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区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履行好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决如期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确保小康路上不让任何一个贫困地区因交通而掉队,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保障贫困群众享有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镇、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为贫困地区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循序推进。从全区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与城镇化发展要求相协调,与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物流等相结合,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坚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能力和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全区交通运输扶贫攻坚步伐。
(三)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结对帮扶,优化发展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的《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科学拟定建设等级、标准和规模,合理安排建设计划,保障广大农民便捷出行。
(二)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9 年建成边缘村、贫困村道路及其他村道路建设 420 公里,2020年建成边缘村、贫困村道路及其他村道路建设 380 公里,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打通“断头路”、“瓶颈路”,补齐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路网结构,提升贫困地区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公路管养水平。一是全面构建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制体系,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服务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二级监管机制,健全区级、镇街二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实现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晰、运转正常、管理规范”目标。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三化”进程,实行多元化社会化养护。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创建品质示范路,更好地满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四)加快推进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建设。聚焦农村综合运输网络节点不畅问题,补齐农村综合站场建设短板,加快推进 1 个区级农村物流中心、15 个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和 3 个农村客运服务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到 2020 年具备条件的较大自然村通客车率达到 100%,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优化城乡客运运输组织,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加大交通运输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力度,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
(五)扎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定点帮扶工作。围绕帮扶村唐田镇尚书村、秋江街道万宝村和东埂村实际情况,制定《“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工作计划》和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坚持一对一、点对点,每月至少一次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切实帮助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居住、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实施精准脱贫。进一步深化与帮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领导班子的沟通和交流,共同推动党组织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村级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促进村两委班子执政能力水平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脱贫攻坚中的组织、督导、宣传等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督办,及时通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以台账形式进行整改销号,对整改不力,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责任。
(二)聚焦突出问题,完善道路建设机制。针对农村公路通达深度不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不健全,“重建轻养”,“畅返不畅”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对公路建设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支持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制度,同时将各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统一纳入监管范围,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确保质量可控、群众满意。
(三)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强化正向激励,营造以交通运输扶贫成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篇二
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中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18日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对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结合六郎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管理”的原则,精准锁定贫困村、贫困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精准识别贫困村、贫困户。
1、明确贫困村识别标准及程序。
标准:(1)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0%的;(2)固定集体经济收入低于2万元的;(3)贫困户占全村总户数比例达33%以上的;
程序:村委会申请,乡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
2、明确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程序。
标准:(1)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3%的;
(2)严重危房或无房住的;(3)无劳动能力的;(4)生存条件极差的(不通水,不通电和不通路的);(5)生产资料极度缺乏的(人均耕地低于0.5亩)。
