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模板12篇)
人类历史上的战争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剧本的创作需要对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处理有深入的思考。总结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自我激励,给自己以正面的肯定和鼓励。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木工工种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万通海欣盈园一期。
工程地点:黄河路以北你,西一路以西。
施工内容: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泥工所有工作。
二、劳务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基槽土方,砼,墙体砌筑,装饰工程。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二
1、目的:为了加强对外承包的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外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工程主管部门、安环科、施工单位。
4、程序:。
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4.2各类承包商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有关资质、作业人员必须证件齐全。
4.3对外承包应与承包商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安全协议书。
4.4承包商持有关资料首先到公司安环科进行安全资格确认,安环科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安全承诺书或安全协议书。
4.5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科负责组织进行。
4.6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并指派专人对其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7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所从事作业需办理相关的作业审批票证,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没有办理的不得擅自作业。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切实强化外来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做好租赁承包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双方协商约定制定本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提出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扣除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300——1000元:
(二)、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未及时、如实地通报生产安全事故;
为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火区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背措施。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火区。
1、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起重设备、吊具、索具、锚点等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安装的外协企业必须有相关的资质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3、检修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置换、吹扫、降温和泄压,不得违章拆卸和超标排放。
4、临时电源线,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范架设,沟、坑、井、容器内及潮湿地方,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检修、安装中的“五口”(楼梯口、吊装口、坑口、井口、护栏口)必须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告标志,检修结束后要及时恢复。
6、检修、安装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工具、材料等。
7、电力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及电力检修工作票制度。
8、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
9、占路施工,必须办理占道证。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形式:
1.4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争取优良。
二、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包人工、包周转材料、施工机械)。
三、工程承包范围:
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和图纸会审纪要土建工程,预埋件制作的人工费、机械费、职工食堂及炊具、周转材料、机具设备、耗材。(不包括机械挖土、破桩头、防水、门窗制作与安装、内外墙油漆、涂料、水电暖及消防安装、通风、室内外地板砖、大理石、花岗岩、墙砖、保护层垫块、内外墙保温粘贴、防水螺栓、止水带、止水条、围墙外的周边防护及屋顶批刷、电梯、土方工程的机械开挖及回填机械运土、公共建设部门的二次装饰工程、楼梯扶手、铁艺和工程材料费。)。
四、结算依据及承包单价:
4.1本工程土建部分按2008版河南省预算定额或执行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基础屋面、花架造型按一层面积另增加一层面积计算。)。
4.2乙方承包该工程主体框架结构面积约米。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4.3乙方承包的工程单价不含任何税费。税费由甲方全部承担。
4.4为便于工程款支付及管理,以上约定承包价以主体结构、砌体、楼地面及粉刷分三大部分,按比例分解为主体70%,砌体15%,楼地面及粉刷15%,以此确定各项款付款基准价。
五、甲方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
甲方提供钢材(商砼)水泥、砂子、石子、机砖、加气砼块等建筑物主体工程所需各种建筑材料。
六、现场计时工:
除甲方工程项目部有特殊需求外,施工过程之中甲方不签署任何计时工。若甲方项目主管人员签证安排计时工按/工日计算,当月计时工并入当月工程量结算。
七、开工竣工日期:
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工作日(以垫层浇筑完为准开始计算工期)。
八、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8.1甲方工程款以现金支付给乙方,但乙方必须足额发放人工工资。
8.2主体工程施工到三层时,甲方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总价格的65%支付乙方工程款。以后每五层结一次,直至结顶(春节前完成到几层,甲方支付到几层),主体封顶、模板拆出完毕付总工程款的70%。砌体、楼地面、粉刷按月进度拨款,以承包基准价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90%。工程交工验收后,拨付至总工程款的97%,剩3%的总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暂扣,待保修期过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工程款项应在阶段工程量完成后一月内付清。
九、工程停建或缓建:
9.1甲方原因工程停建或缓建的,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并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费、机械、钢管、扣件、顶丝租赁费等相关损失费用。必要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为准。
9.2因甲方不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因停水停电、地方干扰造成乙方停工超过三天的,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十、其他:
10.1到结算点不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0.2办公用房、宿舍、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10.3合同约定款项支付前发生的乙方所承包范围内各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后由甲方支付。停建甲方及时支付。
10.4所有进场人员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10.5乙方承包内容以外发生的工程量另外结算,价格另商。
十一、材料及设施供应相关事项:
11.1工程所需的钢材、水泥、商砼、砂子、石子、机砖、加气砼块等建筑物主体工程所需各种建筑材料,由甲方供应(不含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及耗材)。乙方应在用料一周前书面提出详细用料清单,交付甲方项目部。如不按期提供用料单,造成甲方停工,由乙方承担责任。
11.2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大型机械设备及各种施工设备:包括二级配电箱、电缆、电线、塔吊、模板、安全设备雨具、钢管、输送泵、扣件、吊蓝、钉子、铁丝、扎丝、胶带、钢刷、扫帚、塑料薄膜、蝴蝶卡、步步紧、焊条、电焊机(含电线)、安全带、安,脚手架、小推车、扳手、铁捶、手提电锯、碘钨灯(含电线)、铁锨、振刀棒(含电线)、弯曲机、切断机、对焊机、调直机等小型工具。
