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存在建设年限久、设备老化、污水处理等问题的停产或半停产垃圾转运站实施提档升级,提高转运能力。完成纸坊街建设厌氧发酵池(含污水处理装置)和湖泗街建设厌氧发酵池(含垃圾分类分拣区配套设施建设)共两座垃圾转运站的改扩建。
选址和新建附带环卫车辆停保场功能和湿垃圾处理功能的综合型环保垃圾(转运)处理中心,可新增转运能力600吨/天以上,以满足“十四五”期间全区1200-1500吨/天垃圾转运需求。完成2座新建垃圾转运站的启动、建成和投用,其中藏龙岛环卫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为400-500吨/天;金水垃圾中转站转运能力为50吨/天。在建成居民区,按标准补充设置垃圾收集点;在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垃圾收集点,更新废物箱和分类收集箱等。
完善垃圾收运工作机制,实现全区80%以上的街道(片区)达标市级“精致环卫”提升示范片区创建水平。深入推广精致环卫经验,着力“精、细、实”实施方向,加强城市精致管理,把管理的导向和重点向背街小巷、老旧小区、集贸市场延伸,深入“五边五化”、“五子”管理养护办法。
按照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战略,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处理场属地管理衔接。根据市级工作部署,在“十四五”期间统筹协调完成四座大型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和五个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移交江夏属地管理衔接。其中,四座大型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包括:江夏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库容量1880万立方米)、江夏长山口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量2000吨)、江夏天基餐厨废弃物处置厂(日处理量200吨)和武汉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处理量2000吨);五个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包括:长山口填埋场三期工程、天基餐厨废弃物处置扩建工程、长山口发电厂提标改造工程、长山口发电厂分类预处理项目和长山口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对标四座大型垃圾处理场(厂)运营要求和五个在建工程项目实施要求,明确江夏属地管理衔接办法,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和操作标准,全面做好维稳和衔接工作,保障垃圾处理运营和在建项目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在“十四五”期间,根据《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市级考核标准,建设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系统,持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完成全区餐厨垃圾收运任务。
选址和新建综合型环保垃圾(转运)处理中心,设计日转运量600吨/天以上,附带环卫车辆停保场功能和湿垃圾处理功能,考虑土地征拆、项目前期费用以及土建、设施设备建设费用,项目估算总投资3亿元,来自区级投资,“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选址、环评等前期工作;新建藏龙岛环卫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工程,设计规模转运能力为400-500吨/天,项目估算总投资9000万元,来自区级投资,2025年完成;新建金水垃圾中转站,设计规模转运能力为50吨/天,项目估算总投资600万元,来自区级投资,2025年完成。
纸坊街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纸坊街建设厌氧发酵池(含污水处理装置),项目估算总投资50万元,来自区级投资,2025年完成;湖泗街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湖泗街建设厌氧发酵池(含垃圾分类分拣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00万元,来自区级投资,2025年完成。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工程(总填埋库容333万m3,有效库容300万m3)、填埋场配套提升改造工程、环场道路(道路宽度,总长)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占地面积394亩,估算投资总额万元,全部为社会投入。
新建4条生活垃圾机械分选和垃圾干化处理生产线,制成固体回收燃料,增加处理规模1000吨/天,建成后的综合处理规模可达3000吨/天。项目新征用建设用地公顷,由武汉市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万元。
拟建设处理厂房、配套设施及室外道路、绿化工程等。在燃料化项目内规划45亩建设用地,日处理规模为500吨,该协同焚烧处理厨余垃圾项目由武汉市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建设。
虽然初步构建了“大城管”格局,但未充分发挥出城市综合治理的有效作用,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推诿塞责等现象,且权威性有待提升。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历史问题积累较多。管理标准不高、治理方式粗放、治标未治本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精细化和长效化管理水平的提升。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尚未实现常态化,区域之间需要进行统筹管理、均衡发展的领域和问题不断增多,相关部门职责需进一步明确,部门间协同能力需进一步强化。
城管执法体制仍需理顺,重心下移机制体制尚处于不完善阶段,各部门职责关系不够协调、信息资源共享不足,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的精细化建设相对滞后。城市管理的项目建设、维护管理专业性不强,执行力度不够,执法职责、执法一线力量、执法合力都有待明晰和巩固;本位管理与依法管理并存、执法与抗法同在的现象有待解决。城管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文化水平总体不高,业务理论学习成效不明显,职业精神不强,“城管为民”服务理念弱,导致城管执法技能不强,日常执法程序不熟练,行政执法普遍不规范,不适应日益发展的城市管理需要和日益提高的市民需求;受教育培训与经费制约,对城管执法队伍的岗位技能训练和专业培训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人员管理和执法水平低;缺乏有效的奖励引导机制,导致城管队伍工作积极性不高;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导致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效能不高。城管法治体系不完备,执法环境较差,对城市管理第三方考核监督不严,存在考评排名、处罚不公现象,导致监管力度不强;市容专项整治反复回潮现象长期存在,长效管理机制待完善;违法占道管理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方式传统老旧,专项学习少,宣传力度小,治理工作社会认可度低。常年存在大量投诉,环境脏乱差的临时马路市场多,而正规市场缺乏,洗车修车店占道现象突出,流动摊贩随意占道经营甚至对抗执法等违法占道难题急需改善;存量违法建设投诉多,需要通过拆控并举全力巩固拆违成果;便民自行车迅速发展带来停放、管理问题急需解决。
