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河长制工作年终总结篇一
xx 县 县 2019 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 xx 工作重要要求的重要一年,也是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关键之年。全县上下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第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局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xx 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和《关于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水岸共治、协调联动,进一步强化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力度,真正实现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
长,各级河长湖长发生人员变动的,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逐条(个)河湖明确保护管理目标。结合实际,完善“河长+警长”,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室组织体系,发挥生态检察作用。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2.实行双河长制。对于有经营(管理)主体的湖、库、小水电站以及水利(航电)枢纽所截河流形成的湖、库实行双河长制,即设立地方政府河长和经营(管理)单位河长。经营(管理)单位河长对地方政府河长负责,地方政府河长统筹协调辖区内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经营(管理)单位河长负责湖、库管理范围内水面、岸线保洁及污染治理,严禁下泄垃圾漂浮物。(牵头单位:县河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场)3 3、强化督察督办。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对问题清单进行滚动、销号、闭环管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县级河长湖长巡河湖督导发现的问题,以河长令形式下发,一乡一单、重点跟踪督办。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4、推进工作标准化。研究制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标准,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流程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基层河长办工作能力。
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和《xx 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法治化。(牵头单位:县河长办、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6 6、全面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县审计部门至少选择 1 个乡镇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牵头单位:县审计局,各乡镇场)7 7、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抓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落实,推进“xxxx 河段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的落实,完善“一河一档”、“一湖一档”。
动,积极开展《xx 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宣传学习,完善以“河小青”为主要载体的志愿者服务体制,结合实际设立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强化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和涉水安全意识。
方案,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现象。使遂川江xx 段水域断面水质始终保持在ⅱ类以上,打造成 xx 最美丽河流。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级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五丰镇、罗塘乡人民政府)12、继续实施蜀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理念和以流域为单元的思路,加快推进蜀水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为 2020 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铺开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级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高陂镇人民政府)三、全力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及清河专项行动 13、持续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加强管网维护管理;推进鄱阳湖流域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因地制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持续推进城乡垃圾治理。积极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全域一体化治理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快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14、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体系,推动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场))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实施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全覆盖工程,实现自动监测并联网运行。加快推进沿江沿湖工业聚集(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科技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场))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实施严格的化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15、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善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推进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并防止出现复养现象。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快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升级改造,完善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大力推广新设施、新工艺、新技术,努力探索养殖粪污第三方治理模式。
物为重点,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应用低毒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以科学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化肥为重点,继续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利用、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乡镇场)17、持续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推广应用低排放、高能效、标准化的节能环保型船舶,加快改造或淘汰环保标准低的船舶,依法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实施港口和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加快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积极推进液化天然气(lng)等在水运行业中的应用,加强港口码头垃圾、废水及作业扬尘整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持续加强非法码头整治。开展 xx 码头排查,推进码头规范提升和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建设。科学编制或修编采砂规划,严格采砂管理,从严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清理整顿采砂船只,开展登记造册并安装卫星定位。规划设置集中停放点,对违法无证采砂船只依法查封、扣押、没收。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城投公司,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持续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整治。全面摸清 xx、遂川江及蜀水河岸线利用现状,建立岸线利用项目台账及动态管理机制,依法整治违法占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行为。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岸线管理,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水域秩序。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持续推进河湖管护常态化。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19、继续推进水质不达标河湖(库)治理。加强国控、县界断面监测,根据水质断面情况,分析水质变化原因,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加强跟踪督办,推进治理方案实施。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加强水库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
