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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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同一事业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及事业成果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资产。
第十八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短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四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摘要:经济与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也拥有了更多机遇,同时也面对着同样的挑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会计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为了能够迎合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事业单位内部,也应该建立更为完善和先进的会计制度,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情况来看,其中还存在很多理由,这理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事业单位经济水平的增长,不利于单位内部的资金优化,针对这些理由,积极的展开治理措施非常必要的。
引言:会计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施行,成为了一个重要理由。工作人员要明确目前存在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困难,然后根据将这些理由进行全面分析之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办法,提高会计工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专业技能,从根本上推动事业单位的经济增长,进而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做出更多贡献,是现阶段每一个会计工作人员面对的重要任务。
1.会计目标定位不明确。
会计工作要以财务信息的需求为导向,因此,明确正确的目标,在不同时期内,根据财务信息的不同需求,灵活的变化目标,是新时期下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可以说,会计目标是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在不断变化的,而从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的会计目标的定位开来,其中不乏一些目标不明确的理由,导致这些理由的因素有以下几种:首先就是信息的使用者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从而无法正确判断信息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无法确立目标,另外就是信息渠道过于狭小,这些因素使得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对与社会大众所委托的情况无法真实的反映出来,因此无法实现其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服务水准以及工作的执行能力。
2.会计核算基础应用不够恰当。
从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核算基础的情况来看,其基本是采用实际支出为衡量标准,然后进行实际费用的支出以及收入的记录,这种方式最适合在事业单位中使用,人们称其为收付现制,而对于经营性的收入以及之处业务,通常会适用责任发生制度,这个制度可以说针对收付现制而言的,是一种以权利和责任为标准的收入记录方式。这两种核算基础的收益处理结果不尽相同,前者没有按照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与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没有将会计期间、会计主体所获得的净损益进行正确的计算,因此,无法将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真实完整的反映出来。
3.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
会计科目设置的不合理,也是目前存在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又一理由,由于企业会计科目的不同,其区别也非常大,这就决定了其预算方式以及管理策略也不尽相同,并且不同的事业单位中,其会计科目的种类差别也非常大,但是,其管理以及预算方面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设置标准,这是我国会计领域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我国财务状况紊乱,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受到了影响,管理人员失去了可靠的信息依据,其工作效果也必定有所下降。
(1)会计核算基础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分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又称实收实付制,权责发生制又叫应收应付制,以应收应付作计算收入,费用的依据,会计主体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选取恰当的会计核算基础,一经选定则不能随意变更。我认为既然部分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考虑将会计核算基础改为”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特殊业务调整为收付实行制,并只在附注中披露。”观点有三个:首先,要提高事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同时会计信息的开放性,收入与支出也需要协调发展,资产负债以及资金流动情况都要如实反映,其次就是权责发生制可以有效保障成果核算以及经济评价的准确性,要能够更加科学的反映出单位各种服务以及产品的效果情况,并能够进行合理对比,这样才能够保障财务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最后,就是权责发生制度与风险提示有着密切联系,需要能够保障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披露的及时性与准确性,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流动以及非流动资产的制约和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企业经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淤单位加强管理。强化单位管理的第一步就是从人的思想出发,思想是行为的指导,只有树立正确的管理思想,才能够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行为的积极性,单位财务负责人要确立正确的工作态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要将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够重发发挥其领导作用,推动财务工作的开展,然后,就是一般财务人员的思想,财务人员必须要具备科学人生观以及价值观,由于财务工作的特殊性,财务工作者必须要具备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精神,同时在业务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也要强化学习,其职业道德以及理财本领应该不断提高。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调账的过程中,要积极进行资产清查,将固定资产以及相关制度建立好账目,从而将真实的资产情况反映出来,除此之外,就是强化管理,这似乎属于老生常谈,但是即便是这样,依旧有一些单位存在管理上的理由,建立用人,管理、落实责任的一体化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定期开展资产清产工作,对于收益和支出情况做出全面的汇总分析,发展理由,要及时进行处理,科学引入固定资产的“折旧”观念,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彰显成效。
三、结束语。
在事业单位的发展过程中,会计制度是其最为基本的理论依据,只有建立完善,科学的会计制度才能够有效推动我国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健康、稳定的发展。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形式来看,其中还是存在很多理由,这些理由严重的制约了会计工作人员职能的发挥,因此,强化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各项技能水平,这样才能推动其工作质量与效率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安定做进一步贡献。
第一条会计科目表(略)。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行存款数额。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节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科目。
12345678910。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模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
摘要:直接影响其经济效益,传统的会计制度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的现代化发展需求,无法提升其工作质量。因此,财务会计部门必须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会计管理方式,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减少其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工作,全面分析会计制度改革要点,根据会计核算基础与资产核算变化情况,创新会计制度各类体系,提升制度的可行性,以此增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效果。
一、改革要点。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改革要点,严格控制改革工作有效性。第一,会计核算基本要点。随着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发展,对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求逐渐增高,且国家新会计制度对于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相关会计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会计核算基础的变革,提升责权制度的应用效率。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时候,必须重视收付工作的管理,保证可以利用责权发生制度约束其工作行为,提升的科学性。在此期间,会计管理部门需要总结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律,清除认知经济活动与物质活动之间的关系,合理选择与应用核算基础制度,会计信息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经济情况。第二,资产核算改革情况。对于中的资产核算而言,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经济业务实际情况,改革入账标准,明确固定资产与各类账务处理之间的关系。事业单位会计部门在核算固定资产的时候,必须要重视制度的创新性,发挥计提折旧的作用,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可以真实反映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净值。然而,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在会计管理中,还不能更好地开展计提折旧工作,无法提升其工作质量,甚至会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必须要重视资产核算改革工作,遵循相关工作原则。第三,财政结转与非财政结转结余。我国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在会计管理的时候,重视财政结转结余与非财政结转结余工作,根据资金的用途与性质,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的资金体系,设立两个结余科目,转变传统的事业结余科目,提升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同时,事业单位需要利用细化方式开展财政资金核算工作,对每一项财政支出进行具体的划分,保证将财政拨款结余转为下一年的财政应用项目,或是退回到相关财政拨款部门中,提升结余分配工作质量。这就需要事业单位可以制定完善的.会计制度,全面改革传统的会计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质量。第四,财务报表体系。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而言,财务报表体系较为重要,会计部门必须要对其全面改革,满足现代化事业单位发展需求。首先,财务会计部门需要分析传统财务报表模式,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增加财政补助支出报表,以此反应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其次,财务会计部门需要全面改进资产负债项目报表,划分流动与非流动资产,并予以全面改革。最后,会计部门需要全面重视事业单位的收支明细,并利用信息披露方式对其进行处理,保证年底结余工作有效性。
二、改革措施。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利用合理方式改革会计制度,提升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质量。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一)完善会计核算流程。
会计核算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基础项目,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结合单位财务现状,健全会计核算流程,明确会计核算工作方式与注意事项,为会计工作人员提供可行性的操作方案。例如:明确会计工作职责、原始凭证管理方式、会计账簿的管理方式等,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对于会计工作注意事项而言,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制度完善工作,设立专门的二级核算科目或是三级核算科目,提升其工作质量。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需要改革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首先,要制定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在核算固定资产的时候,科学选择折旧方式,例如:电脑与空调等固定资产的折旧等,以此提升工作质量。其次,改革管理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全面管理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提升其工作效率。
(三)改革财务报表编制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部门需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完善的财务报表管理制度。首先,要求会计人员做好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定期开展资产负债表编制活动,借鉴其他先进经验,提升自身工作质量。其次,需要明确财务报表的编制公式,保证会计人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最后,管理部门需要明确先进流量编制工作要求,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先进流量报表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此反映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财务报表编制中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提升改革工作质量。
三、结语。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转变传统的会计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同时,还要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阶段性的对其进行专业知识与先进技能的培训,增强事业单位核心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改革迫在眉睫,单位不断出台新政策和新规定,会计制度改革是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国家单位改革的宏观大环境的影响,会计制度和准则在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现行的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单位经济核算、预算控制、信息披露、成本考核和绩效评价等多方面的需求,因此,必须对会计核算基础、核算原则、科目设置、固定资产核算、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改革,本文提出了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国务院在20xx年3月1日发表了关于分类推进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表明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因此,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我国单位发展比较落后,部分单位没有明确的功能定位,没有提供足够的公益服务,而且公益服务供给形式单一,不能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没有较为完善的公益服务政策措施,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这些都不利于公益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单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要有计划地分类推进单位改革,稳中求进,实事求是求发展,完善和改革单位管理体制的各个方面,当然,单位会计制度也需进行相应的完善和改革。
