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规章制度(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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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5 00:00:00    小编:简历燕哥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通用12篇)

小编:简历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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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一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工作。

2、严格贯彻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3、安全生产小组定期招开安全生产会,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纠正排除,做到警钟长鸣。

4、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安全。

5、做好生活区和现场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材料、设备不丢失。

6、做好安全防火、防暴工作,安全标志要齐全醒目,现场配置灭火器具,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区或企业现场使用明火或吸烟。

7、机电设备必须专人保管,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操作。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二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材料必须堆码整齐,钢筋必须上架挂牌,砂石必须打围。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须分开堆码,违反的、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b: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的,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每天施工完后应作到“人走场清”,未做到“人走场清”或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每处或每10平方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1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6、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7、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将处以每次200~500元的罚款。

8、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将对打架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对负主要责任的(先动手的)追加罚款1000元。

9、对现场保洁及绿化未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的,对相关单位每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10、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泵需架设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须经过批准。混凝土浇筑完后应及时将道路冲洗干净,否则将受到每次5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公共道路,否则将受到每次500元的罚款,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通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3、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4、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高度超过2m)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规范违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6、主体阶段外架及安全网必须超越作业层(施工位置)1.5m搭设,并且外架必须按规定设置水平防护,违反的罚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7、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台罚整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c: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分包单位违反规定的将直接对主包施工单位罚款。甲方分包的单位,该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单位负管理、协调责任。

a:材料进场。

1、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资料证明,材料进场提前一天通知监理,进场不及时通知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三天内)或由此影响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外罚款1000-3000元。

2、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罚款1000元。对于材料进场不予严格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的、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还在使用的除每次罚款3000-5000元外,并按相应条款处理;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二天17:00点前报监理,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3、材料、半成品三证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上楼使用的,每次罚款20xx元,并无条件拆卸下楼,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b:隐蔽工程验收。

2、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5000元。

3、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4、蓄意影响阻饶业主、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每次罚款20xx元。

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20xx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6、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罚款500元,并须在限期内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a:计划、进度。

1、各施工单位进场向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以及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罚款500元。

2、月计划、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而滞后的、又无正当理由的(书面),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按照每一项拖延一天,罚款3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3、不能按期完成业主工期要求,影响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根据具体情况罚款20xx-5000元,并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累加。

b:成本。

1、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月报、预、结算资料或监理要求须提供的计量依据,罚款300-1000元。同时甲方对未按要求时间报送的,当月工程量(款)将不予上表。

1、监理例会、专题例会等,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元人民币。每缺席一次罚款300元人民币,如拖延不交者,罚款将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请假必须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代表的同意,并必须有正当理由。)。

2、会议记录由监理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于两日内分发各施工单位。

3、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负责的标段的资料进行收集,并交专人登记存档。所有文件必须形成收发文签收制度,任何单位不得拒签。否则将受到200元罚款。

4、对施工单位送监理签字的资料必须在48小时内签认。无正当理由而拖延签字的,每拖延一天对相关监理工程师罚款200元。

5、各施工单位须按监理单位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方案等,除业主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先送达监理。由监理审核转发。(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工程计划、设计及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在报监理的同时报业主同时审核)对于拒绝不执行者罚款500-1000元。

7、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业主或监理很好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业主与监理有权要求更换该管理人员。

8、监理通知有关限期整改的项目(或每条),或监理例会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的(书面),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罚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3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9、监理部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野蛮施工的,每次罚款20xx元,并上报业主。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三

一、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程部经理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程部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程部经理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施工现场必须有公司标准的标识牌、施工进度表、施工巡查表、有关负责人、客户评价簿及请勿吸烟标牌、保持现场卫生标牌等,且施工进户门必须按公司标准进行保护。

二、工程部经理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不穿工服罚款50元),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罚款200-500元。施工人员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四、施工前设计师要详细交底,施工图工程部经理、客户和工长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领导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里,对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将坚决严肃处理(本条违规罚款200元)。

五、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六、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装袋堆在指定位子。施工人员解手需到临时卫生间(指定地点),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罚款(100—300元。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吸烟到场外及指定地点)、酗酒、吵架、打架,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罚款20元。

八、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注意劳动安全,不得单独进行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情况下不得操作。一切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负。(本条违规罚款200元)。

九、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客户购买的材料,各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本条违规罚款100元)。

十、注意防盗,防火安全,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场地施工必须用电缆线,注意机器用电的载荷量,注意电路暗线的排放符合安全规范并作排线记录,注意接线板接线安全,机器用毕应即时拔下插头,一天施工结束应拉下有关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本条违规罚款100元)。

十一、本管理制度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公司。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四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项目部,定期考核。

第3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4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各个部门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部门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部门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6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质安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7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各部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8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9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0条管理者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规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规作业,执行互相监督制。