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村民代表评议、组内公示、村审核、乡审核、村级公示、录入汇总、督查核查等九步工作法评定贫困对象。(1)农户申请。农户对照贫困户的识别标准进行自测,符合条件的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填写完毕后由村民小组长统一收集。(2)入户核查。村“两委”组织成立调查小组进村入户,对贫困户申请对象开展调查。(3)小组评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7-10名参加),对申请农户逐户审核评议。(4)组内公示。在群众集中地方公示七天。(5)两委审核。村 “两委”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会两票”的形式进行票决审核。(6)乡级审核。乡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驻村干部逐户审核。(7)二轮公示。经村、乡两级审核后将贫困户名单反馈到村,进行第二轮公示。(8)数据录入。将调查表上报到乡,由乡组织录入。(9)督查抽查。对弄虚作假、存在严重问题的村,核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精准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坚持精准扶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分类施策,采取专项扶贫措施使其得到直接有效扶持,提高扶贫瞄准精准度;对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长年困难的农村人口通过低保、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存生活,实现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通过精准帮扶,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1)人均纯收入由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3%提高至55%以上;(2)住房问题得到解决;(3)生存生活有保障;(4)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5)看得起病。贫困村实现脱贫目标:(1)有固定的“五务合一”阵地;(2)有1-2项主导产业;(3)农民民人均纯收入由全省60上升至80%以上;(4)集体固定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5)贫困户比例由33%降低至20%以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五个到村到户”
1、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根据群众意愿选择项目,实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户、增收到人,加快形成一批产业专业村、专业户,把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每村每户的产业项目上。加强财政贴息贷款管理,重点扶持促进贫困户就业、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基地建设;创新小额贷款管理与使用方式,降低贷款门槛,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筹资难问题。
2、技能培训到村到户。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着力培养贫困地区农村特色产业示范带头人、科技种植养殖能手、农民经纪人。
3、扶贫搬迁到村到户。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整合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房改造、库区移民等项目,坚持农民自愿、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视家庭收入情况、人员构成,合理确定面积和资金投入,逐村逐户建立档案,确保每一户搬迁群众都“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4、基础设施到村到户。实施水、路、电、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特别是对无房住,无水吃和无路行的农户,积极整合资金,解决其住房、吃水和出行问题。
5、社会保障到村到户。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五保、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民政部门负责兜底,并安排低保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精准管理贫困村、贫困户。
建立贫困动态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不断规范贫困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工作,更加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及时退出,对应该扶贫的对象及时纳入。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彭聘成同志负责具体办公。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
2、加强宣传动员。采取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大力宣传精准扶贫工作,使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广大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激发群众自觉参与的热情,不断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3、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扶贫搬迁实名制、雨露计划直补到户制,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定期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附:
1、贫困户申请书;
2、贫困农户调查登记表;
3、村贫困户评议审核情况公示;
4、村贫困户统计汇总表。
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篇三
【篇一】
根据市扶贫办的要求,我镇对20**年的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镇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农业办、财政所、民政科、经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督导检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机关包村干部进村入户,在每个村成立3-5人的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2、组织培训。我镇按贫困发生率4.5%的比例进行识别,我镇的贫困人口数为3377人,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行政村。召开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镇包村机关干部、村干部两级,确保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农户申请。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和每个农户,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4、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机关包村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5、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留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6、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出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后报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办公室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
7、建档立卡。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并录入贫困户信息库。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过程中,我们虽然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全镇有83个行政村,在贫困户登记表的收取过程中,存在部分户主只填写了户主信息,没有填写家庭成员信息,最后统计的贫困户人口数为3278人,导致与市扶贫办下达的贫困户人口数3377人少99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两点:
1、核对各村上报的公示名单和贫困户登记表名单信息,将遗漏的贫困户人口数进行核实存档,以备以备下步改正
2、上报的采集信息存在身份证号码不准确、银行账户漏填或不准确、填报信息不完整等问题。仔细核对上报信息,列出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的户,以备下步改正。
