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两委会议记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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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会议记录篇一
一、参加人员
“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乡镇挂钩村委会领导列席。
二、召开时间
实行定期例会制度,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
三、基本内容
按职责分工先有班子成员汇报近期村务工作中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然后研究讨论涉及本村的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办法措施;制定本村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研究制定农业生产、集体工副业承包、工程项目决算、工程承包等政策。
2、审批、审定财务预决算。
3、其他应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讨论的有关村务事项。
四、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会前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协商确定,并就议题形成统一意见。提交的议题要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2、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一般为村书记或村主任)在会上提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做不出决议,要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在研究;必须形成决议时,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4、进行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赞成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决议方可生效,决议已经形成“两委”必须坚决执行,不得违反。
五、会议纪律
1、凡在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由“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
2、凡未经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不得提交党员大会、村民达标会议讨论。
3、两委成员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讨论情况。
4、联系会议作出决议后,按两委成员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在两委会上汇报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负责检查监督。
5、执行中如发现与政策、法律法规不复发如情况,要及时向村书记或村主任汇报,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议,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
6、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由村书记审阅后并经与会人员签字后存档。
六、注意事项
1、党内事务应由村党支部讨论,不属“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的范围,如确有必要,可在联系会议上通报情况。
2、联系会议讨论后,凡需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3、村日常事务可由“两委”联席会议委托村书记或村主任处理,但需定期在两委会联席会上通报。
4、村“两委”联席会议必须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对于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议,上级党委政府有权纠正。
两委会议记录篇二
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委会主任代表村委会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党支部对村委会汇报的工作要及时进行研究,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2、村委会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村两委联系会议的重要内容,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村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部署本村工作;研究确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研究决定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并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4、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前,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要相互通气,商定会议内容。如党支部书记认为有必要,可先召开支委会议(或支委扩大会议)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后再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出席两委联席会的干部必须超过两委干部的半数,会议方可举行。
5、需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研的事项,经两委会研究同意后,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两委联席会议的决定应由超过两委干部数的半数通过。决定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并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落实。执行过程中须改变原决定的,应重新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两委联席会议要有专门会议记录簿,指定专人纪录并妥善保管。
两委会议记录篇三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两委联席会议是村级管理的主要决策形式。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到会人员总数须是支委委员人数、村委委员人数之和的半数以上,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两委”成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两委联席会议,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两委联席会议的成员,村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上报党委。
第二条两委联席会议的基本内容:
(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的实施办法;
(二)讨论决定加强村“两委”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决议或决定;
(三)讨论决定不必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以下事项应当由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土地补偿款的使用和管理;兴办村公益事业的资金筹集办法;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土地及各业的承包经营方案;集体资产的处置;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两委联席会议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确定议题。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相互沟通,确定议题,提出初步意见。如果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召开会议,由乡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上会。
(二)集体研究。会议主持人组织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召开第二次会议再次进行研究。必要时,报请乡研究解决。
(三)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形成决议。如研究多项议题,须逐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要当场宣布。
第四条对于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村委会要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在执行中如发现决议或决定与现行政策法规或现实不符,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重新讨论。不允许任何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集体决议或决定。
两委会议记录篇四
村级“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村级班子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凡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形成决议、作出部署。
一、村级“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是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委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凡属村内重大事宜和重要工作,均由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联席会议的议题,应由支委会研究确定。村党支部提交的议题,事先要征求村委会的意见。村委会提交的议题,事先由村委会主任根据村委会研究的意见向村党支部予以汇报,由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
四、每次联席会议,在听取相关责任人就上次议题办理情况工作汇报的同时,重点对本次会议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作出部署。
五、召开联席会议前,村党支部要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和地点报告所属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指定包村干部参加会议,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村内的重大问题,未经“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不得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七、“两委”班子成员都要服从集体领导。对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每一名成员都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必须服从和执行,不得各行其事。
