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才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七篇文章(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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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七篇文章篇一
为了让员工更加熟悉公司现有的业务和资源;了解公司其他
部门的日常工作;增强部门与部门间,同事与同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加强公司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布置公司下半年的工作任务,携手并进,为完成最终的目标而努力。
“敞开胸怀,自由奔放”
20-年x月xx日下午x点:
(附近酒店会议室)
xxx全体员工
xx为主,各部门领导轮番上场
培训+互动游戏
(共分两个部分,共约4个小时左右)
前奏:(时间约30分钟)
老板布本次活动的意义,介绍公司情况,介绍各部门情况及负责人,同时公布下半年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下面的时间交给各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轮番登台介绍本部门成员,最好以此种方式,比如:“这是客户部最具有活力的美女-xx”,然后xx登台跟大家打招呼,用最幽默最具代表性的语言自我介绍,包括工作职责,兴趣爱好等,目的是让大家对自己留下深刻印象。部门成员全部介绍完毕后,负责人描述本部门工作职责,日常工作情况,结合成员展开,同时找出最能代表本部门工作情况或未来期望的词语或句子作为本部门的代号(此代号可以作为互动游戏中口号)。
第一部分:培训(每个部门时间控制在15分钟,q&a阶段控制在2分钟,中间有10分钟休息时间,共计2小时30分钟)
所需物料:投影仪、投影幕、摄像机、照相机、音响系统、合适的背景音乐。培训师:各部门负责人或代表,本部门员工可以作为有效的补充
流程: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和主要产品,为公司员工培训。
人才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七篇文章篇二
根据财政部和xx市财政局印发的会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加大xx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力度,破解高端会计人才紧缺难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培养xx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为引领,以培养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为重点,以培养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为基础,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递进衔接的会计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市会计人才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人才保障。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到xxxx年分类培养:精通会计业务、精于财务管理、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很强的xx会计领军人才xxx人(其中:力争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xx人,具有国际资格的注册会计师xx人);会计业务娴熟,善于财务管理,职业判断能力强,操作能力强的xx青年英才xxx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会计人才及总会计师xxxx人;加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培养,届时占会计人员的比例西部领先。
(一)会计领军人才。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含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x年以上,或者副教授以上职称(含会计学博士毕业工作x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xx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财务部(科)负责人或后备骨干。本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由市财政局组织对财会、英语和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再面试、综合审查评选;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确定培养人选。
(二)会计青年英才。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讲师等专业技术资格x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xx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获得全国会计师考试金银榜的考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人选确定方法同会计领军人才。
(三)国内领先高级会计人才。选择企事业财务部(科)长以上、高级会计师,年龄xx岁以内,由本人报名、单位推荐,根据每年培养计划,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四)总会计师。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设置和任命的总会计师,年龄xx岁以内,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由本人申报、单位推荐,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五)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符合财政部规定报考条件的会计人员。
(一)报考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和国际资格注册会计师,原则上在xx会计领军人才中筛选,并适当开展考前培训。对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除享受xx会计领军人才政策支持外,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
(二)会计领军人才培养x年,会计青年英才培养x年。实施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培养,并与会计专业硕士项目(mpacc)有效对接。培养期间实行量化考试和淘汰机制。培养期满经考试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培养院校颁发证书。取得xx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的,优先向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推荐使用;入选人员纳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作学者;优先安排会计财务科研课题并适当给予资金支持;可提前两年参加高(正高)级会计师考评。
(三)完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方法、内容,适时增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数量,提升正高级会计师质量。
(四)加大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按照国内领先水平设置培训内容,强化管理、理论、综合能力培养。对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人才纳入市委组织、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向有关部门推荐使用。
(五)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逐步实行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完善全市大中型企事业总会计师设置,开展总会计师职能、专业、综合知识强化培养。
(六)结合会计师年龄、学历、职务和从事财会工作年限等,修订完善报考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鼓励我市高等院校开展高级会计师专业知识考前学习培训,主动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考试;总结完善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强化专业技能、综合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全面考察,增加高级会计师数量,提高质量;强化高级会计师综合能力再提升,结合高级会计师年度继续教育,完善培训方法和内容,明确学习任务目标,增强学习自觉性。
(七)实行自主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市财政局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考前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激励、选送注册会计师到市内外培养提高和引进注册会计师的激励政策规定。
