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特点 保险互联网营销渠道的发展历程和创新(四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特点 保险互联网营销渠道的发展历程和创新篇一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14年年初发布了第33次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全国使用互联网办公的企业比例为83.2%。规模在100人以上的企业,互联网的使用率均超过90%。这些还在不断攀升的互联网指数都让对互联网经济无比憧憬的企业兴奋不已。但互联网营销的现状并不容乐观。
75%的企业网站每天访问量极低
某地区科技局数据显示,80%的企业认为电子商务对企业帮助很大。以某家具厂商为例,该厂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外市场,出口额由最初的几十万美元发展到数百万美元,客户也由国内发展到欧美、俄罗斯等海外地方。
互联网营销投入少、回报高,符合中小企业资金少、追求营销性价比的现状,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营销渠道,因而成为中小企业最为青睐的营销模式。
但严峻的是,我国中小企业网络营销的现状不容乐观:数据显示,75%的企业网站每天访问量极低。
电商平台推广比“官网”更有效
cnnic调查报告分析,从近两年趋势来看,电子商务平台推广保持在使用率前三甲之列(另两种是即时聊天工具和搜索引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还是出于成本考量。中小企业营销成本有限,会倾向于选择最可控、性价比较高的。而电子商务平台正是购买行为的发生场所,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展示和推广,比在企业门户网站进行展示更有效。
行业人士和企业普遍反映,在海量信息时代,企业网站很快都被淹没无闻。不少中小企业希望政府或业界能够搭建强劲的集合平台,帮助这些企业做集中展示和推广。
据了解,中国公共采购网将于9月份推出由军队采购、央企采购、高校采购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城项目。该商城直接面对采购机构,将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推广和“露面”的平台。
专家指出中小企业要学会精准营销
“中小企业的资金有限,他们必须把广告投放在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苏勇教授指出,如何将营销方式做得更精准,用更少的成本达到更大的收益,是当下的中小企业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
苏勇建议,当前中小企业应做好客户信息数据管理,筛选出更有价值的客户和适配性更强的采购信息,“在压缩成本的同时时取得更好的推广效果。”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一些数据分析和筛选工具将成为企业的良好帮手。比如中国公共采购网推出的公采通,就可以根据时间、地区、行业等需求条件,对数百家公共采购平台提供的招标信息进行分类和筛选,通过短信、邮箱、微信等途径,第一时间将最适合的标讯发送到用户手中。中国公共采购网
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特点 保险互联网营销渠道的发展历程和创新篇二
银行保险营销渠道
1099258
3保险 陈晓迪
摘要:银行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大趋势下银行业和保险业深层合作的必然结果,也是应对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种新的信息技术创新在金融业中广泛应用,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和支持,银行保险也在这一阶段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银行保险获得良好发展的背景下,怎样进一步对银行保险渠道的设置和开发进行研究,找出适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银行保险渠道发展的方向,对我国银行保险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银行保险 销售渠道
一、银行保险营销渠道整合的理论分析
当前,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已日趋明显,可以说,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共赢乃至银行保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国际经济、金融大环境变化的必然结果。与此同时,银行保险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还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协同理论是著名的战略管理专家ansoff在《公司战略》专著中提出的。其给出了“协同效应”的定义:“一种使公司的整体效益大于各部分组成部分总和的效应”,是“通过相互的合作而导致的2+2=5的效应”。任何一个系统都是由各个部分构成的整体,然而,一个系统所具有的功能却不是组成部分功能的简单叠加,往往是系统可以产生各个子系统相加不能完成的整合效应,这就是协同效应的体现。