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节能管理的法律规定 节能管理办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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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管理的法律规定 节能管理办法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风电场(以下简称风场)的节能管理工作,提高电场员工的节能意识,确保节能措施的有效执行,以保证电场安全、经济运行,结合风场生产管理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风场,有关施工单位(或部门)的相关工作应符合本制度。
第三条 对于本制度未能提及的某些细节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便于操作,有关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实施细则。经场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风场成立风场节能领导小组,领导风场的节能工作,场长(主持工作的副场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部、工程等部门负责人担任。下设节能办公室,负责节能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生产部人员担任。第五条 节能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节能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员的节能意识;(二)负责节能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三)负责对各部门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四)负责节能日常工作。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六条 节能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节能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节能意识。
(二)优化风场电量预测,完善风速测报系统,利用其预报成果及时调整风场日常检修维护工作,提高风能利用率。
(三)加强发电设备运行、检修管理,采用新技术,提高设备发电可靠性,提高风能利用率。
1、推行规范化检修,努力缩短检修工期,同时多台风机检修,合理分配检修机组,缩短停机小时数,在大风季节尽量不安排风机大面积检修维护工作。
2、推行风机故障预测,争取实行“诊断检修”,提高机电设备可用小时数。
(四)加强场内输电、配电、远动及通信的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提高设备可靠性,确保风机正常稳定运行,避免风机受累停用现象。
(七)加强生产、生活用电管理,降低厂用电率。
1、做好场用电系统优化、经济运行工作,减少各配用电设备的空载损耗。
2、加强生产办公用电的管理,杜绝电能浪费,做到“人走灯灭”。
3、严格生活用电管理制度,禁止高能耗设备的使用,合理使用生活用电器的使用时间,做到“人走断电”。
4、做好防窃电工作。第七条 考核指标
(一)增发电量:年发电量减去多年平均设计标准年发电量。
(二)增发电量还应该考虑因系统安全需要机组备用及不可预见性灾害所造成电量损失。
(三)场用电率:按照。。公司给定的场用电率考核。第八条 奖励与惩罚
(一)每年对节能工作总结一次,对增发电量工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按场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管理不善或采取节能措施不力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 公司监督安全生产部对本制度的执行,安全生产部检查监督各工区对本制度的执行。
第十条 对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管理不善,按管理事件进行考核;对违反本制度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按不安全事件考核办法加重考核。第五章 反 馈
第十一条 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提及的内容,按照。。集团公司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风场安全生产部。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节能管理的法律规定 节能管理办法篇二
节能工作管理条例 总则
1.1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更好地节约能源,根据《节能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1.2 节能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必须十分重视节能工作,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做到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并大力支持各级节能专职(或兼职)人员工作。
1.3 加强运行管理和检修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运行管理”和“检修管理” 有关规定,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加强燃料管理,加强经济调度,加强热力试验,加强计量工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值际劳动竞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公司性的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以省煤、节电、节油、节水为重点的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活动。
1.4 大力弘场“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优良传统,在节能工作中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经常性地表扬和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不按节能工作要求而造成较大浪费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罚相应的奖金。节能机构及职责分工
2.1 节能组织机构健全,由公司、生产部门、班组组成三级节能网。
2.1.1 公司:成立节能领导小组,由生产副总经理分管,由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的负责人、专业人员和节能专职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贯彻《节能法》、上级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落实下达的能耗指标,审定并落实本公司节能规划和措施,协调各部门间的节能工作。