(八)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广大会计人员参加高校、网校专业学习培训,主动参加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优秀院校、网校供会计人员选择学习;对参加全国会计师考试获得金银榜的会计人员给予表彰。
(九)由会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个人共同承担培养经费。培养经费主要用于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高级会计人才、总会计师的选拔、集中培训、讲座、科研、管理等项开支。单位承担的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十)各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使用单位,要主动如实推荐优秀会计人才,主动支持其参加学习、培训、讲座和调研活动,从充电时刻、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据此规定原则精神,具体制定鼓励本行业和单位会计人才培养、激励和使用政策办法。
(一)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组成xx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市高端会计人才重大培养政策,指导xx市高端会计人才的培养。
(二)高端会计人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制定xx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xx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在市内外高等院校中选择培养机构,指导监督培养院校设计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和管理,向领导小组汇报全市会计人才培养工作。
(三)培养院校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学员选拔、面试工作;具体负责培养内容设计、培养教学、调研指导、考核管理,全面落实xx市高端会计人才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养情况报告等工作。
(四)各区县组织、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人才的培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优秀会计人才推荐上报工作,营造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人才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七篇文章篇三
农业农村部2020年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一)加强党对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组织部门指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全系统协调联动、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格局。加强对农业农村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搭建创新平台,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抗疫防疫等重大任务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积极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持。
(二)健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强化人才支撑,推动人才下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评估,研究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为推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指导和遵循。
(三)营造农业农村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坚持“干说并重”,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利用农民日报、《农村工作通讯》“乡村人才振兴”专栏等,多形式大力宣传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政策、各地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各类优秀人才成长历程和典型事迹,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贯彻脱贫攻坚有关工作要求,全部面向贫困地区实施,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倾斜。重点遴选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的脱贫致富带动能力。举办6期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能力提升研修班。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全年举办13期相关人员培训班。
(五)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的综合平台作用。宣传推介一批示范培训经验模式,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地学习先进理念,完善培训模式,提升培训质量,提高示范培训工作的标准化、模式化水平。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推动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培养、吸引、集聚人才作用,将基地打造成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综合服务平台。
(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突出产业导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全年培训100万人次,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培训力度。统筹中高等涉农职业院校、农广校等教育资源,大力推进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开展百所重点院校创建行动,推动职业院校涉农专业改革,大力推行高素质农民定制培养。
(七)做好农业科技人才推荐服务。做好部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各类农业领域高级专家选拔推荐。加强部系统高级专家库建设,做好科技人才管理基础工作。做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管理服务,做好博士服务团成员管理考核和选派工作。
(八)依托项目、平台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加快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举办农业领域高层次专家国情研修班和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继续对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召开农业科研杰出人才高级研修班暨管理工作座谈会。组织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建言献策,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农机化人才教育培养研讨交流活动。继续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等平台,建立完善农业科技人才协同培养机制。
(九)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提高农技人员脱产培训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举办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管理人员示范培训班。实施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支持农技人员在职研修,增强专业技能。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引导本土高素质农科毕业生到基层开展农技服务。利用全国远程教育平台等手段,大规模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全年计划举办12期“农科讲堂”。
