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广播电台广告投放 交通类电台节目稿(5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交通广播电台广告投放 交通类电台节目稿篇一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甲方就委托乙方投放广播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发布约定:
(一)广告发布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内容为准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次数:。
具体播出安排请见附件广告排期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广告发布时长:秒。
(六)广告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圆。
(七)其它约定:。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2.甲方承诺其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侵犯他人的权利。3.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4.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若甲方没有提供相关审批文件的,乙方应负责办理,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6.甲方不得擅自撤销广告。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日前,以书面签章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并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为甲方发
布广告。
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广告内容、表现形式、播出带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
播出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在甲方作出相应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出;对乙方
未提出修改要求的,一律视为符合播出要求并已通过乙方之审核。
3.乙方应如实提供监播记录。出具监播记录的机构为:。乙方应保证向甲方
提供的媒介覆盖率、收视率、发行量等资料的真实性。若出现相关监播记录与实际播出情况不符
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将 甲方广告调整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日的日前,书面通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提供相应监播报告,并开具应付款额的等值正规广告发票(发票
抬头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收到乙方的监播报告和发票后 个工作日向乙方支
付相应款项。具体付款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第一次付款:广告按时开播后,乙方通知进行甲方验收,在甲方确认乙方已开始履
行合同后日内(即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三次付款:广告发布期结束且甲方已确认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后,甲方于 年 月日
前付尾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其他约定:。
(二)支付方式:电汇或转帐。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
时间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顺延履行或者解除
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
同价款20%的违约金。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错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并有
权要求获得追加赔偿。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本
协议的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也不对这种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承担
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前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台风、洪水、地震、海
啸等自然灾害;(2)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暴动和罢工,不包括劳资纠纷、任
何信用或资金短缺等。
2、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
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
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事故相应的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若遭受不可抗力
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4、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
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
尽快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本协议终止。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达不成,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双方
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部分。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
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4、除双方对某事件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外,双方工作人员就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内容产生的
行为,视为对本协议履行,具有法律效力。
5、乙方提供的播出排期表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以上内容为本合同的清洁文本,任何修改均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公司电话: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篇二:电台广告合同
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客户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承办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投放细节: 合计:人民币 元整
合计: 人民币元整
总金额: 人民币元整 付款方式: 在预约上档前七个工作日,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所有款项。若甲方没有根据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则视作甲方违约。
备注: 1.本合同附件1份,附件1:《广告合同条款说明》。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具同等法律效力。2.有关本合同细节的解释,详见附件1《广告合同条款说明》。
附件一:广告合同条款说明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权利及义务:
2.甲方在任何情况之下,有义务根据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若甲方没有根据付款方式付款,则视作甲方违约。3.若甲方在投放期间内停止投放,甲方仍需要付清该协议内的所有款项,否则视作甲方违约。4.甲方提供的所有广告材料内容须于上档前三个工作日通过乙方审核,方可安排上档播出。5.甲方对其所提供的广告材料负全部责任。6.甲方保证:
.提供广告材料的版权使用证明。
承担广告材料所带来的广播使用费、版权费、广告表演者的演出费。所提供的广告材料不会侵犯版权、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其他权利构成侵犯。7.甲乙双方的投放需签定具体实施排期表并确认,在确认之前,甲方有更改媒体排期表的权利。一经确认后,甲方需提前20天
书面通知乙方更改媒体排期表。8.甲方需按要求及时确认排期表。9.在投放期满后的12个月之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甲方提供的广告材料。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0.乙方有义务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确保广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对其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电台播放标准的广告
内容和表现形式,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有效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1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广告材料所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不负任何责任。若甲方的广告材料给乙方带来名誉上或财产上的损害或损