【篇二】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市惠民办、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的具体要求,我站在认真做好全市采供血保障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资金扶持与卫生帮扶相结合的办法,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帮扶目标任务。现对照《关于明确市级部门20xx年扶贫工作绩效考核重点督办事项及印发广安市扶贫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x扶贫移民〔20xx〕50号)要求,对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得分100分,自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履行市两个扶贫规划重要政策措施分工职责到位
扶贫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站严格履行市两个扶贫规划重要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把扶贫工作纳入了全站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并确定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支部、工青妇等直接参与,办公室统筹协调活动开展并负责加强与帮扶的崇望乡白庙村村支两委的工作联系。同时,全站还明确了各党员干部的帮扶目标责任,落实了帮扶经费,确保扶贫工作有安排、有计划地进行。
二、结合自身职能和行业特点为帮扶村办实事
为使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我站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行业特色,紧紧围绕健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等民众最关切、最现实的工作思路,重点开展了卫生保健和生活保障等2个方面的帮扶。一是组织医护人员到白庙村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为村民测血压、查血型、筛查传染病、指导合理用药、养生防病等;二是为该村农村书屋赠阅一份20xx的《健康导报》报纸;三是为该村10户特困家庭捐赠了价值20xx元的生产生活物资。
三、开展结对帮扶,开展上门送温暖活动
为巩固并扩大帮扶成果,我站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济困活动。一是3月20日,站主任张勇、副主任陈纯超带领5名党员干部,在市政协副主席江陵的组织领导下,到白庙村开展社情民情调研,看望走访特殊对象;二是5.1劳动节前夕,副主任陈纯超、工会主席袁介秋及部分中层干部到村开展一对一 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 党员干部逐户深入到10家贫困户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为他们勤劳致富想点子、出主意,同时还给每户分别送去现金200元。三是7.1建党节期间,站支部带领全站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再次到该村看望了老党员、因病返贫党员和特殊家庭,为他们送去组织的温暖和节日的问候。
四、构建长效机制,完成下步扶贫目标
我站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探索,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加大定点帮扶工作力度,全面扎实地做好定点帮扶目标任务的落实,为扶贫村做更多力所能及的工作。同时,我站在春节前还将开展集中走访活动,将对部分贫困党员、孤寡老弱户捐赠衣被、菜油、肉类等生活物资,以体现党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篇四
关于推进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精准帮扶、消除贫困”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困难群众帮扶机制,推动贫困家庭持续增收,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扎实推进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基本原则,注重政府兜底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注重“造血”帮扶与“输血”救助相结合、注重物质帮扶与精神关爱相结合,集中整合资源,因村因户施策,全面落实低收入家庭精准帮扶措施,完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机制,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目标
围绕低收入家庭增收脱贫和病残灾家庭减负两个重点,2016年确保低保标准以下贫困人口100%消除、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措施实现全覆盖;2018年底争取实现“消除人均收入万元以下贫困家庭”和“病残灾等困难家庭不致贫”;“十三·五”期末在全省率先完成低收入家庭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目标,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对差距呈缩小趋势,努力把义乌打造成为精准扶贫“引领区”、全面小康“先行区”。
(三)基本原则
1.科学扶贫。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利益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精准扶贫。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做到扶持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户派人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有效扶贫。坚持政府救助、低收入自救和社会力量帮扶并举,构建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
二、精准扶贫对象
精准扶贫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以下两类家庭:
(一)低收入家庭,即:持有效《义乌市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证》(简称低保家庭)和《义乌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济证》家庭(按照低保标准1-1.5倍认定,简称低保边缘家庭)。
(二)因病、因残、因学、因灾或突发事故出现返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低收入认定排查机制。从低收入家庭认定、排查、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入手,健全低保、低保边缘兜底制度,确保决不落下一个困难群众。
1.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上一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40%;探索将因病因灾等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建立特殊个例认定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农办、残联、财政局、审计局和相关镇街召开联席会议对边界模糊不清的个别案例逐户研究认定,从认定机制上保障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农办、残联、财政局、审计局,各镇街)
2.完善低收入家庭排查机制。制定出台低收入家庭排查办法,明确镇街对辖区内低收入家庭的调查、申报、审批职责,加强低收入家庭分类和动态管理,将日常排查落实到网格、落实到人,从排查机制上保障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街)
3.建立低收入家庭数据库。在现有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增加相应模块建立数据库,对每户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扶贫措施落实情况、扶贫成效实行动态登记、跟踪管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农办、残联,各镇街)
4.实现精准扶贫一站式受理。各镇街设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保障、救助、帮扶等各类政策,可统一在该窗口提交所需资料,再由镇街及时反馈给民政部门落实,做到“一站受理、协同办理”,真正实现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
(二)实施因病致贫救助行动。以减轻大病低收入家庭医疗经济负担为重点,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慈善救助+社会力量帮扶”五位一体的低收入家庭医疗保障体系,有效遏制因病致贫现象。
