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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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的工作。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本程序将建立个人防护用品有效管理方法,通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发放、使用、保管、检查、维护保养及废弃更新等管理工作,使员工在工作中免遭伤害。
适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应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里所有需要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
主要用于保护雇员免受由于接触化学辐射、电动设备、人力设备、机械设备或在一些危险工作场所而引起的工伤或疾病。
6.1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组织本程序的编制与修定,并负责本程序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程序的更新。
6.2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规范要求,并组织各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状态进行审核,保证所有的个人防护用品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3供应公司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6.4供应公司向安全质量环保部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产品材料说明及检测等书面文件,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要求,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6.5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工种作业人员数量组织本程序的培训,直线组织负责实施本程序的受众培训。
6.6特殊防护用品的配备依据生产实际由属地单位提出,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由主管经理审批。
7.1原则。
1.公司应首先采用工程控制的措施来消除或尽量减低工艺上的危害因素。
2.员工在工作中不应只依赖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危害,应采用安全的工作方法(操作规程、工作安全分析、作业许可等安全管理工具),事先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自己和周围的人员受到伤害。
3.员工在每次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要进行完好性检查,有缺陷或破损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由个人进行保管、使用和维护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眼镜、耳塞、防毒面罩、线、帆布、皮手套、工作服、防化围裙、防化袖套、安全鞋等。
除个人保管之外的劳动防护用品。非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例如:防化用品、手套(乳胶,耐高压)、防酸碱手套、全罩眼镜、过滤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呼吸器、防化服装、救生索、拦绳、消防服、面罩、阻燃工服、安全腰带、各类安全检测仪器等。
危险物质的性质:气体、蒸气、液体。
接触后的严重性:急性、慢性影响。
接触的频率和时间:多少次,持续多久。
接触危险时的工作性质。
环境条件。
采用它所带来的保护程度。
使用的容易度。
佩戴是否合体舒适。
设备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是否容易采用,是否需要辅助设备。
是否可多次使用或者有多次使用的部件。
成本效益。
7.4主要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7.4.1头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所有人员进入生产区时。
2)可能有坠落的物体或撞击带来伤害的工作场所,如高空作业、脚手架上的工作、上方有人操作的场合。
3)在头顶上方空间不足可能造成头部伤害的`区域。
2.检查与保养。
1)安全帽的所有部件,包括外壳、内衬、吸汗带及所有零配件都应每日对其完好性进行目测检查,如是否有缺损,破裂,穿透,或其它由于外来冲撞或使用不当导致的破坏等。
2)安全帽不可放置在温度过高或过低、过强紫外线、溶剂或腐蚀性液体的环境中。
3)不得自行改装安全帽。
7.4.2眼与面部保护。
1.适用场合。
涉及有物体撞击、腐蚀性或热烫液体溅泼危险等作业环境。
带侧翼的安全眼镜、全覆盖的眼罩、面罩、防酸头罩、焊接护目罩等,应根据不同需要进行选用。
1)安全眼镜。
除特别规定外,凡在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实验室、货仓、建筑工地及正在进行工作和有可能伤害眼的其他区域必须配戴带侧翼的安全眼镜。
2)面罩和眼罩。
当从事磨、削或处理热液体,或有泼溅危险存在时,应配戴面罩或全覆盖眼罩。当焊接时,应配戴焊接护目镜或焊接用头盔或焊接面罩。
3.检查与保养。
1)目视是否有破损。
2)个人应负责妥善保管护目镜,防止护目镜摩擦、挤压、变形。
7.4.3足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安全鞋。
2)在进行可能接触到电流通过的工作时要穿绝缘安全鞋。
2.检查与保养。
目视是否有破损。
7.4.4呼吸保护用具。
1.适用场合。
从事的活动或所在区域有潜在的呼吸系统职业危害,如:粉尘、有害气体、有机溶剂存在时。
2.检查与保养。
1)车间应保证呼吸保护用具适合工作环境,员工选择大小合适的呼吸器,每次使用前检查有无破损及是否过期。
2)呼吸保护用具的清洁、维护:。
呼吸保护用具使用后,员工应清洁与皮肤接触的部件,确保过滤、密封部件的清洁。不用时要用专用的塑料保护袋包好,扎紧袋口以免过滤器失效,存放在指定的柜子里。
3)呼吸保护用具密合性测试:。
佩戴呼吸保护用具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密合性测试,确定员工的呼吸保护用具的尺寸适合。
4)呼吸保护用具佩戴者身体检查:。
员工在上岗前和以后每年的体检中检查肺功能和呼吸系统,以确认其是否适合佩戴呼吸保护用具。
5)呼吸保护用具佩戴的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或老员工每年进行有关呼吸保护用具的种类、保护原理、选择、使用前检查、使用方法、维护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培训。车间保存培训记录。
具体规定参见“呼吸保护用具管理办法”。
7.4.5听力保护。
1.适用场合。
噪音水平超过85分贝的工作区域。
2.检查及保养。
佩戴后听到声音的响度以及外观的完整性。
7.4.6手和臂部保护。
1.适用场合。
6)在某些情况下,无法使用手套或使用手套不安全,则车间的操作规程应对手的保护加以说明。
2.检查及保养。
使用前后检查外观的完整性,必要时进行检测以确定防护程度。
7.4.7身体保护。
1.适用场合。
1)在存在跌落危险的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全身防护型安全带。
2)接触化学品的操作根据化学品的危害性配有相应的工作服,如化学防护服,耐酸围裙等。
3)在有化学品闪爆的区域,所有进入的人员都需要穿戴阻燃防护服。
2.检查及保养。
目视及拉伸测试,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服装,根据供应商建议的频率和程序进行检查和保养。
3.化学防护的参考文件。
化学防护技术复杂,在选择适当的保护用品时应参阅车间操作规程及物料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另有软件在线提供防护面料抵抗化学品渗透的信息和供应商产品信息。
8.1复核、更新与记录。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必要时修定,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
8.2偏离管理。
对本程序的偏离必须经安全质量环保部授权。偏离必须文件化,内容必须包括支持偏离决定的相关事实。偏离授权必须每年定期更新一次。
8.3培训和沟通。
各属地负责对有关员工进行本程序的培训,培训频率为每年一次,保存培训记录。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工厂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控制。
3.3各部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供应部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3.4供应部建立“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
3.5综合管理部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6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劳保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1选择供应商:其必须有营业执照、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场所和技术人员、有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生产设备、有必要的检测手段、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产品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4.2特殊防护用品:购买特种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安全网等,必须到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
4.3劳动防护用品式样的选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穿戴要舒适方便、美观大方,不影响工作。
一、项目部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二、特种防护用品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监管检验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或有经营资格的单位采购。
三、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马鞍山市建管处安全站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备案表,《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对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后方可发放使用。
四、采购的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98标准要求、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85标准,密目网或安全网必须符合gb16909―1997标准,每件产品必须有《安全鉴定证》。
五、特种防护用品要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校验,超期保管的劳保防护用品要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应作报废处理,严禁使用。
六、作业人员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之前,应认真仔细的检查,应进行安全确认。发现有破损、磨损等其他异常现象,禁止使用。
七、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好劳保用品,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采取有效措施。
八、作业人员上岗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将责令退场,不允许上岗作业并给予罚款教育。
1、根据《山东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范围、标准、品种、数量、制定采购计划。