现行的《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单位会计制度》于1997年由财政部颁布,并在1998年1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通过规范和确立单位会计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单位在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国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是由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医院、科学单位和测绘单位等会计制度共同构成,并且逐步确立了我国单位会计制度的现行模式,这不仅有利于加强单位自身的经济管理,还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有利于单位自主参与市场竞争和自谋出路。现行单位会计制度统一由原来的资金收付记账法转为使用借贷记账法,同时单位会计对象由最初的三要素更改成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五大要素,而且会计原则更具有可比性、及时性、真实性和可理解性,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还规定了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在经营性收支业务中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采用了收付实现制,《科学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测绘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采用了权责发生制。近年来,众多单位遵循《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会计核算,并且基本建设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此外,权责发生制被众多的单位引入会计核算以及成本核算。
(1)会计目标定位不明确。我国当前众多的单位会计目标不明确,主要表现三个方面:首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范围不明确;其次,整体会计目标定位模糊;最后,众多单位对财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界定不明确。(2)会计核算基础不合理。当前众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配比原则,也不能使实际资产与债务情况得到真实的反映,各项报表本身列报的项目和内容不科学、不完整,使本期的收支费用核算不合理、不真实,不能真实地反映债务和资产情况。(3)会计科目设置混乱。目前,众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混乱,缺乏系统化、规范化和严肃性,没有统一规范,不能提供合理的成本数据,不能为制定决策、实行监督和预算审批提供依据,不利于促进单位会计高效管理。如:应在事业基金总账科目下增设专门核算外来单位投入的货币资金、材料和无形资产的子科目,避免因账目处理随意而带来的混乱。(4)无法满足单位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需要。随着单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单位纳入了更多社会资本,促进了单位新业务的增长,部分地区单位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因此,对现行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修订迫在眉睫。由于会计报表的称谓与单位向外提供文字信息的内容不一致,不符合单位提供的附注和财务说明书,比较容易引起误解,因此,可将单位会计报表改为会计报告。(5)基建会计游离于财务会计核算之外。会计核算时不得多计资产或是收益,也不能少计负债或费用,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基建会计游离于财务会计核算之外,不利于单位会计报表信息的完整性,不利于单位对基建项目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违背了我国预算体制改革的要求。
(1)以适应市场化需求为方向。现行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促进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当前,众多单位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必须创造经济收益,因此,必须要规范管理单位的资金流动,以市场化需求为导向,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修订。(2)以经济实用性为方向。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必须适应市场经济法则,具有公益性的单位其内部的制度构建也要以经济实用性为主导,单位的经济利润是在改革后通过会计核算反应单位的资金流动和使用效率来衡量。(3)完善会计报表格式,健全会计报告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单位领域的不断深入,现行的单位会计制度不仅要体现预算执行的实际支付阶段,还要更好地体现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单位会计报表明细项目要方便上级对单位所发生的公务费和业务费进行考核,尤其是非公益单位所发生的业务费占事业支出的比例比较大,其业务报表要对业务费进行明确分类。此外,由于单位的投资者越来越多样化,事业报表要满足各类使用者的需要,比如当前由预算收支表、业务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以及基建投资表构成的报表,简化通用,满足了不同层次投资者的不同需求。(4)科学管理单位的公有资产。单位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发展,根据《单位财务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单位对外投资、从事股票、期货、基金和企业债券不能使用财政拨款,其对外投资必须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科学合理地确定资产价值。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要求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立足于实践,实事求是,积极借鉴国外会计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根据中国国情,建立科学、完善、符合国际化要求、满足市场化需求和以经济适应性为导向的会计制度,满足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建设。
1.朱春敏.《新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亮点及思考.企业改革与管理,20xx(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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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05应收票据。
4106应收账款。
5108预付账款。
6110其他应收款。
7115材料。
8116产成品。
9117对外投资。
10120固定资产。
11124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12201借入款项。
13202应付票据。
14203应付账款。
15204预收账款。
16207其他应付款。
17208应缴预算款。
18209应缴财政专户款。
19210应交税金。
(三)净资产类。
20301事业基金。
21302固定基金。
22303专用基金。
23306事业结余。
24307经营结余。
25308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26401财政补助收入。
27403上级补助收入。
28404拨入专款。
29405事业收入。
30409经营收入。
31412附属单位缴款。
32413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3501拨出经费。
34502拨出专款。
35503专款支出。
36504事业支出。
37505经营支出。
38509成本费用。
39512销售税金。
40516上缴上级支出。
41517对附属单位补助。
42520结转自筹基建。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
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科目。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
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2.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
(1)购入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
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2)材料出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科目使用方法:
(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摘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直接影响其经济效益,传统的会计制度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的现代化发展需求,无法提升其工作质量。因此,财务会计部门必须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会计管理方式,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减少其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工作,全面分析会计制度改革要点,根据会计核算基础与资产核算变化情况,创新会计制度各类体系,提升制度的可行性,以此增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效果。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改革要点,严格控制改革工作有效性。第一,会计核算基本要点。随着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发展,对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求逐渐增高,且国家新会计制度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相关会计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会计核算基础的变革,提升责权制度的应用效率。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时候,必须重视收付工作的管理,保证可以利用责权发生制度约束其工作行为,提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在此期间,会计管理部门需要总结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律,清除认知经济活动与物质活动之间的关系,合理选择与应用核算基础制度,会计信息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经济情况。第二,资产核算改革情况。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资产核算而言,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经济业务实际情况,改革入账标准,明确固定资产与各类账务处理之间的关系。事业单位会计部门在核算固定资产的时候,必须要重视制度的创新性,发挥计提折旧的作用,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可以真实反映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净值。然而,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在会计管理中,还不能更好地开展计提折旧工作,无法提升其工作质量,甚至会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必须要重视资产核算改革工作,遵循相关工作原则。第三,财政结转与非财政结转结余。我国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在会计管理的时候,重视财政结转结余与非财政结转结余工作,根据资金的用途与性质,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的资金体系,设立两个结余科目,转变传统的事业结余科目,提升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同时,事业单位需要利用细化方式开展财政资金核算工作,对每一项财政支出进行具体的划分,保证将财政拨款结余转为下一年的财政应用项目,或是退回到相关财政拨款部门中,提升结余分配工作质量。这就需要事业单位可以制定完善的会计制度,全面改革传统的会计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质量。第四,财务报表体系。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而言,财务报表体系较为重要,会计部门必须要对其全面改革,满足现代化事业单位发展需求。首先,财务会计部门需要分析传统财务报表模式,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增加财政补助支出报表,以此反应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其次,财务会计部门需要全面改进资产负债项目报表,划分流动与非流动资产,并予以全面改革。最后,会计部门需要全面重视事业单位的收支明细,并利用信息披露方式对其进行处理,保证年底结余工作有效性。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利用合理方式改革会计制度,提升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质量。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一)完善会计核算流程。
会计核算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基础项目,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结合单位财务现状,健全会计核算流程,明确会计核算工作方式与注意事项,为会计工作人员提供可行性的操作方案。例如:明确会计工作职责、原始凭证管理方式、会计账簿的管理方式等,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对于会计工作注意事项而言,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制度完善工作,设立专门的二级核算科目或是三级核算科目,提升其工作质量。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需要改革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首先,要制定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在核算固定资产的时候,科学选择折旧方式,例如:电脑与空调等固定资产的折旧等,以此提升工作质量。其次,改革管理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全面管理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提升其工作效率。
(三)改革财务报表编制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部门需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完善的财务报表管理制度。首先,要求会计人员做好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定期开展资产负债表编制活动,借鉴其他先进经验,提升自身工作质量。其次,需要明确财务报表的编制公式,保证会计人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最后,管理部门需要明确先进流量编制工作要求,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先进流量报表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此反映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财务报表编制中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提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工作质量。
三、结语。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转变传统的会计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同时,还要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阶段性的对其进行专业知识与先进技能的培训,增强事业单位核心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年1月1日起施行。**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z**{288号)同时废止。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原有《》以下简称《制度》难以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约束,新《制度》的颁布正是针对原有《制度》缺陷的改进,本文从新旧《制度》的差异入手,并分析因内容改变所带来的相关影响,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变化影响。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行之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和设置勾稽关系明晰的会计科目,是顺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要求。1997年财政部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旧版《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20xx年的《征求稿》均曾对规范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20xx年《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使得原有《制度》的缺陷日益突显,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趋势、财税改革体系已初步完善、多日趋复杂的会计核算和元化的财务信息需求,对《制度》提出更高的需求,基于上述背景,财政部于20xx年颁布新《制度》在会计原则、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适应事业单位现状的改变。
(一)适用范围比较。
企业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机构,相比之下,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国家分支机构。两者虽然目标差异,但两者的功能互补促进了市场资源合理配置。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为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和满足社会需求,国家已开始逐步分类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同时,许多事业单位为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获取非财政拨款资金,建立附属企业成为有效的方式。但是因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可能面临多元投资主体、会计业务日渐复杂等实际情况,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界限日趋模糊。因此,划定适用范围显示出财政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宏观把握。1997年旧《制度》总则中第二条明确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20xx年新《制度》总则中第二条修订为该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由对比可见,新《制度》规定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其范围相对于旧《制度》规定的我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扩大,涵盖非国有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分支机构,清晰的划定事业单位界限,有利于统一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比较口径。
(二)会计处理比较。
