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租赁合同(实用18篇)
在商业领域中,合同是保证交易正常进行的重要工具。合同应该规定双方在临时变更合同条款时的程序和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合同范本,请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获取。
渔船租赁合同篇一
正文:
船舶租赁合同(机渔船)船舶租赁合同(机渔船)。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满_________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租赁合同(机渔船)船舶租赁合同(机渔船)。
渔船租赁合同篇二
被告陈某将登记在其已故丈夫苏某名下的“苏连渔02502”号渔船以人民币100,000元的价格卖与被告董某,并交付了相关船舶证书,但未办理船舶过户登记手续。此后被告董某又将该船以人民币142,600元卖与原告,亦未办理船舶过户。2006年,原告找到被告陈某要求其协助办理涉案船舶的过户登记手续。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陈某协助原告办理渔船过户;作为回报,原告将下一年度的涉案船舶柴油补贴款的一半分给被告陈某。2008年,被告陈某从原告处领取了涉案船舶2007年半数的柴油补贴款23,190元,但至诉讼时仍未协助原告办理渔船过户手续。苏某的母亲及子女被列为第三人。庭审中,第三人表示对被告陈某将“苏连渔02502”号渔船卖与他人一事不知情且不予追认。现原告诉请要求确认涉案船舶为原告所有,并过户于其名下。被告董某对原告诉请无异议,而被告陈某和第三人则认为,涉案船舶系被告陈某与第三人共同共有,被告陈某将船舶卖与他人未经第三人同意,该处分行为无效。第三人诉请原告立即返还涉案船舶,并赔偿船舶使用费。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涉案船舶系属苏某和被告陈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苏某去世后,涉案船舶应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被告陈某和第三人等四人共同共有。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陈某的处分行为得到第三人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的情况下,被告陈某的卖船行为在法律上系属无权处分。在两被告的买卖合同中,因被告陈某系苏某的妻子,且交易时涉案船舶为被告陈某实际占有,依当地渔村的风俗习惯和渔民普遍的认知程度,被告董某有理由相信被告陈某在丈夫去世后有权处分涉案船舶。因此,根据当时当地的市场交易情况和风俗习惯,结合被告董某本人的认知程度和所具备的交易经验,被告董某在受让涉案船舶时对于被告陈某无处分权并不知情,且被告董某系有偿取得涉案船舶,已符合善意取得之法定条件。鉴于被告董某已善意取得“苏连渔02502”号渔船的所有权,其与原告订立的买卖合同依法有效。原告基于该买卖合同和被告董某交付船舶的行为而继受取得涉案船舶所有权。
【典型意义与规则指引】。
本案系一起确认船舶权属及买卖行为效力纠纷案件。2006年以前,江苏沿海地区普遍存在买卖渔船却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现象。直到2006年国家颁布了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的船舶所有人每年可以获得一定数额柴油补贴的惠渔政策后,当地渔民才有了买卖渔船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意识。但此前已交付船舶而未办理过户的买卖双方之间却纠纷不断,本案即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v^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7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涉案船舶在苏某去世后,应为被告陈某及第三人共同共有。又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89条之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因此虽然被告陈某系无权处分,但被告董某善意取得了涉案船舶所有权。需注意的是,法院依据的是船舶买卖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认定,而现行法律规定已有所调整。2013年修订的《^v^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规定:“^v^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v^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依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v^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动产的善意取得必须以完成变更登记为成就要件。
2010年4月,原告与被告梁某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双方约定:梁某委托原告建造一艘28,000吨的散货船,合同价格为人民币8,700万元,分期付款;如梁某未付清应付款项,原告有权留置所占有的已建造完成的船舶;梁某应于留置之日起15日内付清所欠费用,如逾期仍未履行,原告有权拍卖、变卖留置船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此后,梁某支付了2,350万元。原告垫付资金完成船舶建造。2011年4月12日,案外人x公司接受被告k公司委托与梁某签订在建船舶转让合同,受让涉案船舶,合同价款为9,088万元。同年6月13日,x公司与梁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了船舶价款支付和变更登记具体事宜。同年6月28日,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前涉案船舶所有权归梁某所有,梁某同意将船检证书移交x公司。同年6月30日,原告与梁某签订补充协议,梁某保证在2011年7月30日之前付清余款6,350万元;原告同意梁某在接船前将船舶转让给第三人。庭审中,梁某确认收取x公司购船款3,000万元,尚有购船款6,088万元待收。2011年7月21日,涉案船舶办理了船舶登记,船名为“凯电”,船舶所有人为k公司,船舶租赁人为x公司。同年8月1日,原告与梁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梁某将对x公司的债权6,088万元转让给原告,且承诺在2011年8月15日之前支付余款262万元,并约定了延期支持赔偿金。此后,原告多次要求梁某及x公司按约支付船舶建造余款未果。x公司遂向原告披露系受k公司委托购船。据委托书记载,k公司全权委托x公司与转让方签订在建船舶转让合同,该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k公司承担。原告诉称:根据原告与梁某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以及《债权转让协议》,请求判令梁某支付船舶建造款6,350万元并承担延期赔偿金及利息损失,k公司在6,088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并确认原告对“凯电”轮享有留置权,留置权的担保范围包括船舶建造款本金、延期赔偿金及利息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梁某之间的船舶建造合同依法成立,梁某未依约按时支付船舶建造款,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原告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始终保持对涉案船舶的实际占有,其虽将船舶检验证书交予梁某,但仅系为了方便梁某筹措船舶建造余款,并无放弃留置权等权利以及交付船舶之意。梁某将船舶检验证书交予k公司同样基于筹款原因。故涉案船舶虽登记于k公司的名下,并不影响原告依法行使留置权。原告主张对涉案船舶享有留置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其担保范围依法定,即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至于原告依据与梁某的债权转让协议主张k公司在人民币6,088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因k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有关梁某陈述的k公司欠款事项以及债权转让事项等尚不宜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梁某可另案向k公司主张债权。此外,尚无证据表明梁某与k公司在涉案船舶转让过程中有故意损害原告权益的共同行为。故原告目前主张k公司与梁某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并不充分,法院难以支持。
