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热门18篇)
一个好的计划可以使我们更有动力和信心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计划应当包含具体的时间安排,以便于监控进展和掌握进度。下面是一份关于计划的范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一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每半小时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中国大学网)。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二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三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责任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况。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
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办公室.保卫科.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传达室保安工作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行政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保安处。
8.学生没有老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特别注意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后勤科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巡逻不少于五次,监控目睹二十四小时。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和规章制度,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农发行安全保卫机构在本级行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行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本级行行长负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农发行各级行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条各级行行长为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各级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推动保卫工作的开展;
(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随时掌握保卫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九条各级行保卫部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金融案件的防范工作,力保农发行资金安全:
(五)负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技术防范设备的选用、管理及安会防范工程审查、验收;
(六)负责枪-支-弹-药和警用器材、设备的管理;
(七)负责经济民-警、保卫人员的管理、训练工作;
(八)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九)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及操作规程;
(十)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的建议。对发生重大责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落实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二)抓好安全防范教育,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三)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经常性检查。
第十一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范工作及防范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农发行各营业机构均应创造条件实行现金寄库和委托运送现金。
第十三条各级行保卫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审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档案,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各级行应建立健全值班、警卫制度,节假日须有领导干部带班。
第十五条各营业单位应与相临单位建立治安联防,签订联防协议,适时进行演习。
第十六条安全防范设施是保证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质设施和技术装备。主要包括:
(三)专用运钞车辆。
第十七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以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目的。配置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美观实用。
第十八条各级行应当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银发[1998]588号)、公安部《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92)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九条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按照行业标准设计施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或启用。
第四章枪-支-弹-药管理
第二十条各级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严格管理枪-支-弹-药。枪-支-弹-药只能用于执行守护、押运任务,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枪-支-弹-药的配置标准依据公安部《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公治[1998]474号)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法通过其他渠道购置枪-支-弹-药。
第二十二条枪-支-弹-药的购置,由配枪单位提出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后逐级申报,经省级分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审核,统一向省级公安厅(局)申请价拨,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持枪人、管枪人应严把政审关,严禁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持抢、管枪。
第二十四条持枪、管枪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持枪证后,方能持枪上岗。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各级行保卫部门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工作重点放在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基层营业单位。总行保卫部对全系统省级分行每年检查面不少于30%;省级分行保卫处对所辖每个地(市)级分行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地(市)级分行保卫科对所辖所有县(市)支行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基层营业单位应坚持经常性的自查。
第二十六条检查方式:上级保卫部门对下级机构的安全检查与由上级机关组织同级之间的互查相结合;有计划的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的检查与不定期的专项内容抽查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情况;
(二)岗位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
(三)值班、警卫制度执行及值班、警卫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情况;
(五)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六)枪-支-弹-药管理情况;
(七)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情况;
(八)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安全检查应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安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对存在严重治安隐患的单位应当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较大规模的安全检查应向上级行写出专题报告,检查结果应当向全辖通报。
第六章案件和事故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保卫部门对涉及农发行的金融诈骗、抢劫、盗窃、涉枪、爆炸、纵火、绑架等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履行调查、协查及管理职责。
第三十条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接到报案后,保卫部门应立即赶到现场。重、特大案件、事故,省级分行、总行应当派人及时赶赴现场。
第三十一条保卫部门对所辖分支机构的报案和犯罪人的自首,应当认真做好笔录,并调查核实。对所受理的案件经查证不属于保卫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在案件事故的查处中涉及内部其他部门协办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查办。
第三十三条案件、事故管理实行一案一报,一案一档,专人负责,领导签发的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保卫部门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登记清楚,统计准确,上报及时。
第七章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
第三十五条农发行对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第三十六条农发行各级行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以下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本制度的条款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国家财产损失严重的;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严重的;
(三)由于农发行责任人原因导致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五)由于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设备和违反规定造成职工伤残死亡或资金损失严重的;