(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进执法人员培训。举办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师资和骨干培训班3期。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十一)加强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生猪大县万名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队伍建设,保证县乡机构人员稳定,推进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开展跨学科渔业人才培养试点,提升水产技术推广人才队伍水平。围绕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等中心工作,全年计划举办12期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工作相关人才培训班。开发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项目,提高相关人员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能力。切实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培育农村改厕专业人才队伍。开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繁荣发展乡村文化等专题培训,加大各类亟需的农村社会事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培训和远程教育等手段,加大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统计、农机化管理、农田建设、益农信息社信息员等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强仲裁员培训,提升仲裁能力。
(十二)强化农业技能人才培养。修订农业行业技能人才评价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探索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加大新兴农业职业开发力度,拓展农业农村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渠道。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强化内控管理。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修订和鉴定题库开发,举办3期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裁判人员培训班。
(十三)加快农业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培养。依托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强化村级信息员培训。围绕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旱作节水技术等培训,加强种植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培养。围绕奶牛养殖、生鲜乳质量管控等关键环节开展奶业技术人员培训,全年计划培训2000余人次。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合格证开具使用等质量安全管控培训,加大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现代种业管理和商业化育种技术培训,加大种业人才培养力度,全年计划培训1500人次。开展农机实用人才远程培训,遴选和推出一批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的“土专家”。围绕农垦一二三产业融合、投融资与资本运作、农产品质量管理、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等内容开展培训,计划举办农垦职业经理人才培训班4期、农垦远程教育专业技术培训10期。持续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农民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研究发布乡村特色能工巧匠目录,针对纳入目录的手工艺大师,如乡土篾匠、剪纸师等开展乡土特色工艺大赛,发掘推介一批乡村特色能工巧匠。
(十四)搭建乡村创新创业平台。推动地方加强农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载体建设,择优推荐一批功能完善、环境良好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实习实训平台。举办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博览会和全国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宣传推介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
(十五)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大农村创新创业导师、示范园区管理人员和优秀带头人等培训力度,全年举办3期培训班。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培训,为乡村产业发展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全年计划培训1600人次。
(十六)加强农业国际合作人才培养。启动实施农业国际合作人才培养行动,举办农业外派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外事能力建设培训班、农业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训班、农业外交官储备人才培训班,加强部系统农业国际合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
(十七)做好农业引智工作。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培训管理,组织开展2020年度境外高端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等申报、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中国政府友谊奖、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继续推进中德农业领域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交流,加强优秀农业科技后备人才培养。
(十八)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加强宏观指导,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各地在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畅通农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渠道。强化部系统职称评审制度建设,优化评价标准,完善评审程序,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九)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进一步落实有关要求,研究建立完善支持和鼓励部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扎实推进种业领域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支持种业科企深度合作,促进育种科研和经营管理人才流动、培养和引进。
(二十)积极搭建人才发现、激励平台。继续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为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继续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等遴选资助项目,进一步发挥项目激励引导作用,激发广大农业农村人才创业创新热情。
人才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七篇文章篇四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实壮大“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农业实用人才队伍,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升“昆仑英才”行动计划质量效益的实施办法》(青人才字〔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科技攻关人才及团队。从在青开展技术科研,或在县域开展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创新的省内外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团队中,遴选支持20名个人和5个团队,发挥高端人才的“领头雁”作用,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效能。
——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人才及团队。从专门从事农牧业技术教育推广、社会服务等专业性工作的省内外技术骨干中,遴选支持30名个人和5个团队,不断强化农牧业技术推广对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
——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及团队。从为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致富作出积极贡献的涉农涉牧经济组织(含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含引进人才及团队),遴选支持50名个人和5个团队,鼓励引导其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效应。
