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餐饮行业员工守则十条(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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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员工守则十条篇一
1.工作时间为早班9:00—14:00,晚班16:30—22:00,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五分钟以上十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罚款10元。
2.员工必须穿戴本店统一服装,保持衣着干净、整洁,女生以化淡妆为宜,不允许留长指甲染指甲,如有违反,罚款5元。
3.餐前检查卫生时间为,每天上午10:40、下午17:40,如发现不合格,根据情节的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周一大扫除,如有不合格,每人每次罚款5元。
4.每天上午11:30站位,下午17:40站位,站位时不允许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工作时间不允许打电话,吃东西。
6.同事之间,要互相团结,不允许吵架,如有异议下班时再沟通,决不允许在客人面前争吵,经领导劝解无效者罚款5-100元,重者开除并扣除三天工资。
7.对领导要坚决服从,如有不同意见可下班后提出,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8.服务员要以热情、微笑、文明、礼貌的态度对待顾客,如被投诉,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予以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9.服务员要节约、爱护本店用品,包括(水、电、餐巾纸、方便筷、等小物品),如有浪费现象的发生,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工作餐吃多少打多少,杜绝发生浪费现象,如果发现浪费,每次罚款20元。
10.服务员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吃客人吃剩的东西,如被发现,给予警告。
11.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须同领导打招呼,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12.如果因服务员点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客人退菜情况,所退菜品由服务员按卖价自己买单,酒水若有落单者同样按卖价赔偿。
13.在酒店内住宿的员工每晚23:00之前必须归宿,不归宿者出现任何意外酒店概不负责。
14.工作时间决不允许服务员之间分瓶盖,影响工作,如被发现没收瓶盖,并罚款10元。
15.周末、订餐、过节都不得请假、休假(特殊原因例外,并需领导批准)请假一天扣一天工资,请霸王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超过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除当月工资。
16.服务员每月公休两天,本月未请假、迟到、早退者为满勤,给予满勤奖30元。
传菜员
1.所有小料由传菜员统一配备,收回、保存,如因失职造成损失,由传菜员负责按照卖价赔偿,并额外罚款10元。
2.时刻保持传菜口卫生,包括调料盒的调料卫生,备足调料,厨房窗户卫生、卫生间卫生。
收银员
收银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落单,收银时出现错误,由收银员按损失赔偿,并额外罚款10元。以上所有员工如有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如有违反,扣除当月工资。离职时必须把本店给配备的所有衣物毛巾等物品洗干净返还本店,如有违反,按店购置物品金额扣除。
奖励制度
1.对本店做出杰出贡献或对本店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的员工,本店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受到客人书面表扬的,每次给予服务员100元现金奖励。
以上制度是为了本店能有更好的发展前景,请各位员工支持!
每位员工下班之前必须做好自己的收尾工作前堂检查炉灶是否关闭、桌椅摆放是否整齐、并在客人走出餐厅后关闭所有电源。厨房配菜师在下班之前必须把厨房物品归类,菜品放入保鲜柜并检查冰箱是否通电,搞好厨房卫生。洗碗工要做到轻拿轻放,把前堂收回的餐具洗干净、归类,清洁洗碗池、杀鱼台及墙壁,各处卫生搞好方能下班。
希望各位员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谢谢配合!
