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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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汇报篇一
(一)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依据,从组织队伍建设、基本职责、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党内民主监督、领导和保障等方面,阐述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各项要求,作出全面规范,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责任要求,为各级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导。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推动市司法局机关党的建设更加规范有序,有力促进机关党建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才能永葆党和国家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条例》的修订,适应了党和国家机关建设发展的理论及现实需要,吸收了多年来机关党的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新的经验的结合。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更有力地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市司法局机关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机关现代化治理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和国家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一定程度上引领上着全社会治理水平的风尚。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提升市司法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机关治理水平,促进市局全面发展进步。
目前,杭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包括7个机关党支部、4个公证处党支部、1个法援中心党支部、1个仲裁办党支部和2个离退休党支部,有党员336人。从调查情况看,杭州市司法局近年来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总体良好,组织有力、举措务实、工作创新、成效明显,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一)强化首位意识,政治建设统领抓得紧。《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部署,通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同时新增“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对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杭州市司法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政治建设责任,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发展。近年来,市局组织全体机关党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组织党员春训冬训班、处级干部研修班、领导干部读书会等,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全系统“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学习十九大精神暨司法行政工作汇报会、庆祝建党98周年暨“最美”事迹报告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庆祝建党99周年“我的战役故事”报告会,开展主题朗读会、演讲比赛、征文评比等,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片,推送《我的“入党故事”分享》等专题微信内容,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争取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司法行政事业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
(二)把握核心要义,全面从严治党落得实。《条例》总结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结合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党员管理、作风纪律等方面作了明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对象、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完善。杭州市司法局坚持把“清廉司法”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抓手,将纪律规矩挺在前,不断强化正风肃纪。近年来,市局相继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规定(试行)》等刚性制度,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十个一”集中警示教育、“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市委第一巡察组政治巡察整改等工作,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围绕选人用人、执法司法、工程建设等领域进行自查自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2013年以来查处并给予机关党委所属党员党纪处分32人。制定出台司法行政干警与服刑、戒毒人员亲属交往“五严守”“十严禁”“亲清十要十不”和《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外”八条禁令》,严格督促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正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通过严监督、严执纪、严问责,广大干警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局机关总体政治清明、干部清正。
(三)践行根本宗旨,主动服务意识树得牢。《条例》充分体现宗旨意识、人民意志,要求党组织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主动关心党员与群众。杭州市司法局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关心关爱党员干部,积极服务当地群众。近年来,市局持续深化“结对帮扶”活动,认真开展走村连心三服务、万名党员结对万名困难户、春风行动等工作。局机关党委与黔东南州、百千万结对镇塘栖镇共计45户困难家庭学生结对并募集捐款,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公交文明劝导、平安巡防等志愿活动。扎实开展“助万企、帮万户”工作,发动机关党委13个在职党支部、近200名党员深入滨江区浦沿街道和塘栖镇13个社区、19个村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组织疗休养、“生日恳谈会”和退休干部“退休仪式”等,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春风行动反哺等工作,开展读书、体育、书画等社团活动,以实实在在的人文关怀,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员队伍整体风貌良好。
(四)遵循基本规范,工作制度规定把得严。《条例》根据党章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基层党组织任期、书记人选、机关纪委设置及工作机制提出新的要求,并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员发展等作了明确。杭州市司法局坚持以《条例》的规定要求为基本规范,认真贯彻、严格落实,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支撑。按照《条例》规定,市局设立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并配备了3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2017年初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机构改革后迅速启动完成机关党支部的调整组建和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委会议、局党委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等规定,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落实。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好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计划报批制、指导督查制、全程记实制等,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参与监督局机关公务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招投标等重大敏感事项,严格资格审查、流程操作、结果评议等,确保公平公正。目前,市局机关党组织按章办事基本到位,工作运行顺畅。
(五)注重实践创新,杭州司法品牌叫得响。《条例》明确“坚持继承和创新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近几年,杭州市司法局坚持在实践中求创新,积极打造杭州司法党建品牌,促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在监督上,着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因查实具有轻微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实施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视情了结或转入监督执纪“后三种形态”进一步处置,前移防范关口,构筑“第一道防线”;在问责上,对被处理人职级和处理结果所对应的“四种形态”种类分别量化,根据被查处干部职工的职级和运用的形态,作为问责的量化依据,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执纪上,对受处分干部积极落实关心关爱、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等制度,以关爱、信任、激励三步走帮助“跌倒”的干部找回初心,让“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在预防上,以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加大科技信息手段融入,创新构建了警情廉情智能分析管控系统、警械具装备智能存储系统、公证流程监督等项目,实现全程监控、动态预警、智能响应和结果反馈;在文化上,“廉洁好家风”建设获得《人民日报》肯定,“廉值千金心向党”剪纸艺术展得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的批示肯定,中纪委予以刊登。开展“最美办公室”评比,以“优美环境、优良作风、优质服务”推动文明机关创建。2017年以来,市局先后五次在市直机关工委工作会议或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中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官网、《杭州日报》等多次刊载市局党建特色做法。
