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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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一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死,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二
也许许多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这世间珍贵的感情,让我知道,原来可以为了兄弟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可以付出那么多。
主角叫吴邪,因为爷爷留下的一本笔记而结识了嗜财的王胖子和闷油瓶张起灵,这三人结成铁三角,从七星鲁王宫到蛇沼鬼城,这一路的坎坷与考验,让他们建立了彼此胜似亲情的感情。
一路走来,一个接一个的秘密铺天盖地的袭来,你或许知道了几个秘密却无法推论真相。正如同与真相隔了一道门,而你却没有钥匙。或许你颓废过,或许你想放弃过,但经过这一路,你还是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了未来,到那时你才知道,曾经哪个天真无邪有多让人心疼。
“我希望你能够活下去。”
铁三角拥有太多我们想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无论是结伴闯鲁王宫还是张起灵不顾生死救吴邪,他们教会了我太多太多,虽然我知道他们是虚拟人物,但是我似乎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灵魂,只不过,他们在书内,我在书外,一纸相隔。
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无处寻找而显得珍贵,就像别人所说,正因为你不看盗墓笔记,所以你不会知道,为了兄弟他们可以付出生死,所以你不会知道,《红高粱》这首歌有多叫人心疼,所以你不会知道,这些鲜活的人物一路走来,被一个“十年”拍在那里,鲜血淋漓。
原来……命运不会放过任何人。
但那又何妨,20__年8月我们照样回去长白山接张起灵,就算都知道那是假的,却没有人放弃,毕竟那是我的信仰和光。
或许像铁三角一样的友情我们得不到,但我们可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人。事。物,珍惜所有,珍惜一切。
《盗墓笔记》教会了我太多,也许它不会被传承,也许会随着历史的长河而被人遗忘,但是我不会遗忘它所教会我的一切,让我知道什么是友情,让我记得有一本书叫做《盗墓笔记》,感谢三叔创造了他们。
此文记得我所钟爱的《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三
看完所有《盗墓笔记》(包括后记),窗外已经摸漆码黑得了。
屋里只开了一个小台灯(就在我手边),我坐在床上,抱着电脑发了一阵呆。我伸了个懒腰,才意识到自己嗓子干的发疼,胸口憋得也有些难受了。我起身去厕所洗了把脸,打开冰箱拿了个西红柿,一边被冰凉的汁水刺激着感官,一边在体会天真最后的感受和整个故事。这整个故事,我一边看,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过活着我的生活。我断断续续地终于看完了,心里没有那种看完一篇小说后的畅快,有一丝惆怅,一丝好奇,一丝安定,一丝期待,总之就是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
我从整套书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专业的盗墓粽子类术语或知识,还是世俗人心。对于总体结构,我觉得南派三叔构造的挺严密的。看到一半的时候,看着南派三叔用大量的言语去描述整个关系网里的各个家族之间,伙计们还有三叔这个人。我开始起疑,这书最后不会告诉我,人心可畏,家族秘密之类的吧。当时觉得和盗墓有些跑偏了的感觉,可又连着,于是我就看了下去。南派三叔终是没亏了这个题目,整个大故事下来,没离盗墓主题,还含带了那么多贴实的东西。给读者一种很真实的感觉。南派三叔的文笔和写法结合的恰到好处,还很诙谐。再未来的故事,更是笔刃有余啊。至于有很多人说结局很不给力或者埋怨作者很多事情都没交代清楚,我觉得若是仔细看完整本书,再连贯起来,其实疑问并没有那么多。或许是因为一开始连载的缘故,所以有些地方扑朔迷离,解释不清。每看后记之前,我确实是想对南派三叔说一句,“后来呢?”紧接着看了后记之后,我就觉得南派三叔肯定在某个角落偷笑,一种自豪和骄傲的感觉顿时倾出。