11.3甲方设专人收领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乙方合理利用,甲方现场人员监管,不得浪费。
11.4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不包括消防器材)。
十二、施工组织及安全质量要求:
12.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说明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检查。
12.2质量等级:项目保证优质。
12.3乙方确保按图纸、按规范、按时、按质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质量如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材料、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质量奖惩条件给予处罚。
12.4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上交上岗证复印件,以供甲方备案审查。
12.5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2.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合格的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不得招入本工地,老弱病残的不得录用。虚心接受有关管理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及指导。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需加班赶进度时必须全力服从,乙方不得提任何附加条件。
12.7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带家属、孩子入住施工现场,严禁在住宿房屋内用明火烧饭及私拉电线,经查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300元。如发生意外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2.8施工期间如发生矛盾,应及时制止,迅速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尽快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打架,酗酒闹市。如在施工现场、住宿区内发生打架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元整。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每人罚款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12.9对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违反者按安全规章奖惩制度执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后,由负责方全部承担。如属乙方责任应由乙方全权负责。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责任。发生其它意外或安全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在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在万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的医疗费用,乙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12.10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立刻上报,严禁隐瞒事故不报,积极配合项目部质安部门工作,做到上通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1乙方承包人应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确保安全、质量、进度,保证全体施工人员全方位的运转。
12.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指挥。执行本项目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劳务公司进行施工。终止协议时,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终止结算工程款,余款及保证金作为甲方的损失弥补。
12.13如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强迫乙方强行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或不执行合同条款;侵犯乙方合法权益,忽视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环境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全额支付,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2.14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十三、甲方责任;
13.1甲方负责建筑物的每层轴线定位、测量、放大线。
13.2免费提供住宿生活和施工用水、用电。
13.3提供所需建筑材料(按十一条执行)。
13.4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和相关技术资料。
13.5甲方负责拉围墙防护为乙方提供有利看场条件。
13.6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及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等相关事宜。
13.7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结算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13.8甲方负责土方开挖并承担费用,乙方人工配合清底.13.9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公场地,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向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13.10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13.11甲方负责协调地方周边关系和处理当地纠纷。
13.12甲方在乙方缴纳合同履约金一个月内如工程不能正常开工,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金万元整,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十四、乙方责任:
14.1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和道路及临时设施的施工(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
14.2乙方提供建筑材料供应和设备进场计划及用水用电计划。
14.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
14.4乙方配合甲方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协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14.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分包项目施工,不得收取任何配合费。但甲方另外分包外墙涂料项目的施工队伍,必须及时随乙方外墙粉刷同时施工,若甲方不及时安排涂料施工队伍或因涂料施工队伍不及时进行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4.6甲方天棚不用粉刷,不扣乙方人工费。
14.7乙方所包工程项目保修期间若有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如因甲方其它分包队伍造成的破坏除外)。
14.8乙方自行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反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工的每延迟1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提前交工1日交乙方元。
十五、合同签订交付履约金及有效期:
15.1本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在开工十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拾万元,本工程地下室完成后甲方向乙方退还拾万元保证金,若合同订立后一月内达不到开工时,甲方赔偿本金,另外付损失费两万元。
15.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价款全部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六、补充范围和解决方式:
16.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如双方发生合同及协议争议,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协商无果,递交合同签订地方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五
1、本奖罚细则适用于施工各土建、钢结构施工单位、外协单位和合同单位。
2、《质量奖罚细则》:主要为各分项工程奖罚细则、质量综合评定等二部分内容。每月各单位的施工过程质量奖罚由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考核、汇总,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奖罚金额须兑现到相关作业人员,分配单交财务部和经合部,质安部归档,质安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费用进入责任单位成本,不能立即处理的质量缺陷,我联合体在当月将预提一定金额的处理费用。
