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信访工作总结(优秀8篇)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和理解自己在某个领域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在总结中,要注重逻辑和推理,确保论证的严密性和说服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经典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司法信访工作总结篇一
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司法局年度信访。
欢迎阅读。
一
当前我们既处在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又处在社会各种矛盾的突现期。社会经济成份、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以及分配方式日趋多样性,新问题、新事物层出不穷,各种矛盾尤其是深化企业改革、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问题,由于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和他们自身法律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不太适应,导致一段时间以来,群众来访量不断上升。如何创新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是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
工作方案。
形成了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组织协调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针对一段时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领导组会议及时研究着力提高办结率。2019年通过面对面接访、电话约访等形式在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500多人次。接受咨询400多人。
2、落实责任措施。一是实行了“一包三定”信访督办责任制,对接待受理的信访案中,局班子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领导包案,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办理时限。二是实行信访例查追究责任制,对出现的新的上访问题,将追究引发上访的根源。对因上访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恶性事件,异常上访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每周星期五为局长接待日。局长在区局法律援助中心接访群众,接访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30—5: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同步建立所长接待日制度,敞开接访大门,方便群众就近、及时反映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限,对属于其它部门办理的告知办理渠道和途径,对属于几个部门联合解决的,及时向区委政府报告,按领导批示办理,对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讲清说明道理,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二)排查化解。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做到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敞开大门接访、深入一线下访,以乡(镇)为单位,每月集中统一对全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开展一次大规模排查调处,对已经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回访反馈,同时充分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缘、地缘和情况熟悉的优势特点,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做到发现苗头,就地化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尽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减少群众越级上访。
(三)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采取了多种不同形式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正常的法律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四)包案办理。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责任领导,制定工作措施,做到限时按时办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访。
(五)严格责任追究。在主要领导带头接访、下访的同时,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做到主动自觉接访、下访解决处理问题,在“接访、下访”活动开展期间,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对群众反映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导致出现严重后果依据城厢区司法行政系统问责制度进行行政问责。
1、落实领导责任制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前提。司法局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保证信访工作责任清楚,任务、目标明确,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并且能够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超前介入,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关键。首先要做到超前宣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其次做到超前摸排,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做到防患于未然;其三做到超前化解,发现苗头和信访隐患,要及时做好化解,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相互联动,资源整合,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根本措施。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从当前信访案件的类型来看,绝大多数系维权类,同法律法规相关,这就要求信访干部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来分析和处理这些信访件。
4、提高司法信访人员素质,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保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求必须有高素质的接访人员,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高低,决定了接访效果的高低。因此,信访人员要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特别是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必须有政治敏感性,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亲和力;必须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乐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必须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公正执法。避免因态度粗暴、业务不精和执法不公造成群众的不满,使信访问题趋复杂化。
20xx年,在上级有关部门xx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信访工作的落实,积极参与信访劝访、稳控工作,为创建“和谐浦江”,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从维护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建立了以局长章雄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并对全局的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
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的信访动态大排查,并对排查情况于每季末前上报市局;二是及时查处信访与投诉案件。我局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用时妥善处理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涉及的各种信访案件与投诉问题。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分工到科室、责任到人,落到实处,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效果。特别是今年针对王清安要求解决刑满释放后生活费的信访事项,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与王清安进行约谈。同时,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程序做好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县信访局。
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浦江”、“平安浦江”作出新的贡献。
司法信访工作总结篇二
当前我们既处在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又处在社会各种矛盾的突现期。社会经济成份、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以及分配方式日趋多样性,新问题、新事物层出不穷,各种矛盾尤其是深化企业改革、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问题,由于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和他们自身法律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不太适应,导致一段时间以来,群众来访量不断上升。如何创新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是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
工作方案。
形成了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组织协调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针对一段时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领导组会议及时研究着力提高办结率。20xx年通过面对面接访、电话约访等形式在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500多人次。接受咨询400多人。
