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自评(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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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自评篇一
为了验证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使安标工作得到持续有效实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安全工作的自评。
3 职责
3.1综合办主任负责年度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策划,协调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活动,将自评结论向总经理汇报。
3.2自评组负责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的实施;
3.3被审部门配合自评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3.4承担具体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工作的自评员,对被审部门的纠正预防措施活动进行跟踪自评;
3.5自评组组长编制自评报告,对自评结果和结论负责;
4 工作流程
策划
计划
实施
纠正措施
验证
4.1自评计划
每年的年初综合办长编制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年度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每年的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范围至少应覆盖安全标准化工作所有部门。根据体系运行情况,可针对的增加自评频次。
4.2成立自评组
总经理任自评组长,副总经理任付组长组成自评组。自评组成员应具备资格,本公司自评员由总经理聘任,自评时参加自评工作,亦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自评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其承担的自评工作应与平时担任工作无直接关系。
4.3自评准备
4.3.1自评组长召开自评组会议,并制定“自评实施计划”,对本次自评人员、具体工作分工,经批准后于自评前五个工作日发给受评部门。受评部门接到通知后,做好工作安排及自评前的准备。
4.3.2承担本次自评的自评员根据分工在自评开始前编写好“自评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
a)自评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目标分解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文件是否符合安标的要求;
b)依据安标,自评本公司内安全管理计划的落实,自评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运行是否适宜、有效;
c)针对自评内容从受自评区域中选取样本,以进一步提出与自评内容有关的问题,通过自评查证得出结论。
4.4自评实施
4.4.1首次会议 :
a)由自评组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自评组全体成员,受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b)自评组长介绍自评组成员,说明自评目的、范围、方法及日程安排,澄清自评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征求受评部门对自评工作的意见。
4.4.2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现场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观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4.4.3末次会议
a)末次会议由自评组长主持,本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及自评组全体成员参加。
b)会上着重向领导汇报自评结果,使领导能了解目前本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并对前一段时间安标工作运转作出总结,对改进安标工作提出建议。
4.4.4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4.4.5纠正措施
a)自评组对自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编写“不符合项报告”。各部门在收到不符合项报告后,在限制完成时间内负责纠正措施实施。
b)自评组负责对纠正措施的确认,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4.4.6跟踪验证
a)跟踪自评活动由原自评人员进行,验证并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
b)承担跟踪自评的自评员应检查受评部门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检查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然后填写“不符合项报告”的“验证”一栏
c)对报告中不合格,被审部门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完成时间内的.纠正措施无效,应将情况向综合办主任汇报。
4.4.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综合办保存归档。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自评篇二
1、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自评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
4、定义
4.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4.2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5、自评组织
5.1 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组织,即公司级和车间级。
5.1.1车间级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成员:各车间班长、安全员
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5.1.2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总经理)
副组长:主抓安全的副总
成员:安全办公室主任、专职安全员、财务科长、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
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自评办法
6.1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6.2各单位按公司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6.3公司及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做好记录,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计划和措施。
7、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
7.1每年12月份,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7.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7.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7.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7.5各部门自评相关资料报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整理归档。
8、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0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自评篇三
1、目的:为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保证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安全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车间、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过程。
3、职责:
(1)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自评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各环节整改。
4、自评准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5、自评工作程序
5.1自评时间:每年12月份。
5.2自评小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构成: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财物部、运输部等各部门主管(即,安全委员会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会议室。
5.2当公司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职业危害、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
5.3自评工作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5.4自评工作根据自评报告汇总的不符合项的有关内容,形成切实有效的持续改进计划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和完善。
5.5自评考核工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自评篇四
第一条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第六条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厂级和车间(分厂)级。
第七条各车间(分厂)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安全员、工艺员、机械员、工段(班组)长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厂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第八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厂长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第九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第十条各单位按厂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第十一条每月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1、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厂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厂长批准后实施;
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技安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三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67号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自评篇五
为做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立完善我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实现我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自评
二、自评依据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三、机构组织