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2.如因政策问题、法律限制或劳动纠纷、罢工、抵制、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为甲方已安排的广
告未能在电台顺利完成播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3.乙方需于广告播完后向甲方提供电台出具的播出证明以证明乙方已完成合同规定的投放义务。
14.如因电台人为因素漏播或错播,不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将按电台提供的补播原则为甲方安排补播。补播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15.乙方有权在投放期满12个月后,销毁甲方提供的广告材料。届时甲方无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其他条款: 16.双方于本合约履行期间,若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以签约金额的20%赔偿另一方。17.若甲方逾期付款,除应以签约金额的20%赔贘乙方外,每天按照所欠金额的3‰支付给乙方作为滞纳金。
18.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9.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约相同之法定效力。2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篇三:电视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电视/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合同编号: 0250090110m002 签约地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 日止。
2、广告发布媒体及广告发布形式
2.1、乙方负责在(媒体名称)发布甲方及相关经营品牌的广告。
2.2、2.2乙方须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广告许可证等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如是媒体代理公司必须有媒体盖章的法定代理授权书作为附件附于本合同后。2.3、广告发布形式:
2.3.1广告类型:单次硬广/套播硬广/挂角/游字/冠名等。2.3.2广告发布频道/频率:。(电视广告选择“广告发布频道”填写,电台广告选择“广告发布频率”填写)
2.3.3广告发布栏目:。
2.3.4广告长度:5秒/10秒/15秒/20秒/30秒 等。2.3.5广告发布时间段:。
2.3.6广告发布频次: 10次/天/5秒 ;5次/天/15秒。2.3.7广告发布位置:正一/正二/正三/倒一/倒二/倒三/冠名等。(必须填写)
3、合作政策
3.1甲乙双方确认的本合同约定按乙方 年 月 日制定的广告刊例价格执行,乙方的广告刊例价格需盖合作媒体红章后作为附件附于本合同后。3.2执行政策(折扣/价格)为。3.2.1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包含广告发布、基础材料制作费用)(如为单价协议可 不填写)
3.3阶段性返点/降点:。3.4免费赠送发布:。(赠送播出部分需在媒体投放计划排期表中体现)
3.5免费新闻支持: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提供给甲方栏目中(必须是新闻栏目)提供新闻报道次。(≥1次,必须为我司店面、形象、品牌等介绍,单次不少于15秒。3.6其他优惠政策:
3.6.1甲方享受合作媒体所有的优惠奖励政策。合同期内,乙方或合作媒体除条款3.2~3.5的政策外如推出其他优惠政策,应提前通知甲方,新政策的优惠奖励甲方同样享受。如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自乙方推出优惠政策之日起自动享有,未按优惠政策已结算的差额部分冲抵下一期广告费用; 3.6.2个性化政策。
4、广告排期、计划及回报方式: 4.1广告具体发布时间、广告规格及回报方式以甲乙双方盖章的广告发布订单为准。
5、费用结算帐期及付款方式
5.1结算帐期为:自然月度(每月1日-月底最后一天)。5.2付款方式:支票/电汇/汇票/银行承兑汇票。5.2.1收款单位: 5.2.2开户银行: 5.2.3账号:
5.2.4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遭受的损,需由乙方自行负责。5.3付款周期:(付款方式采用固定帐期,原则上30天/60天/90天,任选其一)5.3.1天,元; 5.3结算资料提供:
5.3.1合同及有效合同附件;
5.3.2乙方的广告刊例需合作媒体盖红印公章作为结算资料; 5.3.3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广告发布订单;
5.3.4乙方提供指定日期甲方广告发布的监播录像(音)带原件及广告业专用发票;(电视广 告要求提供监播录像带,电台广告要求提供监播录音带)5.3.5监播证明:
5.3.5.1乙方可提供甲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出具的甲方广告发布监播证明,提供第三方
监播证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提供,则视为默认甲方提供的监播证明;或抽查监测结果。
5.3.5.2乙方提供
部门以上确认的监播单。
5.3.6乙方在甲方发布广告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完整的结算资料交于甲方,如乙方延迟或未提供相关结算资料而导致的结款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提供广告播出专业带(beta带/digital beta带/电子文档)或广告策划文案,未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甲方广告播出专业带或策划文案。
6.1.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更换广告内容,甲方在广告播出前,至少提前天将 广告播出专业带或广告文案及相关手续交付乙方。广告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并作为财务审核的核对资料。
6.1.2甲方有义务对所提供的广告带在按内容播出后如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荣 誉权、姓名权等产生的纠纷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1.3甲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得与广电总局十七号令的规定相抵触。6.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其授权人签署的相关附属协议。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6.2.2甲方广告播出期间,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将竞争对手及医疗广告内 容安排于甲方广告前后位置。
6.2.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广告发布确认单或广告发布变更单内容。乙
方如有栏目及广告时段调整或有错播、漏播的情况,乙方应予以甲方“错一补一,漏一补二”
的赔偿。若因此造成甲方声誉、经济或其他损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否则甲方可以选择 解除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2.4在甲方提前预定广告的情况下(以具体的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广告发布订单签署确 认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确保甲方预定广告位置不被其他企业抢占。
6.2.5合同期内甲方提供广告播出专业带或广告策划文案,乙方需免费为甲方将视频格式 转换为媒体可播放制作格式或拍摄/录制媒体可播放制作格式的广告。
6.2.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新闻报道支持,并承担对甲方新闻保护的责任,合同有效期内 及时提供甲方正面新闻报道支持并确保不出现有损甲方形象的新闻报道。否则甲方有权利追 究乙方赔偿责任。
7、知识产权及保密
7.1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权人所有,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使用的相关材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另一方及第三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7.2甲乙双方对在合同履行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负有严格保密义务,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公开;如因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及广告内容导致对方经济损失,泄露方应全额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否则受损失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违约责任
8.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十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获得违约方赔偿外,另将获得本次合作总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且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金额按照盖章附件《广告发布订单》计算)。
9、分歧协商 法律责任
9.1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9.2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订立的有关本合同事宜的协议、合同等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执行。