2、落实责任措施。一是实行了“一包三定”信访督办责任制,对接待受理的信访案中,局班子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领导包案,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办理时限。二是实行信访例查追究责任制,对出现的新的上访问题,将追究引发上访的根源。对因上访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恶性事件,异常上访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工作措施。
一、每周星期五为局长接待日。局长在区局法律援助中心接访群众,接访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30—5: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同步建立所长接待日制度,敞开接访大门,方便群众就近、及时反映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限,对属于其它部门办理的告知办理渠道和途径,对属于几个部门联合解决的,及时向区委政府报告,按领导批示办理,对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讲清说明道理,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二)排查化解。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做到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敞开大门接访、深入一线下访,以乡(镇)为单位,每月集中统一对全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开展一次大规模排查调处,对已经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回访反馈,同时充分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缘、地缘和情况熟悉的优势特点,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做到发现苗头,就地化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尽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减少群众越级上访。
(三)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采取了多种不同形式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正常的法律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四)包案办理。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责任领导,制定工作措施,做到按时办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访。
(五)严格责任追究。在主要领导带头接访、下访的同时,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做到主动自觉接访、下访解决处理问题,在“接访、下访”活动开展期间,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对群众反映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导致出现严重后果依据城厢区司法行政系统问责制度进行行政问责。
二、几点体会。
1、落实领导责任制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前提。司法局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保证信访工作责任清楚,任务、目标明确,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并且能够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超前介入,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关键。首先要做到超前宣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其次做到超前摸排,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做到防患于未然;其三做到超前化解,发现苗头和信访隐患,要及时做好化解,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相互联动,资源整合,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根本措施。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从当前信访案件的类型来看,绝大多数系维权类,同法律法规相关,这就要求信访干部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来分析和处理这些信访件。
4、提高司法信访人员素质,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保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求必须有高素质的接访人员,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高低,决定了接访效果的高低。因此,信访人员要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特别是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必须有政治敏感性,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亲和力;必须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乐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必须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公正执法。避免因态度粗暴、业务不精和执法不公造成群众的不满,使信访问题趋复杂化。
司法信访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得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为促进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首道防线。
1、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今年1月份,县“两办”下发了《印发〈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xx〕1号),文件对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进行了具体化,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纲领性文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据统计,全年各类调委会共调处7007件,成功6866件,调处成功率98%。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24次,预防矛盾纠纷136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5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3件,化解金融风险案件5件。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目前,全县26个司法所中,省模范化司法所2个(龙潭街道司法所、正和司法所),省规范化司法所12个,今年我局又投入20余万元用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争全部司法所达到省规范化标准,改善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
3、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
7月31日,召开了法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暨诚信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出台了《法律服务执业过程投诉处理办法》、《年度考核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规范整顿,法律服务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提升。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共执业律师22人,参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接访200余人(次),接待信访群众4000余人(次),化解各类信访矛盾33件,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出处理信访案件的法律意见200余条,参与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20次,成功化解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9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全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4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21人,直接参加县交办的疑难案件调解20余起,代理各类诉讼591件,办理法援119件,调解纠纷79起,担任法律顾问58家。
(二)深化法制宣传建设法治桂阳。
1、全面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0月22日,郴州市政协副主席李雪莲率检查组一行5人,对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邓芳斌,县政协副主席、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忠等领导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到县检察院、龙潭街道办事处、鹿峰街道东塔社区、太和镇榜山村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听取汇报,查阅了相关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资料,参观了法治桂阳宣传长廊。通过实地检查考核、验收,市检查组对桂阳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桂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的要求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法律六进”活动蓬勃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2、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活动浓厚氛围。
二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扎实开展“五下乡”法治宣传活动。
四是参与开展全县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法治和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全县禁毒法治宣传工作。
五是组织开展“四型机关”法律知识竞赛。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分机关组和乡镇(街道)组进行,经过必答题、共答题、风险题、抢答题、pk题五个环节的激烈角逐,选出机关组6支代表队和乡镇(街道)组2支代表队进行决赛。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干部职工执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机制。
