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由谁编制(5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由谁编制篇一
通过对工业园区、城区、郊区的主次干道、商业区、街道、社区、市场、楼宇、集镇、乡村进行“地毯式”的上门营销,让客户了解我行各项金融服务产品,并以此为切入点,深入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和金融需求,通过完善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能力,更好地为辖内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从而加快自身发展,为赣昌农商银行的发展夯实基础.
2015年6月5日— 2015年9月30日.
全行所有员工.
总行成立“扫户、扫村、扫街、扫园”营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建新,常务副组长:李辉华,副组长:邓军、彭志刚、邹常辉、胡会霞、张新华;成员由各部门、各经营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四扫”营销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总行领导、各部门按挂点包片单位参与“四扫”营销活动;各经营单位也要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按时推进,确保“四扫”营销工作取得实效.
“四扫”是综合性营销工作,主要包括“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百福惠民卡等各类信贷产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pos机等电子银行产品,以及各类理财、存款、票据、支付结算等产品的营销和服务的营销.全体干部员工要加强对各项业务的学习,以方便对营销对象介绍和解释,确保“四扫”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四扫”工作的重点对象为园区、农村、街道、商户等.
(一)“扫园”,重点为辖内园区企业,主要包括各类工业园、产业园、物流园、商贸园、科技园、示范园等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要求的企业.
(二)“扫村”,重点为辖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等.
(三)“扫街”,重点为辖内商贸街、商业圈、集镇区等区域内的个体经营户.
(四)“扫户”,重点为辖内农村和城镇小户种养、小型加工、小商小贩、小本经营等创收致富型客户.
为明确分工,确保“四扫”不留死角,营销分片如下:
营业部:莲水巷居委会、体育馆居委会、澄湖西路居委会(含街道企业、商户、社区居民,下同);
莲塘支行:莲垦居委会、玺园居委会、农贸街居委会、莲塘村委会、莲塘街上村委会、莲武路居委会
向阳支行: 王家村委会、王家居委会、斗柏路居委会、斗门村委会、南农居委会
永通支行:澄湖北路居委会、澄湖中路居委会、南井路居委会、向阳路居委会、正荣大湖居委会
八一支行:手拖居委会、埂头村委会、公园居委会及片区村委会等
昌南新城支行:昌南居委会、彭家村委会、西边山居委会
小兰支行:小蓝居委会、小兰村委会、定岗村委会、墨山村委会、康莲路居委会、定岗居委会
府前支行:府前路居委会
银三角:莲南居委会及片区村委会等
其他网点:网点所在乡镇范围(含街道商户、辖内企业及农户).
1、为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本次“四扫”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扫园”和“扫村”,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扫街”和“扫户”,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
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由谁编制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院实际,从今年开始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现制定我院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年的内部审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以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结合我院年工作要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把促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进服务,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针对合理科学利用教育资源,防止铺张浪费等内容开展审计。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做出客观评价,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和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1、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教学系的教师津贴发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班费、实习费等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2、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电大工作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3、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附属中学的学费、教材费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审;
4、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成人教育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5、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后勤集团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6、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学院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通过开展财务周期审计,使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评价部门财经管理状况,加强事前防范,促进部门管理自律。
审计的方法是:首先各单位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其次内审人员采取审查资料、个别访谈、审计调查等方法进行。
审计的范围是:教学系及相关单位x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其中教学系学生奖学金等项抽查一个年级。
1、上半年对教学系进行内审;
2、下半年对电大工作部、附属中学、成人教育部、后勤集团(育苑公司)等部门进行审计。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评定办法、评定程序、评定结果;班费、实习费的使用情况等资料。
2、院、系两级教师津贴发放及津贴分配与二次分配办法。
3、电大工作部、附属中学、成人教育部各类生源的收费依据;后勤集团(育苑公司)各类收费的依据
4、学院有关接待、招待的文件、审批表、月汇总表等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由院监察审计室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年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组,工作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工作,院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内部审计,使我院的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由谁编制篇三
根据省审计厅要求,我县今年安排12个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包括:
1、本级预算执行审计7个,即对县财政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院、检察院、经贸局、信访局进行预算执行审计。
2、地税系统审计1个,并延伸审计啤酒有限公司、石材有限公司、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县网通公司、创业集团公司、纺织有限公司、县烟草公司、县信用合作联社、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县第六建筑公司12户纳税企业。
3、乡镇财政决算审计4个,即对镇、乡、镇进行财政决算审计。
经与县委组织部商定,今年将结合其他专业审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共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即对县交通局、科技局、统计局、招商局、畜牧局、文体局、财办、扶贫开发办、工会、第二实验小学、职教中心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安排随时进行。
全年共安排7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1、市局项目2个,对县物价局、水利局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3、县局项目5个,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供销合作联社、民营办、实验中学、中心卫生医院的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全年安排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2个,即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来水公司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市局全年安排投资审计项目6个,即对三中搬迁跟踪审计、经济适用房决算审计、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性收费基金缴纳情况审计、镇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收支审计和审计调查、已建成污水处理项目效益审计调查。
