,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法官业绩科学评价体系。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好司法改革的专题报告,以监督促公正。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任务、社会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把长沙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特质的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六
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主要工作
20,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782件,办结133804件,同比分别上升8.86%和4.99%。其中,市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13854件,办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18.01%和16.14%;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102件,同比减少13.31%。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行刑事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90件,判处罪犯76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608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犯罪案件956件,依法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席红刚等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等案件。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盗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污染环境以及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440件。严惩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4件,生效判决中对涉案的33名处级以上干部处以刑罚,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仅30.68%,同比大幅下降。依法审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了江苏金钥匙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才平等集资 罪案件等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331.66万元。判处未成年罪犯105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43人。审理了“父亲打死未成年女儿”等社会关注案件,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和庭审制度,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对7名监外执行原因消失的职务犯罪被告人收监执行。
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8416件,审结40259件,同比分别上升4.36%和7.92%。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5.32%。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10638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86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087件、医患纠纷案件296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5277件,规范建筑和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887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履行商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商事案件44296件,审结35640件,同比分别上升9.36%和4.93%。注重规则治理,依法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14039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8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继续严格制裁 等不法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798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和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发展。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5件,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未引发不稳定事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涉案金额达115.46亿元的首家退市央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五个月内快速重整成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73件,审结1368件。其中,审结专利纠纷、技术合同案件273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51件,鼓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88件,通过司法判决认定“中信”、“阿里斯顿”等6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结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借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7个城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司法保护、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权利、建立紫金特别社区巡回法庭等,推进“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建设。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50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65.4%。其中,审结因征收拆迁引发的征收补偿、 、信息公开等三类行政纠纷493件,占结案总数的45.02%。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全市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627件,占结案总数的57.26%。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依法释明或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诉结案363件,撤诉率为33.2%。依法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在审结案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占结案总数的8.4%。
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当庭陈述、辩论,依法纠正一审偏差,统一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9268件,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一审案件1055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2.86%。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968件,决定再审176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105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数的0.09%。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执结案件27920件,实际执行到位48.95亿元。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在银行、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单位支持下,初步实现快速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全年发送查询请求1568249次,反馈1261367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8余亿元、房产15915处、车辆4837台,14103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6138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427人,限制出境23人次,限制高消费4000余人次,采取司法拘留284人次、罚款205.1万元,对25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行局长电话,对执行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切实防范消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为全市法院执行人员配备166台执行现场记录仪,保证执行实施行为全程留痕。全面推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上网拍卖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2457件,成交934件,成交金额1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00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和公众普遍好评。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七
以来,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创新执行工作思路与举措,狠抓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为龙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我院执行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案件,一是执行本院生效且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等裁判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二是执行上级法院指令、交办以及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各类案件;三是执行行政庭移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案件;四是执行民事、行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以及涉案资产评估、拍卖等工作。目前我院执行局下设三个执行组,共有执行工作人员14名,平均年龄35岁。
20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人员、经费、物资等各方面予以倾斜,特别是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院始终坚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强力突破,整体推进”的执行工作思路,通过充实执行力量,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和骨头案。三年来,我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45件,执结854件,执结率81.7%,执行到位金额8519万元。执行工作总体呈现出收案多、结案多、执结率高、标的到位率高、积案率低、信访量减少的良好态势,执行工作基本实现了良性循环。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院执行工作在全市法院单项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共有11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兄弟县市区法院多次到我院执行局学习取经。
二、执行工作主要措施
(一)创新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
近年来,我院从内部、外部、内外结合三个不同层面着手,健全和强化监督管理、联动威慑、财产查找、执行和解四大执行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始终把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制定了《执行工作问责办法》、《执行监督规定》等11项规章制度,从人、案、物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清理分类,建立详细电子档案,确保执行日志录入完整、及时,案件信息录入率达100%。实行案件流程化跟踪管理,对案件执行情况逐月通报,严控超执限案件发生,有效促进规范执行。三年来,我院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为39.8天,同比缩短11天,未发生一起超执限案件。
二是建立联动威慑机制。积极做好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系统的对接,联合公安、工商、税务、房管、土地和银行等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被执行人人身及财产的监控,共对381名不讲诚信、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银行征信备案、限制车辆、房产过户、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罚款等手段进行威慑,促使359名被执行人兑现914万元执行款。同时,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先后拘留187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有力地教育和震慑了一批“赖账者”,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威慑作用。
三是完善财产查找机制。严格财产申报制度,向每一位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依法申报财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设立“执行110”热线,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都能及时出警执行。三年来,共收到有效执行线索435条,紧急出警900余人次,查控财产金额960余万元。如今年3月9日周六晚11时左右,我院收到被执行人陈某现身我县的执行线索,15分钟内就组织好警力火速前往,依法扣押其轿车,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及时查找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案件得到执行。三年来,我院通过银行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达1890万元,查扣车辆57辆,查封房产64处,执结及部分执结案件392件。
四是强化执行和解机制。始终贯彻“和谐执行”工作理念,针对部分矛盾尖锐和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要求执行人员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当事人理解和服从裁判,主动自觉地履行,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如曾某与张某买卖合同一案,双方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但执结了案件,而且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三年来,共和解执行案件344件,占结案数的47.2%。
(二)多措并举,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服务大局,高效执行。积极服务全县人口与计生工作大局,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指派专人从事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工作,加快立案审查速度,加强与计生部门及乡镇的联系,确保计生非诉案件及时立案、快速执行,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仅仅三年时间,我院就受理计生非诉执行案件1177件,执结或部分执结687件,执行金额340多万元,带动全县征收社会抚养费3000余万元。
二是维护稳定,和谐执行。注重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妥善化解执行工作矛盾。如某五金塑胶公司系列执行案,涉及案件47件93人,执行标的400余万,债权人抵触情绪严重,多次扬言上访、闹事。为避免矛盾恶化,我院多次召开债权人代表会议,认真做好疏导工作,通过向每位债权人发放分配顺序表、分配金额清单及《执行告知书》,消除了债权人的疑虑,最终顺利把案款全部发放,成功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事人给法院送来了“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
三是集中力量,突击执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将执行案件分类分区域进行梳理,集中时间、车辆、人员,专项突击执行。如春节前夕,我院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短短8天时间共传唤被执行人212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6名,执行到位标的168万元,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关注民生,便民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并依法缓、减、免收申请执行费。如我院为港盛针织厂73名农民工免收申请执行费,将该厂的设备进行查封变卖,兑现了所欠的工资20余万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低保,以解决其实际困难。三年来,我院共执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197件,标的426万元,协助14起案件的申请人办理了低保。
(三)强力突破,实现执行工作新跨越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我院将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案件、执行信访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作为改进执行工作的突破口,扎实部署,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穷尽措施,围歼积案,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年以来,我院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出未结执行积案759件,重点执行案件167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592件。针对所有执行积案,我院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对有财产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案件顺利执结。对无财产案件进行“四查”(即查工商登记、车辆信息、房产情况、银行存款),依法进行程序终结。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先后传唤被执行人547人次,拘留56人次,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执结重点案件167件,圆满完成了清积工作任务。
2、全面部署,扎实工作,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针对当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的现状,我院于启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重点执行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案件。一是推进征信系统建设,共采集116名有规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信息,并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如被执行人李某因无故拖延履行,办案法官将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导致其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只能被迫到法院缴纳案款,使此案得以顺利执结。二是将财产查询范围扩大至债权、股权、预期收益,调查对象从被执行人本人延伸至被执行人近亲属,共清理出规避执行案件102件。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赖账不还、虚报财产、恶意逃避的当事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活动开展以来,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行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3、明确责任,各个突破,执行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我院不断健全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与责任人稳控工作机制,积极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密切加强县委、人大、政协、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主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人大转办的执行信访件,指派专人负责抓落实,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三年来,共处理与执行有关的来信45余件,同比下降11.2%,接待来访300余人次,未发生因执行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事件。
4、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工作稳步推进
涉党政机关的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党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于启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化解活动,共排查出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90件,涉案标的517万余元。一年来,我院通过深入一线调查走访,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县委政府支持等多项措施,稳步推进积案化解工作。截止目前,共执结或部分执结此类案件11件,执行标的9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
(四)整体推进,树立执行队伍新形象
提高执行能力,关键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思想作风教育。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干部作风集中整治等各类主题教育,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不断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执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狠抓执行业务培训。建立“固定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执行干警交流、探讨执行实务,加强对执行政策、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选派执行干警37人次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
三是不断充实执行力量。先后抽调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向执行局倾斜,先后购置更新了电脑、摄像机、照像机等执行工作辅助设备,为每个执行组配备一辆工作用车,取消油费、修理费包干制度,充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过去,我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缓解“执行难”是一项艰巨、长期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困难和问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三年来,我院执行案件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长,一线执行人员年人均办案近200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行法官超负荷工作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案件执行难度加大。一是被执行人难找,经常采取拖、赖、躲、逃等办法,逃避执行;二是被执行财产难寻,有的将个人名下财产转移登记、变相藏匿,造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现象;三是协助义务主体难求。有些协助执行人从本位利益出发,不积极配合甚至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案件;四是特殊主体难碰。受机构变革、人事变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专项执行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
三是计生非诉执行工作压力增大。我院计生非诉执行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全县各个乡镇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虽然县里已批准成立非诉执行大队,但是人员、经费、车辆等尚未得到落实,部分乡镇对非诉执行工作理解不够,配合度不高,导致执行难度加大。
四是执行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存在作风拖拉、态度消极的现象,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个别干警说服和劝解工作不够耐心细致,造成当事人、群众误解和质疑。
五是执行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执行人员短缺,没有专人做这方面的工作,不能及时将执行人员的艰辛、执行工作的风采向社会进行宣传,造成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甚至采取上访、闹访的方式表达诉求,加剧了法院工作的难度。
六是执行救助力度不够。我县目前尚未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仍有相当数量生活极其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不利于社会稳定。
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改进,并认真加以克服,但有些困难和问题仅靠法院自身的力量难以解决,恳请人大予以关注和帮助。