整条龙脉以及那个“它”等,南派三叔安排的有条有理,要我单纯地说最喜欢的盗墓地点或者情节还真是有点难。鲁王宫和秦岭那些实在的底下墓穴,让我开了眼界。我脚踩着地面,有种可能会有粽子的手从地理抓住自己的脚踝的感觉。尸变和各种奇特虫子,还有关于鲁王的秘密和传说让我有点晕头转向的。关于麒麟血,我想是在天真那个狐狸青尸上方,他抽出宝剑时,误食了那块甲片。甲片后来融到了他的血里,导致了他有了类似于蚊香的血。南派三叔细致的描写,让我如身临其境般的。海底古墓或者河底古墓勾起了我很大的好奇心,我想在那座古墓里还能呼吸着地面上的空气,不用潜水一切的设备,这该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啊。人们是怎么利用技术来开凿出来的呢。还有鸿伟的工程和深不可见底的智慧与技术活儿,各种机关,各种楼型或墓型,这都是人才啊。暂且不说汪藏海这人有多坏,就说这个脑壳里有多少智慧的成分啊,这是人才啊。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叹着古人的智慧与技巧。或许是时代的局限性,他们的思维方式让我感到我现在所认知的这个世界是远远赶及不上的。长白山上,雪积连绵,却没想到雪下的另一番天地。想来,这些雪也是不会的寂寞的,有尸胎,陨石,各种断崖,阴兵,粽子等等的陪伴,还有那铜门后面的小哥守护的秘密。最后陈文棉的后来,还有天真在陨石里见到的那张脸,以及小哥的失忆症是怎么回子事情也算是个谜。根据逻辑推断,陨石的性质以及这些人身后背负的责任,或许也能猜得个一两分。关于陈文锦和小哥的体质也是个谜,一直年轻是因为经过了什么地方还是因为误食了什么丹药呢。每每把两个人连到一起,我就想起了霍老婆子当时见了小哥之后立马跪下时的情景,按照天真和小哥的推断,她是骗人的,她的沉默是在找理由掩盖真相。后面也提到了他们这些老九门的不守信,想必霍老婆子八成是心虚。可我总是会想多问一句,那,小哥的真实身份,抛开一切责任秘密后的他是谁,只是单纯为了那个秘密而来到这个世上的吗,那岂不是太凄凉了。再说那洛尔木还有巴乃村里的故事,更是各种古墓的结合体。我一直在构想蛇的样子们,落萨陀(忘了是不是这个名字了),真实的样式雷张家楼是什么样子的,还有最外面那层“保护厚皮”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搜索了很多资料,还是有点难以在脑海里勾勒出。关于蛇后,我想会不会就是阿宁,可这又有点不太符合情理。于是我想,阿宁或许只是个引子,那蛇的食物罢了。两种想法各占一半。所以说,疑问是还有的,可是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信息了。最重要的不还是那些秘密,那些责任,那些时代里那些人留下的那些事情嘛。最后小哥去肩负起,也算是个圆满的结束了。
下面我想说下人物们和人物关系,这是南派三叔也着重的一部分,我感触颇深啊啊:
吴邪:做为一号男主角,读者们以吴邪(天真)这个主人公的第一人称去经历这些事情,像南派三叔说的,的确很废材啊!!!严格说起来,他比不上小花的身手,闷油瓶的敏捷思维,三叔的果断以及胖子的莽撞诙谐(有点不太好形容胖爷),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天真深刻地在前面的情节印证了这一点。有时候我都想拍着大腿替天真做了些事情,可还是想想就罢了,毕竟不是真正的局中人,最能让我这读者受折磨的就是那份好奇心。天真的好奇心和我的好奇心,对后面的事情的探索,还有那个秘密。慢慢地体会天真的细腻心思和逻辑思维,他的懦弱,他的犹豫,他的不忍和隐忍,他的舍不得,他的感性和理性,他的顽强,他的执着,他那满满的盗墓基础知识。作为读者,我真的有点难去评价他。这书没了他,也少了很多。通过他这个人物,反衬了那些伙计们的墙头草性质,以及人心和人性的险恶。他像个工具,被那些前辈利用了;却又像个男子汉,坚强完整地走了下来,以及后来帮三叔把场子镇住。唯一很想提的就是他很重感情,看到后来他追随闷油瓶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很想拍他几下说,“够仗义啊!”虽然他们被很多腐女yy了…咳咳…,但是,但是这建立起来“革命”的感情已经很坚固了。至于那份责任,更像是把他们联系起来的一个枢纽。
张起灵(我其实更倾向于叫小哥,闷油瓶):他对天真说过,我是个不知道过去,没有未来的人,在这世上,可有可无的,即使我死了,也对这世界没有丝毫的影响,仿佛我从未出现过一样。这种感觉真的好心酸,我看到这时,真想把小哥好好抱住说,才不会,忘了以前,我们以后在一起吧!(咳咳,纯属yy。其实对天真也动过这个念头的。害羞ing…)他的出现就是整个故事的伏笔,而他的离开也是整个故事的结尾了。他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他最后还是守住了这个秘密,承担起了这个责任。我想了很多次,这样子的一个人,怕是只有责任相伴,其他的人和情什么的都是风景里微不足道的灰尘吧。天真和胖子是在他两次失忆时出现的人,也带他最后走回了这个秘密或责任。他的出生和成长环境影响着他,他冷静理智的出乎常人,不过他还是有感情的。我想他必然也是有感情的,对天真和胖子。我真的很想作者给小哥一个有血肉的背景,而不是那冰冷冷的血腥的家族责任。很心疼小哥,也很佩服小哥执着的信念。
王胖爷:想起来,胖子一开始大喊着说,我要是怎样怎样,我王字就倒着写,就反着念,可是无论怎样,它还是个王字啊。南派三叔说过,“如果说无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那种人。”仅仅为此也要叫好色闯祸仗义幽默的胖子一声胖爷。胖子机灵的脑子和身手是很多危境中的一个转折点。(他比天真那废材其实有用多了。嘘…)到后来,云彩的死,胖子的变化。我心里揪了一下。很难过。这么乐观的一个人,却始终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天真,那时候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这孩子的天真无邪,还一直拿这四个字当称号打趣吴邪。他说过很多很经典骂人的话,还有被人姑娘甩耳光的经历。我只能说,佩服啊。从脑子到嘴到身形,都是不输一个瘦子的!
