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0篇)
在实施一个项目或任务之前,制定一个明确的方案是非常重要的。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各方的合作和共识。通过借鉴和参考这些方案范例,可以提高我们的方案制定能力和效果。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202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组织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进行2020年度体质健康测试确保本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全、顺利、有效进行。测试时间定于4月24、25日、5月8、9、15、日。请各系主抓学生工作书记积极配合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一、大二全体学生。
测试项目分为室内和室外测试项目。
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室外项目:引体向上(男)、50米、1000米(男)/800米(女)。
1、测试时间。
4月24、25日大二全体学生。
5月8、9日大一全体学生。
5月15、16日进行补测。
2、测试地点。
室外项目:田径场;室内项目:文体馆主馆;
1、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测试流程及测试要求;
(2)认真阅读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测试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与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2、测试期间注意事项。
(1)学生须持本人体测卡、身份证、学生证;
(2)测试时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3)服从工作人员和现场志愿者的指挥与调配,有序参加测试;
(5)测试时如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向测试工作人员。
报告。
因隐瞒不适继续参加测试而出现伤害事故的,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3、免缓测申请。
因病或残疾申请免予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经医疗单位证明,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因伤、病等其他原因须暂缓测试(以下简称缓测)的学生,申请部分项目缓测的学生须先将能够测试的项目测完,然后参加补测补全所有测试项目。未参加测试的学生本年度体质测试成绩计零分,且本年度测试成绩不能由其它年度测试成绩替代。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全面提升我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8〕5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进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通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秀率、合格率,培养学生运动与健康的良好习惯和生活方式,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8〕57号)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与本区教育发展战略、推进教育现代目标相适应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区各方参与的青少年健康促进网络和联动机制,基本形成全区各方共同关注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氛围。至2020年,促使我区青少年学生基本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超重、肥胖、视力不良检出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耐力、力量等身体素质明显提升。
1.以育人为本作为价值取向。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艺活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有利于身体健康的活动,为学生主动适应社会、终身发展奠定扎实基础,培养合格公民和建设人才。
2.以个性发展作为核心任务。在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潜能特长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提供适宜学生个性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促使每一名学生在某一方面形成稳定的爱好,实现“全面+特长”的发展目标。
3.以学校管理作为战略举措。各校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要求,制定健康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对学校的实施工作进行督查管理,并对实施工作进行评估督导。
4.以循序渐进作为重要策略。逐步稳健推进学生身体健康工程,培养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的意识,为学生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1.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每天上午安排一次广播体操,每天下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逐步配足配齐体育教师、改善体育场地设施,购置必要的体育器材,为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提供切实保障。
2.构建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健康发展新要求,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体育特色研究制定适合学生身心健康和个性特长发展的校本课程与体育活动内容,构建有学校特色的体育课程体系,保证体育课堂教学合理的运动负荷,增强课程内容的选择性、趣味性,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确保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至少学会两项日常体育锻炼的技能;坚持健康知识与健康技能传授并重、健康意识培养与健康行为养成相统一的原则,结合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要达到100%,要在课表上标明,做到有课本、教案、总课表、分课表、教师备课。
3.建立体育和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体卫艺股每学期不定期对学校体育课教学进行巡查和指导,全面评价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质量的基础上,注意重点考察学生实际练习时间和体能发展情况。
4.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区每年定期举办或协调市举办各类比赛,包括:田径、篮球、足球等项目。完全学校每学年举办一次综合性田径运动会,完全学校及规模小学校要因地制宜、经常性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
(二)学校卫生推进行动计划。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与区人民医院防保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为全区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食堂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等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
2.建立“一生一卡”健康档案。建立学生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制度,以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为基础信息资料,为每个学生建立健康档案。
3.进一步加强学生近视眼防控。加强宣传教育和有效管理,巩固教室光环境改善成果,确保课桌椅配置达到国家要求并开展配套服务研究,落实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职责。
4.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促进班主任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发展状况的调研,加强学生精神疾病危机干预,有效预防学生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发生。规范指导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工作,完善心理咨询热线运动机制。
1.各中小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公告制度。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按要求配备场地、器材设备,对全校学生体质健康进行监测、干预、指导、汇总、统计、分析、管理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撰写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报告。
2.建立常态化的学生体质监测制度。认真做好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上报工作,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每年9月至11月,结合体育课考核与体育活动课开展随时、多次、择优的常态化学生体质健康测试,12月上报测试数据。
3.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告制度。在全面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础上,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情况进行抽测,并将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各学校在每学期的家长会上向本校全体学生、家长公告本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与相关学生体质健康数据。