四、今后执行工作的打算及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此次县人大会审议法院执行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提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的意识,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观摩执行过程,耐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突出增强执行人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执行力量,选调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加大装备建设力度,适应执行工作发展需要,加强廉政教育,预防和纠正违纪违法执行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强化各部门的协助和配合;完善执行案件管理,探索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的统一网络系统,解决执行财产查找的难题;加大执行信访件督办力度,有效解决执行不力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执行救助基金,确保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
(四)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执行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社会氛围;公开曝光拒不执行典型案例,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正确对待和避免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五)进一步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继续加大对执行积案的清理工作,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力做好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化解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确保在月31日前完成100%的化解任务。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加快推进龙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八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建瓯市人民法院向会汇报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会的依法监督下,在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建瓯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不断加大执行案件工作力度。特别是年以来,法院顺应时代潮流,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中心五系统”,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问题,执行工作的方式和理念都产生了巨大变化。
一、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院现有执行干警12人,占全院总人数的12%,考虑到执行工作的特殊性,20以来先后充实5名年轻干警进入执行队伍,使平均年龄由40岁下降到36岁,提高了执行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2012年至今,受理民事执行案件4335件,结案3865件,执结率89.15%,执行标的7.11亿元,其中执行和解63件,占1.6%,自动履行1268件,占32.8%,强制措施结案的1058件,占27.4%,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1471件,占38%。累计查封、冻结、划拨1321件次,拘留59人次,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6件6人,各项审判指标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加大执行力度,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自觉把执行工作融入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强化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三年来,陆续开展以“执行宣传月、执行规范化”等为主题的执行专项行动6次,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共执结案件649件,执结标的3271.6万元。二是加强民生案件执行。在执行工作中始终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理念,依法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共执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152件,为事故当事人追回赔偿款696.2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工资369.2万元。三是稳妥执行涉及敏感性和群体性案件。妥善处置近期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执行系列案件,对存在发展潜力的企业,灵活采取保全措施,放水养鱼;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不良企业,依法查封、拍卖资产,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妥善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将党委、人大、上级法院批转、督办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三年来共办理上级法院、人大、信访局转来的涉执信访案件督办函47件。如,刘华钦申请执行的刑附民赔偿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忠华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本人长期服刑,使在车祸中造成二级伤残的申请人生活陷入困境。我院收到人大信访转办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林权等财产线索再次进行调查,仍未发现可执行财产,考虑到申请人实际情况,我院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帮助其渡过难关。五是强化司法救助。如前所述,不少申请人生活困窘,而执行又陷入僵局,我院从人文主义出发,累计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3.2万元。
(二)推进执行信息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执行模式变革的力量源泉。我院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协调,攻坚克难,建成了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以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短信互动、集约执行、案件管理五大系统为主体的执行信息化体系。
构建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一体化整体运作。2013年9月,执行指挥中心成立,并与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同时指挥中心通过五大系统将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系统、协助执行单位连接起来,形成内部与外部联动,纵向与横向协同,终端与终端交互的执行工作体系。
健全网络查控系统,做到点对点无缝直通。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法院与3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国土、工商等联动单位实现了网络对接,实现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个人信息的查询、预警和控制。一是启动快。设置立案即查功能,新收执行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部门,无须人工发起,系统即自动提起一次网络查询。二是时间短,查控银行存款反应时间在30分钟内,少则1分钟,查控工商股权在30分钟之内。三是费用低,借助人民银行的金融城域网与金融机构实现网络链接,依托政务内网与联动单位实现网络对接,即方便快捷又降低费用。目前,我院已通过点对点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万余次,涉及被执行人1820人,冻结、划拨银行存款1552.6万元,查询房产788处,土地1629宗,车辆3340辆。去年5月起,我院还与淘宝网合作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累计拍出资产14件,成交金额1679.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3.9万元。
健全失信惩戒系统,敞开曝光台联动威慑。信用体系建设是执行问题的根本,针对被执行人失信赖账问题,主动对接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惩戒网络,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一是全领域公开,不仅在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和户外媒体等,全领域、全方位、立体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是全范围纳入,坚持“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对应纳入名单库的被执行人一律予以公布,对不纳入的严格审批,确保公开公正。三是全方位惩戒。汇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收到重重限制。截至目前,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12人,198名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履行判决。
健全短信互动系统,依托12368公开透明。针对过去执行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构建12368执行短信互动服务系统,设置节点自动告知、开放公开查询、层级督促交办、分步预警提示五大功能,将信息公开、财产举报、咨询传递合而为一。一是全程留痕,对执行立案到结案各节点信息进行自动收集、记载,形成执行日志,做到有迹可查。二是全程公开,自动向当事人发送执行动态信息,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短信查询、咨询案件进展,举报财产线索、进行投诉建议等。三是全程互动。实时将当事人咨询、举报转发给办案法官,并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目前,已向当事人发送短信1.41万条,接到咨询和财产线索129条,回复沟通率100%。
健全集约执行系统,借助千里眼高效运转。跨区域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也是执行信息化建设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通过远程视频调度系统和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跨区域协作实现了网络化和即时化。一是实时跟踪。借助执行外勤单兵系统,对执行全过程和现场取证、听证、送达等进行同步录像,实时传回实现远程指挥。二是快速反应。执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可以启动随身报警按钮,指挥中心指挥就近法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跨域协作。将全案委托改为事项委托,实现网上办理边控手续和跨域执行审批等。12月,接到远程视频调度系统指令,明溪法院一被执行人邱某在建瓯出现,我院立即出动干警对入住建瓯市某招待所的被执行人邱某实施控制、拘留,并于随后完成与明溪法院交接工作,避免了因异地执行周期长,造成被执行人再次隐匿。
健全案件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指导审判。针对执行案件信息不完备、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对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进行优化。一是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保证执行结案信息录入的真实性。二是新案、旧案分离,20后的新收案件纳入司法管理系统,加强流程和节点控制,年未执结案件纳入旧案管理系统,由专门人员持续跟踪、滚动查询,确保有财产案件及时结案。三是加强数据分析,发挥大数据在动态研判、决策参考、服务群众、保障权益方面的作用。
通过执行信息化建设,破解执行难工作从“治标”转向“治本”,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一是提高了办案质效,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执行人员从来回奔波中解放出来,实现了智能、精细、高效执行。二是节约司法资源,由人力为主变为一键到位,通过网络查控、集约执行等措施,让数据多跑腿、让法官少跑腿。三是规范执行行为,将被动公开变为自动发送,有效防止消极执行、随意执行、选择性执行。四是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失信被执行人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是提升司法公信,涉执信访和进京访的比例逐步下降。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执行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执行难”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案件执行工作无法开展,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比较突出。二是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群体性执行案件仍然较多,融资对象往往是一般群众的生活积蓄,影响社会稳定。三是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造成被执行人查找难,增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四是强制执行立法滞后,法律规定分散不统一,不易操作,强制力度不够,在追究拒执罪方面效果不明显。五是少数群众在经济活动中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强,把经营交易风险带来的“执行不能”归咎于“执行不力”,到处“反映情况”,对执行人员正常履职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
从法院内部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法院执行人员占总人数12%,距离省法院要求的15%还有差距,执行一线办案干警仅8人,其中审判人员4人,法警4人,办案力量比较薄弱。近三年,人均每年办案127件,出差36次,最多的干警年办案261件。二是思想负担重,执行工作既要尽快实现债权,又要依法维护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执行行为风险较大,加之不少当事人随意信访,给执行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三是司法改革顾虑较多。当前司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推行法官员额制,不少执行干警担心执行岗位进不了法官序列,思想上有顾虑,队伍中存在不稳定情绪,或多或少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尽管当前执行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但我院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此次会议审议执行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立足自身挖潜力,努力使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用足、用活扣押、查封、冻结、划拨、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不让逃债得逞。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要实行财产申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不断加大执行的威慑力。对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协调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与房产、林业、劳动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年内升级与房产、国土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查控自动反馈功能,并将林权、社保纳入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率和威慑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整合社会各界协助执行的力量,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三是依靠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对于复杂疑难的重点、难点执行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以取得支持。通过定期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 各位委员,法院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履行本次会主任会议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九
为全面展示党的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于3月15日公开发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党的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着力强化执行队伍职业化,积极稳妥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各项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报了近三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收结案情况
白皮书透露,至,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13.22万件,执结944.0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分别上升40.02%和28.13%;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2861.82亿元,同比上升109.64%,为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了应有作用。
白皮书对三年来执结案件的情况进行了分类,并与前三年结案数据进行了对比。20至20执结的944.02万件案件中,诉讼类执行案件822.1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上升30.88%,其中,民商事执行案件783万件,同比上升31.22%;刑事执行案件36.56万件,同比上升28.05%;行政执行案件2.56万件,同比下降11.4%。非诉讼类执行案件121.9万件,同比上升12.23%,其中,行政非诉审查类案件49.27万件,同比下降5.45%;仲裁执行案件46.68万件,同比上升43.76%;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8.27万件,同比上升60.89%;司法协助与其他执行案件17.67万件,同比下降6.45%。
白皮书用图表的形式具体列举了近三年的收结案情况。分别是,2013年新收283.38万件,执结271.78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7234.99亿元;2014年新收313.85万件,执结290.69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9089.41亿元;年新收415.99万件,执结381.56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6537.42亿元。
二、总结了三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成效
白皮书从六个方面概括了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强力实施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止到202月29日,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38.48万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49.23万名,自然人289.25万名;有关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78.24万人次、乘坐飞机388.7万人次。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统筹规划,及时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充分有力的规范依据;开发并部署在全国法院推行新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全国四级法院在一套软件中办公,实现执行案件办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有效防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乱执行;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划统一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域协作执行新模式,为解决异地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各级法院进一步规范申诉信访的处置程序,促进了执行信访纠纷的有效化解。全国法院健全执行监督体系,通过加强从内到外、从上至下的制度化建设,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执行权的高效、廉洁运行。
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人民法院坚持不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建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网络对接,覆盖全国共约22万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中的70%,部分领域实现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功能,实现执行模式质的飞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于2014年12月24日开通,目前已与全国498家法院实现远程音视频的对接,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初步形成。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等信息平台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正式开通,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登陆该网可以查询到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全部信息。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每年定期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并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工作机制。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彰显了党政机关带头尊法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开展执行案件底数专项清理行动,对已录入案件信息系统的1172.13万件案件进行信息核实,对未进入系统的案件进行补充录入,确保了案件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为全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打下了基础。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
五是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复广东、浙江、广西、江苏、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分权改革试点;各地法院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主要采取委托拍卖机构在网络平台上拍卖,或者自主在网络平台上拍卖两种方式,均取得好的效果。各地法院在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大集中查询财产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同时,还采取委托审计调查、发放律师调查令、建立悬赏举报制度、推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措施,积极创新财产发现机制。
六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执行作风明显改善,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各级法院现有在编执行人员3.8万人,53%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占3.3%。2013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法官、优秀法官、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达47人次。
三、分析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白皮书指出,三年来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占较大比例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类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对这部分案件的执行难需要理性科学分析。二是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不仅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了案件执行难,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四是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覆盖全国及所有基本财产形式,有些财产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记制度,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五是全国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递增之势,不断增长的办案任务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出现部分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反过来加剧了执行难。六是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四、研究提出了今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措施