系统的协同效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不同个体的组合使某些个体中没有被充分利用的资源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利用,即通过扩大了资源的使用范围而增加了整体的效能;二是由于不同个体的组合使个体之间实现了知识和技能的充分共享,从而提高了整体效能。银行保险的创新模式是基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应对共同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日益多元化的客户需求而产生的,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充分利用彼此的合作价值而对营销渠道进行的重新整合和优化,体现了银行渠道和保险公司渠道的协同效应。从银行保险渠道开展的角度来说,其建立和运行不是孤立的,应该将其放到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整个体系当中加以分析和研究才更加全面、完整。银行保险渠道的设置体现了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的要求,是完成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共赢的切实途径。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金融业的营销战略也相应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往由产品销售为中心的营销方式已经逐步被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营销理念所取代。特别是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银行保险渠道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银行保险渠道的协同效应体现在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为核心的战略目标过程当中,形成了一个以完成明确目标为核心的整体框架。具体关系如图1表示。
在银行保险渠道的内部协同效应中,信息共享指的是银行、保险公司在经济、金融及相关政策等宏观信息上的协同效应,除此之外,还包括银保之间在行业信息、市场信息和客户信息上的协同效应。银行与保险公司都是金融企业,具有相近的金融环境和客户背景,两者信息的共享有利于提供业务发展的协同性和效率。银行保险的深层合作可以充分发挥两者在管理系统和经验、广泛的分支机构、良好的品牌效应以及银行的资金账户等资源的协同和共享;银行保险融合后,拥有统一的营销目标和战略,可以在目标市场选择、产品开发、促销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当银行保险实现渠道的整合后,银行保险的业务经营就有了明确的发展通道,也为实现银保合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银行保险渠道的基本框架如图
如图2所示:银行雇员指的是银行网点、分支机构的一线员工,其通常办理柜台窗口业务,可以销售相对简单的银行保险产品;银行理财顾问是指在银行业务网点为提供综合性产品和
服务而设立的理财中心的工作人员,其业务素质和金融知识相对全面,可以为客户设计和销售综合化的银行保险产品;银行薪金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专家顾问都属于银行保险直接营销渠道,两者的共同点都是领取薪金作为报酬,辅之以根据销售量而取得奖金,不同点是两者分属于与银行和与保险公司签署合同关系;在银行保险间接营销渠道中的职业代理人是经授权的全职销售人员,其通常作为独立的签约人,采用佣金制的方式销售银行保险产品;代理、经纪公司则是从事银行保险产品销售的法人实体,其优势在于业务经营的专业化和可以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综合的保障计划;信用卡渠道是通过客户在刷卡消费的同时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适合相对简单的意外保险等保障需求;消费信贷是针对财产,如住房、汽车等的消费过程所提供的信贷和相关保险保障需求。
二、我国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现实选择
(一)我国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标准银行保险的营销渠道有多种,而渠道的选择不可能是随意的,要深刻理解不同渠道的自身优势和特点,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的经营发展战略和客户需求以及各类产品的特征,制定行之有效的渠道发展策略。银行保险渠道的选择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银行保险渠道设置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客户的需求,只有客户切实需要的产品和渠道才会有市场,企业的发展才会有保障。渠道的设置要与客户需求相匹配,按照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设置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体现出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人性化,力求方便、快捷,注重实效。
