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先进团委表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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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团委表彰篇一
公司各部门:
2015年,恒泰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党政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努力拼搏,团结进取,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也涌现了一批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优秀员工和先进单位,为了弘扬先进,展现公司员工的风采,形成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员工的活动。本次评选活动以党支部、部门为单位,评选出先进单位2 个、先进班组4个、劳动模范2人、先进个人15名、安全先进个人15名。(其中劳动模范2人在先进个人、安全先进个人中产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本部门能善于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
2.单位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职工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二)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1.本班组能够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一切集体活动;
2.班组内团结,有互相协作的团队精神,并出色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的;
3.本班组成员无违章违纪,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周到,工作效率高;
4.安全生产,全年无重大伤残事故。
(三)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生产、销售一线艰苦岗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3.在推进技术进步和创新,技术研究和攻关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4.在防范重特大事故、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抢救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方面有突出贡献。
5.在构建和谐企业,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推进技术进步,重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实现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6.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勤奋工作,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增创效益方面特别优秀者;
3.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无违法违纪。
(五)安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联系安全生产实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能够积极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活动,宣传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 3.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及时反映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章违纪,无三违,在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评选办法
1.各支部要认真评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
2.各支部把经过评选后的先进个人人选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上报公司评审;
3.申报先进单位的部门要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并附申报先进单位材料;
4.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公司进行审核,确定先进单位。
三、评选要求
1.凡是2015年违反法律、法规和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2.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3.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400字以上),申报先进单位的部门要写出申报材料(字数600字以上),于十二月二十日前上报公司政工部。附件:
1、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申报表
3、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先进团委表彰篇二
豫团组通字„2012‟3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全省
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团各省辖市委,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省级驻外团工委:
今年是“五四”运动93周年和建团90周年。为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团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集中展示全省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掀起共青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新热潮,引导激励全省广大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青春建功行动,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贡献力量,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全省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河南省模范团干部; 2.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3.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4.河南省五好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1.“河南省模范团干部”的申报条件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政治上过硬,作风上扎实,自律上严格;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成绩显著;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省委“一体四轮”工作部署,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等团的重点工作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全省“一融三同”党性实践锻炼活动,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曾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2.“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河南,热爱人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作风正派,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共青团创先争优“百千万”集中行动中表现突出,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曾获市级以上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3.“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的申报条件是: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中成绩显著;符合“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基本标准;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能够积极推动中心工作,为青年办实事办好事,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能够认真落实团的领导机关开展“一融三同”、抓基层联系点、团建结对帮扶等活动有关要求,加大团建创新力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009年以来省级“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4.“河南省五好团支部”的申报条件是:有一个朝气蓬勃、团员青年拥护的好班子,尤其要有一个优秀的团支部书记;有一支战斗力强,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好队伍,团青比例保持在20%以上;有一个主题明确,围绕服务当地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的好活动;有一个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服务团员青年就业、精神文化生活的好机制;有一套长期坚持、管理规范、行之有效的好制度;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有一个具体落实创先争优“百千万”集中行动的好措施;曾获市级以上团委表彰的先进团支部。
三、申报名额和评选方法
团省委参照各地、各单位上报的2011年团员、团干部、团委(团工委)、团支部(团总支)数量,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名额分配。各地、各单位申报奖项的数量不能超过所分配的名额。
各地、各单位所申报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均为初步候选人(集体),团省委组织部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后,筛选出正式候选人(集体)报团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每个奖项的申报都要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是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外出务工等各类基层组织和个人,并兼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基层团组织。各团市委和直属单位团委书记、副书记原则上不推报。
2.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申报表、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以b5纸打印,于3月20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同时,要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在申报各类奖项时,要注重行业分布(中学生团员申报优秀团员的每个申报单位只限1名),列出申报清单,排好顺序,申报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联 系 人:刘晓琳 周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910 联系电话:0371-65866591;0371-65901147 电子信箱:hntwzzb@
附件:1.各表彰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河南省五好团支部申报表 4.河南省模范团干部申报表 5.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河南省委组织部
2012年2月21日
先进团委表彰篇三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全面总结新阶段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宣传典型,激励先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省政府批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这次评选的范围是:2001年以来,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的基层组织(县级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会)及干部职工;互助资金协会和新型合作组织及工作人员;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参扶单位、包村扶贫干部及参与“千企千村扶助行动”的个人;承担“雨露计划”培训任务的学校。
二、评选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20个。其中:县级党委、政府先进集体10个;镇党委、政府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5个;村两委会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个;
1互助资金协会及新型合作组织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5个;省级“两联一包”参扶单位先进集体35个、先进个人15个;“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先进个人10个;“雨露计划”培训学校5个。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省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有明确的领导分工和责任考核机制,有专门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专项经费安排,有完善的扶贫开发工作规章和相关制度,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2、成效显著。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扶贫开发工作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扶贫开发工作群众关注度高、工作作风实、社会反响好。
3、勇于创新。坚持因地制宜,认真总结扶贫工作经验,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机制,积极推动扶贫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加快贫困群体脱贫增收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中、省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
2、业务精湛。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扶贫开发工作各项任务,在本领域、本单位表现突出。
3、成绩突出。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热心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群众公认,社会肯定,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探索新鲜经验,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具有感人事迹。