潘子:跟随三叔,忠肝义胆,上得刀山,下得火海,令人敬佩。看到第一次潘子受伤,我就想这人承受能力真强啊。后来潘子多次重点出境,没有一次是体肤完整的。可他竟然都坚持了下来,受伤,复原,继续受伤,继续不完全复原,如此循环,如此坚强。他的世界后来是为了三叔而活。三叔在,他守护;三叔不在,他生活也没了多大意义。天真对他说去找姑娘就成家,他摇头说要等三叔。南派三叔描写到潘子住的地方时,我又一次心酸啊。跟三叔闯荡了半辈子,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是三叔没给他后路,还是那些市侩伙计们的人心可畏啊。最后他死的时候对天真说,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我在后面看着。你不要辜负了三爷,也不要辜负了我。去吧,大胆地走吧。我想天真最后出去之后,怕是心里什么滋味都有了。真的太难过了。可潘子也别无选择。
袭德考这些鬼佬们:我一直都很想吐槽,你们一群黄毛蓝眼怪物们往我们中华国土里钻什么钻啊,骗子就算了,还跟个穿山甲似的,真以为你有什么超能力啊。给你们面子,让你们进了国土就算给你面子,还一个劲钻啊动啊,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回家老实呆着去。骂之后,又觉得自己太愤青了。其实这些外国人利用当时国内没用的先进技术,来分析那些资料,获得一些后来很帮助天真的资料,这些都是一些铺垫和积淀啊。只是想着自己国家的东西被别人动着,终归是不舒服的,可又不能怎样,国没强大到那种地步,这些鬼佬就当是帮忙了,也没什么大碍。不过袭德考骗吴老狗那事可真是不厚道啊不厚道。最后死掉了,他到底知道多少,参与了多少,他这种自私的人估计只有自己知道吧。阿宁的去向到底和天真的梦有没有关系也不知了,不过关键的是最后天真他们逃脱了呼呼。
二叔和三叔都很像那种大神,值得膜拜啊。在范儿上,二叔做的更好。两个人,冷酷,手段各种,心狠,计谋多等。
解连环,尽了一个三叔该尽的所有责任,也算个豪杰。可惜最后到底是死了还是隐匿了,其实还说不打准,死了的可能更大些或许。可后来在故事结尾的时候,告诉天真所有秘密的时候那个人,我在质疑中……
伙计们和王二邱等人,人心隔肚皮啊。天真说,其实那些粽子还不如这些人来得更可怕。人情世故,三叔在的时候一个样子,三叔不在又是一个样子。我一想到潘子挨的那几刀,我就觉得十分不服气,很想跳进去故事里去找雷子们把这些人全丢到监狱里去折磨一番。
那些老九门家族的后辈解花儿,霍秀秀: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这个花儿到底是能不能够完全信任。像胖子说的,我谁都不信,这些人也不能够信任。皮包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唉,还是那句话人心啊险恶的江湖啊啊。看到霍秀秀的出现,我还以为一切秘密都要有了个蓝图了。可谁知道,这孩子也就打了打酱油,露了下脸就没啥再可表现的了。
老痒的故事吓人啊,我有点不太愿意回忆他的那段故事。一是有点晕,二是太诡异了。他那技术估计能帮克隆生物事业很大的忙。他怎么生活的啊,什么感受啊,奇了葩了真是。
太多感受了,不是分分类什么的,一时半会儿就能讲清楚。只感觉,这书写的真是他娘的好啊,什么样子的情感都融合在里面了(套用胖子的语句模式)。
不知道南派三叔有没有继续打算写十年之后的故事。或者说这故事到了这里就是很圆满的结局了。无论怎样,我想这故事就在这里,结局是不会有的,因为时间是没有结束的。所以,作为读者,我只能弱弱地问句,“后来呢?”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四
我是从结束了《藏海花》的阅读后,才萌生要写些什么的。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当然,这不是今天要写日志的主要目的。关于这篇日志,我希望把主角的位置留给闷油瓶子张起灵,而不是关于三叔所塑造的老九门,甚至张家族人的那些云层后无休止的小秘密以及所谓的终极。亦或是张家族人与汪藏海横跨千年的较量。
如果说三叔加注到吴邪身上的是一种命运的包袱的话,那么三叔加注在小哥张起灵身上的则是不幸与凄冷。那是一种残忍。甚至超过任何精神形式。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三叔用沉默寡言和几乎匮乏的面部表情掩盖了小哥所有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知道小哥是否曾经感慨过命运,悲伤过年轮。或许他在感情世界里的感知犹如婴儿。在整部故事里,似乎只有吴邪真正的去关心过闷油瓶子张起灵的内心世界,尽管小哥把自己的世界封闭的很牢。但吴邪一直试图努力的靠近。这大概是三叔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尽管小哥对此的回应仍是冷淡的。他似乎并不懂的去表达一些东西。
当故事的最后,三叔果断让闷油瓶呆在大铜门后去守护终极十年的时候,所有人都为这么个可怜的人痛心着。但三叔似乎并不愿意就这样放下折磨他的刀。所以,在《藏海花》中,三叔又给他加注了悲惨的童年。自小无父无母,苛刻又严格的训练,被采血当苦力,不顾惜他的生命,甚至目睹了族人相互厮杀的场面。所有的这些他都是面无表情的面对着。还要穷其一生背负家族的使命。所以连吴邪都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还会有什么事能让这么个人真正伤心呢。所以,当他在喇嘛庙看到那座小哥哭泣的雕像时,会那么的震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哭泣呢。这是一个让人有绝对的安全感却又有强烈保护欲的令人心疼的人物。