2.渠道选择要考虑经营成本。渠道的选择只有使获得的收益大于成本才是现实可行的。企业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渠道的开发必须服务于企业的最终目标。有较好前景的渠道应当优先开发和应用、成本相对较小的渠道可以优先发展。总之,要将企业有限的资源运用在最佳的渠道设置上,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扩展营销渠道,取得经济效益。
3.渠道选择要结合企业经营战略。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并不是一陈不变的,要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做出选择。只有在不同发展战略下配以恰当的营销渠道才能发挥最佳的经营效果结果和效益。
4.渠道选择要展示和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银行保险是金融企业,具有规模大、责任重、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银行保险企业的健康、稳健经营对企业乃至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银行保险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是金融业整体形象的切实体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对社会诚信建设、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和谐生活都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二)我国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现实选择按照国际银行保险的发展经验,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状况银行保险可以分为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和金融集团四种模式。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对银行柜面渠道的依赖程度还非常高,这一点在寿险领域表现得非常明显。因此,在加大原有柜面渠道建设的基础上,银保双方还应重点加强理财中心、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渠道的推广,在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创新机制上下功夫。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方面对于信贷渠道、国际业务渠道等的探索力度,可以通过信贷业务、国际结算业务等积极推动财险渠道的发展,通过相关产品覆盖这些业务的风险,发挥银行保险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在继续加强理财型产品营销的基础上,银行保险必须加快推进保障型产品的销售步伐,加大银保双方联合开发产品的力度,不断优化产品形态、调整业务结构,促进产险和寿险产品、理财型和保障型产品的健康发展。要将产品销售与营销渠道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不同渠道的特点和客户对保险消费的需求,以不同渠道实现对差异化保险产品的销售,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提高银行保险业务的综合效益。要切实研究、总结银行保险渠道发展过程中不同渠道之间的协作模式和可能性,在减少渠道冲突的条件下不断促进各渠道间的支持和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为建立全面、系统的银行保险渠道、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
供制度和组织保障。
我国银行保险渠道发展模型可以表示如图3
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和销售渠道选择与一国的金融监管、文化因素及基础设施等条件相关。随着一体化程度的提高,经营模式变得更加紧密,渠道的选择也更加丰富。在上述银行保险渠道选择模型中,处于销售协议阶段时,银行与保险公司只是松散的经营模式,此时多是一家银行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销售协议,银行保险主要是围绕某一具体业务开展活动,通常只是限于产品的代理销售,银行只收取相应的手续费,相当于中间业务;当银行保险发展到高一级阶段时,其特征是选择恰当的合作伙伴通过业务的相互渗透、融合组成战略联盟。此时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深度得到进一步发展,两者之间可以相互交流、共享一些客户资源信息,以促成业务更深层次的发展;当银行与保险公司为进入某一领域,以达到增强业务竞争能力时,可以采用建立合资公司的形式经营银行保险产品。此时双方在产品和客户方面拥有明确的相互所有权,能够进行相对长期的合作和发展。为了共同的利益,双方可以采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方法共同开发客户需求,促进业务发展;银行保险的最高模式是银行与保险公司真正融合、互为一体,也就实现了所谓的金融混业经营的局面。在金融服务集团的框架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存共赢,达到了业务经营一体化,此时银保双方面对共同的客户资源,通过系统内的整合,设计开发综合性的金融产品,实现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银行保险的销售渠道与其不同阶段经营模式的匹配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通常的情况是渠道的复杂程度随着银保合作的紧密程度更加综合化。一般来说,银行保险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更多依赖于银行良好的信誉及其广泛的分支机构。此时如果开展间接渠道的代理人制度会增加银行保险营销体系的复杂性,引发道德风险和信誉危机。因此,在银保合作进入更高阶段,双方利益比较巩固,目标、组织体系较为一致的前提下开展代理人及代理、经纪人渠道比较有利。
