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技术成果转让合同(实用12篇)
合同是合作双方在法律框架下达成的一种约定,用于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需要注意的常见问题 - 避免合同漏洞和不明确条款。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灵活调整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一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选技术成果转让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20xx”或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
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现本合同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第三代cdma20xx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20xx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20xx”或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代cdma20xx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20xx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20xx”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cdma20xx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20xx”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cdma20xx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2、转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本合同所涉技术成果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
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3、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前
(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3)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5)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后:
(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
(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责任。
(3)转让方应就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成果使用者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与该技术成果市场有关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转让方雇员及/或关联企业。
6、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转让金额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7、转让方应就cdma20xx的关联技术给予受让方优先选择权,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有优先购买权。
8、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并应赔偿不足部分。
转让方未按第3条的要求向受让方提供资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0.2‰的延期转让违约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执行上述第9条之约定外,并应返还从合同对方取得的的财产:
(1)转让方违反第4条任何一项;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条之约定;
(3)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1、转让方应按受让方要求提供技术成果的技术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直至受让方能够独立、正确地使用该技术成果。
12、因技术成果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费用,依法由各方承担。
13、本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基于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的后继开发、改进等技术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受让方享有。
1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文件/资料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二
天津市科技局发布了《天津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指引(2022)》,明确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概念、流程、税收等相关问题。该指引提出了三种路径:
(1)学校先入股,然后奖励团队,学校股份直接转让,不涉及资产管理公司;
(1)从单位角度:纳税人提供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免征增值税。其中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从个人角度: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个人所得税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不享受减半纳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v^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26)。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三
合同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用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1.2“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3“甲方"系指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4“乙方”系指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5“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
1.6“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7“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1.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2.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支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问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2.5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口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3.6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即期汇票一式一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
5.1技术服务。
5.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和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指导12日。
5.1.4.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日。
5.1.5.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5.2技术培训。
5.2.1.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5.2.2.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5.2.3.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5.2.4.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2.5.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技术资料。
6.以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____交付技术资料。
6.2.____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
6.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报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6.4.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外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6.5.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7.1.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7.2.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特第二次考核。
7.4.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刚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艄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7.5.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接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技术改进。
8.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共他生产设备等一,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闪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8.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8.3.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保证和索赔。
9.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9.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
9.5.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9.6.如果动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给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9.7.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9.8.如因乙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机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____%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金部金额。
第十条保密。
10.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侵权。
11.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清。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税费。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仲裁。
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1993年5月8日签,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效期十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四
乙方:区域合作人: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专利号:,专利发明人:万*林。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在独家生产(含)省(直辖市)。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进行销售;如果在乙方能完成甲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乙方可在独家生产。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万元,以技术入股,提成产值的%作技术转让的形式进行联营生产。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术成本费万元,到位三日后进行新产品调试生产,并陆续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销售时必须向需货方收取%的定金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拒绝生产供货。
6、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甲方协助乙方组建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化组建,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年。
7、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成本费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生产合格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生效日内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乙方应给甲方适当奖励。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可负责%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前也必须向需货方收取%的定金后,方可生产供货。
7、乙方应积极在地区扩大再生产,其建立分厂、分公司、集团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70%,提成年。
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术成本费万元到位后日内,如果不能调试或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应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技术成本费全额退还。(注:合格产品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由甲方负责将产品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产或放弃生产,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与需货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三、其它条约。
1合同期瞒,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如继续合作,可另议。
2合同期瞒,乙方如继续使用专利人肖像和名誉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200年月日到20年月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备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139*7079电话:
签订日:200年月日签订日:200年月日。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五
引导语:技术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宽泛的,可以是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国防建设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所能应用的技术成果,不受行业、专业和自然科学学科的限制。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技术成果转让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2000”或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
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现本合同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第三代cdma2000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2000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2000”或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代cdma2000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2000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2000”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cdma2000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2000”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cdma2000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2.转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本合同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
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3.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前
(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3)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5)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后:
(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
(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责任。
按本合同约定的转让金额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7.转让方应就cdma2000的关联技术给予受让方优先选择权,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有优先购买权。
8.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并应赔偿不足部分。
转让方未按第3条的要求向受让方提供资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0.2‰的延期转让违约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执行上述第9条之约定外,并应返还从合同对方取得的的财产:
(1)转让方违反第4条任何一项;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条之约定;
(3)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1.转让方应按受让方要求提供技术成果的技术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直至受让方能够独立、正确地使用该技术成果。
12.因技术成果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费用,依法由各方承担。
13.本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基于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的后继开发、改进等技术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受让方享有。
1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文件/资料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六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__________________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___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鉴于:关键技术(以下称该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
现本合同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该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该技术成果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该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该技术成果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该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第二条转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本合同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
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
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2)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前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术成果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_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
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元。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
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
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____。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签名: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公章)签字:________(公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九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合同标的涉及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和技术秘密使用权等知识产权。
依据:《科技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第二十六条。
(2)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
(3)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
依据:《科技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条。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十
(1)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v^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中“第一条第(二十六)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注:根据该文件内容,技术转让包括所有权转让,也包括使用权转让,对应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两类合同。
(2)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v^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减免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内全免,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
(3)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根据《财政部^v^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财政部^v^科技部^v^关于转制院所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0号):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转制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现金奖励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4)递延纳税。根据《财政部、^v^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企业或者个人以技术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者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使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5)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v^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44号):科研机构、高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加计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v^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十一
(1)发挥高校校友桥梁纽带作用,梳理展示各自高校科技成果,强化链接买方需求。
(2)依托校友资源,加强高校与校友企业交流互动,有效链接科研人员、校友企业、校友投资人,构建多参与、多互动、多交流的合作平台,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3)高校校友会可登记成为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融入天津市技术转移体系,联合其他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技术供需对接、金融对接等技术转移活动,促进各高校成果在天津落地转化。
(1)设立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资金,对拥有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强、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作用大、成长性高的初创期企业给予政府直接投资支持,分担早期项目成果转化和创业失败风险,并在创业成功时让利退出。
(2)设立百亿元天使母基金,前端与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相结合,后端与海河产业引导基金相衔接,打造覆盖科技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资体系。在天使母基金中专门设立研发天使、转化天使等功能性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篇十二
尽职免责的前提是建立相关制度、流程合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主要有以下几种免责情形:
(1)免除单位领导科技成果定价决策责任。
(2)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中出现的过错,以纠正为主,不进行责任追究。
(3)对探索性的成果转化行为不追究决策责任,对因政策变化而造成的程序问题,允许对部分环节重新办理。
(4)高校院所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发生的投资损失,不纳入对高校院所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
(5)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依规获得的成果转化股权激励不视同经商办企业。
依据:《^v^关于印发实施^v^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第二条(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2〕3号)第二条(二)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