——“候鸟型”人才工作站。遴选支持3个“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吸引省内外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到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推广、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人员培训等活动,鼓励引导技术技能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乡村,扎根乡村,奉献乡村,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创新创业、服务基层等形式,较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条件
——农业农村科技攻关人才及团队
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一般应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农牧业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4.具有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5.在我省开展技术创新、课题研究、项目合作,且项目或技术在我省落地转化。
6.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倾斜。
申报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团队中的核心成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涉农涉牧工作5年以上。
2.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团队需从事过或正在从事某一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选育研发。
4.团队所选育研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在我省落地转化,得到同行认可并广泛推广。
——农业农村技术推广服务人才及团队
申报人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在农业农村一线、农牧业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中,研究、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并有较高技术水平,开展科技承包与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
2.善于钻研技术、注重技术创新、注重技术成果的总结和转化,在本职工作中具有解决关键问题和技术难题的能力。
3.从事推广服务工作累计10年以上或连续在乡镇站所从事农技推广工作5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近5年为服务区域引进推广重大农牧业技术(品种)2项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规范,普及应用率高;示范推广重大集成创新技术、区域内具有独特性和引领性,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在一线从事科技扶贫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申报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团队核心成员须开展涉农涉牧技术推广5年以上或从事涉农涉牧产业3年以上,获得相关技术技能证书。
2.团队须从事过或正在从事某种涉农涉牧优势品种、产品、技术的推广或社会化服务。
3.所推广和提供服务的优势品种、产品、技术对当地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得到群众高度认可。
——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及团队
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团结和带领群众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较好,所带领村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当地人均收入增长率的村集体经济负责人。
2.在当地创办领办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并形成一定规模,在当地起到较好示范带动效应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
3.依托当地优势农牧业资源,从事农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且解决当地20人以上就业的中小企业经营人员。
申报团队应为在当地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取得明显效果,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从业人员人均收入较当地人均收入明显增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
——“候鸟型”人才工作站
应具备下列条件:
1.位于“候鸟型”人才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具有一定辐射面的地区,配备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设备。
2.配备1名以上专门管理人员或2名以上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工作流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有稳定、长效的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
3.因地制宜创新“候鸟型”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与区域内“候鸟型”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充分发挥工作站职能作用。
(一)发布通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年度遴选工作总体安排,发布申报通知。
(二)推荐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根据个人申报项目类别,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资格审查。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后报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审;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并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专家评审。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建乡村振兴人才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区域、领域、专业分布等因素,提出拟入选名单。拟入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
(五)确定入选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提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昆仑英才·乡村振兴人才”项目予以支持。
“昆仑英才·乡村振兴人才”项目支持周期为3年。
(一)给予农业农村科技攻关人才每人10万元研究经费支持,给予每个团队20万元研究经费支持;给予农业农村技术推广服务人才每人8万元研究经费支持,给予每个团队15万元研究经费支持;给予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每人5万元经营经费支持,给予每个团队10万元经营经费支持;给予每个“候鸟型”人才工作站15万元经费支持。所有支持经费按年度发放。
(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进入村“两委”班子或纳入村级后备人才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在创业致富能力素质提升、承接新农村建设产业项目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和支持。
(三)对创办领办家庭(专业)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实体及其他各类小微企业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创业贷款及贴息支持;对创办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商贸物流、特色观光旅游等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增加信贷及贴息支持力度。
(四)每年组织省内外专家人才与入选者(团队)开展项目对接活动,举办1—2期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专题培训班,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信息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提供支持。
(五)入选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入选者(团队)的联系服务和管理监督工作。
(一)入选者(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明确支持周期内的目标任务、合作方式、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二)入选者在合同周期内转换工作单位或辞职离岗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省农业农村厅。
