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的读书感悟(优秀17篇)
感悟可以激发我们对生活的热情和对问题的思考。感悟需要提升我们的觉察力,用心发现生活中的点滴美好。感悟之路不止一种,以下是一些引人深思的感悟,或许能够引发你们心中更多的感悟和思索。
我的读书感悟篇一
法国小女孩蒂皮,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长大,与野象相亲,同鸵鸟共舞,一个个动物给她带来了奇趣、欢乐、惊险、幻想生活,当然也有些皮肉之苦,但最终动物们都成为她最好的朋友。在小蒂皮的世界里,有很多野生动物朋友,有变色龙莱昂,有她的“哥哥”大象阿布,还有小猎豹、狒狒、狮子、驼鸟……。说起它们的故事来,她就像给小朋友讲和同学一起玩的故事一样,说的眉飞色舞。但这些都不足为奇,因为她是在非洲的.野生动物堆里长大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也感受到:我们人类要好好保护动物,不能再捕杀他们了。我们虽然不能像蒂皮那样与动物亲密接触,但我们可以不再去捕杀它们,可以去救助一些有困难的小动物,所以我希望大家:请不要在伤害动物了,要好好保护它们要和动物们和平共存,共建美好未来。但相反,如果地球上没有了动物,那人类也会灭亡。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人类和动物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所以我们要与动物和睦相处,把动物当做朋友一样对待,不能像猎人一样残忍的去杀害他们。要知道动物也有生命。
我的读书感悟篇二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至理名言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但你有没有真真正正的体会过这句名言,它又给你带来怎样的改变了呢?我自己对这句话深有体会。
后来有一天,妈妈兴高采烈把我叫到身边,故作神秘的从包里掏出两本书,一本是绘本《格林童话》,一本是拼音版的《格林童话》,妈妈抱着我,给我绘声绘色的朗读了书中的两个故事,然后对我说:“妈妈该去做饭了,你自己先读吧。”妈妈走后,我拿起绘本开始读起来,“咦?好奇怪,跟妈妈讲的故事很像,但又不太像,原本精彩的故事情节只用了三行字就讲完了,完全没有妈妈讲的精彩。”我自言自语。这时,色彩艳丽的图画再也吸引不了我了,我赶紧拿起妈妈读的那本书,认真的读起来。就这样,不知不觉中,我的阅读就上升了一个台阶,知识积累量也在无形的增加。上小学以来,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再也不是那个笨笨的,不起眼的小男孩。我想,这和我平时读的书是脱不了干系的。
阅读是人一生的转折,更是人提高和进步的源动力,爱阅读的人一定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他不一定很聪明,但一定很博学。我爱读书,更爱“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读书吧!
我的读书感悟篇三
古人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由此可见读书之重要性。爱读书固然好,但是不懂读书方法,就容易陷入读书误区了。所以,我总结了几条读书心得,与大家一同分享。
读书前做准备工作可是十分重要的,首先你必须找一本适合自己的书,读书择书,就好像挑选一杯自己喜爱的饮料,自己喜欢,才能品出这其中的味来。其次,在读书时,不可同时读多本书,拿起这本,放下那本,这样的话,容易分神而导致一本都看不进去。在读书时,最好准备一支笔和一个小本,方便记录。
读书时,要注意一书读多遍。第一遍只读不记,第二遍边读边记录好词好句。第三遍细读慢品,并经常把自己的思考和感悟记在小本子上。这样下来一本书就基本读通读透了。当然并不是所有书都要这样读,要选择好书用深入读法来读,才会有效果。
当你读完一本精彩绝伦的好书后,你应该做的是:1.将书整理好放回书架。2.将读书时做的摘抄笔记整理好,并钉在一起,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3.时常查阅读书笔记。4.切记将书架上一些荒唐可笑,没意义的不良读物清理掉,要保持你的书架纯洁干净。5.要时常翻阅那些名著,最好是原著,并可以尝试背诵书中精彩的句,段。
最后,我想对所有热爱阅读的“书虫”们说,读书不只是为了单纯的学习,更是为了净化自己的心灵,提升自己的品位和素养。
理想,抱负,祖国都在其中,让我们都爱上读书吧!