白皮书分析认为,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是社会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整合人民法院内外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循序渐进。白皮书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将紧紧依靠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得到依法及时执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具体措施是,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力争用两三年时间完成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和整体布局,建成覆盖全国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实现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全面完善和运行全新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控,及时生成、公开相关节点信息,形成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实现执行管理的重大变革;抓住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历史机遇,进一步优化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强化审判权对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实现执行体制的重大变革;加大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强化执行实施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实现执行机制的重大变革。同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体系,大力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总之,在一定期限内,多措并举,努力补齐执行短板,破解执行难题。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我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追求,围绕“争创一流法院”目标,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涉诉矛盾化解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含旧存)13274件,审(执)结12031件,同比分别下降1.26%和3.06%。审判质效指标综合考评居全市前列。
(一)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含旧存)832件,审结795件,判处939人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2人。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93件,交通肇事案件84件,对166名醉驾者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从严审结一批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等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对2名在监管、查处企业非法生产“地沟油”事件中严重渎职的干部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妥善审理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达1400多人的非法集资类案件。审结毒品类案件27件,被告人以90后为主体,低龄化态势明显。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对拐卖越南籍妇女的丁某等四人分别处以三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377名初犯、偶犯等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6%,为受害人兑现损害赔偿款4520万元。少年庭因成绩突出,被省综治办评为“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二)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含旧存)8305件,审结7467件。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道路交通等易发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化解此类案件2925件,调撤率45.73%。审慎处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66件,尽力消解劳资冲突和医患对立。妥善调处农户联保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446件,促进新农村建设。民间借贷纠纷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态势,全年受理此类案件2380件,同比上升11.6%,涉案金额4.05亿元。我院沉着应对,认真做好风险预警、财产保全、执行分配等工作。
(三)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含旧存)61件,审结61件。强化计划生育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立案审查392件,执结381件,对8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6件,协调促成和解撤诉13件,撤诉率21.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无一“不立不裁”行政案件。因连云港市法院系统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改革,10月份以后我院暂不受理行政诉讼类案件,辖区发生的行政诉讼纠纷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审理。
(四)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诉讼执行案件(含旧存)3684件,执结(含程序终结)3327件,执行到位标的款近1.5亿元。10月底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实现与25家银行“点对点”查询,准确锁定1826名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查控银行存款3265万元。加强执行威慑,先后筛选389名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分批在东海电视台、西双湖论坛等媒体曝光,并将其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一名“老赖”有期徒刑两年,12月初将一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月1日起,我院司法拍卖全部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操作,零佣金交易,全年上线拍卖成交22件,成交金额1377.69万元,为当事人节约拍卖费用68.89万元。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此类案件276件,到位标的款532万元。妥善化解一批涉执信访老案,为困难当事人争取执行救助资金52.6万元。
(五)认真化解涉诉信访。根据《案件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做好法律释明、判后答疑、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事件。“两会”、青奥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每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复杂信访案件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11件纳入涉诉信访集中化解案件全部化解。院长接待46次138人,所有案件均予以化解或交办。回访案件当事人17件21次。建成远程视频接访室并联网运行。
二、狠抓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得到新提升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一)加强案件流程公开力度。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利用12368电话语音系统、电子公告屏、人工服务窗口等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案件流程公开服务。5月份,司法公开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社会群众可以随到随看我院所有庭审直播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内网查询在办案件进展情况,通过互联网查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加快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建设,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通过“五星级档案室”验收。以来的诉讼档案电子化已完工,年底完成十年诉讼档案扫描和并网工作,即将面向社会开放查询。11月20日之后新收案件,按照要求逐步做到卷宗同步数字化扫描。完成网络直播庭审66件,同比增长106%。
(二)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从3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已结案件裁判文书,除规定不公开的,一律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公布。全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6409份,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导向的功能,倒逼法官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
(三)注重利用新兴自媒体。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及时公开我院主要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情况,实时播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情况。针对非法融资案件高发频发态势,通过微博发布了一批非法融资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警惕“暴富”谎言。我院微信公众平台于12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进入我院微博、微信。
(四)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确定1名副院长为新闻发言人,成功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利用媒体巩固和扩大司法公开成果,烧伤儿童状告《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制作人侵权案一审宣判后,及时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司法建议,得到书面回复。我院通过媒体扩大了该司法建议及建议回复的社会影响力。9月份,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我院审理的一起彩礼返还纠纷案,引发社会广泛而积极的讨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群众旁听、媒体采访等事项加强与媒体沟通,提前做好工作预案。
三、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有新进展
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制定17项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举报投诉36件次,先后对2名干警给予诫勉谈话、严重警告等组织处理。活动中,注重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了“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一位同志被评为“江苏优秀法官”并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接见。原民三庭庭长王平同志因过度劳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牺牲,其事迹感人肺腑。
(二)积极探索推进司法改革。认真开展办案饱和度调研。学习江阴市法院等地先进经验,逐步推出院庭长办案、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主审法官选任等改革举措。全年院、庭长随机分案1525件,结案1418件,江苏法制报、中国江苏网等媒体多轮报道我院院庭长参与重大案件审理情况。新华日报“全面深化改革在江苏”专栏将我院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作为江苏法院司法改革的一个亮点在头版刊登。通过遴选,10名主审法官组建团队开展审判工作。为积极配合改革,优化审判资源,先后招录15名速录员、4名法官助理、5名辅警。
(三)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待遇进一步改善,法庭干警津贴增多。青湖人民法庭主体已完工。率先在双店人民法庭推行主审法官制改革,按照“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两个审判团队,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了有益探索。
(四)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依托省法院命名的“示范性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平台,加强与南京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院校战略合作,1名法官被聘为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2名法官到省法官学院兼职授课,3批次22名法官到南京大学进修学习。2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六届学术研讨会上分获一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为全省唯一,我院连续三年被省市法院评为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奖。5篇案例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采用。图书资料室被全国总工会评为“职工书屋示范点”。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就司法改革等重大问题向县委汇报,向人大会专题汇报了司法公开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75人次。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我院被市人大评为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我院的工作能够取得一定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法官长期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问题亟待重视;二是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依然突出,胜诉权益兑现受阻,影响司法权威,制约司法公信;三是个别干警作风不佳、办案质量效率不高,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四是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凸显,影响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果;五是司法环境不容乐观,少数当事人非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极端方式向法院施压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的关心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我县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平安东海、法治东海建设。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环境、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积极做好司法应对。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纠纷,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是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等民生案件,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设立送达中心,破解法律文书“送达难”,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加强涉诉信访和诉讼服务工作,探索完善立案登记制、诉访分离、信访终结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工作。在化解“执行难”方面寻求新突破,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征信系统的威力,让“老赖”在银行贷款、项目审批、出入境、高消费等活动中寸步难行。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发挥院庭长在化解重大复杂案件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院庭长行使审判权全程留痕制度。
三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加强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用足用好法院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形成功能各有侧重的法院自媒体群。推进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和诉讼档案电子查阅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为司法公开服务。推进司法公开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多功能、一体化的审判信息管理中心。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抓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稳步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书记员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法官助理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制度。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五是努力深化法院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查找法院队伍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加强职业保障,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和改进审务督察等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新格局,对违法违纪现象一查到底。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不避短。
六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总结双店人民法庭司法改革的经验,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司法改革中先行先试的作用。青湖人民法庭争取在上半年投入使用。提高人民法庭物质保障,对长期在法庭工作、业绩突出的干警,优先落实晋职晋级等保障措施。
各位代表,依法治国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征程重担在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一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受理案件突破三万件,达到30214件,审执结26351件,同比分别增长7.1%和4.8%,法官人均结案246件,涉案标的金额32.3亿元,收案数、结案数、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七年居全市法院之首,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412件,判处罪犯180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相关案件616件,判处罪犯871人。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相关案件366件,判处罪犯390人。助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6件,判处罪犯46人,其中处级干部18人。加大对传销、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25件,判处33人。刘智顺、李杰以投资理财为名,通过“金缘购物联盟”网站引诱他人缴费并发展下线会员,骗取资金3000余万元,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均并处罚金100万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411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81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适用刑事和解,对15名真诚悔罪并积极向被害人道歉赔偿的被告人从宽处罚。
稳妥处理大案要案。面对敏感时段大要案件的裁判与执行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压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和处置联动,确保大要案件依法处理、稳定风险及时防控。在万翔泰等570人诉市人社局履行行政职责、张俊利诉市劳教委行政赔偿、黄维明等69人诉重庆沃洋箱包公司劳动争议、胡忠于等5人诉重庆一中寄宿学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洛碛移民房系列买卖合同纠纷等大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严格司法与防范社会风险的关系,既使案件在法治框架内得以妥善处理,又未引发群体性事件。冷静应对,认真做好“锦豪雅苑”烂尾项目处置的前期研判、赵时芳等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的开庭审理、“瀛丹大厦”系列执行案的善后维稳,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过程管控,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讼调解,开展判后答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年案件调解率50.4%,一审服判息诉率88.1%。强化与保险、物业、交通事故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动衔接,司法确认保险纠纷调解协议490份,通过委托调解分别审结物业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09件、1471件。强化沟通指导,委托区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调处纠纷93起。落实诉访分离、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终结报备制度,维护信访秩序和司法权威。依法受理区信访办等部门、镇街导入诉讼程序的案件237件,制止缠访闹访38起,对42件信访案件进行终结报备。畅通信访渠道,引导18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直接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8人表示不再进京上访。强化信访事项督导化解,办结院长邮箱批转的群众反映审执问题的电子邮件100件,以及信访督办案件21件。
二、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临空都市建设
支持辖区开发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教、政策协调和思想疏导,依法审慎开展司法强拆,促使57户拆迁户平稳搬迁,确保了机场四期、龙兴工业园、李家花园隧道、悦来古镇等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加强与市高法院对接,积极参与烂尾长达的南丁医院项目处置相关问题的梳理、研究和协调,有力助推了项目司法拍卖和复工建设,受到区委肯定和群众赞誉。项目买受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起诉来院,请求土地承租人限期搬迁,承办法官倾力调解,立案后3日内促使双方达成腾空土地的协议。积极参与仙桃数据谷、创新经济走廊、悦来生态城等重点项目实施中涉法涉诉问题的调研和协调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共秩序、引领价值判断的功能作用,妥善审结与临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加工承揽、仓储保管、融资租赁、航空运输、飞行员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132件。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为产业创新、百姓创业、环境创优提供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7827件。发挥金融审判机制作用,审结银行贷款、票据保险、信用卡纠纷等金融案件401件;与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交流,针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潜在的金融风险,提出司法建议5个,通报典型案例5个。维护投资者权益,审结股权转让等股东权纠纷案件6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加大对高利贷等显失公平行为、恶意拖欠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法律制裁,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94件,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审结行政案件762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以诉前协调方式化解4起环境公益纠纷,审结环保案件277件,助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在市高法院指导下,设立以跨区域管辖、“三审合一”为主要特点的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115件,类型涵盖版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技术合同等,涉案标的金额1993.5万元,知识产权审判保护智力成果、激励技术进步、促进文化繁荣、助推两江新区国家战略实施的功能作用初步显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对此充分肯定,并亲自批示同意该庭可审理部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喜羊羊与灰太狼》版权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重庆部分超市商场侵犯其版权,经法官辨法析理、悉心调解,双方就停止销售、支付赔偿金等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在保护版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了版权市场的流通秩序,促进了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推进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挤压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空间,倒逼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深化庭审公开,实施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随时接受当事人调取查阅。扩大听证公开,再审审查听证率为100%,实施执行听证910次,同比增长约10%。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实行立案、审判节点信息同步录入扫描,当事人可凭密码查询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质量和程序要求,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7650篇。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公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50人次,积极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查控、财产处置、款项分配以及中止、终结执行等信息的查询服务。在门户外网增加三大公开平台链接,公示审判人员、诉讼指南、开庭公告等信息,实现与“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的资源共享。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审执信息短信余条。在微博平台推行案件庭审直播,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发布微博121条。