城市清扫保洁作业方式较粗放。城市清扫保洁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发环卫作业问题,包括未严格遵守道路冲洗时间段,造成市民意见较大;环卫保洁监督、考核、激励、处罚机制不健全,待细化;环卫空间规划刚性不足、邻避效应激烈等问题。
城管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不足制约城管规划实施。受“重建设轻管理”等观念和财政投入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城市发展规划工作尚未全面考虑城市管理配套设施的建设及配套资金的投入,给城市管理带来困难和阻力,导致环卫设施建设难落地、城市建设成果缺乏后续管理和提升动力、存在突击式短期行为等问题。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环卫作业和道路桥梁维护投入增长机制也有待建立、完善和加强。
城乡一体化和城乡公共设施共享水平有待提高。受城乡二元化现状等因素影响,江夏南北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公共服务供给等不均衡。南北区域的城市功能完善度差别明显,南北区域的环境差异明显存在,城乡之间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和规范管理水平的差距突出。
重建轻管、重数量轻质量的传统城市发展理念仍然存在,制约城管方式与绩效。城市管理领域内部的“严管”理念有待向服务城市、服务公众理念转型,简单叠加式的管理理念与思维方式有待转型;受经费、体制、方式、方法等因素制约,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引导不够,市民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城市共管共治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备,城管与社会良性互动渠道不畅通,公众参与缺乏有效平台,缺少主动性、持续性,发挥作用有限。“门前三包”长效管理机制待完善。监管职责不明,履责不力,部门密切联动机制不完善,部门间信息沟通不强、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奖惩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管理效果;长效监管机制缺乏,管理实效难以实现常态化,出现“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现象。
按照“作业市场化、运行企业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产能化”目标要求,推进市场化改革,截至2020年全区环卫作业服务(包括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等环节)和市政道路维护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率均达100%,有效解决了环卫背负的市场垄断、缺乏竞争、资金来源单一、环卫管理效率低等历史包袱问题;根据《武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严格市场化考核,探索环卫作业规范化路径,严格落实环卫作业服务招标范本中的“评定分离方式”、“价格分权重设置”、“全面细致评分”、“环卫作业安全”和“环卫工人待遇”等要求,采取日巡检、周督办、月考评通报等方式对全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标段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服务质量,并结合市、区三方检查结果,督办各市场化公司及时整改;按照“一路一策”、“三个见本色”要求,坚持“五定”确保道路清扫(清洗)作业质量和不扰民的高度统一,采取每日安排四个作业时间段、增加巡查捡拾频率等举措,开展全方位清扫保洁作业;更新垃圾收集车辆、机扫作业车辆、小型保洁车、城市家具清洗车辆及其它环卫特种车辆,淘汰更换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实现纸坊城区、江夏经济开发区(各园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机械化清运率、密闭化运输率、压缩环保转运率均达100%,其他各街道(风景区)相应地达到95%以上;采用节能绿色保洁作业车辆,并安装智能盒、显示器,配置对讲机、手机,打造智能环卫作业系统;修订《2019年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评分内容、标准,健全区、街、村三级环卫管理体系,建立村庄保洁队伍,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农村环境考核成绩在武汉市排名靠前;通过gps实时监管推进主次干道全过程精细化作业,并开展“精致环卫”专项行动,建设纸坊街片区、纸坊街片区和庙山产业园片区成为武汉市“精致环卫”示范片区创建单位,提升了区环卫作业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宣传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使用可降解垃圾袋万个、分类垃圾桶(240升/个)42496个、农村入户桶(40升/个)41007个、厨余垃圾车19辆、厨余垃圾运输电瓶车208辆、宣传栏和雨棚588处,建设分类设施厌氧发酵池13座。制定《江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及试点范围,全区已有652家单位(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33个社区、139个行政村试行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户数约万;完成101个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工作,全面启动纸坊城区及经开区共615个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大幅提高了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覆盖率。