我的读书感悟篇四
书是钥匙,为我们开启了认知世界探索未来的神秘大门;书是宝藏,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源泉;书是财富在前进的路上创造创新铺垫了基石。一本本经典的名著是书,超越时空,跨越国界,呈现在你面前让你爱不释手。
从我记事起,书就一直陪伴在我的左右,什么“皎皎河汉女”,什么“粒粒粒皆辛苦”。稍大一点,我已将它轻轻捧起,亲自品味它的美味。随着年龄的增大,我愈来愈深刻的体会到:好的书籍于我,不仅仅像有人形容的那样是精神的食粮,也不仅仅想有人形容的那样是成功的阶梯,它越来越像我的那位自由的朋友——风。它一次次的拂过我心灵,给予我洗涤,净化,升华。
在我看来,散文是和煦的春风,暖暖的,像冬日的阳光,轻轻的拨开了我的心灵。诗歌是爽朗的秋风,凉凉的如晨曦中的雨露,淡淡荡漾在我的心胸。杂文是闷热的夏风,燥燥的,如炉中的炭火,让我的心灵在炙烤中得到陶冶。小说是凛冽的冬风,冷冷的,让我明白人生并不总是一帆风顺。
我拥有一座精神的家园,在思想迷茫的时候,我在精神的家园内穿梭于一个个故事中,虔诚地植下心中的梦想种子。朱自清教我读懂了父亲的背影,感悟了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亲情;《羚羊木雕》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情是不掺任何杂货的纯净;《泰坦尼克号》让我懂得了雄浑的爱情可以超乎一切;《斑羚飞渡》使我领悟了生命的延续性需要多么伟大的力量。在思想的繁杂的时候,我陶醉在“桃花源”的恬美中,“赤壁”的幽静中,“岳阳楼”的凝思中,“滕之阁”的冥思中。
读的课外书多了,了解的是也就多了。我喜欢那些名著,想保尔钢铁般的坚强,阿廖莎的勇敢正直,好学上进,“惟其痛苦,才有欢乐”的贝多芬,充满欢乐的天才米开朗琪罗,以及马克·吐温绝妙的幽默艺术。这一切都值得我学习。
读书是感悟,读书更是感悟,感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彷徨。悟是“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的感慨!记得一位诗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泛读各类书籍才能获得更多知识”。阅读使我知道了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纵横九万里的各种知识。
如今,异彩纷呈的课外书以伴我度过童年,成年,手中的书也由漫画书到童话,由散文到名著,书读书促进我渐渐长大,渐渐懂事。
因为读书,因为感悟,心灵得以升华,生命得以升华。
我的读书感悟篇五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到了黄蓓佳的《我是做好孩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金铃是以黄蓓佳女儿为原型塑造出来的。金铃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读到这儿,我就仿佛看到了一名可爱的小女孩,连我都想去故事里捏一捏那圆嘟嘟的脸蛋。
读到后来,我发现金铃不只是长的讨人喜爱,她的性格也是很活泼可爱的。我作为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都感觉到学习的压力很大,金铃处于小升初状态,来自家长的、老师的和学校的压力要比我大的多,可是她能在这种压力中,保持心中的天真,纯洁,这一点很让我佩服。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强化班那个故事。金玲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进而引起了仍垫子事件,开始老师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而最后金玲却能不凭借父母的力量自己解决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玲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
“跑吧,孩子,冲刺吧!”最后如此简单的一句话语,却深深的感动了我。金铃的妈妈从内心里真正相信了金铃,她认为金铃一定能考出好成绩。足以证明,金铃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别人的信任。
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仿佛我自己变成了金铃那样的孩子,有了金铃身上满满的能量,确实,在现在的环境下,我们小学生的学习压力已经变的很大,面对各种各样的.考试,我们都会担心考不好,一分就会拉开好几个名次,后年的这个时候我也要面临小升初了,到时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期待会越来越多,我要学习金铃那种乐观向上的精神,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成功,如书中老师所说,“每一个孩子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奇迹也不是不能发生的”。
我要做好孩子!