两委会议记录篇五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两委联席会议是村级管理的主要决策形式。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到会人员总数须是支委委员人数、村委委员人数之和的半数以上,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两委”成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两委联席会议,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两委联席会议的成员,村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上报党委。
第二条 两委联席会议的基本内容:
(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的实施办法;
(二)讨论决定加强村“两委”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决议或决定;
(三)讨论决定不必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以下事项应当由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土地补偿款的使用和管理;兴办村公益事业的资金筹集办法;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土地及各业的承包经营方案;集体资产的处置;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 两委联席会议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确定议题。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相互沟通,确定议题,提出初步意见。如果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召开会议,由乡镇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上会。
(二)集体研究。会议主持人组织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召开第二次会议再次进行研究。必要时,报请乡镇研究解决。
(三)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形成决议。如研究多项议题,须逐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要当场宣布。
第四条 对于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村委会要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在执行中如发现决议或决定与现行政策法规或现实不符,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重新讨论。不允许任何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集体决议或决定。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健全社区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管理,促进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规定
支部党员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年一次。小组民主生活会一年一次,与年终民主测评党员可同期进行。
二、民主生活会内容
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1)支部民主生活会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决定的情况。
2、艰苦奋斗,勤政廉政,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合作共事,开拓进取,讲大局,讲团结的情况。
4、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及安排的政治学习的情况。
5、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6、群众对本支部工作和领导干部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7、家庭党支部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8、一年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9、其它重要问题。
(2)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内容
1、进行全年思想汇报。
2、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四好”党小组争创情况。
4、支部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5、其它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的组织
1、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2、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由小组长召集主持。参加人员为小组成员。
四、民主生活会程序
1、准备工作。领导干部、支部找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小组根据支部安排确定主题。
2、组织学习。支部安排1天左右时间学习会议主题有关文件和学习资料。
3、征求群众意见。会前要在支部范围内通报会议时间和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的意见,要由支部书记如实反馈给本人。
4、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支部书记要同班子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做好成员之间一些问题的思想沟通工作。
5、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在一个人进行自我批评后,其他人对其进行批评,逐一进行。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批评,对自身的问题勇于作自我批评,对本单位出现的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不深刻的要严肃指出,及时纠正。
(3)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严于律已、不护短、不遮掩;批评要实是求是、直截了当、开诚布公。批评与自我批评都要紧紧围绕党性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展开。
(4)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意见,要有善纳忠言的勇气和虚怀若谷的胸襟,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诚恳地接受批评。
6、民主生活会原则上不得缺席,确因故不能到会人员,可于会前提交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安排他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7、通报情况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后5日内,要在支部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2)通报内容包括对民主生活会的总体评价、开展自我批评的总体情况、针对征求意见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通报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
(3)通报后,要听取群众意见。如果多数同志不满意,要重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支部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
(1)民主生活会上要针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2)每项整改措施要落实和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确定时间进度。(3)会后两个月内,要自检一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要向群众通报整改情况。
(4)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五、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对不宜在群众中公开的内容应按会议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否则,应追究责任。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组织生活会,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帮助党员从思想上真正入党;
2、传达上级指示、决定、文件精神等,结合本院、系学生工作实际,认真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听取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的汇报,检查党员完成支部布置任务的情况;
5、讨论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分团委、学生会、邓小平理论研究分会的换届、大型活动的决定等;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第二条,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安排
一般安排在双周日晚,如有特殊事情,另行通知。如果学生党员外出或者有事必须事先向支部请假,事后补假无效。
第三条,要求
1、学生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在组织生活会上发表自己的意见;
2、及时将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3、对组织生活会上的部分内容要保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1)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支部扩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机关党委预审。
8、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机关党委预审合格后,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经机关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会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机关党委。
6、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三、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
“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
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核定推荐名单,向党支部推荐;
3、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逐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把“入口关”,引入发展党员竞争机制,通过知识测试、演讲、民主测评等形式,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提供展现平台。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制度。机关党委结合现实表现,对表现优异者优先发展;对行为与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资格,暂不发展。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强化学习的计划性。党组织要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党员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培训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党员个人要根据党组织的总体安排,定出个人学习计划,报党组织备案。