有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闷油瓶子张起灵是三叔内心的一种设定。那是一种脱离世界的向往,但又在这种向往中饱受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犹如闷油瓶的世界一样,深入骨髓。
我不知道三叔的故事还会如何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关于这个故事,只要三叔想,他就可以无休止的讲下去。打个比方,一开始或许会觉得三叔在编一个篮子,故事展开,继续,然后收网,最后结局,做成成品。但是,三叔却在编一个席子。一开始的篮子底儿“老九门纠纷”只是现在席子“张家族人的秘密与汪藏海的较量”的边缘部分。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五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____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听歌听到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看书看的泪流满面也是一种本事…从一首歌想到一本书,再到这篇文艺更是无奈。
嘛,算了,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盖,睡觉。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六
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七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八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踏上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的太多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是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个月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震撼,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
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从帛书中得到一张古墓的地图,从此踏上了寻找真相之旅。从七星鲁王宫始,西沙海底,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到青铜门前……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吴邪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阴谋。
在这盗墓途中,吴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与吴邪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吴邪称作“闷油瓶”,性格沉默寡言,一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威慑粽子的“老闷宝血”。他总能在他人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不为人知的过去,并患有失忆症。
王胖子,自称“摸金校尉”,为人豪爽,是乐天派的代表人物,经常在冷场时活跃气氛。他四肢发达头脑却不简单。思维独特的胖子有一套自创的“枚举法”,且他喜欢摸明器。但是看似贪财的胖子却自愿淌吴邪这一趟浑水,并多次营救吴邪和小哥,提供寻找真相的重要线索。
再来说说主角吴邪——一家杭州古董店的老板,对古文字颇有研究,会写瘦金体和做拓本,有强烈的好奇心却没有勇气探索“新事物”,普通却不普通。我有时恨他的犹豫不决和胆小懦弱,也爱他的天真无邪和同甘共苦。他是铁三角一个特殊的人物——虽身手不好,有下墓必起尸的体质,被称作“拖油瓶”;但他总能在关键时刻发现一些细节,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借此不断追求真相。因此,他也是各方势力的主要针对目标。