参考文献: 舒新国编著:《银行保险销售》,经济学科出版社2011年版
邓杰伦编著:《银行销售原理﹠案例》,珠海出版社2004年版
叶伟春编著:《金融营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版
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特点 保险互联网营销渠道的发展历程和创新篇三
互联网保险渠道合作简析
一、互联网保险渠道合作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互联网保险现状
1.行业发展迅速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兴起并迅速成为金融新业态,互联网保险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成为保险业全新的增长点,2016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已达2347.97亿元(财险502.3亿元,人身险1944.95亿元),较2011年增长近80倍,在保险业总保费中的比重从0.2%攀升至7.5%;
2.经营主体扩张
经营主体上,2016年我国共有117家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财险公司56家,人身险公司61家),比2015年(110家)增加了7家,全国保险行业已经有75.97%的保险公司通过自建网站、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不同经营模式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
3.险种结构分化
按照产品结构划分,互联网保险包括互联网财产险和互联网人身险两种,其中互联网财产险保费收入占互联网保险整体保费收入的份额,从2012年的91.15%下降至2016年17.17%;与此对应,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占互联网保险整体保费收入的份额,则从2012年的8.85%上升到了82.83%,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远远高于互联网财产险保费收入。
(二)渠道合作现状
1.渠道结构多元
互联网保险平台日趋多元化,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自建的官网营销平台或依托电商建立的销售平台;以天猫、淘宝、苏宁、京东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台;慧择、中民等专业第三方保险中介平台;众安、泰康、安心、易安等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
2.平台合作为主
保险公司囿于自身官网或专业中介机构网站客流量的不足,保险公司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切入互联网业务是相对成本低、见效快的途径,目前也是最为普遍的做法;
2015年互联网保险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的销售额占互联网保险销售总额的66.58%,其中人身保险第三方平台占比达95%,渠道合作占据互联网保险市场主要地位;
3.市场初现寡头
2015年互联网财险保费,排名前两位的人保财险和平安产险分别占据40%和30%的市场份额。
互联网模式下,保险产品偏同质化,并且大型保险公司/创新型互联网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地位正在强化。传统中小保险公司产品没有鲜明的创新特色,经营模式没有与互联网融合的独到之处,将很难经营,而大公司的优势得以充分体现。
4.产品轻且趋同
互联网平台追求极致简洁的客户体验,简便的产品购买流程要求匹配条款易懂的轻属性产品,“复杂型”产品虽然保障更全面和多元化,但保险条款相应也较为复杂难懂,投保手续较为繁琐,难以切入互联网市场;
在经历“场景化、碎片化”的轻产品创新热潮后,互联网保险产品趋于同质化,大多数保险公司渠道趋同、产品趋同,未能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5.发展前景广阔
渠道合作具备 “低成本、广覆盖、交易便捷”的优势,能够迅速扩大业务来源、发掘潜在客户,目前多管齐下、建立多种形式的销售渠道并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安排主次仍适合多数保险公司,且第三方平台为盘活客户资源、构建平台生态、变现平台流量,也日益需求保险产品丰富平台产品品类、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平台竞争力,未来互联网保险渠道发展前景广阔。
(三)渠道合作趋势
1.合作强调价值
