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赠与合同的约定(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赠与合同的约定篇1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赠与合同的约定篇2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关于赠与合同的约定篇3
甲方(赠与方):
乙方(受赠方):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 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股权赠与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某公司的公司概况、股东及股权比例结构)
二、甲方作为某公司的股东之一,拥有某公司 %的股权,现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甲方同意将 %的股权赠与乙方,乙方愿意受赠股权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赠与的股权享有完全独立的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签订本协议时,甲方确保其将股权赠与乙方的议案已经某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决议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文件。
3、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甲乙双方应到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股东变更及股权变更手续,双方均应对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的协作与配合。(如果不需要到工商局办登记,可删掉)
4、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某公司 %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5、乙方成为股东后,在某公司任职 ,负责某公司的经营管理, 。
四、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协议生效后或协议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某公司或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如不愿与甲方继续合作经营某公司,可将所受赠的股权以同样的形式回赠给甲方,回赠给甲方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本协议即终止。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受赠股权后,不得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则需赔偿甲方 万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关于赠与合同的约定篇4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 ,并与乙方达成以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乙方获自甲方的赠与只得用于 ,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 甲方于每年至分两次向乙方无偿赠与人民币各 元整。
第三条 前述赠与自 年 计日时至 时止。
第四条 合同履行其间若乙死亡,可继承其受赠者地位。
第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获赠与的使用,若乙方不当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条 如乙方疏于 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
关于赠与合同的约定篇5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父亲: ,身份证号: 。
母亲: ,身份证号: 。
乙方(受赠人):
儿子: ,身份证号: 。
甲方乙方系父母与儿子关系。甲方自愿出资为乙方购买房产赠与乙方,并将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出资给乙方用于购买的房产并赠与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购房款及房产。
该房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产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参考详细图纸。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出让。
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
第二条:此房产所有房款和税费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甲方陪同乙方出面与开发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办理此房产相关手续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证。
第三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及出售。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婚。根据甲方的意愿,甲方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套商铺是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并不赠与乙方的妻子。
第五条:甲方保留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收回该商铺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出售该商铺,甲方有权索要乙方出售该商铺时的所有房款。
第六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购房缴费单据(复印件有效)
2、房屋买卖合同书(复印件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