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内容(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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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第一条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
第三条用人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五条用人单位有责任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购置的劳保发票应注明所购品种、数量、单价,经安技处登记、签字并报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七条各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产品合格证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
第八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第九条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aaaa有限公司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2 术语与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
指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在其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职责
3.1 安全高级主管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监督管理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修)订、购置计划审核、实施过程监督、费用核销审核的监督管理。
3.2 物资主管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库管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发放。
3.3 财务部门负责费用核销和监督。
3.4 行政主管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的建立、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的制定。管理内容 4.1 劳动防护用品
4.1.1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1)头部护具类:安全帽
2)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
3)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剂眼护具、防电弧眼护具
4)防护服类:防静电工作服
5)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防穿刺鞋、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
6)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
4.1.2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普通劳动防护皮鞋、工矿靴等。
2)一般防护服、防护雨衣、抗油据水防护服等。3)帆布手套、白纱手套、焊工手套等。
4)生产现场防护急救用品等。4.2计划管理
4.2.1 行政主管应及时编制的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上报,安全高级主管会同财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下发购置计划。
4.2.2. 因生产急需的、临时性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述购置理由、发放范围、发放标准、费用总额),部门领导签字,报安全高级主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4.3 采购管理
4.3.1 劳动防护用品由物资主管依照购置计划、配备标准和劳动防护用品定样,在合格供应商中选择采购。
4.3.2 安全高级主管、财务主管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审核、核销。安全高级主管依据购置计划对采购发票进行审核确认,财务结算人员依据安全高级主管的审核意见予以核销。
4.4 发放管理
4.4.1 凡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都应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4.4.2 新入厂人员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
4.4.3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未列入的工种,按相近工种配备。
4.4.4 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作业的员工,应按主要作业工种或最恶劣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4.5 为员工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应严格按照不同工种、不同作业环境和条件,配发相应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的员工须配发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4.4.6 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为现金发放员工个人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4.4.7 长期劳务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可参照此标准执行。4.5 使用管理 4.5.1 各单位要按规定教育、监督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佩)戴功能失效或超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5.2 对安全性能较高、正常工作时一般不易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有效的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的使用期限要求,实行强制检验或报废制度,严禁使用报废或过期的防护用品。
4.5.3 强制报废、过期的或有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单位集中收回处理。
4.5.4 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检验见附录 4.6 监督与考核
4.6.1 各单位兼职安全员应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
4.6.2 每年由安全高级主管牵头,会同使用部门、物资主管等对劳动保防护用品采购、质量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级领导、安全高级主管应对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安全考核和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4.7 变更管理
当国家或行业出台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新制度、新标准和现行的配备标准不适应时,应及时修订本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2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入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3术语与分类
3.1术语
个人防护用品:指为了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 据作业需要所发放的一切防护用品。
3.2分类
防护服;
防护鞋、靴;
防护手套;
防护帽;
其它。
4管理职能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实行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班组三级管理体制。
4.1公司安全生产科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和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车间、施工队组按标准、质量要求及时采购、发放。
4.2各车间、施工队组按“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到指定的商业网点按质
量要求采购、发放和负责日常管理。
4.3生产班组及时领取,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管理内容
5.1.1发给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系劳动保护的辅助措施,并非员工福利,除线手套,布手套、棉绒手套、口罩、毛巾、袜罩、工作服等外,其它到期后均实行以旧换新或折旧扣款的办法。
5.1.2员工在公司内部调转时,个人防护用品继续使用,不足部分按标准由新单位有关部门发给,并填写防护用品支领册,多余部分及时收回。
5.1.3员工脱产学习、病休、工伤等离开生产岗位一个月即停发其防护用品,将原防护品延期使用。
5.1.4员工去外地学习、代培等应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等人员,其防护用品自备。
5.1.5工人改做管理工作,原发防护用品待到期后,按管理人员标准发放。
5.1.6对新工种、新工艺及生产操作发生变化,本制度又未做规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研究后发放适当的防护用品。
5.1.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修改权属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任意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遇特殊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
5.2管理要求
5.2.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必须严格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规定执行。
5.2.2发放给个人和集体使用的防护品,不得随意损坏和丢失,如有丢失均按使用期限折旧扣款。
6监督检查
6.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6.2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按按月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起草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我公司劳
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
2.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每月进行防护用品的发放,职工在发
放台账上签字后领取,特殊防护用品每半年发放一次,手套、耳塞每月发放一次,每次没人手套4付,耳塞2对,防毒面具和防护眼镜每半年发放一次,每次每人1个。
3.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的,按从事主工种的标准发放给防护用
品。
4.防护用品使用不到使用期一半时间,调换其他工作时应将旧
防护用品进行上交。
5.各种防护用品,按期领发,不得提前发放,严禁行政办公品
从劳动防护品中发出。
6.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爱护,负责保管不得任
意转让、公司对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职工进行表扬,对无故丢失,损坏的给予教育及折价赔偿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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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气焊用防护镜、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耳塞等。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粉尘作业;
4、有可能存在物体打击的作业;
二、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三、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领导申请,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方能办理采购。
五、劳保用品由生产工段负责发放,生产工段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分发到每一个岗位工人。
六、市场部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的给予通报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配上岗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新员工分配证明,按规定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从事“一工多技”人员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认可,按其主要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确实需要,经报生产技术部批准,按规定增发部分防护用品。
3、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九、各岗位人员作业期间应正确船用劳保用品。凡作业期间不按规定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一经发现,公司按此规定一次给予50—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