2、突出学习方式的多样性。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报告会、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集体学习。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阵地的作用,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习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实效性和针对性。
3、坚持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对年老体弱和因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活动的党员,要采取送学上门、辅导进家、结对帮学措施;对流动党员,要定期邮寄学习资料;对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开展结对帮学活动,以确保学习培训效果。
4、加强监督考核。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学习档案,严格落实党员集中学习的请、销假和补课等制度,保证学习的覆盖面和学习时间。建立“述学、评学、督学”机制,把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党员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学习效果。
民主评议党员制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党建工作总结以及党支部目标管理考评和党员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簿,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西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害党的形象,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四、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退时要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劝退是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置的一种方式,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不能代替党的纪律处分,对违犯党的纪律,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不能以劝退来代替。
3、自行脱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4、限期改正。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时间。
5、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返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在预基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退党。党组织对党员的退党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尊重党员退党权利,允许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不愿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退党,党组织应予批准。(2)党员要求退党,皮书面向党组织提出。(3)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退党,事后又主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可以不作退党处理。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者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退党,应当及时作出批准退党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需要开除出党的,尽管本人提出退党,也不能按退党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籍。(4)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退党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歧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五、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宾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2)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4)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5)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的界限
(1)注意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糊涂,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履行执行与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的区别开来。(2)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3)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和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4)注意把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七、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有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并制定本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的具体实施方案。
2、研究本支部贯彻实施院党委部署的重大事项。
3、讨论研究本支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及总体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5、讨论通过党支部上报上级党组织的一切请示和重大报告。
三、议题的确定:
1、提请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经支委会初步讨论由书记审定。
2、对一些重大决策应党支部会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扩协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后再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
四、会议的召开
1、党支部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
2、党支部会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能参加者会前向书记请假,行政领导不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党支部会议,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由非党员担任的,凡涉及他们负责的重大问题,需在党支部会上研究决定的,事先要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商量尊重他们的意见。
五、议事和决定:
1、党支部开会,先由主持人提出议题、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钠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2、党支部决定问题或形成决议,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对意见基本一致的问题采取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意见的问题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对于当时决定不了的问题,可提交下次会议复议。
3、党员对会议所做的决定、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不能违背组织原则,在上级党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同时不得在群众中散布相反观点。
4,对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每项工作由分管的同志负责抓好落实。
5、党支部会议要由专人记录,一般由组织委员担任,记录内容准确、简明、条理清楚,妥善保管。
6、党支部的决议、决定,要定期向群众代表大会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承诺主体:村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承诺内容:村党支部以创建“五个好”为目标开展承诺。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承诺制定: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乡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村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考核评议。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党员活动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党员活动日,是指村党组织每月确定一个固定活动日,组织党员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三条
党员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
除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外,其他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日活动。临时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方可不参加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按时参加活动;各支部还应视党日活动内容,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参加。
第三章
活动内容及形式
第四条 党支部要根据党日活动的具体内容确定活动形式,每一次活动要有鲜明主题。既可在活动阵地进行活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外出活动,形式要多样,具体可供参考的活动形式有:
(一)组织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就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党内制度规定等进行学习。同时,还要结合实际,重点就市、街道党委、政府重大会议或决策精神进行学习。