一是根据《桂阳县乡镇(街道)和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20法治桂阳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对26个乡镇(街道)、118个县直机关(单位)和27个垂直管理单位进行了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作为全县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根据《2019年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办法》,对26个乡镇(街道)和118个县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述法考评,并把“述法”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整理,资料归档,装订成册,上报到县委主要领导及县委、县政府、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等主要部门存档备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评优以及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对2019年以来,评选为省、市、县的民主法治示范窗口(乡镇、街道、单位、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区)共计32个单位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四是组织全县6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10000余名科级(含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参考率达98%,合格率达100%。
4、认真编制“十三五”法治桂阳建设规划。
法治桂阳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深入到舂陵江镇、流峰镇、正和镇、鹿峰街道等乡镇(街道)和县国土局、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法治桂阳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对开展“十三五”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十三五”法治桂阳建设工作基本思路,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大项目规划三个方面,供县委、县政府参考。
5、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制定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69所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法制讲座142场次,受教育学生达9万余人次,发放青少年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册(份)。
(三)建设矫正中心,提升监管水平。
1、抓住机遇,按时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今年,我县成功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我县社区矫正中心规划面积1500平方米,设置办公室、入矫(解矫)宣告室、监控管理室、教育(谈心)室、心理矫治室、技能培训室、驻检室、警务室、档案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等。目前,桂阳县社区矫正中心已经完成,已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2、创新管理方法,提升监管水平。
(1)进行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开展以培训、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4期,参训人数达32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执法能力。
(2)创新管理方法,开展社区矫正交叉检查。20xx年4月8日至4月23日,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检查活动,分成7组分别对辖区内26个司法所进行检查,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开展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规范化、社会调查评估案卷、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等方面进行详细查看。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既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又学习了兄弟单位的长处,不断提升了业务水平。
(3)强化司法所日常管理。全县司法所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每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定期上报相关报表和汇报工作动态。建立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单独立卷。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宣告、公益劳动、请销假、入矫解矫、奖扣分等制度。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市司法局年终联合检查中,被随机抽查的7个司法所(鹿峰、樟市、龙潭、太和、正和、黄沙坪、方元)全部通过检查,矫正人员全部到齐,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案件,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肯定。
(4)从严打击违反监管人员。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收监10人。今年以来我局对因违法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矫正人员,收监执行3例。有力的震慑了社区矫正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5)全面清查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为了严格规范管理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社区矫正股在上半年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教育,各司法所积极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月需有8小时的公益劳动时间,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加强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
1、不断扩大援助范围。
一年来,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自去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30日,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80件,为受援群众减免及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2、注重质量,强化纪律,保障案件质量。
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例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1)做到援务及时公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及时将法援案件办理情况、案件补助发放情况报送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县“民生100”工程考核办公室、县统计局;每季度末月通过省司法厅网站、县政府的网站、上墙公示栏等方式对外公示,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法援案件听庭监督力度。听庭是全面监督案件承办人员履职情况的重要措施,我局做到分管领导每季度、中心主任每月听庭,通过听庭全面了解承办人举证、质证、辨护(发表代理意见)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开庭情况,向受援人了解承办人办理案件的情况,并将发现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3)坚持对受援人及时回访。通过回访,全面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提升法援案件的实效;着重了解案件办理满意度、是否收取受援人财物、案件是否执行等情况。今年对88件案件进行了电话回访,回访率达应回访案件的100%,受援人对案件满意度达99%以上,同时也发现了少数存在的问题,例如执行不到位、承办案件不尽职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承办人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以此提高法援案件质量。
3、强化督查,突出实效,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法律顾问工作,我局多措施跟踪该项工作开展。中共桂阳县委法治桂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桂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的通知》(桂法治办发〔20xx〕11号),对20xx年度全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查。10月14日,根据督查结果,下发《关于落实20xx年度桂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的通报》(桂法治办发〔20xx〕13号)。据统计,全县102个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已有83个单位法律顾问合同备案,聘请率达81.3%。
一是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我局于8月13日下发《印发关于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司发〔20xx〕14号)。通过组织律师学习、自查自纠等措施,教育引导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求律师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成为一支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严把公证质量。我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公证人员的管理,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390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800次。狠抓办证质量,严把公证质量关。
(五)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局先后分批次组织机关干部和基层司法所长进行岗位培训,并选派人员分别到省厅、市局和县委党校参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技能培训。