实施实质管理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审判实质管理深化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消除审执权运行中的不规范现象,减少司法瑕疵。着眼提升审判效率,强化审限管理,严格控制因当事人和解以及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引起的审执周期延长,杜绝超审限情况发生;运用网络成功送达法律文书1883份,同比增长120%;进一步清理长期未结案,审结一年半以上未结案件79件。着眼提升审判质量,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防范枉法裁判;加强审判监督,对9件生效案件启动再审程序,改判4件;坚持推行“三校三核”机制,校核裁判文书17771份,成功拦截差错100处;针对改判、发回重审等差错案件,严格执行质量等级评定制度,评查出一般质量问题案件3件,严重质量问题案件2件,全年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29%;实施归档案卷质量日评查月通报,不合格卷宗数量同比减少18.2%。着眼强化执行管理,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完成3.1万余件案件数据的核对补录,严格中止、终结执行审批,规范执行和解,防止慢执行、乱执行。
强化清正廉洁保障司法公正。倡导法官清正,维护法院清廉,筑牢公正司法根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保持廉洁定力,杜绝超越法律、歪曲法律和违法枉法裁判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层层开展廉政约谈、传导压力。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对530件归档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开展审务督察60次,发布通报6期,及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拓展投诉渠道,开通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上中心和热线电话,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办理涉纪群众来信来访12件次,虽经核查不属实,但本着强化监督的原则对被反映人员均进行了提醒谈话。全院廉政建设保持良好态势,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提升业务素养促进司法公正。围绕提高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制作文书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扎实开展教育培训与岗位练兵。坚持法官联席会议制度,集体研讨疑难案件,解析改发案件成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审判质量。针对类型化案件审判,按季举办法官成长论坛,邀请专家学者面对面交流审判实务问题,在答疑解惑中梳理裁判思路,规范法律适用,统一司法尺度。组织全院干警赴吉林大学接受素能培训,拓展思维视野,提升人文素养。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每月进行带教评审和通报,在督促考核中强化经验传承,11名受训青年法官年人均结案194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坚持以调研促审判,为法官配备“数字图书卡”,组织法官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适时开展案例分析和实务论文写作培训,督促法官拓展审判视野,把握审判规律,提高办案水平。
四、认真开展群教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改进司法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司法作风。突出领导班子重点,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并认真整改“四风”问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共16个,不图虚名、不务虚功的共识进一步凝聚,团结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同步骤、同标准、同要求开展群教活动。广泛开门纳谏,收集梳理意见32条。坚持边查边整、立说立改、立说立行,及时纠正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少数干警庸懒散、冷横硬、推拖松现象25人次。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整治工作纪律松懈、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工作更加尽职、办事更加公道、服务更加周到、行为更加规范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维护民生权益。把开展群教活动与维护民生权益有机结合起来,让司法更加利民护民。依法审结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商品房买卖、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民生案件12439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判决撤销、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以及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48件,协调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35件,对25件执法程序错误的非诉案件裁定不予执行。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推行“点对点”查询,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老赖”依法拘留35人、罚款36.3万元,执结各类案件5791件,兑现债权5.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3.2%,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工伤致高位截瘫的农民工仇世立与徐州宁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奔赴异地查控,促使公司兑现保命钱88万元,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全程跟踪报道,得到社会各方赞誉。
落实便民诉讼。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好立案审查、诉讼引导、财产保全、判后答疑等工作,以热情、高效、文明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亲身感受法院开展群教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细化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规范接待用语和工作礼仪,发放详尽的立案一次性告知书,减少当事人“跑累”;完善立案大厅监控和服务评价系统,方便群众对窗口服务态度与质量进行评判监督;推行网上预立案,提高立案审查效率,减少等候时间。立案窗口平均每个工作日审查受理案件109件,同比增长4.8%;导诉台收转诉讼材料1060份;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207件,涉及金额107万元。发挥人民法庭植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强化法庭在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全年三个派出法庭结案1134件,巡回审判率达到70%以上。坚持“应救尽救”,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向83名特困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2.4万元。
司法走近百姓。把扎实开展“庭审进街镇”活动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真正让司法走进百姓,让百姓亲近司法。围绕劳资纠纷、抚养赡养、物业服务、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盗窃诈骗等民生热点,选择典型案件深入镇街、村社巡回审理,现场进行庭审解读和法律咨询,提高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权的能力。在辖区共开展活动300余场,参与群众达5万余人,受到普遍欢迎。市高法院、市委法建办对此充分肯定,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立典型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每季度选择对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有示范作用的案例,向社会解读审判信息、法理逻辑,共发布与解读典型案例11个。开展宪法宣传日、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普通群众240人来院参观、旁听庭审,增进了司法与社会的沟通互动。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正确适用国家法律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会的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完善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机制,及时办结区“两会”交办的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均达到“五个100%”。加强代表委员联络,聘请35名代表委员担任特邀廉政监督员,设置代表委员来院免检通道,邀请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监督重大案件执行,定期寄送《渝北审判》,让代表委员更加便捷地了解、监督法院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来院采访报道60余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增加至148名,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89%。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集体荣获表彰12项,干警个人受到市、区级表彰18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院干警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的结果,又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在转变司法作风上缺乏自觉,司法能力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依法治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二是司法民主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民陪审员监督司法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于司法公开的纵深推进,实现“阳光司法”任重而道远。四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办案压力带来的法官亚健康状态日益突出,个别法官畏难情绪滋生、工作动力减退。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区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化法院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新提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助推平安渝北建设。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以及商业贿赂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公正高效审理与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创业投资、产业转型相关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打造重庆知识产权审判示范窗口,保护创新成果。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受理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切实保证公正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进一步强化法官崇尚法治、忠于法律、严格司法的信念,不断提高熟练掌握法律、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建立健全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办案不受非法干预。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定罪标准,准确适用刑罚,防范冤假错案。强化业务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针对立、审、执等各环节制定工作“清单”,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环节办案标准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优化便民诉讼网络。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整治“六难三案”,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健全涉诉涉执信访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好群众的利益诉求。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减轻群众“诉累”。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和惩戒,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破解执行难。探索建立法官联系社区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理性维权,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
四、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公诉的办案标准符合审判的法定定案标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审判机制。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业绩考评以及任免惩戒制度,健全职业保障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退出、管理考核机制,认真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法官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案、敢于担当责任的奉献精神和职业品格。巩固拓展群教活动成果,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对法官的人文关怀,挖掘办案潜力,逐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配合人大会开展专项调研及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探索建立重大案件审执情况满意度测评机制,以法院开放日、庭审微博直播、典型案例解读、新闻发布例会等为平台,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与新闻媒体沟通、与广大群众互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审判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我们决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引领下,在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职,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为渝北“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努力走在全市改革发展的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院长委托,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主线,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坚持科技强院、公信立院,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改革创新,实干争先,为促进郧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20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53件,审结2862件,结案率94%,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不断提高。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4件194人。其中判处以上有期徒刑1件1人,3年以上10年以下9件9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25件26人。准予公诉机关撤诉的1件5人,准予自诉人撤诉的1件1人。充分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县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严重刑事犯罪及盗窃、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17件,判处罪犯137人。依法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5件6人。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过失、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判后回访工作,对判处缓刑后,不接受社区矫正的3件3人依法撤销了缓刑,并予以收监。
——加强民商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83件。继续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途径解决纠纷。民商事案件结案中,判决489件,调解633件,撤诉341件,以其他方式结案220件,调撤率为71%,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坚持建设性执法,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婚姻家庭纠纷、侵权纠纷、相邻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注重做好调解稳控工作。审理好各类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为维护郧西大局平稳发挥了职能作用。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件,其中经协调原告撤诉12件、判决驳回起诉4件,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6件,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2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4件。在审判中,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陈某诉某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责令某局六十日内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反响很好;积极开展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共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9件,裁定准予执行109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7件,为国土、城管、计生等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共执结各类案件870件,执结总标的为3500余万元。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重点提升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积极运用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隐匿财产、长期逃避债务等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执行信息网上公开曝光428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司法拘留86人。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我院在全国20家银行对被执行人900余万元存款进行了查控,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确保权利人的权益能及时兑现。如刘某等13名申请执行人与鑫成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中,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对其财产进行了查控、划拨,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00余万元。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运用信息化手段,从立案、开庭到结案、归档,对案件的每个节点实行跟踪监管,共发出审判管理专项通报34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信息化应用大比武活动,有效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应用科技水平;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共评查各类案件1178件,发出案件评查通报37期,开展了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对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及涉企案件开展了专项评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受理案件10件,审结8件。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上升。
——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畅通信访入口,疏通信访出口,实行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从源头上控制增量,减少存量。运用科技化手段,实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让信访人就地表达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644人次,其中院长接待来访63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24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6件次,协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处理重大信访47件,信访立案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同时办结了省委第四巡视组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86件,没有因涉诉信访工作处理不当导致其他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司法能力。认真开展“ 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坚持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开设“夜学班”、“周末班”,保证学习全覆盖,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全年共集中组织学习25场次,选送37人次参加了国家、省、市、县党校、法官进修学院的理论和专业培训。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先后开展了“五四”登山比赛、“七.一”建党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双十星”争创、“党员服务日”、“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演讲比赛及20xx年度“最美法官”评选等活动,传递了正能量。
——强化两个责任,推进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强化“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继续坚持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末位淘汰制度。出台了《郧西县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十个严禁》和《郧西县人民法院十个一律停职审查》规定,进一步强化车辆、财物管理,坚持“三公”经费一季度一公开。进一步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全年共廉政约谈14次34人。加大监察督查工作力度,全年实行明查暗访21次,给予诫勉谈话10次10人,给予停职检查2人,通报批评2人。
——推进体制改革,优化职权配置。根据上级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自20xx年开始,目前人、财、物已上挂省法院管理,法院40名符合条件的法官参加了全省入额法官资格考试、考核。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正在稳妥推进。做到了队伍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
三、加强基础建设,推进司法公开
——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司法保障。先后建成了5个标准化科技法庭、1个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1个远程信访接待室和驻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建成了上联省法院、下至基层法庭的专线视频应用和数据交换的专网,逐步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法院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
——建设三大平台,推进阳光司法。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新受理案件全部同步录入案件信息,扩大了公开的效果。推进裁判文书公开,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932件,公开率达98%。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可随时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陪率达90%以上。
四、强化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
——完善服务平台,践行司法为民。对诉讼服务中心和科技法庭进行提档升级,实现诉讼咨询、信访接待、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快捷高效服务。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5余万元。对57名家庭确有困难,被执行人被判刑、下落不明和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申请人,报省、市、县给予司法救助56万余元。继槐树巡回法庭成立之后,又增设了六郎巡回法庭,方便了偏远山区群众诉讼,减少了当地政府工作压力。