(二)开展文体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一些具有特殊意义,主题鲜明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门办事活动。利用党日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开门办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四)民主议事活动。将涉及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草牧场承包、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五)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等形式,积极开展各项实践活动。
(六)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广大党员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党员在救助弱势群体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其它需要开展的活动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党员活动日由村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每次活动前,党支部要确定活动主题,做到有计划、有总结。
第六条
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日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内纪律给予处分。
第七条 要将每次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主题、党员出勤率、活动效果等情况详实记录下来。党员参加活动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八条 开展党日活动应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村党支部要建好党员活动室。
党员活动室内原则上要求做到:党旗、入党誓词、党员义务和权利、党员服务承诺情况、党员责任区情况“五上墙”。还可结合实际,尽可能反映党支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制度、组织网络以及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 辖区内的党员活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年终进行工作总结,把村党支部开展党日活动的情况作为衡量基层党组织建设、评比表彰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市直工委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文件精神,确保文广新系统2010党建工作落在实处,特制定此目标责任制,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领导责任
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每年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有记录),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建工作有落实。
二、思想建设
1、全年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并及时上报。
2、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参考局季度学习计划,制定单位季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月有安排,集中学习有考勤,学习记录齐全,参学率为90%以上;人均年学时为12天(96小时)以上。
3、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措施具体,效果明显,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每天一小时、每月阅读一本书”读书和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党员个人全年不少于两篇心得体会文章。
4、积极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学习、讲座、培训等活动。
三、组织建设
1、党组织健全,分工明确。
2、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单位领导讲党课或学习辅导不少于一次,做好领导干部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
3、有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党员信息库及党内统计,按期足额交纳党费。
4、制定党员发展培养计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坚持民主推荐、考察、公示、预审和票决等制度,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落实,按期办理党员转正手续。
5、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工作,有办法、有详实资料。
四、作风建设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推进党风廉正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活动。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制度建设
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完善学习制度,建立党内事务公开,健全“三会一课”制度。
六、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建党89周年纪念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诞辰61周年纪念活动;
2、联系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党建结对帮扶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继续开展“四服务”(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改革)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
3、创新思路抓党建。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把握重点,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探索新时期文广新系统党建工作,出新招,出成果。认真开展党建工作研究,撰写论文。
4、认真圆满完成市直工委、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基层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党建职责,从而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党建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全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基层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科技知识,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具备履行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素质。
(二)组织制订本部门、本系统基层党建工作长远规划和计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基层党建专题工作会议,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基层党建例会,全面把握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每年3月份以前拿出全年党建工作计划。
(三)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按期搞好班子换届选举,选准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工作和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妇女党员。
(四)抓好基层党建协调指导工作。指导和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责任目标的落实。每季度至少深入基层进行一次党建协调和指导活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基层党建的积极性,形成党建工作合力。
(五)注重基层党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
(六)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季度深入基层不少于一次。认真抓好基层党建联系点建设,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二、基层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工作目标
(一)第一个思想到位。要全面树立“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在思想上要第一个清醒认识到,抓经济发展必须从抓党建入手,抓党建要从发展经济出发,摆正两者的关系,将党建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来抓,自觉主动地想党建、抓党建。
(二)第一个心中有数。对本部门、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党建工作运行情况,各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基层党组织中存在问题要了如指掌,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第一个出思路。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第一个分析、研究和探索党建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并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集中大家的智慧,牵头抓总,形成适合本部门、本系统特点的工作举措。
(四)第一个抓落实。按照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第一个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主动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考核评价
基层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将作为基层党建专项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与本人公务员考核挂钩。考核工作由旗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记录,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将履行职责情况报组织部。
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
学校领导干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对学校教师、学生负责,根据区教文体局的批示精神,明确目标,按岗立责,分层管理,逐级负责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第一条 领导干部职业道德
一、依法治校。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四有”新人。