我的读书感悟篇六
外柔内刚——这,是我对老舍笔下的母亲的印象。
说她外表柔弱,是因为文中老舍的母亲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她做着洗衣服、缝补、裁缝衣裳的工作,并且,手终年鲜红微肿。她没什么本事,也很贫穷,给孩子交十元的入学保证金,都要作半个月的难。母亲似乎就是一个多愁善感有软弱的人。
说她内心坚强,是因为她是一位母亲,一位有着很多孩子的母亲,一个失去丈夫的母亲,一个没有文化、无大本事的母亲,一个外表柔弱的母亲。正是因为她的外表那样平凡,所以她注定要有一颗刚强的心!在那个混乱的时代,母亲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又要保证一家人的温饱,对于一个这样的女人,是多么的困难!但她有什么办法呢?若她惊慌失措,若她丧失信心,孩子更无希望。所以,她挺住了,她成功的保护了自己的儿女。
而在战乱时从不哭泣的母亲却一次又一个的为儿女们落泪。她为老舍的哥哥留下心疼的泪,为老舍能够有一个好工作流下欣慰的泪……他为儿女的前程忙碌了一辈子,为儿女的生活担忧了一辈子,为儿女的幸福坚持了一辈子。到晚年又想念她的孩子。这辛苦,这劳累,用言语已描绘不出了。
“我想,说这位母亲不平凡也对,平凡也对。他的不平凡之处在于,她坚强、朴实、善良、勤劳,是一位让所有人敬佩的高尚的人。她的平凡之处在于,她是一位的母亲,一位母亲就一定具有这些品质,她为儿女会不惜一切。
老舍的一句话让我深有感触:
一个母亲就必定是一位英雄。
我的读书感悟篇七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暗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蕴藏着祖国的历史;书就像医愚的良药,使愚昧的人变得博才多用。”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当我拿起《水浒传》,翻开“黑旋风浪里白条”这篇文章时,我仿佛看到了张顺和李逵在水上搏斗厮打,情景十分激烈……幻想过后,我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有句古话说得好“不打不相识”幸亏戴总及时赶到,否则,他们也无缘相识啊。
渐渐的,我开始如醉如痴的走进梁山泊好汉的生活中去。再翻到“浔阳楼宋江吟反诗”,我迫不及待的读起来。这又使我想起了傣族人们建竹楼的一个风俗:一家盖房,全村帮忙。宋江有难,兄弟们都在出谋划策,帮助他渡过难关。所以,我们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尽量避免同学之间的争吵,打架等恶劣行为发生,这能让我们在以后,交到更多的知心朋友。
眼看快到吃饭的时间了,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当我正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妈妈突然叫我:“吃饭啦,宝贝。”这时我已经饿的饥肠辘辘,但我不想从书的世界中出来,于是忍着饥饿,说:“再等一下,让我再读一会儿。”说完,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来。不一会,妈妈又开始唠叨了:“快点吃饭啊,再不吃,菜就凉了。”我也着急地说:“哎呀,再等一会儿,就差一点啦。”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终于把最精彩的部分读完了。我闭了一会眼睛,又咽了一口唾沫,顿时,得到一种满足感,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没有一盏灯,能像一本小说,照亮我们人生的旅途;没有一台时光机,能像一本童话,带我们穿梭岁月的时空;没有一列超常的火车,能像一部史书,带我们穿越生命的隧道;没有一束娇艳的鲜花,能像一篇文章,散发迷人的芬芳。没有任何一双刚劲有力的翅膀,能像一本书,带我们在广阔无边的书的海洋上飞翔。
我的读书感悟篇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的名言。我觉得说的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可以给予人类人类更多,更丰富的知识,可以多方面的为人类的心灵打造更多完善彻底的美丽形象。使许多人陆陆续续的攀登上文学的高峰,成为万人之上的龙头佼佼者。