依据《xx 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划定水库湖泊保护区范围,采取措施保护库(湖)区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通过坚决退养与综合治理加强水质保护,确保水质达标。严格实行库(湖)长制管理,建立水质保护和污染防治督查检查机制,对所有湖泊和一定比例的水库进行水质抽检。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生态 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20、持续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基本摸清排污口底数,完善在线监测,建立排污口档案,封堵、取缔违法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21、持续开展保护渔业资源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大力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切实提高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禁止湖泊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22、持续推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全面完成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和整治。基本完成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并开展问题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23、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各地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城乡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24、持续推进破坏湿地 和野生动物资源整治。加大对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打击力度,有效治理乱占湿地、破坏湿地行为,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改善珍稀候鸟栖息地环境。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25、推进河湖常态化管理。推进违规小水电清理整治、农村河湖管理和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河湖常态化管理。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26、持续加大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河湖水域治安问题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xx 县 2019 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 根据《xx 省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和《xx 县 2019 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结合省市考核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一)考核组织 考核分自评与县级考核。各乡镇场按照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评结果,并做好县级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县级考核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县级责任单位分别负责。
(二)时间安排 1.2019 年 12 月底前,各乡镇场完成自评工作(自评报告、考评材料),将自评报告报县河长办。
2.2020 年 1 月上旬,县河长办对各乡镇场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完成县本级自评工作(自评报告、考评材料)。各乡镇场考评材料,按照县级责任单位的通知要求分别报送。
3.2020 年 1 月底前,县级责任单位完成省市年终考核工作,并将有关结果统一交县河长制办公室。
4.2020 年 2 月中旬前,县生态环境局将水环境质量部分的考核结果报送县河长办。
5.2020 年 2 月底前,县河长办统计汇总考核结果。
6.2020 年 3 月,县河长办将考核结果提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二、考核评分方法 考核实行两百分制,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和水环境质量各 100分。总得分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得分×70%)+(水环境质量得分×30%)计算。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如某乡镇场涉及考核内容 90 分,缺项 10 分,考核得分 88 分,那么最终考核得分为:88÷90×100%=97.78 分。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和任务分工另行印发。
各乡镇场上报考核自评结果作为县级考核评分的依据和参考,最终得分以县级对各乡镇场的考评分为准。
三、考核结果运用(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 90 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优秀,89 分至 60 分评定为合格,60 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取得优秀等次的乡镇场可分别获得 1 至 2 名优秀河长、优秀专管员推荐权,经评定后表彰优秀河长 5 名、优秀专管员 5名。
(二)考核结果纳入县乡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单独设立“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一等奖(1 名,奖金 30000 元);二等奖(2 名,奖金各 20000 元);三等奖(3 名,奖金各 10000 元)。
(三)考核结果纳入生态补偿机制。
(四)考核结果抄送组织、人事、综治办等有关部门。
序号 考核项目 各项 分值 负责考 核部门 22 持续推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整治 3 县生态环境局 23 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2 县城管局 24 持续推进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整治。
4 县林业局 25 推进河湖常态化管理 6 县水利局 26 持续加大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力度。
4 县公安局
附件 2 xx 县 2019 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项目(水环境质量)序号 考核项目 各项 分值 负责考 核部门 总分 100 一 水环境质量 100 1 国家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25 县生态环境局 2 省级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20 县生态环境局 3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含县界断面)15 县生态环境局 4 地表水水质(含县界断面)升类或降类 15 县生态环境局 5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15 县生态环境局 6 劣 v 类、v 类水专项 10 县生态环境局 注:考核设加分和扣分项,根据中央部委、中央主流媒体对我省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及清河行动相关的内容通报曝光或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直接从专项整治行动中进行相应扣分。具体加、扣分项在考核细则中予以明确。
镇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镇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xx镇2020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
河长制工作自查报告
湖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年终总结篇二
一、“河长制”管理的成效
河道环境显著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巢湖及环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20xx年,巢湖湖区平均水质为ⅳ类,巢湖东、西半湖及全湖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
湖区主要污染指标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
主要入湖支流南淝河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16.5%、17.8%和4.43%。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
各辖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担任河长,把“河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河长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巡查河道,解决重难点问题。