(四)学校体育、卫生师资队建设行动计划。
1.配齐配足学校体育、卫生师资队伍。根据“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要求重新核定体育教师编制数,在2020年之前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各中小学应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体育活动课、课间操(早操)、体育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组织、运动队训练和管理折算成课时,计入体育教师工作量;各学校参照市教育局下发文件(阳教体〔2016〕64号)要求,落实发放体育教师工作服装费和室外高温工作津贴。
2.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各类层次的心理咨询师培训,推进学校心理咨询师培训论证,漠南中学、中心小学要配备一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其他学校以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为主,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职教师。所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实现持证上岗。
3.搭建平台,开展学校体育卫生研究。设立体育卫生科研(教研)专项经费,鼓励教师针对教育教学实践开展研究,促进一线体育卫生教师通过科研提高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课题研究形式,对制约本区学校体育卫生和学生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关键环节开展攻关,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梁鸿武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敖贡同志为副组长,组员以局各股室负责人柯胜参、罗盛喜、梁天真、林振理、冯运筹、刘盛强、敖卓奋、冯段以及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阳江高新区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教育办,罗盛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振理、冯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局相关股室抽调。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行动计划推进工作,督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经费投入。为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发展,积极争取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课程建设、师资培训、资源优化、成果宣传与推介,支持学校特色发展。结合学校实际需求,保障学校设施设备到位。
(三)深入调查研究。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内容作为我区教育研究的重点课题,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学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分析,全面掌握我区学生身体健康发展的状况,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和建议。同时,引导广大教师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研究学生的成长规律,不断改进自身教育行为。
(四)开展宣传活动。围绕总体目标,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突出重点。通过宣传与实施,让广大师生增强促进学生身体健康成长工程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把促进学生身体健康成长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相关活动紧密结合,做到同步发展,整体推进。
(五)加强督导评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将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对各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达到指标要求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提高我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作为学校教育的基础目标和首要任务,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培养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的一代新人。
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及锻炼效果。争取用3年时间,建立起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学校实施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学校体育基础设施,为学生锻炼提供完备的体育场地与运动器械;帮助学生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高,要求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争取到2022年全县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合格率和平均分超市平均水平,宁海籍大一新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合格率和平均分达到省中等水平。
各校要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在时间、师资、设备、课堂教学、大课间及课外活动等方面落实相关措施,有效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明确提升目标。每学期开学以后,各校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不同年级学生的运动水平进行全面的排摸与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学校、班级及学生确立提升目标的依据,学校和班级的提升目标由学校和各个班级确定,学生的提升目标由体育教师、班主任、学生及家长一起确定。每位学生、班级的体质健康提升目标要在班级宣传栏上张贴公示,学校的体质健康提升目标在校园宣传栏公示。
(二)保证锻炼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严禁以任何理由减少或挤占体育课时间;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确保活动效果;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须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有一小时以上的锻炼时间。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各校要在校园网或公示栏中公布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以及课外文体活动安排表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三)提供师资保障。学生体质提升的关键在于体育教师与班主任,一方面各校要根据开设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需要,逐步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兼课体育老师要尽量专业化),形成一支能满足体育教学、体质健康测试训练的体育教师队伍,为学生体质提升提供专业保障;另一方面各校要进一步强化班主任提升学生体质水平的意识,积极配合体育教师开展各类体育教学活动,为学生体质提升提供管理保障。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工作任务落实到班级,体育教师负责体测项目的知识传授与技术指导,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级的组织管理和思想教育。同时,各校要严格制定学生体测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四)完善场地设备。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的投入,加强学校体育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配齐配足相关体育器材及各种测试项目的相关器械,并及时做好维修、添置,为开展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五)开展测试专业培训。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县教研室负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体育教师集中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体质监测操作规范的培训。学生体测项目涵盖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多个方面,要重点把握好检测仪器器材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现场检测原始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数据的归类、整理,检测数据的录入、汇总、校验与备份。要鼓励体育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和业务比赛,组织研发、推广具有示范、引领价值的课外体育活动案例、课题成果及各种校本教材。