很多人都说,书是人们学习的最佳途径。是的,书中有着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有你从未接触过的精彩世界,有着人人口中颂扬的无畏精神。在我的眼里,书是一块“膏药”。它会吸取我的烦恼,激化一切不该存在的烦恼。读书则是一种习惯,一种人人都应该有的习惯。读书有一种无穷的力量,使我在文学的殿堂中不停地奔跑,这种力量给予了我无限的动力,一点一点的侵蚀着我,控制着我奔向,或者说“光速似得飞了过去”更形象,下一扇们,就这样,被我强大的力量打开了。正是读书,我童年的生活才得以更加有趣。
“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这是培养阅读的阐诉。每一本书都有属于自己的特点与优点。我们在读书的前提,也要思考这本书的价值与意义,因为“该读”与“不该读”会造成两个不同的结果。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情感深华,增加情趣,丰富了知识,在知识的天空遨游,将人带入“彩虹之巅”;而一本不良书籍。只能使人生存在恶劣的环境中,徘徊于颤颤巍巍的山顶碎石边儿,稍有不慎,便会永远的沉睡在峡谷之中。
读书其实也是一种享受,读书之人可分享书的欢与愁,保留书中的那份精彩,带走心中的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这就是读书。
我的读书感悟篇九
眼前,是既将到来的元旦,回想今年,已经过去了十一个月了。今年,我有什么收获呢?我的魔方拼得更好了,篮球的技术也提高了,画出的画也精湛多了……然而我认为,我今年最大的收获,就是我读了许多书,同时书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与领悟。
今年我读的书,比往年要多得多,仔细算一下,居然已经不下四十多本了,这在以前对我来说那可是天文数字!小时候,我顶不愿看书的,因为启蒙比较晚,看着注满拼音密密麻麻像豆子一样聚集在一起的方块字,心中就无比地抗拒,也很害怕,我根本就不认识它们,估计它们也不认识我!真正意义上的读书,应该是从今年的暑假开始的,妈妈将韩老师在群里公布的五年级必读书目统统或买或借给了我,一个假期我都在打篮球和读书中度过的。
起初,《圆丁的四季》是妈妈讲给我听的,刚开始我还挺不耐烦的,想着,这有什么好讲的呢,不就是种花养草嘛!还是继续讲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或者《福尔摩斯》比较好。可越听越有意思,没想到竟然有那么多名堂,碰到描写好的段落,妈妈就读给我听,然后让我自己读,甚至抄下来,最后索性自己拿过书读了起来,无论对人物还是对花花草草描写的都生动有趣,一盆小小的仙人掌,也能被作者写得像个随时处在备战状态下的小精灵,“你再靠近点试试,你这个小白脸!你要是再敢过来,我就开火了。”你瞧瞧,多么爆脾气的小东西!对季节的描写更是细致,仿佛春、夏、秋、冬都充满了生机,甚至冬天都有不为人知的生命在颤动。这本书也让我深刻的明白:我们对生命要有耐心,因为生命是永恒的。
《城南旧事》让我第一次因读书而感到伤心,难过。善良的英子不意中发现妞儿的身世与秀贞的女儿——小桂子的身世极其相似,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读到这我心中无比着急,无比欣慰,无比激动,心里想着秀贞与妞儿都该得救了。终于,英子带上妞儿去见秀贞了,心中一下释然了,好了,好了,这下好了,可最后……怎么就……怎么会……,不应该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吗?即使只是少年的我,也感到莫名的悲伤,莫名的无奈,第一次,书中的人物走进了我的内心,深深地震撼着我。
我的读书感悟篇十
今天我读了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让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地皮产生了敬仰羡慕的情感蒂皮从小生活在大自然中与变色龙大象豹子蛇狒狒,狮子,鸵鸟等等许多朋友做伴,把他们当做人当朋友看待。
在小地皮的世界里,有很多野生动物,朋友变色龙莱昂,她称为我哥的大象阿布,还有豹子杰比,狒狒星迪,狮子穆法萨,狐猴比波……等等,其他动物,都差不多是小地痞的好朋友,说起他们的故事来,我就像我这个年龄的.孩子,讲同学的故事一样,眉飞色舞这些都不足为奇,因为我是在非洲的野生动物堆长大的,我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时间最长。
所有我认识的女孩子都是家养的,只有小地皮例外,小弟皮是野生的,小蒂皮生活在非洲丛林,野生动物就像小地蒂皮的,家里人一样,小蒂皮的天赋就是与动物相亲,他会跟动物说话,用眼睛跟动物交流。
这本书使我对大自然更加了解了,知道了动物也会有爱,其实动物和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大自然大自然,我爱你!