5.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投入。将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孤儿和困难儿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按大额标准补助,具体对象由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定,确保困难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残联,各镇街)
6.提高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标准。低保、低保边缘、因病致贫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期间发生的有效医疗费用,在扣除各项保险补偿后,分别按100%、80%、70%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7.建立大病自费项目合理诊疗确认机制。针对大病医疗自费及慢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组建市大病合理诊疗认定专家库,根据申请救助对象的病种、病历及医疗费单据等资料,定期抽取相关专业的医务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自费医疗中合理诊疗范围和费用,为精确救助帮扶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民政局)
8.实施大病合理费用救助帮扶。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家庭成员因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政策规定报销和合规费用救助后,个人负担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可向民政部门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其合理费用按50%给予临时救助。经民政部门临时救助后,其家庭负担仍有困难的,由民政部门及时将相关信息转介至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总工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团体,再由后者按照章程规定给予慈善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计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总工会,各镇街)
9.实施大病合理费用社会帮扶。由民政局牵头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利用“互联网+慈善”理念,搭建社会帮扶平台。对通过各类报销补助和民政、慈善救助后,其自负合理医疗费用仍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尤其是对重大疾病首期治疗预付款筹措困难的家庭,由村(社区)、镇(街道)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帮助落实。费用巨大、筹措特别困难的,由民政部门提请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决定组织动员全市社会力量帮扶筹措,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慈善机构应通过网络媒体、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众筹等形式的募捐活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计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各镇街)
(三)实施因残致贫救助行动。以增强残疾人服务能力为抓手,全面提升残疾人救助保障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加快推进残疾人家庭实现全面小康进程。
10.推进残疾人生活保障提标扩面工作。建立与居民收入增加相适应的残疾人生活护理补助增长机制,重度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依照我市低保标准的100%、50%、25%给予护理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机构集中托养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边缘线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每人每月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40%给予生活补贴。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托养(庇护)、康复补助、居家安养、临时救济等政策制度。推行残疾人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全覆盖。对老龄(6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助。(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镇街)
11.强化残疾人服务软硬件建设。实现残疾人托养(庇护)中心全覆盖。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特殊教育的扶持政策,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人特殊教育格局,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实现100%“送教上门”。(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镇街)
12.实施重度精神病救助。低收入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在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对自负合规部分实行全额补助;每年在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两个疗程期间的医疗费用(含伙食费),在享受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政策后的自负部分实行全额补助。(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卫计委、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四)实施住房困难救助行动。扎实推进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以危旧房改造为重点,妥善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1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家庭危旧房情况开展全面排摸,建立低收入家庭危旧房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研究明确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并落实宅基地优先审批、乡村建设规划简化许可等举措。加大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补助力度,通过纳入新社区集聚、异地奔小康、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村建多层公寓安置、村内调剂、新建、扩建、改建、修缮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影响正常居住而自身无力改造修缮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农办、规划局、国土局、社区建设办、财政局,各镇街)