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由谁编制篇四
(一)集团公司目前经营状况
目前房地产行业整体不景气,市场库存高企,量价齐跌,多数房企资金紧绷,去库存压力较大。对于集团而言,由于选择了城镇化战略,更加面临着开发周期长、盈利模式不确定,资金需求量极大的情况。
在经营管理上,由于资金压力大周转困难,各开发项目亏损较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较差,盈利情况不乐观,因此集团采取了收缩战略,缩减规模,架构重组并采取事业部制的管理模式等措施,相关的产业版块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
(二)风险管理状况
审计部门去年对各项目公司进行了一轮例行审计工作,通过有关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集团公司整体上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其相关的内控管理表现如下:
1、目标管理不严谨和科学,经营指标虚高而不切实际,导致执行中无法有效地对各产业板块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计划管控和绩效考核,同时相关的财务监督等方面也欠缺。
2、资金管理计划随意性较大和不科学。而集团公司目前所铺摊子较大,在经营管理上面临一个严重的短板:资金极度匮乏。在整体资金极度匮乏的情况下,由于上述目标管理和资金计划管理皆较混乱随意,不能真正有效的配合集团公司整体运作,因此造成了日常运营中资金上的捉襟见肘和资金调配的随意性,从而使得公司整体运营上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为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各业务部门疲于奔命,更加无法真正按照制度规范进行管理操作。
3、目前制度的许多条款已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制度执行情况差。
从我们的内审工作本身来说,目前审计工作效果不够明显,除了对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不够之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之前的工作将重心放在了合规性审计(即第3项对制度进行审计),仅在部分项目的审计工作涉及了第1项(即目标管理方面)。
而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或基本问题是1和2,其他层出不穷的问题也是由此两项所引发,可以说公司在整体上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因此如果仅仅进行合规性审计(即制度审计)来发现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并不能真正切中公司管理上的弊病,从而也无法通过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增值服务的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审计报告所确认的问题多年来未被整改而继续存在,其原因仍然是由于前述的目标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管理等不完善造成的,包括责任人是否整改与其绩效无关而导致整改意愿不高、奖罚制度等监督机制运行不畅,未能为审计工作成果转化提供有力保障。这一点也需要在未来的审计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
(三)20xx年审计工作计划
现代内部审计实务,一般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财务审计。
2)合规性审计(即我们日常的制度审计)。
3)经营管理审计。
以上三种审计形式中,第1)项财务审计是基础工作,对于日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进行监控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今后的工作中仍需要适当保留财务审计的内容。第2)项合规性审计(即制度审计)从之前的审计工作情况来看,由于所关注的多为细支末节的问题,在目前公司整体管理存在问题的情况下相关审计效果不佳,无法起到对管理提供增值服务的效果。因此今后的审计,应该从第3)项即经营管理审计工作来切入。同时,我们也要介入部分管理当中,提供有关的管理咨询,利用本身的专业知识充当公司的管理顾问角色。
目前,集团公司实行全面事业部制管理模式改革,各事业部独立核算,封闭运作,自负盈亏。在事业部管理模式下,以下方面的关系还需要审计部门在工作中予以特别关注:总部与事业部之间的权责利的划分是否清晰明确,相关的管理权限表是否合理。如何对各事业部进行业务协调。相关日常经营信息是否能够及时准确提供。如何有效地评估和监控相关事业部的运作。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对20xx年做出了如下的工作计划:
1、经营管理审计方面
根据集团目前经营情况及全面事业部管理模式,上半年首先对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控和绩效考核的前提条件)、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职能管理(计划预算管控、绩效考核、财务监督是经营目标达成的重要保障)进行评估和完善,同时对投融资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和完善资金管理,下半年对主要项目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在于评价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以及检验目标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的管理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
2、咨询方面
建立并完善咨询服务管理的立项来源(董事会指令、各部门服务申请、员工建议),根据业务需要或相关领导指示,本部将通过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内部控制培训。
2对新业务、新系统及其相关流程提供审计建议等。
3参与收购或尽职调查。
4及时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事前评估、过程管理和事后评估等。
3、计划安排
审计部制定20xx年审计工作计划,见附件1:《20xx年审计工作计划》。
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由谁编制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管理方法,促进全行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提高反洗钱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江西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反洗钱内部审计,是指本行审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反洗钱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全行的反洗钱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和相关部门、岗位反洗钱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的专门、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等活动。
第三条 景德镇农商银行稽核监察部为我行反洗钱内部审计部门。
第四条 景德镇农商银行反洗钱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风险为本”的原则。独立性原则是指坚持机构或业务上的独立性,由稽核监察部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与反洗钱部门开展的反洗钱检查相互独立;客观性原则是指应以事实为基础,以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过程与结果;风险为本原则是指应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将重要风险环节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
第五条 反洗钱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评价本行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促使全行各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并形成整体合力;逐步提高预防、监测洗钱风险的能力,从而降低经营风险、合规风险,增加银行的价值。
第六条 稽核监察部每年至少应对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开展1次反洗钱内部审计(稽核),每年不少于20%的审计面。
反洗钱内部审计应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安排。
第七条 稽核监察部在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时,有权及时、全面了解本行反洗钱工作相关的经营管理信息,并就有关问题向审计对象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质询、取证。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和回避制度,保守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中知悉的有关秘密,主动回避与个人存在利害冲突的审计项目。
