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专招生
民办大专招生一
本文通过分析民办高校招生中各种问题的原因,试图寻找解决的对策,目的是想给民办高校的招生工作提供一些建议。
民办高等教育 招生困境
教学质量 招生政策
我国民办高校缺乏发展的宏观基础。一是我国经济基础没有达到大力发展民办高校的阶段,无论是国家经济实力、社会经济实力、还是家庭经济实力,都缺乏支持民办高等教育成本的基础。二是民办高校在我国还缺乏公信力,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民办高校及其毕业生都另眼相待。三是我国不存在需要大量民办高校的现实。
我国民办高校缺乏发展的微观基础。一是国家高考政策不利于民办高校发展,民办高校属第三批录取院校,录取的学生是公办高校录取不上的考生,学校无可持续发展的生源基础。二是民办高校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大多聘用公办高校的退休教师,说白了就是公办高校不用的教师,无法和公办高校比拟。三是由于建校时间短,民办高校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缺乏竞争实力。四是民办高校的动机不纯,举办者的目的大多是经济目的第一,较少考虑社会效益和缺少公益性。五进入民办高校的教师缺乏归属感。
虽然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目前招生出现困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高校和二级学院的不公平竞争
《面向21世纪教育行动计划》吹响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号角,在国家对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投资非常吃紧的情况下,民办高校应该担负起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任。但是,国家公立高校的拼命扩招,使民办高校的招生不易反难。从1998年到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9.8%提高到15.0%(毛入学率提前8年实现目标),2004年达到19%。根据《200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高校数量的增长(普通高校由1022所增长到1731所,而其中民办高校由25所增长到225所)与各高校的扩招(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由340.88万增长到1333.50万,其中民办高校在校生数由2.4万人增长为约71万人;民辦高校在校生数所占比例由0.70%增长到5.32%,而在校生数的增量仅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数增量的6.91%)。
二级学院的不公平竞争。普通高校下属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依靠筹集社会资金和母体资源,只需与母体学校签订内部协议,就能获得招收本科学生的资格。它们按民办机制运行,以较高的收费标准,为学校赢利。公立教育资源的介入对纯民办学校而言,是一种极具杀伤力的竞争,使许多民办高校生源锐减。这种不公平竞争,导致普通民办院校生源空间缩小、生源质量降低。
《面向21世纪教育行动计划》提出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2010年接近15%,但是其着眼点在于大力发展地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大力提倡新的机制模式。因为种种原因,目前的公办高校尤其是原有的本科院校(相对于新近升格的本科院校而言),其主要精力不适合也不必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其扩招的量不应该由他们分担,但事实却与此相反。在我国基础教育尤其是高中教育质量没有明显提升的状况下,公办高校的扩张使近年来民办高校所招收的学生质量逐年下降,录取分数逐年下滑,这极大地影响了民办高校招生的声誉。
民办高校学生就业备受歧视
民办高校培养了很多毕业生,但社会对民办高校学生的认可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受到“公”和“私”截然对立的陈旧的经济和政治观念的影响,导致如今民办高校与普通高校相比,竞争环境有失公平的现象。随着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民办高校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但仍有很多人对民办高校缺乏认同感,甚至抱有偏见,在舆论上对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不能一视同仁,最终导致心理上的不接受。一些人对民办高校的歧视,进一步影响民办高校学生就业。有的单位要求,对于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在职学习的学历,毕业后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限才予承认,甚至不予承认,刚拿到手里的学历证书还不能算数,只有到了他们规定的年限后才算数;有的单位强调,必须是全日制毕业学历,在职硕士、成人函授、夜大、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函授电大都一概不予承认;有的单位则离奇地强调,不但要看应聘者现有学历,而且还要追查第一学历是不是名校毕业等。这些学历歧视现象影响了民办高校学生的就业,对民办高校招生来说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重公轻民的国家招生政策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2004年达到1400多所,但是要想获得独立颁发文凭的资格却十分困难,只有228所,具备颁发本科文凭的民办高校则更少,只有9所。而公办高校大量举办的“独立学院”则在2004年有249所,在校生68万余人,其中本科生55万余人。1993年在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开始试点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在2005也已经取消,民办高校的招生权进一步缩小,而文凭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甚高,这就逼迫民办高校招生中“高举计划内大旗,大干计划外之事”。民办高校缺乏文凭授予权是制约民办高校招生的一大瓶颈。即使民办高校的计划内招生,也是跟全国公办高校用同一张试卷,录取批次却放在最后。民办高校在目前主要培养大批高级技术型人才,应该在选择考生方面有自己合适的考核选择方式。
部分助学机构,招生时承诺的毕业证无法兑现。往往发一个类似于结业证书的证,有些学生不明白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区别,误以为结业证书就是毕业证书,在找工作时,用人单位往往到学信网上查询相关的毕业信息,这类结业证书是无法查到相关信息的。造成部分学生对学校不满,进而影响到学校的社会声誉。
招生承诺兑現少
民办高校为了获得招生,在招生中总是做了很多自己无法实现的许诺,或者许诺最后总是被打折扣,从而使学生感觉上当受骗。比如很多民办高校许诺学生可以保证就业,许诺进入大企业。但是在学生毕业的时候,这些许诺很难实现,就业办给学生寻找的工作都是工资低、环境差的工作,很多学生部愿意去干这样的工作,只有自己另外寻找工作。