(六)落实体育老师相应待遇。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体育教师组织开展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每周计2课时;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统计、整理、上报),每学年核定体质健康测试课时,合格率达98%以上计8课时,95%以上计7课时,90%以上计6课时,90%以下计5课时。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师工作服装费的通知》(甬教计〔2018〕406号)文件精神,体育课每周8课时及以上的体育教师每人每年运动服装及运动鞋补助金额提高到1000元。不按要求着装上课的体育老师不得发放运动服装费。对体质测试成绩优秀的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聘任、各级各类评先方面予以倾斜。
(七)激发师生锻炼兴趣。各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挖掘民间和传统体育资源,推广跳绳、踢毽子、抽陀螺等简便易行、喜闻乐见的民间体育项目,推广武术、舞龙舞狮、太极拳、舞剑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传统体育项目。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学生体质差异、身体发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构建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课程“超市”。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创新体育课程和教学方式,在确保适度运动负荷的前提下,增加课程内容的选择性、趣味性,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要求各中小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阳光体育节或组织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会,两次以上全校特色项目体育比赛,经常性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确保阳光体育运动覆盖全体学生。
(八)完善学生评价机制。各校要坚持和完善体育科目测试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要将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要将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生理原因不宜锻炼的学生除外)评优评先的必备依据,未达良好级及以上的原则上不能评优评先;严格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从2021年开始,体育中考取消平时综合考评项目,考试项目从原来的三项增加到四项,取消保底分,分值为40分,考试成绩直接计入中考总分。
(九)营造全社会运动的良好氛围。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形成“人人参与运动、人人爱上运动”的良好氛围,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要为学生课后提供锻炼场所和设备;加强与社区(村)联系,整合社会各项体育资源,组织开展各类体育社团活动;县教育局与体育发展中心对接,要加强体育俱乐部建设,完善筹资和运作模式,为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搭建平台;加强与县文旅部门的沟通,利用全县500多公里长的登山步道,为全县广大学生开辟精品研学线路;鼓励家长开展亲子活动,利用周末或假日带孩子走进大自然,陶冶心情、增强体质、培养品质。
(一)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合格率达不到95%的,学校和校长不能评为优秀。
(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县课程改革和质量提升奖励范畴,对于成绩特别优秀的学校和个人分别设奖。
(三)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与体育老师、班主任的绩效工资考核挂钩,学校制定具体办法,所任教班级合格率在95%以下的体育老师与班主任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
(四)宁海籍大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高中段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2.测试成绩平均分、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以上的,或比上年度前移80名的,或在全省排名前15名的学校,评为当年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并设立体育教师先进个人奖项。
3.将大一新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纳入高考质量奖。
(五)宁海籍大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高中段学校,给予相应处罚:
1.大一新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平均分、合格率全省排名后50位的学校,校长和学校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2.对测试成绩退步明显的学校,校长和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六)民办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率在90%、平均分75分以下的,下年度的招生计划指标将予以减少,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与当年政府购买服务及其他奖补资金挂钩。
(七)建立中小学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行政问责制度。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八)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各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一)机制保障。要积极构建政府部门主导、学校重点推进、社会深度参与的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体现政治上关心、财政上支持、业务上指导、后勤上保障的工作体系。各校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制订加强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组织保障。编办、教育、财政、人社、卫健、体育等部门建立中小学体育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动学生体质提升计划的全面实施。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体育事业的规划、管理、监督和指导,成立由陈开南局长为组长,叶小杰、符洪铭、陈志伟、刘永宽、方仲如、陈欢涛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各地各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
(三)经费保障。县教育局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设立全县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经费。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确保日常体育教学、学生体质测试、体育教师培训、教科研活动等工作需要。学校要争取社会力量,设立学校阳光体育基金,推动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开展。
(四)强化督查。县教研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体育课堂教学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县责任区督学经常性督查体育课堂教学内容落实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体育老师提出批评整改意见,对“放羊式”的体育课堂教学视情节轻重进行全县通报、效能告诫等相关处理,对连续两年体质测试成绩下滑的学校,校长要进行约谈。
为全力推动我区校园体育发展,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让健康成为学生的终身财富,培养心理健康、体魄强健、素质优良、全面发展、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合格人才。
全面落实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长效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实际及锻炼效果,广泛开展中小学校体育活动和竞赛,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加强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制度,深化健康教育,实施好各项健康工作的“达标细则”,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区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速度、耐力、力量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近视率的比重明显下降,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水平达到全市中等排名。
(一)开足体育课程,落实课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保质保量,开足开齐体育课。充分了解各学段各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有特色、有亮点,效果好,普适性强的课程内容。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详细制定学生体育课程,突出科学合理,循序渐进,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倡导分批次、分层次进行大课间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时间不少于30分钟。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教会学生规范体育动作,培养健身运动习惯。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二)保护学生视力,做好视力防控。各中小学教师和家长都要提高对学生视力保护的重视程度,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和写字姿势,控制用眼距离与时间。严格落实在校学生近视监测制度,确保各中小学生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一人一档。并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及时制定防控方案,切实有效控制近视率升高。
