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剧本转让合同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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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合法的约定,用以确保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在合同起草之前,需要明确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期望。请大家注意,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
合同。
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者: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制片人:_________。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_________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_________。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制片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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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转让剧本:
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_______________》剧本(又名《_______________》)。
作品长度:_______________分集/部、约_______________字。
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创作。
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_______________》改编剧本。
本剧剧本的公开性: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三、转让价款:
1、价款总额:
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2、支付进度: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__%。
3、款项支付:
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四、其他事项:
1、特别约定:
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2、评奖:
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3、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生效与文本: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
制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_________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__________。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签字):___________制片单位(盖章):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或联系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字):
住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签字):
住址(或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制片单位:
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
承诺书。
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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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部署名作者(下同)。
乙方:《________》编辑部。
第一条甲方的论文文题“________”(稿件编号:________)经专家审理和修改后,拟安排在《________》发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签署权。甲方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________》年月和卷期。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________》编辑部书面同意,编辑部支持这种汇编活动。
第四条本作品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作者应主动向《________》编辑部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作者承诺:本文是独立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抄袭问题,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两投;本文内容无泄密之处,署名及排序无误且无争议。本文一旦出现上述问题,责任由作者承担。若有作者的增减或变更,需通讯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许可信。
第六条作者同意本文在“_______”(栏目名称)栏目中发表。
第七条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稿酬、审稿费等劳务开支时,必须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请务必提供稿酬收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发放!若文章发表后的3月内,收不到稿费汇款,请与我们主动联系,逾期不补!
第八条甲方全部作者签名后复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编辑部,效力相同。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版权转让可以是版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版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在版权保护期中某一段时间内转让,也可以是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的转让。对于电影剧本版权转让。
合同。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承诺书。
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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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地址: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订立条款如下:
1.转让剧本:
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
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开户银行:户名: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4.其他事项: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甲方:(姓名)签字: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_________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_________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_________________》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首付_________元,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_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_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_________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_________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售付万元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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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__________》剧本(又名《__________》)。
1.2作品长度:分______集/部、约______字。
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______年______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__________》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______%。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______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人物塑造在影视剧本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剧本转让。
合同。
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剧本转让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乙方: 。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论文(以下简称“该论文”)。
(1)唯一的作者;()(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_(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_(4)网络传播权;_(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_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_一次性版面费,数额为人民币元。
7.该论文在乙方编编辑出版的《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_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额另行通知)并赠送样刊。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_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_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转让剧本:
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
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
承诺书。
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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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北京金万东科技发展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2立合约者xxx(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xxx(以下简称乙方)编著xxx一书,双方议定如下:
一、乙方应付甲方稿费每千字xx元整,于签订本合约时,先预付xx元整,余数于甲方交稿时,一次付清。
二、本书预计字数为xx万字左右。
三、本书著作权经甲方同意转让乙方承受,由乙方办理著作权登记。
四、本书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权,及违背有关著作出版等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其因而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五、本书版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就本书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转让。
六、本书的排版校对,由乙方负责,惟求其正确无误,得请甲方作最后的校核。
七、甲方同意于xxx年x月x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
立合约者:
甲方:xxx。
住址:
籍贯:
出生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住址:
xxxx年x月。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甲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范围内出让作品《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作品《________________》已由____________出版社出版。甲方保证拥有本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自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上述作品仍保留署名权。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转让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作品《____________》享有等权利。
2.乙方有按约定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经过甲方同意可以对该作品进行非实质性修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标的作品著作权转让所产生的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甲乙各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第八条违约条款。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年,自合同生效期算。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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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为此,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在 市。
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转让剧本:
1.1 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 》剧本(又名《 》。1.2 作品长度:分 集/部、约 字。
1.3 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 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 于 年 月创作。
1.5 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
(1)。
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 的原著作《 》改编剧本。
1.7 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 学术交流活动/申报 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1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 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
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
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 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 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三、转让价款:
3.1 价款总额:
3.1.1 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 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 支付进度:
3.2.1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3.2.2 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 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
3.3 款项支付:
3.3.1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 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四、其他事项:
4.4.1 特别约定:
4.1.1 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 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 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1 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 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 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4.3 违约责任:
4.3.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 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迟延超过 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 元;超过 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 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 争议解决:
4.4.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 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 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
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2)。
(2)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4.6 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姓名)签字: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5年剧本杀剧本转让合同(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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