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汇总17篇)
医疗总结是为了总结、分析和改进医疗工作的重要手段,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怎样才能写出一篇既有深度又能吸引读者的总结?掌握一些写作技巧,可以帮助大家提高语文写作水平。
典当篇一
典 当 行:
当 户:
签订地点:
履行地点:
合同编号: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jf-20xx-005
天津市机动车典当合同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当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 %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 )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 ,由甲方保存。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典当篇二
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质物的基本状况。
第三条质物估价与当金确定质物的估价,由典当行评估定价为准。
根据该车辆的出场日期、新旧程度、现状及行驶里程,商定该车的现行价为:__________元。
第四条借款数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4、1当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整。4、2月利率___________%。
4、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3、1借款期限在10日以内的,按10日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超过10天的按半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4、3、2。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
4、3、3鉴于机动车为特殊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不易长期存放,故该车辆的最长典当期限不能超过个月。
4、3、4。
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质押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本车作为此笔典当借款的质押担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过债务抵押。
5、2超过典当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该当物即为绝当,其质押的车辆归典当行所有,典当行有权自行处理,无争议,不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是质押典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权人: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典当篇三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典当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当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大写金额:______整。
典当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费用:月利率_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_‰,合计:______‰。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______%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____________,由甲方保存。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典当篇四
(合同编号:晋百动质字第号)。
甲方:
乙方:晋城市百业千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典当的财产为:(附详细当物清单及出当人所有权证明):
(1)当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典当财产估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折当率为_%,实际典当额为_____(大写)元整。月综合费率为___%,月综合费用_________(大写)元乙方给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免收利息。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将当物移交乙方占有,从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当物时本合同生效。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当物,并不得挪用。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准转让质押物。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签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当金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当金及相关费用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质押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当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当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合同地点: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典当篇五
(合同编号:晋百动质字第号)。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典当的财产为:(附详细当物清单及出当人所有权证明):
(1)当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典当财产估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折当率为_%,实际典当额为_____(大写)元整。月综合费率为___%,月综合费用_________(大写)元乙方给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免收利息。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将当物移交乙方占有,从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当物时本合同生效。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当物,并不得挪用。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准转让质押物。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签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当金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当金及相关费用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质押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当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当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当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押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合同地点: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典当篇六
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财产做质押,向甲方申请办理典当质押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用作典当的质押财产为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股票、基金、债券、资金等股票账户及资金账户上的全部资产(详见________号股票质押协作函)。
第二条 借款金额:甲乙双方对全部质押物进行评估,估现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评估价值的________%折价,乙方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综合费用为月________;利率为月________。
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第五条 甲方承诺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借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必须在合同到期____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续当。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办理续当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否则,到期不予续当。续当费率在首次典当费率的基础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条 典当期满后,乙方没有在____日内赎当或办理续当手续,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质押的股票及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所有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八条 绝当后,乙方与甲方协商赎当或续当时,逾期费用按日________计算,利率按原规定执行。
第九条 在典当期间如果乙方账户总市值降至(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时,乙方必须自动地在____日内将市值补至(人民币):________ 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____日内未补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权随时处置乙方质押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十条 当票、股票质押协作函、授权委托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背。甲乙任何一方认为此合同需要公证的,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篇七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申办典当行批文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1 负责提供申办典当行所需的资金、验资、场地等硬件设施和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1.2 保证申报资料的齐全;
1.3 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2.1 负责寻找申办典当行所需的鉴定评估人员;
2.2 代理甲方准备典当行章程、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所必须之资料;
2.3 代理甲方呈报申报材料到_________市主管部门,直至取得省主管部门的批文。
3.1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方法为:
3.1.1 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3.1.2 在向省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1.3 取得省主管部门批文前,再支付_________元。
3.1.4 取得省主管部门批文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2 如乙方将申报材料呈送市主管部门,经核准,再上报省主管部门后,本第3.1.1条、第3.1.2条费用共_________元,甲方不得要求退还。
从呈交材料至主管部门之日起,争取在_________个月内有结果。
除首期_________元外,第3.1.2条、第3.1.3条共_________元交保管人_________保管,保管人必须按本合同支付条件向乙方及时支付。