2、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采购,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资金,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每个职工都应爱惜、保管好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更换。对一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对检测、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6、安全科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行教育外,按本厂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为保证本项目正常施工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本项目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有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龙门吊和汽车式起重机)、保温燃烧炉、压力管道,这三类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3、特种设备在选购时,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生产厂商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厂商,所采购的新产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4、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必须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将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6、项目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包括:。
1)生产厂商出具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使用记录;。
3)维修记录;。
5)事故记录。
7、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具备相应安装、拆卸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双方应签订安装、拆卸协议,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投入使用。
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定期检验。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当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
3)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按时检定,超出时限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0、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应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1、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防止灾害扩大,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用品(如防尘、毒、噪音、高温、强光、静电、电击、坠落等)称为安全防护用品。
1)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
2)安全带。
3)安全帽。
4)漏电断路器。
5)配电箱、开关箱。
6)临时用电的电缆、电源线。
7)脚手架扣件。
8)安全标志。
2、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要根据有关规程和规定正确使用。
3、项目部根据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作出年度购买计划,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购置,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用品。
4、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需经物资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准入库,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标识”,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书和安全标识。
5、项目部办公室要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定期检验和校验,并实行失效报废,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6、安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项防护措施,必须根据规定供给,不能视为福利。
7、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8、安全保护用品标准中没有规定,因工作中特殊需要的物品由各部门(人员)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发放。
9、安全保护用品的发放,要从各部门单位实际出发,按照“实用节约”的原则,不得减发或者多领多发。发放要建立台账,领用要签字备档。
10、应教育员工,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再行发放。
11、项目部要对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知结构、性能,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使员工做到“三会”,即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
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发现损毁要及时补领。
13、使用人员应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或损坏的需折价赔偿后方可补领。
第一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标准规定,对参与施工生产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
第二条工班长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条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开展短期健康休养,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五条要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女职工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妥善安排适宜工作。
1)、建立防护用品及设备采购管理台账。台帐应包含:合格供应商名录(应附三证))、供应商考核评定表、物资采购计划表、安全用品验收记录、报废防护用品及设备回收记录。
2)、做好防护用品设备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3)、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是保证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劳动防护用品选项用的三大基本原则:
(1)从标准角度——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3)从个人角度——穿戴要舒适、使用方便,不影响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要求。
(1)相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16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概括起来即:
a、免费提供,不得替代——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b、定点购买,三证齐全——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须必要的检查。
c、正确使用、职工三会——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职工应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及设备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及设备,并进行监督检查。
d、过期更换,失效报废——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及设备。
5)、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1)检查外观——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使用前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遵循性能——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使用中注意“三不”: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正确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
6)、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7)、公用防护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和更新。
为加强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保障作业员工身心健康和生产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1安全防护装置: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
2.2防护用品(器具):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起防护作用的用品(器具)。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厂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2车间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根据岗位作业环境和条件,合理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制订出本厂的管理细则。
4.1各车间要对所属的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4.2技术开发部所属安全装置要建立各种安全装置档案,并纳入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3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
4.3.1设备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压力容器安全阀、行程限位器等机械设备安全装置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
4.3.2电仪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各种继电保护器和避雷装置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建立检查、校验记录。
4.3.3电仪部门要按相关规程对分管辖区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安全联锁等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并建立相应记录。
4.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所属单位要将所管辖区域的安全装置及时复原。
5.1安全管理部部门根据岗位作业环境、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接触毒物类别、浓度等)、劳动强度及相关要求,选择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具、合理配置。
5.2安全管理部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领用登记台帐。
5.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护器具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检验维护后要加铅封,作好记录。
5.4防护用具应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
5.5车间负责在本单位防护用具的存放、保管,发现缺少或损坏等情况,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反应。
5.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防护用具的日常管理、检查和考核。
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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