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要点(精选6篇)
工作要点是针对未来一个时期工作的简明扼要安排,多用于领导机关对下属单位布置工作和交待任务。从性质上说,属于事务公文中计划的一类,是应用写作中的一种文种。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要点,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1
2024年,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防控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建筑工程、自建房、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级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增强“隐患就是事故”的责任意识,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2.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各领域,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手段运用,推动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印发《XX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动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工程项目的建设、城镇燃气和自建房等运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二、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5.持续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聚焦城市生命线安全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燃气专项,重点将应用场景拓展至燃气用户终端和瓶装液化气等领域;督促指导各县有序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6.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已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管理,开展瓶装液化气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组织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管用、管住、管好”的要求,聚焦管道燃气全场景、瓶装液化气全链条,构建“人防+技防”“监测+监管”的城镇燃气安全防控体系。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
7.严格危大工程管控。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管服务中心,蔡新军)
8.深化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旁站制度,加强对进场工人的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易发多发态势。
9.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扰乱招投标市场的围标串标、异常低价投标等行为,持续开展建筑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挂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10.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监管,提升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素养。
11.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降低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四、强化城镇房屋安全风险管理
12.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发挥专班作用,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巩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经营性自建房持续开展“回头看”,加快整治非经营性自建房的隐患,对于暂时未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的,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要切实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确认无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之后,才能在“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销号。
13.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农户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巡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农户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符合条件的危房要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予以实施,避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广使用《安徽省农房设计图集》,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
14.加强群租房和大跨度建筑安全管理。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持续开展群租房和大跨度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属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属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施整改。
五、强化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
15.加强消防审验管理。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防火材料、设施设备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开展“消防审验专家行”活动,提高重大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服务水平。
16.加强施工动火作业监管。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和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管,把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死角”和“盲区”。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7.深推“四个工地”建设。督促各县区、园区持续深入推进“四个工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试点,引导、培育、扶持试点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四个工地”建设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工地的转型引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责任人:建管服务中心,张化超)
18.加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1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用好“案例教育法”,充分发挥厅“曝光台”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切实让严重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发生事故灾害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做好现场指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1.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从严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推动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落实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任,对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两家受聘或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处罚到位。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
2024年,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xxx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持续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行业矛盾纠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xxx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xxx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xxx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坚持把xxx法治思想、宪法、重要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牵头科室:局法规科、机关党委;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统筹谋划、部署和推进;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认真履行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实现述职、述廉、述法。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及房地产等领域信访维稳等工作。〔牵头科室:局法规科、人教科、机关党委、消防科、房产科、办公室;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推动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我局相关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强化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按照我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全市法治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牵头科室:局法规科;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打造数字法治住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打造数字法治住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力推进“全链通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系统向“壮美广西·政务云”集中部署,融合打造全行业统一“数字住建”数据底座,推动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系统和数据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牵头科室:局审批科、信息中心;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市本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建设改造。