第3.1.4条费用_________元交由保管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保管。保管人应按本合同支付条件及时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在交存履约保证金时一并支付。
6.1 乙方向主管部门呈报材料后,甲方不得撤回或要求撤回申请,否则,乙方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6.2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提供必要的申请资料,按时支付应付费用等),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一方对因本次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10.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1.1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14.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篇八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典当。
1、典当种类:______________。
2、典当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当金额:根据抵押(质押)物评估价值的_________%发放。
4、典当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当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2)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
根据当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状况,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______‰,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第二条关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权属证件号码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3、订立本合同的同时,当户必须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自负。
第三条典当行的权利和义务。
1、典当行有权了解当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当户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当户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典当行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典当行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3、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即形成绝当;如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典当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拍卖费用,贷款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剩余部分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
第四条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
2、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_________天与典当行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费。
3、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当金,不得挤占,挪用当金。
4、当户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典当行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典当行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5、当户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典当行,并落实典当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当户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典当行并征得典当行同意。
7、当户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当户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典当行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当户如出现变更营业执照及其所载事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典当行。
9、当户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提前还款。
1、当户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典当行,协商还款方式。
2、当户提前还款,典当行退还剩余天数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典当行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当户损失。
2、当户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5日即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照约定处理绝当物品。
3、当户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典当行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注意事项。
典当行已提醒当户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当户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典当行即视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当户(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行(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篇九
当户: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民法典》、《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典当。
1、典当种类:
2、典当用途:
3、典当金额:根据抵押物评估价值的%发放。
典当期限从_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计天。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
根据当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状况、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第二条关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
2、抵押物权属证件号码及面积:
3、订立本合同的同时,当户必须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费用自负。
第三条典当行的权利和义务。
1、典当行有权了解当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当户提供所需的证件及相关资料。
2、当户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典当行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典当行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3、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即形成绝当,如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典当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拍卖费用、贷款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剩余部分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
第四条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
2、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天与典当行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费。
3、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当金,不得挤占、挪用当金。
4、当户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典当行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典当行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5、当户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典当行,并落实典当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当户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典当行并征得典当行同意。
7、当户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当户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典当行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当户如出现变更营业执照及其所载事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典当行。
9、当户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提前还款。
1、当户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典当行,协商还款方式。
2、当户提前还款,典当行退还剩余天数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典当行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当户损失。
2、当户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5日即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照约定处理绝当物品。
3、当户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典当行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注意事项。
典当行已提醒当户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当户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典当行即视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当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典当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典当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设立典当行投资事宜,签订本补充合同:
一、甲方邀请乙方作为甲方投资设立的典当行的承名法人股东。
二、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承名投资的比例为拟设立典当行总投资额的%,计人民币万元。该投资款实际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入,乙方并不实际投资。
三、乙方作为承名股东,不参加甲方拟设立典当行的经营管理,不享有拟设立典当行股东权利亦不承担股东义务,不承担典当行的盈亏,不参与典当行分红。
四、乙方为甲方拟设立典当行所签署的典当行章程、投资确认书、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仅为保证甲方顺利注册设立典当行使用,不因此产生典当行股东应有的法定权利、义务。