【典型意义与规则指引】。
本案是涉及船舶建造委托人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转让在建船舶以回笼资金的典型案例。当在建船舶受让方无力支付购船款时,船舶建造委托人亦无力支付船舶建造的余款,为此先后出现了船舶建造合同、在建船舶转让合同以及关于涉案船舶建造款的债权转让协议等协议,对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约定。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为建造的船舶登记在他人名下的,造船人能否对其行使留置权。
船舶留置权是以特殊动产——船舶为标的的法定担保物权的一种,属特别法留置权的范畴,分狭义和广义两种。《^v^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船舶留置权系狭义的船舶留置权,仅指造船人留置权和修船人留置权两种。造船人留置权属于《海商法》规定的狭义的船舶留置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对连带责任保证人所有的船舶行使留置权的请示的复函》[(2001)民四他字第5号]中规定:“根据《^v^海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修船合同的委托方未履行合同时,修船人基于修船合同为保证修船费用得以实现,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而不论该船舶是否为修船合同的委托方所有。”该批复明确了《海商法》第25条并没有对被占有船舶与债务人的权属关系予以限制,只要合同相对人未履行合同即未支付修造船的费用时,造船人和修船人就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广义的船舶留置权还包括海上拖航合同中的承拖人对被拖船舶的留置权,以及海难救助方对获救船舶的留置权,即《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物权法》的实施,一些《海商法》未列明的海船留置权也会因符合《物权法》规定的留置权的成立条件而成立。如在海上非强制打捞关系、海船光船租赁关系、海船船舶管理关系等领域均可能出现留置船舶的现象,故《物权法》将船舶留置权的主体范围扩大至打捞人、光船租赁人、船舶管理人等,会对海事审判产生直接影响。造船人基于造船合同之外的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享有的债权,可根据《物权法》对占有船舶行使留置权。
渔船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号机渔船(登记号码字第号,船舶检查簿号码字第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起至止满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渔船租赁合同篇四
(以下简称为“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为“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xx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甲方)是具有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备案资格。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为用能客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评估改造等服务,并与用能客户共享节能效益。
xx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节能环保为主营业务。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就共同发展长期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1.合作目标。
甲方在电力需求侧管理领域的客户资源、销售平台与乙方在节能环保领域先进的产品和应用方案可以形成优势互补;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互利共赢为合作目标,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系统解决方案。
通过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和资源互补。加强合作联盟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2.合作范围。
市场领域。
国内市场。
项目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变压器、电机变频节能、企业(建筑)能耗监测与治理、新能源应用等项目。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入,双方可以拓展其他项目领域的合作,以补充协议为准。
3.政策依托。
在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和支持下,觅得市场契机,主要依托以下政策法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六部委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_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
4.合作条款。
在同等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价格和商务等方面的优势不低于其他同类厂商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项目的合作伙伴,并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客户或第三方资源。相关事宜视具体项目再行友好协商。
甲方在其选用乙方产品或技术方案的项目手册或宣传文件上注明乙方品牌,并标注甲方logo。
在双方合作的项目中,乙方要给予甲方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交流、方案制作、应标书的编写、技术协议的签订等),必要的时候,可以以甲方的身份参与客户的技术、商务交流活动。
甲、乙双方主动创造合作机会和条件,共同维护双方权益。在合作领域内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双方的品牌、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
渔船租赁合同篇五
2、在甲方客户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托甲方对货物投保或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若属航空公司责任,损失由甲承担20%,由乙方承担80%:若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全额赔偿损失。
4、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发生上述事故,无论因何原因,乙方须在7日内向甲方出具事故证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证明。