2.1.2 公司节能专职人的职责是: 2.1.2.1 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2.2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编制全公司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实施计划; 2.1.2.3 定期检查节能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节能领导小组提出报告;
2.1.2.4 对全公司内各部门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经验,针对能源消耗存在问题,向公司领导提出节能改进意见措施;
2.1.2.5 协助公司领导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节能意识,组织节能培训,对节能员工作进行指导;
2.1.2.6 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审定全公司节能奖金的分配办法和方案。
2.1.3 生产部门:成立节能领导小组,由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班组长组成;其职责是:由部门一名领导同志主持,负责贯彻和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审定并落实本部门节能计划和措施,协调各班组间的节能工作。
2.1.4 领导小组应明确一名节能专职(或兼职)人,其职责是:
2.1.4.1 在公司节能领导小组和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工作,负责本部门节能工作;
2.1.4.2 负责编制本部门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实施计划,为公司节能领导小组提供节能资料;
2.1.4.3 定期检查本部门节能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公司节能领导小组汇报;
2.1.4.4 对本部门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措施; 2.1.4.5 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本部门的职工节能意识,负责对班组节能员工作进行指导;
2.1.4.6 负责向公司节能领导小组推荐和汇报节能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并拟订奖励草案。
2.1.5 班组:所有运行班组和部分检修班组设节能员,由班长(或副班长)兼任,其职责是:
2.1.5.1 在部门节能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班组的节能工作;
2.1.5.2 为本部门编制节能计划提供资料,定期检查本班组节能工作执行情况,向部门汇报;
2.1.5.3 对本班组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定期分析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草案; 2.1.5.4 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班组成员的节能积极性,并及时向公司和本部门反映节能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节能管理职责分工
3.1 生产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3.1.1 负责审批年度及中、长期节能措施计划;
3.1.2 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节能文件,研究决定节能方面的重大问题;
3.1.3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节能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节能工作汇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和检查布置任务。
3.2 生产技术部门
3.2.1 负责编制全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节能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2.2 根据年度节能措施计划,编制月度指标计划,并按月分解下达到各部门;
3.2.3 根据生产情况,结合计划检修,安排节能措施项目,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小结; 3.2.4 有关人员经常深入车间现场,了解检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分析能源消耗变化趋势,并对浪费现象和不经济运行方式提出建议;
3.2.5 检查和督促主、辅设备的消缺工作,并认真考核;
3.2.6 做好主、辅设备的效率试验及工况分析,提出建议,以指导经济运行; 3.2.7 积极组织并做好节能技术的推广工作,研究设备节能潜力,提出节能建议; 3.2.8 加强计量管理,确保煤、油、水、电、汽等表计的准确性,并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 3.2.9 经常分析生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并做好定期上报工作;
3.2.10 搞好统计分析,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对统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入现场进行核对和反映,并通过分析统计资料,起到指导生产的作用;
3.2.11 参预煤磅秤校验和月末盘煤场工作。3.3 运行部门
3.3.1 将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组织本部门全体职工努力完成,并进行严格考核;
3.3.2 认真执行日负荷曲线和调度命令,编制和实施安全经济运行方式; 3.3.3 开展值际小指标劳动竞赛,并做好考核工作;
3.3.4 根据机组小指标变化情况,组织运行人员进行经济指标分析,并做好记录; 3.3.5 定期召开经济分析会,部门每月不少于1次,班组每月不少于2次,做到有记录,并做好月度检查考核工作;
3.3.6 各岗位运行人员,应努力提高运行质量,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四稳”(汽压稳、汽温稳、水位稳、负荷调整稳),保持各种参数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3.3.7 各岗位运行人员要精心操作,抄表及时,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3.3.8 部门各领导和技术人员经常审查运行日志,加强督促检查,发现主、辅运行方式不合理和运行参数不合格,应查明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对既不汇报又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部门领导人负责;
3.3.9 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节能技措项目,并有小结;
3.3.10 加强化学监督,搞好水处理工作,提高汽水品质,减少凝汽器的泄漏,防止锅炉水冷壁、过热器、汽轮机叶片结垢和积盐而影响安全经济运行;
3.3.11 真做好入炉煤化验工作,并留样待查;对飞灰、灰渣取样化验必须严肃认真;煤、灰化验必须准确及时。