同时,各辖区普遍建立三级“河长制”,落实乡镇、村居职责,把小河道、支次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纵向建立三级“河长”体系,横向把环保、水务、建设、城管等10多个部门纳入其中,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工作实效。
(二)完善责任机制,强化考核问效。
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通知》及配套文件,为“河长制”管理提供制度平台。
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考核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市环境保护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合肥市“河长制”考核办法(修订)》。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印发《合肥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未完成水质改善和排污口整治目标等“河长”给予诫勉谈话等6种不同形式的问责。
三是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了情况月报、工作通报、工作督察和曝光整改等制度。
河道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进展每月检查一次,河道断面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检查和监测结果及时通报。
四是开展专项督查。
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
同时,市人大、政协多次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参与指导“河长制”实施。
(三)注重调查摸底,强化“一河一策”。
各辖区深入巡河,摸清生活污染、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污染,分别以图片、表格、文字形式绘制个性化“河长工作图”。
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行“一河一策”,市级制定了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等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方案,县(市)区级对本级河道调查和制定“一河一策”,明确综合整治措施、工程推进措施、长效管理及时间安排等。
(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
市环湖办、市环保局等单位组织省水利设计院等10余家设计科研联合体和400多名科技人员,历时半年深入开展流域污染源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合肥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初步选择了白石天河、十五里河等14个流域,面积达4598平方公里,对流域山水田林路村园进行综合治理与系统保护,做到治理一个小流域、清洁一个小流域,并逐步向市辖淮河流域、滁河流域、菜子湖流域、白荡湖流域推进,最终实现合肥市1.14万km2国土面积综合治理全覆盖。
三、存在问题
合肥市“河长制”总体推进情况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攻坚克难能力有待增强。
“河长制”实施以来,河道两侧一些看的见、摸得着的问题基本解决,大部分排口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河面漂浮垃圾、河岸两侧违规开垦及垃圾堆放现象基本消除,河道景观及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但遗留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有些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结合路网建设、城市规划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等综合考虑;有的需要结合城中村改造统筹考虑解决方法,有的'还涉及搬迁、补偿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客观上存在相当的难度,有些辖区以此为理由不主动作为,存在等靠思想,攻坚克难的决心和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流域统筹推进有待完善。
城市河道往往存在上下游、左右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现象。
长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流域割据,且雨水分区、城市污水处理规划分区和行政区划交错,一个流域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
但水质的改善迫切需要划分清晰的流域治理单元,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施治。
三是精准施策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以往采取的河道综合治理路线大多为沿河截污、污染集中处理、清淤疏浚等,不是建立在精准的污染源分布与构成的分析基础之上,工程措施的处理规模、布局、削减污染物总量与水质改善之间未能建立相对定量化的响应关系;二是环保部门实施河道水质监测,流量监测则由水务部门实施,难以精确计算入河污染物通量,没有形成有效的水质、数量协同控制。
三是对水质变化情况还未形成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水质变化情况的研判、溯源及快速处置能力需增强。
四是落实考核问责有待严格。
“河长制”实施三年以来,除表彰先进、启用约谈程序以外,实际上还没有一个干部因为生态环境质量损害而受到追责处理。
究其原因,客观上近年来合肥市经济高速增长,人口快速增加,水环境治理既要还旧账、又要不欠新帐,任务重、难度大;另外,现有的考核体系难以精准区分上下游、左右岸的贡献情况,导致责任难以厘清;主观上还存在“尽职免责”的心理,没有动真格。
五是公众参与局面有待形成。
市辖各县(市)区、开发区一律要求在河道上设立“河长制”告示牌,通过举报电话等,鼓励公众参与河道管理。
大部分公众虽对河道水质状况不满意,但随意向河道倾倒污水、抛洒垃圾等行为在有些河道还存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的意愿还不够强烈,未形成较为强大的舆论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思考
随着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十三五”更加聚焦水质改善,“河长制”管理应当更精细化地统筹流域水质、水量和水生态改善,统筹点源、面源和内源防控,寻找与转变社会经济增长方式、居民生活与消费模式的契合。
一是更加注重落实主体责任。
强调地方党委政府为落实“河长制”责任人,完善“河长制”考评体系,倒逼各级河长积极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共同研究水质改善工作,改变某个部门单兵作战局面。
要把“水质改善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作为工作红线和责任底线,对照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追责办法》(试行版),各地要尽快出台地方实施办法,对不顾生态环境质量盲目决策等实施严格追责。
二是更加注重完善顶层设计。
完善“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探索实施“多规合一”。
严格城市河道蓝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非经科学论证,严格限制“裁弯取直”,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
积极保护河湖休养生息空间,科学整合各类保护区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针对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等,积极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
三是更加注重夯实工作基础。
打破行政区界,以流域为单元,开展深入的污染源调查,是确保河道治理精准施策的工作基础。
当前,迫切需要以流域为单元,深入分析污染源的构成与时空分布,建立污染源信息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施动态更新。
完善现有监测体系,积累河道长期水量、水质监测数据,保障水量、水质协同控制工作条件。
四是更加注重统筹流域治理。
根据欧美发达国家治水经验,水质改善需要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治理,通过水质模型的建立,实施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
当前,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削减城市面源,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建立流域大数据平台,结合生态特色小镇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农业面源防控的突破,真正实现河道治理迈入流域治理。
五是更加注重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加强公共政策和新闻宣传,增强公众对水环境治理的参与度和主人翁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等纳入市民教育之中,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
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拓展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渠道,在全社会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行为准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共治氛围。
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由该院检察长担任余姚市境内的东大河“河长”,负责牵头、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在治理东大河水环境过程中,设立公开栏和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对东大河综合治理意见;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平台,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环保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提升企业、群众环保意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紧密分段部署,推进有序治理。