我的读书感悟篇十一
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疑智慧;读书,使人豁然贯通,柳暗花明。以下是小编为您推荐我的读书感悟优秀作文,欢迎阅读。
原本,我虽然知道书里有很多知识,应该多看书,但那时侯,我认为读书很累、很烦、没有意思,根本不会愿意去看书。爸爸妈妈总是叫我看书——“看一下书吧!”这句话已经在我耳边转了几回了,我只是点点头,表面上顺着他们的意思,其实我很不想看。
我家里有许多别人想看的书,什么名着啊、散文集之类的,别人都很羡慕我,但我很少去阅读这些书。我总以为只要学好老师教的,上课积极回答问题就可以了。但事实根本没有我想的那么完美,要不还买那么多书做什么?大部分的知识是从课外书里“吸”来的如果不去读课外书。知识就差得多了。
后来,我尝试着去读书,根本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我现在觉得,读书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我开始爱看书了,尤其是名着。一本《红与黑》深受我的厚爱。里面的故事情节使我牵肠挂肚,当我看完这本书后,心理却还在细细品位着那些精彩的片段,使我难以忘怀。
我读完书后,脑子里感觉到好像充满了智慧。知识就是金子,等这去花、去用。读书给了我力量,给了我激励,给了我骄傲,给了我出乎意料的感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和人生的态度。
读书是一种享受,在享受中我可以得到体会;在体会中我可以得到乐趣;在乐趣中我可以得到知识。
在悠闲的时候,我会坐在阳台上,一边享受着阳光毫不吝啬的沐浴和微风温柔的轻抚,一边翻动着带着油墨香的书页,会让整个人感到心情舒畅,很惬意,很享受。
在遭受挫折,意志消沉的时候,我会找一些励志的书籍来反复读,学习书中人物的坚强,学习他们面对挫折时的乐观心态,激励自己的斗志,不让自己继续消陷沉沦,而是让自己抱着积极的心态去面对。
在孤单时,何不与书相伴呢?这时,我们可以进入书中的世界,去细细体会作者的心情。在孤独时读书,这时,我们的心会前所未有的空灵,是一种奇特的体验。我们可以在书海中畅游,在天空中翱翔。
在暑假,我看书基本上都在图书馆。或许有人会说,为什么不去大书店呢?因为,妈妈曾告诫过我:“看一本书,不但要看,还要感受书中的情感,那才是真正的读书。而在大书店,那里的书是新,但你根本不会静下心来好好读一本书,也就不会体会到书中的情节了。而在图书馆,虽然书旧了点,但有着安静的环境,同样的书。不会随波逐流。思考要看什么,感受哪本书更适合你。这才是读书的最好环境。”
希望书能够在你的书房静静躺着,等待主人来翻阅。
油墨那淡淡的香,为生命的大道上添上了灿灿生光的一笔。愿这份幽香永远伴随着你,直至你生命的最后一程。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位好朋友,下面大家就听听我的读书感悟吧。
我最近喜欢看杨红樱写的一本名叫《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漂亮女孩夏林果》。书中讲了马小跳是老师最头疼的学生,所以让中队长路曼曼跟他做同桌,而马小跳想摆脱老师的眼线路曼曼,他听说夏林果目中无人,于是他想跟夏林果做同桌。谁知老师认为他喜欢夏林果,于是请家长过来。最后夏林果的座位离马小跳反而更远了。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我们小孩那天真幼稚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但大人把我们的思想想得太复杂了所以闹出了笑话。其实我们小孩子只不过顽皮、天真一点而已。所以大人不必把我们小孩子想的多么麻烦,多么难管,只要教导我们就可以了。
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那个道理就是将心比心。是呀,如果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将心比心,那么世界将多么太平,没有战争、没有血腥、没有伤亡……一切将平安、如意,世界将和谐美好。
同学们,书是我们最好的伙伴,我们总能从书中发现新知识,不管你看过多少遍。同学们,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大家一起来读书吧!让我们来好读书,读好书。让我们的知识继续增长吧!