积极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桂阳县司法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桂阳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意见》,深入开展“三服务”和效能建设的意见。
二、20xx年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扎实开展法治桂阳建设,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大调解”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为“聚力建小康”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以“法律六进”为基础的法治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推进宪法和基本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计划生育、国土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影响,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人民调解统计分析制度、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和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等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结合社会稳定形势和维稳任务的要求,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及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将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
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能力,抓好调查评估、实施警告、收监执行建议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着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排查分析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段”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适应性帮扶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多方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氛围。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减少社会乱源。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认真做好20xx年度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群性敏感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突发公共事件教育、指导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事件的处理和化解工作。拓展、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公证机构《两个办法》的学习落实和督导,不断提升公证员在办证实体、办证程序、公证卷宗管理以及服务方面的规范化水平。适时开展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巡查工作,切实提高公证办理质量。
(五)扎实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运用“互联网+司法新思路”的平台,努力为各类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狠抓法律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降低受援门槛、加强标准化建设、深化“创先争优、爱民为民”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和以“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办案质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技能、管理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检查和管理,确保案件数量实现新突破。
(六)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
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财往基层流、物往基层转、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用足用好基层司法所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司法所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力度,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队伍履职能力。继续做好对各基层司法所所务管理、业务开展、职能履行、文书使用、档案规范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开展。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司法信访工作总结篇四
为了把信访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凡是化解各种矛盾,局党组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做法是:一是抓导向叫响两句话,即无礼越级集体访不行,有理越级上访也不行;无礼取闹不行,有理取闹也不行。
实行双向规范,对因工作不力或因对信访不重视导致群众大规模上访,造成影响的干部,坚决按规定处理;对有理有利上访的,满腔热情地接待,认真解决问题。
二是抓排查,抓早抓小,抓落实,切实做好不稳定的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的有效途径。
我们要求各司法所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行了“救火”向“防火”转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准确掌握,超前处理。
三是抓调处,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我们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上求实效,由倾力抓“三访”向抓初访,提高一次性办结率。
本着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力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解决,有效地减少了重访,控制了越级访,减少了信访总量。
四是律师参与涉法信访、陪同县领导开门接访及带案下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直接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有利于加深党群、干群的联系,有利于促进司法和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有利于增强律师的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了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年初局和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签订了目标债认书,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有计划,有分管领导,有专职人员,有措施,有督查,有落实,并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信访动态,排查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研究工作,探讨办法,有效地开展了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制,局领导班子人员每周轮流值班接访,在接访中值班领导实行边接访、边处理、边督查,包责任追究和办案人员及办结时间的责任制,对值班,接访领导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从协办、协调、调度责任直到解决。
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上报信访信息,我们着重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一年来,我们受理了来信来访和上级批转信访信件共七件(其中上级批转三件、来信三件、接访一件),共办结七件。每个信访案件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认真办,形成上下联动一起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网络。按照分管责任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在局信访室人员的协作下,各有关股、室严格照章办事,认真办理理信访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信访工作任务。
总之2019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信访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信访统计和信访报送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努力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为推动我县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当前我们既处在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又处在社会各种矛盾的突现期。社会经济成份、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以及分配方式日趋多样性,新问题、新事物层出不穷,各种矛盾尤其是深化企业改革、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问题,由于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和他们自身法律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不太适应,导致一段时间以来,群众来访量不断上升。如何创新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是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
工作方案。
形成了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组织协调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针对一段时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领导组会议及时研究着力提高办结率。2019年通过面对面接访、电话约访等形式在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500多人次。接受咨询400多人。