1.资产业务的核算变化。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制度》执行前,多数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是按照初始购入金额入账和列示,从未进行过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其期间损耗未曾体现,不符合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不利于事业单位对所拥有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管理。
(2)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增“累计摊销”科目用于核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其目的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相同,也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xx)36号)中提出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负债业务事业单位相对较少,主要是对科目的改进,包括。
(1)基于对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的考虑,将旧《制度》用于核算借款的“借入款项”拆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核算。同时,对长期借款利息处理进行修订。
(2)明确财政收支线路,将旧《制度》的`隶属于负债项目的“应缴预算款”科目改为“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外,按国家政策与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
由上述科目及要求的改变可知,新《制度》使得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更加明晰化。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较。
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是合理的会计原则。会计原则在旧《制度》包括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在新《制度》包括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明晰性、可理解性。新《制度》删去“收付实现制原则”体现出会计信息质量原则和核算原则的概念差异,删去“历史成本原则”更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但是不足之处在于删去“专款专用原则”财政拨款是针对特定项目的投入,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的显现,如何用好资金关乎社会发展,因此,必要的原则规定和配套的科目设立显得尤为重要。
(一)对会计制度体系的影响。新《制度》在固定资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的理论突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余和结转细致的划分和设计,以及进一步规范非财政补助结余和结转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引导事业单位逐步与20xx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接轨,共同构建具有统一、可比口径的会计制度体系。
(二)对事业单位价值的影响。新《制度》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废除“历史成本原则”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激励事业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同时,这也对事业单位和相关的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对资产计量模式的影响。我国事业单位的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均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难以反映真实会计信息的问题,自20xx年起,部分事业单位可以选择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可以避免财务信息的失真,可见权责发生制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趋势。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事业单位所面对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事业单位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其从事财务人员必然面临未曾接触的新业务和新情况,会计工作的难度和财务管理风险不断增加,新《制度》的出台正是适应这种变化的政府宏观调整。同时,也体现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处理正在与企业会计处理接轨,实现社会财务信息的统一比较口径。
事业单位原先的会计等式中,就资金的占用和来源而言,二者是等同的。
主要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其主要适用的情况是有着单一的资金和简单分配方式。
已经无法与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现实需求相适应。
新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等式,资产指的是负债和净产值二者的综合。
资产、支出之和与负债、净产值、收入之和相等。
新会计等式下主要是采用借贷记账法,这就能够与现代会计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很好地利用了事业单位的资金,并促使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大提高。
(一)高度重视新会计制度,对财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事业单位的领导应该高度重视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合理配置相关财会工作人员,以便内部风险的控制能力得到增强,将针对会计的监督控制工作做好。
企业可与新会计制度的新要求相结合,同时综合考虑事业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地改进和完善现有的财会工作制度,促使财会工作制度更具可行性,从而有效地实现和控制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
(二)针对新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和财会管理队伍建设。
为了了新会计制度相适应,事业单位应该对会计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进行及时更新,促使其更加熟悉和了解新会计制度。
对于财会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培训教育,以促使其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并不断提高财会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促使其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其次,为财会管理队伍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可选择将一些高素质人才有针对性的引进来,以作为财务管理力量的补充,促使事业单位不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
(三)对如今的预算管理和控制进一步加强。
事业单位经济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财务预算管理这一重要保障,所以,在新会计制度下应该更加重视预算管理和控制。
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涵盖的内容主要有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等。
事业单位应当以自身经营管理情况为依据,来采取相应的预算管理手段,以便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都贯穿着财务预算。
不仅要充分考虑刚性开支,即基本业务的预算和正常的经费开支等,而且要将一部分柔性开支预留下来,以免会有一些不可预见的项目出现,导致出现不平衡的单位收支。
在执行和监督预算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下达的各项预算,同时根据预算审批权限来将各项工作做好。
关于内部审计,要进一步加强监督,以便有效控制预算执行。
(四)对会计监督进一步强化,促使新会计制度执行力的提升。
为了在事业单位内部全面而有效地贯彻新会计制度,以防发生违规违纪等腐bai行为,或者是与财经纪律相违背的行为,以便于事业单位可以正常地运行财会工作,事业单位要对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以便更加有效地监督和评价新会计制度,分析其具体执行情况。
并尽快制定出更加完备的措施,同时尽早落实下来。
使事业单位在执行和决策一些重大经济业务事项上更加明确,诸如进行对外投资和调度资金等,以便促使事业单位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将有效的财务评价体系建立起来。
面临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为促使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就需要以企业资产负债表为参考依据,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财务报表制度,将科学有效的财务评价体系建立起来。
从而使其将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更好更全面地反映出来,尽量避免一些失误和缺陷的发生,从而更加有效的保护事业单位的各类资产。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05应收票据。
4106应收账款。
5108预付账款。
6110其他应收款。
7115材料。
8116产成品。
9117对外投资。
10120固定资产。
11124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12201借入款项。
13202应付票据。
14203应付账款。
15204预收账款。
16207其他应付款。
17208应缴预算款。
18209应缴财政专户款。
19210应交税金。
(三)净资产类。
20301事业基金。
21302固定基金。
22303专用基金。
23306事业结余。
24307经营结余。
25308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26401财政补助收入。
27403上级补助收入。
28404拨入专款。
29405事业收入。
30409经营收入。
31412附属单位缴款。
32413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3501拨出经费。
34502拨出专款。
35503专款支出。
36504事业支出。
37505经营支出。
38509成本费用。
39512销售税金。
40516上缴上级支出。
41517对附属单位补助。
42520结转自筹基建。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
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科目。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
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2.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
(1)购入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
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2)材料出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科目使用方法:
(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
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开支的工、料、费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本科目使用方法:
(1)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6)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7)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事业单位应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124号科目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应付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203号科目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
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明细账。
第204号科目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
2.单位预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3.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7号科目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金等。
2.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208号科目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
应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9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10号科目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各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等专栏。
2.单位一般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除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有关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详见“材料”科目说明。有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核算,详见“经营收入”科目说明。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302号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租金,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出售、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303号科目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
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
第306号科目事业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
4.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7号科目经营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
4.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第308号科目结余分配。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2.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
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3.年终,应将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结余。
5.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加以注明。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财政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为加强预算资金的核算管理,主管会计单位应编报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在申请当期财政补助时,应分“款”、“项”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补助时,应按计划控制用款,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款”、“项”用途如需调整,应填写“科目流用申请书”,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
2.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应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
第403号科目上级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2.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4号科目拨入专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
4.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405号科目事业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要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2.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取得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经财政部门核准,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应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和本科目。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通过本科目反映,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收入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账。
第409号科目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取得(或确认)经营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发生销货退回,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经营收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单位,按不含税价格借记本科目,按销售时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单位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折让和折扣,应当相应冲减经营收入。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单位可根据收入种类设置明细科目,也可以并设若干总账科目。