5、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违约,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乙方应付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赔款,甲方有权在运费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舱位每月超过三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月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渔船租赁合同篇六
根据合作的需要,甲、乙双方定期交叉举行产品培训和市场培训,提高双方对彼此的认知,培训时间由双方人员共同确定。
甲、乙双方将合作常态化,成立合作团队并指定团队负责人,对合作的进展状况及时沟通并迅速解决差异。
加强合作双方的企业文化交流,包括高层互访和必要的市场活动等。
5.排他条款。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排他性,对于双方已确认并达成共识的合作项目,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6.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所获得的对方(包括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分支机构)相关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及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其中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等。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客户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各类计划等。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3年内仍然有效。
7.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具有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以后,双方(包括其附属企业)均不得单独或以合作、合营或合伙的形式在任何地区冒仿、生产或销售对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本协议框架下,双方通过合作产生的全新知识产权,双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8.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保留贰份。
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没有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自然终止。
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按照本协议已经各自签订的销售合同效力,上述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其履行完毕。
9.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协议的成立、变更、解释以及争端的解决适用_的法律法规。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生效。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按时间顺序,以后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书面形式修改。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正文签字盖章标志理解、承认并将切实履行本协议正文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服务合作框架协议范文3。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一)甲方。
(二)乙方。
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四)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合作内容、方式。
工业云平台开发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负责开发甲方的工业云平台。
第四条合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资料或文档。乙方向甲方提供云平台设计及进度等。
(二)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或个人,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定期会晤以说明项目进度,问题及反馈意见。
第五条附则。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四)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法律效力均等。
(六)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渔船租赁合同篇七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渔船租赁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钢制渔船鲁寿渔65129船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万元。
二、渔船所有的机械、船舶维修、人员工资、日常维护由乙方全部承担,在租赁期间,渔船上所带的通讯设备(北斗、避碰仪、卫星导航、高频等)、生产设备要做好保养维护,如出现损毁不能使用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三、渔船保险由甲方负责缴纳,船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缴纳,生产期间,渔船产生的损毁除去保险赔偿外,金额超出一千元的由乙方支付,船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由乙方负责。
四、国家规定禁渔期6月1日至9月1日期间,渔船须停靠羊口码头,不能出海生产作业。
因违规生产造成的罚款和扣减的国家燃油补贴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甲方全部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租金,视为放弃租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渔船租赁合同篇八
渔船是用以捕捞和采收水生动植物的船舶。对于渔船。
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渔船租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号机渔船(登记号码字第号,船舶检查簿号码字第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起至止满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地点: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述甲方双方经自愿协商,现就货船租用一事达成下列各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出租物名称:________吨货船。
二、数量:________艘。
三、质量:由双方当面验收确定。
四、用途:装运食盐。
五、租金:每月_______元。合同签约订后_______日内,乙方先支付______元。退租时总结算,多退少补。
六、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船上另增设备。否则,除应该恢复原状外,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双方定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市港验收接船,任何一方误期,应按租金总金额的_________向双方罚款。