——参与综合治理,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六城联创”、计划生育、法治郧西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进万家访民情保平安促发展”暨“春季严打”活动,通过对柯某等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一案的14名被告人在法院审判,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建设性执法活动,法院组成专班到10家企业调研,为他们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帮助。刘某在红庙村与王家坪村交界处非法占地4000余平方米用于制造和堆放水泥预制品、陈某兄弟二人在下北隅村占地近6000平方米建鱼塘和种植树木,严重影响了工业园区企业的建设和生产,法院及时裁决,快速执行,支持了企业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及法治郧西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雷锋精神宣传月、党员服务日、12.4宪法宣传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在国家、省、市、县各类媒体共发表有价值文章308篇,举办法制宣传节目并在市电视台《夜读案卷》和县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中播放。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未出现因网络舆情给法院和地方工作造成被动的负面影响。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县委和县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把监督视为支持和动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结率100%。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执行。高度重视政协和社会的民主监督,调整了和充实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开展活动,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去年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在六郎乡设巡回法庭,我院高度重视,将此建议列入20xx年法院工作议程,于5月上旬在六郎乡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巡回法庭。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先后有10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绩和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法官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经济下行,社会矛盾突出,群体性案件增多,办理难度不断加大;三是司法为民的举措创新、落实不够,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处在过渡期,问题和矛盾不断凸现;五是个别干警违纪行为偶有发生,有损整体形象。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六、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好司法职责,进一步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公平正义,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化司法为民,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化解矛盾、调节关系、弘扬法治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升级便民服务新体系,强化巡回审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真正让群众诉讼更方便、快捷、更舒心、顺心。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保障公正司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改革、学习、工作三不误。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司法,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从严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高标准,构建有效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做到“三个从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惩处)和“三个及时”(对社会或当事人反映干警不勤不廉等问题要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服务工作大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向县委报告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工作大局,为辖区的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认真落实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依靠监督和支持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有位次。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面对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会和“两会”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郧西的美好明天添砖加瓦,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主要工作
20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新青海建设
全省法院受理案件97229件,办结87986件,同比分别上升12.02%和12.0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21%,同比提高1.47个百分点。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449件,办结1994件,同比分别上升28.08%和30.16%。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45件,同比上升5.4%,判处罪犯5925人,同比下降10.84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587件。审结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31件。对494名犯罪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9件,判处罪犯148人。其中,原为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注重源头治理,审结行贿案件24件,判处罪犯30人。依法审结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16件,严惩发生在脱贫攻坚中的腐败。民和县法院依法审结该县转导乡三湾村原支部书记马某一、村委会主任韩某贪污粮食直补款案,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进行统筹指导,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案件6件,判处罪犯53人。西宁市城中区法院一审审结马某二等8人强行收取保护费的恶势力犯罪案,对主犯依法严惩,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他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对87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依法宣告11人无罪,对3087名罪犯减刑假释。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9484件,同比上升10.67%,案件标的额305.58亿元。依法维护民生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13336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纠纷案件1265件,财产损害赔偿等物权纠纷案件1445件,道路交通事故、教育医疗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285件,土地承包、草场流转等涉农涉牧案件377件,促进社会和谐。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181件,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89件,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3712件,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17件,其中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8件。格尔木法院审结检察机关起诉的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垦草原林地案,3名村干部获刑,责令村委会修复被毁坏林地,并在五年内恢复生态功能。签订长江经济带11+1省市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进生态环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案件16件,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意见,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0件。全力推进涉军停偿。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快立快审快执,135件案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结案,是全国第一批完成涉军停偿任务的省份。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格尔木法院顺利执结解放军93951部队诉马某三土地租赁合同案,妥善安置200余户1400余人,按期腾退土地交还部队,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92件,同比上升20.9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7件,同比上升16%。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审结规划、拆迁等城建类案件125件,占18%;审结涉乡政府行政行为案件119件,占17%;审结矿产、林木、风电等资源类案件117件,占16.91%;审结道路、治安等公安类案件101件,占14.6%。审结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189件,同比上升3.84%。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64.6%,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海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11%。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53件,败诉率28.81%,同比上升4.69个百分点。拓展行政审判职能。连续十年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工伤认定标准等疑难复杂问题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二、决胜执行攻坚,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去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全省法院攻坚克难,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212件,执结20797件,同比分别上升16.18%、16.97%,执行到位金额35.056亿元。
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省委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加强执行决定的落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执行攻坚作出重要批示,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强支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发改委等17家单位签订解决执行难合作备忘录,联合82家单位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各市(州)、县(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遍将解决执行难作为法治建设重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全省全面形成。
全面加大执行力度。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开通与银行、房产等部门的“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适时、全方位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共查询案件27195件次,冻结款项19.38亿元。惩治规避执行行为,与铁路、民航、银行、工商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限制8229人次购买机票,限制7966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与报纸、电视等媒体合作,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240人次,向社会公布20起拒执罪典型案例。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共对1183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罚款15.7万元,以拒执罪追究10人刑事责任。刚察县法院等9个法院还开展了悬赏执行。黄南中院等16个法院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申请人提供诉讼保全、执行悬赏保险。
开展执行积案清扫行动。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三级法院联动,在全省集中开展了长达两年的“高原意志”执行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警力7417人次、车次4791次,执结案件8098件,执行金额10.84亿元。与此同时,还重点开展涉民生案件、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51件,执行到位金额4513.77万元,对220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36.95万元;执结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1件。在清扫执行积案会战中,案件较多的西宁、海东等中院全员动员、全员参战,案件相对较少的青南地区则由中院统筹,集中各基层法院的案件和执行人员统一执行。
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工作“十个严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全力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出台严格审查终本案件、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等24条举措,对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号”、限期发放,财产处置分配全公开,对内严格管理,对外接受监督。全面推行执行财产网络司法拍卖,共网络拍卖1235次,成交金额2.69亿元,溢价率23.2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06.58万元,实现了司法拍卖违法违规零投诉。与金融机构开展执行案件涉案不动产“网拍贷”合作试点,提高财产处置的变现率。
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在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中,全省法院“三个90%和一个80%”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与全国法院一道按期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宽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渠道,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诉讼服务。
方便群众诉讼。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6%。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完善全员导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功能。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依托网上法院、手机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结合、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在农牧区大力开展“马背法庭”“车载法庭”巡回审判,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就地化解纠纷,及时送法下乡。各级法院普遍设立律师阅卷室、休息室,上线运行律师服务网络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推进司法公开。除有法定事由以外,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全省法院统一建立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240万余条,公开案件11.36万余件,直播庭审2万余场,公布裁判文书8.7万份,公开比例和及时率均列全国法院前列。在执行案件中,将财产查控、评估、处置、分配等全流程信息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全方位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开通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推送法院工作信息9360条,通过报刊媒体、网络媒体及法院门户网站公开报道7700余篇。
化解信访积案。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排查出涉诉信访历史积案44件,集中三个月时间,三级联动,多措并举,全部化解。以化解进京访、集体访为重点,抓好日常涉诉信访工作,实现了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零进京”“零滞留”。坚持依法纠错,加强申请再审和申诉审查工作,审查申请再审781件,审结再审案件211件,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68件,占32.23%。
加大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87.07万元。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196个案件中290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3万元。争取执行司法救助专项资金400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76件,救助金额306万元。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点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和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成立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出台《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关于推行静默式监管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办案情况实行全面、全员、全流程从严监管。出台案件评查办法、标准等规定,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庭审活动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结案审核机制。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评查案件692件;对裁判文书进行随机抽查,共评查裁判文书2100余份;对庭审活动进行定期评查,评查庭审890余场;对所有案件进行结案网上审核,督促纠错整改2698件。把评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对经评查确定为不合格案件,启动办案责任追究程序。建立院庭长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院庭长审结案件28080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42%。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完成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动态调整法官员额比例,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和人员结构等因素,完善审判团队内部分工,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赋予法官对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分配权、奖惩建议权,提高团队工作质效。推行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衔接机制,提高办理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质量。
深化审判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完善庭前会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和法庭调查程序,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家事审判冷静期、心理测评服务机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互助县法院在社区开办“幸福家庭课堂”的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完善小额诉讼制度,及时高效处理简单民事案件。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规定,助推检察体制改革。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促进民间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办案协同办法,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合力。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成全省法院专网建设,三级法院和绝大多数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完善网上办案系统,出台推进网上办案的制度措施,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所有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实时同步上网,实行电子卷宗网上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覆盖率达9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以上。化隆县法院近37%的案件文书通过短信、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统一办公系统,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公文流转、后勤保障、政务管理全方位网上运行。全省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全覆盖,数字法庭建设全面推进,集办案与管理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全面建成。推进全方位办案智能服务,借助人工智能辅助裁判,为法官提供类案参照、文书纠错等审判支持。与省检察院、司法厅、监狱局共同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公正司法的人才保障
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制定《为“一优两高”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年就重大工作、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18件(次)。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组织庆祝“七一”、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主题活动,开展失联离退休老党员清理,更好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干警读书会、青年法官论坛、学术征文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委党校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12期,参训干警335人次。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培训干警2453人次。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各级法院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训。173名参考干警中取得a证40名,取得其他类型证书58名,通过率为56.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等制度,持之以恒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对8个中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回头看”,对41个中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进行明察暗访,有效整治“冷硬横推”等司法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巡视整改,能立即整改的16项任务全部完成,需要长期改进的10项任务持续整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预防和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全省法院函询12人次,约谈提醒34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规范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执行工作情况,配合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调研。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归纳梳理为9个方面57条,明确责任和时限,办理情况于11月中旬向代表进行了反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30余人次。认真办理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案,8件省人大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
主动接受政协监督。主动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均已办结。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建立法检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协调配合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就两起检察建议案件发表意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42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10件,启动再审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共参审案件9477件,参审率达70.75%。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正,个别干警甚至徇私枉法。二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难度和压力增大,部分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三是司法责任制的配套改革还不同步,司法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需增强。四是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突出,特别是青南地区基层法院法官断层、审判辅助人员不稳定等十分紧迫。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工作安排