(三)开展体育活动,营造运动氛围。各中小学校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为学生搭建展示自我的比赛平台。学校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运动会,因地制宜地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各学校要按照要求完成固定动作,支持鼓励开发自选动作,每所学校需要自行选择2个体育项目作为学校体育特色项目进行培养,教会学生2项及以上的运动技能,不断丰富学校体育活动,充分激发学生运动热情。
(四)实施健康监测,掌握学生状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要求每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动态分析预测、信息反馈公示、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全区每年将组织2次检测,各学校每年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加强对学生的测试及体检结果数据分析和运用,对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方案。
(五)加强安全管理,防范运动风险。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体育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要完善校方责任险,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校园体育设施检查维护台账,根据体育设施种类的不同,进行定期维修维护,对于损坏严重的体育器材要及时予以拆除更换。杜绝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材出现在校园。最后,要加强对学生体育设施规范使用的引导,提高体育锻炼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小组。明确学校体质健康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细化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方案,方案中的要求不得仅仅满足于国家规定标准,要打造学校亮点,突出学校特色。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教体局将不定期对各中小学校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对落实方案不重视、打折扣、找借口的学校在全区进行通报。将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要求及国家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更好地完成我校2020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水平,有针对性地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面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制定学生体育锻炼和运动处方提供依据,同时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为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参考。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注:总得分=体重指数(bmi)得分×15%+肺活量单项得分×15%+50米跑单项得分×20%+坐位体前屈单项得分×10%+立定跳远单项得分×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单项得分×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单项得分×20%)。
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和其它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合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以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校医院诊断证明,学院、军体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2020年9月—11月(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立定跳远,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六、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凡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测试的学生在测试前请详细阅读测试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服从测试工作人员指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测试时带一卡通,无证件不能参加测试。
测试时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并在正式测试开始前半小时,自行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等项目的测试请保持人员间隔,人员不聚集,随测随走。
为了保证呼吸顺畅,测试时请不要佩戴口罩。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必须本人参加,对弄虚作假者,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长春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凡因疾病原因,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到校医院开具证明,经学院、军体部核准,可以免于参加测试。
凡因病、事等原因不能和自己班级测试的学生,请到测试现场的咨询处请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假,准假后方可和其它班级测试或参加补测。
正常测试结束后,于两周内成绩登录完毕,学生可自行查询。
成绩公布在军体部主页“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查询栏上。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ldquocd行动”倡导从严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动大家爱吃爱吃cd,得到中央和人民的支持,成为2013年十大新闻热点、互联网热点和最知名公益品牌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其他地市和本县今年以来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县、镇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xx市“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安〔2021〕8号)、x安[2021]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相结合,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摸清找准安全生产短板漏洞、风险隐患和关键要害,针对性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攻坚内容。
(一)交通运输领域。
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路段、企业、车辆、时段等,排查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整治消除临水临崖、桥隧、连续陡坡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管理。
(二)建筑施工领域。
深刻吸取xx较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设施工特别是市政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全面排查整治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xx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安〔2021〕5号)和县、镇具体要求,健全完善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防范安全风险,切实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三)消防领域。
排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高层建筑、大型超市、学校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民宿、宾馆等场所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四)危化品领域。