2、落实责任措施。一是实行了“一包三定”信访督办责任制,对接待受理的信访案中,局班子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领导包案,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办理时限。二是实行信访例查追究责任制,对出现的新的上访问题,将追究引发上访的根源。对因上访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恶性事件,异常上访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每周星期五为局长接待日。局长在区局法律援助中心接访群众,接访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30—5: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同步建立所长接待日制度,敞开接访大门,方便群众就近、及时反映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限,对属于其它部门办理的告知办理渠道和途径,对属于几个部门联合解决的,及时向区委政府报告,按领导批示办理,对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讲清说明道理,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二)排查化解。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做到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敞开大门接访、深入一线下访,以乡(镇)为单位,每月集中统一对全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开展一次大规模排查调处,对已经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回访反馈,同时充分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缘、地缘和情况熟悉的优势特点,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做到发现苗头,就地化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尽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减少群众越级上访。
(三)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采取了多种不同形式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正常的法律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四)包案办理。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责任领导,制定工作措施,做到限时按时办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访。
(五)严格责任追究。在主要领导带头接访、下访的同时,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做到主动自觉接访、下访解决处理问题,在“接访、下访”活动开展期间,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对群众反映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导致出现严重后果依据城厢区司法行政系统问责制度进行行政问责。
1、落实领导责任制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前提。司法局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保证信访工作责任清楚,任务、目标明确,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并且能够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超前介入,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关键。首先要做到超前宣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其次做到超前摸排,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做到防患于未然;其三做到超前化解,发现苗头和信访隐患,要及时做好化解,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相互联动,资源整合,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根本措施。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从当前信访案件的类型来看,绝大多数系维权类,同法律法规相关,这就要求信访干部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来分析和处理这些信访件。
4、提高司法信访人员素质,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保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求必须有高素质的接访人员,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高低,决定了接访效果的高低。因此,信访人员要具备过硬的业jl务素质,特别是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必须有政治敏感性,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亲和力;必须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乐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必须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公正执法。避免因态度粗暴、业务不精和执法不公造成群众的不满,使信访问题趋复杂化。
司法信访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司法局信访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从源头上信访条件。
全面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在市信访办的指导下,认真完成所交办任务,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断加大了领导工作力度。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的议事日程,强化责任制,年初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本年度工作。
(二)一把手负责制。率先垂范带头阅批群众来访件。千方百计替群众想办法、出主意,在繁忙的工作中亲自接待上访人员,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上访人解决实际问题。
二、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促进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及时完成信访工作。上半年受理群众咨询90多人,进行耐心解释说服工作,家庭困难的,合理合法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走诉讼途径。共解决61人次。
(二)针对当前信访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局上半年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持久地进行《信访条例》的宣传,使群众自觉地遵守信访秩序。对可能发生的信访苗头做到发现得早,控制的住,处理得好。
回顾今年上半年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查找工作存在的差距,增强我局信访工作的力度,努力把司法行政系统不稳定因素、信访工作做好,为全市的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司法信访工作总结篇六
2019年,在上级有关部门xx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信访工作的落实,积极参与信访劝访、稳控工作,为创建“和谐浦江”,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以下是由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县司法局信访。
》正文,欢迎阅读参考。
我局从维护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建立了以局长章雄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并对全局的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
为主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和基础上减少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落实信访责任。
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的信访动态大排查,并对排查情况于每季末前上报市局;二是及时查处信访与投诉案件。
我局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用时妥善处理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涉及的各种信访案件与投诉问题。
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分工到科室、责任到人,落到实处,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效果。
特别是今年针对王清安要求解决刑满释放后生活费的信访事项,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与王清安进行约谈。
同时,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程序做好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县信访局。
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浦江”、“平安浦江”作出新的贡献。
司法信访工作总结篇七
执法为民的观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按照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狠抓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复查和处理工作。2017年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其中涉及公安机关的*件,即*、*信访案,涉及法院的*件,即*信访案,没有中央、省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另外,顺利办结去年遗留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起,即*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
政法各部门把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集中处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在认真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宣传《信访条例》,深入开展了对上访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上访群众理性合法地通过正当渠道处理自己的诉求。
在做好重点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信访案中,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和县法院立案庭多次做好周本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对被执行人*晓之以利,使周的安置补助费顺利执行到位。