七、租期:租期暂定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如需顺延,乙方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另行协商。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撕毁协议。
承租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人:__(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地点: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位于贡井区、成佳镇象狮村二组推平的场地租赁给乙方堆放货物,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租赁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为期四年。(注,四年期满后,如果甲方没有使用或转让乙方可继续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乙方在场地上所有投入折抵四年甲方的租金,乙方每年向象狮村支付土地租赁租金共计120xx元人民币,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
三、乙方场地上所有修建的构筑物、进场公路、生活区域、水、电安装、绿化及公路中间开通道等,在租赁期满后所有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乙方不得损坏拆除。
四、工程余留问题,围墙护栏、草坪绿化、排水沟、进厂公路降坡、大公路中间开通通道及减速带、警示标记等,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其所有费用甲方负责3万元人民币,其余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双方应遵守协议,如果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乙方:
渔船租赁合同篇九
2019年4月25日,李某某、林某某所有的“温妮”号游艇参加大帆船场地赛后,返回三亚途中触礁搁浅。施救过程中连续遭受台风影响,导致游艇翻沉灭失,构成全损。李某某、林某某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索赔被拒后,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海口海事法院一审认为,本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案涉游艇持有有效的适航证书,驾驶人具有相应驾驶资格,事发当时已配备最新的电子海图。保险人关于案涉游艇未配备纸质海图属于不适航、违反保证义务的抗辩主张不能成立。一审判决保险人向李某某、林某某支付案涉保险赔偿款。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调解结案。
【典型意义】。
游艇经济作为海南的特色产业,是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成效的具体体现。本案是游艇触礁沉没引发的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法院严格区分事故原因和保险责任,综合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属于除外责任情形等因素,判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二审法院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本案的审理充分保护了游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振游艇旅游市场信心,激发游艇旅游消费潜力,为推进海南游艇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审案号】(2020)琼72民初66号。
【二审案号】(2020)琼民终431号。
渔船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号机渔船(登记号码字第号,船舶检查簿号码字第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起至止满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村,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村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渔船租赁合同篇十一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概况。
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_。
数量:一台。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道路改建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由甲方负责该设备操作人员工资和购买相关的保险,甲方应对设备的安全行使以及自己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租赁,至乙方认为可以不用为止,租赁方式为月租,施工期间燃料油由乙方提供,各种润滑油由甲方负责。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由乙方安排,甲方必须服从乙方有关机械管理人员安排。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6500元/月大写:陆仟伍佰元/月(人民币)不够一个月的,按折合天数计算。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租凭期间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使用权,但实际操作由甲方机手负责。甲方机手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保证设备每天能正常使用。
2、设备若因故障或机手等原因,月工作量不能正常使用满30天,乙方则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给甲方。
3、设备一个月中因故障或机手原因停机次数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次数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4、租凭期内该设备所产生的维修费、保养费均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和保管。
2、乙方负责为施工机械提供合格的燃油,
3、为乙方提供食宿。(不扣伙食费)。
九、安全责任。
1、设备性能原因造成意外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机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违法指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甲方需调回设备或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书面提出。
4、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睢县人民法院处理。根据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由法院判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渔船租赁合同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位于贡井区、成佳镇象狮村二组推平的场地租赁给乙方堆放货物,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租赁时间,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止,为期四年。(注,四年期满后,如果甲方没有使用或转让乙方可继续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乙方在场地上所有投入折抵四年甲方的租金,乙方每年向象狮村支付土地租赁租金共计12000元人民币,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