总体上,杭州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条例》有力有效,充分体现了市局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有的机关党支部和少数党员在制度落实、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市局机关党建更高水平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和短板:
(一)有的党支部落实经常性工作不规范。《条例》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相关工作,党支部工作条例对13项经常性工作也有具体的规定,内容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但有的党支部在落实13项经常性工作上,还存在制度不执行、工作不规范、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比如,有的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不专,对党建工作理论和相关要求一知半解,对工作开展缺乏清晰的思路;有的党支部年度工作缺乏计划性,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经常、时有时无;有的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质量不高,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的发言内容只言片语;有的党支部发展党员执行程序不够严格,相关责任人把关不严格,入党志愿书中的内容有涂涂改改的现象;有的公证处党支部基本不参与重大决策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直接以主任会议或处务会议形式研究决定。等等。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还是有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建工作的规定要求不甚了解。
(二)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不深入。“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这是《条例》明确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但调查发现,市局机关党建工作还难以真正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一定程度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导致机关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强。主要表现在:有的党支部把党建工作看成应付的“形式”任务,满足于会议开过、活动搞过、照片拍过、笔记记过,认为只要有留痕、能应付上级考核检查就可以了,没必要在乎过程和质量;有的党员把党建工作看成是副业、业务工作是主业,党建工作要给业务工作让路,有时因忙工作而顾不上参加党组织生活;有的党员认为党建工作务虚,看不出什么实效,单纯地就学习而学习、就活动而活动,没有认真思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的问题。等等。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个别党支部和党员观念上有偏差,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三)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不严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是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条例》明确了党组织监督党员干部的八种情形,提供了明确的路径。但实际工作中,有的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履行教育监督职能不到位,存在监督偏宽、约束偏软的现象,导致有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近三年来,局机关和局属公证处有4名党员皆因廉洁自律问题受到处分,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违反财经工作纪律,给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这反映了机关党支部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主动介入、较真顶真还比较缺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局机关党委,当好“第一道防线”守卫员的作为不积极。之所以有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除其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不强、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能力弱之外,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入心、监督管理缺乏实效、职务犯罪风险把控和预防不力,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汇报篇二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对各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2010年《条例》颁布后,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每年的专项学习任务、督查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进行组织和部署;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条例》和《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和辅导;利用工作宣传栏、政务平台和局系统qq群、微信群等平台,以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
(二)强化领导,把握机关党建重点
1、党委书记带头抓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胡斌同志既是党组书记、局长,也是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局属各支部书记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也是一肩挑。作为机关党委书记的胡斌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机关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检查,坚持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于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和指导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在党组织经费的保障上,实行实报实销,确保了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2、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局直属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胡斌同志作为机关党委书记在年初与各支部书记、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支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三项目标责任书,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个目标一起订、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担、两个成果一起要,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二是目标责任书内容具体实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有督办,年末有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先进单位评先内容,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组建的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现有支部14个,党员312名,其中在职党员200人。原文体局机关党委和直属10个党支部、新广电局党总支和直属4个党支部,均做到了党组织设置全覆盖,按期换届,班子健全,分工明确。今年11月份,文体新机关党委和直属各支部都按时进行了换届,新广电局因新闻出版与广电职能整合,及时向市直机关上报撤销孝感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直属机关党委建制,设立党总支。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机构改革后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实际,进一步理顺和健全党组织。
4、高度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目前全局专兼职党务干部48人,占党员总数的15%,并按要求选送党务干部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局党组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在2014年文体局机关支部改选中,有许多年青的同志被推选到支部工作,5名支委中就有4名是80后。同时,注重调动党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局党组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与党务干部交心谈心,了解党务干部的思想和动态,帮助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难题。党务干部做到思想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能够尽职尽责、奋发有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健全制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要求,加大市纪委“十个严禁”的推进执行力度的基础上,文体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等12项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新广电局对已有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保留了原有的70项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等10项制度,以制度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解决了“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了督导组的高度评价。