我厂成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和安全科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组。
四、自评组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
2、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
3、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
4、负责对自评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改进。
五、自评内容
1、自评每年进行一次。
2、次年1月上旬,各部门将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报自评小组。
3、次年1月下旬我厂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情况,在我厂范围内进行检查评价,编制我厂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我厂厂长批准后实施。
六、自评方式
1、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2、自评依据《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要求认真作好记录。
3、自评后,自评组审阅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核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展开不符合项的治理。
七、改进与完善
对需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下发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到责任部门,限期治理,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八、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应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九、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资料由安全科归档。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自评篇六
1.范围
为从严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吉林中信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安全标准化110
班组”的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中信化工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2.管理职责
2.1 安全部是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标准化的考核管理工作。每年年末,组织对安全标准化进行1 次自评,对法规制度、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系统评价,提出安全标准化改进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
同次年的安全工作计划一并执行。
2.2 安全部负责对申报的“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和“安全标准化班组”进行审核。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安全标准化部门条件
3.1.1 部门全年无轻伤及以上、火灾、爆炸、生产操作、机电设备、质量、污染及公司内责任事故。
3.1.2 部门必须有90%以上的班组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标准。
3.1.3 部门的安全防火基础工作,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安全防火作业必须达到标准化。
3.2“安全标准化部门”、“安全标准化班组”公司每年考核一次,各单位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评选和上报,公司安全部进行考核验收。
3.3 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考核项目
3.3.1 安全防火基础工作标准化
3.3.1.1 部门安全管理及领导机构健全,没有组织机构扣2 分。
3.3.1.2 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健全,没有扣2 分。
3.3.1.3 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健全,并及时修订。没有111
的每缺一项扣2 分。
3.3.1.4 新工人进入车间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转岗教育,外来检修施工作业人员教育,每漏教育一人扣2 分。
3.3.1.5 全员安全教育考试平均成绩90 分以上,检查台帐和试卷达不到要求扣1 分。
3.3.1.6 及时参加公司、工厂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每缺席1 人扣1 分。
3.3.1.7 及时参加公司安全防火例会及其它安全防火活动,落实会议精神,如缺席或虽参加会议但未能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的扣1-5 分。
3.3.1.8 上报的各种报表、材料及时准确,一项达不到扣1 分。
3.3.1.9 参加公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没参加定期演练扣3-5 分。
3.3.1.10 严格执行安全消防设施周检查,每缺1 次扣1-2 分。
3.3.2 安全防火作业标准化
3.3.2.1 进入现场严格执行劳动保护佩戴管理规定,不符合规定每人扣1-2
分。
3.3.2.2 作业现场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每起扣2-5
分。
3.3.2.3 较大、特殊项目施工作业要有安全施工方案,无安全施工方案扣2-5
分。
3.3.2.4 现场检修施工作业开展风险评价,没有开展或评价不全面每项扣2 分。
3.3.2.5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每人次扣5 分。
3.3.2.6 检维修作业严格执行票、证、书制度,未执行扣5 分。
3.3.2.7 按时进行岗位巡检及设备维护检查,不按时巡检扣2 分。
3.3.2.8 避免各类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加1 分,避免重大事故加5 分。
112
3.3.2.9 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及火灾事故扣10 分。
3.3.2.10 发生轻伤及以上其它各类重大事故取消评比资格。
3.4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标准
3.4.1 安全基础工作标准化
3.4.1.1 班组长胜任本职工作,班组员工安全技术素质过硬。(2 分)
3.4.1.2 班组长带头遵章守纪。(2 分)
3.4.1.3 班组长按期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优良。(2 分)
3.4.1.4 熟记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2 分)
3.4.1.5 岗位日志、报表记录、帐卡工整、齐全清晰、无勾抹,无差错、无漏项。(2 分)
3.4.1.6 各种规章制度齐全、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事故预案。(4 分)
3.4.1.7 全班安全考试成绩平均85 分以上。(4 分)
3.4.1.8 安全防火知识现场抽查考试合格。(2 分)
3.4.1.9 熟练使用现场设置的安全防火设施、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2 分)
3.4.1.10 按时开展班组安全活动。(2 分)
3.4.1.11 班组安全活动无缺勤和迟到早退现象。(2 分)
3.4.1.12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按规定填写、无漏项。(2 分)
3.4.1.13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保持清洁完整。(1 分)
3.4.1.14 安全作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保存完好无缺。(1 分)
3.4.2 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
3.4.2.1 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灵敏,平台、栏杆、楼梯、沟坑盖板等安全设施完整无损。(4 分)
113
3.4.2.2 岗位上有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完整好用,周围无杂物堆放,器材保持清洁整齐。(3 分)
3.4.2.3 救生柜内无杂物,柜内外清洁。(3 分)
3.4.2.4 熟知防护器材、用品、防毒器具的使用方法及管理制度,器材完整好用,定点存放,专人保管、安全涂色正确,符合国家标准。(3 分)
3.4.2.5 作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通道无杂物阻碍。(3 分)
3.4.2.6 原材料、半成品、工机具、备品备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3 分)
3.4.2.7 操作室、卫生间、更衣室整洁卫生。(3 分)
3.4.2.8 作业场所无隐患、作业环境无尘、毒危害,噪声控制达到国家标准。
(4 分)
3.4.3 安全作业标准化
3.4.3.1 上岗及进入现场操作、作业,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器具。(3 分)
3.4.3.2 持安全作业证及特种作业证上岗操作及施工作业。(3 分)
3.4.3.3 按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进行操作和作业,无违章违纪现象。(3 分)
3.4.3.4 按时进行岗位巡回检查及设备维护巡检,认真填写生产报表及巡检记
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3 分)
3.4.3.5 两人以上施工作业,指定一人负责安全。(3 分)
3.4.3.6 进行动火、进容器及沟井作业,设监护人。(3 分)
3.4.3.7 施工作业开展风险评价;票、证、书齐全,较大工程项目有施工安全
方案,防范措施严密可靠。(3 分)
3.4.3.8 无各类上报事故。(3 分)
3.4.3.9 避免一般性及重大事故。(20 分)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自评篇七
1、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组由公司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及采区、选厂负责人和内审员组成。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1、标准化同覆盖范围的充分性;
2、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物、财、技术)的保障情况;
3、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
4、员工和相关方抱怨;
5、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
6、事故统计分析;
7、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的有效性;
8、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9、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
10、评审监测与检测记录。
管理评审按《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计划》进行,一般一年一次。
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具备的主要内容有:
1、标准化系统的效力;
2、管理过程的改善。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如:方针、目标和指标、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数据分析、监测、风险降低;
3、资源需求(人、财、物、技术);
4、预防损失和对识别风险的缓减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