《盗墓》中老九门、袭德考、张家和“它”组织的关系和目的错综复杂,相互的利用猜忌,无数的阴谋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终极。吴邪一干人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的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我也想了很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亦或是其他的东西。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包括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和爱,最后只想说----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九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bbc)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00字篇十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这就是我们的天真无邪小同志。
——小哥。
这是整本书里我最爱的角色,所以私心想给他多写一些。
关于他的描述,最准确的莫过于吴邪给他取的“闷油瓶”这个外号了,就是“闷声不吭的拖油瓶”的意思。这种闷乍一看似乎有点呆呆的味道,因为他对外界的人事物表露出的反应甚少。然而我们知道他是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的,只是毫不上心,依旧为了自己的目标独自前行。内心和所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却突兀地跟随在人群中,看起来真有些像拖油瓶。
说到这里又想起另一个“失踪专业户”的称号了。他的目的与所有人都不同,而且必须去做,因此任何人都无法跟他一路同行。但这并不代表他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每次众人发现他失踪都是脱离险境之后,也就是说他是考虑过别人的安危的。最让人欣慰的是,他总是会在危急时刻突然出现,仿佛从天而降,挽救一大批人,带给你无限的惊喜与安全感。仿佛只要有他在就没有什么危险值得害怕,三叔自己也承认有他在的篇幅总能写得格外轻松。胖子那句话说得好:“家有一哥,如有一宝。”
三叔在后记里评价他说:“这是一个强大得犹如神佛一般的男人。”不仅是指他的身手,也包括他的心灵。淡淡地看着世间百态,却不悲不喜,在斗里像神佛普渡众生一样救同行的一干人等于危难之中。现实点说,他更像一个医生。看惯了生离死别,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救助每一个有生命危险的人,却从不对此产生悲悯的情绪。
其实有时候,我们认为他是不幸福的。因为除了吴邪和胖子,便没有人是真正了解和关心他的想法和作为一个“人”的情绪的,虽然他自己觉得这些对他是没有必要的。我想,他对吴邪和胖子的感情一定是发自内心的很真诚的。从没有期望得到却意外收获了的感情,大概也会让他有一丝受宠若惊吧。这样看来,他又是幸福的(这点在后面瓶邪感情分析中会详细写,先说到此)。
我不能说我很了解他,但我一直在尝试体会他的各种举止中反映的真实内心想法。
——胖子。
他是个开心果,书里大部分的笑料都是他贡献的。
他的所作所为让很多人觉得不靠谱,但在没有小哥的篇幅中,他也起到了一定的安心作用。不靠谱却也实力不凡,大大咧咧其实胆大心细,有时候他简单的思考方式反而能找到真相。即使是满嘴跑火车的荤段子,在最紧张的时刻也缓解了很多气氛。最难得的是,铁三角的另外两个成员要由他从中插科打诨。
他,就是铁三角之一的王胖子。我私下里还认为他充当了“媒婆+真相帝+电灯泡”的角色(笑~)。
——潘子。
一直认为除了铁三角他就是最重要的人物,他也是主角。
有很多次他都濒临死亡却奇迹般的挺过来了,我以为他会一直走到故事的最后。可他在张家古楼里还是离去了,以一种很惨烈悲壮的形式。让他的小三爷泪流满面,也让读者红了眼眶。然而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誓死效忠三爷,保护小三爷。在最后唱那支歌的时候,他应该是满怀欣慰的吧。
如果说我对小哥的感觉是爱,对吴邪是萌,那么,对潘子就是一个“敬”字。他是个真爷们儿!
——吴三省﹠解连环。
这两个我写下来纯粹就是用来膜拜的啊。
两个人内外串通,一个地面一个地下,双生子一般,二十年如一日,联手搞垮组织。当然,他们付出的也太多了。
《盗墓笔记》最牛逼角色非他们莫属!
我不是一个话痨,写文章时也是,通常拼凑了很多天才写出一个前言不搭后语的短篇。敲这篇评的时候却是下笔千言但不离题万里,大概是感情到了心里就有无尽的语句一行行跳跃到屏幕上,平时还需要绞尽脑汁挤出词汇现在似乎不需要了。于是乎有了下面这段:
——瓶邪。
这是我最想写也是全书最让我震撼的感情。
他们的感情不能简单的用友情、亲情和爱情来定义,因为他们之间这三者兼具,然而又超越了这三者。这仅仅只能说是一种“感情”而已,似乎只是出于本能。
他们比朋友的关系更深,多了些依恋;他们又比兄弟家人疏远,少了些亲密无间;他们跟爱情相比,多了精神上的默契,少了肉体上的需要。
这是最复杂也最简单的感情,没有任意一种单纯的感情能替代它,也没有哪一种感情能表达得这样简单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