3、砼单元工程优良率应达到85%,对于当月底单元评定优良率低于85%的单位月底结算单价按:承包单价×[1—(85%—评定优良率)]。
4、严格按照'三检制'验收程序验收,施工班组初检合格后请单项施工项目体检验收,检验收合格后请我联合体质安部验收。
5、对于质量缺陷处理预提费用的处理:按照本细则之规定发生预提费用项目时,质安部在当月质量奖考核中进行说明,由劳财部在结算款中进行处理。当预提处理费用多于或少于质量缺陷或隐患处理的费用时,应及时将差额给予退回或补扣。
6、各单位应认真按照奖罚通知单的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并应在收到奖罚通知单后2日内将责任人报质安部,分别由我联合体质安部建立个人违规台帐。
7、各分包施工单位质量违规责任人台帐不全或未建立台帐的扣除当月质量奖20%。
8、对屡犯同一类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当一月内同一问题连续2次,不同月内累积5次发生时,除当次罚款外,还需停工并接受培训1~3天,培训由其所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同月内连续3次出现同一问题的员工,建议调换岗位或下调岗级1~2级,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9、质安部实行质量月、周例行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整通知书,责任单位应按通知单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罚款300元/日。
10、本细则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制定,不包括进度奖励。
11、本奖罚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
1、施工验收严格按照'三检一验制'验收程序验收。
2、对于不认真施工,造成设计到现场后不能进行正确施工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3、对于设计和监理联合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的,给予200元/次的奖励,对于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验收才达到合格的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对于设计和监理提出的施工缺陷处理意见,施工队应进行认真处理。如果对于提出的问题不处理就让验收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4、对质安部指出的施工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者,罚款100~200元/次。
5、各分项工程复检合格后,将验收资料提请终检,同时提交复检资料,并保证资料齐全无误,严禁做假资料,否则对该分项工程签字验收的二检罚款50~100元/次。
6、对质安部三检下发的现场通知单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接到通知单后应积极处理,否则罚款100~300元/次。
7、不按设计图纸、文件施工,未经三检同意私自修改设计施工,造成施工问题或者影响验收的,给予罚款500~1000元/次,并对签字二检罚款50元/次。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六
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1公司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公司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由公司基建处经理安排供应部相关负责人将公司内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档。
4.1资格预审。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
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惩情况)。
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f.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证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选用。
4.2.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化工生产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发放入厂施工作业证,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入厂施工作业证的单位,不具备在我厂施工作业,不得选用。
4.2.2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b.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c.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安环部审核。
e.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f.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3开工前的准备。
4.3.1职责和义务。
a.安环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前,供应部也应对进入现场施工前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
b.公司供应部负责对承包商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c.承包商应自觉接受公司安环部、供应部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d.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e.承包商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f.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公司概不负责。承包商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环部,承包商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4.3.2安全要求。
a.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b.施工前,应提供施工方案,施工片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c.公司有关人员陪同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d.承包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环部备案。
e.承包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a.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b.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c.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d.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通行证,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
4.4评价与续用。
4.4.1公司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对本部门承包商进行一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承包商职责与义务的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4.4.2项目完工后,公司工程项目主管应对承包安全生产做出评价,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抄送安环部,并汇入承包商档案,对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
4.4.3安全生产评价合格的承包方有资格继续承包公司其他项目。
4.5承包商档案管理承包商档案包括: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合格承包商名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5.2《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外招标、发包工程(含建筑、安装、检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办的对外招标、发包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对外招标、发包前,应当负责审查投标、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企业等级、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及有关制度。对外省市施工单位还须检查其在沪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若乙方属总包单位,因施工需要进行分包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总分包的规定,不准将工程分包给无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应负责对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合》的同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内容订立《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对施工安全所负责的具体条款。
第六条工程项目开工前,甲方应按本市现行规定督促乙方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护检察机构办理《开工报告》。