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科室:局审批科、法规科;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加强制度设计,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六)推进高质量立法。围绕国家法治统一和治理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规审查和论证工作,积极配合地方立法,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答复。〔牵头科室:局法规科、设计科;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七)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管控。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管控;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集中统一向社会公开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继续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参与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济合同等各项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核和案件办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牵头科室:局法规科、机关党委,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科室(局属单位);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免罚清单”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6月前完成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内容包括不少于40学时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消防、物业管理、城市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牵头科室:局法规科;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九)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积极履行复议应诉工作职责,支持复议机关和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加强与法院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加强信息互通、综合研判,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降低案件被诉率、败诉率。〔牵头科室:局法规科;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深入化解行业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持续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集中力量从源头上化解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信访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房地产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全面推动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五个法治化”。〔牵头科室:局法规科、房产科、办公室;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
(十一)深化法治学习宣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专题讲座、党支部学习、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xxx法治思想,提高法治素养。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牵头科室:局法规科、人教科、机关党委;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重点围绕房地产、建筑业、自建房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城市管理等领域,通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专项整治、送法进工地、送法进社区、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行业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宣传,提升普法依法治理能力,护航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科室:局法规科、房产科、建管科、城建科、村镇科、消防科;配合科室(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工作要点3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部署、实现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定信心决心、拿出拼劲干劲,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稳步向前。具体要点如下:
(一)加速推进“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贯彻省典型镇“1+4+7+9+N”和市“1279”典型引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高质量推进镇村建设,确保“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一是不断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城镇建设专班工作调度与交流,完善联络员制度,加强市镇两级专班的日常沟通,建立定期评价督导机制,持续推动工作质效提升。二是持续推动典型镇培育。集中力量做好首批10个典型镇的培育工作,推动各典型镇尽快开工建设一批能落地见效的项目,重点打造彰显XX特色典型镇,研究遴选第二批典型镇,示范带动全市镇村建设。三是扎实推动中心镇建设。按照省中心镇建设的标准要求,遴选一批土地有潜力、产业有实力、发展有空间的中心镇,推动按照小城市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四是加力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加强新建农房管控,进一步规范农房审批管理,强化建设过程监管;按照“一村一风貌”要求指导各典型村制定农房风貌提升方案,加快完成省首批15个典型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推动新一批典型村落实农房风貌提升工作;重点推进清溪、道滘农房试点镇强化“四沿”周边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建设、改造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绿色农房不少于250户,其余每个镇街不少于50户;选取全市重要地区、重要节点开展农房风貌提升,改善区域整体农房风貌。五是深化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培育优秀典型,打造5项以上项目范例,推荐参与省级示范项目评选,在评选“XX建造”优质企业等评优评先活动中对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予以倾斜和支持。拓宽结对帮扶实施路径,建立因地制宜的需求项目库,引导行业协会等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深度开展技术帮扶,推动一批高质量结对帮扶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力争实现年度公益性项目帮扶资金增长10%。
(二)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在擦亮“XX建造”品牌上取得新突破。以科技赋能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在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上下功夫,加速形成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新质生产力”。一是全力保持建筑业稳增长。持续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加大招引、培育和支持力度,做好建筑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加强任务指标分解和督促指导,优化服务保障,推动投产增效。二是持续做好企业服务和人才培育。积极开展“护根行动”,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落实专人对接优质企业、全程跟踪重大项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增强企业归属感。积极推动施工单位建设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提升站不少于50个,加速培育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三是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现场综合监管作用,实现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市场管理“三位一体”,促进现场管理和市场治理两场联动,推动综合监管在镇街全面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提升通过综合监管在工程现场发现问题、治理问题的能力。持续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欠薪专项治理等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调整企业信用评价。四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动出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导文件,全面落实《XX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年)》,探索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助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落地落实。五是加强设计引导和质量监管。开展建筑文化宣传周活动,出台《XX市城郊大仓“平急两用”设计指南》,落实住宅功能空间优化设计技术指引。强化专业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管理,持续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督检查,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分级分类审查。
(三)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上取得新突破。立足政府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一是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出台《XX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从“城市+项目”两个层面摸清保障性住房需求,加快推动东城、万江、寮步及大岭山等镇街首批试点项目开工建设,新开工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000套。做好后续项目谋划和储备,加快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二是大力推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进一步拓展社会面房源,新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0套。推动谢岗银瓶新区公租房配租入住;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少于1500户。城市危旧房改造不少于64套(间)。三是更好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市场监测研判,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房地产政策工具箱,进一步加大对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加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商品房销售基础性制度改革,着力提振市场预期,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快推进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支持企业和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纳统督导力度,重点保障好热点区域关注度高的楼盘上市销售,激活市场活力。