(五)实施教育成长帮扶计划。通过落实教育费用减免、营养餐补助、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救助、健康成长关爱等五大措施,切实减轻低收入家庭教育经济负担和子女心理压力,为其创造更好的就业脱贫潜在条件,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14.落实教育费用减免政策。对低收入家庭及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子女,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教育救助,由就读学校经本人申请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学前教育阶段按照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100%进行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义务教育段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费义务教育对象免收住宿费,在本市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学籍的学生免收住宿费;高中教育阶段免收学费、代收费和住宿费;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免收代收费和住宿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上减免项目以公办学校收费标准落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落实爱心营养餐补助政策。为低收入家庭及因病因灾致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每周免费提供5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6.落实国家助学金发放制度。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以及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在校低保家庭子女,发放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按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6%控制,职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按占职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3%控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7.加强高等教育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参加当年高考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网录取的,或者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一次性给予低保家庭学生8000元/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6000元/人资助。(牵头单位:市慈善总会;配合单位:市教育局、残联)
18.实施健康成长帮扶。为低收入家庭学龄子女设立“一人一档”,组织其与学校教师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给予文化学习、课余辅导、生活关怀等方面的帮助,提升在校学生的幸福感和学习效果。开展大学生志愿者与低收入家庭学龄子女结对服务,内容包括心理疏导、成长陪伴和实践拓展等,鼓励低收入家庭学龄子女在大学生志愿者的引导下成为注册志愿者或参与志愿服务体验,培养感恩精神和助人意识。以低收入家庭生育健康指导、疾病防治为重点,扎实推行儿童保健惠民工程,免费为0~7岁儿童开展健康建档、新生儿疾病防治、出生缺陷监测和体弱儿管理、听力和视力筛查、佝偻病及龋齿防治等系统管理。组织各医疗机构与低收入家庭学龄子女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每年免费为低收入家庭学龄子女提供1次健康体检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卫计委,各镇街)
(六)实施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以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创业需求为导向,全方位提供指导扶持,深入开展以低收入家庭增收脱贫为目的的造血式帮扶。
19.加强就业服务援助。完善低收入家庭成员求职信息库,对低收入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成员,市人力社保局通过提供就业岗位、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技能水平,转变就业观念,确保低收入家庭1名以上符合就业条件成员就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机关事业雇员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的综合岗位指标,定向低收入家庭符合条件人员招聘。大力开发镇街、村(社区)中适合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鼓励当地企业和农家乐等经营主体吸纳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实现就近就业、稳定就业,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民政局、农办,各镇街)
20.强化创业扶持指导。加快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对有需求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农业生产主体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基础设施、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种植技术以及帮助销售或收购等服务,帮助低收入家庭创业增收。在同等条件下,对参与精准扶贫的农业生产主体在申报农业标准化、三新技术等项目时给予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承包土地流转给他人的,给予每年每亩200元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农合联,各镇街)
21.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庇护中心建设,为精障智障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和生活照护。按我市最低缴费标准给残疾人交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交纳城镇职工社保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保补助。发展福利企业增加残疾人就业,给予企业缴纳的残疾职工各类保险补贴50%。非民政福利企业单位招用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的,按照民政福利企业招用残疾人补贴标准和办法由财政予以社保补贴。上级出台新政策的按新政实行。(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
22.落实创业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丰收爱心卡的作用,为有创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创业提供金融支持,对扶贫小额信贷按期还款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延长期不贴息),贴息期限最长3年。(牵头单位:市农合联;配合单位:市农商行、财政局,各镇街)
(七)实施精神关爱帮扶计划。丰富低收入家庭精神文化生活,主动解决贫困老人赡养问题,帮助提振生活、学习和工作信心,使其拥有健康阳光的心态、积极的生活态度,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幸福指数。
23.开展精神文化帮扶。义乌影都及旗下影院为低收入家庭提供预约式免费电影观影服务。市图书馆免费为低收入家庭办理图书借阅卡,并按需提供个性化图书订制采购服务。广电台免费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广电数字电视安装收看服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文广新局、广电台)
24.开展老人督孝帮扶。对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标准且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户,由所在镇街指派网格长和村干部定期介入开展督孝帮扶,做好跟踪检查,确保其生活达到低保边缘以上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
25.开展居家服务帮扶。低收入家庭中失能老年人(60周岁以上)参照当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专项用于补贴对象的日常生活照料、住所保洁等。补贴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支付给入住的养老机构,补贴对象不再享受低保金;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支付给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机构或个人,补贴对象同时享受低保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计委、残联,各镇街)
26.开展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失独家庭采取辅助生育方式再次生育的,根据自负费用情况给予5万元以内生育补助;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失独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提供每人每月1000元特别扶助金。免除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个人签约费用。失独家庭一方或双方因失能、失智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70周岁及以上的,如果本人有意愿,民政部门优先安排养老机构予以接收和照料,费用自理。(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镇街)