东大河整治工作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全面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分别设定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制定治理任务、时间、经费等详细统计表,定期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和当月工作安排,保障整治进度。
以水环境治理领域为重点,结合东大河东排二期工程,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治理检察建议。
以宁波九联实业有限公司为联系点,开展“双带双走”走亲连心活动,多渠道多方面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企业治污排污出谋划策,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是强化协作联动,确保治理合力。
《方案》细化分解综合治理内容,明确各方职责,并确定一名优秀青年干警担任“五水共治”检察联络员,及时掌握党委“五水共治”工作动态,适时通报水环境检察进展情况。
与法院、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农林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
相关部门及时通报调查处理的破坏水环境方面案件情况,发现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四是严格督查检查,确保治理实效。
该院作为“河长制”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东大河开展走访调研,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实地排摸污染源头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形成书面材料通报给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强化东大河综合治理效果,做到污染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违法行为,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使东大河水环境治理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流域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20xx年全市省级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2%;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100%。
在水利部组织的xx市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验收中,xx市以99分的高分通过验收。
一名领导一条河,河段大小事都管
河长制工作年终总结篇三
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由该院检察长担任余姚市境内的东大河“河长”,负责牵头、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在治理东大河水环境过程中,设立公开栏和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对东大河综合治理意见;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平台,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环保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提升企业、群众环保意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东大河整治工作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全面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分别设定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制定治理任务、时间、经费等详细统计表,定期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和当月工作安排,保障整治进度。以水环境治理领域为重点,结合东大河东排二期工程,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治理检察建议。以宁波九联实业有限公司为联系点,开展“双带双走”走亲连心活动,多渠道多方面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企业治污排污出谋划策,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方案》细化分解综合治理内容,明确各方职责,并确定一名优秀青年干警担任“五水共治”检察联络员,及时掌握党委“五水共治”工作动态,适时通报水环境检察进展情况。与法院、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农林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及时通报调查处理的破坏水环境方面案件情况,发现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该院作为“河长制”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东大河开展走访调研,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实地排摸污染源头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形成书面材料通报给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强化东大河综合治理效果,做到污染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违法行为,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使东大河水环境治理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流域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20xx年全市省级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2%;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100%。市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验收中,xx市以99分的高分通过验收。
20xx年年初,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级河长、河段长及其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共落实河长、河段长和村管员1947人,做到了每一条河流、每一河段都有当地党政分管领导负总责,实现了河道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在全市主要河流河岸显著位置树立河长、河段长公示牌473块,标明河长、河段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直接向河长、河段长反映问题。
为保障“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内容。市级安排300万元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强化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市政府先后召开九十九溪、晋江、洛阳江河长会议,对三条河道水环境存在问题进行通报,部署流域综合整治任务;期间,相关县(市、区)相继制定本辖区相关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进度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工农业、生活污染,“四乱”问题是影响流域水质的“杀手”。为此,在xx市水资委的统筹协调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强化污染源和“四乱”问题的治理。九十九溪水质监测数据显示,九十九溪整治前(20xx年1月)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70mg/l、氨氮3.86mg/l;目前化学需氧量42mg/l、氨氮1.06 mg/l,主要污染得到消减,水质有明显改善。
在污染源治理方面,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xx在严把项目环评关口,对晋江、洛阳江流域严格实行“四不批”政策,从源头上消除影响流域安全污染的隐患的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明确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范围,要求限期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积极推进非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
今年来,xx已关闭和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1995家,拆除猪舍面积60.4484万平方米,削减生猪存栏25.9049万头,完成213家存栏250头以上养猪场达标改造任务(其中关闭退出144家)。山美水库、惠女水库、陈田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流域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拆除。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20xx 年全市计划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34 个,年度计划投资8.07 亿元,计划建设(扩建)污水处理厂(站)15 座,泵站14 座,建设管网243 公里。目前,全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计划内项目共完成投资18372 万元。