排查整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管理情况;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医院、学校、规上企业等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五)有限空间领域。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xx县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意见》(x安办〔2021〕8号)相关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排查,进一步摸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底数,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台帐,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单位及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等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实岗前培训,按照《有限空间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折页》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使从业人员了解危险作业风险,掌握作业要求,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保护技能。
(六)其他行业领域。
电力、油气输送管道、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农村危房、水利、旅游、校园、民政服务机构、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7月初,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各项工作。
(二)精心部署安排。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在抓隐患整改上动真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安全隐患。
(三)强化督促整改。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整改落实第三方技术机构指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企业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仗。
(四)严格督导检查。镇党委、政府将安排由镇分管领导带队,行业主管部门配合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实现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全面细致、地毯式隐患排查,并加大执法力度,推进隐患“清零”。各排查组及行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7月1日前将“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报镇应急办王鹏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环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县“隐患治理年”、“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和“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等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举办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讲政治、顾全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特殊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彻底消除松懈麻痹思想,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真正将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严、做牢。
2、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职责,要以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为总抓手,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手段,努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提升我县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3、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尤其要对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顶格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范围为我县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重点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和领域。
1、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依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2、认真排查并严厉打击迟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不法行为。
3、督导并检查企事业单位“隐患治理年”、“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和“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等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及企业所在区域、隶属关系,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全面展开。
1、非煤矿山:由安监局负责,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等违法生产行为;排查边坡管理、电气设施、机械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2、危险化学品:由安监局负责,从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查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监控措施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液氯、液氨生产储存设施以及聚合、硝化、氧化、加氢、易产生硫化氢的场所等关键装置的运行监控情况;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3、烟花爆竹:由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不法行为;由安监局负责,加强对许可销售网点及宏达土产公司烟花爆竹批发库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4、交通运输:由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局负责,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治理超限、超载;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
5、建筑施工:由建设局负责,深化以防范坍塌、高坠、起重机械与脚手架事故和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为重点的安全整治,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加强房屋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和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6、特种设备:由质监局负责,严格对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检查、巡查,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严厉查封土制、报废特种设备。
7、消防:由消防大队负责,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违章建筑、化工企业的排查治理,对“三合一”、“多合一”及“八小”场所进行认真排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要求设置并畅通,外窗金属护栏、铁栅栏是否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员工是否掌握“四懂四会”;住宿与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建筑内装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
8、冶金:由主管部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重点监控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柜、制氧机、连铸机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高炉烧穿、转炉喷溅、煤气柜爆炸等严重事故发生,钢铁冶炼、铸造过程中,铁水、钢水吊装防止坠罐、倾翻事故发生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9、学校:由教育局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严防火灾、触电、煤气中毒、踩踏事故的发生。
10、电力:由电力局负责,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加大对供变电设备、设施的检查、巡查频次,搞好安全用电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11、易由自然灾害引起事故灾难的危险点:由水务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负责,加大对周围存在垮塌等威助的建筑、施工企业工地、人员居所及设备场地、存在淤积危险的河道、存在被冲毁危险的路桥等的排查和隐患整改。
12、发改局负责对县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3、文体局负责对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4、机械、纺织、轻工、农机、旅游等方面的监管,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坚持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贾晓霞。
副组长:董良肃席文彬刘晔。
组员:宋慧敏王连喜黄勇蒋岚焦川李小艳贾磊刘志远各班主任校医。