(六)枪支(弹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农发行各级行和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凡发生本规定第三十六条所列金融案件、安全事故及其他伤残死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凡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给予该行行长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发生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总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级分行行长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农发行总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办公大楼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上楼。全体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行政综合科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科室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要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印鉴,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科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公司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三、 严格公司大院的车辆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执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切实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用气。
五、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安全防范工作都负有直接责任。因防范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且直接影响本年度科室目标考评。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进行安全培训,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六、双休日、节假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做好记录,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理。值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查处。对损失现金的,由责任人个人全额赔偿。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值班电话和手机通讯畅通。
七、加强内部安全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单位的围墙、铁门等外部设施;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材料库房完善防盗门窗、报警器材的设置;完善收费柜台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金、财务票据、机密绝密文件、卷宗资料的保险设施;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灯具。
八、加强与街办、综治办在治安安全工作上的协作,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严格执行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报告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公司有关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综合科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以前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大门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门。全乡干部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办公室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办公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单位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单位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三、严格单位大院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其他时间,实行停车证制度,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档案室、消防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中心机房由信息中心负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五、落实安全责任。各办公室负责人是本办公室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安全防范工作都负有直接责任。因防范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局机关的安全保卫,预防火灾、盗窃、泄密、诈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好局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贯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组负责。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三条 局机关成立综合治理和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各股室和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安全。
第四条 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一次与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安全保卫纳入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第六条 主管部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消防管理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按规定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股室和单位的安全保卫情况,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部门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严格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作用。
(五)加强对物业承包单位的安全保安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
第七条 局各股室、单位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本部门的安全保险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 办公楼管理
第八条 采取楼层管理单位负责制,每层由所在单位负责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 加强值班工作。实行局机关股室股以上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覆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第十条 机关工作人员进办公大楼,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验。
第十一条 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来局人员注意观察,出现问题要跟踪并向领导禀报。
第十二条 机关下班后,不准带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大楼或私自留宿。
第十三条 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和物业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内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实行管理。
第十四条 要害部位(财务室、档案室、监控室、中心机房、动力设备、消防设施、高低压配电房、动力机房、锅炉房等)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机关办公大院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枪支
弹药等危险物品。严禁在机关办公大楼焚烧废纸与其它物品。
第十六条 机关办公大楼内的大厅、走廊、院内等公共场所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各通道畅通整洁。
第十七条 办公室内禁止擅自外接电源。工作人员每天在上下班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人走门关、灯灭。
第十八条 各单位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条例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要按银行核定的限额存放现金。因特殊原因超额过夜存放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 各部门的公-款、贵重物品、印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机关公务车按指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机关办公大院时,需开具携带物品出门证,方可执行,并自觉接受门卫检验。
第二十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联系外单位人员到机关大楼内买卖物品。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大力宣传并认真实施《消防法》等法律、法
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机关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办公室、仓库使用电炉,禁止在配电间、动力机房、汽车旁边抽烟,燃放鞭炮和明火作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办公区域。
第二十七条 要害部位的电源、动力电线、电器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 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移动、外借和私自带走消防器材。
第二十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楼内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烟感器、防盗探头、监控仪器等器材。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第三十条 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五章 奖 惩