第二章审计方式和审计内容
第九条内部审计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为基础,采取现场审计形式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包括常规内部审计和特殊内部审计,审计方式为全面审计或专项审计。
常规审计是指为履行反洗钱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反洗钱水平而开展的审计工作;
特殊审计是指人民银行、省联社对我行开展反洗钱检查、现场走访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或是我行涉及了洗钱案件时,而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
全面审计是指对反洗钱审计内容进行全部审计的内部审计工作;
专项审计是指对反洗钱审计内容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执行情况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反洗钱内部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三)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情况;
(四)客户身份识别、持续识别情况;
(五)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情况;
(六)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七)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八)可疑交易人工识别情况;
(九)配合执法机构开展反洗钱调查以及协助涉嫌洗钱案件的侦查工作情况;
(十)报告非现场监管信息、接受人民银行和省联社现场检查及后续整改和报告情况;
(十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履职情况及内部考核情况;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方法主要有谈话(与负责人、反洗钱联络员或重要岗位员工)、查阅反洗钱档案(反洗钱日志、反洗钱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大额及可疑交易记录、非现场监管报表、反洗钱培训宣传记录、会议纪要等等)、查阅客户身份识别及重新识别记录(传票、客户身份信息基本台账)、重点客户资料抽查(交易量及资金量客户排名考前的客户)、进行反洗钱调查问卷(反洗钱业务考试)等。
第十三条 稽核监察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反洗钱工作的实际,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确定审计内容。
第三章审计准备
第十四条稽核监察部应了解和分析本级及下级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根据风险导向确定内部审计对象。
第十五条 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应当立项,并制定工作方案,经有权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在反洗钱内部审计实施前应成立反洗钱内部审计组,成员包括组长、主审人和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审计组下成立若干审计小组,每个审计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七条 反洗钱内部审计组组长负责反洗钱内部审计的全面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持进场会谈和离场会谈;
(二)负责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三)确认现场检查结果;
(四)决定反洗钱内部审计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主审人的职责如下:
(一)决定现场检查进度;
(二)组织起草《现场检查报告》和《现场检查意见书》等检查文书;
(三)管理被查单位提供的业务档案和有关资料;
(四)决定现场审计组织和实施中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按照分工具体实施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应制作《审计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被审计单位,一份由稽核监察部留存。
第二十一条审计组实施反洗钱内部审计前,应对审计组成员进行专项培训,要求审计组成员掌握现场审计实施方案、现场审计要求和被查单位有关情况,遵守工作纪律等。
第四章现场审计实施
第二十二条审计组实施现场审计时,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审计通知书》,按《审计通知书》确定的时间进驻被审计单位。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并提供有关材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被审计单位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审计组应与被审计单位举行进场会谈,会谈由审计组组长主持。会谈内容包括:
(一)审计组组长宣读《审计通知书》,说明审计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听取被审计单位的反洗钱工作介绍。
第二十五条审计组调阅被审计单位凭证等资料应填制《审计调阅资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审计单位,一份由审计组留存。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将调阅资料退回被审计单位,并由调阅人和收回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 在进行反洗钱内部审计时,每次审计的抽样量不得低于2个月的业务量。
第二十七条审计人员进行现场审计时,应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工作底稿》。
审计人员应对所编制的《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应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取证。取证材料包括被审计单位有关凭证、报表和反洗钱工作档案等原件、复印件或照片。证据复印件应当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被审计单位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在有关证据上注明原因并由审计组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主审人应组织审计人员对有关审计内容进行复核、综合分析,制作《事实确认书》,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并签字确认后送交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对《事实确认书》所述事实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
被审计单位对《事实确认书》所述事实没有异议的,应加盖公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提交说明材料及证据,审计组应予以核实。被审计单位超过时限未反馈意见的,不影响审计组根据证据对有关事实的认定。
第五章审计处理
第三十条审计组应当在核实审计事实并确认审计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后,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撰写反洗钱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稽核监察部应当将反洗钱内部审计报告及时向行领导或反洗钱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报送反洗钱部门;如开展的是反洗钱特殊内部审计,还应将审计报告于内部审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人民银行。
第三十二条 在进行反洗钱内部审计中,认定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反洗钱有关法律法律和规章的,应当提出处罚依据、整改意见和处罚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存在问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第三十三条 稽核监察部有权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对反洗钱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十四条 稽核监察部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审计中发现的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报上级机构,并通报给相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第三十五条 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按照本行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三十六条 稽核监察部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本年度反洗钱内部审计情况报告上级审计部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方案所列审计文书的格式范本,由稽核监察部结合反洗钱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本方案由景德镇农商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方案自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