第412号科目附属单位缴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2.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缴款退回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缴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413号科目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2.其他收入以单位实际收到数额予以确认。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退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收入种类,如“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捐赠收入”等设置明细账。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拨出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对附属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性补助资金或专项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5.本科目应按所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拨出专款。
1.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所属单位报销专款支出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1)专项资金如系上级单位拨入的,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本单位用自有资金设置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拨款,按资金渠道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所属单位尚未报销数。
5.本科目按所属单位的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03号科目专款支出。
1.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3.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工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按专款的项目设明细账。
第504号科目事业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其财政补助资金必须按拟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
2.事业支出应按以下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3.事业支出的报销口径规定如下:
(1)对于发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和抚恤救济费等,应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后列报支出。
(2)购入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材料可在领用时列报支出。
(3)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和管理部门支付的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标准和实有人数每月计算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4)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按核定的比例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5)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6)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事业支出处理。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业务成果或产品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5.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正确划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界限。对于能分清的支出,要合理归集,对于不能分清的,应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
6.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05号科目经营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已销产品实际成本。
2.经营支出一般应按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经营业务种类较多的单位,应按经营业务的主要类别进行二级明细核算。
3.事业单位发生各项经营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经营性劳务成果或产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应按单位经营业务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509号科目成本费用。
1.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列入劳务(产品、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2.业务活动或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产品验收入库时,借记“产成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经营类别或产品品种设置明细账。
4.对于成本核算业务较复杂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必要的成本核算科目。
第512号科目销售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月末,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科目;交纳税金及附加时,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商)品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账。
第516号科目上缴上级支出。
1.本科目核算附属于上级单位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2.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17号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对附属单位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补助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接受补助的附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520号科目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第三部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
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上交下拨款项数字。年终前,对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包括追加追减和上、下划数字)以及应上交、拨补的款项等,都应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交、下拨数一致。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应交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拨款应截至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
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年的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
事业单位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应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一般应同实存的有价证券核对相符。
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事业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冲转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事业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的编审。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报表格式及说明详见本制度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凭证》、《事业单位会计账簿》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对于有专款收支业务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要求编报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报表格式另定。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正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一、各单位应当加强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报表的数字要根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汇总,切实做到账表相符,有根有据,不得估列代编。
二、会计报表要层层汇总,上级单位要在编制本级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并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冲销后,逐级汇总上报。上报上级单位和同级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国有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期限,向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报送会计报表。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特殊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四、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三种。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按财政部决算通知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年报应抄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一。
:随着单位工作的开展,固定资产购置日渐增多,金额也日趋增大,随之而来的是固定资产诸多的管理问题,如:管理制度滞后,落实不到位;采购制度不规范,调拨手续不齐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等等。本文就单位实施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新的会计制度后,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为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部出台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定义、管理、购买、处置等都有很详尽的说明。并在20xx年度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有了很明确的定义,对固定资产要计提累计折旧有了要求。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
1.在梳理单位固定资产和存货的过程中,出现家底不清,账实严重不符的现象造成有些固定资产买重、买多,存在严重浪费,有些固定资产没有入账,有的入账但找不到实物,没有固定资产卡片;有些固定资产已经报废但是找不到报废审批流程和报废处置相关手续,也没有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说不清到底有多少固定资产,到底有多少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多少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未进行报废流程,造成账实严重不符,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2.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虽然相关单位一再强调要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但仍然有很多管理人员不重视,没有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度的基础上制度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及时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梳理,对于固定资产清理盘点过程存在问题置之不理,未看到固定资产调拨单,却按领导授意把资产调拨事后也未补齐手续,有些固定资产已购入使用,因管理人员懒散迟迟不入资产帐,甚至有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多人管理,随意调拨资产互不通气,还经常更换管理人员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十分不健全,有些单位虽建立了制度但都是流于形式,完全不按照制度办事,人员责任心不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xx])52号等有关规定,有些单位已经在当地财政局的要求下进行了部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但是工作比较滞后,录入工作不及时,对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以及对管理系统操作内容理解有偏差,都有可能造成资产信息错误,不能真实反应资产情况。有些资产随意编号,有些资产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去归类、管理等。没有从根本意义上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只是简单的进行固定资产信息登记。在给固定资产贴标签时也是不认真,与固定资产信息系统不符。与财政部提出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相脱节。
3.监督机制不健全从目前固定资产的管理看,主要是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财务部门很被动,往往是财务部门推着资产管理人员工作,造成工作不及时,账物分离或者账实不符。而且没有专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固定资产工作不能更好的开展,所以固定资产也往往不能充分有效利用。
研究新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做更全面的诠释。对于有些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使用年限也可能长也可能短的产品,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也很难把握和认定是固定资产还是存货,因此财政部门应该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重新界定固定资产的范围,对于固定资产目录也应该细化。这样才能使资产得到充分管理。
1.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应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作为一项重要举措,纳入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范围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基础,依据《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价内容、指标和方法,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以及收入上缴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客观评价,首先由相关部门进行自评,然后由单位组织相关的评审团进行考评,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布,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造成资产损失、流失或者资产管理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并督促其改正。这样才能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使用效益。
2.通过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机制,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年初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编制预算,审批部门严格审核计划的合规性并控制购置标准;二是在执行预算时,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控制,对于政府采购目录类的资产应做到应采尽采,并通过政采监督资产的购置需求是否符合履行职能的需求,做到资产不重复不盲目的购置。
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xx])52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输入电脑的固定资产信息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通过计算机网络,使得固定资产的信息数据共享,加快信息处理速度和传递速度,使得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报废等生命周期信息能够在电脑中很直观的反应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减少了人为沟通传递信息过程中出现错误的概率。
4.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首先得加强会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的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方法。增加固定资产的盘点次数,原来的定期盘点,一年一次是远远不够的,对盘点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能只流于形式,需要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同时参加,互相监督。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标签管理,一物一签,盘点的同时及时核对标签,对固定资产做好定期核查工作,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形成预案。完善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自我约束机制。
[1]毕雪梅.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沈阳干部学刊,20xx(2).