领导负主要责任,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危害大小,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对聘用编制外人员或派遣人员予以解雇辞退。对因失职发生事故,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危害到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人员,构成渎职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防火、防盗和维护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三条 对协助公安局部门破案有功的部门和个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在抢救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干部职工,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报请有关部门给予记功、晋级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车间、仓库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车间、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五
各科室:现将我院研究制定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组织制度建设,特建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保卫科院办室信访办医务科宣传部安保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研究制定医院安保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安保领导小组组长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常务副组长在组长和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具体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组长负责分管工作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各成员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
3、掌握医院安全形势和工作动态,重大问题集中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4、指导、检查、督促各科室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工作方法。
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科长:
2、负责检查监督安全保卫工作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自救自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宣传。
4、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
5、负责与各相关科室工作协调,保持工作对接。6、负责及时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有关事宜,并组织协调采取应对措施。
7、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应急处置。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特制定安全保卫防范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保卫科具体负责。
2、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保卫防范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保工作。
3、医院实行保安执勤制度,保安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做好门卫、新大楼、停车场等岗位执勤工作,同时按要求在院内、楼内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保卫科负责保安人员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治安保卫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教育员工增强责任意识和安保意识。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要注意检查公共区域治安情况,一旦发现治安保卫隐患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保卫科或主管领导报告。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落实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排查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保卫科负责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保卫科维修更换。保卫科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结合形势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6、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伤害、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7、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8、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9、对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保卫、行政后勤人员要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0、监督各种治安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1、财务室、信息科、药房、库房等要害区域负责科室,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确保现金安全。
12、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1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4、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意识。
3、制定和组织落实要害区域、科室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4、落实防伤害、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5、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内部稳定。6、调解、疏导单位内部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帮助教育医院内部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8、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内部各类案件、并保护好现场。
9、组织和落实好治安承包各项工作。
10、按照国务院通过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办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1)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医院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2、按要求巡查各楼层、外围及车场,维护医院内部正常的营业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队列秩序,密切关注收银台周边情况,确保营业款绝对安全。
3、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操作程序。
4、对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标记、防火门要经常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5、每天不少于八次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逻。
6、禁止患者在医院内吸烟,发现吸烟者应当立即劝阻。
7、严格禁止宠物进医院。
8、禁止未经医院相关部门许可的考察学习团队在我院拍照。
9、严厉禁止医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动。
10、谢绝明显的精神病患者,乞讨者,醉酒者,拾破烂者进入医院。
11、发现可疑的人员要礼貌的进行盘查监控,防止可能的治安和突发事件发生。
12、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消防隐患,确保医院和他人的安全。
13、加强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应视情况处理或报告上级。
14、对监控室发出的到位查看指示,必须快速做出反应,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示现场。
15、如遇突发、医疗纠纷等事件酌情况处理并及时上报。16、负责对影响医院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
(2)门卫保安职责。
1、负责前门车辆引导停放和人员通往秩序。
2、谢绝明显精神病患者、酗酒闹事者、收破烂、乞讨者、推销商品者进入医院。
3、指挥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其它车辆定点停放。4、禁止在医院正门摆摊设点和进行各种表演义卖,及时制止打架斗殴。
5、加强对进入人员、车辆的检查,杜绝危险品进入医院、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
6、对破坏医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及时果断制止并立即上报。
7、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控制大门。
(3)巡逻保安职责。
1、熟悉医院各区域情况,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
2、巡察各楼层各诊室患者就诊秩序情况,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
3、注意发现楼层通道是否有异常情况,若发现立即处理并报告。
4、熟悉医院内部环境,消防设施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点,防盗防火报警装置的位置,会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协助各部门领导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遇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报警要沉着冷静,快速将出事地点通知保卫科和院领导,并对事件现场录像存档。
6、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医院楼梯口。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三班全面监控。
(4)夜间保安职责。
1、上岗前应于白班执勤人员交接清楚,坚守岗位,对于夜间出入人员加强询查。
2、要增强反应,机动能力,对医院重要部位(电梯、楼道、卫生间、办公室、库房、配电室)要加强巡查力度,巡查时至少2人同行。
3、巡查各楼层,检查应关闭的灯光、门、窗、空调。
4、提高警惕,发生应急事件紧急呼叫大门保卫控制大门,同时组织保卫力量协助处理。
5、做好值班及巡查记录。
(5)执勤纪律及行为准则。
1、当班保安要求仪容整洁,按规定着装并携带好对讲机、胶皮警棍等专用装备;不得留胡须长发,不准嬉戏打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边走边吃东西或者手上挥舞其他物品;不准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懒腰。
2、不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串岗、干私人事情。
3、当班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电视,听收音机、看书报、扎堆聊天等。
4、尊重领导,服从管理。