2、建立健全了党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了党组织生活质量。一是以修订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截至11月底,已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5次、支部委员会12次、上党课4次、党员集中学习培训30次。二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全部党员被评定为“好”的等次。三是采取专家辅导、警示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等方式,增强了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健全和执行了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了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健全和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除平时常抓不懈外,对重要的节点,如干部的婚丧喜庆事宜、子女上学等都下发严禁公款吃请、铺张浪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的通知,并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每月两次的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今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也促使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的次数较往年多,从活动的第一阶段到最后阶段,各支部广泛开展了两次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局党员领导干部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的组织生活会。
4、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2014年,发展党员4人,全部在基层一线工作,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人,女性党员2人。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开展定期谈话,有计划地选送了5名入党积极分子到机关工委党校参加培训。按照机关工委下发的有关党费收缴的通知要求,严格按收缴标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工资变动核定党费缴纳基数,并对2011、2012、2013年三个年度收缴党费情况进行了清收,对所属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党务干部要进一步配强
目前,机构改革组建新的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后,我们要及时理顺党组织。另外,我局现有党务干部48人,占党员312人的15%,比例不小,但全部是兼职人员,没有1名专职的党务工作者。虽然,这些兼职人员积极工作,认真履职,但由于承担了大量其它工作,系统性学习、钻研党建业务的机会不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够强,影响我局党建工作更好地开展。按照市直机关工委2014年工作要点中提到的对符合条件成立直属机关党委的可设立党委办公室的要求,下一步,我们要积极争取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配备专职的党务干部,加强机关党委的力量。
(二)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
虽然原文体局、新广电局党组织都多次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也做了很多有特色的工作,创造了许多有亮点的成绩,但有的党建活动仅仅只是按部就班地实施,也有一些党建工作还停留在方案和计划中,或实施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又中途放弃了。对所属支部的党建工作虽然有要求,也开展了一些经常性的具体指导,但指导的力度和效果上缺乏系统性和创新性,特别是结合文体广电新闻出版队伍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还不够多。
(三)机关党建工作缺乏更加有效的交流平台
在“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联系群众等很多方面,我局想了一些具体的办法,采取了一些有效的举措,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所属支部的党建工作也各有特色,各具亮点,但搭建的党建工作交流学习近平台还不够,很多好的做法和成绩没有在系统内得到有效地交流,创造的典型经验又是“墙内开花屋内香”没有很好地宣传出去,也没有在市直机关和全市得到有效地宣传和推广。
我局将借此次对《条例》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迎检之际,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一)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凝心聚力、推动发展
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方案》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周四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文体广电新闻出版职能整合,我该如何做,开展思想大讨论,促进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升,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际成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市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的奋斗目标上来。
(二)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重点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围绕我市发展大局,立足文体广电新闻出版职能,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按照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要求,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服务意识,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岗位服务、志愿服务、结对服务的途径和办法,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重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进一步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落实好“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机关作风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价机制,使机关作风建设在群众的监督和推动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制度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松懈。把党风廉政建设之弦绷得紧而又紧,着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通过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执行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效能,带头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四)以建设活力机关为重点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奋进的干事创业氛围
进一步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结合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广电局组建的实际,着力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努力加强机关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经常性的书画摄影、棋牌竞赛、球友联谊和体育健身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要注重改革创新抓工作的落实,破解发展的瓶颈抓工作的落实,解决遇到的问题抓工作的落实,积极谋划2015年的工作,提前思考“十三五”的规划。
(五)以健全细化考核评价体系为重点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继续抓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着力细化完善符合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实际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深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推进党建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汇报篇三
现将xxx乡政府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党支部配齐配强机关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年都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工作,认真组织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条例》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建立健全党的工作机制,做到年初有党建计划,年终有总结,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
三是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利用周一学习会和党委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十x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xxx党委、市委和县委书记有关讲话精神,补足精神之“钙”。今年组织周一学习会32次,党委中心组学习4次。
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学习焦裕禄、吴天来等先进事迹。同时要求党员带上《民情日记》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民情日记”实施以来,机关党员走访群众600多人次,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400多则,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300多件。加强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年内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党员2名。
一是学习制度有时落实不够到位。有时忙于业务工作,影响了学习活动。
二是组织党员经常性的活动做得不够。
下一步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继续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