我的读书感悟篇十二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读书感悟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读书能使人思维活跃,增长知识。腹有诗书气自华,饱读诗书让人谈吐不凡,同时提升着个人的气质。
开始我和许多同学一样,只爱看电视,不爱读书。上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是拼音版的,她让我没事多看看,说里面的'故事可好了。于是,我半信半疑地读了起来,没想到被吸引住了。里面的故事太生动了!白雪公主和睡美人还有灰姑娘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每次同学们在一起玩时,我都要给她们讲故事,看她们兴致勃勃的样子,我感到很自豪。从这以后,我就爱上读书了。先是看有拼音带图的,后来又转为看文字的。我感觉自己好像一条鱼,畅游在书的海洋里。
《十万个为什么》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容,还有许多动植物的知识。《水浒传》里,梁山好汉英雄豪气,深深地感动了我;《鲁滨逊漂流记》也是让我最难忘怀的。主人公勇敢探险,在孤岛上自力更生,顽强地生活,自给息足,最后终于回了家,这让我非常敬佩。
虽然我现在学习时间有些紧张,但每天放学回家把妈妈留的练习作来写完后,就会看会儿课外书。《小学生优秀作文》是必须看的,这里有许多写作方法、好词好句,让我知道怎样在生活中选作文题材,如何更好地写好一篇作文。
读书已是全国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乐趣。读书使人心旷神怡,生活和学习既充实又快乐。我爱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的读书感悟篇十三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读书感悟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的长生果。他带给我们许多乐趣,更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
记得童年时,妈妈给我讲了许多故事。又好听的《三只小猪》,有告诉我们随时都要有警惕性的《东郭先生》,也有告诉我们不要说慌的狼来了之类的故事。每次,我总在这些故事中安稳的进入梦乡。所以我从小就对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使我对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上小学之后,我就对我国四大名著山生了兴趣。对《西游记》很感兴趣,什么“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大闹天宫”真是有趣极了。狡猾的白骨精给唐僧和孙悟空使用了挑拨离间计,该死的唐僧,竟然轻易地相信了,这使我火冒三丈!《西游记》的故事内容非常精彩,这引起了我对其他三大名著的期待。记得读《西游记》时,我和朋友常常一起看,而且都是轮流看的,记得有一次,有一个人看了2天,这时候,应该今天看的人不服了,为此,我们没少吵架。但是,我还是感到:读书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事!
记得有一次作文题目是《未来世界》老师照例念了几篇范例,当大多数同学都写“未来的.房子有一个机器人管家会帮你做事”时,我要发挥自己想“创造”自己的未来世界。
于是,我得了个优,这小小的光荣,使我明白了:作文,首先要别出心裁,要与众不同才好。
逢读书时,你就走出自己的心灵,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心灵中,倾听另一个人的心声。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位朋友,就像你的家。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读书会给你带来许多乐趣,会丰富你的生活,丰富你的世界。我喜欢读书,因为从书中会学到许多知识和道理。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熟地方。
此时,我深刻的明白了: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的道理。
我的读书感悟篇十四
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感受并不太深,只记得老师讲这篇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菲利浦夫妇是自私贪婪、冷酷无情的小市民的典型代表。现在作为一名教师,年过不惑,重教这篇经典课文,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觉得这篇作品简直是反映穷人辛酸生活的杰作。课文中字里行间都能体现出穷人生活的艰辛苦涩,读后不由人不为菲利浦夫妇掬一把同情之泪,深感莫泊桑是当之无愧的短篇小说巨匠。
文章一开头就写出了这个家庭的窘况:“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小说里提到菲利浦一家之所以去哲尔赛岛旅行,是这么说的:“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小说中还有一段文字描写旅行中若瑟夫的父亲菲利浦看见有身份的人吃牡蛎,他被那种高贵的吃法所打动也决定请家人吃牡蛎。菲利浦的妻子也就是若瑟夫母亲对此的反应是这样的:“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这样看来,正因为菲利浦夫妇经济是那样的拮据,家境是那样的窘迫,而又无力改变自己可悲的命运,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发了财的于勒,可以说于勒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而一旦发现于勒原来成了穷光蛋,他们的希望彻底化为泡影,十几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对穷光蛋弟弟于勒那样强烈的反应也就可以理解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们是穷人!莫泊桑简直把社会上穷人这个占有相当大比例的阶层的辛酸痛苦写尽了!