[2]谭琼.新单位会计准则的内容及影响分析[j].财政监督,20xx(29).
[3]乔元芳.解读新《单位会计制度》的八项主要突破与创新[j].新会计,20xx(02).
摘要:目前,我国亟待改革,这样才能适应中国的经济环境。笔者首先分析了我国现状,然后提出了改进我国的对策,旨在说明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对促进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和中国经济增长具有很大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事业单位紧随其后,寻找长久的发展之路。为了使事业单位的发展更上一层楼,标准需做到与时俱进,才能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因此,本文主要探讨了的改革,旨在促进事业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现状。
1.会计核算目标不准确。
目前,中国的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现有的会计制度包含的会计核算内容较多,但目标不准确,这样就会导致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无法与整体保持协调统一。与基建项目核算相比,事业单位的一般核算与其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单纯通过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无法得出准确的结果。当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出现问题时,就可以真实反映出目前事业单位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制并不科学。因为会计核算主要是通过收付实现制体现的,那么收付时间就成了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将其作为规定所属的时间,就会使得所有的收入和费用都会被算在本期的会计核算体系中,这就不能很好体现收支情况、预算情况和负债情况。由于业务的性质不能很好地进行区分,这势必会产生成本计算和费用使用计算不明等问题,影响事业单位财务预算。
3.固定资产会计制度不能体现实际价值。
目前,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需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才能反映出实际价值。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并没有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核算,而是依照收入的比例或者以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获取资金。或者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没有仔细审查,这样就无法判断固定资产的损耗究竟如何,也就无法反映其真实的价值。
4.会计报表体系不完善。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主要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这样会计报表的作用就失去了意义,无法真实反映会计信息,尤其是现金流量财务报表的丧失,使得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时常出现问题,事业单位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和投资等活动。资产负债表的制定虽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但时常会出现会计的时间和理念混淆的问题。
二、改进我国的对策。
一般情况下,是通过“收入”和“支出”进行计算,因此,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可以将二者合并,这样就可以在兼顾建设单位的同时,有效处理预算和决算的问题。在资产负债表中添加“专项基本建设结余”项目,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表的信息,从而能够全面反映出基建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增加“在建工程”和“基建拨款”项目,等到工程竣工后再将“在建工程”并入到“固定资产”项目里。
2.运用权责发生制。
传统的主要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为了实现会计制度的改革,需要融合权责发生制,这样就可以对业务进行整体核算,实现预算与财务会计的融合,在财务报告之中还可以体现预算报告的内容。这对于财务人员来讲无疑是很大的挑战,不过却可以充分反映出资金的实际情况。而且,的改革是伴随中国的会计体系不断完善而进行的,基于收付实现制存在的种种问题,所依靠的不仅仅是权责发生制,还要坚持将其作为核算的基本准则,逐渐加大使用力度,这样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预算和财务会计工作情况。
3.解决固定资产问题。
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问题的解决方法,需要在事业单位原有的会计制度之上结合企业会计制度,这样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就可以得到有效的`体现。在国库集中支付的状态下,根据价款状况和资产存款等项目,使用计提折旧基金时,要侧重体现“累计折旧”,这样才能反映出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对于一些原有的项目要适当进行删减和相应的完善。
4.完善会计报表系统。
第一,改革会计报表体系,建立资产负债表,将收入和支出统一管理核算,使财务信息更加明确,一目了然。只有明确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才能够通过合理的体系展示财务信息,为决策提供合理的依据。第二,由于的会计信息的信息量有限,所以,需要找到更加明确的会计信息。了解现金流量,明确事业单位的资金状况,找到其与会计主体的利益关系,就可以实现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明确化。第三,完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这样才能实现会计报表系统的改革。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实在必行,这样才能够使事业单位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推动经济的发展。目前,中国的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全球一体化的浪潮不断来袭时,我国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与此同时,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人员要注意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协助实现的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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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制度是会计领域的重要内容,预算会计制度的全面性与稳定性对提高整个社会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逐渐建立,并形成了新型的预算会计模式。这种发展变说明了我国预算会计的变化,不仅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且也推动了预算会计制度的创新发展。
(一)缺乏合理的预算会计体系。
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预算会计体系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关系到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采取的预算会计体系涉及到了各项内容,并将预算会计体系划分为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这种条块分割的方式不仅无法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也无法真正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此外,我国预算会计制度仍旧处于探索阶段,具备不合理性与不全面性。
从整体角度分析,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存在非常多的弊端与问题,所以需加强实施会计制度改革。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之中,改革形势与改革方法存在多样性,改革效率却难以提高。归根结底便是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观念有所落后,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缺乏责任感与创新性,导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法得到深层次变革。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所采取的预算会计制度是上个世纪所制定的,虽然在近几年的发展进程中得到变化,但是从某种角度分析,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采取的预算会计制度呈现出了不灵活现象,这种现象过于死板,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趋势不符合,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阻碍作用。因此,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以而言,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四)预算会计信息内容缺乏透明性。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政府的职能正在发生变化,要想真正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信息的完整性,需要针对性的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保证该体系的公平性与透明性。另外,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角度分析,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核算过于简单,各类财务信息内容比较狭窄,无法真正反映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现象,也无法将政府绩效与成本信息报告进行反映,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一)对未来预算会计制度的发展模式进行探究。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要以政府为主体,构建新型政府会计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转变为政府会计,将总账与明账之间的关系进行探析。另外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还需要积极转变为非盈利组织会计,不以盈利为目的,能够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部门会计。第二,要将权责发生制赢取其中,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特征制定具有国际化发展特点的会计核算制度。还要根据会计核算基础的基本特点,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现如今我国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素养,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象,所以需要积极引入权责发生制,比如国有资产收益已经安排没有拨付的支出等结算收支需要采取权责发生制对资产信息进行整合与分析。
(二)预算会计制度下部门预算改革带来的影响。
