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保调整通知查询 社保变更通知(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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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查询 社保变更通知篇一
1个体户自由职业可缴公积金
全国将陆续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重点将已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目前,河南、甘肃等地区已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其他地区具体落实情况及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包括缴存比例、缴存方式、转移续缴、还贷方式等方面。
2更广泛实现医保全家“共享”
近日,浙江省人社厅通报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也成为国内率先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的省份。
相对北京的完全放开,很多地区是将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打到医保卡内,可在门诊刷卡支付及买药,但不能变现,只限个人使用。而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相对现行限制与北京完全放开之间的折中举措,既保证个人账户用于就医,又赋予参保人更多选择的权利,家庭成员所有的医保个人账户被打通。
3允许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
苏州、常州、南京等已经开展了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的试点。带动体育健身消费,刺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强健体质,最终达到减少看病支出、节约医保资金的目的。
政府可按照自愿申请、现场考核、价格谈判、社会公示等程序来确定一批医保定点运动健身场馆,并同时明确在确定的场馆健身必须享受一定**,消费价格不得高于现金购买价格。
4体检纳入医保报销宜尽早
及时体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公民的体检费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定期的全面体检可以早发现疾病,可减少慢性病和大病的出现,这样可减少治疗成本,减轻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可大幅降低医疗和医保基金支出。
虽然目前体检纳入医保尚处于专家建议阶段,但无论是专业角度,还是国外经验,以及现实的要求,都说明体检纳入医保是非常必要,未来会上升到政策推进的阶段。
5北京扩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北京将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分流职工等人群纳入到享受岗补、社补的范围。新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1、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直接招用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北京市分流职工的,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3、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社会保险补贴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社保调整通知查询 社保变更通知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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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率下调后,一些职工开始担心“甘蔗没有两头甜”,以后的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会不会有所下降?
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天津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湖北指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陕西也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强调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的地区,其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有望变多一些。以湖北为例,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省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6月12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xx年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
根据公布数据,20xx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月均4849.75元。据此确定潍坊市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850元/月、最高基数为14550元/月、最低基数为2910元/月。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基数为4850元。
潍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理程序
1、实行年报与完善单位登记信息以及核对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有机结合。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提示,完善补充单位登记信息中的必填项内容,同时对在职及退休职工的邮寄信息(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进行核对修正,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准确寄送。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通过系统上传单位登记信息以及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数据。未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2、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劳社办[20xx]2号)的要求,对本单位职工度的缴费基数(即“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市局将组织对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稽查,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参保单位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签字认可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逾期不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逐月确定应缴数额。
4、各县市区应根据全市统一经办流程的要求,利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其他社保业务,不得使用u盘传递数据,以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保经办能力。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是社会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实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围绕扩面征缴任务目标,认真研究年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社保调整通知查询 社保变更通知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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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0xx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
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
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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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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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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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缴费比例:单位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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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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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5、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6、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社保调整通知查询 社保变更通知篇四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1.2%、1.9%,各单位根据上年度的工伤发生情况,在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100%、120%和150%的标准。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截止社平工资发布之前,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4元/月
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xx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xx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1月1日后,按照《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单位承担的农业户口人员养老和工伤缴费基数,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计算,不再按照上年度社平的60%计算。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
农民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考虑到1月单位社保费核算的变化比较大,青岛社保服务网将核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希望对于企业社保费核算人员提供帮助。
1、根据往年的社保基数申报经验,单位必须在申报完毕社保缴费基数后,才可以正常代扣1月份的社保费。如果单位不进行基数申报,及时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也会出现1月社保费不能正常扣缴的情况,由此产生的员工欠费责任,由单位自行承担。
2、由于农业户口的职工单位承担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发生变化,从1月开始,计算社保费的时候,应该将对应的公式进行调整。
在养老和工伤保险的社保费缴费方面,已经没有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差别。
3、从1月开始,单位就按照申报的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因此在计算社保费的时候,就应该按照申报的基数来进行计算社保费。差额部分,待到公布上年度社平工资后,进行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