在“十三五”期间,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实现“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工作目标,推动环卫设施建设,建成固定式大桥垃圾转运站服务主城区建设发展需要,在街(社区)新建中小型垃圾转运站28座;购置5吨以上垃圾运输车28辆、5吨以下垃圾收集车278辆、垃圾桶30000只、钩臂箱5456个,累计更新中小型垃圾收集车73辆、机扫作业车33辆、小型保洁车35辆、城市家具清洗车3辆、其它环卫特种车12辆,累计淘汰更新垃圾桶40000余个。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和安全处置管理有力,全区自2016年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收运餐厨废弃物约万吨/年,最高日收运量达58吨,派发餐厨垃圾收集桶2400余只,创建6家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点,市场化公司投资采购餐厨收运车辆15台,配置各类型餐厨收集容器共计2455个;全面排查辖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运情况,对新产生单位进行宣传和签约,实现签约收运全覆盖,签约740家,清运627家,签约率达99%,收运覆盖率达84%,辖区内各大高等专科院校全部纳入收运范围;通过与新增收运单位混装沟通,保障餐厨废弃物交料质量。
在“十三五”期间,秉承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废弃矿坑回填、山体修复等建设需求,建成武汉市首个建筑弃土消纳场,完成总容量893万立方米的秀山和长山建筑弃土消纳场建设与运营,有效缓解了建筑弃土消纳与处置难题。建立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包括工地来源、运输企业、运输车辆情况、来源土质检测情况等内容的每日消纳台账明细,定期对消纳场进行检查,督促运营单位对照标准开展消纳工作,确保建筑垃圾跨区消纳作业有序开展。借助垃圾运输gps定位管理的“全覆盖”,运用gps定位系统和实时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了渣土管理能力。
“根据“公厕革命”的重要批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以人为本、对标建设,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分工负责”原则,坚持“小厕所、大民生”,推进“厕所革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坚持全区统筹规划建设公厕服务设施,完善公厕建管体制和便民服务体系。构建以城镇公厕为基础,以交通公厕、旅游公厕、农村公厕及户厕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文明卫生、环境协调、设施完善、方便适用的城市公厕服务保障能力。牵头推进“厕所革命”建设工程,全区新建、拆建或改建重要交通沿线、旅游、农户等城乡公厕总计649座,实现城镇交通旅游公厕一体化建设,实现江夏区“厕所革命”走在武汉市前列。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公厕建设政策保障,制定公厕建设标准、环卫公厕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建设管理检查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厕所革命”保障机制,并按照“1+n”模式编制江夏区“厕所革命”总体规划以及旅游、交通、农村、城镇等公厕专项规划统筹保障,成立城镇、农村、农户无害化、交通、旅游景区景点等公厕建设工作专班加强指导、考核、督办。此外,充分运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
积极打造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年均组织开展周末大扫除活动200次以上,参加人员20000人次以上,联合社区(村湾)开展全区周末大扫除活动,完成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提高城乡(社区、村湾)整体环卫水平,实现城乡街净巷洁,引导市民群众树立“社区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理念,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养。“城管革命”由城市辐射到农村,村湾环卫保洁市场化管理,促进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完成露天敞口垃圾池改造验收,初步建立农村户分、村收、街运、区处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开展“净地蓝天”、“美丽村湾”及其升级版建设等行动,将全区217个行政村全部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实现环境卫生全部达标,其中183个二类行政村环境卫生达标成一类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完成部分街道集镇景观亮化的提档升级,营造良好的城市面貌和形象,提升了居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
主要规划指标
2020年
2022年
2025年
指标类型
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密闭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餐厨垃圾规范收运率
85%
88%
93%
预期性
建成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率
≥90%
≥94%
≥98%
约束性
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
68%
≥80%
≥90%
预期性
环卫作业市场化率
53%
70%
80%
预期性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85%
≥91%
≥97%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覆盖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93%
≥95%
约束性
建筑垃圾集中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率
60%
65%
70%
预期性
新增违法建设查处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违法占道案件及时查处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率
90%
93%
95%
预期性
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
82%
83%
85%
预期性
燃气安全应急处置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率
90%
100%
预期性
桥梁安全检测覆盖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率
80%
≥85%
≥90%
预期性
城市综合管理重大事项协调督办落实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核覆盖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城市管理类市民投诉件按时办结率
≥90%
≥96%
预期性
注:2020年指标为“—”的项目为“十四五”规划新增指标。