三、乙方场地上所有修建的构筑物、进场公路、生活区域、水、电安装、绿化及公路中间开通道等,在租赁期满后所有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乙方不得损坏拆除。
四、工程余留问题,围墙护栏、草坪绿化、排水沟、进厂公路降坡、大公路中间开通通道及减速带、警示标记等,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其所有费用甲方负责3万元人民币,其余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双方应遵守协议,如果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乙方:
的人还:
1.范本。
渔船租赁合同篇十三
2016年9月14日,“润航88”轮在长江上游四川泸州龙船碛水域航行过程中,因操纵不当,触碰设置在长江右岸的“泸江养殖5号”养殖设施,导致该养殖设施内驯养、繁育的圆口铜鱼严重受损。案涉圆口铜鱼的科研项目责任方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与“润航88”轮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以及船舶保险人就事故损失及责任承担产生纠纷。
【裁判结果】。
武汉海事法院一审认为,“润航88”轮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经营人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案涉事故导致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科研损失巨大。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案涉圆口铜鱼价值的鉴定评估结果,一审判决“润航88”轮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经营人向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赔偿经济损失3567316元。判决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典型意义】。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近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等经营活动的影响,长江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水生生物保护形势严峻,水域生态修复任务异常艰巨。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不断拓展以及《^v^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已成为全民族的共同奋斗目标。本案的审理,明晰了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价值认定标准,对于通过司法手段有效挽救处于极危等级状态的鱼类物种,全面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长江生态系统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一审案号】(2018)鄂72民初102号。
渔船租赁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工程需要,现向甲方求租湘张家界货船舶一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甲方保证船舶的`证书齐全,并适航(内河证)。
二、乙方职责。
1、从甲方交船之日起船舶安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保证按协议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足额租金。
3、乙方保证船舶设备及船舶原貌。
4、乙方在船舶租赁时间不得将船舶转让、转租和出售。
5、船在经营期间维修费用、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需找一个甲方信得的过的人做担保,保证船的租金、船的动态,合同到期后,收回该船舶。
三、租期。
经双方协商租期为20__年4月底结止,期满后乙方享。
有租赁优先权。
四、租金为每年___万元人民币。
五、交船地点:
乙方期满后在将船交给甲方。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如双方产生纠纷由武汉海事汉院管辖。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渔船租赁合同篇十五
2018年9月22日,希腊加斯佩罗船贸有限公司(jasperoshiptrade.,以下简称加斯佩罗公司)所有的巴拿马籍“正利洛杉矶”轮从福州市江阴港出港航行过程中触礁搁浅,船体破损造成燃油泄漏,致该海域的养殖业、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遭受损害。加斯佩罗公司在厦门海事法院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提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遭受油污损害的905名渔民另案提起诉讼,索赔养殖设施和养殖收入损失。
【裁判结果】。
厦门海事法院受理后,组织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加斯佩罗公司、渔民进行调解,促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加斯佩罗公司对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渔民养殖设施和养殖收入损失等进行赔偿。厦门海事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后,作出民事调解书。加斯佩罗公司已依约支付赔款。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中国海洋行政机关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海事法院依法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邀请生态环境技术专家参与调解、公告案件的受理情况和调解协议的内容,同步扩大司法民主、保障促进公众对海洋环境治理的参与和推进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提高了海洋生态审判的公信力,全面提升、优化和夯实了对海洋生态的司法保护。本案的依法妥善处理,一方面使海洋行政机关及时获得合理的生态环境损失和修复费用的赔偿,为开展事故海域的生态环境、渔业资源修复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守护了美丽海洋;另一方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中国海洋生态司法保护的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向国际业界充分展示、传播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国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司法成效。
【一审案号】(2019)闽72民初969号。
渔船租赁合同篇十六
施工单位(简称甲方):。
潜水船单位(简称乙方):。
一、甲方根据施工需要。
租用乙方船及潜水的人员,租用潜水组任务,主要承担水下工程作业。
二、租用潜水组共x组每组需配x人(包括潜水人员2人),潜水船组的交接地点为港。
三、租费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组月租费xx元(包括潜水人员的津贴xx元)租费每月结算一次均由山东省海上民间运输管理处的票据,统一结算划拨。
四、租用期限:
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如合同到期,工程继续需要,应按期续合同,否则调回另行安排。