年,全省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深入实施“五四战略”,继续坚持“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地,队伍要过硬,保障要智能”的工作思路,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法院工作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依法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坚决打击分裂势力,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官民纠纷。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形成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三是精益求精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公正的司法理念,着力在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多出精品案例,提供高水平高质量司法服务。突出青海特色,抓好生态、环境、资源等案件的审判,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是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完善法官员额退出、逐级遴选、业绩考核等机制,提升改革效能。
五是着力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切实抓好信息化应用,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在破解人案矛盾、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等方面探索创新,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的融合发展。
六是奋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关心关爱干警,保护法官依法履职。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厉行法治、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四
年主要工作
2018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04906件,审(执)结455545件,同比分别上升17.9%、17.94%,创历年新高。省法院受理案件6302件,审(执)结5990件,同比分别上升12.94%、14.42%。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5件,判处罪犯233人,依法审结了马克英等29人、王佐良等15人、孙发明等34人涉黑及常进元“村霸”、马某某恶势力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9万余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47个。
助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95件,判处罪犯345人。依法审理了马光明、栾克军、雷志强等有重大影响的13名原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彰显了中央、省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379件,审结7157件。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在安南坝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甘肃模式”。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省法院为结对帮扶的临夏县8个贫困村832户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筹措扶贫资金270万元,为131名贫困学生发放“天平助学金”,免费培训贫困群众350人,组织“送法进村”26场次。审结涉农惠农领域的“微腐败”案件67件,编印、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宣传手册上万份,集中办理了一批精准扶贫贷款案件。
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举办首期中亚国家法官研修班,成功承办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主办的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首创性地在甘肃成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建成首座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
二、聚焦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支持以破产方式清理“僵尸企业”,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甘肃成为全国在省级层面建立此项机制的第一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80件。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20条实施细则,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62件。主动参与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设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意见,发布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审结所有权确认、股权转让、执行异议之诉等典型产权案件955件。
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出台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审结商事纠纷案件160321件。
三、全面依法履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政治安全,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571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犯抢劫、故意杀人罪的高承勇执行了刑罚。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91件。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案件1925件。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意见,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735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被指控犯罪的刘生贵、张爱琴等5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切实加大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拆迁安置补偿、医疗损害责任、社会保险等民生纠纷案件7400件。审结涉农纠纷案件1189件。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主动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593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04份;向全国人大提出的“登记离婚增设1个月离婚缓冲期”的议案被民法典草案吸纳。庆阳、平凉等地法院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遏制“天价”彩礼。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与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相结合,审结行政案件6072件。依法审慎处理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案件,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宝兰客专”东川货运中心和兰州国际陆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1%,同比提高6.16个百分点。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建议的采纳和回复率达到100%。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主要做法,被新华社《内参选编》等刊发。
加强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为民。发挥再审程序的纠错功能,审结再审案件559件,改判146件,发回重审125件。坚持保障人权、救济损害、恢复正义,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29件,决定赔偿79.92万元。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1.89万份,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4.87万场次,省法院庭审直播在全国高院排名第10位。建成诉讼服务中心105个,“温馨服务”“一站办理”成为当事人对诉讼服务的新体验。发放救助金263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032.91万元。
四、兑现胜诉权益,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执结以来执行实施案件328863件,到位金额904亿余元。
举全省之力部署开展“百日会战”。全国首家在全省法院整体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全省法院抽调三分之一以上的干警,采取全天候执行措施,累计开展集中执行3307场次,拘留4939人,拘传8609人,搜查716件次,移送公安机关临控17362人,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379人。
综合施策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在主流媒体开辟执行专栏、专题访谈、网络直播,在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鼎立信”曝光平台、诚信红黑榜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9281例。采取11类37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从事特定行业、享受政府补贴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作出限制,其中限制购买机票18.86万人次、乘坐高铁27.1万人次。
恪尽职守彰显责任担当。抽调到执行一线的广大干警坚决服从工作需要,全天候战斗在攻坚现场。省法院派出的12个督查组、100余名干警在基层连续奋战100多天。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发展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扫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 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六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一三年主要工作回顾
,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永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有力维护
过去一年,永善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39件,审结1543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6件,结案率为98.17%,收结案数同比上升4.7%和1.4%。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2件,审结120件,扣除鉴定案件1件,结案率为99.18%。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1件15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件5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5件48人,侵犯财产犯罪37件6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1件53人,贪污贿赂犯罪3件6人,渎职犯罪2件2人。其中生效判决99件127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9人、五年以下刑罚62人、管制2人、拘役2人、缓刑41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并处罚金56人。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76件,审结1090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3件,结案率98.04%,调撤率76.51%。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44件,诉讼标的659万元;合同纠纷案件234件,诉讼标的1292万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12件,诉讼标的1737万元。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27件,涉案标的24.13万元。应县工商联邀请为企业家代表上法制课,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启动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2·03”鹏锦兰花建筑工地围墙倒塌致数人伤亡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慎重妥处官民争议,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6件。判决维持3件,原告主动撤诉3件。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对县路政大队新招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与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沟通交流。创新行政和解工作方法,转换矛盾化解方式,采取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当事人不服土地使用权行政处理决定案,促进了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和谐管理关系。
(四)联动配合强推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采取公布“失信者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用活财产查控手段,联动强制执行,保障权利人权益实现,维护裁判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35件,执结327件,执结金额1366万余元,执结率为98.21%,同比上升7.57%,自动履行率达50%以上。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溪洛渡镇党委政府、教育局等多个部门,成功执结永善县第三中学申请执行吴某等十余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确保国家营养餐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党的领导,队伍司法能力稳步提升
(一)抓党建带队建,强化干警党性意识。以夯实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抓班子政治思想和司法为民教育。按照“党建引领、服务审执、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完善党组织建设,将部门分管领导纳入支部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建与工青妇协调联动、党组与支部党员上下沟通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在深入抓好“三会一课”、“授旗评星”、“四亮四评”等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丰富载体,组织开展了“扬政法风范、展创新成果”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红歌演唱会、廉政知识抢答赛等主题活动,增强党建工作凝聚人心、引领发展的效能。不断拓展组织生活领域,在支部活动中开展审判疑难问题探讨,实现党建与审执工作有机结合。
(二)抓作风促廉政,强化干警廉洁意识。以制度保廉为“硬手”,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廉政告知书、“一案一承诺书”等措施,筑牢防腐墙;联合廉政监察员、人民监督员对工作纪律、司法作风、执法办案等环节全面督查,确保司法廉洁。以文化促廉为“软手”,采取读书思廉、听廉政讲座、看廉政电视、发廉政短信等措施使廉洁教育常态化。建成了廉政文化走廊,选取名家名言、本院法官作品等装裱上墙,树立正确的意识导向。全年共开展审务督查14次,发送廉政短信3500余条次,在全院上下营造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公正司法的思想氛围。
(三)抓学习重实效,强化干警争创意识。着力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良性包容的队伍建设文化氛围,继续推行部门副职竞争上岗、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措施激发队伍活力。深入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开展“读经典·谈心得”活动18次,将班子成员纳入支部读谈活动,确保高位推进。选好学习载体,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原则向干警推荐经典书目,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及非党干警集中畅谈学习体会,开办“法官讲坛”两期。队伍建设举措得到县委认可,全年共有1名干警被提拔为副院长,1名干警被选拔到其他单位任主要领导,1名干警被提拔为正科级,5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
三、自觉接受监督,司法民主建设深入推进
(一)狠抓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一是强化审执公开。将立案、庭审、宣判、执行各个环节全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执行、调解、调查取证等工作271件492人次。实施“阳光司法”审理案件11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所有案件裁判结果一律公开宣判。全年在永善法院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7份,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2次。二是强化审务公开。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开通微博、微信与群众互动交流,让人民群众与法院近距离接触。依托法院网站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等内容,满足群众知情权。三是强化业绩公开。设立干警业绩公示栏和创先争优光荣榜,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向广大群众和全院干警晾晒“成绩单”,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监督管理,强化司法民主建设。主动争取监督,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便利,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从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拓展到监督法官言行、司法作风等方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两会”期间安排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参加各代表团审议法院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明确专人限期办理,逐项落实。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机制,出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实现代表、委员监督法院工作常态化。加强专项报告,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四、回应群众期待,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完善
(一)窗口前移,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深入开展诉讼服务大厅“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设置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访咨询接待窗口、群众意见薄,实行审判业务法官轮值、首问首办责任等制度,尽最大努力便利群众诉讼。畅通“96128”专线转接,开通社会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全年诉前调解纠纷110件,调结率100%,兑现金额75万元,兑现率100%,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8万余元。
(二)服务民生,注重巡回化解矛盾。进一步巩固巡回接待点和流动巡回审判庭相结合的“二合一”办案模式,开展上门接待、立案、调解、审判、法律宣传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直通车”、“法治进村”、“和谐使者”活动,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完善三维一体“无缝”对接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法官包片”村社制度,用活“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多部门多主体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全年巡回审判案件400件,巡回审判率32.89%,法官干警开展“诉讼服务直通车”活动2次,“和谐使者”活动2次,“法治进村”9次,走访社区交流136人次,送法“六进”活动900余人次。
(三)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优先提供法律咨询,优先审查立案,及时移送处理。积极探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途径,协调争取司法救助基金,保障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共救助解决4件执行案件,为4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为148件157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余元。
(四)教育疏导,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专题部署信访工作,落实督办和包案责任制,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提升化解质效。畅通信访渠道,在腾讯网开通永善法院官方微博,搭建法官与网民便捷、高效沟通的平台。接办院长信箱信访件,通过网络对信访人进行回复。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175人次,处理来信539件。
五、重视基层基础,司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法院、数字法庭建设,完成五级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四级内网系统建设,建成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和ftp资源共享平台系统。探试远程立案、开庭、提讯工作方式,达到资源配置优化高效。为基层法庭配置彩色打印机,开通远程电子签章,实施裁判文书网上审核和签发,使法庭办案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群众诉讼。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办案人员配置警用记录仪,留存执法依据,促使法官规范司法行为。
(二)狠抓宣传立体化发展。狠抓新闻宣传和媒体舆情应对,开展通讯员集中培训,提升新闻宣传整体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激励干警投身司法新闻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共有67名干警撰写稿件582篇,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4092篇次,圆满完成相关调研任务,信息工作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积极搭建电视、网络宣传平台,利用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工作动态信息50余条。不断拓展宣传途径,案件视频报道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电视台成功播出。同步充实和完善党建展室、工会展室等六大文化成果动态展示平台,编辑全面反映五年工作成就的作品书刊,有效传递公正司法、服务民生正能量。
(三)创新科学化管理机制。建立“11234”管理模式:建立一个机制,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将院长案件管理系统权限下放审管办,实现审判监管随机性和长效性。设立一套公示评优制度,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实行两个挂钩,即岗位目标责任指标与办案经费挂钩、考核责任指标数据与“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数据挂钩,对干警办案质效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机制,对报结案件实行庭内互查、庭长审查、分管领导审签的监管体系,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实行四部门联动质量监控,开展案件流程跟踪卡监督、审监庭全面评查、审管办随机抽查、纪检组和监察室不定时督查,以质量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六、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深入开展移民援建工作,全年派出干警做移民工作360余人次。参加城区秩序整治,抓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稳步推进挂钩扶贫工作。深入扶贫联系点玉马村开展调研帮扶活动,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送温暖,帮助群众解决饮水、春耕生产等困难。
20永善法院被云南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委表彰为风范创新十佳政法单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被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单位和个人共获得各级表彰20余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永善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创新力度不够,工作可持续、跨越发展的动力不足,特别是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的需求尚有差距。二是队伍工学矛盾突出,少数法官素质有待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尚有差距。三是基层法庭工作有待加强,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亟待解决。四是新审判综合楼建设资金缺口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应对解决。
二○一四年工作思路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更是永善实现和谐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永善法院将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契机,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围绕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相关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强化理论学习,抓好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上级法院的有关部署,坚定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信念,以学习助推才干增长和能力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更大提升。