2、学校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且开展工作,并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统一安排、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实施的计划和监督工作,体育教师负责测试的训练、成绩记录、等级评定,班主任协助体育教师做好本班学生体质测试的宣传、动员及组织工作。
4、学校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定期自查,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内容之中。
二、测试分组与测试项目。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育健康状况,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
测试数据项目为: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400米(50米×8往返跑)、掷实心球、50米跑(25米×2往返跑)。
三、测试、等级评定与登记。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自行组织。
2、测试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和制定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并进行严格核查,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签字。
3、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全部或部分项目测试,无法进行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批后方可免予执行。但能参加测试的项目仍需测试记录,可不作为评价等级依据。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评价等级为及格。
4、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校医证明,体育教师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进行补测。
5、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6、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和得到家长的支持、帮助。
7、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专项档案。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组汇总上报教委体卫科,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计算得分、评定等级。
8、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学校有专人保存或统计,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
四、数据收集与整理上报。
1、各班级要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国。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数据。(12月10日前全部上报北京市中小学体质健康网)。
2、体育组全体教师负责对学生的测试数据、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有关报表。
五、具体要求与措施。
1、我校做好学生、教师、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懂得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
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的体育达标活动。
2、我校加强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
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3、我校有计划性地开展体育测试训练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
体质健康状况。
4、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确保学生的“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每天一节体育课”
的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5、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日常体育锻炼、测试中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
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6、学校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一切经费,积极购置《国家学。
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用器械,以保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奖励与处罚。
1、学校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要定期进行总结评比,给予奖惩,以调动。
全体师生的积极性。
2、奖评全面考虑,不仅要奖励达标优秀的学生,而且注重评比经常锻炼表现好,各项指。
标增长幅度大的学生。对优秀体育骨干进行奖评,同时也对参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有关人员工进行奖评。
3、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以上者方可评为区校级“三好学生”。
4、健全奖惩制度。
(1)属于下列情况者,班级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学校达标合格率低于80%;
学生在体育课、锻炼、测试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起以上。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班级和个人奖励。
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全面贯彻《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素质第一”的思想,使学生和广大的学生以及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水平,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完成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和阳光体育活动,上好体育课,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进而全面增进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人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教导处总务处体育组各班班主任。
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全校学生必测项目。
1-2年级: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短绳。
3-4年级: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短绳、1分钟仰卧起坐。
5-6年级: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短绳、1分钟仰卧起坐、50米*8。
1、首先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计划的内容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针对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重视选择具有一定运动负荷,能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项目,以改善学生的心肺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
2、其次,向班主任和学生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班队课或聊天等形式介绍学生体质测试的内容、方法。介绍关于此方面素质的辅助练习内容。并通过校讯通平台告诉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并督促学生积极进行自我锻炼,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体质健康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的锻炼,以达到增强体质健康水平的目标。
3、体育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养成自觉积极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积极推进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大课间活动的开展,在抓好体育课堂教学的同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活动,大力推选大课间体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锻炼身体的积极性。
4、最后,通过学生的自我锻炼,教师的有效指导,学校的高度重视,安排学生集中进行分组测试,并进行成绩的统计和上报。
1、9月上旬向学生介绍体质测试的内容、标准以及测试的方法。布置增强体质的辅助练习手段,让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自我锻炼。
2、从9月中旬开始,利用体育课上的素质练习时间,加强此方面内容的练习,为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奠定基础。
3、9月下旬-10月上旬对学生进行测试。
4、10月中旬对学生的体质测试成绩进行统计、并上报成绩。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七
的体育习惯,进而提高学生体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组员:xx。
xx。
xx。
xx。
xx。