第一,部门预算需要将部门收入以及部门支出的内容进行准确反映,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作为主要核算对象,实现对所有资金收支的预算。此外,由于我国基建会计存在一定的特殊,所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之中需要适当的添加会计科目,以此实现资金核算[4]。第二,零基预算作为一项重要的预算方式,对预算会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采取零基预算的方式,将资金收支信息进行整合,只有在这种模式下才能真正满足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要求,才能真正保证资金的可持续使用。
(三)预算会计制度下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带来的影响。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之后,传统模式下所存在的预算资金流转方式会发生变革。无论是财政收入、总预算会计、各项经费都会汇总到财政总预算会计之中。传统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方式逐渐发生变化,也正因为如此,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所采取的收付实现制也将会受到严重的挑战[5]。比如我国当前行政单位的工资是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转入到职工银行卡之中,这种方式下财政总预算会计需要严格按照拨款数据做出一笔支出的变化,但是一笔支出的方式与“收付实现制”有所不符。
(四)政府采购制度所产生的影响。
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要的资金包括预算资金与其它资金,一般情况下所有的资金全部由财政部门所管理,并由财政部门进行支付。通常情况下,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之中,各项资金在流向财政部门的时候会导致整个收支过程中资金流动的脱节。除此之外,根据我国政府所制定的各项采购制度可以得知,所有在采购计划之中的商品需要由采购部门进行管理,并由相关部门部门支付相关的资金。近年来,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政府采购的规模得到拓展与扩大,所以为了实现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的全面性与精准性,贝儒要在总预算会计支出之中设置相应的财政直接拨款科目,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将预算会计制度的意义进行展现,将作用进行发挥。
《》于20xx年初施行,施行效果有好有坏。我们只能客观的分析制度施行以来获得的成果及不足之处,对制度的不妥之处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扬长避短,已完善事业单位的新会计制度。
一、“存货”科目的设置问题与解决方案。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活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产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在新制度中,事业单位在施行的业务项目或开展其他活动中,将耗用的材料或物料、包装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确认的工具、设备、商品、动植物都计入“存货”中进行计算。这不仅增加了“存货”的数量和种类,同时使得“存货”计算变得琐碎复杂,给核算增加了难度。这种问题的特点是不难解决,但在与繁琐和混乱,更不可推积,一旦推积,将会因为账目的不清而出现鱼龙混杂、偷梁换柱的现象,造成经济的损失。例如,某事业单位中,在非独立核算的的生产经营业务中,其“存货”定义中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作为“存货”账户中的二级科目建账核算,但还在二级科目下进行分支,根据产品的种类,材料的性质、性能上进行划分进行三级及以上的核算,这将导致问题的复杂化,可能会出现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面临的是同一个问题,却出现的多次解决,解决方案不同,工作人员之间出现协调问题,扰乱业务的正常运作,导致账务的处理不善出现核算失误、错漏等问题。再者,新制度是规定随买随用的存货不需要计入“存货”之中。然而事业单位可能是偷工减料,对制度进行有意的误解,在不需要计入“存货”中的与必须计入“存货”中进行偷懒,造成必须计入“存货”中的并没有真正的计入,而是记为直接支出账目。在工作上的直接偷懒,将导致账目的根源出现问题。基层的工作人员加大支出项目,这对于事业单位而言是致命性的损伤,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与分析,更是导致预算上的失误,监控与管理制度大大降低。针对以上问题,根源是层次的处理不善及人员的`监管力度不足。对于第一种情况,应将新制度“存货”科目下各二级科目作为总账科目,设置“原材料”“半成品”等为一级材料。同时兼顾“存货”作为报表进行严格审核,将随买随用的存货直接以支出的形式进行管理。事业单位的高管对会计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对其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以严格的制度规范其业务操作,制定严格赏罚分明的制度,杜绝会计人员的偷工减料,提高核算的能力,在业务上减少错误的产生。
二、非流动投资资产项目核算问题与解决方案。
非流动资产是指不能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在新制度中,事业单位针对以上的非流动资产设置相应的核算科目,目的在于清楚的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明确核算,这有利于和流动资产进行明确划分,对于资产的预算,项目的投入,工程的建设有良好的保障,大大提高了资金的投资使用率。新制度对于非流动资产的核算问题中,采取了各类资产与相应资产作为对应账户处理的核算方法。简单的说,事业单位中有多种业务需要处理,很多的工程种类,有自建的、正在改建的工程、扩大建设的工程且正在实行的工程等等,以上工程在进行结转时,账户做如下处理:借即事业支出:固定资产;贷即银行存款:非流动资产基金—即固定资产。这就表示事业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固定资产的增加即为固定资产占用基金的增加;反之,若是: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在建工程,则表明事业单位进行的工程业务中,在建工程减少,那么在建工程占用基金减少。这可以看出,事业单位非常注重资产与基金的问题。其原因分析为,《》中对非流动资产基金中规定了两个要点: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2、本科目应当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虽非常注重各类资产与其对应的资产基金相对应的关系,清晰明确了各类资金的来源渠道及其与之相关的使用情况,但总会顾此失彼,忽略了资金的变换关系,各类非流动资金有明确的来源,却在使用的过程中为工程的需要而不断变换。对于这种漏洞,事业单位可做如下处理:1、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是新的新增的会计科目之一。同非流动资产相类似,科目核算管理和反应了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及相关的财务情况,但是应增加追踪管理。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明确资金的来源的同时,还需注重追踪资金的变换,明确资金的使用流程。这不仅使得资金的使用透明化,更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这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是极其有帮助的。2、在会计的账目核算中明确实物的流通与相应使用资金的情况,如在建工程完成施工且交付使用之后,就及时变更为固定资产,相应的在建工程的占用基金也立即转变为固定资产的占用基金,这就间接完成了资产就是资产,净资产即净资产,明确了资产的类别,使账目的处理更为清晰。账目处理就可变更为: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相应的,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事业单位可尝试此种方法,并以此为例,在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时,或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时使用。这不仅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更是提高了经济效益。简单的例子分析为,某事业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拥有的著作权进行长期投资,且该著作权原价值为15万元,但已摊销了2万元。故此,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应为:借:长期投资13万,累计摊销是2万元;无形资产—著作权是15万。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13万;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13万。如此,账目的核算就清晰明了,逐渐形成一种规模,增强监督管理的力度,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支出类科目的核算问题及解决方案。
新制度中,在应收票据贴信息、期末外币账户汇总损益以及应付票据手续费这三项核算账目中,规定的是采用“经营支出”或“事业支出”进行账目的核算。但是,此举方案与新准则、新制度中规定的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分别界定为事业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支出(或费用)产生了冲突。在事业单位中,贴现息、汇总损益、银行手续费属于占用资金而产生的费用支出,但却不是业务的经营活动,事业的活动中的产物。这就要求这三项的账目核算应该计入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支出项目,而不是计入经营支出或事业支出,明确的支出科目的划分,进行明确的核算。改革后的方案明确为:应收票据贴现是,借:银行存款,经营支出(贴现息);贷:应收票据,而是借:银行存款,其他支出—利息支出(贴现息);贷:应收票据;期末核算汇兑损益时(以“银行存款”外币账户调整进行分析),改革变通后是采取汇总损失:借:其他支出—汇兑损失;贷:银行贷款,汇兑收益则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汇兑收益;在支付应付票据手续费时,变革借:经营支出(或事业支出);贷:银行存款,而是借:其他支出—手续费;贷:银行贷款。采取变革后的方案,上述三项支出核算问题可得到详细的处理方案,减少冲突,避免事件的麻烦处理,会计人员的核算变得简单明了,尽最大可能规避风险,是核算精益求精。这也是在考验会计人员处理问题的能力,刺激事业单位的发展与变革。我国由市场的计划经济变为市场经济,以适应经济的发展速度,给予市场更多的自由,政府只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而不再是之前的大力干预,这是在扼杀市场的生命力,过多的干预反而使市场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在事业单位中,同样需要变革,有变革才有发展。事业单位需要不断完善会计制度,以适应变化莫测的市场变化,同时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问题,事业单位应该在制度的进行中,及时作出总结,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并针对弊端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昧的生搬硬套。同时,培训合格的财务人员,减少在账目中出现的错误,提高账目核算的正确率,也是为资金的预算,项目的产出投出做好明确的规划,结合市场的走向,国家的方针政策,规避风险,以适应当今社会的财政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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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丽娟.基于权债发生制的我国政府会计改革[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xx(11).