有句话说,“小说除了人名,什么都是真的”,的确如此!《我的叔叔于勒》真算得上是一篇法国版的《穷人列传》,莫泊桑像法国的太史公!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美好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直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择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希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讨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我的叔叔于勒》主要说的是:他本是一个“花花公子”,后被送到美洲去,后来他发财了,我们便盼望他回家,可是却在游船上遇上,他落魄了,全家人不理睬。
这篇小说虽看似平常,但却充分说明了当时人们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情节波澜起伏,张驰有致,让人回味无穷。
小说人物刻画生动,语言虽然朴实,却句句充满了嘲讽。“浪子回头”本来应该实一件好事,可却在本文中显得如此“恐怖”。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文中却真切大的写出了人类因金钱而不认亲触目惊心的惨相。但作者却“我”的一双青清纯的眼睛;真实的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态人情,读来让认感到真切生动而又悲凉。
作者结尾很令人寻味,他不仅写出了小说的结局,也简介批评了当时的世态。小说虽通俗易懂,作者以这小小故事,揭露当时世态,让我敬佩,也由此让我感到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也许就会是另一种结局。
其实我觉得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只是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罢了,钱没了可以挣,如果家人没了,就再也不会有了。可是我们却总是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挣够了钱才能使家人幸福,可什么时候才算是挣够了呢?要知到欲望是永远不止境的,也许只有在失去时,我们才会有一丝察觉,也许有人会深感惭愧,有人会立即醒悟,也许有人会毫不在意……要知到金钱、权利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许这些现在是你的,可是可能下一秒就是别人的了,亲爱的朋友们,醒来吧!
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我的读书感悟篇十五
本文通过记叙母亲一生的身世、经历、性格及遭遇,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母亲的无限敬爱和无以报答母亲恩情的愧疚之情,也塑造了一位有着典型东方女性性格特征的平凡而伟岸的母亲形象。首先,这篇文章多处运用了刻画人物的写法,使母亲的形象活灵活现。此文章能感动我,是因为文中列举了老舍母亲的生前往事。没有普希金的波澜壮阔,也没有文一多的特殊见解。有的,只是对母亲一颗真切的心。
母亲非常穷苦,但她还要养着自己的儿女,她整天为人们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母亲为了什么?母亲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
母爱是滂沱大雨中的一把雨伞;母爱是刺骨寒风中的一碗热汤;母爱是一双粗糙的大手;母爱是一个甜甜的微笑;母爱是一份牵挂;母爱是……。
老舍曾说:“我对一切人和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和基本法则,什么事都可以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而在一些文章中的母亲对儿女的爱又何尝不是呢?她们愿意为儿女奉献自己的一切,由小看来,可比做芝麻;由大看来,可比做天地。她们无论多么苦多么累也不想让孩子受一点伤害。而更多的是从母亲的为人处事中无形的给了儿女一种很好的教育。俗话说“有其母,必有其子。”在老舍,朱德,胡适的手中都曾撰写过《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母亲对其都有影响,正是有了他们的母亲才有了这三位名人的成就。正如是“母亲,其实在凡俗的生活中正是以一些细微的小事来震撼我们的心灵。”