第11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2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13条每天班前班后公司负责人和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4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15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专职电工完成。

2、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4、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5、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6、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五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9.3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4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验收合格。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六

二、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操工必须穿紧身工作服。

三、操作前严禁喝酒。

四、现场内不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短裤。

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七、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装置。

八、不准带小孩及其它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九、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十、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安全生产措施。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器设备,及安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措施要齐全有效。

三、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自动保护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予制洞口、通风口、下水检查口等“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保护。

九、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等进入工地,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更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通道口、电表箱、预留洞口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工灯示警。

安全十大禁令。

一、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面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挂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什物。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面墙、出砖线上面行走。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磨水石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施工作业时不准吸烟、喝酒。

2.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填写领料单,剩余及时交回。3.施工产生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理,保持整洁。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赤背上班。5.办公居住场所保持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及时清理。6.团结同志,关心队友,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7.控制现场噪音,防止扰民。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七

为了保证雨期施工的正常进行,确保雨期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和安全满足规定要求。

适用于分公司承接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3.1分公司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雨期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归口管理,项目部应根据所属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分公司编制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并监督实施。

3.2分公司生产办负责雨季施工措施的落实。

3.3材料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在用材料的雨季防护工作及防雨、防汛材料的供应工作,材料科负责监督实施。

3.4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雨期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作。

3.5设备科负责施工现场机电设备的防雨、防潮的监督检查工作。

3.6项目部应执行公司、分公司制定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注意当地气象台天气预报,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1雨期施工前的准备。

4.1.1雨期到来前,分公司、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健全雨期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雨期施工的落实,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施工道路排水系统进行整修和疏通,做到雨后道路畅通,雨水排出及时。

4.1.2对工地的临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4.1.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准备必要的防洪、排水机具和材料。

4.1.4随时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做好防雨排涝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记录。

4.2技术措施。

4.2.1雨期施工的工程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要有防雨、排水的具体技术措施。

4.2.2土方工程。

a、雨期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度或设置支撑。

b、开挖后的基坑(槽)应在坑底开挖排水沟、集水坑,以利排水,坑沿设置挡水线,以防雨水回灌。

c、已完成的基础、管线工程应及时回填、夯实,并高出自然地面,且成一定坡度,以利于排雨水。

d、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连片,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应尽量避开雨期施工。

e、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应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

4.2.3结构吊装工程。

堆放构件的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堆放构件时应使构件与地面之间留有一定的间隙。

4.3安全措施。

4.3.1开挖深基础时。放坡或边坡固壁支撑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执行,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有变形、滑坡、裂缝等现象时,应立即加固处理,不得疏忽。

4.3.2在用脚手板、斜道板、等要有防滑措施,每段操作区、通道必须设防护栏杆。大雨以后应对脚手架、临时支架、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下沉、倾斜、缆风绳松动应立即采取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4.3.3遇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时,应停止高空作业及构件吊装作业,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工作和电杆、变压器附近避雨。

4.3.4现场所有电器设备都必须有牢固的防水箱罩,电线不能乱拉,更不能就地碾压;在用的固定、非固定电器设备,都必须接零保护,手提式和滚动式电动器具均应加装漏电保护器,并对漏电保护器经常进行检查,保证性能良好,正常使用。

4.3.5现场使用的固定机械如卷板机、压力机、摇臂钻等,应搭设防雨棚、流动运输机械应配备防雨罩。

4.3.6工程开工前,施工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提出针对性的雨季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八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5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xx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九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4、现场人员坚持使用“三宝”,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7、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3、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6、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

7、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签到。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随施工队伍时间。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现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

3、管理办公室主任外出需向分管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现场管理办公室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现场管理办公室批准,三天(含三天)以内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后方可休息。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现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管理办公室主任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办公室人员出勤情况。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调度会。

2、每日调度会由相关经理及办公室所有成员参加。指挥部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调度会讨论,报分管经理批准。调度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调度会解决。调度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经理召集,由各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办公室所有成员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项目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精神。

1、工程秘书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调度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十

1、把业主的家当作自己的家来装修,做实在人、办实在事。

2、现场负责人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3、施工人员未经客户允许,严禁私自动用、拆改客户的一切物品,严禁使用已经安装好的洁具浴缸及厨具等生活设施,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4、所有施工人员对待客户都应热情礼貌,时刻牢记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对于客户提出的的有要求,都不得予以拒绝或者盲目承诺,应按公司有关工作程序上报,统一答复。

5、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6、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范,施工人员不得浪费公司的和客户的材料,一旦发现将给以当事人5倍的罚款。

7、创造整齐、清洁的规范施工环境,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扫施工现场,垃圾装袋、堆放在指定的地点,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留宿;使用客户洁具,须经客户同意,违者从重处罚。