27.开展心理援助。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专业队伍,培训组建具有基本心理专业知识素养的医师、义工、志愿者等队伍,为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留守困境儿童等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建立低收入家庭学生心理成长档案,通过多形式心理辅导服务,保持心理健康,促进心灵成长,培养健全人格。全面推开低收入失独家庭关爱服务社工项目,为失独家庭提供精神帮扶、心理援助。(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各镇街)
(八)实施干部结对帮扶计划。深入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第一书记”等结对帮扶工作,通过节日送温暖、征集微心愿等活动载体,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帮扶低收入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拉近党群关系,让低收入家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
28.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以各镇街为帮扶行动大组,联系镇街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所辖村(社区)为小组,各组明确“一户一策一干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帮扶行动大组将辖区所有低收入家庭结对帮扶任务合理分解给各小组,并下文明确具体名单,再由小组将结对帮扶对象分配给具体党员干部,原则上每户低收入家庭结对两名干部,一名为市部门单位干部,另一名为镇(街道)或所在村干部。日常走访、慰问帮扶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要求对联系低收入家庭做到每季一访、特事特访,全面了解联系户致贫原因、实际困难以及相关保障、救助、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发现政策享受不到位的要及时帮助结对家庭完善所需资料并提交各镇街社会救助受理服务台,督促有关单位跟进落实。严格落实结对帮扶登记制度,各小组参加活动后及时向大组汇总帮扶成效,由大组统一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户户有帮扶、成效有登记,年终以大组为单位对帮扶成效明显的结对干部进行表彰。积极开展低收入家庭微心愿征集认领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一些迫切困难。每年一月底前集中组织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由结对干部自费以慰问金、慰问品等形式开展走访慰问,并将慰问物资折合现金统计上报。(牵头单位:市农办;配合单位:市各部门单位,各镇街)
29.选派“第一书记”开展帮扶指导。市委选派的农村“第一书记”要坚持把强村富民作为驻村工作的核心任务,以联系村低收入家庭为重点深入开展进村入户走访,加强联络协调,指导软弱落后村发展当地经济,着力提升低收入家庭的“造血”能力,实现主动脱贫。(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
(九)实施社会共同帮扶计划。协同利用各单位自身优势,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发挥各类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拾遗补缺作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0.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市工商联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组织企业家结对帮扶低收入家庭,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各镇街)
31.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团市委、红十字会等单位要充分发挥志愿者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力量,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行动,大力开展公益救助活动,切实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日常困难。(责任单位:团市委、红十字会,各镇街)
32.开展纠纷诉讼法律援助。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法律顾问要积极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支付劳动报酬、子女赡养等刑事、民商事方面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帮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
四、制约措施
对无正当理由、6个月内连续3次拒绝接受与劳动能力相适应就业岗位的以及其他违反镇(街道)、村(社区)自治规定规约的,取消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外的其他帮扶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镇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把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街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民政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精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人,根据工作需要充实扶贫队伍力量,严格将辖区内低收入家庭日常排查和长效管理职责落实到网格,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整合优势资源,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扶贫合力,科学有序地开展完善政策机制、实施保障救助、提供专项帮扶等相关工作。其他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相关活动,对结对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致贫原因进行深度分析,主动与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推进帮扶措施的精准落实,并及时做好帮扶情况的掌握、跟进和登记工作。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镇街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一旦发现帮扶不实、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扶贫资金的,由所在镇街负责追回补助款,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创新载体开展扶贫帮困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精准扶贫取得的阶段成效和典型事例等信息整理后报送市农办汇总。新闻媒体对我市精准扶贫正面典型和突出成效开展重点宣传,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中共义乌市委办公室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篇五
德格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初拟德格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方案如下:
一、精准扶贫工作思路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4]25号)要求,全县统一安排部署,按照“乡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找准扶贫对象,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二、精准扶贫工作原则
(一)坚持乡镇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有序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引导第三方监督,实行公示公告,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坚持程序统一,精准识别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格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流程,认真开展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做到结果准确、群众满意。