5、不得恐吓,殴打患者、危害同事,不在岗位上大声喧哗,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6、不得内外勾结,损害或企图损害集体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携带医院物品,盗窃医院物品或患者钱物,损坏医院设施和执勤用品。
7、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1、在院安保领导小组下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充分利用医院展牌、视频等宣传有关消防知识。
3、要求医护人员学会简单的自救常识和寻求救援方式、方法。
4、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保证设施齐备、完好、有效。
5、经常性组织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指导医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
9、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扯电线,电器线路更换修理,由专职电工负责维修。
10、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保持通道畅通。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的使用方法。
11、下班后室内及时关灯及电器用品,关闭电源,防止出现火灾隐患。
12、熟悉医院现有的灭火设备存放位置,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严禁在办公室使用大功率电器。
14、发现火灾立即启动医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施救。
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保卫应急能力,在预防以下突发事件发生的同时,及时果断的处理即将或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结合我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医院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1、医疗纠纷人员在院大门闹事时,值勤保安人员应及时上前制止劝阻并与保卫科、医患办等部门联系,配合相关人员妥善处理有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如遇少数人员无理取闹、拉白条幅或其他医闹行为时,要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制止相关行为,并将医闹人员请至值班室或医患办公室,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殊情况及时向矿业分局报告。如医疗纠纷人员到办公楼找有关部门人员或院领导,保卫人员要及时跟进,防止医疗纠纷人员突然采取过激行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保卫人员巡逻中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时,应组织力量迅速果断制止,并将其扭送保卫科或报警。力量不足时可动员现场职工或通知备勤人员,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夺路而逃或行凶。尽量避免或减轻损失,并作好现场保护工作。
3、各科室发生盗窃事件时,应迅速向保卫科报案,主动维护好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应及时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积极向保卫科、公安机关提供情况,协助破案。
4、医院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时,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医务人员无法正常治疗或危害医务人员安全时,保安人员都要及时赶到现场制止、劝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同时及时报保卫科和总值班,必要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医院秩序。
5、发生火警时,要按照我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立即启动楼层报警装置或向消控中心报警,报警电话,讲明火情准确位置,火势情况,同时组织现场人员利用各种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或控制火情。消控中心接警后,立即通知保卫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总值班。到达现场后一要根据火情大小,利用消防用具,组织现场力量扑救;二要迅速切断电源,关掉燃气开关,将易燃易爆物品撤离火灾现场,全力扑灭初期火灾。如火情重大,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讲明发生火警的科室、地点、着火的是何物品,并派人在路口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简要介绍火警情况和水源情况。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治安、安全防范教育是提高职工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的重要途径。为提高医院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现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院安保领导小组和院职工要按规定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活动,院安保工作小组要经常组织广大员工进行安全、保卫、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职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3、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
4、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防范教育,防盗、防暴、防火、及其他方面的教育。
5、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医疗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自救自护和自我保护能力。
6、认真做好新进职工的岗前教育,对他们进行法制、医院安全防范制度以及安全教育。
1、定期深入开展医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顿。按照全方面、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的要求,要多次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2、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积极进行整改。
3、对医院用水、用电、用气、医疗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位负责人签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5、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无隐患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又不积极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六
校园保安的规范化管理,能有效提升校园安保水平,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结合校园安保现状,特制定《校园安保规范管理制度》,既“三规范、四上墙、五入档”,内容如下:
1、规范保安着装。在岗必须身着工装,整洁大方;学生上、放学时段按要求佩戴头盔、防护背心,手持安保器械。
2、规范物品摆放。保安室内物品应分类、整齐放置;安保器械应放置在便于取、放的位置;所有物品定期检查、整理,不允许存在电饭锅、电烧壶、微波炉等禁用电器。
3、规范室内卫生。保安人员要及时打扫保安室内卫生,做到桌面、地面干净,物品、墙壁无尘等,维持保安室内整洁、干净。
1、保安证上墙。核对学校所有安保人员保安证,做到人、证相符,并将保安证原件或复印件集中悬挂于墙壁适宜高度,便于检查和及时更换。
2、保安值班表上墙。制定保安值班表,明确每一位保安值班时间,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3、通讯录上墙。汇总学校安全应急联络人及电话,形成通讯录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4、保安管理制度上墙。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各自的保安管理规范及制度,挂于保安室内,时刻提醒保安熟悉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牢记岗位职责,提高校园安保水平。
1、《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入档。认真填写《学校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手册,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
2、学校所有保安无犯罪记录入档。按要求核实每一位保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形成纸质版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3、学校所有保安身份信息入档。明确每一位保安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形成纸质版材料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4、外来人员登记表入档。完善登记表信息,做到来访、离校时间登记准确,来访人信息详实、可查,被访人员、事由清晰、准确;登记表结合疫情防控等内容实时更新。
5、一键报警周测试记录入档。学校保安必须熟练掌握一键报警测试流程,按要求测试并记录。
本制度下发后,学校结合“三、四、五”的要求,进行认真排查,并即时整改,实现保安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定期组织本校保安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校园专职保安的业务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守好校园安全大门。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七
为了深入开展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把工作立足于抓基础、抓教育、抓苗头、抓防范上,努力实现“全年无治安安全事故单位”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的有关工作要求纳入干部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责任书或经营承包合同内容,年终与工作或经营实绩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
二、加强“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安意识,坚持安全工作与党政事务、日常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安全警钟常敲,漏洞及时整改,把各种事故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完善单位内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项制度规定,做到事事有单可循,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制止,防止各种治安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抓具体工作的落实。设立治安安全员(兼职),负责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的完善,监督内部安全工作制度规定的执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设立防火消防员(或消防组)负责安全用火、用电的管理,落实消防器材、防火设施的设置和性能的检查,对潜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或组织人员对意外火灾事故进行有效扑救。