3.4 检修部门
3.4.1 提前或按期完成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的计划检修任务;积极消除七漏(漏水、漏汽、漏油、漏灰、漏风、漏煤、漏粉),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3.4.2 加强高、低加维护工作,提高全厂高加投入率,凡全年达到95%或以上者,按有关规定每台给予一定奖励;
3.4.3 积极组织班与班、专业与专业之间的节约竞赛活动,并认真做好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3.4.4 搞好热工仪表监督,努力提高热工仪表和自动装置的投入率、准确率、确保其投入率达到95%以上;
3.4.5 对蒸汽流量表、电度表、氧量表等重点表计,要加强维护和定期校验,为运行操作和经济核算提供方便;
3.4.6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搞好技术革新活动,并以排烟温度、补水率、汽耗、端差等小指标偏大,汽机真空、给水温度等小指标偏低为重点做好工作;
3.4.7 部门各领导和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巡检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因不及时处理的设备缺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现象,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3.4.8 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节能技措项目,并有验收、有小结;
3.4.9 定期召开经济分析会,部门每月不少于1次,有关班组每月不少于2次,做到有记录,并做好月度检查考核工作。
3.5 燃料部门 3.5.1 加强燃料管理对提高全公司经济效益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燃料费用占发电成本的80%左右),部门应与燃料供应部门、运输部门加强联系,搞好协作,努力做好来煤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工作,降低损耗,年累计运损和场损合计低于国家标准(0.2%)及以下的,按上级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3.5.2 保证供应锅炉良好的煤质,主动采取措施,防止“四块”(大块、石块、木块、铁块)进入煤斗,若因“四块”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燃烧,将对部门进行考核;
3.5.3 做好来煤、来油、耗煤、耗油的统计,月末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煤场盘存工作; 3.5.4 认真做好原煤跑、撒、漏、流失的防范措施;
3.5.5 加强输煤系统运行管理,皮带要尽量满载运行;打煤结束应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
3.5.6 按规定做好入厂煤、入炉煤取样工作,自动取样装置要正常投运; 3.5.7 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节能技措项目,并有小结;
3.5.8 定期召开经济分析会,部门每月不少于1次,有关班组每月不少于2次,做到有记录,并做好月度检查考核工作。
3.6 物业管理及其他部门
3.6.1 加强非生产用能管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长跑汽等现象;
3.6.2 按规定抄录有关电、水、汽等表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涉及对外的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3.6.3 防寒保暖、防暑降温设备按有关规定使用; 3.6.4 厂区宿舍水、电超用部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节能管理的法律规定 节能管理办法篇三
办公室节能管理制度
为了节约用电,降低能源消耗,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办公室全体人员必须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在工作需要时开灯,人离办公室必须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光线好的房间,必须关闭照明设备。走廊、楼道里的灯要随手关闭,办公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二、尽量少用空调设备,必须使用空调时,按统一规定执行。夏季开空调时间为:6月1日— 8月30日,(特殊情况除外)下班前20分钟要关闭。如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空调设备,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三、电脑设备不使用时,要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工作完后,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下班后无待机现象,违者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四、各办公室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应在下班时确保关闭,因人为原因没有及时关闭电源,造成设备损毁和引发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暖气、电热水壶等高压负荷电器,不得随意搭接电线设备,对违规用电发生事故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处以30元—50元罚款。
六、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齐齐哈尔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处
2015年7月1日
节能管理的法律规定 节能管理办法篇四
节能环保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电、气(汽)、水管理的组织机构,提出能源(加工能源:电、气(汽)、水)的使用及能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的能源管理工作。
2、总则:
为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全面实行能源集中管理,统一调配,规范考核。根据公司《能源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电、气(汽)、水管理,把电、气(汽)、水管理工作细化到车间、班组,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3用电管理办法:
3.1设备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节电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合理地利用电力资源。
⑴、设备部与公司各分厂的电气技术员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对公司供电线路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有隐患和不合理的供电线路,要及时协调改造进行处理,以保证供电线路的电力损耗降至最低。