(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的原则。摸清扶贫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到村到户帮扶规划,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
(五)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涉农资金普惠到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特惠到贫困户,做到“精准滴灌”。
(六)坚持进出有据,动态管理原则。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则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扶贫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
找准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让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建设好班子”,确保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四、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主要任务。
1.建立精准识别机制。组织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对象识别,引入第三方监督,坚持公示公告,提高执行力,确保识别结果真实、准确,做到户建卡、村造册、乡立薄、县归档。2.建立精准扶持机制。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建立驻村工作队制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3.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构建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立扶贫对象进出机制,使稳定脱贫的扶贫对象及时退出,低于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及时开展扶贫信息网络数据更新,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二)重点工作
1.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德格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细则》。
2.组建工作队伍。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行政村。大学生村官,结合六大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等活动,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3.组织宣传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县扶贫移民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乡(镇)、行政村、第三方等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
4.开展精准识别。以乡(镇)党委和政府为主体,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逐级审核、公示公告等规定程序,精准识别农牧区扶贫对象,并建档立卡。
5.实施精准扶贫。将各项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针对致贫原因,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责任,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向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发挥牵线搭桥、引资引智、参与管理等工作,确保扶贫政策和资源精准落到农牧区扶贫对象头上。
6.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农牧区扶贫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变化等情况,按期对脱贫扶贫对象和低于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户进行核查,实现农牧区脱贫对象有进有出,进出有据。
五、精准扶贫工作需出台的配套政策
(一)德格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二)德格县驻村工作队制度。
(三)德格县农牧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
六、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范围
全县26个乡镇,171个行政村区域范围内所有农牧民。
七、推进方式步骤
(一)推进方式。全县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有序推进。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进度。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171个行政村扶贫对象识别、建档立卡、结对帮扶(包乡联系单位、县级联系人)、制定计划、数据录入等工作,2015年1月底前,完成数据更新工作。主要分为七个阶段。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14年5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各包乡联系单位、定点援建单位、县级包乡联系人)、各乡镇制定实施细则、组建工作队伍、组织宣传培训等。2.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6月底前)。完成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等工作。
3.结对帮扶阶段(2014年7月底前)。研究提出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4.制定计划阶段(2014年8月底前)。完成制定到村到户帮扶计划,已确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填写《扶贫手册》、《贫困村登记表》等工作。
5.数据录入阶段(2014年9月底前)。将《贫困手册》、《贫困村登记表》等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6联网运行阶段(2014年10月底前)。县扶贫移民工作局牵头将录入数据在本级范围内联网并并试运行。
7.数据更新阶段(2015年1月底前)。完成农村扶贫对象信息及时更新、录入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八、精准扶贫工作各级工作职责
(一)县级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细则;县委组织部组建驻村工作队;县扶贫移民局组织开展乡镇、村、调查员和第三方工作人员培训;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指导乡镇、村开展工作;督查考核;审定公告农牧区扶贫对象名单;建立农牧区扶贫对象电子档案。
(二)乡镇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动员;组织指导村开展工作;审核、公示上报农牧区扶贫对象名单;指导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研究提出帮扶方案,制定帮扶计划;建立农牧区扶贫对象登记薄。
(三)行政村工作职责。开展政策宣传;制定具体识别操作办法;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大会);公示初选对象名单;会同驻村工作对调查、掌握农牧区扶贫对象困难及需求,提出帮扶方案,制定帮扶计划;接受上级督查和考核;建立农牧区扶贫对象花名册,妥善保存原始档案。
九、精准扶贫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乡镇党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导县扶贫移民工作局负责人亲自抓,精心组织部署,牵头开展指导、督查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分级召开宣传动员大会,把上级有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保护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认真组织各类培训,确保程序规范、识别准确。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查乡、乡查村”原则开展专项督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四)实行全方位监督。县、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引入第三方参与,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