在“四乱”整治方面,xx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涉河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乱堆乱倒乱建、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20xx年以来,全市共取缔非法采堆砂场(点)122处,查处非法采砂船只45艘、违规车辆37部,拆除河道违章搭建32处,制止违章搭建63处、违法倾倒渣土事件77起,“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保障水安全是系统工程。为正本清源,xx市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考虑影响到水安全的系列问题,实施山水林湖系统治理,努力使河流恢复生机。
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深入开展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xx市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自20xx年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1.28亿元,占总投资13.45亿元的83.9%。今年已完成投资1.95亿元,整个试点项目将于20xx年全面完工。启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编制项目建设5年规划,计划投资42.65亿元,实施120个项目,治理河长848.12公里。20xx年 -20xx年已实施11个项目,共完成投资9126万元,其中20xx年2个试点项目已完成5870万元,永春试点石鼓段c1标段和洛江试点试验段(官洋坝至俞公桥)已完工。20xx年计划实施的7个县(市、区)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成3256万元,惠安县黄塘溪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紫山段)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支流官溪、蓝田溪整治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86万亩,完成投资11189万元。四是实施石壁水库、桃源水库,泗洲水库、龙湖水库、大樟溪德化城关下游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等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
在流域综合整治方面,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连续五年在全省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抓好石狮、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以及晋江西溪永春段、黄塘溪2条跨境流域整治。创新开展赛水质活动,第一批小流域“赛水质”活动累计投入2.1亿元,整治河道55公里;第二批20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投入1.22亿元,开展整治河道40公里,20条参赛小流域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
河长制工作年终总结篇四
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街长制、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四长”工作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立“总街长”统筹管理,“分街长”分路段管理,重点改善“门前三包”、占道出店经营、乱停乱挂乱放、噪声乱响、灰尘乱扬、污水乱排等现象,落实“总街长”主体责任,“分街长”属地责任。定期开展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扩大整治范围、提高整治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整治工作,严管严控辖区内“脏乱差”现象,提升城市颜值。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街巷管理无死角、全覆盖,真正发现基层问题,化解初期矛盾,提升工作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与必要性,引导更多干部、群众自觉加入“护河、保河、卫河”的行动中来,守护母亲河。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水利站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做好河湖摸底、集中整治、后期维护提升等各阶段的工作,建立“清四乱”台账,发现一处、处理一处、整改一处,坚决做好河湖的守护工作。明确“镇村河长”,深入推进开展每周、每月巡河任务,填写巡河日志,建立问题台账,落实“一河一档”,实行河湖动态监管。
强化护绿,落实“一把手”带头,各林长及护林员“跟随”,主动巡山护林,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方位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切实筑牢林业生态屏障。加快增绿,每年“3·15”植树节做好该镇的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生态护林员及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大力营造推崇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严格管绿,结合入户走访,宣传松材线虫防控的意义,督促农户及时处置松木大柴及疫木制品;高度重视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禁使用和外运松木,全力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落实责任人,分片分区包干,严管道路沿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秩序、安全隐患等情况,立查立改。常态化做好文明劝导工作,履职尽责,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戴头盔骑摩托车、礼让出行,及时整治各路段存在的不文明行为、不文明现象。加大整治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将不文明行为纳入振风超市“黑榜”管理,后期进行跟踪教育,传递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城市形象。积极探索新模式,定期总结提升,充分借鉴河长制的成功有效经验,不断修正、不断创新、不断完善“路长制”,真正建设好“四好农村路”。
河长制工作年终总结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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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
工作要点
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重要要求的重要一年,也是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第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xx省人民政府印发的《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按照《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和《xx市xx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水岸共治、协调联动,进一步强化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力度,真正实现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
1.完善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河长湖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承担公益岗位。完善河长湖长公示牌设置,逐条(个)河湖明确河长湖长,各级河长湖长发生人员变动的,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逐条(个)河湖明确保护管理目标。结合实际,完善“河长+警长”,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室组织体系,发挥生态检察作用。(牵头单位:市河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强化督察督办。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对问题清单进行滚动、销号、闭环管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县级河长湖长巡河湖督导发现的问题,以河长令形式下发,一市一单、重点跟踪督办。(牵头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进工作标准化。研究制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标准,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流程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基层河长办工作能力。(牵头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贯彻落实地方法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xx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法治化。(牵头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全面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部门至少选择1个乡(镇)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抓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落实,推进省级“五河一江一湖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的落实,完善“一河一档”、“一湖一档”。(牵头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开展河长湖长巡河、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完善河湖保护数据采集和共享,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xx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宣传学习,完善以“河小青”为主要载体的志愿者服务体制,结合实际设立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强化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和涉水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河长办、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大力推进生态xx流域建设