财务报表体系中与资金有关的报表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无法实现对事业单位的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一定程度会造成资金浪费问题,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资金问题是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的关键,是事业单位发展中集中精力解决的问题。
(二)财务报表体系存在缺陷。
财务报表体系没有对资金运动以及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准确的说明,不利于财务报表体系的具体使用,对事业单位的发展会形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经过了重新修订,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会计制度,有效解决了旧会计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取消和增加了一部分会计科目,进一步规范和调整了会计科目。
但是,新会计制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和财务会计管理。
旧会计制度没有详细的编写现金流量表,不利于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发展形成了不利的影响,新会计制度为了加强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工作中将编写现金流量表作为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并引进了权责发生制,但由于缺乏科学的编写依据,依旧造成了一些问题,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
三、完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的具体途径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要突出自身管理的优势,在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必须加速推进体制改革工作,优化和完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报表体系,真实、可靠的反映事业单位资金运动情况,加强资金管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一)完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下的资产负债表。
旧会计制度下资金负债表的恒等式存在问题,不能从动态上反映单位资金运动情况,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关系。
现阶段,事业单位的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已经加入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了管理,有效加强了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有效促进了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二)完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中与资金有关的报表。
这些被取消的科目所核算的内容并入了新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使核算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取消的会计科目内容包括:借入款项、转款支出、拨入转款等,恒等式计算内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资金收入和资金支出的会计科目更加准确,对资金核算具有重要意义。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一、资产类。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相关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取款项或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有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国债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回应收票据,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接受劳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预付账款的资金性质(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物资或劳务,按照购入物资或劳务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确定的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资产购置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资,且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预付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预付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收回或转销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事业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取得存货成本的资金来源(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发生自行加工存货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自行加工存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
三、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
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自行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
自行加工的存货在加工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时,借记本科目(生产成本),贷记本科目(领用材料相关的明细科目)、“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加工完成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生产成本)。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相关财务制度仅要求进行实物管理的除外。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情况下,按照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1.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发出存货,按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捐赠、无偿调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实际捐出、调出存货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存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存货的实际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长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时,按照所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4.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二)长期债券投资。
1.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以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长期投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有关说明如下:
1.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事业单位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
3.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项目和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四、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贷记“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科目;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4.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参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实际计提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
2.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或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出售固定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文物和陈列品;。
(二)动植物;。
(三)图书、档案;。
(四)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四、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四)事业单位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六)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七)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五、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
四、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安装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总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三)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报经批准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或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转让无形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2.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按照核销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对应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
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如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二)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三)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
(四)事业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五)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重新计算摊销额。
四、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无形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本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累计数。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待处置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相关收入、发生相关费用的处置项目,还应设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四、待处置资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规定报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核销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应收及预付款项核销〕或“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科目〔长期投资、无形资产核销〕,贷记本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处置存货〕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
3.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
4.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三)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捐赠、调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捐出、调出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捐出、调出存货〕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捐出、调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本科目。
(四)转让(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转让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
3.转让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照本科目“四(二)”有关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价值及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二、负债类。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归还短期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提应缴税费,直接通过支出等有关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缴纳的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三、应缴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费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科目〔出售不动产应缴的税费〕或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存货”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我国各项财经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事业单位在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考核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改变,同时也改变了预算会计运行中涉及的内外部环境。所谓预算会计主要是指以预算管理作为核心,以发展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作为基本目标,以预算的收支核算作为重点内容,核算各事业单位预算资金运动的过程、运动结果的会计体系,它的运行为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提供了最基础的会计数据资料和信息。因此,为了进一步保证我国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保证各项财政拨款资金的高效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是事业单位必须正视和深入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国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了公共财政体系,并先后推出了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收付等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方案。这些举措的推行有效地防范了各项贪腐现象的发生、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是对原来的会计体系、预算体系制度的一次大的冲击,实现了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制度的完美结合,全面推进了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步伐。但是,在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中问题频出,严重影响了改革与创新的效果。
目前,我国大部分事业达内的预算会计基本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来进行会计核算的,对于财政资金的流向基本都集中在年度预算中,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但是,这样很容易使事业单位忽视了对长期资本的管理,无法实现在一定经济周期内对资本的全面、有效地管理,最终对事业单位的各项预算决策的效果产生影响。例如:很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欠妥,有的不计提折旧,有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完善性,导致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虚增或降低,而在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报表中无法真实、可靠、科学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共同构成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报告体系。在会计报表体系中,资产负债表是静态报表,它所呈现的是事业单位在特定日期内的财务状况;收入支出动态化报表属于动态化的报表,所呈现的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支出的分配情况。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是遵循一定的原则制定的,在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是静态与动态的两种信息。这种方式完全缺乏理论支撑,并且在设计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即: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同时,在事业单位的与制度中,不仅将资产、负债、基金等内容纳入到资产负债表中,更是将收入、支出项目也反映在其中,很明显,在这张报表中存在财务数据上的交叉和重复,从而导致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基金总额出现虚增的现象,这对了解事业单位的财务实际状况造成了障碍。