第七条乙方应明确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检查监督人。施工前,有责任向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化工生产区域内施工的工程项目,其施工人员还必须接受所在化工生产单位的安全和防火教育,并按要求填写《安全教育卡》。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施工前,须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
第九条对施工危险性大、边生产边施工的工程项目,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险情,制订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并予落实。
第十条在化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乙方除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公司及所在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甲方的施工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第十二条公司hse管理部门、施工所在单位安全、消防部门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查出的隐患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积极抢救伤者外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公司hse管理部。甲乙双方都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同时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八
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xxxxx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3.2.1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安环处签发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
3.2.2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2.3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2.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2.5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2.6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3.3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3.3.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3.3.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3.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3.3.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3.3.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安环处计帐填单,施工单位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环处,自己保存一份。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的完成5#.6#.7#.10#.11#.14#楼工程泥工部分工程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搞好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进度,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意将该工程的泥工部份施工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在执行中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6#建筑占地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框架结构拾层半,7#楼建筑占地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框架结构五层,7#.10#.11#.14#楼共计建筑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框架结构五层半。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
三、承包内容:
以甲方提供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图纸的所有泥工部分,包括:
1、主体工程:
所有墙体的砌筑:(外墙、内墙、厨房、卫生间隔墙,其它零星砌体)包括主体工程所有使用的水泥预制块及其它水泥预制条的制作安装。
2、装饰工程:
(1)地面工程:一层地面混凝土垫层、面层砂浆找平层、楼梯平台、踏步、(地下室底板面找平抹光)。
(2)屋面保温热层的铺设、细石砼保护层、水箱装饰、斜屋面造型、天沟、挑檐的泥水部分。
(3)内墙粉刷、天棚梁体粉刷、天棚面腻子找平、梁柱粉刷(墙体原预留孔洞的堵补)。
(4)外墙粉刷打底、钉铁丝网、粘贴外墙面砖、外墙装饰线条,斜屋面粘贴屋面瓦,平屋面及上人屋面的所有泥水项目。
(5)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按安徽省2005建筑工程消耗定额下浮15%结算。
(6)每栋楼的构造柱、卫生间厨房、反梁、窗台及凸窗部分二次混疑土由乙方负责。
(7)图纸中所含的所有其它零星泥水装饰项目也包括在内。
3、其他项目:内墙脚手架搭设乙方自行负责,层高超过3.6米部分脚手架由甲方负责;井架.人货施工电梯的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井架.人货施工电梯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各施工班组的正常施工)。
四、工程计量、单价、结算方式:
1、工程计量:
a、标准层的面积按设计院提供的图纸面积为准。
b、架空层及杂物间当净高底于2.10米时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量。
c、多层建筑的闷顶层(坡屋顶部分)当净高超过2.10米的部位,按全面积计量,净高在1.20米至2.10米的部分,按面积的一半计量。
2、单价:完成第三款的承包内容,没有质量问题按每平方米元整计算。
五、机械设备:
5#垂直运输的塔吊、人货梯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乙方应提供所有泥工班组的所用机械及施工用具(包刮6#.7#.10#.11#.14、砂浆机、插入平板振动器、振动棒、斗车、找平线木条、铝合金找平条等一切自用机械及工具)。
六、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率应达到100%。特别强调应满足如下要求:
2、内墙面粉刷层厚度不得超过20mm,应反复压实;。
4、外墙及屋面磁砖镶贴前,须用防水材料进行防渗透处理,外墙及屋面磁砖镶贴底层砂浆层应压实抹面,不得有砂眼及孔眼;干后及时清洗干净并用防水材料对已贴磁砖面及勾缝进行二次防渗透处理。
5、若发现因乙方外墙镶贴磁砖勾缝或其它施工原因造成渗透,乙方应急时负责做渗透处理,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付,甲方概不负责。
6、所有采光井、天沟均应用水泥砂浆抹光;。
7、应配合水电及其它有关班组施工,镶补填实好各管道面底的砂浆层;。
8、厨、卫间墙脚及所有排气、排烟道脚处在表面粉刷后,应在墙板接触处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做三角护角,尺寸为50㎜*50㎜。
七、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和《现行施工规范》操作,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被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除应立即按要求的期限返工至质量合格为止外,对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对无法返工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还有权视乙方违约情节的轻重决定是否予以解除本合同。
八、工期:
乙方在每个工序前应积极组织好施工人员,大楼封顶前严格按照现场施工员安排的工期完成。5#楼主体结构顶层模板拆除后应在4月内完成装修交付验收,其它楼主体结构顶层模板拆除后应在3月内完成装修交付验收,每拖延一天罚500元,等本幢工程结算时按实扣回。因停电、停水、不可抗拒自然力或其它工序影响造成停工,工期凭现场施工员签证给予扣减。未能按期交付验收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500元。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除因甲方要求或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逾期完工(包括返工)即为违约。
九、付款方式:
每月按工程进度结算一次,按完成的工程量付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95%,其余5%待保修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文明施工:
1、遵守行业规则,进入工地人员必须遵守本工地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5日内必须办理有关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施工人员应自行负责膳食,不得进驻工地;严禁烧三炉(电炉、煤矿气炉、液化气炉)电热棒,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由当月工资扣回。