随着第三方电商平台、专业保险中介平台对保险产品需求日益强烈,同时保险公司纷纷触网带来的更加激烈的同业竞争,未来渠道合作双向的选择范围更加宽广,渠道合作将不仅注重规模保费产出,也将逐渐注重合作的业务价值,对保险公司而言,将更加注重业务的可持续性以及获取的客户资源价值。
2.合作更为深入
互联网保险渠道合作将进一步增加合作双方的了解,为建立深度合作打下基础,渠道合作未来将从单一的产品销售合作、技术服务合作,深入到企业/集团之间更为广阔的合作上,双方资源整合将上升到战略合作,跨界融合的保险网络生态,才能在互联网时代建立新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客户日渐增长的需求。
3.线上线下结合
重型产品,保障全面、多元,保险条款相应复杂,投保手续较为繁琐,需要线下服务促进成交,而且还需要线下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为全面的专业素质,未来在轻型产品无法满足用户增长的保障需求的情况下,线上与线下结合模式将更适合保险业务。
而第三方电商平台缺乏专业的线下业务人员,即便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也需要保险公司提供培训、督导,且保险公司拥有丰富的线下机构资源,因此,未来渠道合作可能延伸至线下,并结合线上充分发展。
4.产品趋于全面
随着互联网用户保险意识的崛起,以及互联网保险购买习惯的养成,未来渠道合作产品将更加全面,才能满足客户需求,机遇伴随挑战,需要在众多的保险产品脱颖而出,保险公司的市场定位、保险产品的差异化以及保险服务将更加重要。
二、华安的互联网渠道合作方向
互联网渠道合作优劣势明显,优势在于平台流量高、覆盖人群广、业务见效快,劣势在于渠道约束明显,个性化空间、改进灵活性不足,为避免过度依赖第三方渠道而出现“挟渠道而令险企”现象,应该明确渠道合作定位,广度、深度合作,实现短期业务价值、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同时助力自营平台长期建设,双线发展驱动业务可持续性增值,渠道合作可从如下方面进一步切入:
(一)广铺渠道 抢占市场
开拓合作渠道,覆盖市场主流平台,提升渠道合作广度、渠道合作价值、同业竞争力,同时建立品牌知名度,丰富未来渠道深度合作的可选性;除电商平台、保险中介平台,好买基金、微众银行等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具备拓展价值。
(二)渠道分级 差异运营
根据平台属性、平台特色、平台合作价值及合作程度,建立平台运营等级,严控平台准入、平台管理,同时合理分配渠道运营资源,差异化商务推动渠道合作。
(三)深度挖掘 提升价值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商务推动机制、平台调研机制,深度维护合作渠道,充分挖掘双方发展需求,整合资源建立深度合作,选择优质渠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战略合作关系,能够进一步在同业竞争中凸显竞争力。
在产品销售合作外,可以尝试线上线下结合合作、机构+平台+总公司三方合作、资产端的通道业务合作、品宣的联合营销合作、客户资源共享互换合作、大数据、金融科技借鉴共享等合作。
(四)创新产品 优化结构
明确公司在互联网保险的市场定位,扬长避短,注重细分市场竞争,优化业务结构,同时深度挖掘第三方网络平台需求,打造专属定制化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如目前车险业务占比高达85%,且车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车险盈利情况不乐观,可以建立互联网产品体系,扩大其他险种业务结构占比,以短期健康险、意外险为品牌打造、客户获取、渠道抢占的主力产品,以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险为客户需求挖掘的产品,以此二次开拓用户车险需求,实现车险市场弯道超车。
(五)借助科技 提升服务
渠道业务的可持续性,需要售前售后服务环节的配合,服务对公司声誉、渠道合作信心、业务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可关注互联网金融科技发展,形成定期调研机制,推动依托互联网新技术,提升公司服务,实现咨询、投保、缴费、理赔等全流程的电子化、远程化操作,实现服务能力的深化延伸,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降低客户获取服务的难度和成本。
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特点 保险互联网营销渠道的发展历程和创新篇四
一、官方网站
指保险公司通过自建官网销售保险产品。目前已有超过60家保险公司开通了官网销售保险的功能。
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都会有自己的官方网站。
以中国人寿官网商城为例,官网上主要销售意外险、健康险、车险、家财险。购买流程包括选产品——算价格——填写投保信息——支付保费——下载电子保单或凭证几项内容,车险实现了保单寄送。保单服务及理赔全程实现了互联网服务。
优点:有助于保险公司品牌建设与推广。官网销售注重品牌效应,可以为具有品牌忠诚度的客户提供网上购买渠道,对产品的介绍较专业、集中、详细。
缺点:网站建设和维护的成本高,为了增加流量和获得广告投入,需要企业具有雄厚的资本;而且访问流量有限,客户无法横向对比,销量上无法保障。
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渠道)
指保险公司利用大型第三方电商平台,以店铺的形式组织销售保险产品。