为落实江夏“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和各项具体指标要求,需要整合各种力量与资源,凝神聚力、创造性的完成如下主要工作任务。
依据江夏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基本趋势,贯彻规划基本原则的要求,落实并具体化规划总体目标,制定“十四五”期间江夏城市管理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基于城乡一体的“大城管”体制,协调各管理主体的意志与行动,构建体现多样性、包容性和服务本位的现代化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政府、市场和社会多主体联合治理,创建以服务为导向、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目标、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管理功能互补、管理绩效优良。构筑绿色适宜、结构多样、以人为本、自然和谐的城乡生态系统,按照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扩展延伸环卫管理覆盖范围,建立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新型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助推实现全域现代化城市管理长效目标。
贯彻城市精细化管理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以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增强新形势下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稳定供应与品质服务三大重心,着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江夏社会经济发展。
巩固军运会景观灯光亮化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面貌,打造江夏城市管理靓丽品牌。严格按照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优化考核办法,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城乡环境品质化管理目标。
根据城镇燃气规划发展目标,逐步向郊区城镇深层次纵向发展天然气管道规划区域(纸坊、大桥、届山、藏龙岛、金港、郑店、五里界、乌龙泉、金口、安山);在天然气管道难以覆盖的非管道供气城镇和农业区域,重点发展液化石油气。提升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补齐江夏城市管理短板,加强应急应对能力。
建全城市管理法治体系,推进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城管革命”,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构建综合执法机制、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创新执法方式,实现管理和服务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营筑职能科学、权责法定、严明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环境,构建部门协作、多元参与、保障有力的城管执法新格局。
探索建立教育引导、法规约束、绩效激励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局面。
贯彻落实《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297号令),全面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和准确率,督促分批实施“撤桶并点”。配置与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相匹配的设施设备,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和分类收集站点,减少垃圾收集点占地面积,美化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至2025年底,实现单位(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社区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5%以上,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8%以上,实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及时规范、收运和处置,并逐步淘汰不适应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需求的钩臂箱。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此外,引进科研新成果,利用数字城管新技术,提高对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处置,以及垃圾转运站和作业车辆等设施设备的信息化行业监管能力,实现垃圾分类和转运设施设备数字化监管全覆盖。在有物业的小区推广建设智能化垃圾分类系统,促进实现垃圾智能分类甚至全分类目标。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家庭宣传普及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城区分类收集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街道分类收集覆盖率
85%
88%
91%
94%
97%
分类达标率
85%
88%
91%
94%
97%
分类运输率
85%
88%
91%
94%
97%
车辆gps监管
100%
100%
100%
100%
100%
厨房垃圾专车运输率
100%
100%
100%
100%
100%
无害化处理率
90%
92%
93%
94%
95%
在具备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转运站和居民小区,指导安装生化处理设施,就近处理周边集贸市场、居民小区湿垃圾;在转运站安装挤压脱水净化设施;农村地区建设就近堆肥处理设施,实现湿垃圾收运环节减量。
在“十四五”期间,按照市、区两级目标任务,开展江夏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湾)、示范街道建设评比活动,激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从源头降低生活垃圾产生量。深化垃圾处置方式改革,依据处置减量文件,简化垃圾量核定办法,细化超量加倍支付计算方式,探索建立超者加倍支付、减量者奖励的奖惩办法。定期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工作调研会,落实监督队伍,全面布置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研究推进措施,分步组织实施,做到工作有机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