县直政法单位负责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部门在做好接访工作、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同时,建立了由县联席会议、县委政法委统一牵头、政法各单位具体负责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组织机制。县委政法委先后2次组织县直政法各单位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工作,采取清理信访台帐、走访乡镇和有关单位的方式,将清理出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个建立个案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各单位加强与县委、政府以及各乡镇的联络,实行信访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前移,掌握上访动态,建立预警制度,做到有的放矢。通过超前预测民意、畅听民言、分担民忧,使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申,下情上达。特别是在重大节日、两会期间,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把握信访工作的规律性,坚持依法信访、负责到底的原则,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入手,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努力克服什么问题,什么问题棘手,就认真处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办,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把焦点化解在萌芽,把矛盾解决在一线,把问题处理在基层,把法律政策落实到上访人员的心坎里。
针对涉法涉诉上访人员多在重要敏感时期上访这一情况,县联席会议和县委政法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调动各涉案单位和上访所在乡镇(单位)及其亲属共同参与涉法涉诉上访的处理工作,严格实行五个一的包案处理制度。
对每一起案件,县直政法各单位均明确了一名副职领导专抓,一个部门专管,其他部门协助的齐抓共管、责任包干的工作局面。如处理*信访案件中,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多次听取县公安局处理情况汇报,督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多次带领有关人员到上访人所在地听取意见,做好协调和劝访工作。县公安局、县安监局、黄兴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别做好依法处理、质量鉴定、包干稳控等工作,最终使该案顺利办结,当事人息访息诉。
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县直政法各单位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法处理、逐案消化的原则,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正确的维持,缠访缠诉的予以依法打击处理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依法维护上访者权益的要求,认真做好案件处理工作。为确保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实到位,县委政法委每季对县直政法各单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如处理*案中,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的班子,集中处理,坚持有错就纠,对原治安案件予以撤销,对3名被羁押的涉案人予以国家赔偿,对涉案的原林业系统公职人员和龙家滩村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使历时五年之久的信访案件圆满解决,得到了省、市联席会议的充分肯定。7月5日,省联系会议下发第*期简报,对我县顺利办结该案予以通报。同时对*等通过依法处理仍缠访缠诉,我们也拟按中政委有关规定向省市报结。
安局开展了大接访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做到尽人皆知。在接待日和大接访活动中,明确一名领导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要做到以五心对待来访群众,即热心、耐心、细心、关心、诚心,同时要求作为首办责任人,依法受理,负责到底。对于涉法上访案件,做到一案一档(或一人一档),定期回访,消解矛盾,维护稳定。
对问题已解决、群众反馈意见表示满意的进行归档。对于虽然问题得以解决,但群众仍不满意的,要继续做好思想工作,直至群众满意才能归档。如县公安局通过大接访共接访50起,其中局长接访15起,已办结36起,停访息诉16起。对未办结的案件,由信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相关所队对信访问题的落实解决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调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一是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是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经济、促发展、办实事、暖人心、注实际、讲诚信、重信访、保稳定。提高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涉法信访部门接访人员要继续坚持五心四一样,做到四专一提高,即:接待热心、交谈诚心、询问耐心、记录细心、息诉有信心;初访重访一样热情,干部群众一样真诚,辖内辖外一样认真,本地外地一样对待;专人接待受理,专人审查分流,专人初查督办,专人归档上报,提高息诉率。使本部门处访的案件一次得到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司法信访工作总结篇八
xx年,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信访工作的落实,积极参与信访劝访、稳控工作,为创建“和谐浦江”,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从维护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建立了以局长章雄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并对全局的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为主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和基础上减少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落实信访责任。
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的信访动态大排查,并对排查情况于每季末前上报市局;二是及时查处信访与投诉案件。我局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用时妥善处理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涉及的各种信访案件与投诉问题。
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分工到科室、责任到人,落到实处,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效果。特别是今年针对王清安要求解决刑满释放后生活费的信访事项,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与王清安进行约谈。同时,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程序做好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县信访局。
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浦江”、“平安浦江”作出新的贡献。
信访工作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信访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形式,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有访必接,主动下访、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确保社会稳定。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局党组抱着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今年以来,局领导下访25人次,约访10人次,解决市领导交办及信访局移交的信访案件10件。
二、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局党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构筑遏止初信初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挥市调处中心作用为信访分流,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15起信访案件。
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与市电视台“民生988”栏目联动,不仅采播法律援助系列节目,而且依托媒体资源,对那些虽经法律援助,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深度追踪报导,促成相关责任部门履行救助职责、呼吁社会奉献爱心。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相应机制,落实爱心结对助款行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撑起生活的风帆,通过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集体讨薪3批次402人次。。
另外,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用图文说法、现场释法和寓法于乐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物权法》等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引导公民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
三、强化源头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局党组针对法律服务队伍引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的潜在问题,强化信访关口前沿,重心下移,超前化解各类潜在的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一是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执业行为。二是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三个规范”,即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以达到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业行为。三是严格律师收费“五个环节”,切实提高执业公信力。“五个环节”:律师收费上墙“公示”环节,实行收案前置“告知”环节,明确个案合同“签订”环节,严格发票管理“出具”环节,建立案件质量“跟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