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实用9篇)
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规范各方当事人的行为,避免纠纷的发生。编写完美的合同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商业利益和风险承担能力,确保各方都能从合同中获益。合同模板能够帮助您更好地撰写合同,以下是一些合同样本供您参考。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代理[];咨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计算支付;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上海市_____区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资格证编号:)。
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于上海。
备注栏。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经纪人(乙方):____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
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返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三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
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个人身份证号。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四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五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六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八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九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计算支付;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