二、廉洁自律。具有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以权谋私。
三、办事公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工作透明度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关心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群众呼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的发展。
六、团结务实。顾大局,识大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威信和学校荣誉。
七、开拓进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大胆改革,始终战在时代的前列,创一流质量,创名牌学校。
第二条 领导干部工作守则
一、熟悉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治教。
二、坚守岗位,不无故脱岗,有事需向校长请假。
三、自觉遵守、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注重自身形象,言行一致。
四、严格层次管理,不越级请示,不越级汇报,层层对校长负责。
五、加强团结,相互合作,工作不推托,注重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第一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校长职责
一、校长是学校的唯一法人代表,必须对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其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法规,并根据国家事业计划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制定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提出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及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2、坚持德育首位、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策略,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有关规定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和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疏通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积极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促校风校纪的不断优化。
3、管理学校人事工作。建立和建全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聘任、考核、奖惩、晋级和培训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合格稳定的教职工队伍,加强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学校机构设置意见,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向上级组织部门提名推荐副校长候选人,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建立和理顺指挥系统,坚持校长办公会和行政办公会制度,做好协调工作。
5、管好用好学校经费,做好经费预算,审批学校财务开支,决定经费的使用,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决定校办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增强学校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福利待遇。
6、主持招收新生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计划和本校实际决定规模。
7、强化学校师生、财物、安全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8、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向学校党支部和教代会通报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
9、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对校长负责。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全面贯彻党和政府制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
2、认真做好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党聚民心,形成强大的学校发展的源动力。
3、深入进行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关心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生活,抓好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4、全面负责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用好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
5、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校长正确的统一领导,保证校长任期目标的实现及学校各项工作的完成。
6、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7、做好统战工作,团结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同心协力办好学校。
8、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第五条 工会主席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意见,经常倾听和集中群众的意见与要求,研究安排工会工作。
2、每学期初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期末写好总结。
3、做好工会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领导、协调和检查各委员(包括工会小组长)的工作。
4、按时召开工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
5、积极参政议政,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
6、关心教职工疾苦,积极为教职工谋福利。
7、负责筹备和召开教代会,参与学校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的审议。
8、管好教工之家和活动室,积极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9、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及老干部工作。第六条 教导主任职责。
1、制定教学计划,落实课程方案,向校长提出教育资源配置方案,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当好校长的参谋。
2、决定对教导处所属教辅人员的聘任。
3、编排各个学期课程安排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全校各种教学活动及教辅。
4、负责教材教辅资料的订购发行工作。、5、指导教务处、教科室、图书室、阅览室、电教实验室的工作,编制各类教学设备添置、维护方案和预算计划。
6、指导各学科教研组工作,组织各学科教研活动,负责教师队伍建设。
7、组织各类考务活动。
8、组织教师的文化业务进修,协助校长制定教师自修规化,检查教师自修情况,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教师业务档案,按月统计上报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和常规教学落实情况。
10、协调好各年级工作。
11、教导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有关事故。第七条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1、每学期初根据学校总的计划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少先队工作,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决定对政教处人员的聘任,经常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加强德育工作科学研究,提高德育教学水平。
2、抓好班主任工作,指导班主任落实好班规、班法,每月将班级常规检查结果汇总公布并反馈到级部,根据检查结果与年级主任共同确定班主任补贴发放。
3、定期培训学生干部,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培养学生自律意识,定期组织学生干部学习交流工作经验。
4、根据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制定校内相应的校规校纪及管理制度,抓好各项常规的检查和反馈,保证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秩序。
5、会同年级主任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星级” 学生的评选等工作,认真贯彻奖惩实施意见。
6、努力争取校外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组织安排假期活动。
7、对违纪会同教导处、年级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执行。
8、管理学校卫生工作,与保卫人员共同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9、注重校园文化假设,办好〈〈成功园〉〉、〈〈政教简报〉〉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气氛和育人环境。
10、搞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11、搞好校服征订、学生体检、学生保险、军训等工作。
12、组建学生会,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第八条 总务主任职责
1、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制定后勤人员管理制度,决定对总务人员的聘任,负责安排、分配总务工作。
2、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对学校财产及时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3、管好财务,按照民主理财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增收节支,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4、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方针,及时采购供应教学设备和教学办公用品,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解决教师的住宿生活问题,逐步改善教职工的生活条件。
5、管理校内的水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水电费的收交。
6、负责学校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搞好校容、校貌建设。
7、组织后勤人员学习政治、文化、业务技术,并做好考核工作。第九条 团支部职责
1、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工作中心,提出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2、加强团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指导各团总支有计划的培养发展新团员,壮大团组织。