五、乙方作为甲方拟设立典当行的承名股东,对典当行作出的经营决议全力配合,依照典当行的经营决定签署文件、决议,不能拒绝。如因拒绝签署文件、决议,影响典当行正常经营给典当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六、甲方所设立的典当行应当守法经营,其经营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因典当行经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在乙方作为拟设立典当行的承名股东期间,如有银行“借新还旧”等短期资金需求时,典当行保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时提供资金(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另行签订协议)。
八、本补充合同是甲乙双方对典当行设立及经营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真实表述,典当行设立后由甲方自主经营,乙方不予干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文件(包括章程等)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信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典当篇十一
(法人适用)。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借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约定。
1.1本合同所述最高额借款是指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及借款额度内,借款人根据自身用款需求连续(或循环)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在最高借款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行为。
1.2借、贷双方同意,为本合同提供的担保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须到相关登记机关作担保登记的,在办理完毕担保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取得相关权利证明文件后,借款人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和最高额度内的多次借款,不再逐笔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3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借款人偿还借款后,借款额度相应恢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借款金额、期限。
2.1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最高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2.2最高额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期限与前述期限不一致的,以乙方开具的当票或续当票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2.3在本合同期限内,自乙方实际放款日开始,每笔借款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2.4借款期限的计算:30天为一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用款天数(含交付、偿还借款日当天)计算。
第三条贷款利率、典当综合费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典当当金)月利率为%,利息由甲方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典当综合费率为每月%,典当综合费由甲方按月足额预先支付给乙方。实际贷款(典当当金)利率、典当综合费率与前述约定不一致的,以乙方开具的当票或续当票的记载为准。
第四条担保。
4.1本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为法律法规认可的任何一种担保或多种担保的组合。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担保以及担保的具体内容,由本合同的从合同(即担保合同)作出明确、具体约定。本合同所述“担保”,不包括仅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供的保证担保。
4.2法律法规规定担保须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担保登记手续的:
4.2.1担保手续由甲、乙双方以及其他相关方共同办理;。
4.2.3乙方取得登记机关颁发的担保权利证明文件后,视为担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第五条提款与还款。
5.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约定期限及最高额度内,根据自身需要向乙方提出书面放款申请,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按审核结果向甲方发放贷款;申请未通过乙方审核的,乙方可不予发放贷款。甲方向乙方申请放款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5.1.1未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违约及其他影响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情形;。
5.1.3贷款发放前,担保物因毁损、灭失等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或乙方无法联络到担保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免除发放贷款的义务或要求甲方提供其他担保,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2借款人账户。
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支付所借款项,乙方向该账户划款即视为乙方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乙方划款时,因资金跨行或异地划付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过错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款项划错或无法划入甲方指定账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3甲方应于约定日期将借款本金及息费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续当。
6.1双方约定,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及最高额度内每笔借款到期均可以续当。
6.2甲方于每笔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审核同意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此笔借款相关利息及综合费用,并完成相关续当手续。
6.3甲方于每笔借款期限届满5日后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审核同意后,甲方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此笔借款相关利息、综合费用外,每日还应按此笔借款本金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计算天数自逾期日起至续当办理日止。
6.4办理续当手续后,除当期发生变化外,本合同其它条款不变,双方应继续履行。
第七条赎当。
7.1办理赎当手续时,甲方应结清此笔借款的本金、利息、综合费用。甲方于该笔借款期限届满5日后办理赎当的,除应结清此笔借款的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外,每日还应按此笔借款本金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计算天数自逾期日起至赎当办理日止。
7.2办理赎当手续时,甲方应当出具本单位相关证照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乙方的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
7.3甲方在典当期限内可以提前赎当,提前赎当时甲方同意已预交的月综合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绝当。
8.1甲方于典当期限届满5日后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乙方有权将其视为绝当。
8.2发生绝当的,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从合同的有关约定处分担保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当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并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所欠乙方的款项,乙方还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或以合法的程序处分本合同及其从合同项下的担保物并以处分所得优先受偿。乙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
9.1.1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典当综合费用,偿还借款本金。
9.1.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9.1.3甲方因破产或被注销,或出现合并、分立、改制等情况且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甲方履行本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
9.1.4甲方的各类财产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或威胁,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9.1.5不论任何原因,如法律法规规定担保物须办理相关登记,而该担保物不能在有关的登记机关办理担保登记手续,或有关的登记机关拒绝予以办理担保登记手续,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证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权益的证明文件。
9.1.6甲方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本合同从合同项下担保物出售、出租、赠与、转借、托管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9.1.7甲方其他可能影响偿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9.2如甲方出现本条上款规定的违约情形,甲方在清偿本笔借款时,除须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综合费用、逾期利息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金额20%的违约金。
9.3如发现本条首款所述的任何事项或有可能导致该事项发生的任何情形,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声明与保证。
10.1甲方声明并保证:
10.1.1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提供的担保物是真实的,其物权归属明晰;担保人是担保合同项下担保物的合法所有者,担保物不存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的权利瑕疵及其他债权债务的任何争议。甲方对以上保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1.2甲方承担合同公证及担保物的评估、登记等事项所需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0.1.3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综合费等费用并按时归还借款本金。
10.1.4甲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10.1.5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偿还借款本金及综合息费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其后果。
10.2乙方声明并保证:
10.2.1乙方拥有本合同规定的典当行业的合法资质。
10.2.2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贷款交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债权债务的转让。