餐饮行业员工守则十条篇二
第一部分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范围
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
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墨盒、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软盘、支票夹等。
3.集中管理使用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库房结合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由保管员提出申购单,交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发放
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
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
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
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
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
员工配发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行李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员工洗浴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淋浴时间为每周三,在康乐部淋浴室进行。
第二条。洗澡的具体时间根据营业的时间详细通知。
第三条。员工洗澡时自带浴品。
第四条。员工洗浴结束后共同将浴室卫生清理干净。
八、关于对讲机的使用规定
第一条。对讲机作为酒店办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场所使用
第二条。对讲机只允许在接待服务过程中使用,不能做为个人联络使用
第三条。使用对讲机时必须用耳机,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条。对讲机必须妥善保管,保证使用通畅
第五条。在工作交接时,必须将对讲机、耳机上交库房。
第六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对讲机破损或丢失,由使用人按价赔偿。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节约成本。
一、财务借款及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凭证写明借款用途,由部门主管签字,主管会计审核,交孙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
第二条。费用发生后,持报销票据到财务报帐。
第三条。报销票据要提供合法报销单据(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提供零星多张小单据,需将多张单据以阶梯方式贴在一张空白纸上,并结出金额合计,需要入库的要附上入库单。
第五条。报销一律用碳素笔,写明报销日期并附审批人孙总的签名。
第六条。财务部要对报销单重新审核,确认金额与审批人签字无误后方可付款,并加盖付讫章。
第七条。借款人因公借款办事,要本着当日借当日报的原则,特殊情况必须在借款三日内进行核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二条。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记帐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凭证、帐簿、报表均用中文。
第四条。会计科目执行国家制定的行业会计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五条。会计凭证。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1)自制原始凭证指:入库单、出库单、旅费报销单、费用支出证明单、请购单、收款收据、借款单等。
(2) 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3)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十五年。
第六条。会计报表,依财政、税务部门和集团总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及时填制申报。
三、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营业成本的计算应根据每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材料、物料、购进时的包装费、运杂费、税金等应在该原料、物料的进价中加计成本。
第二条。餐厅的食品原料中,还应把加工和制造的各种食品产品时预计出现的损耗量之价值加入产品成本中。
第三条。对运动场所购进准备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运杂费和包装费均应在费用项目列支,不得摊入成本。
第四条。客房部设备的损耗,客用零备品消耗等应做为直接成本。
第五条。车辆折旧、燃油耗用、养路费、过桥费可作为成本核算。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所耗用的水点气、热能以及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应做为营业费用处理。
四、现金及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库存现金额在集团财务及银行同意下按一定额度留取。超过现额部分当天存入银行,除规定范围的特殊情况下支出以外,不得在业务收入的现金中坐支。
第二条。现金支付范围:工资、补贴、福利、差旅费、备用金、转帐起点下的现金支出。
第三条。现金收付的手续和规定:
在现金收付时必须认真,详细审查现金收付凭证是否符合手续规定,审查开支是否合理,领导是否批准,经办人和证明人是否签章,是否有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四条。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
第五条。主管会计每天必须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出纳库存现金情况。
第六条。流动资金即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批准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有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
第七条。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即经营总额与同期库存的比例按2比1的规定。
第八条。超储物资、商品除经批准做为特殊储备者外,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资金。
第九条。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集团财务和公司总经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五、收取支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检查转帐支票上是否有法人名章及财务章,是否有开户银行名称、签发单位及磁码,不得有折痕。
第二条。背面写有持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三条。支票有效期为十天。
第四条。最低起点为100元。
六、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30日、31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30日、31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总经理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三)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四)监盘人:由总经理派人担任。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盘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相同。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2、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产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
第六条。盘点实施要求
1、要求主盘人、盘点人、协点人等严格按照盘点程序进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盘点时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盘点结束时,要求盘点小组各成员均按职责划分签名确认。
4、盘点结束后,由财务部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经理,特殊情况要着重指出,盘点结果进行存档。
5、根据盘点情况,对盘亏盘盈等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存档。
七、出入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出库时间定为每星期一、三、五、日的下午三点至五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办理出库必须由总经理在内部直拨单或出库单上签字方可出库。
第三条。内部直拨单用于营业、生产用周转物品、消耗品;而出库单用于后勤部门(工程、保安、办公室、配送)领用物品。
第四条。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纯净水生产原料要直拨入厨房和生产部,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五条。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六条。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与办理入库手续。
餐饮行业员工守则十条篇三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员工凡签《处罚通知单》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处罚通知单》。
2、奖励性质:
◇奖金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发展规律的意见和建议的员工‘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酒店遭受损失者;
◇记功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1)轻微过失
处罚10-50元,并签第一次《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罚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察看7天。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服务有按规范标准服务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干部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电话或用内线电话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服务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电话闲聊;