有些民辦高校向学生许诺了教学条件、师资条件等,可是在实践中都会打很大折扣。比如许多民办高校在向学生介绍自己的师资的时候,许诺自己学校师资都是研究生以上文凭的教师,而且还许诺学校有许多教授和高级职称的教师。但是学生到学校后发现,这些学校很多教师还是本科毕业,而且专业不对口。民办高校还向家长、学生和社会许诺自己会遵守教育教学规律,会注意课程设计,以保证教学质量。但是在实践中,他们总是会压缩关键课程,压缩学习周期。
诸多许诺被打折扣,导致了民办高校在社会信誉方面会受到家长和学生的质疑,当公办学生扩招时候,他们会选择公办学校而不是民办高校,也就导致了民办高校招生困难。
教育质量不高
前清华校长梅贻琦说过:“大学者,非大楼也,乃大师也。”环顾现在中国的大学,真正称得上大师的实在太少,而在民办大学,不要说大师,连真正属于自己的老师都不多。构成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的,绝大多数是从其他公办大学过来的兼职老师,是“外来的和尚”在念经。“师资力量的不足是影响民办高校发展的一大壁垒。”在国外,一般只有那些不需要做很深学术研究、跟实践紧密相关的技能性课程,才会请一些兼职老师。而且兼职老师一般都是讲师,报酬也低。而在国内,一些民办高校一半以上的老师都是兼职,而且越是重要的课程,越是花高价邀请别校的名师兼职,这样就很难形成自己的学术研究团队,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也就谈不上。
民办高等学校接纳了一大批不能代表当前大多数学生水平的,甚至被学校遗忘和放弃的孩子。许多民办学校都是寄宿制,当学生24小时在校时,学校必须对学生全面负责。一方面,学校要使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另一方面要保证他们素质的提高。目前很多民办高校辅导员担任着24小时保姆的职责,大大小小的事情均需要辅导员帮助完成。学生上课的自觉性往往都不高,并且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好的生活习惯。这样一群学生,教育难度可想而知。
目前,大多民办高校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十分落后,没有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也就无法挖掘人力资源的价值,也就无法提高学生质量。具体来说民办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较低的表现是:受制于经营成本,不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要来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缺乏教师职业生涯管理,学校的激励没有向教学环节倾斜,过分地向行政管理和招生倾斜,许多教师晋升无门因此离开学校。
民办高校能否办出特色,能否培养出大批量适合一定区域、一定行业需要的人才,是影响民办高校招生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实际上我国大部分民办高校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理论上学习过多,技能操作不足。离高级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教学模式并没有走出传统的模式,课堂授课为主。在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竞争机制下,“学生择校上大学,用人单位择校用学生”给民办高校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竞争压力。目前市场经济不断成熟,用人单位更注重人才的实用价值,民众选择高校更注重投资与收益的比率,只要学生及其家长感到真正有收益,民办高校招生就不存在问题。真正能够为用人单位培养出大批得心应手人才的民办高校的招生也不成问题。
经费来源渠道单一
目前民办高校法人属性模糊,随之而来是税费、回报困境,令民间资本在教育领域进退两难。不是企业,不是社会团体,也不是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的身份成为“第五类”法人。根据1986年4月1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我国的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但是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的身份成为“第五类”法人。于是在税收上,许多地方将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法人对待,公办非学历教育要交3.3%的营业税;而民办非学历教育,不仅要交营业税,还要交纳17%的企业所得税。在民办学历教育上,很多民办学校被当地税务部门课以33%的企业所得税。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单一,90%以上的资金都是来自学生的学费,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民办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更好的发展民办高校,减轻国家财政上负担,国家也提供一些政策引进民间资本。《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1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还规定,要求回报的民办学校与不要求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资本的本性就是追逐利润,目前对合理回报具体怎么取得,怎么计算,怎么确定比例,什么时候拿等一系列问题都没有细化,在实际执行中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打击了民间资本出资办学的积极性,并推动资本更多地转向限制较少、市场化程度高的教育培训市场。
没有国家财政经费支持的民办高校办学主要集中于高职高专,这类学校的主要是培养一些有职业技能的技术人员,相比于一般的理论型高校而言,需要大量的仪器设备,需要大量双师型老师,但这方面所需师资也是奇缺,教学成本高是必然的。目前大部分民办高校想要生存下去,高学费是必经之路。目前社会各阶层中选择职业技术学院的大都是中低收入的社会阶层。这些家庭经济状况都不是很好,往往希望能花更少的费用,读一个能学到实际技能的学校,毕业后找一份相对不错的工作。但事实上收入状况不佳的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的学生相比,还遭受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例如没有助学补贴、贷款受限。
要解决民办高校招生中存在的弊端,需要国家,社会及民办学校自身多方面的努力。国家和社会为民办高校健康良性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民办高校自身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不忘教育的本质,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民办学校创建的初衷,使之做到真正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公众,服务于社会。
作者简介:蒋志娟(1983年-),性别:女,民族:汉,籍贯:赣榆,研究生,南京市应用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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