二、着力发挥先锋作用,抓好党的建设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放松,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互促共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法院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将支部建在庭上。
三、着力强化审判执行,抓好公信力建设
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快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工作。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效,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强化沟通协调,化解行政纠纷,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完善强制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工作,完善与相关部门点对点查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标的到位率。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
四、着力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效能建设
审慎推进审判权运行改革,健全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强化审判机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衔接。改革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奖惩制度,落实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制度,形成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倒逼”机制,强化办案人员的质效意识。加强日常督促,健全法官的培训、培养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培训。
五、着力推进司法公开,抓好民主建设
及时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立案、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水平。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深入村社把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增强司法透明度。围绕“两个中心建设”目标,推进顺畅、高效、便捷、温馨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反映快速、运行高效、高度安全的网络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六、着力完善干部制度,抓好队伍建设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强化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七、着力推进信息宣传,抓好文化建设
巩固既有的文化建设成果和经验,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丰富文化载体,拓展文化形式和内容,做大做强信息宣传工作。实现理论调研与审执中心工作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永善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推动永善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七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主要工作
20,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制定司法解释22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结案标的额5.5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8%、10.6%和7.6%。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对全国法院35万名干警进行全员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9.8万件,判处罪犯142.9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打击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的意见,依法惩治宣扬恐怖主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通告、制定意见,严惩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89件2.9万人,依法审理穆嘉案、曾宪波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安宁。
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依法审理__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8万件3.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的18人,厅局级339人,县处级1185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466人。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等违法所得,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1万件,判处罪犯5.1万人。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4.2万件。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万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出台意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严惩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092件。加大对涉疫苗犯罪惩治力度。
严惩涉网络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利用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网络传销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907件,依法审理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严惩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等新型犯罪,促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7万件。依法审理“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恶性案件,对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严惩“校园贷”犯罪,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万件。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0.8亿元,减免诉讼费2.6亿元。会同司法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服务三大攻坚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23.6万件,妥善处理网络借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纠纷,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83.9万件。推进证券期货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45条意见。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服务“三农”工作发展。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地法院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41.8万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结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1.6万件,妥善审理青岛造船厂等一批资产规模大、职工人数多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破产法庭。依法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审结买卖合同案件99.5万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60.8万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变相加价等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执行合同”等司法指标国际评估效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稳定社会预期。依法审理涉产权保护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规范融资渠道。会同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及时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依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推进司法协作和资源共享,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设立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广东法院推动建立商事纠纷跨境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依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8.8万件,同比上升41.8%,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19个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5万件。依法审理迪奥尔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深圳、西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开放新格局。出台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湖北、重庆、四川等地法院积极服务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维护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举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和世界执行大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01.7万件,同比上升8.7%,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111.1万件。推广河南、湖南等地法院经验,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3亿元。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1.4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89份。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全国妇联等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依法审理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案件,严惩坑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会同中国残联出台意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在制定司法解释、审判执行案件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陕西、江西法院依法审理叶挺、__烈士名誉权案,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制定惩治虚假诉讼司法解释,鼓励诚信、制裁失信。依法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推出《阳光下的法庭》等法院文化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5.1万件,出台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山西、河南、甘肃等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军事法院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依法审理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919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则。广东法院公开宣判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消费公益诉讼案,判决经营者按承诺退还押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共享经济规范发展。江苏、山东等地法院依法审理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诉讼案,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荣光。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执结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18883件,坚决如期完成为军队停偿提供司法保障任务,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涉军案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7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502件。签署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覆盖。审结涉侨案件1.6万件。会同中国侨联出台意见,在福建、海南等11个省区市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促进涉侨纠纷有效化解。
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福建等地法院优化升级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广车载法庭、移动背包科技法庭,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方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增强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扩大律师调解试点,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313.5万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常态化改革督察机制,开展集中督察,编发55个司法改革示范案例,推广各地先进经验,提高全国法院改革整体效能。
健全法院组织体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六个巡回法庭审结案件1.7万件,妥善处理一批历史形成的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了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等改革目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强化庭审功能。积极稳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司法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29.9万件。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31条举措,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截至今年2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信息3.7亿项,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59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6382万份,访问量226亿次,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上线“类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等系统,建设智能语音云平台,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推进电子诉讼应用,逐步实现网上阅卷、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制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过硬人民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向邹碧华、方金刚学习活动,涌现出陈少华等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279个集体、33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培训干警74.5万人次,切实提高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等能力。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推行开放式在线培训。与国家民委举办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加大援藏、援疆、援青力度,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巡视,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审议询问意见,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271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积极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参加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周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新一届189位特约监督员,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八
近几年来,黄陵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创新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黄陵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黄陵县法院内设机构10个、派出法庭2个,现有在职干警61人;党支部1个,有党员36人(含3名预备党员,8名二线党员,不含离退休党员干警);离退休党员(划归县委老干局党总支管理)。其中在岗党员干警29人,占在职干警总数的56.6%。在岗党员中,有本科22、专科5人、中专(高中)2人;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庭室4个,有3名以下党员的庭6个。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经验
(一)加强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党务和审判工作的规律,完善决策目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保证党组织的决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双管齐下,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在检查、考核中层以上干部业绩时,既要看业务工作成绩,也要看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三是落实责任,法官如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行为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院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了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备《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等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三是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对党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顿,开展交心谈心、批评帮助,不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司法为民的践行中。一是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把“公正、廉洁、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和监督全院党员干警秉公办案、廉洁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排除地方和部门主义对审判工作的干扰,最大限度地实限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安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二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抓此项工作,其他院领导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各庭室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那种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了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五)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搞好支部工作。一是院党组、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及党的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二是党组成员、支部根据党员干警的思想实际,与一般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个别交心谈心,而且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相互间关系,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三是按照“五个严禁”的要求,着重强调办案要及时、调查要全面、案情要真实、方法要灵活、处理要正确,有效地规范了广大党员干警的职业行为,改进了审判作风,摆正审判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四是抓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过好“人情关”。教育干警讲法律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人情,要求干警处理案件公正第一、绝不准拿法律与人情作交易、顶住说情风、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五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内民主、建立和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支部工作目标、党内外监督机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等活动,全院党员讲团结、比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被最高院授予黄陵县“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务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被视为业务工作的附加,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没有把党建工作贯穿融合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导致党的工作弱化。
(二)队伍素质仍需加强。个别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加之党务干部没有专门的职位,大多数是兼职,接受上级培训和参与党务工作的机会相对偏少,缺乏系统的学习、总结和提高,工作视野不宽,思路不够清晰,对法院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适应现象。
(三)活动开展缺乏长效。黄陵县法院党支部党员较多,36名党员分散到10个庭室,由于业务性质不同等原因,党建工作缺少部门特色和活力,开展党的活动对广大党员吸引力不强,导致党组织活动开展得不够好。
四、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解决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化落实。法院党组织将党建工作置于黄陵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中心工作的实际效能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标准,使法院党建工作发展适应时代进步的需要。
(二)抓好党员和干警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着力改善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把素质高、思路清、作风正、德才兼备的年轻党员干部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同时,注重在年轻的审判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增强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着力优化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考察学习等形式,充实业务知识,开阔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水平,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抓好工作机制的创新和科学化运作。一是建立问责制。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强化标准,硬化措施,狠抓工作的贯彻执行。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常抓不懈。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坚持把党内任职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大党务干部的培养,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定期、即时、专项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制,增强荣誉感,激发工作动力。