8、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

9、严禁私拿、偷窃、故意损毁、变卖业主物品及现场拆装物品、物资。对违反规定者处以物品价值5倍罚款,情节严重数额较大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严禁野蛮施工,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11、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现场负责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拉电闸、断电、断水、关窗、关门,并再次检查施工现场,以保障安全。

12、材料须分开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工具摆放有规律,不要乱扔纸盒、板块、砖头等杂物,违章罚50—100元。

13、施工现场不得随处大小便,临时方便厕所必须清洗干净,做到清洁无异味,违章罚50—100元。

1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15、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若受到客户的好评将给予奖励。

15、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若受到客户的好评将给予奖励。

16、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必须张贴于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镇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相关规定和现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辖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施工场地。

第三条公司安质、建管、商务合约、预算合同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公司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公司履行下列责任: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监理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六)依法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三)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等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材料,建立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并接受施工现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按规定委托具有监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公司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格确定费率,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因故暂停施工的,公司应当和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协议约定,做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涉及临近管线作业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交底和指导服务。

第十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论证、审核、审批等程序和交底、验收等手续。

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应当至少邀请一名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专家应当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二十米以上的悬挑脚手架、五十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专项方案设计计算依据。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其它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和体系,制定企业、项目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文明施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公司应当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公司组织完成围挡设置、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台设置以及落实保洁责任,并报施工现场监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公司不予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四)基础平整、牢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式牌,以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出入口、操作场地应当实施硬化处理;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两侧桩基工程应当实行硬地坪施工。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保洁措施,不得积尘、积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装、材料堆放、临时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车辆冲洗台应当设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并设置排水沟、污水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

冲洗台的长度不得小于八米,宽度不得小于六米。清洗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

确因场地条件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保洁措施,确保净车出场。

第三十一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合和服从施工现场清洁保洁的管理。

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控制措施:

(二)裸置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

(六)路面铣刨后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摊铺沥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交通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三)临时占用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设置围挡予以封闭;

(四)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在该道路上覆盖钢板并固定可靠,对一些危险部位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搭设帐篷;

(五)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要求。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与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第三十七条公司安质部和建管部为主责监管部门,其他部门配合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

(三)对违反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参加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相关资料;

(四)依法依规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采取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未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或者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

(二)未审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跟踪监理的;

(四)未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湿式作业法的;

(二)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未按照规定覆盖钢板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标识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场地硬化或者场地积尘、积泥严重的;

(五)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安装机械设备、堆放材料、设置临时设施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篇十二

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施工现场环境温度高,工作条件相对恶劣,施工人员劳动强度大,易出现过度疲劳、中暑现象,是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高温季节安全施工,结合往年高温季节施工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夏季天气炎热,人们穿着单薄且皮肤多汗,相应地增加了触电的危险。另外这段时间高温、潮湿多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有所降低。这就使夏季成为电气安全事故的易发季节,抓好电气安全防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雨季要注意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要做到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保护、要经常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好用,临时照明也要加装漏电保护器,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和配电箱的防雨措施要落实到位。

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或轮换作业的办法,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在11:00-3:00不得安排室外作业,避免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和防止职工中暑;气温在38度以上应停止施工。同时应积极主动、热心关怀施工人员的身体,防止施工过程中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建议为施工一线人员定时发放绿豆汤、纯净水、西瓜、饮料、藿香正气水、风油精、毛巾等防暑降温物品。要为职工提供足够的食品饮料和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防暑降温药品。有条件的工地应给工人做简单体检,如量血压、测血糖,55岁以上的工人不得从事危险区域和高处作业,60岁以上不得入工地。各单位可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趁早晚较为凉爽的时间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电焊已经成为施工的经常性操作。由于电焊火花高温,且容易发生火灾,施工时要注意防火安全。

为了保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施工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措施的真正落实。

脚手架工程、塔吊、提升机、搅拌机等一定要注意做好基础排水工作,保证基础排水畅通,无积水。大雨后,要及时检查脚手架工程、塔吊、提升机、搅拌机的基础是否变形,一旦发现变形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整改,提升机、塔吊钢丝绳要经常检修一旦发现钢丝绳有毛刺、断股、摽劲的应立即更换。经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本季节为夏季,高温、多雷暴雨是这一季节的气候特点,要切实做好防雷,防雨工作,雷雨天气禁止在高处作业。遇高温、大雨、雷电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与露外作业。加强暴雨期间(尤其是夜间)对提升机、深基坑和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的巡查,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施工班组长、专职安全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季节性全面检查和教育工作,并留好记录。做好对机械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组织人员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按规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厨房应做到干净卫生,配有纱门、纱窗,严格做到生、熟食分开。同时要积极落实工地灭蚊蝇、灭鼠、灭蟑螂等措施,每天应对餐具进行高温消毒,确保餐饮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类生活垃圾要每天按时清运出场,确保职工饮食健康和有良好的休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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