3、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场;不准酒后和带小孩进现场;不准在物料提升机上乘人上下;不准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高跟鞋上班,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整(由施工管理人员通知班组长,从当月工资扣发)。
十一、材料节约方面:
砼、砖块、砂石不能乱倒乱堆,断砖、落地灰综合利用,必须把砂石料整堆清场。
十二、施工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组织的人员投工地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一人以上重伤事故或事故致直接经济损失达三万元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三、其它。
1、乙方在施工必须服从工地监管人员的指挥监督,对砖块、砂石不能乱倒乱堆,断砖、落地灰、要综合利用,要做到工完料清,堆放整齐有序不得高空抛物,如有人为故意造成浪费,必须赔偿,赔偿金额从乙方工资中扣回。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电线不能乱接乱拉;如不及时清理,一间为单位甲方可另派点工清理,每人每次100元,由当月工资扣回。
3、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全额额发入,乙方必须在进度款中每月予以发付,并经过施工人员签字的工资表保送甲方,如不按时发放工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若发现私自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劳动仲裁。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代表:
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00八年十月五日。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十
1、目的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项目发包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管理活动。
3、职责3.1工程及设备维修项目的发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初期审核,安全员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复审。办公室基建负责对工程项目承包商的作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生产部负责对涉及特种设备的外w维修项目的承包商进行日常管理。
3.2办公室负责公司通勤服务项目的发包,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安全员进行复审。办公室负责对复审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负责保管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
3.3供应部负责公司w外加工项目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和相关资质文件的管理。
3.4安全员负责对各部门承包商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4、程序。
4.1承包商的安全资质预审和选择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项目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前,应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2)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3)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4)近三年的工作业绩。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4.2开工前的准备4.2.1签订协议。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4.2.2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其人员身体健康,提供健康*体检证明,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4.2.3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
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4.3作业过程中的监管4.3.1制定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3.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完全可靠。
4.3.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有旋转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4.3.4确定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4.3.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私自动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气等管线。
4.3.6加强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表现评价。
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结果汇入承包商档案。
4.5续用将资质预审、选择、过程管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结果,作为承包商是否续用的依据,不断促使承包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6档案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将确定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最近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殊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4.7风险识别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承包商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严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程序适用于在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专业技术服务:本制度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机械、仪电、电力行业、网络工程、化学品运输等。
4、1工程发包与验收作业程序。
4、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
5、1职责:
1)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开工前的检核,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评估。
2)总务课负责对承包商进出厂进行管控;
3)采购部负责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收集,合同签定,日常协调;
4)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对于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的承包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5、2资质审核。
5、2、1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需要经过安环部的严格审核。
5、2、2安全资格审核的材料有:
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4)审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5)审核承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6)审核承包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
采购部在签订合同前需收集以上资质,交由安环部审核,安环部依据审核结果填写《资质审核记录表》,凡不具备以上条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5、3承包商的选择标准:
2)施工内容必须在承包商资质的许可范围内。
5、4安全协议书:
采购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承包商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承包商要制定确保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审核。
5)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所付的责任。
6)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5、5人员安全教育:
5、5、1凡进入我公司的承包商员工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篇十二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c、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d、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f、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检查与考核。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