⑵、公司厂区照明根据需要和节电的原则,按国家照明标准采用节电灯具,加强路灯管理,实行定时开关,节约用电。
⑶、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区域开关,做到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采光较好的作业场所严禁白天点灯,车间和办公
室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在照度满足的前题下,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建立照明节电时间表,定时开关,夏天、冬天分别规定开停时间,会议室等处公用的饮水机,做到会前打开,会后及时关闭。,⑷、严禁使用非节能灯具做路灯照明。作业场所内照明灯具较多的地方,要分别设置开关,尽量局部照明。严禁使用500w及500w以上的灯具,尽量选用200w及200w以下的节能灯具。
⑸、经常无人作业的场所,如变压器室,配电室等要做到检查时开灯,检查后立即关灯。
⑹、配电间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公司设备部报告,每月按时配合抄录电度表数。
⑺、严禁设备开空车。
⑻、严禁私接用电设施。
3.2安全生产部应对公司生产设备合理调度,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做到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企业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对一些重点耗电设备(如石墨化炉),利用峰谷时间段运行,技术研发部严格控制工艺送电曲线,提高负载率。各生产单位在维修设备过程中相互沟通,应及时关闭生产线上其它空转设备。
3.3加强电炉的使用管理,凡生产必须用电加热器(电炉)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设备部发“电炉准用证”后持证使用。
3.4为了确保供电线路的运行质量,原则上不对外转供电。需要新增对外转供电用户的,办理相关手续后,严格按公司《能源管理规定》执行。
3.5为了保证供电线路的正常运行,生产维护区域划分按相关规定执行。生活区供电线路以各变压器跌落上口为界,跌落上口以上归设备部电修车间维护,跌落上口以下归物业管理公司维护。
4用水管理办法:
4.1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规定。
4.2全公司职工积极参加节约用水活动,增强节约用水自觉性,发现主管道有损坏漏水的,应及时向公司总调度室及设备部告知。公共设施一律使用符合标准的节水设施,杜绝跑、冒、滴、漏,严禁长流水。
4.3各用水单位对所属区域供水管道、用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生活用水管道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生产用水管道安装及维护由设备部确认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应全面做好节水工作,发现浪费行为,人人有权立即制止。厂外主管线生活用水、家属住宅区由设备部责维修。
4.4洗浴中心应设专人进行管理,节约用水。
4.5为确保公司利益,原则上不对外供水。确需供水的用户(含外单位到我公司基建施工的单位),必须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能源办审核后,按公司《能源管理规定》执行。
4.6对于生产中的重复用水系统,必须保证完好,防止泄漏和排放。
4.7对于生产中的循环用水,应尽可能减少新水的补充量,提高冷却用水装置或其它用水装置的效率,减少水的损失。
4.8设备部门要加强供水管网的定期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对有破漏和堵塞管道要安排相关单位立即进行处理。
4.9各生产车间,根据用水工艺要求,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5考核细则
5.1 未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的单位,不能按规定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各项能源报表,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计量联络员更换不报备案的一次扣500元。
5.2 每月26 日前报送本单位水、电、汽(气)等各类能源消耗统计数据、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表。不报每次扣1000元,迟报一天扣500元,数据不准确一处扣500元。
5.3 不得随意更改管网及计量设施、严禁私自更换水表及计量方法,发现一次扣500-2000元,确保管辖范围内水表的完好、计量准确,水表损坏一处扣500元,人为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按公司36条考核。
5.4 在对用户的供电线路、电表等设施中,对发现偷窃电的用户有权给予扣款处理。对于第一次偷窃电的用户按用电设施最大负荷5-10倍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第二次偷窃电的用户,停止供电,按用电设施最大负荷5-10倍处罚。
5.5 严禁长明灯、长流水,发现一处扣500元。
5.6 严禁从消防栓接水供绿化、冲洗道路、洗车等行为发现一次扣1000元。
5.7 各种管线、阀门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现一处扣200-1000元。
5.8 新增用水、用电,必须书面申请报设备部、生产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没申请私拉乱接发现一处扣1000元,在主管线上开口的每处扣2000元,热力管道必须按要求做好保温绝热措施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00元,私自违规使用蒸汽的,发现一次扣500--2000元。
5.9 凡需安装空调、电暖气等采暖设施的,必须首先书面申请报设备部,经
审查批准后方可装用,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的发现一次扣1000元。
5.10 本办法是对公司《能源管理规定》的一个补充、细化制度,凡是涉及到考核条款,以本办法为主。
节能管理的法律规定 节能管理办法篇五
节能节水管理规定
1.目的不断控制降低公司能源、资源的消耗和合理使用。
2.范围适用于模具分公司全体员工。
3.管理内容
3.1.节能操作规范
3.1.1.各部门下班、加班结束后最后离开人员负责关闭区域排风扇、空调、照明灯;
3.1.2.气温低于26度时不得开启空调;
3.1.3.上班时间空调温度设定不得底于26度(大堂除外);
3.1.4.下班离开时需关闭电脑、显示器电源;
3.1.5.离开座位超过10分钟以上应关闭风扇;
3.1.6.操作人员离开岗位超过10分钟应关闭非必须电源;
3.1.7.操作人员下班离开应关闭所负责的灯、风扇、机床电源;
3.1.8.晚上20:30至早上07:00关闭办公室饮水机电源、排风系统电源;
3.2.节水操作规范
3.2.1.不得使用饮水机水洗杯、洗手或其他物品;
3.2.2.使用水龙头后必须关闭水龙头;
3.3.检查监督
3.3.1.人力资源每日空调温度检查及下班后检查、保安夜晚巡查;
3.4.违规处理
违反以上条款,按每次20元标准由责任人(个人或区域责任人)及直接上级按70%、30%承担浪费成本,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