3、负责检查团的工作制度、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按时向团委、团代会、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4、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5、协助政教处指导学生会工作、进行各项检评。、6、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搞好宣传工作。
7、组织团员青年适当参校社会政治活动和公益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受到教育和锻炼。第十条 安全员职责
1、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
2、与有关部门协调,认真实施“五长工程”。
3、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5、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及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对保卫人员的教育和工作安排,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7、搞好学校自行车管理工作。
8、配合学校有关科室维持好学校秩序。第二章 岗位目标 第十二条 校长岗位职责
1、三年内把学校办成规范加特色的省级示范学校和市级文明单位、市卫生先进单位。
2、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在临沂市创办一流水平。
3、学校能承担市重要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两三年内出成果。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为保证党员经常受到党组织的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本身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时间:每单周星期五为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形式:全校党员集体活动或者各党支部分散活动。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
2、召开党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讨论支部的计划和措施。
3、研究关于党建的重要问题,报告党委工作。
4、学习科学文化、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
5、组织理论学习,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
6、组织和评议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
7、处理党务工作。将每次党员活动日的情况,如实记入《党员干部学习活动记录薄》,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告上级党委。
8、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非党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员的党纪处分等。
9、采取听报告、演讲、专题讨论、知识竞赛、参观走访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
10、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11、开展党员义务劳动。
四、活动记录:
在党员活动日记薄中,详细记载各项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活动时间、结果等,存入学校党建档案。
五、活动考核:
1、把党员个人活动的情况列入党建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
2、活动记录作为重要依据,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
党课学习制度
一、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心工作,传授党的基本知识。
二、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热点、难点问题。
三、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制定党课教育计划。
四、保证每月一次党课学习时间,党员同志要记好学习笔记。
五、支委成员轮流备课、讲课。
六、定期检查教育的情况,适时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测验,作为支部考核党员思想表现的内容之一。
党小组会议制度
(1)党小组会召开的时间。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小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党小组会的内容。①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内容学习,重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③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展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⑤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⑥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预备党员转正问题。⑦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⑧进行党员鉴定、评议、评选优秀党员。⑨分析周围职工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会议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的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这有助于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使党支部更好地完成所担负的任务;有助于党员行使自己的权利,对党支部的工作实行监督。
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大会。支部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有些支部大会,如讨论吸收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这样做,是为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生活的实际教育。
上级党委成员参加不是他过组织生活支部的党员大会,可以根据党委的意图提出建议和希望,发表自己的意见。因不是本支部的党员,所以没有表决权。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的程序: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由副书记或委员主持。基本程序是:(1)会议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党员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及缺席原因;(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3)党员围绕议题进行讨论;
(4)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才能生效。
4、支部党员大会的注意事项:
(1)支部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大会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2)凡属需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有些内容如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或学习党的文件,或上党课,或进行党的其他活动等,一般不需作出决议。
(3)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一般要先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由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以便于支部大会展开讨论并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意见和方案,提供支部大会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支部大会正式作出决议。支部委员会对某个问题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4)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每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对所要表决的问题,明确地表示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意见。党员如果不明情况,难以发表意见,放弃表决权是允许的。但弃权的同志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行动上服从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大会应尽量避免发生弃权的情况,支部委员会应将各项议题事先告知全体党员,以便党员作好准备,在支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5)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应该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才有效。
(6)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只要不是紧急事情,不必匆忙作出决定,可以让大家分头作些酝酿,然后再议,一次不行,就多议一两次,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果事情紧急,不能因为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以免耽误工作。
(7)党支部通过决议,不宜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因为只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经过充分讨论,交流情况,统一思想,作出正确的决议才有保证。应该在召开会议前先个别征求因故不能到会的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提供给会议参考,但在表决时,不能把他们的意见算成赞成票或反对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决定,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总结;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等。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能代替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2、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
3、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4、支部委员会决定的重要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但能到会的委员会又不超过半数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