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淘宝网,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进驻淘宝网平台开设旗舰店,集中售卖自己的保险产品。此外,像京东商城、网易、和讯等网站也开设了保险频道。
以淘宝网为例,淘宝“保险理财”服务板块,销售车险、意外险、健康险和家财险。每一类目下,又有保险公司、保障类型、保额、期限等子类目。每一种产品的购买页面,有“宝贝详情”和“成交记录”,便于客户对比产品和选择。还有在线客服,方便与商家直接联系。与一般的生活服务领域网购体验相似。
然而,对于每一款产品的介绍上,宣传语言传递出“物美价廉”、“性价比高”、“优惠折扣不容错过”、“快来投保吧”这种信号,对产品风险提示存在疏漏,误导的嫌疑较为明显,很难消除投保人疑虑。此外,保单服务和理赔服务仍需要线下完成,服务流程不完善。
优势:流量大,用户多;产品全,便于比较;销售成本降低;与目前互联网行业中多数生活服务领域的业务相似,购买体验好,为大众所普遍接受。
劣势:服务流程不完整,后续服务如理赔等仍需落地服务;存在销售误导性质的宣传,需要更到位的监管。
三、网络兼业代理
主要是以银行为代表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网络上实现的保险销售。通常银行会将投资、理财、保险类产品的销售集成到网络银行中。此外,还有一些网站也兼业销售保险产品,如旅行网、云网、福佑网等,这些网站多数仅销售短期意外保险或卡折式保单,产品种类较为单一。
优缺点:
以银行为代表的网络兼业代理,用户量有一定保障,产品比较丰富,可直接通过网银购买,付款安全便捷。但由于银行网站功能的设置多以银行主业为主,对保险销售不能投入更大精力,因此,受制于网络银行架构设置,保险用户体验可能不佳。
其他网络兼业代理平台,多数仅销售短期意外保险或卡折式保单,产品种类较为单一。
四、专业中介代理
由保险专业经纪或代理公司建立的网络销售平台。
专业中介代理网站有中民保险网、优保网、慧择网、大童网等。
以慧择网为例,寿险、意外险、健康险、车险、家财险和企业险等险种涉猎全面。每一险种可以按照期限和保险金等进行筛选。用户评价给投保人提供了选择产品的参考。还有典型案例和购买提示,对产品的介绍和讲解比较专业、客观。每一产品页面上有黑色字体提示“投保险请您仔细阅读”一栏,包括产品条款、保险金赔付比例、索赔方式、特别约定、客户告知书,做到了保险要求的最大诚信原则,尽到了明确告知的义务。另外还有“同款产品不同计划”和“同款产品热销排行”,便于客户比较和选择。用户可以获得从投保到保单服务和报案理赔的一站式在线服务。
优点:其功能类似于保险超市,可以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丰富,产品对比和筛选起来比较方便,咨询也更为便捷,用户在这里可以得到全面的一站式在线服务,相对而言专业化程度较高。
缺点:这一渠道尚未发展形成规模,广大消费者目前接受度低,主动寻找专业中介机构网站购买保险的欲望不高,因此受众面较窄。
五、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
2013 年,国内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财产保险公司设立,通过“众安在线”开展专业网络保险销售。主要经营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或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优势:
腾讯和阿里为众安保险提供了强大的渠道资源。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阿里巴巴,它拥有的大量客户涵盖了企业和个人,这些客户不但能成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消费者,而且阿里还掌握着大量客户群的信用水平和交易记录,这成为众安保险研发新产品的重要资料库。同时,阿里集团旗下支付宝拥有庞大的用户群,能够为客户提供即时消费、安全支付的保证,使得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的同时,保证支付的安全性。腾讯拥有大量的个人用户基础的同时,还有丰富的媒体资源和营销渠道。中国平安专业于发掘保险产品市场需求、保险产品设计、保险费率厘定、保险产品定价、保险准备金提取,旗下庞大的开发、精算、销售及理赔团队,可为“众安保险”产品供应提供强大保障。
不足:目前产品较为单一,待创新。
在公司成立后不久推出的众乐宝是众安保险的第一款保证金产品。2014年3月,以保代费的“参聚险”新鲜出炉,它是众安保险为聚划算商家定制的,帮助商家释放占用的保证金,缓解互联网商家资金压力,与众乐宝有异曲同工之妙。以下是众安在线的产品:
在众安在线的产品中目前只有众乐宝和参聚险是互联网创新产品,可见其产品创新有限。
六、保险信息类网站
一些信息类网站通过导航功能给保险销售者和购买者提供一个沟通和交易的平台,如中国保险网、易保网保险广场、生命天空保险中间站等。
通过行业的优势代理销售,通过广告和引流的作用,能够吸引到海量的访问量。这些网站自身并不销售保险产品,只展示或对比产品,通常用户点击购买后,页面将自动跳转链接到保险公司网站,实际购买行为并未发生在原网站中,基本上不具有网上交易和购买的特点。因此,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
七、移动互联网新兴销售渠道
目前,以国华人寿为代表的众多保险公司已经在移动应用上推出微信商城,可实现微信投保、支付、在线客服、产品展示、查询等功能。泰康的“微互助”、阳关保险的“摇钱术”和“爱升级”、太保的“救生圈”、幸福人寿推出的微信公众号“幸福产品在线”、安邦保险联合微商城,还有2014 年初,泰康人寿推出用微信购买“春运保险”。
相较传统的销售渠道,移动互联保险具有便捷、时间碎片化、用户体验优先等特点;在产品研发上会更加贴近客户需求,凸显个性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