在原来的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的发放、固定资产的购进等财政资金基本都是由国家、地方财政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到事业单位的。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目前,这些资金都是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的程序规定直接拨付到统一的账户、采购专用账户中的。例如:目前很多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收入已经不再表现为过去的货币资金的形式,而是通过多方面形式表现出来的。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逐步深入实施,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发生了这种变化。针对这种变化,如果事业单位不能及时调整对应的会计科目和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就无法真实、科学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的实际财务收支情况。可见,事业单位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忽略了资金来源产生的变化,导致由预算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例如:在无形资产的摊销上,现行的会计制度中分成不同的情况来对待,对于那些已经实行了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在收益期内平均摊销无形资产,并将摊销后的金额计入到经营支出中;对于未进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而是将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到事业支出中。可是,对于那些金额大、期限长的无形资产如果一次性摊销一定会对无形资产的价值估量带来偏差。
预算会计信息体系的完善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同要求。如前所述,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与会计制度中缺乏针对性、系统性,无法满足预算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因此,必须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信息体系进行完善,提高会计信息的获取效率,促进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核算效率的提高,促进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公开性。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必须从本质上彻底改变现行的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状况,在加强财务信息完整性、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为促进事业单位可持续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
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是保障事业单位会计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的基本前提。事业单位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预算的编制工作,避免出现重复性预算编制,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科学性。例如:对于事业单位的收入,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将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进行分类汇总,一定要将财政返还收入纳入预算外资金中。再例如:在现金流量上,要通过权责发生制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资产与现金流量,从而进行全面的成本分析,以保证收支平衡的同时,时间事业单位的科学化决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与深入,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收付实现制已经无法满足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的要求。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各事业单位应立刻采取权责日发生制,真实、有效、完善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的基本财务状况,实现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目标。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必须对现行的预算会计科目进行改革与创新,例如:将一些一级科目改为按部门设置,实现预算科目的分类管理;可以增设二级、三级会计科目,拓宽现有的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真实全面、完善地反应事业单位的预算情况;优化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改进“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预算款”等账户的核算方法,形成科学而完善的预算会计管理体系。
总之,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复杂性的、系统性的工程,在对其进行理论创新的同时还必须在实践中进行创新。虽然目前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与创新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一定能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概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进行展开,为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了参考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在这几年来也加速了改革的步伐,这样的环境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来的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形式大部分都是依靠财政拨款,而如今资金来源形式多渠道。这样的变化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带了重要的影响,从简单化的经费收支核算向企业化核算的方向前进,这样的状况使得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符合其需要。从另外一个方面而言,事业单位之前所实施的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非常突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对于这样的状况,为了符合当前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要求,势必要改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实施,使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
会计制度是实施会计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办法、条例以及程序。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财政部于1997年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20xx年12月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修订并颁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实施中与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主要包含了下述几个层面:首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于企业而言是比较单一的,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财政拨款、记账、算账、报账等活动,并且在资金流通上亦是具有唯一性的;其次,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在核算层面上是有着相应的独立性;最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需要加强监督与管理,不然容易导致会计数据信息失真。
(一)收付实现制核算所带来的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是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的,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对比,通常会把事业单位中的所有收入当作是核算期的收入,把事业单位中所有的现金支出当作是核算期的支出,这样就会直接导致核算期内事业单位收支的配比出现问题,使得有关会计数据信息无法正确地反馈出目前事业单位的收支余额以及预算的实施状况,无法准确、完整地核算和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全部的资产以及负债。这样就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降低了绩效评估层次,进而在一定水平上降低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价值作用。
(二)资产核算部分所面临的问题。
作为会计管理系统中的一项非常关键的内容,事业单位的资产核算常常在会计操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所以,对于资产核算中所面临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1.固定资产核算数据信息正确率有待加强。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是按照实际的成本价值进行入账处理,与此同时,相应比例的固定资产基金也要入账,以便未来的创新以及维护。然而,固定资产后期的运用或转移时,无法计算出磨损的价值与转移的价值,也不用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没有紧跟着时间的流逝而产生改变,进而虚增了事业单位中的资产总额。因为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费用没有涵盖固定资产中的折旧费用,所以,这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形式不能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完善的成本数据构成,导致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不够彻底和真实,无法体现出资产中的具体价值。
2.无形资产的核算所面临的问题。
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存在一定问题,不够健全的无形资产核算系统,不科学的无形资产的会计监管机制,致使无形资产的价值常常没法获得较为科学的评估。对无形资产账面的忽略,致使无法正确的对无形资产价值和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实际上,在日后的生产和运营管理中,无形资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作用,事业单位会计对无形资产的忽略,通常会致使其价值白白的损失,减少了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三)会计报表反馈的数据信息不够具体和到位。
1.资产负债表有待改进。
事业单位所实施的会计核算,其资产负债表需要根据“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个公式进行制定,部门单位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需要进行独立列示和比较。而事业单位把收入与支出这两项纳进资产负债表,把静态要素中的资产、负债以及净资产这三个指标和动态要素中的收入和支出这两项汇集在同一张资产负债表中加以反馈,这样资产负债表实际上成为了一张科目余额表,这样不仅减少了资产负债表中呈现财务情况的价值,也不满足实际需要。
2.现金流量数据信息反馈不及时。
根据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单位有权利选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的根基。就现在来说,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对运营管理业务事项都是采取权责发生制。在权责发生制的影响作用下,收支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两个事项不能全部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现金和等价物的涨幅状况。除此之外,事业单位的运营管理业务具有收支结余的状况,这同样无法正确的反映出运营管理中现金的净流量。
3.表外数据信息披露不够。
事业单位中表外披露的形式主要包含了报表的附注与财务状况说明书这两种。然而,就现实状况而言,我国大多数的事业单位表外所披露的信息量是非常不足的。与企业单位相比,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缺乏实质性的附注内容,对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应用也远远比不上企业单位。
(一)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方向,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需要有选择性地、逐渐地进行引入。采取权责发生制,要做好全面的调节和预备工作,为逐渐形成完整的权责发生制起到基础性作用。
(二)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
对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核算形式的改善,我们能够参考现在企业所实施的会计制度,设定“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这个科目。对固定资产实施计提折旧,把折旧资本当作固定资产原值中的减项纳入资产负债表当中,充分表明固定资产的净值,反映固定资产中的新旧层次。在进行计提折旧中,需要在固定资产的预计运用期限内,把固定资产原值去除其预计净残值中的余额,选用合适的折旧办法计算出折旧金额实施摊销。与此同时,计入相关成本或者支出当中。而事业单位能够较好运用在建工程这个科目,如果采购需要建立固定资产或需要建设工程辅助的固定资产时,要把相关的成本以及支出归入这个科目,等到建设完成或竣工后实现预计可运用的状况,再依据企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进行解决,把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到固定资产这个账户当中。
(三)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
为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受益期限内能够获到相应的补偿,依据无形资产的计价方式,需要分别对无形资产实施计价以及摊销。与此同时,需要记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而可以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在下述几个层面的关键作用:首先,如果有侵权行为发生时,能够正确计算索赔的依据,来科学评估其索赔金额;其次,身为无形资产评估计价的依据,一般状况下,因为无形资产将来效益具有不稳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作用难以利用其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所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能够当作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依据;最后,有利于财务部门或有关责任单位对无形资产实施盘点、核查与建档管理。
(四)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对于事业单位中所存在的财务会计报告缺陷,可以参考企业的财务报告,使得资产负债表能够真正反映出事业单位静态的财务状况。第二,需要增加现金流量表,全方位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现状,这也是全球范围内的惯例,亦是和企业会计制度相统一的需要。与此同时,需要关注会计报表中附注的影响作用,对核心项目做出相应的说明,强化会计报表表外信息的披露,重点关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填写和申报。第三,事业单位需要增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平度,并逐渐强化社会与舆论的监管。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是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社会服务。尽管这样,也需要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实施约束以及管控,进行政务公开,虚心接受监督。通过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从而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1]路兆申,李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外贸,20xx(04).
[4]胥夏.当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06).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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