4、开拓创新。积极研究扶贫开发工作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中有突破和创造。
四、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省扶贫办具体实施。
(二)评选原则
1、体现广泛性、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
2、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4、同一部门不同时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各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分配名额负责等额推荐。
2、审核。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逐级上报,省扶贫办确定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3、公示。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在省扶贫办网站和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4、审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五、表彰形式
本次表彰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
(一)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别颁发“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奖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二)对先进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汇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并组织公开宣传。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全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新阶段扶贫开发、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重要契机,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二)严格程序、评优推优
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对不同级别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征询相关方面的意见,使选
出来的先进典型得到广泛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推荐的先进个人是机关或事业单位干部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应级别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等有关部门意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属于民营企业的,还要征求当地工商联的意见。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集体或个人;
(2)有媒体曝光或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3)已受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的集体或个人。
(四)保证进度、材料完备
评选表彰活动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分别填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真实生动,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须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式文件统一报送。所有上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纸质(一式五份)和电子两种形式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扶贫办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黄月霞
邮箱:peter_200912@
电话:029—8729326
2传真:029—87293120
附件:
1、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3、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
主题词:扶贫开发先进评选表彰通知 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陕西省扶贫办综合处2011年12月日印发
共印20份
先进团委表彰篇四
关于评选表彰我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校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部署,我校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全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推动发展”的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争创活动,在活动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推荐“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11]5号)要求,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校内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为建设中国一流研究型综合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于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此基础上,推荐出省委教育工委评选表彰的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我校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2.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创先争优活动内容丰富,成效显著;
3.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工作运行规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坚持党务公开;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政治坚定、与时俱进、团结协调、勤政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充分发挥了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作用,做好民主党派和离退休等方面工作;
5.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医疗、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党性强,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3.党员意识强,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淡薄名利、志存高远,在本职岗位上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
4.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党性强,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违反党纪的现象作斗争;
3.业务精,热爱党务工作,认真钻研党建业务,勤奋敬业,积极开拓创新,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信赖。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这次拟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5个,先进党支部50个,优秀共产党员90名和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在学校评选表彰人选中,推荐出省委教育工委评选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7个,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校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学校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可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优秀积极分子。
校内各级党组织及其正式共产党员均属这次评选的范围。“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校内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在正式党员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校内各级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中评选。
三、评选的办法和程序
这次表彰的全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自荐);先进党支部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按本单位支部总数7%的比例进行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按正式党员0.6%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同时在评选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中推荐出省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建议人选。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推荐,上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综合考察后向学校党委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向学校党委推荐提名。在此基础上,学校党委组织评选考察小组进行综合审定,提出校内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以及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今年“七一”前夕,学校党委召开庆祝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对校内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对在校内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暨评选表彰工作,是加强校内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校内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把“创优争先”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起来,真正把总结、评选、推荐、表彰的过程作为加强校内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过程,进一步形成争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
2.党内评选表彰先进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校内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把关,要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增加透明度,按照条件和工作程序,反复筛选,严格考核,集体审定,真正把那些广大党员群众拥护、公认,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评选过程中要注意代表性,重点向一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倾斜。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4月11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填写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审批表(可在组织部网页上下载)和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以内)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上报党委组织部,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突出特点,文字精练。
先进团委表彰篇五
关于评选2013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科室:
为了激励广大职工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患者,为医院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3在业务及创建“二甲”评审工作中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这次评选活动,力争将工作积极、廉洁奉公的科室和个人推荐出来,所表彰的科室和个人要有代表性和模范性(条件见附页)。
二、本次准备评选表彰先进科室3个,先进个人15名。先进个人指标分配如下:内儿科2名(含护理)、外科2名(含护理)、妇产科1名、针推科2名(含护理),门诊部2名,药剂科2名,行政职能科室2名,泌尿科及妇科2名。
三、此次评选办法:先进科室由全院科主任以上领导投票选举,经院长办公会审查决定,原则上行政职能科室不参与。先进个人根据指标分配情况,由科室推荐,经院长办公会审查决定,原则上院领导不参与。坚持一票否决,受过医院通报批评、处分,或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或纪律涣散的科室和个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四、奖励办法:先进科室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600元;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00元。
五、希望各科室积极酝酿推荐,尽快完成评选工作,务必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奉新县中医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附页:
奉新县中医院评选2013年先进科室条件
一、科内团结协作风气好,学习气氛浓厚,全年无工作 人员吵架、工作扯皮推诿及违法违纪现象。
二、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全年无患者因态度和质 量问题上访,无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
三、在业务和创建“二甲”工作中成绩突出,全年人均业务收入(利润)、病案及时归档率、医疗质量考核居全院前列,同时能接受并完成医院分配的临时性任务。
四、科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各种电器设备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全年无盗窃、失火等事件发生。
奉新县中医院评选2013先进个人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关心集体,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
二、廉洁自律、不以权以医谋私,全年零投诉。
三、在工作中成绩突出,起到表率作用。
四、全年无违法乱纪现象,考核结果合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