(四)抓好党建与审判工作的同步化结合。党组织要处理好党建工作和法院业务工作的关系,一方面,把保证审判工作的完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将党务工作渗透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影响业务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党的工作,使党务工作和审判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齐抓互促。
(五)抓好党建活动内容的丰富化构建。一要扎实抓好网络党建工作,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宣传面。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结构的变化,要在黄陵法院网设置“党建之窗”栏目,实时发布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党员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实现党建理论的网上学习和讨论、党务知识的网上查询和下载、党建动态信息的网上发布和宣传、党建工作经验的网上介绍和推广等,占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二要把党建载体创新列为重点工作,充实法院党建内容。根据审判机关自身工作特点,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建服务品牌、打造品牌法院”和“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做实基础、做亮特色,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三要在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得到落实,保障法院党建的良好发展态势。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篇十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
深入开展严打暴恐活动、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加强对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指导。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起诉毒品犯罪164760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办理陈建辉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24219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制定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与中国残联共同制定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部署检察机关保障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积极参与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1381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与卫生计生委等共同发布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突出打击暴力伤医犯罪,依法办理广西医科大学“6·16”伤医案等案件。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88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作出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部署履行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东、中、西、东北地区“四大板块”协调发展,主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更加重视在司法办案中对内资与外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更加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促进规范金融秩序。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实刑并收监执行。
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完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23人。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天津市交委原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深圳滑坡事故发生后,查办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10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组成联合督察组,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内蒙古、甘肃、宁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6家化工企业和10名责任人提起公诉,查办渎职犯罪4人。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肃追究犯罪,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5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40件。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创新。坚决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8664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提示风险防范重点。慎重处理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及收益。
三、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查办受贿犯罪13210人,查办行贿犯罪8217人。依法办理南充拉票贿选案,对涉嫌犯罪的33人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
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重问题,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8699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合作,拓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腐败资产的渠道。自20xx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重大职务犯罪嫌犯落入法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努力切断向境外转移违法所得通道。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标本兼治。在办案中认真分析腐败犯罪发生原因,提出检察建议12621件。普遍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着力推动制度建设。结合办案创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甘肃检察机关在省委统一领导下,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携手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教育。江苏检察机关与邮政部门共同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四、努力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我们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509件,追加逮捕18196人、追加起诉237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548件、再审检察建议3874件。
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我们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认真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发现有冤错可能的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900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078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92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持续监督各政法机关清理久押不决案件,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下降到6人。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有关机关纠正1093件。
加大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病情鉴定等环节的监督,逐案审查提出意见。对原县处级和厅局级以上罪犯“减假暂”案件,分别层报省级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与监狱、人民法院共建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推动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同步监督。对提请“减假暂”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2人;对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2727人。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全面核查执行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纠正脱管7164人、漏管3614人;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1063人。
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针对民间借贷、破产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和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对1401件虚假诉讼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查办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司法人员63人。
加强对特赦工作的全程同步监督。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加强对特赦案件报请、审理、裁定活动的监督,纠正报请不当331件、裁定不当23件。
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的行为,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424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涉嫌受贿案时发现,马勇违法指令“协调”一起命案,有关司法人员权钱交易,帮助开脱罪责,导致重罪轻判。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9名司法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修订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出台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文件23件,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文件8件,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试点12项。
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会同中央政法委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分类指导。全国已有670个检察院纳入四项改革试点,上海、吉林、湖北、海南、青海5省市已全面推开。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建立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择优遴选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在一线办案。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开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会同中央编办制定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试点意见。
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案件作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检察业务分别规定不同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湖北、吉林、贵州等地检察机关配套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根据党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会授权,自去年7月起,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6件。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贵州省锦屏县7家石材公司长期违法排污,县环保局两次收到检察建议仍未履行监管职责,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县环保局行为违法。该县认真整改,责令相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整治。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与司法部共同在浙江、安徽、福建、重庆等10个省区市推进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市、县两级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督事项由7项增至11项,涵盖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关键环节。
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会决定,在沈阳、杭州、郑州、西安等18个城市212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3万余件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6天以内。
稳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办理了一批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跨地区案件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共接收、办理群众信访114.8万件次,其中涉检信访6.5万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1109件案件予以赔偿。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8897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予以救助。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重视解疑释惑,有效化解矛盾。
深化司法公开。制定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和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1万余条、生效法律文书67万余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9万余条。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全面加强新媒体建设,辽宁、黑龙江、河南、陕西等14个省区市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
六、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基层,强化自身建设。
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由人民群众推荐、评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表彰宣传彭少勇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先进事迹。研究制定各业务岗位检察官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建设,建立检察业务教育培训特色基地,建设中国检察网络学院,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培训1.4万余人次。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检察官培养,在乌鲁木齐和林芝分别建成维汉、藏汉双语检察人才培养基地。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落实全国人大会审议意见,用一年时间,集中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近两年办理的案件逐案排查,让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分阶段连续三次组织对各省区市检察院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148起司法不规范案件挂牌督办,对32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颁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规定,以及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针对律师反映的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在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的基础上,又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相关文件,各地检察机关出台具体落实措施,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拓宽律师联系渠道;建设电子卷宗系统,将纸质案卷材料转换成电子文档,方便律师查阅复制,目前已在29个省区市检察机关上线运行。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防止“灯下黑”。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纪律作风禁令,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公开通报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对10个省市部分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65人,同比上升15.1%,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4人。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把增强执行力作为基层建设重点,确保政令畅通。健全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制度,抽取河北、山西、云南、宁夏等10个省区市部分基层院,总结新鲜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推动全面发展。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信息平台。制定实施做好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20条意见、加强检察援疆工作34条措施。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夯实基层基础。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我们反复强调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原汁原味逐条梳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印发各级检察院对照整改。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作出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上专题汇报司法改革和检察监督情况。制定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重视经常性联络。邀请325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邀请631名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座谈交流,当面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29件议案、建议均按时办结并及时答复。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和双周协商座谈会,配合开展司法改革专题调研。定期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联合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制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18条意见。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47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主动与媒体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视发挥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作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探索建立检察公信力测评制度,委托专业机构调查了解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对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分析原因,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更换承办人认真审查,改变原决定455人。
一年来,我们强化军地检察协作,起诉破坏军用设施、伪造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买卖军用标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270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深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在联手打击犯罪、加强个案协查等方面取得新成果。海峡两岸检方主要负责人以适当名义实现互访,进一步开放两岸司法互助联络窗口,推进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司法互助。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外交大局,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充分运用双边和多边检察合作机制,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发起建立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举办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推动打击恐怖犯罪、跨境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等领域务实合作。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113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们自身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检察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研究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二是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程序违法、处理不公;三是对法律赋予的非法证据排除、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履行还不到位;四是一些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不适应,尤其是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知识欠缺;五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对改革政策正面解读和改革成效宣传不够;六是有的不严格执行或规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法律规定;七是有的检察人员理想信念动摇,权力寻租、以案谋私、知法犯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党中央决策部署统领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切实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突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司法协助和合作,依法惩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涉外经济贸易合作、贸易园区建设等领域的犯罪,有针对性开展犯罪预防。
第二,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完善检调对接制度,对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当事人有和解意愿且具备和解条件的民事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稳步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
高度重视依法办理涉军案件,支持和保障军队及武警部队改革发展。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依法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落实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重点查办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妨碍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坚持追逃与防逃、追逃与追赃并重,深化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以全国人大会听取专项报告为契机,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探索建立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第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研究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完善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范围和程序。抓好各项改革落实,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凝聚改革正能量,巩固改革成果。
第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基层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加强对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政策扶持和对口帮扶。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网络安全、涉外法律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纪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的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