9.实施生态xx流域建设。按照《xx省关于推进生态xx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xx市xx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流域治水入手,推进生态xx流域建设“十大行动”,实现河湖健康、人水和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级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继续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理念和以流域为单元的思路,加快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为2020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铺开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级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全力开展xx生态环境及清河专项行动
11.持续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加强管网维护管理;推进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因地制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持续推进城乡垃圾治理。积极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全域一体化治理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快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体系,推动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工业园区管委会)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实施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全覆盖工程,实现自动监测并联网运行。加快推进沿河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工业园区管委会)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实施严格的化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工业园区管委会)
13.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善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推进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并防止出现复养现象。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快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升级改造,完善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大力推广新设施、新工艺、新技术,努力探索养殖粪污第三方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持续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以绿色防控和安全科学用药为抓手,以水稻、蔬菜、柑桔、茶叶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应用低毒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以科学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化肥为重点,继续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利用、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持续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推广应用低排放、高能效、标准化的节能环保型船舶,加快改造或淘汰环保标准低的船舶,依法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实施港口和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加快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积极推进液化天然气(lng)等在水运行业中的应用,加强港口码头垃圾、废水及作业扬尘整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持续加强非法码头整治。开展乐安河码头排查,推进码头规范提升和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持续开展非法采砂整治。科学编制或修编采砂规划,严格采砂管理,从严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清理整顿采砂船只,开展登记造册并安装卫星定位。规划设置集中停放点,对违法无证采砂船只依法查封、扣押、没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持续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整治。全面摸清沿河岸线利用现状,建立岸线利用项目台账及动态管理机制,依法整治违法占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行为。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岸线管理,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水域秩序。(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持续推进河湖管护常态化。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继续推进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加强省控、县界断面监测,根据水质断面情况,分析水质变化原因,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加强跟踪督办,推进治理方案实施。(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继续推进劣v类水和v类水治理。对治理后未出现v类及劣v类水的断面,要有具体的保护措施,确保稳定不降等,并将确保原水断面水质良好及防止出现新的v类及劣v类水断面纳入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三十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河长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持续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基本摸清排污口底数,完善在线监测,建立排污口档案,封堵、取缔违法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持续开展保护渔业资源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大力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切实提高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禁止湖泊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1.持续推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全面完成县城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和整治。基本完成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并开展问题排查整治。(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各地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各建成区黑臭水体防治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3.持续推进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整治。加大对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打击力度,有效治理乱占湿地、破坏湿地行为,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改善珍稀候鸟栖息地环境。(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4.推进违规小水电清理整治、农村河湖管理和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河湖常态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5.持续加大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河湖水域治安问题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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