(四)发力攻坚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上取得新突破。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一是积极稳妥实施城中村改造。推动《XX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立法,加快编制出台专项规划,加速制定配套政策破解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农房建设管控等难题,推动城中村改造与“百千万工程”、现代化产业园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稳妥实施“小圈”范围10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南城石鼓、厚街鳌台等7个整治提升类示范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持续推进城市体检工作。优化指标体系,统筹联动市、镇街、社区三级力量开展体检,分析城市发展短板,提出符合XX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推进,深化体检成果应用。三是加快补齐居住社区短板。力争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个,预计总投资约7205万元。计划完工50台增设电梯。争取完成莞城市桥、东城星城、南城新城等3个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全市完整社区建设。四是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完善申报材料,加强沟通协调,全力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动各级各类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建立历史建筑预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机制。完成第三批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建档,配合推进“XX记忆”、石龙中山路历史街区活化改造等项目。五是强化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稳步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健全数据信息库,以CIM+模式开发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编制完善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办法,探索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出台有关管理标准。六是大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抗震防灾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建材打假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和质量检查。争取创建国家级工程质量奖2项以上、省级工程质量奖50项以上。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推动新建学校、医院等8类建筑工程采用隔震减震技术。
(五)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强化住建行业高水平安全保障上取得新突破。立足长远和根本,秉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扎实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源头“治本”,加码重拳“攻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清零风险隐患,打造平安住建,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企业要自觉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建设单位(业主)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直接责任,健全并落实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现场履职监督机制等,确保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切实到岗履职,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监管部门要加强人员到岗履职检查抽查,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排查不到位或者未落实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有关单位和人员,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不良行为信用扣分、启动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依法行政处罚并上网公开、加大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列入风险等级企业通报警示以及挂牌督办等手段强化惩戒教育。二是强化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市镇两级住建房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落实好属地属事责任,用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管资源整合,突出落实房建市政工程、自建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城市危旧房、农房危房、大跨度公共建筑、限额以下工程等领域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违法违规线索做好移交抄送。要重点突出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将镇街对村、社区、工地利用网格化开展日常监管情况作为督导检查、工作考核的重点。三是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危大工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采取工程整治、拆除重建、拆除、美化整治等形式消除隐患,力争完成12626栋初判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启动4栋64套城市危旧房改造,落实524栋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整治。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完善行业领域专家、退休技安人才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机制。加强建设工程火灾防控整治,督促物业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四是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加快推动《XX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规章立法,强化高危行业、危险作业环节、新业态新领域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全面应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推进“互联网+智慧工地”开发应用,依托“莞e住建”加快限额以下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既有危房管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培训和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持续推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健全教育培训效果及督导检查机制,常态开展应急演练,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住建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素质。创新协同联动方式助力三防工作,完善风险预防应对体系,建立住建系统“1+5+6+N”应急救援体系。
(六)深化改革治理能力建设,在提升住建领域现代化治理水平上取得新突破。适应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创新住建行业治理手段,完善系统治理机制,提升住建行业治理能力。一是系统推进“法治住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规范,研究实施执法人员多库合一统筹使用方案。切实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全面应用“粤执法”平台实施,充分依托流程化信息平台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打造“住建法治讲堂”,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法治思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全领域普法,迎接“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数字住建”。深化住房管理体系和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数据标准规范,打造“数字住建”标准规范体系和共建共享模式、持续推进住房数据和工程数据治理,全力建成“以图管房”和“以图管工程”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开发,打造特色CIM+住建应用及空间数据应用新模式、深入推进“莞e住建”小程序开发,推进数字工地相关标准制度落地,全力落地网络化综合监管模式。三是大力推进“效能住建”。持续推进实施“完工即投产”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验收提速。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项目落地“全过程审批流程一张图”改革。持续推进综合审批改革,进一步深化招投标改革和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做好住建部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和谐住建”。全面排查问题楼盘风险隐患,做好涉险企业项目“保交楼”工作,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推动《XX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和宣传,打造100个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样板小区,持续创建一批“美好家园”示范小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持续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更好发挥维修资金民生保障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信访大数据分析平台,深化信访数据研究分析,强化风险排查及预警,切实化解劳资纠纷、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等相关信访问题。依托行业协会学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强化交流共享,助力矛盾纠纷调处,促进住建行业健康发展和谐稳定。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力度,在夯实住建事业发展政治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力度,大力引导干部职工主动担当、奋发有为,打造一支有理想、有信念、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住建铁军”。