五、加强内部安全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单位的围墙、铁门等外部设施;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物资以及财务、药房、药库,完善防盗门窗、报警器材设置;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金、财务票据、机密绝密文件、卷宗资料的保险设施;设立停车库并配套防护设施;齐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灯具。
六、加强安全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
1、加强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医生实行廿四小时值班,健全值班人员职责规定,保证单位日夜都有人保护内部安全,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理。
2、严格执行现金、财务票据的安全管理规定,结算或收付后应及时收存放入保险柜,对超过过夜现金限额的现款当日落实存入银行的本单位户头,在提款或送款过程中严格遵守现金安全规定。
3、严格执行机密、绝密文件、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规定,签阅处理后即应放入指定的保险橱柜存放,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放在个人桌屉和带回个人宿舍,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现文件、档案遗失及泄密事故。
4、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在指定地点以外任意存放,不违反规程操作使用;严格限制燃放鞭炮、烟花等引火危险品。
5、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规定,不在工作场所、宿舍不安全使用电炉,不在严禁烟火的仓库、机房、作业场所吸烟及用火;燃料油应储备在防火条件设施安全可靠的场所;爱护消防灭火器材并经常进行功能检查,保证能随时有效投入使用。
6、经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驾驶规定,不酒后开车,不强行超车或超重运载。
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贪污盗窃,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藏匿违法犯罪分子,杜绝出现内部人员发生的案件。
八、主动加强与镇边防派出所和街居委会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合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八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xx〕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印、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xx〕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薄。
第二十二条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二十六条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第二十八条下列安全防范设施、器械要在省联社选定的公司、产品目录内招标购置:。
(一)防弹运钞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移动金库、防弹玻璃、金库门、锁、防尾随联动门、枪弹保险柜、报警系统等重要防范设施。
(二)批量购置的安全防护防卫器械,如防弹衣、防弹头盔、电警棍、狼牙棒、电击器、灭火枪等防护器械。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九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十
为了加强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集体财物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必须搭建门卫室,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窃和破坏活动。
2、工地更衣室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室内衣物存放要整洁,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要随身携带。
3、工地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及时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工地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标明有效期、检查人员、保养人员名单,妥善保管,不得乱放或移作他用。
7、工地食堂现金、票证要专人负责,严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卫生的地方。
8、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司、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十一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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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十二
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
(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
(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第八条。
门卫检查时应注意: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5、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7、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8、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
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
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o__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十三
一、每天(包括节假日)白天和夜晚都有行政轮换值班,检查和监督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值班行政和其它值班人不得擅离职守,遇事应及时映和汇报,保卫人员每天在校园内巡视、巡逻。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由当日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门、窗的关闭,而其它专用室则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负责管理,伙食团和医务室要安排专人值班。
三、每晚10:00(高三除外)准时关闭教学楼,12:00学校门。
四、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擅自离校、不在教学区追逐、打闹、声喧哗,严禁翻越门窗、楼道扶手、栏杆,不爬墙攀高,不打架斗殴,更不能与社会上的青年联系和交往,每班选学生做好安全员,每天协助老师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全校教职工凡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妥善的。办法制止。
五、严格履行外来人员进校和家长探望学生登记制度(上课时间或就寝后原则上不安排),家长给哪个给学生送物品只能放在值班室处由学生寝室值班人员转交,学生在非放学时间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方可离开学校。
六、师生需集中外出活动时,组织者要事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然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临行前还必须给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仔细检查学生随身物品,严禁携带危险品。
七、学校所有财物出校,必须持有后勤服务部主管领导的批条,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八、为共同做好学校保卫工作,各项检查的登记册、各类批条都必须长期保管,法定节假日的护校值班安排还必须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学校各类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将药品按规定存放,对有毒、有蚀性、易燃、易爆的药品还必须定点储存并有管理措施,伙食团保管室、操作间、开水房、财务室等重地由专人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卫办公室、后勤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按检查,清除失效消防器材,更换过期的用电设备,维修老化的建筑设施。
十一、在师生中进行安全教育,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工具。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林定跃。
副组长:卜广友、蓝立军、陈川莲。
成员:陈必东、周景跃、饶练忠、吕周亮、林建伟、程伟锋、蓝春生及各年级段长。
1、相关的安保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家长如要送物品给孩子,可由门卫或保安转送。在上学、放学期间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有老师带领方可进入。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
8、建立定时巡逻制度,学校保安要严格执行《保安一日工作流程》。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2、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3、门卫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十四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农发行安全保卫机构在本级行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行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本级行行长负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十六
1、全体教职工务必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一天有值周、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结合教职工会议、集会、校班会课、思品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卫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运用校内外典型事件增强宣传效果。
6、对电脑室、图书室、光盘放像点等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与今后创造条件在财务室等重要处所安装监控设施及报警器,加强防范。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领导或教职工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职责感。