35.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过失(每违反以下条例者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旷工一天;
(2)私吃、喝客人食品,饮料(同时按食品、饮料零售价的10倍罚款);
(3)私自在营业场所打电话、看电视或使用客用卫生设施及其他设施;
(4)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瞌睡或干私活;
(5)工作时间饮酒、吸烟;
(6)工作时间擅自离开酒店,但未造成后果;
(7)擅自使用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包括车辆、用品、物品等);
(8)未经保安部同意,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移作他用;
(9)违反安保制度,拒绝安保人员职责范围内的检查;
(10)发现酒店财物或财产丢失损坏时,不向上级汇报;
(11)拾取客人遗留的一般物品,不按规定上缴;
(12)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或员工餐厅、浴室管理制度者;
(13)在酒店内出售或推销私人物品;
(14)未经总经理同意在酒店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动;
(15)对客人无礼貌、藐视、骚扰客人私事,没造成后果;
(16)未经保安部同意使用明火或各类器具;
(17)故意损害同事物品;
(18)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欧,造成轻微后果的;
(19)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200元以上(1000元以内);
(20)了解其他员工犯有重大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
(21)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服务时,不开消费单者,并处其本人赔偿消费金额;
(22)在员工宿舍或下班后到其它场所赌博;
(23)服务员与技师发生恋爱关系;
严重过失(每违反以下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旷工二天;
2.在更衣柜或办公桌上、抽屉里藏有酒店财产;
3.未经行政办公室批准私配酒店内部钥匙或工作调动后私留原岗位钥匙;
4.不配合保安部进行案件调查,提供假情况或作伪证;
5.泄露酒店机密文件或资料未造成后果;
6.当值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位、睡觉、没有造成后果者;
7.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8.了解其他员工犯有开除行为面知情不报;
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1.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累计旷工三天;
2.非“同事”式交往,并在员工中造成影响的;
3.用污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公然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借故怠工;
5.故意损害宾客财物,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6.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殴,并造成影响;
7.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品(尚未造成客人严重投诉人);
8.私自调换客人处币和套汇;
9.玩忽职守,给客人或酒店造成损失达20xx元以内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10.拾到宾客遗忘的贵重物品隐匿不报的;
11.偷窃宾客、同事、酒店财物;
12.对客人无礼貌、窥视、骚扰客人私事,造成严重后果;
13.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如始记录,偷窃帐单票据,利用客人已付账单,再向客人收取钱财从中谋取私利;
14.与客人或客户私下交易,行贿受贿;
15.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收受好处,使酒店利益受损;
16.泄露酒店内部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酒店蒙受损失;
17.玩忽职守,给客人和酒店造成损失达20xx元以上的,本人除赔偿损失外,酒店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18.威胁上级,侮辱客人或在客人面前吸烟;
19.在酒店内聚众闹事,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造成严重后果;
20.私藏私用公安部门规定的违禁品;
21.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公检法机关拘审;
22.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23.员工凡累计签3张《处罚通知单》者; 衣服;
餐饮行业员工守则十条篇四
一、环境卫生制度
1、食堂、火锅厨房保持整洁、美观,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臭味、无污渍。
2、不在食堂、火锅厨房内外乱堆放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
3、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
4、餐具、厨具等一切用品、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和更新。
5、非火锅厨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火锅厨房。
二、火锅店食品卫生制度
1、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做到生、熟食品分开摆放。
2、生熟食品用的刀具、砧板、框架要严格分开使用,不能混合使用。
3、一切食具、炊具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清毒,未经消毒的器具不准使用。
4、一切食品要做到三防(即防蝇、防虫、防污染),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5、凡是超过食用日期或变质的食品不准食用。
6、新鲜蔬菜要保持干净,必要时要进行水泡,以防农药中毒。
三、火锅厨房工作守则
1、凡是火锅厨房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
2、每位厨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树立为家人服务的思想,做到热情周到,积极主动改善出品质量。
3、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
4、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一切燃料。
5、克己奉公、不徇私情,不多吃多占。厨房一切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不能借出和私用。
餐饮行业员工守则十条篇五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1.要微笑,以发之内心的微笑为顾客服务;
2.要整洁
3.要礼貌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给予解雇:
1.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2.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5.窃取公物者。
6.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7.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8.在店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9.威胁店长及在职员工者。
10.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11.在店内赌博者。
12.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店内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诬控同事者。
15.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三.福利.培训及请假
1.员工工资均按月支付,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2.新进员工工资,由店长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总经理核定。
3.新进员工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店内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4.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5.员工加工,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6.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课程,员工不得无故拒绝参加。
7.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8.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9.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10.员工出差,填写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店长核准后,交总经理。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请示店长补准。
11.员工于星期例假日、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12.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规定予以解雇。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3日,子女得丧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四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13.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店长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店长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总经理核办。
14.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须经店长核准。
15.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必须休养者,申报店长给予公伤假。
16.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17.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店长指定代理人,员工离开前应将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