母爱如水,母亲是源,无论你奔腾到哪里,身上流淌的,依然是不尽的源头之水;心里念着的,永远有对母亲的感激,母亲一直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沐浴在母爱中的我们真正了解自己的母亲吗?母爱是如此的深沉而不张扬,平凡得让人熟视无睹,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对这些,母亲当然毫无怨言,可对我们来说,没有体验到母爱应该是多大的不幸呀!我们丢失了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
难道不是吗?不同的母亲有着不同的母爱方式,不同的母爱方式却有着一个共同的情怀——无私奉献母爱的全部。回过头来,回忆一下自己的母亲,我的母亲没有多大的文化,每次我看到的她都是在勤勤恳恳的工作,母亲似乎没有什么时间去偷懒,没有什么时间去精心的打扮。即使这样,她在我心中仍然是最美的,最伟大的,没有人可以替换她在我心中的位置。我是母亲一手带大的,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给了我一点儿为人处事上的“教训”。
之所以我肯静心的去做每一件事,之所以我有良好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之所以能坚强的去经受挫折。我也要感叹“我都得感谢我的母亲。”
但是,母爱的价值究竟有多大?这只怕非言语所能表达,母亲的已化作无私,已化作圣洁。十月怀胎的艰辛,不仅给了我们生命,还树立了人的品格。人最初的感知者就是母亲,从诞生的那一刻起,母亲就精心的呵护着我们,启蒙教育的熏陶,使我们理解了人性的美德!
读着《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不禁使我想起了每天早晨的那顿早餐……。
早晨,我吃着“丰盛”的早餐一个肉松面包和一杯牛奶。而妈妈她却在吃一个剩馒头和昨天晚餐剩下来的一盘菜。我的妈妈,让别人吃着香喷喷的面包,自己却吃着剩饭剩菜。妈妈为什么没有为自己考虑?因为母爱。
正如日本鬼子进城搜家,“我”(老舍)的母亲却一点儿也不害怕,为什么?还是母爱!母爱让她不害怕,母爱让她坚强地保护着自己的儿女,使他们不受伤害。母亲是伟大的!
母亲常年受“我”姑姑的气,却没有一丝抱怨,而姑姑去世的时候,她的家产母亲一分钱也没有分到。母亲吃苦耐劳,忍耐,不贪财,这些精神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老舍写了这篇文章,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一个简朴的道理:失了慈母的人像插在瓶里的花,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已没了根。
《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让我受益匪浅。
我的读书感悟篇十六
前几天,我看见我的书架上有一本名叫《夏洛的网》这本书,我看了看这个题目,很是好奇,有许多疑问不得其解,如题目,人物,故事…于是我带着这些问题来阅读这本书。
再过了好一阵子后,我明白了整本书的大意: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帮助一个叫威尔伯的小猪。具体内容是这样的:这本书的具体内容是这样的:一只叫威尔伯的落脚猪在朱克曼先生家里生活的快快乐乐,可是快到元旦的时候朱克曼先生却准备把它杀掉,这可让小猪着急了,它的年龄还很小,它不想死呀,它还没有朋友,后来它交到了一位朋友是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夏洛知道了朋友的烦恼下定决心要帮助它,后来,夏洛在自己的网上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织上了这几个字“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这几个字,使威尔伯成为了一名全县文明的冠军猪,让它免于一死,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夏洛却去世了,它死在了从县城回来的路上,它死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陪在它的身边,威尔伯在它去世的时候伤心的哭了,它的救命恩人只有一个愿望让威尔伯把它的卵带回去,后来威尔伯和夏洛的女儿,孙女……都成了好朋友,但是它永远都忘不了夏洛,夏洛没有死,而是永远在它的心中。
我的读书感悟篇十七
蒂皮一个野生女孩儿,她从不伤害动物,和动物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读了他们的故事,我心里深深体会到自己的过错。
我们要爱护野生动物。
我希望中国的全体小朋友们,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这个将由我们继承生态!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让后人们将这种意识,一代,一代,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吧!
让生态不再被我们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