8、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剧毒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9、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加强管理。对外来人员要个性注意,严禁陌生人带学生外出。携带公物外出要加强检查。放学与入学时,应注意进出校门秩序。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务必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执勤,热情服务。
二、学校(班主任)让学生明确开、关校门的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
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掉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掉。
四、外来人员入校务必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有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职责,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状况下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车辆禁止进入学校,严禁将场地开放与停放社会车辆。
六、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务必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学生出校务必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由教师陪同至大门,理解门卫人员的检查,方可离校。
七、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机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务必予以收缴。
八、严禁学校沿街楼房出租给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营业性网吧等。
九、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务必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十、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务必凭有关负责人的批准单。门卫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务必配合。
十一、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务必用心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
十二、校门口值班人员放学后按时到岗,维护好交通秩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十三、学校政教处人员认真做好课间安全巡逻。
十四、学校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十七
第十三条公司统一管理、协调、规划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是: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四)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督促各部门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防范措施及办法;。
(三)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六)本部门发生案件或灾难性事故等应及时报告公司保卫部门,性质严重的同时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应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司和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设施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的安全设施是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和职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包括:
(一)保管箱、财务室、档案室、财富中心等重点防控点的建筑防范设施;。
(二)电视监控系统、无线通讯和防卫防护器材等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三)公司保卫部组织制定安全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办法,经常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标准或违反使用规定的,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依照公安部门对金融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制定安全设施达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精心组织落实。
第十九条公司安全设施费用的管理。凡新建、改建安全设施均由保卫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安全设施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构建费用预算,安全设施费用一次列入公司费用。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公司保卫部必须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一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对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岗位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
(三)安全设施建设和自卫器械管理情况;。
(四)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情况;。
(五)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检查工作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每次检查要有文字记载,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要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
(二)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案件和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公司保卫部,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安机关。保卫部接到报告要立即赶到现场,重大恶性案件,公司领导应及时赶到。部门或当事人应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司或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保卫部要及时受理各部门的报案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进行调查核实。对所受理的案件经查证后确认不属于保卫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相关管辖机关。
第二十六条按规定逐级向公司领导、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汇报案情或反映情况。
第二十七条建立安全保卫档案。做好案件、事故等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积累案件资料,为总结分析案件特点、作案手段、发案原因和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经过严格考核,安全保卫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三)协助查破案件有功的个人;。
(四)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突出的个人;。
(五)其他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逐级追究有关负责人以及当事人的责任。
(二)因失职、渎职、严重官僚主义而导致发生责任性案件和事故的;。
(三)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致使公司财产、职工人身安全遭到损失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处罚或追究责任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司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计划篇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领导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为公司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经营管理目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岗位的管理办法。在公司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授奖、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保卫部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综治委和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下设独立的保卫部,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现场勘查器材、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经费单独预算。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安排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与业务工作相配套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第十条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和公司实际,营业网点配备专职值班守卫人员;营业网点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配备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营业网点在公司保卫部门指导下制定相应制度办法,严格规范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保卫部的职责:
(一)组织实施公司、公安部门和综治委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开展应急防暴、防扒、防火演练等安全培训工作;。
(六)负责专职守卫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自卫武器的管理以及安全设施建设工作;。
(七)依法协助公安等机关处理公司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
(八)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综治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公司保卫部的权限:
(一)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并提出纪律处分意见;。
(三)对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结果,逐级报告,在公司内通报;。
(四)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向公司领导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