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兢兢业业的人民教师,常常要写一份优秀的教案,教案是保证教学取得成功、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条件。那么教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优秀教案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琼教审„2010‟16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我省决定开展201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和高校拟聘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从2010年起,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1—格网(http://“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
以上第(2)(3)项材料复印件与第(4)(5)(6)项材料装订成册。
4、现场确认和审核
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明确安排申请人员确认的地点、时间及认定机构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现场确认前,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的确认地点和时间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各级教师认定机构需安排经过培训的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准备计算机若干台,并能保证高速上网。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材料审核结果。
(五)做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议工作
各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组织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4—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保证认定质量,这项工作要在10月18日前完成。有关收费严格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745号文)执行。
(六)认定程序
各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现场确认后提交的申请材料要认真审核,在2010年11月15日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认定,并完成证书编号工作。
我厅将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各认定机构完成认定数据的人数,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教师资格证,逾期自误,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七)证书领取时间
根据教育部证书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八)认定材料整理归档 12月11日至12月30日。
(九)上报工作总结各级教师认定机构在2010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2010年度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