五、潜水组施工作业中的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配齐潜水组人员、潜水设备,船只及设备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施工作业中如因乙方技术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施工设备不良和操作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潜水组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如因乙方责任或不服从调动而耽误施工生产满一天者,按日扣罚租费xx元。
3.潜水组在租期内,因天气影响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潜水作业,应照收租费。
4.潜水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擅离者,应追究责任,并按期扣出每组每日租费xx元。
六、潜水组人员的劳保用品及生活安排问题。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潜水作业必要的防护用品等按照甲方的标准统一发放,潜水人员的食宿住地甲方负责安排。生活费用及粮食供应由乙方负责。
七、潜水作业人员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负责。
但由于甲方施工和水下作业整平等设备不良或操作造成乙方潜水人员伤亡,其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九、若有未尽事宜。
经双方根据“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协商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三份,副本七份,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船管处一份,副本报银行、建设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xxx年xx月xx。
渔船租赁合同篇十七
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无须交付标的物,故为诺成合同;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或按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故为有偿合同;出租人有将租赁物按约定交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而承租人有按约定交付租金的义务,故为双务合同。这一特征使之区别于借用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渔船租赁合同相关范本。欢迎阅读和参考!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满_________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5月29日,原告(反诉被告)中化浦东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化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曼得铃船务有限公司(下称曼得铃公司)签订租船合同,约定曼得铃公司指派所属“丰华”轮于6月2日至4日承运中化公司所属1150吨聚乙烯和聚丙烯从韩国蔚山港至莆田秀屿港,承租人保证在装卸港提供安全港口和一个安全泊位;装卸率为尽量速遣;运费在签发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或最迟于开舱卸货前付清;由于货物文件或相关手续或运费而引起的船舶延期,承租人应支付日1,300美元;合同还对其它事项作了约定,并约定合同未明条款参照1976年金康合同。合同签订后,“丰华”如期抵港受载,6月6日开航,10日抵莆田秀屿港引航锚地。
5月31日,韩国政府宣布自次日起对中国大蒜进口实行保障措施,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6月7日发出紧急通知,暂停进口原产于韩国的手持无线电话机和聚乙烯。6月10日“丰华”轮抵达秀屿港后被禁止进港或开往国内其它港口卸货。“丰华”轮被迫在秀屿港引航锚地等待。海关总署贸易管制处于6月21日通知福州海关,同意中化公司进口的聚乙烯暂存入保税区,但不得存入保税库,并要求在新的规定下达前不得为该批货物办理出区手续。
6月22日,中化公司决定将卸货港改为马尾港,并要求曼得铃公司按其要求对提单作出相应修改以及电放货物。次日曼得铃公司复函称在未收到银行担保前,不予电放货物。6月23日,“丰华”轮抵达福州马尾港并递交装卸作业准备就绪。
通知书。
但因福州海关仍未放行该批货物故仍无法进港卸货。6月26日福州海关批准该批货物进关。次日“丰华”轮开始卸货28日卸货完毕。“丰华”轮本航次停靠福州港期间共产生港务费、理货费等合计46,669.53元。
曼得铃公司本航次的原始舱单系按照托运人韩国skglobalco.,ltd提交的订舱单记载的内容所制作。“丰华”轮开航后,韩国公司与中化公司就贸易合同及信用证作了部份修改,而后通知曼得铃公司对舱单记载的袋数以及提单记载的收货人作了相应修改。6月26日,因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与舱单记载不相符,福州海关不予报关。中化公司遂多次要求曼得铃公司对舱单作出与提单相符的修改,曼得铃公司以舱单与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不符将被视为涉嫌走私为由拒绝修改。6月2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对6月7日前(含当日)已开出信用证的上述进口货物的,银行向进口企业签发有关证明交外经贸部备案;进口地海关凭银行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证件办理上述货物的进口报关验收手续;对暂停进口后、本通知下发前已到港上述进口货物产生的滞报金,海关免予征收。
7月12日,中化公司再次曼得铃公司要求修改舱单,并声明不追究后果,未果。7月14日,中化公司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丰华”轮。该院裁定准许。当日,曼得铃公司向该院提供40万元现金担保后与中化公司达成意向,曼得铃公司按中化公司的要求修改舱单直至福州海关认为舱单与提单相符为止,由此产生的责任曼得铃公司不予承担。当日船舶获释。
中化公司进口的1150吨货物自6月28日至7月14日的堆存费为10,512.23元。
6月27日、6月28日、7月13日,中化公司分别以6,666.666667元/吨、6,581.196581元/吨、6,495.726496元/吨的价格售出部份聚乙烯;6月23日,分别以5,581.196581元/吨和5,555.555556元/吨两种价格售出部份聚丙烯;7月13日,则以5,358.974359元/吨售出部份聚丙烯。
此前,曼得铃公司于6月1日与福州信昌船务有限公司(下称信昌公司)签订租约,约定曼得铃公司为其承运一批货物从泉州港至日本niigata或tomakomai,受载期为6月10日至14日。曼得铃公司因“丰华”轮先后滞留秀屿港和福州港而无法履行与信昌公司的租约,遭到信昌公司索赔。后曼得铃公司向该司支付10万元,但汇款凭证上记载的“汇款用途”为“代理费'.
中化公司诉请法院判令曼得铃公司赔偿因舱单制作有误所致迟延报关造成的市价下跌损失、额外支出的堆存费损失等。福步外贸论坛是中国最大的专业外贸论坛,致力于打造全球最具人气、最实用的外贸社区。曼得铃公司反诉请求判令中化公司赔偿因延迟卸货造成的下一租约违约金损失、改港船舶成本损失以及支付延滞费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厦门海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由中化公司支付给曼得铃公司8万元作为最终和全部赔偿,本诉与反诉案件受理费各自承担。
渔船租赁合同篇十八
根据《_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挖掘机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挖掘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挖掘机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3、挖掘机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挖掘机用途:该挖掘机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用__________________施工。
1、乙方向甲方租用挖掘机的租赁期限共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