(三)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指导和综合管理,重点对入选者(团队)的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入选者(团队)每年需撰写年度工作履职报告。支持周期结束后,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入选者(团队)开展绩效考核评估。考核优秀的,按标准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考核合格的,按标准给予支持;考核不合格的,不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查处,终止或撤销财政资助的相关科研项目,按原渠道收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结余经费,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称号、职务职称等。对被处理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一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
(一)本方案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才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七篇文章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增强我校的学术创新能力,提高我校的学术创新水平,鼓励和支持我校教研人员团结协作,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多出高层次、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努力创新的科研人才和团队从事开拓性和原创性研究,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瞄准具有发展前景和可预期产生重要学术成果的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特别是对全市乃至全省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或影响的研究领域与方向,力争通过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的建设,培育一支在相关研究领域能取得重大学术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学术队伍。
1.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创新性学术思想和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2.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问题,一般可以现有的课题研究小组为依托来组建,也可自行组建。
3.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努力探索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或在相关研究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和研究优势。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以3—5人为宜(不少于3人),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倡学科交叉。同等条件下,对负责人及多数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予以优先支持。
4.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5.创新团队所在系、部有良好的支撑环境,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1.学校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
2.根据学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实践的需要,由学校确定重大研究领域或重点研究方向,或由学术创新团队申报人自选研究方向。
3.由申报组建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向教务科研处提交书面申请,具体内容包括:
(1)创新团队人员构成与学术研究能力;
(2)创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
(3)创新团队的研究思路和工作计划。
4.教务科研处对申报的创新团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将其申报材料送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创新团队的申报人进行评审答辩。经评审或答辩后,由专家组提出候选创新团队名单。
5.学校审议并最终确定拟资助组建的创新团队名单。
1.创新团队是教研人员自愿组织的学术研究团队,不享有任何独立行政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创新团队依托某一系、部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可以由同一教研部门的人员组成,也可以由不同教研部门的人员组成。
2.对获准组建的属于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学术创新团队,学校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对获准组建的属于理工科研究领域的创新团队,学校给予不少于4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
3.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分三期直接下发。第一期(启动期)下发40%,第二期(中期考核合格后)下发30%,第三期(后期考核合格后)下发30%。
对中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创新团队,停发第二期资助经费。对后期考核为合格的创新团队,下发第三期资助经费,如有第二期资助经费停发情况,则予以补发。对期终考核为不合格的创新团队,停发第三期资助经费。
4.对于确实在所属领域具有重大学术突破、开展原创性科学研究的创新团队,依据创新团队的原创性研究学术价值的高低,学校将对其加大资助力度。对属于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创新团队最高资助经费可达5万元;对属于理工科研究领域的创新团队最高资助经费可达10万元。
1.创新团队按申报方向和研究计划自主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活动,学校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2.创新团队的建设周期为3年。
3.学校在创新团队组建1年半后,将对其进行中期考核。完成一般核心论文1篇或其它专业刊物或学报发表论文2篇、获准立项课题1项、参加省内外学术交流2人次(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在资助经费中列支),则中期考核评价为合格。
4.创新团队在3年内至少要完成以下科研任务,后期考核评价才为合格。
(1)初步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有较强研究能力,学术研究特色明显,达到或接近省内外该研究领域前沿水平,在省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的研究队伍。
(2)论文要求。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际一类权威论文、国际二类权威论文或国内一类权威论文1篇;
②国内一般核心论文3篇或国内二类权威论文2篇;
③国内一般核心论文2篇或国内二类权威论文1篇,其它专业刊物或学报发表论文4篇。
(3)科研项目要求。获准立项省级科研项目1项或市级课题2项或校级课题2项(其中1项须为校级重点课题)。如获准立项国家级项目,则论文要求可免去。
(4)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至少4人次以上。
5.创新团队科研成果按以下规定确认:
(1)只有围绕创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以团队成员集体署名(不少于2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创新团队取得的成果。同时,创新团队成员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团队成立之后完成,并且在考核周期内公开发表的,才计入创新团队考核周期内的成果。
(2)学术刊物级别和课题类型与级别的认定以《新余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为准。
(3)若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只计一次。
6.创新团队在后期考核合格后,可继续申报新一轮的创新团队资助。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创新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团队继续运行到后期一起考核或申请取消。中期考核不合格而后期考核也不合格的团队,将取消团队称号。中期考核合格而后期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可申请半年后再考核1次,再考核合格者,可补发后期建设经费的一半,如再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团队称号。
1.本办法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