xx。
xx。
1.学校制定《学生体质管理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实施第一责任人。
2.按照上级要求开齐各年级体育课程,一、二、三年级每周四节体育课,四、五年级每周三节体育课。规范课程内容,规范教师行为,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二、实施内容。
1.上足体育课一、二、三年级每周四节体育课,四、五年级每周三节体育课。
2.体质健康测试。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分年段进行测试。
一、二年级项目: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三、四年级项目: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五年级项目: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50米跑、40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3.由学生与家长共同设计多项体育项目,包括长跑、跳绳、俯卧撑、仰卧起坐、健身操、呼啦圈等等。
4.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三、具体要求与措施。
1.做好学生、教师、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懂得增强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开展学生提高体质活动。
2.加强对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3.有。
计划。
性地开展体育测验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
4.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安排好两操,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制定学生家庭体育锻炼的。
计划。
与内容,做到科学、合理、易操作、安全性强。
xx学校小学。
2021年x月x日。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方案,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中学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首在体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体育每周3课时,确保任何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跑操制度,每天安排中学生20分钟的大课间跑操活动,每节课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值周组督促检查。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利用qq群和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体制健康。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五.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学校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七.健全责任机制要统筹安排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落实学校“健康副校长”的工作职责。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部门的常规管理工作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班级微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八.强化检查评估学校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体育教研组的重要依据。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xxx,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
xx中学校2021年x月x日。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九
组长:覃光泽(校长)。
副组长:赵先翔(副校长)。
组员:体育教师及各班主任。
具体由体育组负责,通过室内理论课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标准》教育,让学生了解《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要求实施《标准》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的测试项目、方法等。从而指导学生平时的锻炼,达到增进健康的目的。
测试项目的设置按照《标准》的要求和当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
每年进行一次《标准》的测试,具体的时间由体育老师安排,但必须在每年的11月底完成全部项目的测试,以方便测试数据的上送。(学生体检时间由学校决定)。
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测试。
由体育老师根据《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分,并将测试成绩、得分填入学生《标准》测试成绩登记卡和数据表。
1、《标准》的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学生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
1、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2、《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
3、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将整理好的上报到xxx网,和实时进行反馈。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要求及国家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更好地完成我校2021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
方案。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水平,有针对性地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面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制定学生体育锻炼和运动处方提供依据,同时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为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参考。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注:总得分=体重指数(bmi)得分×15%+肺活量单项得分×15%+50米跑单项得分×20%+坐位体前屈单项得分×10%+立定跳远单项得分×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单项得分×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单项得分×20%)。
2.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和其它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4.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合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以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校医院诊断证明,学院、军体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2021年4月—11月(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立定跳远,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2.评分标准:(见附表1)。
3.单项指标与权重 。
1.除跑步项目外的测试方式及地点:另行通知!
2.跑步项目的测试方式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凡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测试的学生在测试前请详细阅读测试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服从测试工作人员指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测试时须带一卡通,无证件不能参加测试。
3.测试时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并在正式测试开始前半小时,自行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必须本人参加,对弄虚作假者,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长春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5.凡因疾病原因,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到校医院开具证明,经学院、军体部核准,可以免于参加测试。
6.凡因病、事等原因不能和自己班级测试的学生,请到测试现场的咨询处请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假,准假后方可和其它班级测试或参加补测。
7.参加测试应根据个人身体素质,如遇当日身体状况不佳或测试项目难度超过个人身体情况承受能力的,可以申请缓测。
8.体测过程中如感到身体不适,无法完成该项目测试时,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向测试现场的老师说明情况,必要时前往医院就医。
1.正常测试结束后,于两周内成绩登录完毕,学生可自行查询。
2.成绩公布在军体部主页“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查询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