9.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即行生效。一方或双方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后以补
充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的方式修改或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广播电台广告投放 交通类电台节目稿篇二
电台文案
25秒硬广:
1、夫夷江畔,千年古城添新韵;河伯岭下,邵阳腾飞看今朝。
夫夷新城是邵阳县县委县政府实施“东拓西提、南延北展”发展步伐的重大战略决策,首期“祥达·夫夷广场”即将启动,期待您的品鉴,咨询热线:68899992、由湖南祥达集团斥资五十亿打造的六千亩夫夷新城是一个涵盖
行政文化片区、商业综合片区、休闲度假片区、生态居住片区,四维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构建城市新格局,标杆城市新高度。投资咨询:68899993、女:在邵阳县买东西真不方便。(邵阳话)
男:祥达·夫夷广场建成就方便了,星级酒店、百货、超市、电影院、家电商场、品牌服饰、娱乐餐饮等一应俱全,到时候你想买什么都很方便。(邵阳话)
女:咨询热线:6889999
35秒新年祝辞宣传:
由湖南省祥达集团斥资五十亿匠心打造的六千亩夫夷新城,集政治、文化、金融、旅游、人居为一体,构建城市新格局,标杆城市新高度。值此新春佳节,祥达集团董事长王立祥率公司全体员工向邵阳人民拜年!恭祝邵阳人民龙马精神,预祝大家龙年红红火火发大财!
交通广播电台广告投放 交通类电台节目稿篇三
电台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编号:
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
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违约金,如因电台重大宣传任务或系统调试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的错播、漏播(乙方须出示电台相关证明),乙方按照漏一补一的原则补播。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当甲方出现违约情形时,乙方有义务在甲方违约情形发生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并须分别同时抄报甲方上级集团公司(即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同)负责人、集团公司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送达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钟村汉溪大道南国奥林皮克花园集团办公楼,邮政编码为51149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前述义务的,则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主张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承诺在以后任何时候不再就同一事项向甲方提出追究违约责任的请求。
交通广播电台广告投放 交通类电台节目稿篇四
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
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电台 广
告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广告内容及要求
广告发布媒介:
(一)广告名称/内容:
(二)广告规格:
(四)次(期)数: 见附件
(六)单价: 见附件
(七)要求:广告采用乙方制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样稿(样带),甲方须广告播出前10天向乙方提供文案给乙方进行制作。乙方有权
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
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
布。乙方须在播出后5日内提供媒体播出证明。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总额:¥元,(大写:元整)该费用已含税费、广告制作和代理费、广告审批手续费、发布费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
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予乙方。
(三)位臵/版面/地点:
(五)播放日期: 见附件
2、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5天内向甲方提供与收款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及验收等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如乙方逾期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的,甲方除有权采取上述措施外,还有权扣减税金后支付。
3、甲方应于媒体播出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具有相应的资质代理甲方的广告发布业务。
2、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的申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理顺与甲方及广告发布媒体之间的关系,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错播、漏播,则按错一补
一、漏一补一原则进行补播,并自该次广告应当播放之日起至实际播放完毕止,每天按该次广告费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广告不能正常播出,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媒体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就本合同已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合同总额中扣减。
(五)乙方为甲方制作的广告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负责处理有关纠纷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为甲方制作的广告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为甲方制作的广告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用非本合同的用途。
第五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或政策原因,致使本
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应免除各方责任。
第六条送达
双方约定的通讯地址:
甲方:;
乙方:;双方约定的非邮寄送达的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任何一方就本协议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按以上通讯资料、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以联系人签收之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联系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如以邮件邮递形式进行,应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以邮局在信封面盖收邮戳之日为发出日,自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如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或联系电话,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通讯资料进行的传送视为送达。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解除,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各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交通广播电台广告投放 交通类电台节目稿篇五
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广告承揽合同
委托方温州欧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承揽方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
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
1.1广告内容:1.2刊登媒介、时间、价格等:
1、时间:月日
2、宣传内容:
3、投放媒体:
4、规格: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广告费: 2.2结算方式和期限:2.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3.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如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广告停播,媒体应如数补播。
第四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温州市(县)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按实际广告播出日期、时长、时段核算。
第五条 附则:
6.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明定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
后签字、盖章而认可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
托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温州市新城广电中心171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