一是全面深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管全局、谋长远、定决策的重要作用,强化住建事业政治引领。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深化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创建。突出党小组的重要地位,依托党小组积极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持续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理论武装,持续开展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推动完善机关纪委组织架构,加强纪律监督教育。二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成果转化,持之以恒做到学思用贯通,将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在促发展、惠民生的实绩实效上,坚持践行“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身子沉下去,在基层一线找问题、解难题、抓落实,不断提升末端执行力。推动成果巩固,持之以恒完善制度机制,把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机制,确保主题教育成果常态长效。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各类培训,通过干部轮岗和换位体验,切实加强对青年干部的锻炼培养。完善激励机制,注重优化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注重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困惑。善用、重用肯作为愿担当能吃苦有想法的干部,坚决抵制各种“躺平”“侧卧”现象。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强化岗位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特别要对关键岗位、审批岗位、执法岗位加强监督。严格规范各类资金使用管理,全面规范预算支出使用和政府采购行为,突出做好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切实防范财务风险。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
2024年,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镇和农村房屋、消防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将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增强“隐患就是事故”的责任意识,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手段运用,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及时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及城市供水、供气等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四)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印发《XX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增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
(一)持续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聚焦城市生命线安全发展建设,加快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重点将应用场景拓展至燃气用户终端、瓶装液化气等领域,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延伸。规范各地城市生命线平台监测运营,依据《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运营标准》,优化各地工程监测运营组织体系,明确监测运营各主体工作职责,优化预警事件响应流程,建立建全联动响应机制,确保日常监测的及时性、分析研判的准确性、预警联动处置的协同性、监测运营的系统性,支持城市生命线产业集群发展。(责任股室: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城乡建设股)
(二)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已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管理,开展瓶装液化气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组织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管用、管住、管好”的要求,聚焦管道燃气全场景、瓶装液化气全链条,构建“人防+技防”、“监测+监管”的城镇燃气安全防控体系。(责任股室:城乡建设股)
(三)强化城市供水规范管理。持续开展城市供水规范管理评估,落实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巩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成效,提升县城供水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供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城市公共供水行为,全面提升城市供水服务水平。(责任股室: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三、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
(一)严格危大工程管控。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二)深化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强化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旁站制度,加强对进场工人的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健全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三)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监管,切实提升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四)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扰乱招投标市场的围标串标、异常低价投标等行为,持续开展建筑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挂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股室:综合计划股)
(五)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开展建筑施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综合计划股)
四、强化既有房屋安全风险管理
(一)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巩固自建房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经营性自建房持续开展“回头看”,加快整治非经营性自建房的隐患,对于暂时未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的,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切实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确认无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之后,才能在“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销号。对经排查纳入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的城市危旧房,要加快实施改造,精准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销号管理。(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二)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管理,对占用消防车和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高空抛(坠)物、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责任股室:房地产服务中心)
(三)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农户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巡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农户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符合条件的危房要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予以实施,避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广使用《池州市农房风貌设计图集》,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责任股室:城乡建设股)
(四)加强群租房和大跨度建筑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和大跨度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施整改。(责任股室:房地产服务中心、建筑管理站)
五、强化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
(一)加强消防审查验收管理。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提高重大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服务水平。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能力水平。抓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事项全面纳入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工作落实,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防火材料、设施设备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开展“消防审验专家行”活动,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疑难问题解答》解决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难题。(责任股室:综合计划股)
(二)加强施工动火作业监管。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物业小区等需要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和用电作业安全监管,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房地产服务中心)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推进“四个工地”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四个工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试点,引导、培育、扶持试点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四个工地”建设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工地的转型引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二)加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研究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研究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责任股室:建筑管理站)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总结推广治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责任股室:各监管股室)