11.1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所确定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相对应的担保权利一并转让,但应于转让时通知甲方,甲方须向乙方债权的受让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担保人为第三方,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并确保担保人继续提供担保。
11.2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公证。
12.1合同双方同意向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12.2当甲方有逾期或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向前款所述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本协议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甲方同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接受强制执行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以及所有其它应付款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处理,同时各方也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
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本方的送达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正确无误,如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甲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向约定的送达地址或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地址寄送相关文件,即视为已向受送达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如因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其他。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证处留存份,另外份乙方留存备案使用。
15.4其他补充事项:
特别提示:
合同文本提供方已提请合同相对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主要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免责等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立约各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典当篇十二
当户(出典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房产位置:
联系电话:
典当行(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________。
企业代码证号: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贷款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如实填写《房地产抵押典当申请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产抵押典当须知》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证件。乙方应审查核实甲方所填写的相关资料、证件。
二、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自有房产____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贷款。
三、根据甲方实际申请的贷款金额,经乙方审核确定向甲方贷款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四、甲方与乙方商定,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甲方与乙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典当综合服务费率每月为贷款金额的______%。续当时,甲方每月______日前项乙方交纳综合服务费。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甲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自愿放弃抵押的房产,同意乙方对该房产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以此来抵偿典当行的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六、甲方另有合法住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另附产权证复印件),房产绝当后合法住所的产权人同意甲方在该房产居住(证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应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通知发出五日内,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处住所居住。
七、抵押物的保险:
1.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到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甲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甲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甲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乙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甲方应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八、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综合服务费,又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理该房产。甲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有权直接处分该房产,并以缩短款项偿还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
九、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十、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十一、甲方应对该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如该房产为共有财产,则须共有人已签字同意该抵押房产典当贷款。因抵押房产存在权属、共有争议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当金及利息总额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以上行为均为无效,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担双倍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所产生的还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为均视为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四、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担。
十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约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户(甲方)签章:典当行(乙方)签章:
典当篇十三
承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万元。(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万元。
四、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的%,出典人于每月的日支付给承典人。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交付当金: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附件一);
2、当物的权属证明及抵押登记证明(附件二);
承典人:___________出典人: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
典当篇十四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当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 %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 )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 ,由甲方保存。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典当篇十五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台。
二、典当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四、典当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典当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典当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4.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典当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当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典当篇十六
典当行:
当户:
签订地点:
履行地点: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jf-20xx-005。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典当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当金:人民币万元整,大写金额:整。
典当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费用:月利率‰,月综合费率:‰,合计:‰。
1、乙方按月利率‰,月综合费率:‰,合计:‰。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典当篇十七
甲方:证件号码:
乙方:
乙方与客户于20xx年月日签订了《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后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将上述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让《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并转让对应的房地产抵押权,甲方同意受让债权,该笔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大写)及项下产生的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承诺。
甲方承诺:甲方具有受让本协议约定转让的债权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完全知悉该业务的全部法律关系,甲方已经详细了解了乙方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本协议签订后。
乙方承诺:
1、乙方与当户之间的房产抵押真实办理,未经甲方同意,不能解除上述抵押登记(遇不可抗力需与甲方积极商讨,并妥善解决)。
2、业务结束后,乙方协助办理解押手续。
三、甲、乙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如有违约行为及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甲、乙签字或盖章即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通讯地址及电话:通讯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