(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发生事故灾害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做好现场指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股室:各监管股室)
(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从严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推动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任,对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两家受聘或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处罚到位。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向好。(责任股室:各监管股室)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工作要点5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力建设花园新区、精品县城,争当全省强县工程示范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2024年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统筹好“稳”与“进”、“量”与“质”、“立”与“破”的关系,以好房子为基础,推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围绕“花园新区精品县城”建设,推动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以健全体制机制、信息赋能为重点,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坚持精准施策、多方发力,持续推动房地产业、建筑业和城建投资等住建领域经济投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党建为引领、持续锻造一支“有情怀、懂专业、善经营"专业敬业的住建铁军,全面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XX县争创“中部百强县”、争当全省“强县工程”示范、建设“花园新区、精品县城”贡献住建力量。主要目标:实施县城重点建设项目25个,完成城建投资5.13亿元以上;新建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县城老旧燃气管道19公里;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亿元,完成商品房销销售面积8万平米,实现“双回正”;扶持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家,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发放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110户;启动县城区、县经济开发区、唐县镇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15个小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4亿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着眼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以花园县城建设为抓手,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1.实施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坚持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以“景城融合”为目标,高标准完善县城规划,加快厉山老镇更新改造,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5个,总投资约16.98亿元。
2.实施县城功能提升行动。启动炎帝大道至交通大道新通道建设,打通交通大道至316国道连接线,扩建炎带火派委水河桥、完成开发区铁路穿涵工程,构建“四横四纵”路网络局、完善县城配套服务功能,加快县城实验高中、人才公寓建设、高标准打造市民中心综合服务体,建成实验小学,新建县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改造燃气管道19公里。
3.实施县城生命线安全行动。启动县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城市体检、窨井盖整治提升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燃气、供水、排水等重点应用场景安全运行监测,建立“发现问题一整改问题一巩固提升”全过程管控机制,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
二、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实现住建经济精进提质
4.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完善政策工具箱,做实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精准做好居民购房、拆迁安置房票、外来务工人员购房等政策宣传解读,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不断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优化土地要素供给,力争2024年实现“双回正”。指导督促县建发集团在县城规划范围内以土地入股的形式,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共同开发高品质、个性化的第四代住房。
5.扶持建筑业做大做强。落实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力争实现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继续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
6.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坚持“宽进、严管、重罚”,严格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动态监管,用好数字化和信用监管手段,加大“三包一挂”、无资质搅拌站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和标后监管,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品质的建筑市场环境。
三、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宗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7.全面强化住房保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住房问题。完善公租房租补并举保障方式,发放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补贴110户,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全面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确保“应改尽改”,保障“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8.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启动县城区、县经济开发区、唐县镇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9.着力提升小区治理成效。坚定不移深化共同缔造,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建立健全“1365”治理体系。围绕打造“好物业”,持续推进物业行业“红黑榜”制度、信用评价制度,推动物业服务向智慧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四、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先导,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村镇
10.实施全域美丽城镇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秩序、产业服务社会治理”小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大大行动,打造生态宜居、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特色鲜明、产业兴旺、治理有效的现代化示范小城镇、申请4500万元债券资金,再支持洪山等9个镇完成总投资1.14亿元的15个小城镇建设重点项目。
11.加快农房和村庄现代化建设。充分运用乡村建设评价成果,加强图集推广、乡村工匠培育,力争新建农房有设计方案或采用标准图集达到80%以上。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历史建筑修缮工作,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12.提升污水治理成效。开展乡镇污水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厂网运营管理、监督考核、绩效付费等规章制度,提升污水收费工作质效,推行使用者付费与县镇财政共同分担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厂“建得起、用得好、管长远”。推进总投资7000万元的乡镇污水管网三期建设,实施洪山、唐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五、以零容忍监管为理念,坚决守住建领域安全底线
13.深化自建房安全隐患消危攻坚行动。持续开展自建房销号情况抽查核验,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工程措施消危到位。
14.压实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推动程等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住宅质量信息公示”及“一证两书”制度,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和扬尘防治管控、深入开展“危大”工程、起重机械、从业人员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5.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开展常态化巡查排查整治,对燃气设施安全间距不足等安委会挂牌问题进行督办,确保如期销号。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普查和评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技术工程支撑等保障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16.做好涉房涉建信访维稳。紧盯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对涉房涉建重点群体继续实施专班包保,着力化解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不出现赴省进京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六、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深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17.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对标“获得经营场所”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新指标内容,持续优化提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广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全面落实落地,力争形成典型经验在省级推广。加快工改系统3.0升级改造,全量、实时将消防审验事项信息、全过程办事信息、消防审验业务信息纳入工改系统,做好“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帮办代办等服务。
18.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住建“互联网+监管”、“双XX机、一公开”、“信用双公示”运用,加快案件查办力动城市全面精度和速度,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在,文明"民注水牛推进依法监管、
19.加快数学住建应用、实施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和改造、推进智慧工地二期、住房管理系统迭代升级、燃气门站置控全覆盖等项目建设,谋划好“互联网+清廉住建”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升住建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七、以作风建设为引领,持续锤炼实干担当住建铁军
20.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实现动态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21.锻造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县委“三比三拼”活动,继续深化破冰提能,坚持以提能激活动能,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年轻干部“四个一”等制度,开展“局长讲政策、股长讲业务、干部谈体会”活动,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
23.强化舆论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正面宣传,准确解读政策,突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以以人为木,推动城市全面精高质量的新闻宣传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
24.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抓好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擦亮“清廉住建”品牌,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巩固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6
2024年,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xxx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大局中统筹谋划,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我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xxx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xxx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宣传xxx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xxx法治思想系列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xxx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长办公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学法考试、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推动用法治方式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习惯养成。
3.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全面开展宪法、民法典“七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进物业、进中介、进网络)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新《行政处罚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加强商品房预售、物业管理、文明施工、住房保障、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二、持续增强普法针对性
4.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把宪法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配合市普法办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各项宣传活动。大力学习宣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党支部要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三会一课”的内容,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5.抓好新法实施宣贯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新出台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的宣贯和实施成效评估工作。加强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围绕《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等新颁布实施的地方政府规章,通过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体现立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地方性法规的自觉性,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6.持续抓好重点任务和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普法。立足全面依法治县大局,围绕房地产、建筑业两大行业以及乡村建设行动、生活污水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绿色建筑发展、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及收运体系建设等重要工作,结合“质量月”“安全月”“节能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行业管理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突发事件应对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开展常态化公共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配合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领域的专项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7.抓好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组织开展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考试,依据省住建厅改革要求推行县级住建领域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程序办理《行政执法证》新增、换证工作,提高住建行政执法资格通过率。在执法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让执法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8.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落实上级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参照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本领域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向社会公布。
9.不断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和基础性信息公开,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司法协助执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切实发挥败诉案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作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件或者重大案件,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从源头规避诉讼风险。
三、提升执法普法工作实效
10.加强党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局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述法内容纳入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年度述职报告,发挥领导同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
11.保障行政执法当事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河源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
12.全面落实“总对总”试点工作要求,发挥诉调对接机制作用。探索多元化非诉讼调解路径,根据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的工作要求,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管理办法、调解工作规则,推动形成“一站式”调解服务、“示范判决+专业调解”等举措,提高调解质效和解纷水平。建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法院重要事项会商、研判机制,梳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有效可行的政策建议,及时反馈到法院、立法、司法和上级主管等部门。分批次推荐报送调解员和调解组织,持续壮大行业调解力量,努力构建“协调联动、规范有序、公正高效”民事纠纷解纷机制。
13.持续抓好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工作,做好住建领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做好住建领域“双交双办”的重点类案化解,重点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楼盘”项目推进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和治理。加强欠薪风险隐患排查,积极调处矛盾纠纷,推动欠薪隐患及时发现,欠薪纠纷及早介入、动态处置。坚持预防和化解并重、排查和调处并行,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理性反映诉求,及时有效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着力弄清信访人背后的真实诉求,从源头推动信访矛盾依法有效化解,完善预防性制度规范。
14.强化以案普法。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等制度,针对热点法律问题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政策法规施行以及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主题,适时组织法官、律师或法律顾问到本单位开展案例教学和讲座。围绕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等行业领域,充分利用重大热点事件开展普法工作,制定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通报,强化法治工作者在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过程中的辨法析理,以案释法。
15.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以宪法、民法典、住建新法和老百姓关切事情为普法重点内容,面向工程建设类、房地产类等相关企业和执业从业人员,推行守法信用记录,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联系社区、物业小区、工地、乡村、企业等共建住建法治文化阵地,培育行业内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让法治文化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